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范例6篇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安排部署,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着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我乡经济金融稳定。

二、宣传内容及主要方式

(一)宣传内容

1.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及民间借贷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

2.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3.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二)宣传方式

1.发放宣传资料。各地结合实际,发动村支两委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并为群众做好答疑解惑。

2.利用广播宣传。利用村村响,播放相关知识,开展宣传。

3.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在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25日-5月27日)。各村、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乡处非办,做好相关宣传资料收集、制作和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28日-6月3日)。各村、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将宣传教育与处置打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6月4日-6月5日)。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四、明确职责

乡打非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提供部分宣传资料;协调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宣传工作;督导各村开展宣传月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文体卫站:录制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广播通过村村响按时播放;

派出所:参与宣传工作,负责提供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分析的宣传材料;严查宣传月期间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给违法犯罪分子以高压态势,形成宣传实效。

司法所:参与宣传工作,利用各类法制宣传平台和普法阵地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经管站:参与宣传工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排查超经营范围开展融资服务、有潜在非法集资风险的市场主体。

农综站:负责对全乡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

林业站:负责对全乡以林业开发名义进行融资的项目主体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xx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成有道任组长,贺绍军同志任副组长,龙章荣、杨斌、夏辉、陈文鹏、陈民华、吴东峰、周带娣、黄培峰、刘拥军、康顺利、李彬、侯章斌、唐仕鑫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综治办,由贺绍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各站所要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宣传月活动期间,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召开座谈会、询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及宣传效果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并做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机制,及时总结反馈。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加强全面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意识。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相关总结资料请于6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乡处非办,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及时上报。

联系方式:乡打非办 。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范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大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题,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形成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为推动全省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药监系统推进政务公开等基本情况及成效;药监系统推行政务公开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药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及运用情况;药监行政部门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内容、查询途径及监督保障措施。

三、活动安排

市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药监系统政务公开宣传月期间的总体活动。各县局负责组织推动本地的政务公开宣传活动。

(一)全市统筹安排组织开展的宣传活动

1.市局领导接受电视或电台访谈,宣传我局政务公开的意义和开展的有关工作。

2.市局办公室在宣传月期间,认真组织参加*市政务公开宣传系列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要认真组织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辟政务公开宣传专栏、制作展板、悬挂条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发短信、网上论坛、召开座谈会、下基层现场办公、开展公开评议活动、理论研讨等多种有效形式,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假劣药品先行赔付制度”、“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等内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政务公开宣传。

四、实施步骤

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各县局、市药检所、本局各科室在明确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做好活动的策划和准备,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集中推出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形成高潮。

第三阶段为反馈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对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中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并做好反馈和跟踪落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局、市药检所、本局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二)统筹安排,务求实效。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切实把政务公开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与构建惩防体系相结合,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与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与开展形象测评、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相结合,与推行承诺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努力创出工作特色,不断推进政务公开迈向规范化、制度化。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范文3

(一)完成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010年是国家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年。“五五”普法规划的实践执行情况,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国家统计局已将2010年确定为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并拟于下半年组织开展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为迎接国家统计局对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同时为推出本市普法宣传工作的创新典型和经验,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总结评比工作奠定基础,考核验收工作拟分三步进行:

工作部署:4月上旬,由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并征集意见;4月中旬印发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考核验收办法以及相关文件;4月下旬,进行工作部署。

自查自评:5月上旬,各区县按照考核验收办法完成对本地区普法工作自查自评,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

全市验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对各区县普法考核验收工作;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验收结果及工作报告。

全市普法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普法骨干、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为主)不同层面开展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其中,以组织开展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为考核验收重点。

考核验收采取填报自查自评表、上报报告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实物实据检查、审阅档案资料、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10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修改进程、动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情况和观点,要自下而上组织各种类型座谈会、研讨会,积极发动、广泛参与立法、修法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有价值的立法、修法建议,使统计立法、修法过程成为统计普法、学法的过程。

法制宣传工作要着力抓好宣传作品稿件的采编发和网上普法阵地栏目的定期维护,栏目内容做到保证数量、注重质量、讲求时效。

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全社会及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培训。

(三)结合“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自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普法宣传阵地和办公区场所,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宣传气氛。

二要紧紧抓住统计年定报布置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的有利时机,播放普法宣传片;开展会前讲法、学法活动,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上街头宣传活动,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

四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优势,通过组织座谈、演讲,举办讲座、论坛、展览等宣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月初,下达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上报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总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要结合本局队中心工作,对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4月底前,以局队文件形式上报本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二)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普法效果

