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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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范文1

【关键词】财务管理,实践性,教学方法,民办学校

财务管理专业是属于一门综合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目前社会对财务管理专业的需求,越来越重视实际运作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这就要求在财务管理教学中把知识复合,能力培养作为重中之重,尤其是要强调财务管理的时间性特点。然而我们目前的教学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的限制,没能很好的体现财务管理专业的这一特点。

一、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基础理论知识较薄弱,学生对理论学习又缺乏兴趣。

他们的理论功底,各个学科的理论知识都不是很扎实。在逻辑方面,分析问题和归纳解决财务管理问题的能力较差,他们当中的大部分都没有经过财务管理的实践。但是,如果和公立学校的学生比较起来,他们虽然基础知识差一些,但动手能力较强,参与实际财务管理活动的热情却非常高,并且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大部分学生性格开朗,活泼好动。针对学生的这些特点,时间性教学方法的应用就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

二、实践性教学方法设置

(一)课堂实践

1、改革课堂教学方式

在财务管理实践环节中,离不开课堂实践我们应该进目前的教学方法,采用双向沟通式的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其积极主动的参与课堂教学中。在课堂实践中可以使用的方法有:首先,课堂陈述。课堂陈述主要是围绕教学内容展开。我们可以先给学生布置一个主题,给学生一定的时间,课后搜集资料,归纳要点制作PPT文件,然后在课堂上进行展示,陈述完毕后,教师用一定的时间进行总结,找出其优点,补充其不足,使其陈述问题和总结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这也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就业岗位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角色模拟教学。如模拟会计,做账,具体运用时,教师应先通过理论教学让学生熟悉掌握该部分内容,然后让学生扮演相应角色进行具体操作。例如:在讲授完会计基础后教师可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模拟会计记账活动,先设定好背景,然后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在设定的场景中进行记账模拟。也可以让学生提前准备好,用真实的身份在教室这个真实的环境进行演练。事后对学生的表现进行点评,教师再进行指导。这些活动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兴趣,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得到巩固,而且有利于学生 实际操作及技能和应变能力得到断粮和提高。

再次,案例分析。案例教学法的优点:一,体现学生的主体性,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二,有利于培养高成次实用人才。案例是真实问题的真实描写,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案例,得出结论,就可以逐渐掌握解决问的能力,使知识直接转化为能力。三,案例的真实性实战的模拟性,可以激活学生充当决策者位置的意识,从而仔细鉴别相关数据资料,提高处理问题和理解相关理论问题的能力。

2、改革考试考核方式。考试考核方式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的检验,特别是检验学生对该门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提高学生对专业核心课程学习的重要性认识。财务管理属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而我们目前的考试考核方式大豆表现为单一的理论考试,不能体现课程特点,专业特色。在教学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感觉财务管理专业以及所设课程很虚,没有实实在在能够看见的东西。

首先,模拟情景考核。对于财务会计,税收税制等课程,可以先设计一个情境,让学生根据所涉及的情景以及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处理情境中出现的情况。教师根据学生处理的方法和技巧进行打分。

其次,实战考核。对于像现代会计这样实战性很强的课程,可以采取采取组织实际做账的方式来考核,可以采取统一做账的方式,以他的业绩即有无差错来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也可以走出学校,到学校的实习基地,和在一线做账的会计一起,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经过一定时间,再结合真实的业绩,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要建立起监督机制,防止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现象,同时注意安全。最好有辅导员跟着,也好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思想问题。

再次,课程设计考核,对于像市场营销,经济法,金融学,公司理财等课程可以采用课程设计的方式进行考核。市场营销课程由教师规定一个产品及市场范围,然后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实地调查,最后,提交调查报告的方式来考核。金融,公司理财可以通过撰写调查报告的形式来考核。股票交易通过在网上进行实际的交易的操作过程和结果老考核。

这些考核方式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突出了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特点和课程特色,启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会改变一些学生对财务管理专业的认识。这样,他们会觉得有兴趣,所学的知识感觉有用,如果就在书本上学,他们的实际的财务管理能力就不会得到提高。这样的考核,也很受学生的欢迎,学生的积极性也高。

(二)校内实践

1、组织或参加专业技能比赛。专业教师可亲自参加和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突出学生专业能力的实际应用,如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挑战杯大赛,大学生会计大赛等。另外,我们也可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一些赛事。

