休闲与旅游管理概论范例6篇

休闲与旅游管理概论

休闲与旅游管理概论范文1

关键词:城市;休闲度假旅游;态势

近年来,我国休闲度假旅游城市建设快速发展。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国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单一的观光旅游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国民的需求。在这一发展趋势下,“休闲度假”已经成为未来旅游业发展的主流,在此基础上,“休闲度假旅游城市”一词也逐渐开始被广泛使用。

一、休闲度假旅游城市概述

(一)休闲度假城市定义

具有丰富的休闲设施和空间,发达的休闲产业,普遍的休闲活动,适宜的休闲度假环境和氛围是城市发展的必要条件。它包含广义的休闲度假城市和狭义的休闲度假城市。广义的休闲度假城市,是指休闲度假是城市的共性,能够为城市居民创造舒心的休闲环境,满足他们的休闲需要的城市都可以称为休闲度假城市。另一方面,狭义上的休闲度假城市基本上是由于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地理、自然等方面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一些城市的休闲度假功能在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从而决定着城市的性质。

综上所述,休闲度假城市可以概述为:在城市中,休闲活动普遍, 具有丰富的休闲设施,休闲产业占重要地位,符合人文城市、特色城市、宜居城市、和谐城市等多元要求。宜居住,宜人性,具备欢迎游客的人文精神。充分挖掘本地传统文化, 促进社会各方面和谐发展。在营造休闲度假旅游城市的理想城市空间时,其环境资源条件必须包括成熟稳定的城市建成区、成长活跃的城市功能拓展与发展区、保存完好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和优质宜人的自然景观生态区,这样的城市,则可以称之为“休闲度假城市”。

(二)旅游城市定义

旅游城市,是指具备独特的自然风光或者人文资源等独特资源,能够吸引旅游者前往,具备一定旅游接待能力,以景区景点为核心、以旅游产业为主体、旅游业产值超过城市GDP的7%的一类城市。

此外,有发达的旅游业、丰富的资源、深厚的文化底蕴、完善的服务设施和优美的环境,并以此为基础和支撑,以具有世界吸引力的旅游吸引物为资源,借助中心城市的区域带动作用,形成旅游主导产业和特色显著的城市品牌,成为在世界或洲际区域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吸引力的重要旅游目的地,是发展旅游城市应具备的突出特点。

二、我国休闲度假旅游城市建设情况

国务院总理2014年7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着力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使旅游开发向集约节约和环境友好转型,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旅游服务向优质高效提升。”

因此,休闲度假旅游城市建设是中国旅游转型升级的必然发展过程。“住、行、游”是休闲度假旅游最重要的条件。房地产市场培育“住”,交通体系和汽车产业培育“行”,而旅游发展的根本定位是“游”,意味着休闲度假游已经逐步成为小康生活的基本要素,是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之一。到中等发达时期,就是更多的精神消费追求,是“文、体、美”的概念,到发达时期,就是“多、新、奇”的个性化消费时代。目前,我国休闲度假旅游城市的转型当中涉及了如下几个方面。

1. 休闲度假旅游城市的产品转型。从比较单一的观光型向复合型发展,即度假、商务、观光,适宜发展什么,优势是什么,就发展什么,各种旅游产品综合配置。

2. 休闲度假旅游城市的市场转型。本地市场与小型休闲度假旅游相对应,周边市场与中型休闲度假旅游闲相对应,远程市场与大型休闲度假旅游相对应,不同的休闲空间与不同年龄的需求相对应,不同的设施与不同层次的需求相对应。

3. 休闲度假旅游城市管理转型。在我国休闲度假旅游城市建设中,无论是从旅游部门管理到协同管理,星级饭店管理到流动住宿管理,旅行社管理到旅行业务管理,供给管理到需求管理,旅游景区管理到旅游吸引物管理,行业管理到公共管理,还是从国内管理到国际协作已经逐步形成一个完善的服务体系,并且不断走向成熟。

4. 城市转型。近几年来,我国大部分城市已经基本具备休闲度假旅游城市的条件,正在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而另外一些正在起步阶段的城市,也借鉴了其他的城市发展经验,不断向休闲度假旅游城市迈近。

5. 发展转型。目前,我国大部分休闲度假旅游城市开始按照国务院41号文件的要求,推动产业融合,构造大旅游体系。从旅游服从大局,到旅游服务大局,实际上无论服从还是服务,都意味着旅游是边缘化的。而现今强调的是旅游融入大局,构造大局,这个观念的转换,就逐渐将旅游边缘化转向旅游中心发展,就是主流。一是促进城镇化;二是服务工业化;三是拉动新农村;四是推动国际化。这样的格局,休闲度假旅游自然就是中心工作和发展主流。我国自1998年开始创建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此后共有339座城市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此外,我国自2007年至2013年,共有48座城市被评为中国十大休闲城市,如表1。

我国休闲度假旅游城市建设,随着经济发展的脚步不断前行;但在我国经济总量中,其所占市场份额相对较少,从国家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长远趋势来看,我国的休闲度假旅游要达到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三、我国休闲度假旅游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休闲度假名不副实,概念模糊不清

休闲度假旅游应该是以休闲、健身、放松为主要目的,要利用其环境和一些服务项目、基础设施等创造出一个休闲度假旅游的氛围。其选址应该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生活环境,以便度假者可以在此真正享受到休闲度假旅游带来的舒适。但目前我国大部分休闲度假旅游区由于希望做到以度假者为依托,选址多临近城市,对城市的依赖性较强,在此基础上提供的休闲度假项目其实质俨然成为了游乐园一日游的翻版。除此之外,许多建设者和经营者在追逐利益为目的的基础上,假借休闲度假旅游之名,经营房地产销售为实。

(二)基础设施薄弱,设施陈旧,服务水平较低

目前我国对休闲度假旅游的投入相对来说比较少,这直接导致了我国休闲度假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一些度假区接待游客能力遭到制约,导致无法满足大批量的度假者的基本需求。除此之外,我国一些休闲度假旅游区的服务设施也相对陈旧,服务水平低下,例如有的度假区海水浴场粗陋,许多体育运动设施破败,游乐设施建设尚不完善,度假区内的住宿设施缺乏个性特色,众多疗养院的硬件体系陈旧老化等。

(三)季节差异明显,淡旺季失衡

我国东西经度和南北纬度跨度较大,因此我国休闲度假旅游受自然地理环境影响较为严重。北方地区冬季寒冷,自然景色比较萧条,大多数休闲度假旅游区都有明显的淡旺季之分。尤其是秦岭―淮河以北地区,冬季、树木凋零、河湖结冰、自然景观较为荒凉,气候比较寒冷,使许多水上运动无法在冬季进行,造成大量资源闲置、浪费,损失惨重。

(四)个性特色不突出,盲目跟风

我国休闲度假旅游区有相当一部分无视地方特色、地域差异及自身环境条件,盲目的跟风模仿,没有自己的个性,没有明确的主题,导致没有独特的优势,进而也就没有长远的生命力。例如苏州多地打造以园林为主题的休闲度假旅游区,其他一些省份在以经济收入可观的基础上,开始生搬硬套,完全无视自身是否符合园林休闲度假的条件,照搬照抄,毫无个性特色。

四、对策及建议

(一)慎重选址,重视环境质量,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引导休闲度假意识

休闲度假旅游区的选址应综合分析环境与区位两大方面。因此在休闲度假旅游区选址前要进行科学的论证,分析其社会环境、自然条件、景观品质等开发因素,作为选址的一项最重要的参考依据。除此之外,在综合考量环境与区位两方面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该地的区位优势,打造特色休闲度假旅游区。此外,政府和官方机构可以通过传媒或是自身宣传积极引导休闲度假的意识,使真正的休闲度假旅游不仅是深入民众的心,也要深入一些投资者、建设者的心,这样才可以使我国休闲度假旅游真正良性健康发展。

(二)加大对休闲度假旅游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设施设备,提高服务水平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首先改善一些休闲度假旅游区的交通状况,完善交通网络,充分结合当地的先天条件,将相应陆路、铁路、航空、水路等交通网络完善起来,推动休闲度假旅游区的长足发展。其次,提高接待能力,改善设施设备,将部分休闲度假旅游区的一些陈旧设施和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充分满足现代度假者的需求;在此基础上,提高服务水平,使度假者充分感受到放松和休闲,以度假者的满意度来衡量该休闲度假旅游区的服务水平程度。

(三)弥补季节性不平衡,加强营销力度

休闲度假旅游区淡旺季突出,可以体现出该休闲度假区的优势和特色季节。因此在充分考量将淡旺季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应该通过一些管理措施,例如淡季提出一些对度假者优惠的套餐或服务来缩小季节差异。在特色月份则着重推出相应的特色休闲度假项目,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吸引大批的度假者。同时,加强营销力度,例如可以向度假者推荐该区淡季的优惠项目,将旺季与淡季进行优劣互补,最大限度地缩小季节差异。

(四)展现当地特色,挖掘文化内涵

休闲度假旅游区应该结合本区个性特色,准确定位,充分利用该区的特色资源,在开发过程中,应该突出该区的特色文化内涵,根据当地的地理、文化、历史、民俗等特色因素因地制宜,深入挖掘,提升内涵,塑造出本区的特色休闲度假旅游主体形象,形成特色持久、别具一格、独特创新的休闲度假旅游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全面深入,我国在全球化进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在经济以及其他各领域逐渐与国际接轨的同时,我国的休闲度假旅游城市建设也需要跟上国际步伐。实现旅游产业全面绿色转型,把我国打造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生态旅游目的地和美丽中国生态旅游的新范例。

参考文献:

[1]李辉,明庆忠.国内外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比较研究[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06).

