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护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范例6篇

河道护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河道护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城区河道管理。改善城市河道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城区(包括东风汽车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河道、防洪沟及其附属设施的整治、利用、保护、开发和与之相关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城区河道的日常管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区河道的主管部门。并实施本方案。市河道管理处是城区河道日常管理的工作机构。

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该行政区内的河道主管单位。

东风汽车公司是该公司各专业厂区防洪沟的主管单位。

协同做好城区河道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规划、市政园林、城建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区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防止水体污染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各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七条城市防洪与城市建设应统筹规划。

第二章河道规划与治理

第八条城区河道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九条城区河道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防洪规划为依据。统筹水经济、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等涉水功能综合利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在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办城市规划许可手续。

第十条河道范围内建(构)筑物必须统一纳入河道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河道岸线的利用。

第十一条沿河范围的建设活动应当服从城区河道规划。须征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城区河道的整治与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

第十三条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含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及建筑、构筑物、道路、管道、缆线、取水、排水设施;非河道管理部门整治河道等)必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建设单位须将工程建设方案报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区规划治理范围以外的河道,由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须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占用河道堤防等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补偿;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河道堤防等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或者导致河道淤积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赔偿和修复的责任。

第十六条河道堤防范围内法律、法规许可的广告。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市城市经营办公室负责经营管理。

第三章河道保护与清障

第十七条河道管理范围按照下列标准划定:

(一)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河道、两岸河堤及向外延伸八米以内的地带;

(二)无堤防的河道。

第十八条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弃置工业废碴、建筑垃圾、泥土、生活垃圾等废弃物;

(二)擅自从事爆破、采砂(石)开渠、打井、挖窖、挖塘、取土等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堤安全的行为;

(三)种植农作物及蔬菜;

(四)搭建临时建筑、堆放物料、设置阻水建筑物;

(五)未经批准或不按防洪规范要求擅自对河道进行整治、改道、利用;

(六)已有的沿河建筑物上利用河道空间乱搭乱建;

(七)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八)河道空间利用建筑物、沿河建筑物的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九)上游河道两侧山体开山炸石、破坏水土保持。影响防洪安全:

(十)开展集市贸易;

(十一)擅自填塞河道、侵占水面及河岸通道;

(十二)沿河护栏、杆线及建(构)筑物上悬挂有碍景观的物品;

(十三)设立洗车点;

(十四)其他损害、侵占河道及污染河道水体的行为。

第十九条禁止损毁城区河道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与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

第二十条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或者扩大排污口的排污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前。排污管口必须接入污水箱涵。

第二十一条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

(一)河道内采砂(石)取土;

(二)河道内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修建工程设施;

(三)企业或单位对河道进行整治的

第二十二条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后,市、区两级防汛指挥部按照各自管辖范围责令设障者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第四章环境治理与保洁

第二十三条城区河道环境卫生与保洁实行分级管理、部门配合、分工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一)河道内环境卫生保洁。对河道内的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扫、打捞、清理。

(二)沿河居民生产、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各类污水排放必须全部纳入专门的收集管网。

(三)沿河栏杆、灯饰、人行步道及河岸、河道内绿化美化带和草坪、树木的养护与保洁工作由市政园林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四)沿河道路、居民区等地段。按规定标准设置垃圾容器,并定期进行清洗、擦拭,对破损容器进行更换,保持整洁、完好、有效。

(五)环保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六)河道两岸沿线的环境卫生。按照所在地段,分别由市政园林主管部门、茅箭、张湾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影响河道环境的乱搭乱建、污水直排、向河道内乱丢和倾倒垃圾等污染水体的经营活动及违章建筑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整治。

街办、社区居委会要把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纳入“门前三包”管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东风汽车公司应严格按照分级管理权限。

第五章管理机构、范围和职责

第二十五条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分级管理权限。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城区河道实行分级管理。报市政府审批。

第二十七条河道堤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及防汛工作由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事权划分负责实施。

河道管理范围内排污管线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河道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