2、活跃校内会计技能大练兵,鼓励学生自主创业。在学校的支持下,在校内的会计的实验室,二十四小时开放,练习会计技能。同时鼓励学生在校内及周边地区自主创业,在这方面,我们学校做的相当不错,我校有专门的实验室。但是,开展这一活动,需要学校的大力支持与配合。通过这样的活动既锻炼了学生的能力,又为全校师生提供了服务。

3.实验室实训。充分利用学校的实验实训设备进行会计活动实践。如:我校已建立的会计实验室。在教学过程中,财务管理专业可与国际贸易,物流等专业合作组成模拟团队进行企业模拟运做实验,每个企业模拟团队一般有6―8人组成,各个团队一般设会计总监,生产主管,会计主管,出纳和审计主管等职位。通过实训让学生亲身体验企业运作的整个流程,为以后更好地适应具体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三)校外实践

1.认知实践。在第一学期末组织学生到工商企业,大型商贸中心现场观摩。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

2.专业调研。针对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组织学生进行企业调研。所以在学校时,让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参与专业调研,一方面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提高了学生对自己对想进入的行业的认识。

3、顶岗实习。由学校组织,牵头联系具备条件的公司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让学生利用暑期到企业的具体岗位上顶岗实习,参与锻炼。例如,我校今年就组织学生去苏州顶岗实习,当然不是全部,是由学生自愿报名,在暑期去三个月,学生也有一定的收入,三个月过后,回来的学生都很满意。学生也可以自己去联系公司,然后进入公司在不同岗位上进行锻炼,这样对公司就有了大概的了解,增强了学生的感性认识。

4、毕业实习。毕业实习环节是学生走向工作岗位之前实习时间最长的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在毕业实习环节,学生进入企业进行真正的会计实践,学生在这一阶段接触到了实际的会计活动,学到的实践性知识最多。

参考文献: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范文2

关键词: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G40-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2)01-0119-04

河北省的民办高校有十多年的历史了。十多年前,河北省从事非学历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林立,群雄蜂起,一批办学实在、质量较高的机构脱颖而出,从2000年起陆续成为今天河北省的民办普通高校,目前共有16所。十多年来,这16所民办高校都在风风雨雨中成长,办学规模、管理水平、教学质量、社会声誉都有了较大提高,其内部管理体制越来越健全,越来越有效,越来越显现出各自的特点。但总的情况是,与现代大学管理体制的要求差距还很大。探究其中的根源,寻求改革的对策,是本文的宗旨。

一、河北省民办大学内部管理体制及其设计思想存在的问题

(一)“追公现象”严重

我国的公办大学在管理上有不少弊端,比如教育管理行政化,管理干部官员化,民主管理缺乏制度保证,专家治学得不到尊重,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较差等,这已成为社会共识。民办高校作为新生力量,更接近市场、接近社会,应该革除公办院校在管理上已经暴露出来的许多弊端,按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思路。但遗憾的是,它们复制了公办院校的管理模式,造成民办高校在管理体制上与公办大学趋同。例如,民办高校虽然没有国家承认的“官阶”,但也按照公办高校模式设置了院、处、科等机构和级别,而且行政处级机构一般也在10个以上。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国家延用管理公办大学的办法管理民办院校。无论是学校的“设置条件”,还是“评估指标体系”,甚至招生、增设专业、开设课程、文凭管理等都是与公办一样的规定、一样的程序。所以民办高校只得套用公办高校管理体制。二是社会的习惯势力。几十年来我国只有公办大学一种模式,公众就认为公办大学的管理模式就是标准,民办大学不套用公办模式就是山寨版大学。另外,民办高校的高层管理人员,大多来自公办院校,他们进入民办学校时,不仅来了“人”,而且带来了“思想”,带来了公办高校的管理“路径”。三是民办高校办学历史比较短,经验不足,还来不及形成自己的管理思路,还未找到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在这种情况之下,民办高校的“公办崇拜”情结在所难免。