[2]苏章全,明庆忠,廖春花.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复杂系统及其反馈模型分析[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11(01).

[3]桑霞.赤壁市双丘村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的SWOT分析及对策[J].咸宁学院学报,2011(01).

[4]冯红英.市场转型期廊坊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研究[J].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报,2011(01).

休闲与旅游管理概论范文2

【关键词】旅游学科;旅游基本概念;旅游定义;旅游本质;学科共识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1)10-0021-10

一、形成旅游学科共识的必要性与前提条件

对于任一学科而言,基础理论研究都是说起来很重要、做起来艰深枯燥的事情,因而不少研究者对此往往采取回避态度。然而,如果说旅游领域的复杂问题没有定论,大家尚可用“学术界对某某问题还没有达成共识”来自我安慰或推卸责任的话,那么,作为一个发展了数十年的学术领域,至今在最基本的问题――“旅游是什么”上仍未达成共识的话,则不但会贻笑于大方之家,还会连的底气都没有。国内学术界曾寄希望于西方学术界,然而从1995年开始,申葆嘉、谢彦君分别在其著述中提出,西方学术界虽然在某些领域研究上建树更为丰厚,但在旅游基础理论问题上也存在核心概念认知混乱、学科体系不健全现象。透过近年来大量被翻译成中文的外国旅游研究名著,以及张凌云对国外30种旅游定义的介绍,可见,这一判断并非言过其实。国外同行在基础理论方面虽不乏真知灼见,但却无真正属于“旅游学”的系统研究,也缺少此方面的观点争鸣。那么,国内学术界是否可以取得突破?透过少数学者的长期努力,以及近期以《旅游学刊》为阵地兴起的关于旅游本质问题的探讨,笔者已经看到了突破的曙光。换言之,对于旅游基础理论的核心问题的认识,国内学者的探索已经接近“真理”。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在此基础上形成如科学哲学家库恩(Kuhn)所说的“学科共识”,尤其是在旅游学科基本概念问题的认识上。

如何才能形成基本共识?笔者认为,在实践上需要学界领军人物在某个契机上的呼吁和行动,在理论上应该秉持兼容并蓄、补充融合的“共创”精神,而不必刻意追求自我的“独创性”和“差异性”。尽管目前大家在一些问题上还存在分歧,但若本着“求大同存小异,促学术共识形成”的出发点来进行商榷和辨析,共识必将大于歧见。库恩所说的按照一套共有的范式进行专业活动的“科学共同体”也有望在中国旅游界率先形成,并进而影响国际学术界。纳什(Nash)也曾指出:“一旦出现一个跨学科的综合物,就要有一个统一的研究理论或特别的方法论似乎不太可能。目前,最好的总体目标是对旅游现象能形成一些一致的观点”。有了这些一致的观点,才可以使学科内部或者学科之间的学者的研究融合起来。可能无法要求大家接受某一概念的某种语言表述方式为唯一方式,但在核心概念的理解上形成基本共识应该是可以做到的。

基于这样一种理念,本文无意于追求个人观点的创新,而是针对几大旅游概念问题做出一些梳理和综合性分析,希望在《旅游学刊》创刊25周年之际,以区区之力助推旅游学术界在基本概念共识方面起一点作用。论述中会涉及我国旅游学术界的一些知名学者的观点。笔者对他们所做的研究一直充满敬意,认为其不但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旅游学术研究的进步,也开启了包括本人在内的许多人的学术思维。本文的商榷纯属学术领域的探讨,谬误和不当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二、旅游基本概念的争论焦点辨析

在中国旅游研究30年历程中,有关旅游学科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出现了两次高峰(图1):第一次为1998~1999年,研究焦点为旅游学科体系的构成框架和旅游研究对象等问题,少数关注旅游基本概念问题;第二次为2005~2010年,以对旅游本质问题的递进式阐述和争论性探讨为主,辅以旅游学科体系研究。从两波高峰研究问题的重要性和基础性而言,第二波关于旅游本质和旅游学基本概念问题的研究与争论,显然比第一波以旅游学科体系为重点的研究更有价值。道理很简单,假如学科的核心问题尚未确定,构建于其上的所谓学科体系也就如沙滩盖房,难以成型。因此,上一波已然开始并持续到这一波形成重点话题的旅游本质问题,虽然看起来非常基础和简单,却是至今未解的大难题。

对旅游本质的认识和理解,是与对“旅游”和“旅游者”概念的界定分不开的,或者说,旅游的本质必然反映在对旅游内涵的表述(定义)中。因此,要形成旅游学科的共识,首先应该从如何给出一个最恰当的“旅游”定义的角度来探讨。对一个事物或现象下定义有不同的方式。从认识论角度看,定义是认识主体使用判断或命题的语言逻辑形式,确定一个认识对象或事物在有关事物的综合分类系统中的位置和界限,使这个认识对象或事物从有关事物的综合分类系统中彰显出来的认识行为。能否描写出该认识对象的内涵,即其所有和仅有元素的共有特征,是区分定义优劣的最重要标志。从张凌云所列举的国外学者30种“旅游”的定义中,可发现其中许多定义采用的是非严谨性定义方法,确实难以让人准确判断旅游的核心内涵和共有特征。在对国外有关定义提出质疑的基础上,谢彦君和张凌云等人先后提出了自己对旅游概念的定义,也由此引发了国内学术界对旅游概念和本质问题的再度关注和深度探讨。对于国内外各种定义的主要分歧,王玉海从内涵差异角度做出了较好的分析,某些修正也有道理,但他对广义旅游的认知却与其对旅游本质的认识相违,仍然有必要进一步辨析。

在此,笔者将迄今为止国内外诸多旅游定义的主要分歧点及其原因概括为以下几个层面进行分析,并试图从中找出一些共识性内容。

第一层面分歧:旅游是指人的活动,还是人的活动所引发的现象和关系?

这一层面的分歧,是早期旅游研究者给我们带来的最大分歧,歧义之大,不亚于申葆嘉先生所指的旅游“经济”属性论和“社会文化”属性论的差异。因为无论是将旅游视为经济现象,还是社会文化现象,都是将旅游看作一种由人的旅游活动所引发的社会关系和现象的总和,相当于说“旅游=旅游活动+旅游活动影响”,也就是谢彦君所批评的“鸡=鸡+蛋”的逻辑谬误。其典型代表,就是瑞士学者亨齐克和克拉普夫(Hunziker&Krapf)在1942年所做的定义,以及在此基础上被“旅游科学专家国际联合会”(简称“艾斯特”,AIEST)1981年接受的定义:“旅游是非定居的旅行和短暂停留而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对于这一定义所带来的弊端,谢彦君在《基础旅游学》第二、第三版中做了详细分析,认为它为旅游概念的泛化现象奠定了基础,使人们混淆了旅游与旅游学、旅游业的关系,

也使旅游的本质被遮盖。而对支持此类定义的4种理由的可靠性,王玉海又做了逐一分析,并予以否定。笔者认为,谢彦君、王玉海的这一分析已相当深入,结论是经得起科学和常识的双重检验的。事实上,依照张凌云、王玉海的列举和分析,在国际30种定义中,也以持“旅游是人(旅游者)的活动”的观点占多数;世界旅游组织的定义也确定在这一前提下。而“现象总和”论最恰当的所指应该是“旅游现象”,或者“旅游学研究对象”。这一点,申先生的坚持是完全正确的。张凌云修正后的定义也做出了这种区分。

第二层面分歧:如何看待旅游的技术性定义和概念性定义、官方定义和非官方定5C?

