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济市场规模分析范例6篇

地摊经济市场规模分析

地摊经济市场规模分析范文1

【关键词】城市发展;青苔经济;市场

“青苔经济”是北大王建国教授提出的一个概念,把城乡里的小商小贩、个体工商户这类经济比作“青苔经济”,虽然并不怎么起眼,但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了服务,且是就业主体。要是没有“青苔经济”,农民工的生活成本会上升很多,企业的劳动力成本相应也会提高很多。 “青苔经济”之上是中小企业为主的“灌木经济”,再往上,是一些大企业,是“乔木经济”。保护“青苔经济”,不能忽略其价值。中国经济面临的三个主要危机,第一是外界环境不稳定可能影响中国的出口。第二是中国下半年的经济增速有可能减弱。第三是改革没有取得大的进展,又可能经济增长会低于我们的预期。

一、存在原因

“青苔经济”是一种自发形成的初级市场,起初象青苔一样星星点点,存在方式灵活,做一些简单的商品交换。就像我们司空见惯的步行街道或仅仅是一些星级酒店门口几百米的步道,早早晚晚,步道摆满了小摊贩的大三轮车支起的摊子,卖围巾、服装、饰品、烧烤等等,非常便宜。但随着交换的规模不断增大,频率越来越快,市场就形成了。而市场的形成,反过来又会促进分工的专业化,例如有人专门生产家禽,有人专门生产果蔬,专业程度慢慢得到深化,促进生产力提高。这种“青苔经济”既有便民作用,也能为缺乏专业技能或一时失业的人提供就业机会。

(一)摊贩的低成本诱惑。地摊小摊贩存在于全国各种规模的城市,多分布在人流密集的高校聚集区或居民区附近,人群的聚集给小摊贩们带来了较大的交易量,从而给他们提供了生存空间。他们的主要竞争优势就是成本低,价格便宜,购买方便,这些特点吸引了很多的学生和周边的居民。笔者对安徽合肥大学城附近的小商贩进行了实地走访,也对在校大学生进行考察,收集相关数据,其中对小商贩的访谈采用了访谈中的无结构访谈,也就是对相关人群进行了非标准化访谈,全面了解了小摊贩的生存现状。通过对消费人群的数据整理,我们发现大学城周围的商贩主要的面向人群是在校大学生,兼周边居民。

(二)重要性综述。通过走访,大部分的学生认为,小商贩的存在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学生们很多情况下去一次市中心买很多东西并不方便,然而这些摊贩经济的存在弥补了这些不足,让学生可以不出远门就买到生活必需品。通过学生的态度分析,有助于从消费者的角度分析小商贩存在的必要性和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好处,但也让我们思考它的存在带来的麻烦和负担。确实,青苔经济的存在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方便和快捷,节省了时间的同时也满足了我们的额生活需要,但是,这些青苔经济在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商贩的存在堵塞了交通,使得原本就拥挤狭窄的道路更加水泄不通。由于这些商贩的小磨坊特性,无法对其卫生状况进行管理,很多不卫生不健康的食品危害了我们的身体健康。这些都是我们亟需解决和改善的问题。

二、青苔经济相关联者的关系分析

如何在维护市容和保证小摊贩两者之间保持平衡,是很多城市管理者都想达到的境界,青苔经济的存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这些小摊贩的存在弥补了市场供给的某方面不足,他们的劳动应该被尊重,贡献也应该被认可。对于城市的管理者来说,如何规范和引导并恰当的管理是应该去思考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市场秩序是要以人为本的去管理而不是消除。同时,小摊贩的生存方式和现状也是需要改变和提高的,作为消费者也希望小商贩的卫生条件和买卖环境可以得到改善和提高。