(二)规范意识较差

大学,是社会上最严密的机构之一。必须依法办学,照章管理。但是民办高校在十年左右的时间里还不可能都规范起来。现在的问题是,学校在逐步发展起来后,仍然不解决规范化问题。规范化的进程远远落后于发展的进程。一些高校的举办人错误地理解社会,认为不规范的事处处有,我们讲规范,一是讲不起,二是不合算。甚至认为,规范是对举办者个人权利的剥夺。在他们的心目中,“学校是我的,我说了算”,决不让“外人”染指。这就导致了许多重要的管理领域中存在着不规范现象,特别是董事会制度、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问题尤为突出。比如董事会制度,目前河北省大多数民办高校还处于“有长无会”或“有会无制”阶段。就是有董事长没有董事会,或者即使有了董事会,董事会的制度也不健全。学校的决策基本上还是一个人说了算,或者几个人说了算。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涉及核心利益就更加难以规范。这种情况表面上看,或短期地看,也许对维护董事长的权威、稳定学校发展、提高办事效率有利。但是从根本上看,或者长远地看,对民办学校而言,规范才是真正的保护力量,不规范才是伤害的根源。举个例子说,最近有几所学校发生了职工与学校之间的诉讼。其原因是:有的职工求职迫切时愿意接受较为不利的条件,但在离职时就是另一种心理状态了。由于学校用工制度不规范(比如没有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或者社会保障不到位,某些职工掌握了真凭实据,需要时把那些证据拿到了法庭上,结果是学校败诉,学校丢了“面子”又赔了钱。所以只有规范用工制度,民办学校的事情才好办。

(三)创新意识淡薄

讲规范,不等于因循守旧。实现管理创新,即在许多方面应该按照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建构自己的办学思路,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不同于以往办学模式的道路,这涉及民办学校的“生命线”问题。但在管理实践中,民办学校同时存在不规范和不创新两种倾向。该规范的地方不规范,但该创新的地方却又不敢创新了。比较典型的方面是教学管理模式的选择、教学改革的推进等。最近我们在中国台湾考察时,发现北台湾科技学院在这些方面已走在了我们前头。该所学校是一所私立的、包括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个层次的大学。他们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都非常贴近社会、贴近产业,理论课只占30%,实践课占70%,教室就是实验室,在学习中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各类竞赛项目、获得专利权。而中国大陆那种在同一个分数段上录取,用相同的课程、相同的课程标准、相同的考试办法、相同的分数管理来培养人才的思路,早就应该结束了。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属于办学自,许多问题本来是可以研究和改革的,但这要看民办学校敢不敢和有没有能力提出新的思路。有胆识者,走在了前头,成为民办学校中的佼佼者,也会成为我们国家坚持教育创新和教育改革的功臣。齐齐哈尔职业学院的党委书记兼院长曹勇安教授有句名言,大多数民办学校缺的不是钱,而是思想。有了好的思想自然就会有钱,没有好的思想有了钱也会使学校。但是不少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主持者缺乏这种意识。

(四)轻视学习与研究

目前,国际上高等教育改革浪潮一浪高过一浪,我们国家从上层领导到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都在重新认识,国家针对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出台,教育改革的经验也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深刻,高等教育的历史知识以及新知识、新理论、新趋势、新信息、新成果,就像大海一样包围着我们,可是民办学校有谁像重视教学、科研一样重视了管理的研究呢?有谁系统地收集和整理了这些理论和信息,并且有谁认真地学习和思考呢?有哪个学校设立了教育研究机构并设置了专职的研究人员呢?缺乏理论指导,办学就只能是跟着别人走,跟着大流走,或跟着自己的感觉走。这是民办学校缺乏远见的一个重要表现。

二、对民办高校完善内部管理体制的建议

(一)重视《章程》建设

民办学校都有《章程》,因为这是申报时的要件。但是,大多数学校的《章程》出自一个模本,各单位只是“填空”而已,并没有研究它到底应该写什么,应该如何实行,结果它只具有“文本”意义,跟实际办学没有关系。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失误。本来《章程》是内部管理体制建立的依据,也是管理行为的依据,甚至可以把《章程》看作是一个单位的“宪法”。它规定着这所学校的性质、宗旨、校园文化精神、学校的社会责任、产权归属、各种权利和利益的分配关系等,这么重要的问题不研究、不规定、不执行,办学岂不是一笔糊涂账?当然,《章程》法律地位问题、民办学校的利益分配问题还有不少争论,国家也还没有最终出台相关政策。但无论如何《章程》问题是绕不过去的,必须予以研究,把它当做完善管理体制的首要环节。

(二)完善董事会制度

学校是独立的社会组织,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的法人财产,有自己的权、责、利。学校的董事会和相应的董事会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中的根本制度。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都作了具体规定。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不能由创办人个人或集团董事会来代替学校董事会。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章程、职责、议事规则、修改程序等都要做出明确规定并切实执行。现在大家都在争上层次、争创一流学校,争社会信誉,争取国家的财政扶持,但如果连最基本的制度都不规范,最根本的管理都没有章法,怎么能取得社会的认可呢?