除了“艾斯特”定义,世界旅游组织(WTO)对旅游的定义也是被广泛引用的:“旅游是指一个人旅行到一个其惯常居住环境以外的地方并逗留不超过一定限度的时间的活动,这种旅行的主要目的是在到访地从事某种不获得报酬的活动(Tourismcomprises the activities of persons traveling to andstaying in places outside their usual environment for notmore than one consecutive year for leisure, businessand other purposes)”。这一定义在不同年代有不同语言表述版本,但总体差异不大。其核心目的,是要为全球统一确定旅游统计口径以衡量旅游业发展状况,尤其是确定“国际旅游者”的统计口径。因此,这种为了某种实际工作的操作便利,尤其是统计便利而界定的定义,被称为技术性定义。谢彦君认为,技术性定义无法反映旅游的本质,学术界长期应用旅游的技术性定义,导致人们变果为因,本末倒置,利用技术性定义对抗旅游和旅行的概念性定义而造成理论混乱,同时还有功利和泛化倾向。这一意见无疑是尖锐的。谢彦君认为,旅游(活动)的本质应由其目的决定,概念性定义才能反映认识对象的本质。由于坚持从愉悦本质角度定义旅游、旅游者及旅游业,因此,他的观点也被称为“狭义旅游”论,有别于大多数概念以及官方所主张的广义旅游论。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看待技术性定义和概念性定义的作用?经过这几年旅游学术界的辨析,大多数人已认同“一个现象的本质应由其概念性定义而非技术性定义所界定”的观点,张凌云、王玉海的商榷文章中都提到这一点,张辉的《旅游经济论》也有这样的判断,澳大利亚知名学者利珀(Leiper)也持类似观点,认为WTO的技术性定义导致旅游者范围的扩大化,不但夸大了(国内)旅游者统计数据,也不符合人们对旅游和旅游者的一般性观念,并导致许多错误定义的出现。他还指出了国际组织统一制定“旅游者”定义的初衷与背景,归纳起来有三点:其一,之所以将各种目的的旅行者都视同旅游者纳入统计范畴,并不是说这些人都有完全相同的旅行目的,而是认为这些人即使没有游览行为,也要住宾馆、在餐馆或酒吧消费……因此,从消费模式(经济贡献)的角度看,他们与出于纯粹休闲目的的旅游者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似的;其二,这些以工作事务或个人事务为主要目的的人,可能在办事余暇会有参观游览、休闲娱乐的行为;其三,制定定义的组织的兴趣点主要是旅游者带来的经济效益,包括流向企业的商业利益和流向政府和东道主的其他一些利益。这是利珀根据IUOTO(WTO的前身)1963年讨论旅游的技术性定义的原始记录和参加会议的官员讨论中发现的。因此,以旅行者为当地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为主要关注点的宽泛旅游者定义就这样被制定出来了,旅游者概念定义的扩大化和功利化倾向在国际旅游组织制定技术性概念之初就已蕴含在统计动机和统计操作便利化的双重需要中。后来的研究者往往不知道或者忘却了这一基本事实。另外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国际旅游组织是先确定“(国际)旅游者”定义,再确定“旅游”定义的,前者出现于1963年的国际旅行与旅游会议(罗马会议),后者出现于1991年的WTO会议。这与人们常规的先有“××”,后有“x×者”的认知规律也是相反的。因此,如果出于现实功利和操作的需要制定出的“旅游者”定义是扩大化的,那么依此而制定出的“旅游”定义的扩大化也是必然结果。

目前,支持WTO定义的几种理由是:其一,这是世界旅游组织代表官方所做的定义,且被许多国际机构采用,其权威性不言自明;其二,这一定义符合旅游统计的现实,因而是可行的;其三,这一定义为旅游业和旅游学研究构建了比较宽广的基础,应该坚持。一些论著中比较直接阐明了第一项理由。某些论著虽未言明理由,但也引用这一概念作为对旅游者定义的界定,也可归为此类。理由二和理由三很少直接被提出,较多体现在对狭义旅游定义的反对意见中。

对此三条理由中的第二个,用谢彦君的“倒果为因”说可以证明其不合理性和非科学性,本文不再重复;对于第三个理由,则可以看出以功利性动机为主导,以这样的出发点去界定一个产业或学科的核心内涵与外延,显然也是不科学的,并且难以为圈外人接受。至于第一个原因,也同样站不住脚。科学领域不能迷信权威,更不能迷信官方组织,尤其是当这些权威和官方组织仅因某种现实需要而提出观点时,不应该将其推广至其他领域。事实上,世界旅游组织并没有要求大家都将此定义用于所有领域,他们只是建议在“国际旅游者”统计方面统一采用这一标准。以探求真理为己任的专家学者,岂不是更没有理由盲目遵从官方机构的一家之言,何况这种技术性定义确实无法用于认识旅游的本质,也就无法代替旅游的概念性定义的作用。

第三层面分歧:旅游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具体由什么决定?

对于旅游本质问题,国外学者虽有涉及,但很少直接展开论述,有些包含在旅游定义的表述中,如在张凌云所列举的30个定义中,第8、第9、第12个定义属于从目的角度界定旅游。谢彦君是国内最早提出旅游本质问题的代表。他认为,旅游(活动)的本质应该由其目的决定。因此,他先后提出了旅游概念性定义的“审美一愉悦”说(1999)和“愉悦经历”说(2004),以及最新修正的“休闲体验”说(2010,2011)。从表1可以看出,尽管不同时期谢彦君对旅游定义的表述方式有所区别,但“愉悦”目的和“体验”特征是谢氏旅游概念一直强调的核心。国外少数论及旅游本质的文献也持这种态度,例如,利珀认为“旅游最好被定义为旅游者的理论和实践,这里的旅游者指为休闲、放松而离开家乡到其他地区或国家旅行的人”。伯卡特和梅特利克(Burkart&Medlik)也说,“多数旅游是消闲活动……而娱乐常常是旅游的主要目的”。在世界旅游组织统计范畴中,旅行目的(purpose of trip)一直是衡量旅游人数的一种重要分类统计指标,而以“放松”、“休闲”和“度假”

(1eisure,recreation&holidays)为目的的旅游者,一直是首要被统计对象,其数量占被统计的国际旅游者总量的50%~60%以上。国外文献一直称这部分旅游者为以愉悦(pleasure)为目的的旅行者,而且西方学术界对旅游行为和旅游现象所做研究的主体对象,也一直是这类纯粹旅游者。这或许可以证明谢彦君的“愉悦目的论”并非孤家寡言。

不过,张凌云、王玉海对“愉悦目的决定论”提出了质疑,主要理由可概括为两点:(1)人们外出旅游的动机复杂多样,无法穷尽各类动机和目的;“愉悦”同样难以概括全部旅游行为目的,因此存在概念不周延问题。(2)定义一旦出现“反例”,就说明并未找出事物的本质。

对于这两点质疑,笔者认为有一定道理,但却不够充分,仍有商榷余地。对于他们所列举的两个反例――探险旅游和参观“万人坑”的旅游无法用“愉悦”目的来解释,笔者以为从美学角度看,悲壮美也是一种美;从哲学和心理学角度看,心灵的洗礼和各种情感的释放都能给人带来愉悦的享受。克服困难、自我挑战的探险旅游肯定能给人带来精神上的愉悦感;观看“万人坑”也能让人对屠杀者的罪行进行谴责,对战争给人类带来的伤害进行反思,对人性的复杂、生命的脆弱生发感慨,这些丰富的情感体验(释放)和认知升华,无疑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至于应该如何看待“反例”,即证伪原则在科学理论界定中的作用也值得再商榷。波普尔(Popper)提出证伪理论,是强调应该用证伪主义而不是经验主义去验证科学理论,因为一切理论和原则都可以被证伪(“因为我们只需一个否定的例子,就可以整个理论”),不能被证伪的理论不是科学理论。反过来,经验虽然不是知识的来源和基础,但却是检验知识的标准,它可以证伪科学理论。因此,波普尔所强调的其实是这样一种观点,即进步需要一种批评性的结构,所有的科学都只是一种猜测和假说,它们不会被最终证实,但却会被随时证伪。“我可能错了,你可能是对的,经过一番努力,我们可能离真理就更近一步”。因此,这里的以个例否定理论整体,并不是说这个理论一无是处,而是有待完善。这是从方法论角度上阐述经验主义和证伪主义谁更适合用来判断科学理论,而不是对所有存在“反证”可能的科学理论的否定,否则,世界上就难以有那么多科学理论的诞生,因为包括相对论等理论日后都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反证。还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王玉海的商榷文章,只是针对谢彦君的旧论。从表1列示的旅游定义可以看到,谢彦君和张凌云的观点都有一个自我演进和逐步提高过程,王玉海商榷之文中只注意到了张凌云的观点演进,却忽略了谢彦君自我修正的最新观点(而且谢的最新观点同样发表在《旅游学刊》上),这显然是一个不该有的疏漏,使其质疑的针对性存在一定程度不足。