三、对于管理“青苔经济”的政策建议

无论从帮助就业的角度,提供低廉产品和服务的角度,还是从市场形成的角度,“青苔经济”都不应该被轻视、被严苛地管制,而应给予支持,并助其变得更好。有人也许觉得“青苔市场”不美观,但如果不给这么个空间,问题可能会更多更大。截止目前,国家对于这种特殊的经济模式的规范和管制仍未完善,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青苔经济的存在是有着牢固的根源的,首先,市场具有开放性,竞争性,在日常的生活中,由于小摊贩机动灵活,适应性强,决定了它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从而保障了它的长期存在。从经济学上考虑,小商贩的需求决定了它的存在,这是由市场的供需理论决定的。在经济学的两个假设中,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并不是所有的大商店都满足经济的需要,从理性出发,人都有各种各样的需求,因此,产生了满足人的心理的各种小商贩。

青苔经济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们在一定的特殊时期需要用这种生活方式去维持他们的生活。对于青苔经济的管理,我觉得可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理解小商贩的劳动与付出。改变对于小商贩不正确的认识与态度,不要歧视他们,不尊重他们的劳动果实。应该意识到,很多小摊贩身上有着而我们应该学习的精神,吃苦耐劳,勇于创业,默默奉献的精神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对于每一个通过艰苦劳动创造美好说的人我们都应该给与尊重。

(二)合理把握执法力度。有关执法部门在对其进行管理的同时应该允许其有合理的生存空间。

(三)政府应该对其给以认可并加以适当的管理。统一规划商贩们的活动范围,这样易于对道路的清扫和疏导。通过协调,缓解商贩们和有关执法部门的矛盾与冲突,让小贩们理解并配合执法部门的管理,让小贩们的劳动得到人们和社会的认可。

参考文献:

[1]张元 有关路边摊问题的初步调研方案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10(29)

[2]刘新宇 给小摊贩生路是城管的理想转身 中国报道 2007(04)

地摊经济市场规模分析范文2

【关键词】营口 农批市场 现状 分析

一、营口市的基本概况

营口市地处辽东半岛渤海湾东北岸、大辽河入海口,依海傍河,拥有我国第港―营口港。是东北腹地及蒙东地区最近的出海口岸城市、东北物流枢纽城市和东北第二大港口城市。同时,营口市还是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东北振兴三大国家战略叠加区,处于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核心区域,是辽宁省发展沿海经济带、打造“五点一线”战略的重要支撑点。近年来,营口市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环渤海经济圈”的开发开放战略,经济呈快速发展之势。2015年,营口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13.8亿元,GDP连续10年居辽宁省第四位,GDP增速7年全省第一。营口市下辖4个行政区:鲅鱼圈区、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2个县级市:大石桥市、盖州市。营口市总面积5402平方公里,市辖区面积981.99平方公里。全市户籍人口233.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6.3万人,占49.8%,农业人口117万人,占50.2%。全市常住人口244.6万人。

二、营口市农产品的生产与需求状况

(一)农产品的生产状况。随着营口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鼓励大力发展农业渔业经济,营口市农产品产量逐年稳步增长。2004年至2015年,营口市粮食产量增长10.9%,达到67.1万吨。蔬菜总产量增长50.2%,达到86.5万吨。肉类总产量增长77.6%,达到22.2万吨。禽蛋产量增长1.14倍,达到16.9万吨。水产品总产量增长45.8%,达到50.6万吨。水果产量增长74.5%,达到81.3万吨。以蔬果为代表的农产品品种不断丰富,质量不断提高,季节性因素逐渐淡化(温室大棚的发展等),地产农产品适应市场、迎合市场、满足供给、提质增效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

(二)农产品的需求状况。目前,营口市蔬菜年需求量80万吨,产需基本平衡,品种结构需要调剂。其中地产菜实际供应量65万吨,占总需求量的81.25%,外进菜15万吨,占总需求量的18.75%。日均上市量2000吨,其中蔬菜生产旺季基本都是地产菜;冬季地产菜占40%,外进菜占60%。肉类需求7万吨、禽类需求0.6万吨、蛋类需求5万吨、水产品需求3.5万吨。营口市主城区涵盖站前、西市、老边等城区,常住人口60万人,蔬菜供应主要依靠蔬菜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自行采购、零售商贩外采购、菜农进城等,蔬菜批发市场覆盖率30-40%左右。