河道管理范围内沿河两岸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控、管理、处置等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河道管理范围内绿化、娱乐、景观、环卫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市政园林部门负责。

河道两岸乱搭、乱建的监督和查处由城建监察主管部门负责。

东风汽车公司各专业厂区防洪沟的建设与管理由东风汽车公司负责。

第六章治理与管理经费

第二十八条城区河道治理按照规划确定治理项目。

第二十九条城区河道管理机构的人员、办公、防汛、河道建设、工程维护、卫生保洁、河道内绿化、美化等经费。分别纳入市、区两级年度财政预算。

第三十条河道堤防范围内法律、法规许可的广告。所收费用执行收支两条线,由市财政按比例划拨用于河道维修和水毁修复。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反本方案规定的下列违法行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一)违反本方案第十三条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批准手续;工程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防洪法》水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违反本方案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照《防洪法》《水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违反本方案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九项规定。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责令其停止施工,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防洪法》《水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违反本方案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排除阻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依照《防洪法》水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违反本方案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影响防洪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依照《防洪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违反本方案第十八条第十项规定在河道内开展集市贸易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七)违反本方案第十六条规定在河道堤防范围内未经批准。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省河道管理实施方案》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反本方案规定的下列违法行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一)违反本方案第十八条第六项、第十三项规定在沿河建筑物上利用河道空间乱搭乱建、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立洗车点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违反本方案第十八条第八项规定。限期改正,并依照《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省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方案》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违反本方案第十八条第十二项规定在沿河护栏、杆线及建(构)筑物上悬挂有碍景观的物品的责令其改正。

第三十三条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反本方案规定的下列违法行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一)违反本方案第十八条第七项规定。消除污染,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消除污染,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方案规定。

第三十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规划、市政园林、城建监察等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河道管理工作中、、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河道护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范文2

第一条为了保障我市通航河道的防洪安全和航道畅通。充分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促进我市航运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省航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市通航河道护岸工程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航河道的圩堤护岸工程。

第三条市政府成立市通航河道护岸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对工程的督查和验收工作。各有关镇(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第四条河道所在地镇(区)人民政府为工程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水利局和交通局为工程业务主管部门。参与工程质量的督查和验收。水利局主要负责护岸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交通局主要负责通济河护岸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市财政局和审计局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拨付和审核,市审计局负责工程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

第六条河道护岸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由市政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定稿后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七条通航河道护岸工程坚持“统一规划、分年实施”原则。千亩以上圩区先实施。翻建段后实施;通航量大的河道段先实施,通航量小的后实施或暂缓实施。实施范围为主航道的应充分考虑水位、地质条件及河道线型等因素优化方案,采用合理科学的断面设计。

第八条参照我市防洪标准。建筑物等级为四级。设计方案应与航道等级相符,其净距、高程、断面等指标应适当超前考虑,以满足未来航道升级的要求。

第九条工程沿途涉及到占用土地和拆迁时。参照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考虑目前航道等级偏低。为防止大型船只撞击护岸船舶集中停靠区应适当考虑靠船墩。

第三章建设程序和招投标

第十一条工程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建设监理制,审计部门负责进行跟踪审计。

第十二条沿河各镇(区)要根据批准的通航河道护岸工程规划。报市通航河道护岸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先急后缓和分年实施的原则审核各镇(区)年度计划,核准后下达。

第十三条工程采用公开招标。并报市通航河道护岸工程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四条为体现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工作的公示、标前会、开标、评标、决标等过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签订规范的工程合同。

第四章施工与验收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应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在质量、进度和安全方面的责任。

第十七条砌筑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相关规范。

第十八条砌筑前应组织验槽。符合设计要求或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砌筑时应放样立标,拉线施工。

第十九条浆砌石的砌缝应填充饱满。不得勾假缝、凸缝。砂浆标号不得低于设计标准。

第二十条工程验收按砌石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执行。中间隐蔽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