那么,在质疑他人并做出修正后提出的观点是否更加周延,更接近科学理论的表述方式?理论上应该如此。从张凌云2009年的定义以及王玉海对张修正后的定义来看,它们与谢彦君2010年之前定义的显著差异是:(1)使用“非惯常环境”代替谢彦君定义中的“异地”。(2)直接提出“非惯常环境下的体验”是旅游的本质,将以前谢在定义用词之外所强调的“体验”概念直接用于旅游定义表述中。(3)附加了旅游是“一种短暂生活方式”的界定。(4)王在张定义的基础上增加了“闲暇时间”的界定。这几点差异所体现出的进步,或者说张凌云旅游定义的突出优点,在于将谢彦君一直强调的“体验”本质首次直接用在旅游定义表述语句中,避免了谢以前(2010年前)理论中对于旅游本质到底是“愉悦目的”还是“体验”的犹疑不定和双重认可。至于“非惯常环境”是否就一定比谢彦君所用的“异地”更为突出了“旅游本质”,笔者以为倒不见得。如果说“非惯常环境”可以同时指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人际环境,也可以用定性代替定量的空间限定,那么“异地”一词也可以有此功能。“非惯常环境体验”与“异地体验”其实没有很大差异。相反,如果不对其体验目的或前提做出限定,非惯常环境体验同样可以指科考工作、求医治病、被押解等与旅游毫不相关的事情。这一点,王玉海已做分析,并因此给张先生的定义加上了“闲暇时间”的限定,这一修正是有必要的,否则,会有明显的周延性不足缺陷。至于张、王定义中普遍附加的“旅游是……一种短暂生活方式”的界定,笔者则认为不但没有必要,也不符合科学定义的表述方式。科学定义应该用全称判断表述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是××”,如果连续出现两个判断,那么这两个判断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并列还是从属?如果是从属关系,从定义本身的精确性和语言表述方式看,不但显得多余,还有经验主义的列举式思维之嫌;如果是并列的、不可或缺的要素,则显然欠妥。因为“生活方式”是一个内涵相当广泛的概念,它既可以指人们的衣、食、住、行、劳动工作、休息娱乐、社会交往、待人接物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价值观、道德观、审美观,也可以理解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与社会条件下,各个民族、阶级和社会群体的生活模式(比如说饮食习惯、穿衣习惯、运动习惯)。以这种含义非常广泛的概念来界定旅游,何以凸显其独有特质?因此,虽然在西方发达国家有些研究者近年来使用“生活方式(1ilestyle)一词来解释人们对旅游和休闲的需要,以此突出旅游在当代西方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其前提是旅游已经成为西方国家人们生活的必需组成部分,成为一种生活习惯),这作为一种研究视角是可以的,但用它来解释旅游的本质特征,显然不符合人们的经验常识,其理论周延性也明显不足。“生存状态”同样是一个含义宽泛的概念,也会存在上述问题。

至于谢彦君定义在2010年后的自我修正,主要在增加“余暇”这一自由时间限定外,也直接使用了“异地体验”这一表现旅游核心特征的词语,并进一步将这种体验限定为“异地休闲体验”(或“以愉悦为目的的异地休闲体验”)。这一修正,显然与王玉海所修正的张凌云的旅游定义的前半句十分相近。略显不足的是这样两个小问题:第一,旅游本质到底是“体验+余暇+异地”,还是“愉悦+余暇+异地”,甚至是“愉悦、余暇、异地、暂时、休闲、体验”,作者在不同论著中所持观点不够一致,尚需明确;第二,人们这一前往异地行为的动机和目的是为了获得休闲体验,但最终是否“获得”了休闲体验,取决于旅游过程中的诸多主客观因素,因此,笔者以为在定义中说成“‘进行’一次休闲体验”会比“‘获得’一次休闲体验”更为客观、可靠。

故此,在借鉴和分析上述各位成果的基础上,笔者以为应该这样来定义旅游:“旅游是人们利用余暇在异地进行的一种休闲体验活动”。既点明了旅游是一种人的活动,更指明这是一种对异地(非惯常地)的休闲体验活动,“异地休闲体验”就是旅游的本质特征,它使旅游与其他休闲和旅行活动的特征明确区分开来,并且边界清晰,符合科学定义方

式,也符合人们的常识判断。旅游的这一概念性定义比人们的常识性判断,其实只多了“体验”这一体现旅游活动内在价值的抽象词语。其实,笔者理解一些学者所采用的现象学“悬搁”法,也是一个排除诸多附加要素,回归简单和常识的过程。至于是否可以使用另一些词语来表达,比如将“余暇”换成“闲暇时间”,“在”换成“对、到、去、前往”,“异地”换成“非惯常地”等词,笔者以为只要词义和语义基本不改变,并无不可。

至此,可以发现国内旅游学界已经在旅游本质问题上形成了这样一个基本共识,即“余暇+异地+休闲体验”三个要素加在一起,才是构成“旅游本质”的决定性要素,而不是其中任何一个单一要素决定着旅游的本质,同时也不必再附加其他任何元素。如果考虑到休闲活动基本发生在闲暇时间内,也可以省略“余暇”,简要概括为“异地+休闲体验”两大要素。

第四层面分歧:旅游与“旅行”和“休闲”两大概念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狭义”旅游定义是否一定会带来弊端?

在旅游本质和范畴的理解上之所以容易出现分歧,除了主观动机、定义方式和学科背景等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有意无意之间混淆了旅游与旅行、休闲和游憩这些近似但有区别的词语的关系造成的,这一点,在大陆汉语旅游界尤为严重,有必要再做梳理,否则仍将影响到对旅游内涵与外延共识的形成。

旅游与旅行的关系

这其实是一组容易辨析的关系,只需我们回归常识判断即可。在英语中,旅行(travel)是一个比旅游(tourism)出现更早、含义更广、义项更多的概念,前者除“旅行”之意外,还有“巡回推销、步行、行进、移动、交通流量、游记”等多种含义,查询任何一本英语词典都可以获知。因此,在词源、词义以及人们的常识中,都是“旅行”可以包含“旅游”,而不可能相反地“以小吃大”,因为旅游活动毕竟是各种旅行活动中的一种。汉语中也是如此。旅游是“既旅且游”,是以游览为目的的旅行,而非因此就可理解成旅游既包括旅行(各种)也包括游览。英语文献虽然也经常用travel一词表示我们理解中的旅游,但实际上一般会视不同情况分别使用travel、~aveler和tourist、tourism这些词语。比如,当指称我们认为的“商务旅游者”时,一般使用“businesstraveler”,该词的准确翻译应该是“商务旅行者”,事实上我们的酒店和航空接待业也称呼这类消费者为“商务客人”或“商务旅客”,但到了国内旅游统计和学术界,反而笼统称他们是“商务旅游者”。其他如“宗教旅游”、“探险旅游”等,在英文原文中也一般使用“××travel”,其准确称谓也应该是“宗教旅行”和“探险旅行”。总之,尽管部分旅行活动目前被统计在旅游范畴中(原因如前所述),但旅行仍是与旅游并列存在且外延更广的概念,否则那个宣称旅游业已经成为世界最大产业的机构――WTTC(World Travel&Tourism Council,世界旅行与旅游理事会)的名称中就不会将两个“T”字并列并以第一个“T”指称“Travel”(旅行)了。遗憾的是,由于汉语界过度将“旅游”概念扩大化,导致近几年一些著名译著和论著都误将该机构的简称译成“世界旅游及旅行理事会”,颠倒了两个“T”的所指顺序。甚至将查德维克(Chadwick)的明确表示广义“旅行者”(与“居民”相对)和狭义“旅游者”(与其他目的“旅行者”相对)的单词互调错译,直接造成两词概念内涵与范畴的混淆和误解。这些错误的造成,是与我国长期以来混淆“旅行(travel)”与“旅游(toufism)”的关系,并认为旅游大于或优先于旅行的错误思维造成的,今后应该回归正确理解和翻译轨道。与此同时,其他一些类似错误也应该避免,比如不必将“tourist arrivals”和“visitor”一律译成“游客”,可视上下文译成“到访者”或“访客”。因为这些为了事务性需要而外出旅行的人,即使办事之余发生了伴随性或继发性旅游行为,准确来说也只能称他们为“准旅游者”;而那些完全没有旅游活动安排与可能的旅行者,则只能是一般的“visitor”(访客),他们并无旅游行为,只是被我们的旅游部门视为与旅游者有“类似消费行为”的人而一并被统计在旅游数据中而已。因此,世界旅游组织目前所采用的统计口径,是宽口径统计法。

旅游与休闲的关系

我国学者从2006年开始关注休闲与旅游的关系,比西方学者的讨论晚了20多年。观点差异聚焦于:(1)leisure、recreation的汉语翻译问题。(2)休闲与旅游的外延范畴和边界关系问题。(3)休闲与旅游的一致性与差异性问题。第一、第二个问题我国学者关注更多,第三个问题外国学者关注更多。