(三)从制度上保证院长负责制和专家治学

这个问题也是《民办教育促进法》明文规定的。董事长要做开明人士,不但要给院长以事权,还要给人权、财权;不但要保证其待遇,而且要倾听他们的意见。这两个方面都做到了才算尊重。董事长即使很懂教育,办好一个大学靠一个人的思路也很难。总觉得自己高明,总是让院长坐冷板凳,院长会全心全意地帮你治校吗?院长和其他专家既然是董事长请来管理者,就得诚心诚意地听取他们的意见,放手让他们实施学校的管理。从河北省民办高校的发展实践看,哪个学校聚集了一批治校之才,并且发挥了他们的作用,哪个学校就蒸蒸日上,否则日子就不大好过。所以,落实院长负责制,实行专家学者的民主管理,是完善民办高校内部管理的关键环节。

(四)机构设置创新

非要按照公办大学模式设立十几个党政机构吗?研究一下台湾地区的办学情况对我们的机构设置会有所帮助。我们在访问台湾时发现,台湾的大学,无论“国立”还是私立,其行政管理机构都极为简单。“(国立)中央大学”是“五处三室”(教务处、学务处、总务处、国际事务处、研发处、秘书室、人事室、财务室);私立北台湾科技学院则是“一长带四长”(校长、教务长、学务长、总务长、研发长)。从实质上说,学校管理机构设置创新,是体现学校举办人和院长办学水平、管理水平的标志。我国大学的内部管理机构,一是垂直管理层次多,二是横向机构重迭,三是缺乏专家治学和民主管理的制度保证,四是对利益相关者的诉求重视不够。这些方面的问题日益显露,成为改革的目标。在这种情势下,民办学校更没有必要去照搬公办学校。按照自己的校情和管理需要,寻找科学的机构设置思路,是民办学校提高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

(五)实行硬预算约束和规范的财务管理

实行预算硬约束和规范的财务管理,是民办学校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今后国家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中,规范的财务管理必然是首当其冲要解决的问题。民办学校是可以取得合理回报的,国家也正在制定合理回报的具体政策。但要取得合理回报,必须以收入、成本、利润这些指标为依据,而这些依据要做到准确无误,就必然要以严格的财务管理为前提。举办人不但要有严格财务管理的意识,而且要懂得其中的许多知识。比如学费收入,是学校法人的收入,而不是举办人的个人收入,不允许任何人包括举办人本人挪用、抽逃或随意支出,否则将构成财务违纪或犯罪。民办学校在严格财务管理上不容迟疑,而且越快越主动,越快越有利。再说,科学的预算管理和严格的财务管理最终是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如果连财务这么重要的管理都不规范,那么这所学校还有什么管理是规范的呢?

(六)抓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管理决定成败。学校管理水平直接由管理人员素质决定。但河北省民办高校院系两级管理骨干的缺乏情况,比教师的缺乏还严重,尤其是补充困难。从年轻的毕业生中选拔教师比较容易,但管理骨干需要管理经验。现有的院系管理人员中,从军队、高校、事业单位、行政机构中退休的人员占比在50%以上,熟悉本专业又懂高校管理的人非常缺乏。所以管理成了民办高校发展的“瓶颈”。许多高校的举办人或院长认识到了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但还没有认识到管理队伍的重要性,还停留在只要有人“顶岗”就行的认识水平上。所以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民办学校要像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那样重视管理队伍建设,要通过引进、培养、实行管理人才交流等多种方式,抓紧解决管理人员缺乏问题。

(七)教学管理要突出办学特色

教学管理是学校最核心的管理。钱学森先生生前就曾反复地说,我们大学的管理办法很难出拔尖人才。国际上对大多数中国大学生的评价是有考高分的本领,但动手能力、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差。中国公办高校教学模式的选择、教学改革应该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这是经济领域人才缺乏而大批毕业生又找不到工作的根本原因。所以,民办高校在教学管理上一定不要再走公办学校的老路。成功的经验要汲取,但更要立志改革。在实行弹性学制上,在学分制的实施上,在课程设置上,在教学模式的选择上,在启发式、引导式、研讨式的教学方法上,在加强实践教学上,在学生管理上,在学生社团作用的发挥上,都大有文章可做。甚至可以说,在教学改革方面,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基本上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而民办学校更有机制上的优势,更容易走到教学改革的前头。现在全国已经涌现了一批优秀的民办学校,取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可。所以民办学校一定要请一些有眼光、有思路、锐意改革的管理人员来从事教学管理。现在各院校都认可了特色办学,但是要特色办学就不能因循守旧,就得在改革中不断强化自己的优势,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子。办学特色是以改革为前提的,这也正是院长作为教育家的“用武之地”。