第二十一条砌筑完成后。围堰土方必须及时清除,不得影响通航。

第二十二条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补助经费以审计后的决算和造价为准,补助经费实行市级报帐制。

第五章管理与保护

第二十三条护岸工程建成后。移交给所在镇(区)负责管护。所在镇(区)要配备专兼职管护人员负责护岸工程的管理与保护。护岸发生损坏,由所在镇(区)负责维修。

第二十四条严禁故意损坏护岸工程和利用护岸违章搭建的行为。违反本实施细则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河道内取土、疏浚施工以及因跨河或港口建设需临时拆除护岸的应事先征得交通和水利部门的同意。

河道护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范文3

【关键词】航道整治;护岸工程;施工工艺;质量控制

科学技术的发展让航道整治工作的施工技术和工艺流程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航道整治具备一定的复杂性,需要兼顾保证通航的需要,而护岸工程作为航道整治中的重要环节,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质量管理,通过采取合理的质量控制措施,来避免施工工程中的安全隐患,从而达到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避免造成安全事故的目的。

1航道整治护岸工程概述

航道整治工程是指为了调整河床的形状以及水沙的流动线路而在河床上进行建筑物建设的过程。工程利用坡式护岸、坝式护岸、墙式护岸等多种护岸形式进航道区域的水流结构向积极方向发展,并利用航道区域的水流冲刷力量保障航道的稳定性,确定在航道区域枯水期来临时,航道依旧保持着设计最低的航道尺度。在航道整治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两个原则。第一,要选择适当的时期来进行相应的航道整治工作。在洪水期时,河口容易出现大量的泥沙堆积,因此要避免在洪水期进行航道整治。第二,护岸工程具备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具体的施工过程当中,必须做好设计、安全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建立起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2航道整治护岸工程施工工艺

2.1施工场地准备

航道整治护岸工程的施工工艺可以分为三大步,首先是施工场地的准备工作。由于护岸工程航道区的水位有一定的浮动,因此在进行互换工程的施工工作时,符合相应水位要求的施工时期比较少,这导致施工时间紧凑,必须合理的安排好施工场地准备工作。首先,要清理施工场地,提前了解好航道区域的构造,制定相应的清理计划;其次,清理好施工场地周围环境;最后,对施工用地到周边环境进行相应的了解,例如是否有农耕用地的存在,一旦发现有这种情况,可以与业主及时沟通征地事宜,以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2.2施工排水与测量放样

施工排水与测量放样是航道护岸整治施工当中非常重要的工艺之一。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一般采用纵向明沟的排水方式。如果在含水量丰富的地区,要采用井点降水的方式来保障干地施工。在施工排水与测量放样的过程中,对技术人员有着非常高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对测量仪器的熟练操作,以确保方案和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2.3基槽施工

基层施工可以分为两部分,分别为上层土和下层土的施工。在上层土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合理方案降低地面高程,以降低基槽施工难度。除此之外,对于回填土料的筛选工作也具备一定的要求,要避免土质中掺有不明杂质或者危害性的物质。在下层土的施工过程当中,更加注重施工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必须严格遵照施工图纸来进行相关的工作,对于深基坑、高大边坡等项目,要严格按照地质勘测资料来进行相应的施工工作,从而保障整个护岸工程质量。

3航道整治护岸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1保障护岸工程施工人员的专业性

施工人员的专业性是确保护岸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控制的基础。因为在护岸工程的施工过程当中,很多施工项目都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对相关的技术施工人员有较高要求。例如护岸的测量工作以及护岸的排水、支护等工作,这些不但要求施工人员具备丰富的经验,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以确保护岸工程的施工质量得到保障。

3.2健全护岸工程的质量监管制度

护岸工程的质量监管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前提,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三个航道整治施工原则。首先,要确保原材料和相关施工设备的质量,可以建立专门的监督小组来对工程原料进行质量把关,以保障护岸工程的顺利进行。其次,在制定了监督管理制度之后,一定要严格落实,不能让制度变成一纸空文。工作人员可以采取24小时轮班制的形式来实时监测相关工程的建设情况,以保障其质量符合标准。最后,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划分,避免责任推卸和工作消极的情况出现,以最大程度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3.3增强护岸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力度

