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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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一、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教、依法办学重要性的认识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建成了一批规模大、标准高的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增长点和亮点,被省、市领导誉为“*州现象”,这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市民办教育目前还处在发展阶段,一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如投入不足,办学条件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办学行为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教育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存在于个别学校之中,但严重影响了民办教育的整体声誉和形象,制约了民办教育的发展,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这对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市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民办教育依法办学、依法治教重要性的认识,以“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为指导,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前进,促使民办学校沿着正确的办学方向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教育的地位、作用、设立程序、组织活动、资产财务、管理监督、扶持政策、变更终止和法律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是教育主管部门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对民办教育实施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

(一)加强民办学校组织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三分之一的人员要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学校的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和章程要报审批机关备案。学校章程要明确董事会或理事会、校长、党支部、工会、群团组织及教职工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其内部运行机制。董事会或理事会不得在章程规定的权限之外干涉校长负责的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做到责权分明。克服任人唯亲,一言堂、家族式的管理,学校重大事项要由董事会或理事会集体研究科学决策。民办性质(含公办民助、国有民办等)的学校应设置独立的法定代表人。校长人选由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集体推荐,必须具备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任职资格,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上报市教育局核准,由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否则市教育局不予以承认。学校的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0周岁。

民办学校应当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法建立教育工会、团委和少先队等群团组织,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益;形成在董事会或理事会集体决策下,校长依法治校,党组织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参与的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大力推进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进程。

(二)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民办学校应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可依照规定,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招聘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并到市教育局备案登记。允许公办学校教师在国办与民办学校之间择校任职。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需在每年暑假期间办理。现已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愿意继续在民办学校任教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到市教育局办理交流聘任手续;不愿意继续在民办学校任教,如编制许可原单位同意接收,可回原工作单位参加竞聘。健全、完善民办学校人事制度。民办学校教师实行人事。原*州市在职在编的镇(街道)、市直学校公办教师并已办理到民办学校工作聘任手续的人员和近年来毕业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到民办学校任教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安排专人代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职称评审、年度考核、晋升档案工资、督查学校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缴纳情况和人事档案管理等有关手续。*州市籍以外的在职公办教师和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必须具有教师任职资格),直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手续,其档案存放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并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晋升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

原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被民办学校解聘后,可自找接受单位;市教育局也可根据镇(街道)、市直学校教师编制情况,推荐到缺编的镇街、市直学校参加竞聘。其他人员被解聘后,可自谋职业,也可到市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三)加强教育教学的管理。民办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和课程方案确定教材、组织教学,按照“开课标准化、常规条例化、备课集体化、上课规范化、评价多元化、辅导经常化”的“六化”要求,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学并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切实加强教学工作的流程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督促检查与考核。实施质量监控,完善教学质量监测机制,加大教学实绩考核力度。改革质量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严禁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教师和学生。改革学生操行评语办法,建立发展性评价机制,小学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评价。加强学籍管理,严禁办理重复学籍。严格控制学校班额,保证学生有良好的受教育环境。深入开展“课堂效率提高年”活动,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教育现代化。民办学校要具备满足教学需要的计算机教室,尽快建设校园网。同时要重视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和应用,实现教育现代化。

(四)加强民办学校后勤管理。民办学校必须设置后勤管理等机构,根据学校规模配备必要的专兼职人员。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要搞好成本核算,不得有盈利行为。食堂从业人员要定期健康查体,取得“两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对不符合有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拒不执行的和发生食物中毒的学校食堂,造成一定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要向社会进行公开通报。学校小卖部不准出售食品和饮料。学校应按有关规定设立卫生室,配足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有执业资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卫生、教育部门按职责分工搞好监督指导、管理督查工作。

加强财务管理。民办学校必须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实行董事长或理事长与财会人员亲属回避制度。严禁抽逃资金用作他用或者挪用办学经费。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依据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帐簿,依法对学校的收支、债权、债务等进行核算。民办学校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审批机关提交财务报告,教育、财政、审计等政府有关的职能部门对民办学校的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要加强监督,以确保教育的公益性和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对民办学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经教育、财政、物价部门批准后,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票据,并及时将收取的费用上交财政部门专户储存。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学生因故中途退学或转学时,所需退款按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校产校舍管理。民办学校要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簿。分清学校中的国有资产、举办者投入到学校的资产、社会捐献资产和学校积累的资产,分别登记记帐,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帐帐、帐物相符。民办学校应加强校舍档案的收集、整理,确保校舍档案的完整、安全。

