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员述职报告范例6篇

纪检人员述职报告

纪检人员述职报告范文1

按照党建考核的标准和学校党总支要求,作为第二党支部纪检委员,现就我一年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履职工作情况

(一)着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对全体党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本年度第二支部没有大操大办宴席等情况发生。

(二)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围绕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正风肃纪教育,转变党员干部、教师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班子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一年来,我们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呈现出爱岗敬业、思发展、谋发展的良好态势。

(五)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党支部纪检委员是纪检组织在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有力助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最基层的力量,是学校党总支发挥战斗力无可替代的组成部分。除了党总支主体责任、“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有纪检委员的监督之外,学校评职晋级方案的讨论、评职晋级的考核、绩效考核方案的修改和实施都有纪检委员的监督。学校同时成立了以党总支纪检委员任组长的5人党风廉政监督小组。

二、存在的问题和根源

我们支部的党建工作虽然被评为二级支部,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

1、支部工作创新性不够。支部工作因为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比较忙,真正静下来思考的时间不多,于是在工作中惯于按部就班,工作中的创新性不够。

2、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我们学校作为外国语高中,站位应该更高,眼界应该更远,目前与这一定位还有差距,需要我们所有党员共同努力。

对照“三严三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求,开展了认真查找,主要

原因:1、放松了学习,宗旨意识淡化;2、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安于现状。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1、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关心集体,用自己良好的言行维护学校的声誉,以学校的大局利益为重,对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进行积极参与,切实强化责任意思,抓好二支部纪检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真正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所有党员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纪检人员述职报告范文2

同志们:

年初,我们召开了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今年的第一次工作例会。三个月来,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区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稳扎稳打地抓住全年工作布局的关键期,盯住重点任务用心谋划,开局各项工作起步平稳。下面,我就贯彻区纪委全会精神的情况,结合一季度工作推进和二季度工作要点,再作两点要求,供同志们参考。

一、严格贯彻落实全会部署,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区纪委全会已经明确,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纪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并明确了全年6方面的重点工作,这里我不再重复了,主要围绕第二季度,大家仍需特别关注的5项内容谈几点看法。

1.两个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要贯穿全年,覆盖全体党员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要一直持续下去,这个过程中希望大家避免两个误区。一是“学过了”不等于“学好了”。自去年两个党内法规起,我们看到不少单位以各种不同形式开展了学习宣传,充分体现了同志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停留于表面,一定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作为全年纪检监察领域的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重在深刻领会精神,听过辅导报告,只是最起码的第一步,接下来还要通过学习讨论、评论解读、体会交流等方式加强理解,最终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领导学过”不等于“党员学过”。两个党内法规,面向的都是全体党员,不但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模范遵守,而且全体党员都要接受约束。因此,仅仅把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是不够的,还要辐射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唤醒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做到入脑、入心、自觉践行,增强党员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2、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换届工作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换届工作全过程都要严明纪律,体现遵规守纪。在区纪委全会上,负春书记明确了中央《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九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希望同志们再好好学一学、逢会讲一讲,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风清气正。

为配合做好换届工作,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专门的换届工作小组,接下来工作中,涉及相关人员情况调查或信访查实时,需要在座各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届时同志们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

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稳扎稳打、不折不扣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必然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一季度以来,全区各处级单位根据区委要求,在处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从目前各单位上报的清单看,大家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梳理在分管领域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排查廉政风险点,明确具体措施,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责任清单,查找的问题更贴近实际,制定的措施更加细化。比如,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机管局等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部门分工的牵头任务具体落实到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中,明确责任人。田林街道、华泾镇等单位在制定工作方案、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前充分听取所分管办公室、直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细致排查薄弱环节。许多单位的纪委书记把深化“三转”,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等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具体措施。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文化局、区环保局、天平街道等单位已经将责任清单在区委党建网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清单的梳理是明责的过程,更是履责的前提,希望还没有梳理好清单的单位抓紧时间,二季度各单位要着重在推进落实上见到成效。同时强调一下,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是在以往的基础上,抓好“一岗双责”的推进。2月份,我们邀请处级班子中的副职代表列席区纪委全会,今天,又把述责述廉单位全体班子成员请到会场,共同参与述责述廉的过程,请他们共同评议主要领导的履责情况,这对他们认真履责也是一种鞭策。这个关键点,请各单位一定要牢牢把握好。高兴的是,我们了解到,漕河泾街道开始率先探索对副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报、评议,希望更多单位向他们学习,结合实际,开展更多的有益尝试。