(八)加强对管理的研究工作

绝大多数民办学校没有设立教育研究或民办教育研究机构,甚至没有热衷于研究的人员。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缺陷。学习、研究工作看起来可有可无,甚至有些“远水不解近渴”,但这确实是一个着眼于未来的重大工程。谁首先认识到这一点,谁能认真地学习和研究一些问题,谁就能在竞争中成为“王”者。

参考文献:

[1]钟启泉,吴国平.反思中国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万文涛,王云兰,张意忠.高等教育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范文3

【关键词】 民办高校;财务风险;管理

我国民办高校财务风险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由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发民办高校的财务风险,可导致一些学校倒闭。作为我国最大的民办教育机构之一的南洋教育集团由于教育储备金问题在2005年倒闭,轰动一时。民办高校作为一类特殊的教育机构,其自身财务风险管理不善,会导致学校危机,应引起民办高校和学者的重视。

一、民办高校财务风险及成因

(一)民办高校财务风险

民办高校的财务风险是指民办高校在开展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无法控制或难以预料因素的影响,导致学校所获得的财务收益与原来预测的收益发生偏离,因而有蒙受经济损失的机会或可能性。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于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问题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是当前政府监管尚不完善,许多民办高校没有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导致财务风险严重。按资金流转过程,可以将民办高校财务风险分为:

1. 筹资领域的风险

民办高校由于内外部因素影响,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支持民办高校生存和发展的可能性。目前民办高校面临最大的风险――经费来源单一,筹资困难。许多民办学校采用教育储备金模式筹集资金,这种做法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是可行的。但到了90年代末期,学校没有对利率下降风险进行管理,导致许多民办高校发生风险甚至倒闭。

2. 投资领域的风险

由于各种因素,造成投资决策失误或投资收益被挪用到非教学用途的可能性。民办高校由于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着严重的挪用资金现象。如江苏金山桥教育集团就是由于资金随意挪用拆借而导致整个集团的倒闭。

3. 资金支出领域的风险

学校经费支出结构异化导致民办高校办学效率下降的可能性。民办高校由于经费紧张,用于基础建设的费用过低,办学经费基本用于经常性费用、维持教学办公人员的经费及办公费用上,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或法规规定民办高校经费的使用和筹措问题,而是由民办高校独立解决,他们享有较大的自。民办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就成为情理之中的事。如从开立账户、收费、使用到审计方面都存在大量的问题,乱收乱支、挪用、贪污等现象难以控制。例如,由于投资回报问题没有解决(促进法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对投资回报的规定就不一致),投资者采用从学校借款的方式来获取收益,因此民办高校账目上投资方单位挂账资金较多。由于民办高校产权归属不明晰,投资者以租赁方式出租校舍等资产给民办高校,以租金方式获取收益。但是租赁业务应该缴纳相应税款,民办高校没有缴纳税金的现象严重。

(二)成因分析

导致民办高校财务问题的原因很多,主要是针对民办高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经营不规范。首先是民办高校产权问题不清晰,导致有些投资者在投资后转移资金;有些投资者以租赁方式获得收益,却在操作上偷税漏税。因此使民办高校的资金紧张,支出异常,产生财务风险。产权不明晰,投资者无法获得合理回报,导致投资者以借款的方式从学校中挪走资金,学校账户挂账现象严重,财务管理出现问题。产权和投资者回报问题导致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受到打击,只顾回避自身风险,财务管理不规范。这与民办高校治理结构不科学密切相关,学校缺乏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互相监督的体系,民办高校投资者、管理者的利益诉求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完全一致。后者有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满足自身利益的倾向,有利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漏洞谋取私利的可能性,会引发民办高校财务风险。