增加工程现场的施工质量检查力度也是实现航道整治护岸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方法之一。首先是检查人员方面,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养,尤其是在质量检查方面,通过定期的培训来提高相关检查人员的职业敏感度和专业性。其次,在施工质量检测的设备方面,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来使用相关的检测设备,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最后,在质量监督站方面,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的对护岸工程的质量监督进行检查核实,尤其是在施工初期,积极落实相关的质量检测工作,以确保质量检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实现护岸工程的质量控制。

河道护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范文4

区水行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省河道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着力在依法保护河道,加强河道建设,规范河道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全区河道管理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法制化迈进。

一、基本情况。

区地处市中部偏北、黄河上游,总面积X平方公里,辖X乡X镇X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X.X万人,全区耕地面积X.X万亩,有效灌溉面积X.X万亩,实施农业高效节水面积X.X万亩。

二、贯彻实施《省河道管理条例》情况。

(一)强化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全民水法律意识。为了不断增强全民水法律意识和水法制观念,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各种水事活动,区水务局把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宣传要求、深化宣传主题、运用多种宣传形式作为贯彻实施《河道管理条例》的重要环节。坚持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期间,通过专栏、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河道管理条例》,全年共发放宣传单X余份,宣传手册X余册。

同时,将《河道管理条例》列入普法内容,选择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加大了《河道管理条例》的宣传深度。同时加大开展业务培训和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参加省、市、区的各种培训不少于X余次,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法意识,为我区建立严谨、规范、科学的河道建设与管理秩序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

强化执法监管,努力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区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了相关执法制度,坚持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对违法事件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会同公安、自然资源、环保等多家单位联合执法,共巡查河道X余次,累计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X起,关停非法采沙场X家,拆除洗沙设备X台套,依法行处理水事矛盾纠纷X起。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在河道采砂、行政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三)强化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河道堤防除险整治。

截止目前,已建成的河堤X公里,其中黄河干流X.X公里,堤防X.X公里护岸X公里。X年实施了区中小河流红土梁沙河堤防工程。目前已完成河道治理XKm,新建提防XKm,护岸X.XKm,完成投资X万元。工程建成后可保护耕地X.X万亩,保护人口X.X万人,可以有效提高河道的设防标准,改善河道现状,恢复和强化河道行洪等综合功能,稳定河势;提高基础设施和基本农田抵御洪水的能力,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三)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河道划界工作。

我区需要划界的河流共X条,分别为杨稍沙河、、、,四条河流全部都是规模以下河流。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文件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市区杨稍沙河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目前杨稍沙河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发出了公告,水域岸线保护与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强化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河长制工作。

一是按照国家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四个到位”总体要求,建立了以区、乡、村三级河湖长为主体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全区设立总河长X名、区级河长X名、业主湖长X名,乡级总河长X名,乡级河长X名,村级河长X名,在河岸、河道醒目位置设立省市区乡河湖长公示牌X块,各级河湖长名单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是组织召开总河长会议X次,对全区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全区河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是督促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尽责,并对部分《河长公示牌》进行更新。

今年以来,各级河长共巡河X次,解决河湖问题X起。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出《督办令》X份,开展联合执法X次,排查出涉河湖违法问题X个,完成整治X个,正在进行整治X个。

水利部河湖管理中心检查组在市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排查工作中,发现黄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问题X起,区完成清理整治X起。

三、河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河道采砂执法情况:近年来水政监察大队组织河道执法巡查X余次,平均每周巡查X次以上;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X起;拆除非法洗沙设备X台套;关停非法采沙场X家。立案调查X起,结案X起。对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X万元。