下面,我对去年三季度述责述廉和报告工作情况作个简单点评。2015年9月15日,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虹梅街道、凌云街道4家单位的党委或行政主要领导在区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上进行了述责述廉,区纪委委员和区纪委监察局各室主任26人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测评。从总体上看,4位党政正职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较好地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意识还不够强,还没有把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跟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报告中,几位正职都提到加强对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但对检查结果、整改成效缺少具体描述。当天会议上,区房管局纪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斜土街道纪工委、长桥街道纪工委4家单位的纪(工)委书记报告了工作,总体评价较好,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等项得分相对较低,望各单位及时加以整改。

同时,针对部分纪委委员反映的,个别评分项目评分依据不明晰、难操作,个别项目与当前工作要求脱节等情况,去年年底,我们对党政正职述责述廉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工作的评分表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一是进一步细化了测评内容,述责述廉评分表从原来的8个方面11项内容调整为6个方面25项内容,报告工作评分表从原来的10个指标调整为4个方面17个指标,使评分内容更加具体、更便于评价。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导向,通过指标的修订,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当前的重点任务,使指标既成为履责的评价标准,又成为工作的指导依据。如在述责述廉评分表的指标权重分配上,对“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分值进行大幅度提升,从原来32分提高到55分,占了总分值的一半以上;再如报告工作评分表项目划分中,始终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三转”后纪委的职能定位,强调监督责任和纪律审查,使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目标更加明晰。会前,我们已将两张评分表和其他会议材料一起发到各单位,希望今后述责述廉和汇报工作时,大家能对照指标,防止责任虚化、空转,以“述得清”,促“落得实”。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3月24日,市纪委召开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工作会议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办工作会议。会议主要精神是,第一,市纪委将与市委督查室联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上半年以“回头看”为主,下半年开展全方位检查;第二,按照“通报是原则,不通报是例外”的方针,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原则上给予处分的都要通报,市纪委每月通报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5个案例,对突出的典型问题将专题通报;第三,对市纪委信访室转办的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件,按照侯凯书记“不能一转了之,要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要求,由联络员联系、协调、督查和指导,对纪检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提办,并开展“一案双查”,既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又查纪检部门的履职问题。对此,区纪委将严格按照市纪委要求抓好推进落实,希望在座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切实提高认识,八项规定这根弦松不得,也不会松。

前几天,市纪委通报了5起行业协会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这5起案例都发生在本市行业协会,这一领域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卡发卡、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屡禁不止,反映出行业协会存在政会不分、管办一体、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也说明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还有不足。类似问题,我区各相关单位也要举一反三,负起责任,加强协会兼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以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的态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这里再提一下,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同志们注意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监督。