二、民办高校防范财务风险对策

(一)财务风险防范机制

从民办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现状来看,我国民办高校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还不成熟。面对日益严峻的风险问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正确的认识风险、及时地防范风险变得十分迫切。首先,民办高校的投资者、举办者应该从微观角度上积极主动建立自身学校财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作为学校的所有者、管理者,有责任和义务管理好学校,使其发展壮大。其次,政府应该从宏观上对民办高校财务管理进行规范,要求民办高校建立财务风险防范机制。要想预防民办高校日常运营风险的发生,还要从学校的财务风险管理角度出发,降低风险成本。

(二)建立科学的治理结构

建立科学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对民办高校内部来说还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体制,对学校的财务问题进行严格的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外部治理,主要是政府行使其权力对民办高校进行管理,并从立法方面出善的规范措施,对学校的财务管理进行有力的监督。

(三)产权明晰

产权明晰问题是民办教育机构发展中的核心问题。产权明晰与否已经成为民办高校风险能否得到防范,学校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有些地方立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如黑龙江省2005年颁布的《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民办学校举办者初始出资额进行界定,使民办学校的改革取得可喜的成功。还应该明确民办高校的产权归属,使投资者责任与收益相匹配,使其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要清晰分配财产权,明确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民办高校的投资者、举办者就会积极规范财务制度,防范财务风险,使民办高校健康平稳的发展。

【参考文献】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范文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从这一系列的规定中不难看出民办高校的性质理应与公办高校一样,是民办事业单位。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民办高校常常被作为“企业”看待,民办高校的财务会计制度也与公办高校有着较大区别,具体表现在:首先,办学主体不同。公办高校的办学主体是国家,适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民办高校的办学主体则不同,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注册类型一般是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但事实上,民办高校也不完全等同于“非营利”范畴,《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2)经费来源。公办高校的主要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民办高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学费、举办者出资等,与公办高校有着根本区别。

2.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办学资金虚报或抽逃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部分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也严格规定了现金出资和实物资产出资的比例。由于实物资产的产权关系不易确定等原因,事务所验资时一般仅限于货币资金,对实物资产通常仅出具一份价值评估报告。由于为数不少的民办学校的办学场所是租赁的,故实质上这些民办学校需要的实物资产并不多,虽然办学需要有相当多的实物资产,但实际上以虚假居多。对投入的货币资金,有些民办学校也会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抽逃,如长期挂往来帐。

2.2缺乏统一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2004年财政部正式出台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但由于宣传不到位、学校会计水平不高等原因,仅有少数民办学校按该制度设置帐簿进行财务核算。民办学校尚未按照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目前采用的有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行业会计制度等。

2.3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些民办高校的货币资金仅将小部分现金由学校出纳保管,大部分现金流转于举办人手中,公私不分。很多民办高校的学费收入不存入银行帐户,大部分收支均通以现金的形式核算。

2.4成本支出列支不规范

部分民办高校支出列支并没有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核算,存在资本费用化等问题。如学校购买办公柜子、学生课桌椅等费用计入业务活动成本,没有按照规定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2.5支付成本费用以不合法的凭证

(收据,白头单)入帐一些民办高校支出凭据白条较多,不符合会计法的相关要求;部分学校虚构房屋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而虚列租赁费、利息等支出,以达到抽逃开办资金、转移办学收入的目的。

2.6发展基金的计提和使用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一些民办高校没有按照要求计提发展基金。还有民办高校在使用发展基金时,存在变相转移资金等行为,而不是将其用于自身建设、维护和购买教学设备等。

3.完善我国民办高校财务会计制度的对策建议

3.1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目前由于没有形成统一的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各民办高校会计科目设置上存在较大差异,会计核算上也不尽相同,因此要进行横向比较甚为困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十四条明确提出: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因此,应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民办高校会计制度。

3.2主管部门应使用合适的财务指标

对学校进行考评1)重净资产,轻开办资金开办资金是为了保证学校的设立而强制举办者投入的资金,在目前的会计制度下,举办者在学校设立后采取多种方式将其转移已经成为可能;而净资产反映了学校一定时点的权益额、可变现偿还负债的资产。对于民办高校而言,最重要的是学校有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经费保障。为此,笔者建议主管部门在对民办高校财务考评时应多重视其净资产,而不必过于关注学校开办资金是否抽逃。2)对民办高校的收入进行合理评价民办高校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对学费收入不入帐、不申报纳税,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建议对学校收入考评时,要与学校的已缴税金等联系起来综合考评,防止学校虚报收入。