三、营口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状

目前,营口市共9个较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其中蔬果批发市场6个,水产品批发市场3个。主城区2个,一个是营口农产品批发市场,属于综合性批发市场,经营蔬菜果品,以批发为主兼营零售,年交易额5亿元左右;裕兴水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水产品批发,年交易额1亿元,主要服务本市及周边城市。盖州市2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分别是中顺农产品批发市场、清河批发市场。大石桥市3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分别是大石桥蔬果批发市场、博洛铺蔬菜批发市场(以批发地产菜为主),高坎水产城(以批发淡水水产品为主)。鲅鱼圈区2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一个是果菜批发市场,一个是水产品批发市场。其中蔬菜旺季经销地产占90%以上,淡季经销本地产品占10%。下面介绍一下几家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概况。

(一)营口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营口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位于营口市老边区金牛山大街与太白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占地约60亩。该市场成立于2005年,属于私营企业,土地为商业用地,已获得土地流转。营口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量约13万吨,年交易额约5亿元。营口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呈规整的“回”字型结构。是商品房,主要经营超市、汽修、药店、小吃店、中心、理发美发等便民商服。内围是固定摊位,主要经营果蔬、干调粮油、少量菌类等商品。中心是规格100m*30m*8m的4个交易大厅,其中西侧2个交易大厅主要经营蔬菜、肉类、水产、咸菜、熟食、少量蛋类等商品,东侧2个交易大厅主要为果品批发的散车位。

I口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性质为农副产品批发兼零售的综合性市场,因此营业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上午交易高峰主要集中在5:30-9:30,下午交易高峰主要集中在15:30-17:30。

市场摊位全部为所有者自持租赁,无摊位进行出售。市场对进场费收取方面,采取了门禁处地磅核算的方式,避免了人工操作的人情因素,较为规范;结算方式还是采取现金结算的方式,所以交易还是存在赊账、坏账等的弊端。

市场年收入主要包括租金收入1162.8万元、蔬菜进场扣点收入560万元、水果进场扣点收入720万元等,全年收入共计约2242.8万元。

(二)营口市裕兴水产品综合交易中心。营口市裕兴水产品综合交易中心位于营口市西市区西大庙南里37号,占地约15亩,建筑面积22000O。该市场成立于1986年7月,属于私营企业,土地为商业用地,已获得土地流转。市场年交易量10000吨,年交易额1.4亿元。营口市裕兴水产品综合交易中心成立时间较早,故规模、市场管理等方面都有所落后。市场布局现在主要分为三块:场内摊位、场外摊位及路边摊位。场内摊位租金1万元/个/年,租金不是很高的原因是市场内白天基本没有交易,晚上交易时间短,场内摊位作用有限,主要起到库房的作用,故租金低。

市场交易高峰主要集中在晚20:00―凌晨2:00。主要经营品种有鲜贝类、活虾类、活河蟹、少量鱼冻货等。鲜贝类、活虾类、活河蟹等主要来自于营口市沿边海河及大连、丹东、葫芦岛、锦州等地,冻货主要来自于青岛、日照、浙江、广东等沿海地区。市场水产品主要销往营口市区及周边县市区(大石桥、盖州、海城、鞍山、盘锦、瓦房店等)。市场管理粗放,交易环境脏乱差;进场费采取扣点费的方式,却没有必要的硬件设施(地磅)进行监控核算,全凭人工目测估算操作,极易造成进场费的跑冒滴漏;市场内交易结算全部是现金结算,也存在现金结算的诸多不便和问题,如结算交易效率低、赊账坏账、假钞残钞等;市场规模虽小,却同样存在代购代销人员(利用自己跟市场管理者之间良好的关系),劳务搬运、配送(三轮车)等现象。