(五)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和宣传管理。民办学校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和宣传材料应经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刊播。未经核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印发、刊播招生广告、简章等宣传材料,对未经核准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学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等处分。市电台、电视台、报社、邮政等广告媒体,要严格把关,不得刊播未经批准备案的招生广告和宣传材料,招生广告文号必须与广告内容同时。未经核准招生广告、简章的,依照有关法规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罚。

(六)加强民办学校设立管理。教育、劳动等部门应严格标准和程序。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设立和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办学许可证制度,对未经依法审批无证办学的,依法责令停办。

(七)加强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安全工作应急、预警、责任追究“三大机制”(见*发[2003]63号、65号,*政办发[2003]105号文)的有关规定,市教育、卫生、防疫、建设、供电、公安、消防、安监、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各民办学校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常抓不懈,抓细抓实。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主要有领导责任制、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安全事故通报制、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安全教育制度。真正做到安全防范的“三个不过关”:安全责任不明确不过关,安全教育不落实不过关,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过关;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追究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要把安全工作同学校的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工作、课程教学结合起来,为素质教育实施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保证安全投入。保证教室、宿舍有足够的应急照明,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保证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学校均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公室”,并设立安全工作举报箱,必须配备2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学校领导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卫人员坚持夜间巡逻,不准脱岗空岗。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在食品、卫生、用电、消防、建设工地、校舍设施等部位,要做到制度到位,设施到位,管理视野到位,责任人到位,层层落实责任制。特别是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人,避免一切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强化全体教职工及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力度,防止因教育方式方法的简单粗暴伤害学生的名誉权、人格权而引起的重特大事故。要加强安全事故发生规律的研究,建立起常规的防范体系。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领导,依法监管,切实把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认真执行年检评估督导制度。教育主管部门要继续执行对民办学校每年的年检和督导评估制度,对办学指导思想端正、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社会信誉好的民办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办学水平差、教学质量低、社会影响差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其办学许可证的处理,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和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作用,逐步形成民办学校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机制。

民办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民办高校要从“安全无小事”、“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民办高校安全教育,建立民办高校安全长效机制的重大意义。

一、 构建民办高校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性

构建民办高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是维护祖国稳定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构建民办高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是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目前国内、国际形势依旧错综复杂,大学生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国内外敌对势力试图通过各种渠道诱惑大学生,试图对大学生进行意识渗透,传播西方观念,国内形势严峻,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校园附近的环境、不安定因素,恶性事故频发。因此,加强民办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使之树立安全意识,为社会的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构建民办高校安全长效机制是迎接高校治安挑战、保障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大学是个相对独立的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办高校也由原来的封闭式办学变为开放式办学,校园内教学、宿舍、商店混为一体,校园呈现出空间开放化、人员复杂化、思想多元化等特点,大学生的生活空间、交流空间不断扩展,社会活动日趋频繁。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招致了一些不安定因素的到来,这就要求民办高校管理者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建立系统的安全长效机制,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防范于未然,以确保民办高校的稳定可持续性发展。

构建民办高校安全长效机制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才的内在需要。安全需求是大学生的基本需求。对于大学生来说,在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中学习,是大学生成才的基本要求。大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大部分学生安全意识差,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心里调适能力较差。因而容易遭受伤害或伤害他人。所以建立健全长效的安全机制,确保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

二、 民办高校安全管理机制现状

安全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近年来,发生在民办高校校园内外,一大学生为主要侵害对象和大学生自身违法犯罪的案件逐年增多,究其原因,虽然,主要是大学生自身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导致本来可以预防的侵害频频发生,但是,如果学校能够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防范于未然,有些案件可以避免,但是相关管理部门只是头痛医头,不够重视,更没有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对于大学生安全教育也是做一些表面文章。因此,要从根本上加强安全管理,必须制定一整套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的安全机制。

安全管理教育工作者素质有待加强。安全管理是一门学问,不仅要专业人员去研究,也需要专门的师资力量去传授,目前,绝大多数民办高校的安全教育都由辅导员担任,而辅导员的工作多而杂,致使安全教育滞后,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辅导员根本没有经过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无法适应安全教育工作的要求。

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形式不能适应当前民办高校安全管理工作。民办高校基本都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一般通过安全讲座和宣传画报等单一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和管理。主要表现在没有完整的教育体系,安全管理理念和安全教育手段落后,对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不够,安全工作流于表面。总之,当前部分民办高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已完全不能适应当前形势下的发展,难以确保民办高校的安全稳定发展。