开展联合执法情况:区河长办、水政监察大队联合区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市公安局分局、镇政府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动用挖机X台,铲车X辆,运输车X辆,同步开展工作,进行强拆,取缔黄河段采砂场X家,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X处X.X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X处X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X处X吨,疏浚了河道,确保行洪安全。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在河道采砂、行政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条例》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宣传仅停留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等,效果不够理想。个别干部对保护河道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法律意识不强,对农村和相关企业的普法宣传重视不足,河道内随意堆放倾倒生活、生产垃圾、违规占用河道现象仍时有发生。二是河长制情况还没有完全落实,个别河长履职不到位。三是河长制工作缺少专项资金,影响了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河(湖)长制工作缺少统一人员管理、编制相关政策,存在工作人员不稳定和一人多岗的问题。四是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及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有待加快。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水事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

全面提升干部素质,坚决贯彻总书记视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运用理念指导工作实际,使河道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对照央视报道的渭河有关问题,以此为鉴,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坚决有力推动河湖清“四乱”工作。

二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河道治理成果。

严肃查处各类河道违法案件,努力将各类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对在建的河道治理工程督导力度,协调解决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完善汛期查险制度,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检查工作,确保河道安全度汛

三是全面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督促各级河长全部上岗到位,严格执行“区级总河长半年X巡、区级河长每季度X巡、乡级河长每月X巡”的规定,对各自管辖的河道全面摸排,建立健全巡河台账和巡河日志,密切跟踪所属河流的“四乱”问题,对所管辖河段深入一线,切实履职尽责,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度,及时清理问题;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已整改的问题不回弹;同时开展河道日常保洁、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河道保洁员、河道监督员的作用。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河湖划界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划界工作已于X月开始计划,X月底前完成划界工作。对于区剩余的X条沙河开展实地调研,以确定是否划界。

河道护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范文5

今天这次会议非常重要,X市长和所有班子成员一起出席,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市政府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信心和决心。刚才,我们一起观看了X市先进经验专题片和我市河长制工作专题片,X个县区和X作了表态发言。

从发言看,各县区和两个部门都积极落实河湖长制职责,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下一步工作都结合各自实际做了认真思考,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大家要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推进河湖长制深入实施。等会,X市长和X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X年实施河长制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思想,迅速行动,积极作为,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了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在全市X条流域面积X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设置各级河长X名,健全完善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督查考核等各项制度,做到了所有河流都有相应河长负责、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是编制了“一河一策”方案。委托第三方机构,高标准编制了“一河一策”方案,全部通过了专家评审,明确了每条河流治理的目标、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管理体制机制等,所有河流均建立了档案,为河流科学治理、长效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X市长作为总河长和各位市级河长带头巡河,主动深入河湖一线,研究水污染治理方案,推进问题解决;各县区、乡镇(街道)落实河长制党政同责,经常调度部署河流治理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了淄河、挑河、沾利河等一批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水质持续改善;水利、环保、城市管理、黄河等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与各级河长办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X也积极参与支持河长制,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是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在报社、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推出专题专栏,建立X河长制官方微信平台,及时河长制工作信息;市县乡各级按规定设置公示牌,公布了河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工作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大基层河长、企业河长、青年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河长制,初步形成了全覆盖的工作网络。

五是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按照“一河一策”方案治理要求,投资X亿元,实施了X等综合治理工程,X河道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及市管河道三年绿化工程;认真排查污染源,X处排污口全部进行了分类处置,在清河行动中,整改河道“八乱”问题X处,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全市河道面貌大大改观,河流水质明显改善,所有省控及以上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与先进地区相比、与上级要求相比,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大差距和不足。通过刚才的专题片我们看到,阳河、织女河、淄河、广利河、支脉河等河流污染、岸线破坏情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河湖治理距离上级要求差距还非常大。