5、稳步启动2016年巡察工作,关键是整改,重点在抓落实

2016年全区巡察工作仍分4个组进行,目前,组长、副组长人选已经配备到位,今天上午已召开区巡察工作会议,正式入驻年度巡察单位。今年主要对2013-2015年已巡察的18家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回访,每家单位回访时间10个工作日。大家都知道,巡察成果能不能落地、扎根、开花,关键看整改,同志曾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因此,今年的巡察回访,就要以外力倒逼已巡察过的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既是对巡察不容敷衍的严肃性的体现,也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行动力、执行力的检验,更是对其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考验,希望涉及到的单位正确对待。这里表扬一下区国资委,他们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制定可操作可检查的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国资企业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清理、修订国企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费用支出相关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由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问题整改,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加强集团对下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履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实现关口前移、监管传递。类似的,华泾镇针对集体经济运作不够规范等情况,参照国资委对国企加强监管的办法,探索规范集体经济企业相关制度,也体现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之相对的,按照市纪委要求,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查案不够、震慑作用不大的,不仅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而且有多少就问责多少,决不放过。在2015年上海市委第二轮巡视中,第六巡视组发现上海城建集团下属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公款旅游问题。向被巡视单位移送线索后,城建置业纪委敷衍塞责,仅凭当事人说辞和事后编造的材料起草了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城建集团党委未经严格把关,就将不实结论写入整改报告。为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对下属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欺瞒组织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朱晨红作为城建集团纪委书记,轻信城建置业纪委不实调查结果并上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裴建群作为城建置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对组织公款旅游这一顶风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在明知公款旅游性质的情况下默认“项目考察”的说法,负有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董事长职务;张连凯作为城建置业纪委书记,调查取证不全面、不深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继康对城建置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后编造材料应对组织调查,被免去城建置业总经理职务;王琳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事发后编造材料统一口径应对组织调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投资部经理职务。相关人员退赔全部旅游费用。这个案例希望引起大家警醒。

中央已经明确,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中纪委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等内容,可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进问责常态化、制度化,将成为新的常态。

二、落实监督责任掷地有声,坚定不移抓好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我们逢会必讲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是我们的生命线,要维护党纪的尊严,首先必须模范执纪。3月初,我们分4场召开了委办局、街镇、集团公司的57家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会议,围绕2016年重点工作,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专题工作部署和工作提示。总体上看,大家的贯彻执行是好的,特别是会上提出《关于徐汇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外出报告备案的规定》及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报送要求后,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但是,去年二季度例会上我们明确提出过:按时上报问题线索报表,要求即使没有线索也要零报告,虽然大多数单位是严格执行的,可极个别单位3月份的报表到4月8号以后才陆续上报。不知道这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还有没有把铁的纪律牢牢装在心间?今天大会给予批评,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对相关人员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调整。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的任务,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持纪律检查工作的政治定位。要坚定不移地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思考、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要保持工作定力,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尽管今年“两会”热点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不敢腐”的满意度在上升,网民对反腐败的关注度在下降,我们要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继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引向基层。三要勇于担当,始终忠诚于党的纪律检查事业。纪检监察干部干的是执纪的工作,如果过多考虑个人的荣辱安危,就很难真正全身心地投入。我们了解到,在一季度,有的街道的纪委书记顶住压力、坚持原则,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在班子会议上反复重申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要求,体现了应有的担当,在此提出表扬。

纪检人员述职报告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依据,以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及廉政意识,提高群众民主监督和参政议事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委成立市级机关科室开展“双述双评双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步荣同志担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双述双评双公开”协调指导工作组,工作组设在市纪委。各部门也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双述双评双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小组,负责“双述双评双公开”的具体工作。

三、活动对象及时间要求

“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对象为:全市市级机关的科室负责人。“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具体时间及参加科室安排由各部门自行掌握,并报市纪委备案。

四、方法与程序

1、准备阶段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活动对象分别通过座谈、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述职述廉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一),有针对性、高质量地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须事先征求局党委(党组)意见,坚决防止避实就虚,回避问题,甚至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

(2)组织安排述职述廉会议参加对象。述职述廉大会参加人员一般控制在80人左右,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企业代表、机关干部等人员组成,组成比例由各单位自行掌握,但必须突出服务对象这个主体。

(3)准备相关材料。一是各单位将所有活动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打印成册,会前发至每一位参会代表。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发邀请函时,应提前一周将述职述廉对象的姓名、科室名称、科室工作职责范围、述职述廉顺序等情况告知被邀请对象。二是由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牵头,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在服务对象以及机关干部中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形成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报告和意见征集反馈表(见附二)。

2、召开述职述廉大会。会议的议程为:

(1)由“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逐一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履行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对象采取口头述职述廉和书面述职述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会口头述职述廉的比例应不少于50%。

(2)由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宣读每位述职述廉对象的评价报告。

(3)参会人员对照“双述双评双公开”考核标准(见附三)对“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开展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见附四)。

(4)参加会议代表对述职述廉报告发表意见,或结合自身实际对述职述廉对象针对性提出问题,“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应当场作出解答,如不能当场给与解答的,需作出必要说明,会后予以书面答复。