三、 建立民办高校安全长效机制探索

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形成校园内部立体化安全管理系统。民办高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其内容广泛,涉及范围大,仅靠个别部门负责难以满足安全工作的要求。所以,建立安全长效机制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树立安全管理意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高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依。其次,建立以高校核心机关为领导,各院系、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全校各部分、各院系优势力量,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为安全管理工作服务。最后,组建以保卫处为首的,学生干部参与的人力防护网,以视频监控体系、报警体系、出入控制体系为主的现代化技术防范系统,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校内安全信息调研系统,以对直接管理学生的辅导员进行专业安全知识的培训系统,以对大学生实行全面、定期实施安全教育的安全教育系统,五个系统相互协作,实行全方位管理,呈现立体化管控,逐步健全校园安全长效机制,举全校师生之合力,共同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共建和谐校园 。

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安全文化引入校园生活,成为校园文化的一部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亦是民办高校开展学生工作的目的和基础。民办高校的不断扩招带来了大学生就业形势的严峻,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变化引起的价值多元化等影响,民办高校的大学生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对社会、学业、工作有较强的焦虑感,这就要求安全管理工作者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分析大学生的思想分类,因人而异的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学生正确的“三观”,让他们树立自尊自爱,奋发图强的人生理念,以人为本,培养大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同时,把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与大学生“第二课堂”有机的结合起来,突破传统安全教育模式,推出形式多样,与当下时代紧密结合的校园安全教育活动,倡导大学生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到民办高校安全管理工作中来,营造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建立健全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保障学生健康成才。心理健康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可是一直以来,民办高校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者很少关心学生的心理变化,辅导员不懂心理学,更不会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导致近年来学生因为心理疾病而退学、自杀的恶性事件频频发生。所以,建立健全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显得尤为重要。相关管理层要树立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思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做到心理健康教育无死角。

4、建设校园网络监控体系,剔除网络不良信息,随时掌控校园网络状况

民办高校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校园网络监控体系建设,根据本校特点,制定专门的网络安全规章制度,并建立一支专职的队伍监管学校网络信息,一旦发现外界不良信息立即删除。在网络上积极的,健康向上的信息,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热点问题与国内外敏感事件。另一方面在校园网络中实行大学生实名制上网,对学校内部流传的不良信息,第一时间找到源头,力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做到校园内部矛盾消化于无形。

注重实效,有正对性地改变安全教育工作模式。健全安全教育内容体系。要将大学生安全教育融于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帮助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树立层次化安全教育理念,根据学生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安全教育方式,调动全体师生的积极性,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全面提升广大学生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结合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将反恐防暴、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系列教育活动走进校园,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使全校师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树立安全意识。

民办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18年7月摸底排查情况,XX市目前共有幼儿园162校,其中16校为民办幼儿园,在16所民办幼儿园中分布在乡镇的有10校,分布在城区的有6校。按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原则,营利性幼儿园3校,非营利性幼儿园13校。XX市目前有托儿所29家,公办托儿所1家,民办托儿所28家,其中腾越镇25家(含公办)、界头镇3家、中和1家。随着“二胎”的放开,托儿机构有增加的趋势。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深刻认识民办教育已成为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办教育的有力补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不断增加民办教育机构数量,不断扩大办学规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社会贡献日益显现,发展态势良好。已具有一定特色,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健康发展、质效发展、长远发展发挥了促进作用。二是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确保民办学校按照党的要求办学立校、教书育人,把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学校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党员人数超过3人的宏盛幼儿园、新远双语实验学校、博爱幼儿园成立了党支部,其余民办学校选派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实现了民办学校党的领导全覆盖。

(二)完善制度,分类管理。一是结合民办幼儿园实际,制定了《XX市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监管实施方案》、《XX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审审批标准》、《XX市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考核评价方案》、《XX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扶持实施方案》等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二是推进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举办者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教育部门针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制定差别化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三)严格常规,规范办学。一是严格审批准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XX省民办教育设置标准》等规定,对新审批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在选址建设、设备设施配备(含消防和安保)、教职工配备安全保障等方面作了详细严格规定,确保达到办学标准。二是加强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每学期开学组织召开全市民办幼儿园园长参加的教育工作会,对民办幼儿园、托儿所的房屋、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防疫、设备设施等进行督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年终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加大师资培训,开设特色课程。一是坚持“请进来和送出去”相结合的师资培训方式,利用寒暑假期,分别邀请北京、上海等地专家对我市民办学校校(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专题培训;组织民办学校校(园)长及部分骨干教师到临沧市学习先进幼儿教育“去小学化”经验。二是因地因时制宜,引导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特色课程。开设独具民族性和地域性课程,有的学校将农村的玉米、南瓜等作物有机融入教学中,有的开设幼儿民族小舞蹈,效果较好,得到家长和幼儿的喜爱。组织托儿所进行保健员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对婴幼儿的保育水平。