先看第一个问题。汉语“休闲”到底对应的是“leisure”还是“recreation”,或者说“leisure”是否只能译成“休闲”,而“recreation”又该译成什么最为恰当,目前仍存在不同看法和做法”。从语义角度看,英语leisure的基本含义是“空闲时间,有空的”,因此,我国20世纪90年代以前翻译的文献较多将其译为“闲暇”或“有闲的”类似词语;但到了马惠娣组织翻译的《休闲研究译丛》时,“leisure”开始被译为“休闲”。鉴于该套丛书对中国休闲学术界有重大影响,此后这种对译关系被普遍采用。因此,尽管“闲暇”确实是leisure的主要含义之一,但因并非该词全部含义,而“休闲”是一个包容性和词性特征更大的词,因此多数情况下将“leisure”译成“休闲”是可以接受的,否则西方学术界普遍认同的leisure具有时间、心态、活动等多重含义的观点就无法成立。况且,该词也已经被当下中国人接受,有学者已将该词的汉语语义与文化内涵传递到国际著名休闲学术刊物上。只是需要视不同语境分别将其译为“闲暇时间”、“休闲活动”、“悠然”或者笼统的大“休闲”即可。而“recreation”一词的翻译更为复杂,目前有“娱乐”、“游憩”、“休闲(活动)”、“娱憩”、“消遣”等多种译法,这些译法均有合理之处,但确实无一词可以完整体现recreation之“身体或精神的放松、感到愉悦,使活力再现”的含义。“娱憩”从词义上看可能更佳,但目前接受这个新词的人还较少;地理学背景的人爱用“游憩”对译,而其他背景的人多采用“娱乐”对译。到底哪个词最后被普遍接受,还有待时间的检验或其他高人的点拨。

这几个概念之间的内涵与外延关系,可以用图2来表示。

第二个问题,涉及对休闲概念和旅游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理解问题。对于休闲(1eisure)的定义,国外学术界似乎也同样未有定论,有些采用综合定义,有些分别定义。但普遍认为它包含了多层含义,因此,一般人都跟随卡普兰(Kaplan)采用综合定义

方式,从时间/功能/内容/心理状态多个方面去界定“休闲”:“休闲……包括一个人在其经济自由时间内所进行的自主性活动或体验,这种活动被当事人认为是休闲的,给人精神上的期盼或事后的回忆是愉悦的,让人无意识中投入了全部注意力和热情……”戈比(Godbey)的定义是:“休闲是从文化环境和物质环境的外在压力中解脱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它使个体能够以自己所喜爱的、本能地感到有价值的方式,在内心之爱的驱使下行动……”尽管定义方式不同,但大家普遍认可休闲(1eisure)至少包含“时间、活动、心态”三重含义(即闲暇时间、休闲活动、悠闲心态),分歧只在第四重含义的理解上(有些认为是特征,有些认为是功能或制度)。因此,“休闲”一词从活动层面理解既包括闲暇时间,也包括人们在闲暇时间所做的任何令人感到放松的、愉悦的活动,不论是在本地还是异地。在“活动”含义层面,所有的“休闲活动(leisureactivity)”也可以用recreation来表示。人们前往异地进行旅游,显然也应该属于leisure和recreation范畴。因此,旅游与旅行、休闲和娱憩四者的关系,可以从图2清晰地看出。

其实,休闲与旅游边界关系的更大困扰,并非在理论上,而是在现实研究领域和学科发展方面。这就是第三个问题:休闲与旅游的一致性与差异性何在?维尔(Veal)分析认为,由于人们一般将旅游现象看做一个产业,而将休闲服务看做一种社会公共服务,所以导致这两个领域中出现了各自设立的公共机构,各自独立的产业,以及研究领域和课程设置的自成体系。还有一个原因是:休闲的主体活动是在日常生活所在地发生的,而旅游是离开日常环境所在地进行的,因此地域差异被看成是旅游与休闲的另一大差异。这也导致休闲只是人们在本地的娱憩活动的狭义休闲概念的产生。但是,旅游与休闲在许多方面其实是重合的:许多景点是公共休闲设施,而度假其实是占用人们闲暇时间最多的活动。此外,从人们行为的动机和心理来看,从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和规划来看,乃至研究方法上看,休闲与旅游都高度一致。因此,近年来学术界许多人开始研究二者的交叉问题,并呼吁多关注旅游与休闲的共同性。从大多国外休闲和旅游学者的观点来看,主张旅游是休闲活动一部分的“广义”休闲观的人占多数。但这并不等于说休闲与旅游二者可以完全合并,甚至以旅游替代休闲。因为休闲毕竟还有哲学、宗教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层面的价值与含义,涉及基本人权问题,而旅游远远没有休闲对于个人和社会来得重要。当下中国由于产业发展时序、社会环境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休闲”概念和产业属于无人认领的“野生大蛋糕”,旅游部门和研究界有很强的动力和实力去切这块蛋糕,这未尝不可,旅游界确实应该多关注旅游中的休闲价值和休闲活动业态,但再扩张也不可能将所有运动休闲、文化休闲和游戏娱乐项目都全部纳入“旅游”的名下。因此,产业界和研究上的交融不等于概念上的混淆,希望未来不要在理论和现实中出现“以旅游指代所有休闲”的新扭曲现象@。否则,旅游学术界的混乱仍将无尽头。

关于狭义旅游定义是否会带来弊端,有必要坦率做出辨析。目前,许多人反对狭义旅游定义和概念性定义的理由,主要是担心狭义旅游定义有可能带来旅游业范围缩小、统计数字减少或学科覆盖面过窄的不利结果,主要体现为一种利益得失上的担忧。笔者以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一个产业的地位,如果仅仅靠一部分多算出来的统计数字赢得地位,是不现实的。事实上,旅游业的地位恰恰是由那部分真正以休闲/娱乐/度假为目的的“纯旅游”需求确立的,而不是其他。不真实的数字其实也是无法赢得人们尊重和统计部门的信任的。当今各国旅游产业的规模之所以难以取得圈外部门和人士的完全认可,恰恰在于所统计的对象边界不够清晰,是包含了“准游客”和“一般访客”在内的大口径旅游数字,这或许也是一些地方采用卫星账户法统计旅游业数据,其结果往往难以超出传统统计数据的内在原因。至于那些“准旅游者”和“一般访客”的被统计,我们一方面要承认这些人确实是宾馆等旅游产品的消费者,同时也要承认确实存在统计操作上的一系列排除困难(比如按目前的统计方法,难以确定事务型到访者是否一定没有旅游行为)因而采取了“宁可错计一千,不可漏掉一个”的全计入方式。今后如果对统计方式做出改革,比如卫星账户法或事后(离境)统计法,就可能使旅游数据更加准确。

至于旅游学科地位和覆盖面,同样也由人们的实际旅游需求来决定,完全不会因为狭义定义而对其产生任何制约。相反,从学术角度而言,必须采用一种严谨的定义才能真正找出本学科的核心问题,确立本学科的地位。让旅游统计界定与旅游本质界定保持在同一个认知范畴和口径下,其实只有助益而无贬损。

三、结论和讨论

通过梳理和分析国内外学者和机构对旅游本质认识、旅游内涵与外延、旅游定义表述方式的各种分歧和交融点,本文认为,中国旅游学界可以在旅游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基本确立如下5方面的共识:

1 旅游是指人的活动,而不是这一活动所引发的社会经济现象总和。

2 旅游的本质应该由其概念性定义而非技术性定义所界定。

3 旅游的本质由“余暇+异地+休闲体验”三者共同决定,缺一不可。旅游定义的表述也应该反映这三个本质性特征。

4 旅游是一种异地休闲活动,也是出于休闲目的的旅行活动。休闲和旅行的外延范畴都大于旅游。

休闲与旅游管理概论范文3

关键词:低碳;休闲农业;发展动力

乡村旅游起源于1885年的法国,经过19世纪80年代大规模发展和20世纪30年代至80年代的全面发展阶段,目前乡村旅游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具有相当的规模,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轨道。国内乡村发展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国内的乡村旅游开始萌芽。20世纪80年代末,国内乡村旅游进入发展阶段。90年代以后,乡村旅游开始全面发展,这一时期,人们逐渐将休闲纳入到生活方式之中来,休闲农业旅游逐步在中国发展起来。休闲农业旅游是乡村旅游的高级形式之一,是乡村旅游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全面发展休闲农业旅游,有利于农村的产业升级和优化,实现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2008年中国生态旅游科学发展高层论坛提出:我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产业持续、较快发展,其年总收入已达到400亿美元,成为我国旅游产业一个新的增长点。

随着低碳的概念深入人心,低碳旅游也成为了当先旅游界的一个新坐标。休闲旅游由于对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强调,更加凸显了其低碳的特性。

一、休闲农业发展、研究现状

休闲农业兴起于20世纪30―40年代的意大利、奥地利等地,随后迅速在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目前,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休闲农业已经进入其发展的最高阶段――租赁。在休闲农业发展的实践方面,我国东部沿海省、市、区是发展较早、较快的地区,内地云南、四川、河南、黑龙江、新疆等省区,由于旅游业或特色农业发达,也间接带动观光休闲农业的发展。在理论方面,段兆麟(2004)、郭焕成(2008)等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休闲农业的概念,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完全一致的定义,大多数学者广泛引用的是2000年台湾公布修正的“农业发展条例”,将休闲农业界定为“指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渔牧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提供国民休闲,增进国民对农业及农村体验为目的农业经营”。国内学者对休闲农业消费者行为也进行了探讨。马勇等认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闲农业的目标顾客开始呈现出多元化特征,消费群体的差异性开始显现。”杨丽华以湖南省长沙市为例对休闲农业消费者满意度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关于休闲农业的发展模式,严力蛟、王兵等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归纳。王和才等以苏州为例着重论述了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陈艳等总结了有关学者的研究成果将休闲农业的发展模式概括为五类。在休闲农业规划和旅游产品设计方面,高旺、陈东田、董小静等研究了生态规划在休闲农业观光园项目策划中的应用。田华等对丹东市五龙背镇的休闲农业旅游产品进行了设计。同时,学者们还对休闲农业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总结。如伍冠锁对我国休闲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石青辉对湖南休闲农业的营销模式进行了研究。