(5)当场公布民主测评结果。

3、组织考评。一是由局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填写述职述廉对象组织考评表(见附五);二是由党委(党组)根据个人述职述廉、群众反映的意见及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测评结果,结合年度工作考评和考察,形成综合考评意见(见附六)。

4、反馈。局党委(党组)将综合考评意见表连同“双述双评双公开”意见征集反馈表一并以书面形式对当事人进行反馈,并报市纪委备案。述职述廉对象要根据反馈意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5、公开结果。局党委(党组)要将以下内容及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1)“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和群众民主测评、组织考评结果;(2)“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的整改措施和结果。

6、做好评选工作。各单位要在“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创建人民满意科室”的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另发)。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局党委(党组)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局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责任,明确要求,确保活动的有效推进。

2、精心组织。“双述双评双公开”工作由各有关局党委(党组)在市纪委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中,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应的宣传、发动、组织等各项工作,确保活动的有效性,整个活动安排情况要及时上报市纪委备案。

3、注重结果运用。各部门要将“双述双评双公开”结果与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惩处、提拔任用挂钩,对不称职干部或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直至纪律追究。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1)组织考评中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

(2)组织考评或群众测评中优秀、称职率低于80%的;

(3)廉洁自律情况“差”票高于5%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组织考评中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又够不上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2)组织考评或群众测评中优秀、称职率低于66%的;

(3)廉洁自律情况“差”票率高于10%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1)组织考评或群众测评中优秀、称职率低于50%的;

(2)廉洁自律情况“差”票率高于20%的。

附:1、述职述廉报告的主要内容

2、科室负责人“双述双评双公开”意见征集反馈表

3、科室负责人“双述双评双公开”考核标准

4、科室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民主测评表

5、科室负责人“双述双评双公开”组织考评表

6、科室负责人“双述双评双公开”综合考评意见表

科室负责人“双述双评双公开”考核标准

“优秀”的标准:(1)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意识强,能够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2)善于把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开展工作,开拓创新工作力度大;(3)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4)严格要求并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

“称职”的标准:(1)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按照工作分工履行职责,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2)主动采取各项工作措施,协调配合做好工作;(3)工作成效明显,得到群众认可;(4)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

纪检人员述职报告范文4

为了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责任内容和责任分解

第一条  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和要求,把各项管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

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命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反腐倡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执行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学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据正职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分工负责的原则,本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并组织检查考核。

(八)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

第二条  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部署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任务分解,研究制定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第三条  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和行政领导班子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廉政法规、纪律和要求,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第二章  责任考核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对本局领导班子,主要考核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落实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和廉政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及组织实施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情况;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

对局班子成员主要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抓落实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各项廉政规定的情况;述廉情况;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其他领导干部主要考核对分管的业务和工作中反腐倡廉工作的措施及要求;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中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勤政廉政情况;思想道德及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实施

局党组统一领导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具体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对局内设机构及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时间及方式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以进行检查和专项抽查。考核一般与领导干部年终总结述职学述廉、民主生活会、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个人述职述学述廉、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考核对象作出评价。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结果,要作为对本人考评、奖惩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建立和落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单位工作总结的内容。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学述廉时,必须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领导干部要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领导干部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时,须一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纪检监察机构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报告,重要情况要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纪检人员述职报告范文5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允山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与各村党支部、镇直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努力抓好自身的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是配合抓好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四是认真搞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开展座谈讨论,运用各种新闻媒体手段,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五是积极做好信访及查办案件工作,任职以来,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1件,全部给予回复.在查办案件方面,严把案件质量关,共立案8起,结案5起,另有三起正在办理中.对违规村干部进行了12人次诫勉谈话.六是加强对村居一把手的监督.换届后,对他们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七是结合村委会换届,各村依法选举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的“三资管理”等各种惠民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二、组织协调本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党委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允山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与党政班子成员、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签订了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并要求他们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政工作.任职来,党政领导协助办案5起,党政领导共同进行廉政谈话65人次.全镇对党风廉政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势头.