(五)对托儿所的管理。目前虽然没有明确民办托儿所由教育局管理,但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XX市教育局在对照《XX省民办教育实施意见管理办法》、《XX省民办学前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对民办托儿所的办学场地、办学设施、设备、师资等方面做了指导,并要求托儿所到教育局做办学情况的备案。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提升。乡镇学校大都是木楼为主,房屋简陋,空间狭小,采光差,室内、室外活动场地有限,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城镇学校大都是租赁民用房或自建房,面积小,活动场所狭小。二是优质教师资源不足,教师队伍不稳定。由于待遇差,外出培训学习机会少,教师素质普遍偏低;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在待遇、保险等有差别,民办学校教师不稳定。三是办学资金不足。资金投入主要来源于投资者自筹,XX市民办幼儿园16所,每年国家的扶持资金约25万元;幼儿园学费收入仅够支付教职工人员工资,无法满足幼儿园设施和发展需要,资金问题成为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四是托儿所监管主体不明确,托儿所的监管部门主要有卫生部门、妇联、建设部门、教育部门(但教育部门主要管理的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等),各个部门都有监管的一个侧面,但都不是明确的监管主体,所以有的时候少数托儿所对教育局的要求置之不理。(比如要求他们交备案,他们不来交。)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识。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形式多样的宣传民办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国家鼓励民办教育的政策和法规,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民办教育的积极性,引导民间资金流向教育,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扩大教育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不同层次教育的需要。让更多的人了解民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为民办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制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努力将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各类民办教育的布局规模、办学条件、生源、师资进行全面的统筹,制定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引导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民办学校,合理布局,保护合法办学,严厉查处违法办学,遏制恶性竞争。使适龄幼儿和学生能得到优质的保育和教育。

三是加强校长及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将民办学校纳入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学籍档案和教师人才档案,在业务培训、评先评优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制定相关的政策,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加大培训力度,做好教师在岗提升的工作,并积极鼓励公办学校的教师向民办学校流动,以吸引优秀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从而解决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以及中小学师资水平低、数量不足的问题。

四是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坚持公益性原则,诚信办学。通过督导评估,对民办学校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质量、总体运行状况进行规范管理,促使学校依法办学,规范运行,健康发展。遵循社会与教学发展规律,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民办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

一、充分认识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的重要性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对于增加教育多元化投入,推进教育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个别学校办学师资力量薄弱,实验实习设备短缺,财务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不规范等。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真正使民办教育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二、加强民办学校的设置和审批管理

(一)规范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各类民办学校(含教育

培训机构,下同)的设置均由举办者向属地教育或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根据审批权限和程序予以申报和审批。实施本科教育以及师范、医药类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的设置由市政府审查审核,报省政府审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专修学院)、社会自考助学教育、普通高校函授站由市教育局审核,报省教育厅审批;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由申办学校属地区县教育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文化补习类培训学校由属地区县教育局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

举办实施高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市劳动保障局初审,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举办实施中级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市劳动保障局审批;举办实施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各级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外国教育机构来华同中国教育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执行。

各类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严格执行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必须有稳定的教学场所,校舍应拥有房地产产权,租赁教学场所办学的,不予审批。民办学校的设置应以同类国办学校的设立条件、设置标准为依据,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当地教育结构与布局要求,否则不予筹设或审批。民办学校教学场所的变更,必须经教育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勘察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同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认真履行民办学校的审批程序。民办学校的审批按照行政考察、专家实地评估、民办教育设置评议委员会会议通过三个环节进行。2007年上半年,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照民办学校相应的设置标准,对已经审批和筹设的民办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从学校设置、办学标准、教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对现有民办学校进行依法规范,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学校,要限期整改;筹设已满3年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停止筹设,举办者应重新申报。

(四)整顿民办学校办学秩序。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物价、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对未经批准的乱办班、乱办学行为进行及时清理整顿,对违法办学予以强令取缔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对办学者造成群众经济利益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民办学校的办学管理

(一)理顺民办学校管理体制。民办高等学校(含非学历教育)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市教育局负责管理,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管理,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予以协助;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文化补习类培训学校全部由属地区县教育局负责管理。民办职业技能、职业资格类培训学校由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审批权限负责管理。对已经批办的民办学校,要按照上述原则办理移交手续,理顺管理体制。

(二)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和党团组织。民办学校要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办学中的重要问题必须提交决策机构集体研究,依法行使决策权;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理事长、理事(董事长、董事)名单必须报审批机关备案;校长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并报审批机关审批。

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党团组织,配齐党团干部,充实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在内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加强对学生的服务、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民办小学要建立少先队组织,配备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三)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的财产归学校所有,出资人要认真履行出资义务,做到按时、足额出资,投入学校的资产经社会中介机构验资后要过户到学校名下。办学者投入的资产、社会捐赠的资产、办学积累的资产产权属于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转移。