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县区和部门没有把河湖长制摆到重要位置,财政投入力度不大,“一河一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河湖长对所承担的职责不清楚、责任不明确,工作被动应付,主动性不强。二是河湖治理任重道远。受雨污混排、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影响,X等河流水污染情况仍然严重。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X月份网络负面敏感舆情信息X条,其中X条就是反映X出现油污问题。清河行动不彻底,目前仍然存在诸多乱搭乱建、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没有整改完成,这是省总河长对市级河长考核必查事项,需要引起各级高度重视。部分河流岸线管理不到位,如支脉河、武家大沟等河流两侧毁绿、毁堤、非法取土严重,给防洪泄洪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X台风期间,我市部分河道行洪能力遭受了严峻考验,X受上游来水较大,堤岸出现险情,发生了X处溢流、X处决口,其他河道也不同程度存在行洪能力弱、雨水无法及时排出等问题。三是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建立了部门联动、河长会议、信息报送、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但落实不到位,比如部门缺乏联动,信息还没有实现共享;没有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导向不明显;没有按要求主动巡河,对巡河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等。四是河湖统筹治理格局没有形成。部门和部门之间、县区和县区之间,上下左右联动不畅,配合不够紧密,统筹推进上下游、左右岸治理还需加强。五是河长制氛围还不够浓厚。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广大群众参与河湖治理积极性不高,特别是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河小青”等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全民关心支持河长制局面还没有形成,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级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今年全省河湖长制现场推进会在X召开,X市作为典型的重工业城市,近年来累计投资X亿元实施河道清淤、管网改造、生态治理和景观塑造等工程,在河长制方面重视程度高、思路办法新、治理力度大,水资源保护、水生态和水系景观打造一体推进,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非常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认真学习。

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希望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立鲜明问题导向,严守生态红线,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部署,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河湖生态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提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水平。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狠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管,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宜居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抓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组织实施。我们制定“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目的是为将来河湖治理、湿地保护提供遵循和依据。去年以来,市县两级“一河一策”方案都已经制定完成,今年“一湖一策”制定完成后,关键是抓落实。要明晰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工作职责,如市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督导河湖湿地管理保护工作,县区级河长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河湖湿地污染综合整治、执法监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上级河长负责等,还有乡镇河长、村级河长职责是什么,都要一一明确,各负其责,不能上下一般粗,职责不清。各县区政府要根据“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从最棘手的问题干起,加大投入力度,制定工程年度推进计划,排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快推进。对于明年河湖治理项目现在就要谋划论证,及时开展前期工作,提前列入财政预算。

特别是今年水毁工程,要统筹考虑,一并列入明年投资计划。对于跨县区、跨乡镇的河道,市县两级河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统一治理规划、统一治理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要岸上岸下一起抓、上游下游一起干,实现同频共振、步调一致,坚决避免重复、浪费投资。市水利局要牵头组织编制好我市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规划方案,X月底前提交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验收之年,将农村水环境治理也列入了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各级河长办在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时要增加该项内容。对村庄周边、房前屋后的河塘沟渠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各县区和水利、环保、城管等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扎实开展“秀美河湖”行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选择部分河道集中攻坚,实施综合治理,打造X—X条(段)“秀美河湖”示范工程。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域岸线是河湖生态系统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市部分河流管理和保护范围边界不清、土地权属不明,导致侵占河湖、向水要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河湖生态健康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按照省里要求,X年进行验收,我市需要确权的河流还有X条,需要划界的X条。各县区和市水利、国土等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时完成河湖确权划界,为河湖长制工作顺利推进创造有利条件。对已完成确权的河湖,要尽快组织编制水域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年内县级以上重要河湖水域岸线利用管理规划要全部编制完成。要认真组织开展“清河行动回头看”“清四乱”专项行动,按照省河长办要求,以县区为单位,逐河逐湖开展地毯式排查,年底前全面完成对清河行动以来遗留问题和反弹、新增问题的清理任务,重点是违法建筑、违法活动和入河湖排污口综合整治,并取得显著成效。各级河长办要根据任务分工,对辖区内河湖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查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违法行为,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新问题不出现、老问题不反弹,切实解决河道行洪不畅等安全隐患。针对部分河流两侧非法取土行为,各级河长办、水利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厉打击。