同时国内学者还研究了地区休闲农业的发展以及休闲农业吸引物空间布局等问题,这些研究成果对推动我国休闲农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就具体旅游开发研究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一是休闲农业旅游开发特色不突出,对资源和市场分析不到位,开发项目大同小异;二是保障机制研究滞后,开发主体、社区参与、人才培养、资金保障等方面的研究有待加强;三是旅游产品深度开发问题。

二、低碳经济及低碳背景下休闲农业旅游开发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低碳经济

2003年2月24日,英国政府在能源白皮书《 我们能源的未来 ――创建低碳经济》中首次提出来低碳经济的概念。国家 “十二五” 规划也明确指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冯之浚认为低碳经济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本特征。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效率的提高和能源结构的优化,其核心内容包括低碳产品、低碳技术和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

(二)低碳背景下休闲农业旅游开发影响因素的研究

低碳背景下休闲农业的发展既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又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主观因素主要涉及到供给因素、需求因素和保障因素,客观因素主要是支持因素。

1.供给因素

作为发展休闲农业旅游的基础,旅游供给因素是由两个层次构成,即器物层和文化层。其中文化层是核心,器物层是载体,最终二者统一于产品有偿提供给旅游者。

器物层是发展休闲农业旅游的物质基础。包括景观资源、环境、设施以及活动。其中景观资源是发展休闲农业旅游的主要基础;环境主要是指旅游地的气候、地质地貌、水体、植被等条件;设施由服务设施和游憩设施两部分构成;活动主要指农业生产活动以及节事活动等。文化层是发展休闲农业旅游的文化基础。主要包括村野文化、民俗文化、地方文化和居民独特的生活方式。

2.需求因素

作为发展休闲农业旅游的动力因素,相对应于供给因素,旅游需求是由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两个层次构成的。物质需求是对供给中器物层的需求,其满足的是生理需求;精神需求是对供给中文化层的需求,其满足的是心理需求。其中,最根本的需求是城市人逃避城市污染和快节奏的生活方式,渴望回归乡野的心理需要。

3.保障因素

保障因素是为发展休闲农业旅游提供保证的因素,是旅游发展必不可少的因素。主要包括政策引导、社区参与、资金来源、人才培养等因素。

政策引导主要是政府在休闲农业旅游开发中为供需双方提供政策、制度、资金方面的支持,以鼓励、管理、规范休闲农业,完善当地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保障旅游开发和发展各方利益,避免出现恶性竞争、环境污染、服务质量下降和居民利益受损等不利行为。社区参与。休闲农业旅游的开发应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保证社区对休闲农业旅游决策、开发、管理和收益的参与。如果社区不能充分参与旅游发展,农民不能成为主要受益者得到实惠,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将大打折扣,旅游业发展必然受挫。资金保障。旅游开发,尤其是旅游设施设备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休闲农业旅游开发也不例外。为此,充足的开发资金是发展休闲农业旅游的核心保障因素。这主要涉及到旅游融资问题。人才培养。旅游的发展离不开专业的管理人才和高素质的服务人才,这样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就显得尤为重要。

4.支持因素

支持因素是发展休闲农业旅游的重要因素和进一步发展的支撑条件,主要包括新型技术、区位条件、交通条件、信息服务和中介服务等。休闲农业旅游要想实现低碳式发展,就得依靠相应的科学技术支撑,如低碳能源技术、低碳交通技术、低碳建筑技术等。

三、总结和建议

休闲农业旅游是在市场的拉动和资源的推动下乡村旅游发展的必然结构和高级阶段,文章就在低碳背景下休闲农业旅游的发展动力体系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但是休闲农业旅游发展是一个系统而庞大的工程,文章由于受篇幅所限不能一一全述。在以后的研究工作中,对发展模式、人才的培养、信息技术服务和市场营销等工作需要加以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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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与旅游管理概论范文4

一、慢旅游的概念与内涵

(一)慢旅游的定义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慢旅游”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在人们对慢旅游的本质和内涵基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将慢旅游定义为:游客以一种悠闲的旅游心态,根据兴趣自主安排时间和行程,采用低碳、慢游、慢品的休闲旅游方式,深度体验达到愉悦身心、回归自然、解放灵魂的旅游目的。慢旅游的形成与发展有赖于两个条件和要求:旅游时间要充裕,旅游内容需丰富。二者互为需要,相互依存,游客旅游时间充裕,则要求有丰富的项目和多样的行程。旅游地项目内容丰富多样,则需要游客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来体验、品味甚至发现、挖掘。

(二)慢旅游的内涵

1.慢旅游是旅游本质的回归。慢旅游不是单纯地倡导游客放慢旅行的速度,它鼓励人们更加深思熟虑地去体验旅行的过程和旅游目的地的内涵,是对旅游本质精髓的回归,是对现有旅行方式的一种修正。

2.深度体验是慢旅游的核心理念。慢旅游强调游客在休闲旅游过程中的深度体验,是观光旅游向休闲旅游转变后的产物。游客从被动的接受转为主动的参与,重视环境对旅游主体的影响,由追求尽可能多游览景点转向放慢旅行节奏追求身心的放松和自由。

3.低碳、生态是慢旅游的基本要求。慢旅游强调游客在注重旅游体验的同时应关注交通方式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尽可能选择火车、公交、自行车、徒步等低碳出游方式,加强对旅游地自然环境和文化生态的关注,重视旅游目的地原真性和生态性的保护。

4.慢旅游满足游客个性化需求。慢旅游是游客适应现代社会多元化发展的产物;旅游方式的多样化也是实现休闲旅游平衡的内在需要。它要求充分发挥游客的主观能动性,在诸多的旅游选择中,追求亲自参与,有意识地放慢旅行节奏,深入体验旅游对象的内涵,用心去品味旅游的过程和意义。

总之,慢旅游是游客为了获得深度体验而故意放慢旅行节奏,采用低碳、生态的休闲方式来感受旅游对象的内涵,回归传统,并在此过程中追求旅行最本质的乐趣,是一种个性化的休闲旅游方式。

二、慢旅游理念在旅游地开发中的运用策略

慢旅游为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经验借鉴,同时也对旅游地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重视慢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营造休闲文化氛围

据调查,慢旅游目的地中的自助游人数占到了72%,这样的游客比例对了旅游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旅游地基础设施建设应在把握区域地脉、文脉及基本风格的基础上融入慢理念,突出旅游地的慢文化内涵,重视地方元素在建筑设计、道路规划、环境标识、生态测试、交通工具等方面的运用,尽量就地取材,凸显地方原真性和原生态,增强旅游地居民的地方文化认同感,注重地方特色的保护,抑制过度商业化,营造出地方感浓郁,人与自然和谐的特色慢旅游休闲目的地。

(二)开发慢旅游休闲文化项目,加强体验空间规划

旅游地应依据慢旅游内涵,结合旅游地特色,开发出符合游客需求的休闲文化项目。慢游休闲文化项目主要涉及从慢行、慢餐、慢邮、慢学、慢疗、慢运动、慢读、慢聊、慢睡、慢购等方面。项目设计应引入多种本土元素,采取整合开发的思路,注重游客的参与性与互动性,充分利用传统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出多系列特色休闲慢旅游产品,扩展游客的慢生活游憩体验空间,让游客在体验的过程中重新认识自己,探寻真实的自我,获得新生。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慢旅游提供基本保障

慢旅游讲究的是细细品味、慢慢享受,这离不开旅游地宜人的气候、新鲜的空气、优良的生态环境。旅游地应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公德来提倡,增强旅游经营者、旅游地当地居民和旅游者的环境保护意识;科学规划、合理功能分区、加强污染源治理,把旅游活动的负面影响控制到最低程度;建立由政府、居民以及开发商共同参与的旅游地管理体制,协调好旅游开发、保护与运营之间的关系。

(四)加大旅游地治安环境治理,营造安全和谐环境

旅游地政府应在提高游客自身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应重点完善旅游地的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当地旅游市场和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大力打击非法犯罪行为,为慢旅游发展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三、结语

休闲与旅游管理概论范文5

论文关键词:乡村休闲旅游,旅游规划,重渡沟

 

随着人们闲暇时间的增多,收入的提高以及生活压力的加大。在闲暇时间去山清水秀的地方放松身心,已成为城市人的心愿。乡村旅游正是满足了人们休闲度假的心理而产生,并且越来越受欢迎,本文针对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重渡沟景区的自然和人文资源进行了乡村休闲旅游规划的探讨。