(四)规范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民办学校要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法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财务审计,如实报告财务收支、资产变动情况。对弄虚作假,设立虚假财务、资产报告和“账外账”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举办者的法律责任。学校的办学经费只能在学校的资金账户中统一管理使用,不得转往学校账户以外的资金账户,更不得存入个人账户。学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抽逃和挪用办学经费。

(五)加强对民办学校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的监督。审批机关和其它有关部门在审批设立民办学校时要依法依规认真审查,使其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要,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设学条件。对租赁校舍办学的非学历教育学校以及用地、校舍产权不能过户到学校名下的学校,其办学注册资金应按一定比例存入审批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本金和利息属学校所有,资金使用受审批机关监管。

(六)加强招生宣传管理。重点是对招生简章和广告加强管理。民办学校在全省或跨省招生的招生广告和简章,需经省教育厅审核;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的,需经市教育局审核;在区县范围内招生的,需经区县教育局审核。民办职业技能、职业资格类培训学校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招生简章和广告重点审核学制、收费、发证、就业安置等方面是否有乱承诺等虚假成分。未经审核,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印发、刊播招生广告、简章和宣传材料。对不能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必须注明取得学历的途径(如与其它学校联合办学、自学考试等)。招生广告和简章审核文号必须与广告和简章内容同时。对未按审核权限报批或擅自更改内容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民办学校要自觉维护当地的招生秩序,根据审批名称悬挂学校牌匾,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减文字,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拔高办学层次以及通过招生回扣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七)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民办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健全教学管理机构,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教学和管理人员,精心组织、科学设计教学活动,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维护自身的办学声誉。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使用国家规定的教材,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民办职业院校要重点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培训。

(八)加强安全管理。各民办学校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要经常对教学、生活环境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危房,出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到位,校园、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否细致完备,传染病、食品、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安全和交通安全有无保障,并切实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教育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在使用时,至少有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在场,并做到全过程参与。

(九)加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物价部门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对接受学历教育受教育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经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物价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对接受其它教育受教育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经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物价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

民办学校应到物价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领取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栏。收费应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度审验。严格禁止高收费、乱收费;严格禁止以“建校基金”、“教育储备金”等名义,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集资或变相集资。对严重违法违规收费、集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学校主要举办者的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民办学校的学费收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统筹。

民办学校学生注册入学后,因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应根据以下情况核退部分学费、住宿费:属学历教育和学制一年以上的全日制非学历教育的,学生注册入学后,学习时间不满一周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十分之一收费,满一周不满两个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学制一年以下的非学历教育,按实际学习时间折算核退所收费用。因学校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或者其它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学生退学的,退还全部费用。

(十)建立对民办学校的督导和年检制度。主管部门对所管理的民办学校每年要进行一次综合督导检查,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办学校,要按规定参加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检。同时各级教育部门要成立由教育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计划财务及民办教育主管科室参加的民办学校财务监管小组,重点检查民办学校财务情况,及时了解举办者资金投入及从事办学活动情况,保证办学资金安全和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十一)加强民办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民办教育主管科室、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负责抓好民办教育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在民办学校数量多、管理任务重的区县,可设立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本地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要按照管理权限向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委派专、兼职督导员,依法监督、引导民办学校端正办学方向,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并及时了解掌握学校办学的具体情况,主动向主管部门提出工作建议。要加强对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增强其依法办学、诚信办学的意识,引导民办学校重视社会效益,重视自身价值和形象,不断增强民办学校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自律意识。

四、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

民办教育属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民办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民办教育的有关扶持政策,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一)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鼓励发展民办高、中等职业教育和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初中、小学属义务教育,在地方政府举办的公办义务教育满足适龄学生就近入学需求的基础上,可以批准举办少量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具有突出办学特色的民办学校,以满足社会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但要严把准入关。不得将公办义务教育资源改为民办,不允许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搞“校中校”和“一校两制”。目前依托公办学校举办,按民办学校性质运营,但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学校,必须尽快规范,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予以取缔。

(二)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评选先进、政府贫困生救助、国家助学贷款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受教育者的同等待遇。

(三)加强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民办学校要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规定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为教师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按照有关政策和公办教师标准缴足养老保险费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办理养老保险,促进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

(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并完善民办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县(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民办学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民办学校的教职工在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务聘任、业务培训、表彰奖励、教龄和工龄计算、科研项目申报与经费支持、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民办学校招聘的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的专职教师,当地公安部门应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学校聘用的行政管理人员,根据当地户籍管理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五)依法落实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它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它必需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必须在准确核算办学结余、账目公开透明、董事会(理事会)集体研究并报审批机关或委托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及其它优惠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享受国家用地、建设优惠政策的民办学校在存续期间,办学资产只能用于办学,不得用于其它用途。若学校停办,其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对为民办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使用。