(三)重点治理入海河流水污染。从目前掌握情况来看,我市重要入海河流X条,水质达标情况不容乐观,河湖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河长办、环保局要认真排查入海河流污染源,逐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入海河流水质达标。海洋污染表现在海上,源头在岸上,根子在产业上。要继续深入实施水气土污染整治,按照“四减四增”要求,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工程,坚持不懈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机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落后产能,大力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海水养殖污染、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等;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入河排污口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排污总量。扎实推进海洋强市建设,坚持海陆统筹,突出海洋生态保护,对每个新上项目都要严格按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水利、城管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要加强联合执法,理顺执法体制机制,从重从快打击偷排偷放、恶意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企业和个人一律顶格处罚,形成严厉打击高压态势。市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局、黄河河口管理局一定要抓好协调调度,及时督导县区按照时间进度推进河湖治理,主动给各位市级河长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各县区也要根据市里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落实,力争年年都有新变化,三年实现大改观。

(四)积极创新河湖管护体制机制。河湖治理管护线长、面广、量大,仅靠政府工作人员难以完成。X省长在X月X日全省现场会上讲到,要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凡是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管护任务,均可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河湖管护体系,落实管护主体、队伍和经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和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实施工程维护、河道疏浚、水域保洁、岸线绿化、巡查检查等,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管护体制机制。另外,市河长办要主动对接智慧X建设,积极打造“智慧河湖长”,通过无人机、视频监控、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构建河湖长制大数据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应用,做到一个平台全面可视、多项管理、各级共享。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科学施策、集中攻坚,确保河湖水生态、水环境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河长、湖长是河湖长制的责任主体,要主动对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河湖执法监管等工作全面开展巡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根据省X号总河长令要求,原则上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X次,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X次,乡级河长每旬巡河不少于X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X次,每次巡河都要留有痕迹,做到有记录、有图片、有档案。同时,各级总河长每年要组织不少于X次的全面督察,要通过全面督察,督导工作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创造良好环境。要树立鲜明问题导向,通过巡河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河湖、湿地生态。要切实加强河湖长制机构建设,落实机构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等,请编制和财政部门给予大力支持。

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各级河长办都设在水利部门,但这并不是说河湖管护只是水利部门一家之事,也不是水利部门单打独斗就能办好的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部门和地域界限,加强协调联动,将水利、环保等数据资源整合到市级智慧平台上来,实现信息共享共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把工作标准提上去,把治理思路理清楚,把管护措施定精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去年,市委市政府在加强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合力刑责治污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打击了一批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威慑态势已经形成。各级各部门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拳出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打击合力。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保护河湖、湿地良好生态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应尽义务。去年以来,全市设立了许多民间河长,涌现出了一批巡河志愿者、社会监督员、“河小青”等社会力量,他们在宣传河长制、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要在河湖长制工作氛围营造上下功夫,传统手段、现代信息化手段一起上,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方式,大力宣传河湖长制的政策措施、重要意义、取得的重大成果,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河湖保护意识,让河湖长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各级河长办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等,制定奖励办法,鼓励公众通过“随手拍”上传、电话、公众号等方式举报破坏河湖湿地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马上兑现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构建起无处不在、全面覆盖的监督网络。要发挥好社会公益组织和护河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护河行动,让整个社会层面“动”起来,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湿地的浓厚氛围。

河道护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范文6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本文重点针对当前河道的污染和破坏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并就如何加强河道管理优化资源的配置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最后提出了一些关于河道管理以及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河道管理;问题;优化资源配置;对策

河道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工作难度大,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洪安全,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同时要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影响大的典型违章案件,使执法查处违章案件形成声势;审批管理涉河建筑形成气候,使涉河建设的规划管理真正步入法制化轨道。

1 河道管理存在问题

我国工业企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和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对河流水环境的破坏加剧,河道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下面几点。