1 乡村休闲旅游的概念及类型

1.1 乡村休闲旅游的概念

乡村休闲旅游是以远离都市的乡野地区为目的地,以乡村特有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为吸引物,以城镇居民为主要目标市场,通过满足旅游者休闲、求知和回归自然等需求而获取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一种旅游方式。

1.2乡村休闲旅游的类型

乡村休闲旅游在我国的区位分布上主要有3种类型:城郊型、边远型和景区边缘型。乡村休闲旅游主要是城市居民在回归自然渴望的驱动下蓬勃发展起来的,因此在这3种区位中,城郊型乡村休闲旅游最为发达。而重渡沟景区就属此类,所以在此进行旅游开发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扩大城市旅游空间,开拓旅游资源新形式,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特别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深远的意义。

2. 重渡沟乡村旅游休闲旅游规划的条件分析

2.1 重渡沟风景区的概况

重渡沟风景名胜区位于洛阳市栾川县潭头镇,距洛阳市150公里,栾川县城50公里,九龙山温泉18公里;有金鸡河、滴翠河、水帘仙宫等景区组成,有景点200余个,旅游面积30平方公里。景区内林茂草丰,雉飞鹿鸣,花鲜果稠,野趣横生。重渡沟树奇石峻,洞幽潭静,飞瀑流泉,绕岚斜虹旅游论文,栈道梯悬,猎猎古风。充满田园气息的318家农家宾馆星散于十里兰溪之旁,万亩竹海之中,床位达13800余张。

2.2 重渡沟风景区乡村旅游规划的优势分析

2.2.1 区位优势

重渡沟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潭头镇西南部,距洛阳市150公里,栾川县城48公里,地理位置优越。

2.2.2资源优势

重渡沟景区内有金鸡河、滴翠河为两条常年性河流,最小流量每秒0.5立方米。景区内有5米以上的瀑布30余条,30米以上的瀑布5条,最长瀑布100余米,最宽瀑布8米以上,是一个庞大的瀑布群,构成瀑布成群潭成串,林密石怪传说奇的梦幻景观。即使持续干旱,赤地千里的炎炎盛夏,或白雪皑皑,滴水成冰的凝凝隆冬,景区内依然碧波翻浪,瀑声震天。重渡沟景区内有竹林千亩,多生于河边路旁,翠竹碧水交织,肥鸭壮鹅嬉戏,具有曲型的水乡风光,在中原堪称一绝。

2.2.3生态环境优势

重渡沟地处伏牛山脉,植被茂密,有上万亩竹林,森林覆盖极高,负氧离子的含量特别高,有的地方每立方米的含量达到68000个,水资源丰富,有剑插泉,象吐泉等上百个泉眼,形成了震天雷瀑布,飞虹瀑布,水帘仙宫瀑布等大小瀑布30多条,为规划乡村休闲旅游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

2.2.4 接待设施优势

重渡沟接待设施充足,环翠居、翠屏居、桃花园、故人庄等清雅别致的名字点缀于窗含翠岭、竹环水绕的温婉农家的门眉上,这些富有山情风味,充满田园气息的318家农家宾馆星散于十里兰溪之旁,万亩竹海之中,床位已达13800余张,在满足游客的吃住之需的同时,而且给深山区农民找到了一把打开致富之门的金钥匙。因此河南省省长李成玉称赞重渡沟是“生态旅游开发的典范,是家庭宾馆的楷模,是旅游带动脱贫的榜样”。更被中国旅游第一人魏小安先生称之为“中国农家宾馆第一村”。

2.3 重渡沟风景区乡村旅游规划的劣势分析

2.3.1 乡村性逐渐弱化

重渡沟风景区从1997年对外开放到现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居住在其中的农家由于旅游带来的收益,其生活水平也是越来越高,但是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它的乡村性却越来越弱化旅游论文,一方面表现在建筑上,除了位于重渡街中心地带的二三十年的靳家楼和农耕村外,300多家农家宾馆都是采用现代的建筑风格,村中贴着瓷砖的小洋楼鳞次栉比。另一方面表现在民风上,目前重渡沟景区已经不再展现纯朴的村民和朴素的衣着,而是到处都充满了商业的气息,听到的不再是阵阵的箫声,笛声和欢笑声,而是讨价还价的声音。并且以餐饮为主的“农家乐”菜肴品种单调、雷同,缺少参与性、体验性项目,游客停留时间短,旅游综合效益不高几乎已经完全丧失了原有的乡村性。

2.3.2 旅游产品过于单一

重渡沟景区旅游产品过于单一,游客主要集中在基础观光游,没有很好的向度假转变,另一方面旅游商品缺乏的特色,主要为香菇、木耳、猴头、拳菜、百合等山珍土特产,缺乏明显的地域特色。游乐项目也是简单的秋千、吊椅、索道等不但设施陈旧,并且和景区环境不够协调,对游客也构不成吸引力。

2.3.3类似景区多,竞争激烈

重渡沟目前经营主要是山水农家游,周边同质资源过多,周围嵩县的白云山、千池山、木札岭、养子沟、寨沟,南阳西峡的龙潭沟、内乡的宝天曼,都对本景区的游客有潜在分流,竞争过于激烈,所以,在规划的时候,一定要突出特色,和周边景区进行差异化开发,开发垄断产品。

3.重渡沟风景区乡村休闲旅游规划的探讨

3.1保持乡村休闲旅游的本土性,乡村性

乡村休闲旅游规划过程应避免“城镇化”现象,应坚持科学规划,重视功能分区,务必从总体上保持乡村休闲旅游的本土性和乡村性。重渡沟旅游区定性以美丽的山水风光为基础,以丰富的农耕文化为内涵,集观光采摘、娱乐休闲、科普求知、旅游度假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乡村休闲旅游区。规划结合旅游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划分“农家风情、竹的世界、水的海洋、农耕文化、休闲度假等功能区,突出乡土风情,体现山水乐园。

3.2 创新乡村休闲旅游产品

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开发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当地的资源和地理条件为基础,采用需求驱动型的发展模式。根据游客来源、客源结构与类型、市场规模、游客消费能力等来开发适销对路、价值链延伸长的乡村休闲旅游产品。这样,旅游产品才能被旅游者接受和喜爱。针对重渡沟旅游区目前旅游产品单一,旅游者参与体验程度不高,旅游时间短等情况,规划要完善乡村休闲旅游产品体系,包括观光型旅游产品、休闲度假型旅游产品、专项旅游型产品等类型。如专项旅游型产品有健身旅游产品、考察学习旅游产品、民俗风情旅游产品等,极大地丰富了乡村休闲旅游的内容。

3.3 构建乡村休闲旅游生态循环经济

从1997年创办农家乐开始,重渡沟旅游区旅游发展相当迅速。但是相应的环保、环卫基础设施没有配套齐全旅游论文,导致景区地表水遭受污染,垃圾随处可见,农田农药污染,因此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十分迫切。规划在旅游区采用养殖、沼气、种植、加工、旅游“五位一体”的旅游循环经济,打造绿色产业链,减少旅游开发对乡村环境的破坏。同时农田种植采用微喷节水灌溉、沼液施肥和生物防虫等新技术,使旅游区建成洛阳市绿色蔬菜果品生产示范基地。

3.4 建立社区参与的休闲旅游管理模式

结合重渡沟区实际情况,重渡沟旅游区可采用“政府+公司+协会+旅行社”的管理模式。其具体做法是政府负责乡村休闲旅游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公司负责景区的经营管理和商业运作;协会负责组织村民参加民俗表演、工艺品的制作、提供餐饮住宿等;旅行社负责开拓市场,组织客源。为了合理地开发旅游资源,保护乡村休闲旅游的生态环境,可以根据资源的产权,将乡村休闲旅游资源界定为国家产权、乡村集体产权和农户个人产权等产权主体。在开发乡村休闲旅游时,把旅游资源、特殊技术劳动量转化成股本,收益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相结合,进行股份制合作经营,通过土地、技术、劳动等形式参与乡村休闲旅游的开发。企业通过股金分红支付股东的利益分配,这样,政府、集体和个人可在乡村休闲旅游开发中按照自己的股份获得相应的收益,实现社区收益的深层次转变,从而建立起均衡利益的分配机制。

4.结语

重渡沟风景区在发展乡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在旅游规划设计中,通过科学分析、合理定位、创新乡村休闲旅游产品、构建科学经营模式等措施,创造出新的旅游形象和品牌地位,实现乡村休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文彤吕贤军城郊型乡村休闲旅游规划的探讨—以岳阳市君山区乡村休闲旅游规划例[j] 小城镇旅游

[2]王婕纯谈乡村生态农业旅游规划——以广西黄岭村为例[j]现代农业科技 2008.06

[3]王云力乡村景观旅游规划设计的理论与实践[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

[4]李蕾蕾旅游地形象策划:理论与实务[M].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1999

休闲与旅游管理概论范文6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大了人们的生活、工作压力,迫使人们在紧张的生活中对休闲的追求不断升温,加之我国近期对休假制度的调整以及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休闲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重要消费倾向和生活方式,随之兴起的休闲旅游也迅速地成为热点和发展趋势。郑州位于中原腹地,历史悠久、交通便利,是我国优秀的旅游城市,在全国经济和旅游业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休闲旅游在郑州的发展势在必行。