五、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把民办学校发展的重点转移到稳定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上来。各级发展改革、教育、劳动保障、人事、财政、税务、审计、监察、金融、国土资源、建设、公安、民政、卫生、物价、工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构建政府依法管理、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学校管理机制。

教育部门要配备专职人员做好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评估和督导,对办学资质、教学质量、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存在问题比较突出和比较严重的,要停办,直至撤销办学资格。要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定期民办学校的办学信息。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抓紧完善学生的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要及时发现、及早处置办学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存在招生人数明显下降、办学资金严重短缺、社会投诉增多等办学风险隐患的学校,要加强重点监管,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预案,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保持学校和社会稳定。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民办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优化结构布局,推动其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物价、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财务状况的监管。有关部门对不按照国家规定收费、退费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违法招生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进行依法查处,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对违反国家规定虚假广告、简章或未经备案的招生广告和简章的学校进行查处。有关部门对民办学校违法违规招生、欺诈招生、管理混乱、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门要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办学机构和非法中介,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民办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管理,持续开展环境整治工作。

民办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就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秩序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民办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健全教学管理机构,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民办学校要依法组成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学校决策机构并行使职权。董事会、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他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其董事会、理事会组成情况应上报上级民办教育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标准选聘教师,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其专职教师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要按照新《劳动法》,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与受聘教师、职员签订聘任合同,与其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退费政策,学校在招生收费时,要向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等相关内容,应在校内长期公示。公示后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实行。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严禁学校以“建校基金”、“教育储备金”等各种名义,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集资或变相集资。对违法违规收费、集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学校举办者的责任。民办学校收费,应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票据。

四、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其土地使用权证、校舍产权证必须办理在学校名下并使用审批机关核准的学校名称;对租赁校舍办学的非学历教育学校以及用地、校舍产权不能过户到学校名下的学校,其办学注册资金应按一定比例存入审批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本金和利息属学校所有,资金使用受审批机关监管。

五、民办学校要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开展招生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自行设立分支办学机构,确需异地办学或设立办学点,要按照相应层次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重新申办。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转交其他组织、个人和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六、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向公办中小学租用校舍、场地;不得利用公办学校资源举办各种辅导班或进行联合办学。一律不得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各类文化同步培训班(含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特色班和实验班等)、奥赛班及各类以学科竞赛为目的的培训班。各民办学校面向中小学生举办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班必须依法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切实把民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对学校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各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订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履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踩踏事故、防侵犯学生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演练,加大对食堂、商店、教室、宿舍、门卫等重要部位和学校车辆、供电、文体器材、实验仪器、锅炉等重要设备的监督管理。

八、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必须到批准办学的审批机关进行备案。填写《招生广告备案表》。广告内容应包括:学校全称、办学性质、招生专业、开设课程、办学形式、学习期限、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报名手续、证书发放以及广告审查备案证明编号等。广告用语应符合《广告法》等有关规定,不得欺骗和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得做不负责任的许诺。

九、民办学校与国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学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地依法治校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治校工作思路。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一些小学依法治校工作计划模板。

小学依法治校工作计划范文(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大和_届_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的意见》和“五五”、“六五”普法规划,通过检查验收,深入普法,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时俱进,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法治化进程,为建设“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学校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努力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法律素质。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是推进这一进程的重要措施。因此,我校将抓住“六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机,深入开展好普法教育,努力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1、认真组织好教职工学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本年度继续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教育法规,如《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高教师依法治教、依法从教的自觉性。学校将继续把教职工学法用法纳入政治学习和继续教育范畴,精心组织,不断创新机制和形式,确保实效。

2、努力开展好学校骨干学法用法培训工作。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校将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法制课骨干教师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他们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学法用法的学校骨干。

3、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法制教育功能。

(二)突出重点,强化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我校将坚持抓好学生法制教育,并且在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上要有所突破、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开足上好法律常识课、开展好各种法制教育活动、确保在校学生涉案率、犯罪率为零,营造一流的法律氛围。

1、认真按照教学大纲开足上好法律常识课,每两周一节,真正将法制教育纳入课堂教学;

2、充分利用班会、班级黑板报,由班主任组织学生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在此基础上,学校进行一次“六五”普法征文竞赛,营造学法、懂法的氛围;

3、校橱窗继续举办“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型图片展,强化宣传教育;

4、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组织法制报告和法制图片展,增强法律意识;

5、加强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学校要积极发动党员教师、班主任、政治教师、法制副校长等,认真开展与不良行为学生结对帮教活动,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