市场年收入主要有:全年摊位租金约103.4万元,场外管理费(车位费)约306.6万元,路边停车费约15万元,进场费约150万元,全年收入共计约575万元。

(三)辽南水果蔬菜批发市场。辽南水果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位于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与闽江路交汇处,成立于2011年11月,占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年交易量约1.5万吨,年交易额约6000万元。

辽南水果蔬菜批发市场为规整的环形结构布局,共有商网92户,前后开门,内外相通,每户单层面积约70―130平方米,共上下两层。中间为交易大厅,厅内设置规格4m*12m的散摊位,共140个,约 1万多平方米。配套地下恒温库43间,市场总投资近亿元;是辽南地区规模较大的集仓储、转运、加工、销售等多功能,专业化果菜集散中心。

市场管理较为规范,采取全封闭式管理,分设东西南北4个出入口,配置门禁岗亭、管理员,南北2个门禁处设有地磅,辅助进场费(扣点式)的核算收取。市场还设有食品检验与检测、电子监控、银行等设施。蔬菜主要从鞍山、盘锦、营口市当地进货,主要销往鲅鱼圈区;水果主要从沈阳、营口市当地及港口(精品水果)等地区进货,主要销往鲅鱼圈区。因鲅鱼圈区人口规模有限,蔬菜水果销量较少。市场内有少量经营肉类摊位以1.2万元/平方米进行了出售,其他为市场所有者自持租赁。市场内所有收费项目均使用IC卡缴费,市场为业户办理IC缴费卡及业户卡,业户进货持卡按进货业务流程办理。固定摊位(框架房)根据位置优劣及摊位面积租金2.8万―6万/个(含卫生费),共92户;厅内车位根据位置优劣租金1万―2万/个,共140个;地下恒温库租金1100元/平方米/年,共约2000平方米。

进场费:蔬菜0.02元―0.03元/斤,水果0.03元―0.04元/斤,干调5000元/户/年。

市场年收入主要有:摊位租金368万元,车位费200万元,恒温库租金220万元,进场费90万元,共计约878万元。

(四)渤海海鲜批发市场

渤海海鲜批发市场是由营口营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建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批发零售市场,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中段(义乌商贸城东),成立于2011年11月,项目占地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该市场年交易量约1.6万吨,年交易额10亿元。该市场拥有配套商网79户,可供大型集装箱及小货车商贩直接停放经营的室内场地约1万多平方米,配套地下冷库总面积约1900平方米;渤海海鲜批发市场立足于渤海丰富的海鲜资源,形成辐射东北的专业化海鲜批发市场;是辽南地区最大的海鲜批发市场。渤海海鲜批发市场为规整的环形结构布局,共有商网79户,前后开门,内外相通,每户单层面积约70―130平方米,共上下两层。中间为交易大厅,交易大厅东侧为进场交易水产车辆免费提供车位;交易大厅西侧为水产零星摊位和综合批发大厅(水产零星摊位约40个,综合批发大厅内摊位约210个,规格为约2.3米*2米),共计约 1万多平方米。配套地下冷库总面积约1900平方米。

市场管理较为规范,采取全封闭式管理,分设东西南北4个出入口,配置门禁岗亭、管理员,南北2个门禁处设有地磅,辅助进场费(扣点式)的核算收取。市场还设有食品检验与检测、电子监控、银行等设施。市场的主要经营品类有:活蟹,河蟹;活虾,鲜虾,虾爬子;活鱼,鲜鱼,淡水鱼;贝类;海干调;干调;熟食,面食,豆制品;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等。

水产品的进货主要来自当地港口及日照、青岛、浙江、广东等地;有的摊位进货是船主自行主动至市场内进行配送销售。

市场内所有收费项目均使用IC卡缴费,市场为业户办理IC缴费卡及业户卡,业户进货持卡按进货业务流程办理。固定摊位(框架房)根据位置优劣及摊位面积租金2.7万―7万/个(含卫生费),共79户;地下冷库租金1100元/平方米/年,共约1900平方米。交易大厅西侧零星水产摊位根据摊位位置、摊位面积收取租金1.3万―1.6万/个不等(含卫生费);综合批发大厅内摊位根据位置优劣收取租金0.6万―1.7万/个不等(含卫生费)。