2010年,国家统计局拟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创新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届时,市局、总队将组织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积极参加。要求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扩大普法宣传影响为宗旨,积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范文4

各分局:

现将锦州公路路政管理局《“路政宣传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锦州公路路政管理局

 

路政局“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局转发《省交通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以“爱护桥梁,保障安全”为主题,切实做好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路政管理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锦州局关于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兆辉

副组长:马桂林、刘大清

成  员:各分局局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路政科。具体负责“路政宣传月”活动相关工作。

二、活动安排

1.5月1日至5月8日为宣传周活动。各分局在办事大厅、超限检测站、重要桥梁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地,采用悬挂标语、摆放宣传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集中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三走进”活动,尤其深入公路沿线乡镇、村屯,普及公路安全保护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保护公路桥梁意识。

2.5月9日至15日,为桥梁安全距离内挖砂及利用桥下空间堆占、建筑等违法行为调查摸底阶段。各分局对辖区公路桥梁安全距离内进行的采砂、取土、抽取地下水、疏浚作业及利用桥下空间堆占、搭建设施等行为进行调查。一是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二百米范围内挖砂行为;二是在特大型公路桥梁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大型公路桥梁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中小型公路桥梁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范围内采砂的行为;三是利用桥梁,擅自移动、涂改、遮挡桥梁附属设施,在公路桥梁上倾倒垃圾、堆放物品、设置障碍等违法行为;四是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行为;五是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等违法行为。

    3.5月16日至5月22日为清理整治阶段。针对调查摸底阶段排查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该制止的制止,该处罚的处罚,涉及水行政管理、公路等部门的一定要书面告知。

4.5月23日至5月30日为回头看、总结阶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后,要跟踪管理,对不按要求处理的要加重处罚。同时收集、整理活动期间的文字、影像资料。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月活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分局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爱护桥梁,保障安全”活动主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安排执行,宣传方式要灵活多样,力求创新,突出各分局的特点。调查摸底要彻底,不留死角。

3.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分局要积极报道活动开展情况,每单位报道(附有图片)不得少于2篇。同时注意收集相关影像资料。本次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报送信息数量和质量情况纳入各分局管理考核。

4.做好宣传月活动总结工作。各分局要认真总结宣传月工作的成效和经验, 5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影像资料报市局路政科。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学校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在教育系统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促进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宣传周活动主题

防灾减灾,和谐平安

三、活动重点

应急知识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

四、宣传活动周时间

6月1日至6月5日

五、宣传内容

(一)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的应急常识。重点宣传介绍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应急知识。

(二)宣传《实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

(三)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及措施。

六、活动形势

以自主宣传为主。各校、幼儿园要通过黑板报、橱窗、手抄报、校园广播、展板等形势广泛宣传公共安全常识,召开各类会议、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扎实开展好宣传周活动。

七、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5月20日——5月31日,各学校结合实际拟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于6月9日前报中心学校。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

1.各校、幼儿园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以黑板报、墙报、展板、校园广播为宣传载体,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学生主办一期应急知识手抄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对校园内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场所、教学设施、生活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整改。

(三)总结阶段(6月6日至6月8日)。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和效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继续开展宣传工作注意事项。各校于6月8日前将本校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情况总结上报中心学校。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校要成立宣传活动周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二)精心组织,确保效果。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科学制定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效果。

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范文6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目标,以“与法同行,构建和谐”为主题,以推进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乘势而为开好局”工作基调和“扩大发展成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提升法制素质,深入推进法制建设,努力提高我办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积极构建平安、法治、和谐,加快崛起、实现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我镇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化解矛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和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建立稳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三、组织实施

“与法同行服务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贯穿全年,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15日至3月3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与法同行服务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根据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性的“与法同行服务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第二阶段:活动推进阶段(3月4日至12月10日)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一)充分利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及其它纪念日,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召开法律学习会、典型案例点评会;

(三)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强化对规范行政行为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密切相关法律的学习;

(四)充分利用对口帮扶和参与社区活动,进企业联系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加强行政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自身权益、推进基本国策、促进农村民主政治等相应法律法规的集中性、专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紧密配合市里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法制专题征文、演讲比赛、格言警句创作大赛、“与法同行服务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书画比赛、展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对“与法同行服务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同时对干部职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法律基础知识测试,评选出本单位“与法同行服务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先进个人。还有及时将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和经验效果报送市法宣办。

四、措施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主任政法委员任组长的“与法同行服务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其余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和各村(居)委员会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整个活动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评议考核等工作,司法所长伍群文兼任活动办公室主任。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实责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此次法制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