6、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建章立制,深入推进法制进校园,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求学校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必须遵循教育法律的原则和规定,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因此,依照《我县教育教学管理规程》,加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学校规章制度建设,依法办事,是做好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保证。实行民主管理,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创建文明、和谐的校园,确保依法治校工作开展的深度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完善与之相配套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师生管理、后勤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并时时提醒教师要依法自律、依法从教。

2、完善民主管理机制。

以人为本,民主管理是搞好学校工作的重要理念。本年度学校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学校的民主监督机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倾听师生心声,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建立健全校内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认真处理并及时化解校内矛盾,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校务公开制度。

为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对于学校的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学校要坚持“两个机制”,即以学校行政领导为主的领导机制、以纪检监察和工会为主的监督机制,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把财务管理、收费、工程建设项目、评优、职称评审、招生、福利分房、学校重大决策8个方面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特别注意选准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对重大而又敏感的问题实施“阳光操作”,增强学校教工的主人翁意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开创“政通人和”局面,保证依法治校工作得以长期有效开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老师学生满意。

(四)提高认识,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全体师生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并始终坚持将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校园治安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争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1、高度认识,

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人是最宝贵的财富。确保校园治安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证。为此,学校要大力加强安全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对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意义的认识,以人为本,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2、明确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确保安全,人人有责。每位教职工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在平时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都应该自觉履行好安全职责,保证不出丝毫安全差错。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3、注重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方面,学校要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将安全知识及安全防范措施广泛宣传,让学生耳熟能详。另一方面,学校、各班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周”的时机,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加强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预防食物中毒、预防各种传染病,以及家庭生活、户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敲响安全警钟,切实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构建和谐校园呼唤依法治校,只有依法治校,学校才能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管理机制,使依法治校内化为全校师生员工自觉行动;形成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形成朝气、人气、正气、协调和谐;改革、发展、稳定、协调和谐;理念、措施、制度、协调和谐;党务、行政、学术、协调和谐;教学、教科研、管理、协调和谐;教师、干部、学生、协调和谐,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 20__年,学校要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学校的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

小学依法治校工作计划范文(二)

一、指导思想

推进依法治校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__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二、工作目标

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管理、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工作计划

(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1、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保障,要切实转变不适应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要求,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行政管理方式、方法,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提高教师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率;依法监督教学活动,维护教育活动正常秩序;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特别是学校、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校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2、切实做到依法管理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校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做到权责统一,依法办学。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

3、切实完善民主监督

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向学生及家长、社会公开公示,发《告家长书》。积极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明确职责,听取家长意见,接受监督,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4、加强法制专题教育

依法治校的关键在于转变观念,以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教育普法规划要求,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把法制课列入晨会课程,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制精神,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教师依法履行管理教育职责,并作为师德考核重要内容。

5、严格维护教师权益

严格按照《教师法》、《教育法》的规定,依法聘任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学校要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加大师德考核力度,评比师德标兵,对在教育教学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

6、依法保护学生权益

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严禁体罚、变相体罚等现象发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秩序,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机制。

学校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每学期应核对学籍,对转入转出学生登记造册,备案备查。

小学依法治校工作计划范文(三)

一、指导思想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以__同志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使学校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依法保证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总体思路(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依法治校,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领导、教师、学生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面建立起新的依法治校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真正推动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工作任务

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依照教育局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校要把法制课列入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我校学生必修课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如每学期定期利用广播、橱窗等);要把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和教师培训、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真正使我校师生接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构建依法管理体系。

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校内各级岗位和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构建科学的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学校办学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3、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我校工会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要认真落实《宣化区校务公开规定》,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增加学校管理透明度。

4、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师生权益。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用电等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切实加强对教师、学生法制和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鼓励支持参加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建立对各类实发事件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和漏报。要有安全检查记录。

四、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若出现事故,视其情节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责任

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要积极采取司法手段处理教育纠纷,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5、领导、教师要积极参加“

五五”普法培训,自学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法用法要有笔记、记录、有心得体会,积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6、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律、法规的理论水平,成为依法治校的典范,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五、加强法制学习和宣传,提高法制观念

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学习教育局“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制定我校“依法治校”实施方案。通过广播、板报、班队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师生知法、懂法,提高守法意识。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上好法制课,做到普法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六、修订和完善《办学章程》和相关制度

学校组织人力,重新修订和完善《办学章程》及相关制度,用法律来长期有效地约束广大师生。 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各岗位职责,实行包保,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如:乱收费、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生流失等等。各岗位责任人要有计划地实施,经常检查,不断总结。