二、休闲旅游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休闲旅游

对于休闲旅游涵义的研究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视角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有所偏差,例如朱矫健以游客前往旅游目的地进行度假休闲的市场变化入手,强调休闲度假的重点在于使游客在度假旅游中享受到身心及精神心灵最大程度的放松[1]。陈辉从休闲度假产品的角度出发指出休闲旅游要突出自然性和休闲性的特点[1],吴必虎在其所著《区域旅游规划原理》一书中也提到休闲旅游应综合度假旅游与观光旅游的双重特点。目前学术界较为认可的休闲旅游概念是马惠娣从旅游目的角度出发所给出的定义:休闲旅游是以休闲为目的的旅游,注重旅游者精神享受,强调在特定时间段内人们所处的文化建构、文化欣赏、文化创造等文化意境和氛围,从而使个体的精神和身心达到完整全面的发展[2]。

(二)休闲旅游资源

对休闲旅游资源进行科学的界定与评价是休闲旅游规划与开发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学术界一般都是以国家颁布的标准为指导和主要依据。《国家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中将旅游资源的概念界定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是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被旅游业开发利用并产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3]。可以借鉴国家对旅游资源概念的界定延伸出休闲旅游资源的含义: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是能对人们休闲活动产生吸引力,可以被休闲旅游业所开发利用并产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从构成要素上说,休闲旅游资源更注重休闲环境、资源的品质、游憩的功能、服务的水平、社会文化内涵等,强调休闲旅游资源类型的多样性、要素之间的关联性、资源的创新可塑性、休闲功能的娱乐性以及路程的吸引力等。

三、郑州市休闲旅游资源现状

(一)郑州市休闲旅游范围的界定

游客进行休闲旅游的目的就是为了休闲放松、缓解压力、亲近自然、观光游憩等,我们从地域范围来界定郑州市休闲旅游范围,除了郑州市城区内都市化了的旅游休闲区域,也将郑州市城区外的其他休闲旅游区域诸如农家乐、度假村、游乐园等包括在内,这些周边郊区休闲旅游区域虽然不在郑州市城区内,但在行政区划上都隶属于郑州市。

(二)自然旅游

郑州市拥有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例如位于金水区的花卉交易市场以及花卉培育基地,水果采摘园以及庙李的蔬菜示范园区等;位于郑州市二七区的侯寨樱桃沟、葡萄采摘园、农业科技示范园,尖岗水库垂钓、游览观光等;中原区的西流湖公园;惠济区有依托黄河自然资源所开发的黄河游览区、黄河花园口生态旅游区等;管城区有金鹭鸵鸟观赏园、草莓采摘园区、金沙养殖园,还有圃田的荷花节、二郎庙的农业观光园等。郑东新区中牟县内的采摘园区、雁鸣湖自然景区,甚至还有西瓜、花生休闲旅游等。

隶属于郑州市的其他城郊区域也拥有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吸引城市居民前往休闲娱乐,如新郑市枣乡休闲观光游、依托龙湖开发的度假村、农业生态示范园区以及野生动植物观光游览园区等。荥阳的游戏山自然风景区、登封嵩山自然风景区、巩义雪花洞自然风景区、环翠峪等。总体来看,郑州市发展休闲旅游的自然资源相当丰富,种类多样。

(三)人文资源

郑州市不仅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也拥有丰富的人文旅游资源可用于休闲旅游的开发及利用。郑州早在三千多年前就作为商王朝重要的都邑存在,先后又被夏、商、周、郑、韩等作为都城,隋、唐、五代、金、宋、元、明、清为州郡,悠久的历史文化为郑州市开发文化休闲旅游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内涵。例如郑州市二七纪念塔、河南省博物馆、大河村遗址、管城区商城遗址、嵩山少林寺、中岳庙、嵩阳书院,新郑黄帝故里、郑韩故城、新密打虎亭汉墓、巩义杜甫故里、巩义宋墓、巩义的北宋皇陵等为郑州市开展休闲旅游提供了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

另外,随着郑州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开展节庆活动也逐渐多样化和多元化,例如每年三月三例行举办的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新郑枣乡风情游、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等,参与性强,不仅增强了游客的体验性,还提高了游客进行休闲的趣味性和积极性。

四、郑州市休闲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休闲旅游产品相对单一

郑州市发展休闲旅游多是以“农家乐”“采摘园”“农业示范园游览观光”等农业休闲旅游为主,产品推出较为单一,进行的旅游服务项目多是以采摘、垂钓、观光、就餐等为主,多样化欠缺,不能够对城市居民产生持久的吸引力,使游客没有产生重复消费的动力。

(二)休闲环境有待改善

对于休闲旅游来说,有一个和谐、纯净、优美的休闲环境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它直接影响着休闲者的旅游体验和休闲心情。郑州市城区及周边休闲旅游区的旅游环境有待提高,有些旅游企业为了获得短期利益对当地的旅游资源进行过度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另外,由于公共设施的不完善,也使旅游目的地环境质量大打折扣,城区烟尘滚滚、郊区泥泞不堪等现象时有发生,使游客满意度急剧下降。

(三)缺少精品,影响力不足

郑州休闲旅游客源多是以郑州市区内或省内周边近距离其他市区、县城等居民为主,省外游客寥寥无几,在休闲旅游目的地留宿的游客自然更是少之又少,所以休闲旅游对郑州市其他行业的经济带动也有所欠缺。另外,对休闲旅游产品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郑州市民想到周边地区进行休闲娱乐都要来回打听方能知晓,而且目的地推出的休闲旅游产品质量不高,缺乏影响力,很难通过口碑效应产生带动作用[4]。

(四)休闲旅游服务水平急待提高

郑州虽然拥有较为丰富的休闲旅游资源,但是服务水平相对来说较差,特别是在度假高峰期,不仅基础服务设施满足不了旅游消费者的需求,服务技能、服务态度等更达不到游客的满意,缺乏一支训练有素的休闲旅游服务团队,所以郑州急需加强对专业休闲旅游从业人员的引进及培养,提高休闲旅游服务水平。

(五)休闲旅游发展定位不明

城市拥挤嘈杂的生活状况使城市居民迫切想要回归自然,亲近自然,远离喧嚣与压力,找寻宁静与轻松,但是郑州市休闲旅游项目的推出并没有明确的主题,休闲旅游的发展方向不清晰,致使在推出休闲旅游产品的时候出现四不像,例如农家乐,不是矮墙、茅屋、锄头、菜地等纯朴的农家风情味儿,而是商业化的院落、住宿、盆景花园等,使游客感受不到农田的广袤与农庄的闲适。

五、对郑州市休闲旅游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休闲产品多样化

为迎合旅游消费者越来越多的身心和精神休闲需求,郑州市开发休闲旅游过程中应注重休闲产品的多样化,在以乡村休闲游和农业休闲游为主的基础上,丰富结构类型和功能导向,增设评书、戏曲、民俗风情等文化休闲项目以及儿童娱乐场、绿色生态体验园、乡村特色旅游产品等,以满足旅游消费者对物质、文化的需求。

(二)构建休闲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郑州发展休闲旅游过程中要注重对休闲旅游目的地基础设施的建设,保护并美化旅游环境,营造一种清新舒缓惬意的休闲氛围,积极建设旅游标识牌、环保厕所、旅游信息化平台、旅游咨询业务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旅游安全的监管力度,积极寻求与旅游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建立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休闲旅游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注重市场营销

加强对休闲旅游项目的宣传力度,注重选择合适的营销手段进行有效推广以吸引广大休闲者前去休闲娱乐,根据地域因素和空间因素等确定合适的目标人群和目标市场,加强游客信息库的建立,通过深入分析游客客源分布情况以及具体需求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并加强与多种媒体的联系,例如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广播等宣传旅游目的地休闲旅游项目,增强休闲旅游目的地的公众关注程度和吸引力。

(四)打造休闲旅游品牌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特别对于休闲者来说,更加注重旅游环境质量以及旅游休闲项目的实质内容,郑州所辖景区景点的建设要强化休闲意识,突显景区休闲元素,对休闲旅游目的地进行科学准确的形象定位,做好整体规划,整合休闲旅游资源,根据休闲旅游的需求和特点推出规模化、精品化、品牌化的休闲旅游产品,增强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休闲爱好者前来消费休闲。

(五)培养休闲旅游专业人才

休闲旅游的兴起是旅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休闲旅游的发展需要有专业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的支撑,郑州缺乏专业的休闲旅游从业人员,所以一方面可以有计划地引进一批旅游管理等人才;另一方面可以与高校进行合作,将工作人员通过委培、双向交流、定向培养等方式进行进修和培训,提高自身文化修养,更新知识结构体系,使休闲旅游目的地拥有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休闲产业服务管理精英,并逐渐完善对优秀人才的引进、使用与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