1.1 河道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国家相关法规的设立和管理体制的设置,使大小河流长期处于几个部门的共同管理,形成职能交叉、配合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管理格局,体现在城区主河道、偏远地区的小支流上超标排污,偷倒垃圾,污染河道水体、生态,人为损坏堤岸、河道景观设施,点燃河道荒草圈地种菜,攀折河边绿化带花木等等,有禁无止。尽管《河道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法规都有明文规定,但类似事件还是接连发生,难以根除。究其原因,都是管理不统一,管理责任没有落到实处,管理措施衔接不上,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制约依法管理河道。

1.2 环保意识不强河道生态污染严重。部分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向河道内排放污水,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丢弃动物尸体、堆积植物秸秆等,使河道变成“藏污纳垢”之处,污染了河道水体破坏了水生环境,伤害了河道生态健康,诱发各种疾病。

1.3 城镇化建设冲击河道依法管理。各地政府为解决城镇住房、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改造升级所需土地,争先向河道开战,非法侵占河道滩地、水域、护岸地、护堤地等。且建设标准不高,降低了城镇防洪能力,违犯了涉河工程项目审批监管法规程序,对依法管理河道产生冲击。

1.4 围河造田削弱河道管理职责履行。近几年,一些地区不考虑损毁土地地理条件,也不进行复垦可行性论证,借用国家土地复垦政策和资金,违法自然规律围河造田,实施移民搬迁,占用护岸地、护堤地并向河道内延伸,使河道滩涂湿地萎缩,河流沼泽化进程加快,地表径流调蓄困难,水生动植物资源衰退、种类减少,汛期人伤房毁等恶果,严重削弱了河道管理职责履行。河地区部分村组,未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对河支流滩地大面积围垦,扩大村组耕地面积,修建村民住宅。汛期一场洪水使新修的水泥路垮塌,新建的房屋地基下沉、墙体出现裂缝,围垦的土地布满了砂石。

2 河道管理资源优化配置的对策与建议

河道长效管理是指在整治河道的同时,根据“建管并重,重在管理”的方针,按照“整治一条河道,管理一条河道”的指导思想,以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作保证,实现河道管理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科学化,确保河道工程设施完好,河道工程长期安全运行,以持续充分发挥其效益。针对目前河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河道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其社会性、服务性特征明显。因此,可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加强对外宣传力度,把河道管理工作与文明小区、文明村镇的建设相结合,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推行护河公约,进一步扩大市民参与度,让社会了解河道管理工作,认同河道管理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在河道管理队伍中要引进既懂专业知识又懂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并加大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他们对河道应急管理的能力。

2.2 专业化养护,市场化运作。河道维修养护遵循“经常养护、及时修理、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将河道维修养护分为工程性养护(包括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护岸、挡墙、河床、道路、排水设施养护,以及河道保洁、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的养护) 和非工程性养护(包括通过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养护措施开展的水体人工增氧和养殖水生动植物等) 两方面。将河道工程管理和养护的机构、人员、经费分离,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河道工程的维修养护任务推向市场,将维修养护单位由事业单位性质转变为企业性质,维修养护任务的分配由指定转变为招标确定,维修养护形式由分散化转变为专业化、社会化。

2.3 坚持创新,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首先,转变管理手段,制定管理方案,落实管理措施,在改善河道生态上下功夫,综合运用人工湿地处理技术、水生态修复技术、生物膜除污技术,恢复和建设由河岸生态系统、水生生态系统、湿地及沼泽生态系统组成的河流生态系统,为构建人与自然共同演进、和谐发展、共生共荣的生态系统服务;其次,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河道整治与管理理念的同时,联合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加大对河道整治、管理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力度,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支持河道整治与管理工作;再次,体制创新,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与配合,实现河道管理职能统一,杜绝“责任不清,任务不明”现象,提高河道管理效能。运行机制创新,实现“管护分离”,使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与工作热情得到充分发挥,推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河道管理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性作为,对于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政府要将其当做重点工作去抓,使河道发挥其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借中央文精神的东风,广泛调查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运作方案、政策,落实管理责任和专项经费,增加人员编制,为加强河道管理做好支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