七、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作用

聘任法制副校长,经常与法制辅导员取得联系,有效开展普法活动。如法制课、知识竞赛等。

八、加强校园及周边治理

在加强学校内部教育和管理的同时,建立扎实有效的防控体制,积极与公安、文化等部门配合,清理学校周边环境,包括游戏厅、网吧等场所,杜绝污染源,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九、加强信息交流,做好维权服务

完善校内师生申诉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强信息交流,及时与教育执法部门沟通、咨询、汇报。

十、措施

1、制定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其它小组成员通力合作。

2、学校财务、党务、政教处、大队部等各部门,协调工作,周密布暑、确保工作质量。

3、加强学习,提高广大教职工及学生素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用法。

小学依法治校工作计划范文(四)

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行依法治校,根据__县教育局东教通字[__]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以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使学校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依法保证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总体思路(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依法治校,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领导、教师、学生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面建立起新的依法治校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真正推动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工作任务

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按照__县教育局文件东教通字[__]7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校要把法制课列入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我校学生必修课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如每学期定期利用广播、宣传板等);要把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和教师培训、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真正使我校师生接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构建依法管理体系。

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校内各级岗位和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构建科学的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学校办学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3、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我校工会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我校要认真落实《市校务公开规定》,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增加学校管理透明度。

4、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师生权益。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用电等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切实加强对教师、学生法制和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鼓励支持参加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建立对各类实发事件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和漏报。要有安全检查记录。

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若出现事故,视其情节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责任。

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要积极采取司法手段处理教育纠纷,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5、领导、教师要积极参加“

四五”普法培训,自学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法用法要有笔记、记录、有心得体会,积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6、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律、法规的理论水平,成为依法治校的典范,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小学依法治校工作计划范文(五)

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推进学校法治化建设,依法规范和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协调、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一生的发展奠基。全心全意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五五”普法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以德立校、科研兴校、面向未来、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依法保障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在学校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使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运行,促进学校快速发展和全面进步。

二、发展目标

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管理干部和教师明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普法教育全面深入,干部和教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教师熟悉本职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法施教,为人师表;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并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师生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力争把学校建成“县级依法治校先进学校”,全面开展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稳步提升学校办学实力和教育品质,打造金色教育品牌。

三、任务和措施

(一)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各项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师生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为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1、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学校课堂教学之中,利用思品课等学科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二是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广泛开展第二课堂学法用法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生动、直观、形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聘请派出所指导员为学校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得生动活泼。

2、认真抓好学校管理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

管理干部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实施者,必须带头学法用法,并以管理干部的学法用法,带动全校师生员工的学法用法。一是建立健全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二是结合学校建设发展实际,着重学习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政治文明建设论述、依法治国的理论及《宪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法学理论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把党员干部的学法与政治学习有机结合起来。

3、认真抓好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建立教师法制教育制度,把教师的法制教育纳入师资培训工作,并根据教职工工作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及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必要的法律规范,提高其指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意识和水平,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为学生的学法、知法、守法起到表率作用。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法实施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使全校各项工作、各项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对全校实施“全时、全员、全方位”的综合性的规范管理,保障全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健全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依法实行校长负责制,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依法管理好学校财产。建立学校规章制度出台前法律审核制度,并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建立高素质普法宣教骨干队伍

建立以党支部、少先队辅导员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管理骨干队伍,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周(日)、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比赛、法制征文评奖等法制宣传活动,努力创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运行

加强监督检查,是依法治校工作有效运行的保障。根据依法治校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出具体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处室,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把各个处室的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和全校的工作目标融为一体,纳入年终考核,成为考核处室和管理干部及教职工的重要内容。

实行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联系制度。小组成员要定期向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汇报学法用法和依法治校工作情况。建立干部、管理人员、教职工学法、守法、执法考核制度,把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能否依法治校作为干部教师考核和聘用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2011年为全面实施的准备阶段。

主要是成立依法治校领导机构,制定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准备宣传教育教材。制定考核细则,提出争创“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目标。

(二)2011年1月至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

主要是实施依法治校规划和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召开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工作会议;举办二至三次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配置法律法规学习材料。

(三)2011年6月至2011年10月为依法治校的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每年学校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定期组织法学专家给管理干部、教师和学生讲法制理论课。创建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四)2011年12月为考核验收阶段。

依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对全校依法治校工作进行总结检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起草依法治校下一步工作规划。

(五)2011年1月至12月全面开展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治校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和系统工程,必须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带头和引导作用,党团齐抓共管,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广大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依法治校工作责任意识,在本职工作中抓实抓好。

1、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加强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规划并做好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2、全校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并结合自身的实际,做好工作安排,制定相应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真正达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使依法治校工作在各层面、各环节落实,不断提高依法治校的总体水平。

3、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要从学校发展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负责制定和实施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