3.3严格中介机构对民办学校的审计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范文5

关键词 民办高校 财务管理 问题 对策

一、民办高校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民办高校发展迅速。据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民办高校734所(含独立学院275所),比上年增加6所,招生177.97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在校生610.90万人,比上年增加23.75万人。民办高校的发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有力补充,满足了部分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缓解了高教资源不足的矛盾。

民办高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的挑战,特别是财务管理方面。因为民办高校缺乏像公办高校那样的财政拨款,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收费,学校收入面临较大挑战。近年来,高考报名人数继续下降,据江苏省教育厅网站消息,2016年全省36.04万人报名参加高考,较去年同期减少3.25万人,减幅为8.27%。高考人数的减少,意味着民办高校招生压力的增加,很可能造成民办高校办学收入的减少,影响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民办高校做好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二、当前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法人财产权落实不够

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但现实中存在很多情况,学校并没有充分享有法人财产权。如有的学校,投资者投入的房产、土地等,并未完全变更到学校名下,所有人仍为投资者。还有的学校,投资者投入经过“变通”,把投入变为借款,成为学校的负债。这样减少了学校的自有资金,降低了学校的办学实力。

(二)举债多,资产负债率高

目前,有的民办高校存在大量的流动资金借款及长期借款,甚至流动负债超过了流动资产,学校资产负债率过高,偿债压力很大。究其原因,一方面,有的民办高校受举办者实力所限,投入的资金不足,民办高校为达到办学条件,不得不大量举债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教学设备的采购,造成资产负债率高。另一方面,一些民办高校对自身定位不准,贪大求全,过分扩张,也造成学校负债过高。

(三)财务管理水平较低

目前,有的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还停留在财务报销做账上,没有做到真正意义的财务管理,主要体现在预算管理水平不高,编制不科学,执行不严格;资产管理水平较低,资产利用率低,闲置浪费及流失多;缺乏财务的整体规划与财务分析,很少能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合理建议。

(四)投资者提取的回报不合理

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现实中,一些民办高校投资者收取回报时间不合理。按照规定,出资人应该在学校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必需费用后,再获得投资回报。但个别民办高校,投资者直接把投资回报打入办学成本,提前支取投资回报。还有个别民办高校,投资者取得的回报脱离了合理范畴。如2002年制定的《江苏省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投资成本补偿额按实际投入资本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根据计提事业基金后的净收益额确定,可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一年期借款利率二个百分点”,个别民办高校的投资回报远远超过这个水平。过高的投资回报,减少了学校的办学积累,不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

三、改进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对策

针对民办高校在财务管理中出现的上述问题,主要对策如下:

(一)切实落实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

落实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严格划分学校举办者财产和民办高校的财产的界限。有的学校举办者认为,学校的资产是自己投入的,还属于自己的资产,仍然随意地支配学校的财产,这就侵犯了学校的法人财产权,必须加以纠正并严格禁止。二是完善学校的产权手续,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举办者投入的房产土地必须按规定过户到学校名下,学校后续取得的房产土地也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资产管理。严格防止其他人非法侵占、使用学校资产,禁止随意使用学校资产为外单位提供经济担保或财产抵押,防止因债务纠纷影响学校发展。

(二)开源节流,促进学校良性发展

学校是非盈利机构,每年的收入支出也比较固定,负债太高会影响学校的资金运转,甚至威胁到学校的生存发展,学校应该开源节流,促进学校平稳发展。首先,学校要合法组织收入,扩大收入来源。学校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学校须将所有收入纳入学校大账统一核算,防止收入流失。其次,学校要加强预算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严控管理经费支出,尽量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原则,特别是保证现金流的可持续性,保障学校平稳运行。

(三)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目前有的民办高校,财务管理还只是处在收费、报销、记账的水平,不能适应当前民办高校的管理要求,需要进一步提高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才能做好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首先是科学编制财务预算。预算编制要全面、真实、可靠,要学校各部门全面参与,科学制订,保证预算的可执行性。其次是强化预算的执行,增强预算的刚性。预算一经批准,一般情况下不得更改,经费预算执行中不得突破。如果预算执行缺少刚性,预算也就失去了意义。再次是加强预算分析。要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于与预算偏差比较大的项目,要找出原因,提出对策,确保预算执行的可靠。最后要加强预算执行的考核监督。将预算的执行情况加入对各相关责任人的考核目标,确保预算的全面落实。