三、监督检查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任职以来,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重点,一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廉政教育知识制度,组织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在年初作出了个人的廉洁自律承诺;二是每年提议党委会召开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要求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加强廉洁自律,增强廉政意识;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是开展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2012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中未发生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无因违纪受党政纪处分的人员;五是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在公务接待方面,实行分块、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同、陪餐人员,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违反规定或超标接待的不予报销.在公务用车方面,严格执行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全面杜绝了公车私用、公车乱用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情况.

一是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整顿活动.着重从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动员,建章立制,强化学习,自查自纠,总结提高7个方面开展专题整顿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二是针对干部工作热情不高、群众办事困难这一实际,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抽调相关人员进行督查,主要以查思想,转变观念;查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查工作,提高工作实绩;查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查纪律,提高行政执行力;共发督查通报10期.三是严肃各项工作纪律,今年以来经济处罚了9名违反考勤管理办法的机关干部,并在镇机关每周晨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重申了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四是政务大厅已正常使用,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严格制定了便民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切实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五是加强对种粮直补、退耕还林、低保、扶贫、危房改造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资金发放情况的检查,并对一名村干部为民办事收受好处费进行了立案,对其它村干部起到了震慑作用.

五、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

本人家庭住房位于县委大院政府综合楼1单元6楼,面积109平方米,是父母于2002年花3.9万元购买的商品房.因房屋质量较差,2011年9月在龙渤湾小区自购商品房一套,位于2栋5楼,面积153平方米,当时价格25万元(首付10万元、另15万元按揭1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闲置.妻子周海玉在允山镇中学从事语文教学工作;女儿朱婧云是江永一小六年级学生,无家属在江永境内从事商务投资行业;本人和配偶子女均没有因私出国证件及因私出国情况.严格执行县委、镇党委关于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职务消费”的相关制度规定.没有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生病住院、过生日等借机敛财.

六、个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理论学习上,不深入、不主动,上级要求什么就学什么;二是习惯于在办公室想事做事,等到群众过来反映问题,深入基层群众调查了解情况、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和问题的情况较少;三是对单位同志关心帮助、排忧解难不够,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不够紧密;四是对公款消费认识不到位在接待过程中,碍于面子,或担心检查、督查过不了关,有超标准接待现象.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要通过持之以恒的理论学习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

2、提高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强化党风政风.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学习,并在学习中学会善于总结办案经验.

3、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工作落实.以落实惠民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心连心沟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加强自我约束,保持廉政自律.进一步发扬廉洁、节俭、自律的廉政作风,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的有关纪律,特别是在公车使用、办公用房、接待陪同等方面紧绷高压线,力戒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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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员述职报告范文6

一、述职述廉对象

市纪委驻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组长、市监察局驻市直部门监察室主任。

二、述职述廉内容

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年度述职的主要内容:

1、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理论水平。

2、工作能力。包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

3、工作作风。包括在工作中体现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精神等情况。

4、工作实绩。包括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及所取得的成效等。

5、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遵守关于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方式

采取会议述职述廉和书面述职述廉相结合的方式。安排部分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到委局机关进行会议述职述廉,其他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根据述职述廉内容要求,进行书面述职述廉。所有述职对象事先准备述职述廉报告(字数2000字左右),于述职述廉大会前5天送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室,由干部管理室将述职述廉报告于述职述廉会议前分发给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审阅。并请委局办领导、各室(处)负责人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评议,将评议表交到干部室信箱。

四、述职述廉会议

(一)参加会议述职述廉对象

驻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5个部门的纪检组长;驻市公务员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市容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个部门的监察室主任。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领导;

2、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单位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

3、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机关各室(厅、处)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年12月下旬,时间半天(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地点:市纪委大会议室。

(四)会议议程

会议由局长主持。

1、会议述职述廉对象在述职述廉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每人限15分钟),5名纪检组长、5名监察室主任发言共需150分钟;

2、民主评议;

3、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骆安生作重要讲话;

五、有关事项

1、述职述廉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干部管理室牵头、办公厅配合组织实施;

2、书记讲话稿由办公厅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