二是加强资产管理。首先是科学进行资产配置,防止资产浪费。要对学校的房屋、教学仪器、办公设备等进行科学配置,合理设置配置标准,防止资产浪费。其次要做好资产采购管理,做好资产采购招投标工作,确保采购价格合理、实惠。再次是做好资产使用管理,对每项资产,明确管理责任人,定期进行实物盘点,防止资产流失。最后要做好资产处置管理。做好资产统一回收、统一处置、集中核销的管理体制,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财务分析。主要是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现金流情况分析、办学成本效益分析等,通过分析,发现学校支行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从而及时改正。

(四)合理支付举办者回报

学校应按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才向举办者支付合理回报。如何确定合理回报水平,应按各地的相应规定执行。如江苏省的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合理回报水平是不超过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二个百分点。

民办高校在我国起步时间不长,正处于不断发展壮大时期,需要加强管理,促进良性发展。因为民办高校有其自身的特点,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因此,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也要从其自身特点出发,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民办高校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为江苏省教育发展投资中心)

参考文献

[1] 李宝荣.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

(6):120-121.

[2] 刘.现阶段我国民办高校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07(5):57-58.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要求,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为目标,以实施积极的管理为手段,以开展有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和无证民办教育机构清理整顿行为为内容,按照“稳定规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坚持规范和清理整顿并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有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活动

1、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房屋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电器电路安全、食堂安全及学生的安全常识教育和校方责任险落实情况等。

2、规范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重点检查董事会(理事会)、校委会及内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学校党团、工会、学生会等组织建设情况,教师资格证及学历达标情况,教师聘用合同签订情况。

3、规范学校内部配置。对照民办学校设置标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配置。

4、规范学校办学层次范围。重点检查办学许可证核定办学项目是否有变动,是否存在超范围办学,有无擅自设立教学点,是否正确使用学校名称。

5、规范学校招生广告。重点检查学校有无乱招生,有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违规招生广告和简章情况。

6、规范学校收费、退费行为。重点检查学校有无乱收费行为,有无不按规定收费、退费行为。

7、规范学校财务管理。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建立财务帐册,财会帐目是否规范,财会人员有无从业资格证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

8、规范学校制度建设和档案建设。完善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各项档案建设。

9、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健全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机构,加强“两项常规管理”,开足开齐课程。

10、规范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创新办学理念,注重人文关怀,体现时代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二)无证民办幼儿园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清理整顿活动

1、清理整顿的范围。全市范围内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幼儿园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清理整顿以市区和县域城镇为重点。

2、清理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各区县教育局是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3、清理整顿的方法。由于无证民办教育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难度较大,各区县教育局可向区县主要领导汇报,成立由综治、公安、工商、民政、教育等部门组成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整顿。

三、实施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2-4月)

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对辖区违规办学(园)情况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各民办学校要对照有关要求,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

2、规范整顿阶段(5-10月)

依据摸底情况,对有证民办学校进行办学行为规范,对无证民办教育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逐园(校)依法清理。原则上一律停办,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审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责令其立即停办。

3、巩固总结阶段(11-12月)

各区县教育局要巩固清理整顿成果,同时规范对已审批的民办学校的管理,确认无反弹后将“民办教育规范年”活动工作书面总结于12月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成职教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我市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市还存在一些违规办学机构,一些有证民办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素质、日常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安全教育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现象和问题,不仅损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了民办教育的整体形象和健康发展。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一些民办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法人财产权不明确,办学行为不规范。对此,我们应该予以高度重视。各区县、学校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出发,充分认识办学行为规范的重要性,把清理整顿无证民办教育机构和规范民办学校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规范办学行为。

(1)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健全教学管理机构,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与其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要与聘任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

(3)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且与备案内容相一致。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

(4)要加强对学生的服务、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和完善与受教育者的沟通联系和调解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受教育者的意见、建议和申诉。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素质。

(5)要加强安全管理和稳定工作,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要认真履行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对教职工、受教育者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切实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

(6)要依法健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学校理事会(董事会)为学校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决策权;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理事长、理事(董事长、董事)名单必须报审批机关备案;校长(园长)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7)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会人员。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民办学校存续期间,其举办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抽逃出资或挪用办学经费。

(8)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退费政策,学校在招生收费时,要向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等相关内容,公示后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实行。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

(9)要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开展招生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自行设立分支办学机构,确需异地办学或设立办学点,要按照相应层次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重新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