四、营口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分析

营口市及其辐射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多,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还处于较为传统的阶段。硬件设施如场地建设、地磅、质量检疫检测中心有待完善;经营环境卫生条件较差;农产品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处理不及时;结算方式仍以现金、赊账等方式。营口市农批市场还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资源,实现现代化经营与运作。所以营口市要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与体系,打破现有传统模式。

(一)建立新型农批市场的有利因素分析

1.辽宁省高度重视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出台了相关的鼓励、扶持政策。营口市作为全国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工作试点城市,营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口市内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筹建工作。

2.营口市全年GDP现居辽宁省第四位,城市地位重要,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良好的经济大环境有利于农产品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3.营口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必将促进营口市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这都将积极促进农产品市场的升级和改造。

4.I口市区位交通优势明显,地处东北亚经济圈中心位置,东北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结合部,既享受国家沿海开放政策,又享受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有利于农产品向东北内陆腹地的集散。营口市交通便利,营口市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四通八达,利于农产品的集散。同时港口的优势,在享受国家政策、港口内陆流通及出口通关上都有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优势。随着辽鲁陆海大通道、营满欧大陆桥的建设及开通,农产品运输成本将更为降低,流通更为便捷。

5.营口市地形以平原为主,气候适宜,农业人口充足,有利于农产品产业的发展;营口市自然资源丰富,地产水果、地产蔬菜和水产品规模大、产量高、品类全、品质好,有利于搭建产销基地农产品物流中心。

(二)建立新型农批市场的不利因素分析

1.营口市内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有稳定的客源,占据优势地理位置。

2.营口市城区人口基数相对不足,难以支撑多个规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顺利发展。

3.当下农产品批发客商熟知农产品市场竞争规律和招商手段(套返点),提高了招商成本,降低了成功效果,造成“鹬蚌相争,渔翁(批发客商)得利”的被动局面。

4.营口市作为农产品生产大市,产地市场都极易存在当地果蔬等进场难的问题,一般选择在田间地头市场及代购点进行交易,降低了农产品市场的经济收入。

5.营口市单位半径内市场密度高、距离近,且各级政府都在积极鼓励和扶持新农批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农批市场竞争加剧。

参考文献:

[1]辽宁统计局.辽宁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3.

[2]徐柏园, 李蓉.农产品批发市场研究[M]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

[3]辽宁统计信息网:http:///

[4]李鑫.辽宁省农产品批发市场核心竞争力研究[D].甘肃农业大学.2008

[5]刘芝绅,朱海,黄辑.辽宁省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现状及对策[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08年4月第29卷,第2期

2015年辽宁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辽宁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研究

地摊经济市场规模分析范文3

关键词:非正规就业 摊贩经济 摊贩管理

一、概 述

(一)非正规就业相关理论阐述

1、非正规就业概念及界定

所谓非正规就业,是指在付酬、劳动时间、劳动关系、工作形态、社会保障及经营活动等方面不稳定或不规范而与正规就业有性质上区别的劳动就业形式。对非正规就业,在经济学上我们首先得给出科学的界定,使之可以被确认,从而可以被归类和管理。

引用张彦教授的界定方法,我们可以把非正规就业不同于正规就业的界定要素列举如下①:(1)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之间几乎没有制度性联系;(2)劳动时间不固定;(3)收入不稳定,非标准工资雇佣方式;(4)劳动关系不规范、不稳定;(5)劳务收入经常处于税务监管的“盲区”,经营活动处在法律法规的边缘不易统计;(6)家庭所有制及自我雇佣等工作形态。上述六条标准之中只要有一条符合便不是正规就业。尤其是要注意“非正规就业”与违法就业的区别,即以劳动方式取得收入及总体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利作为其合法性的界限,不能逾越。

2、我国非正规就业门类

非正规就业是由个人、家庭或合伙自办的微型经营实体以及以社区、企业、非政府组织为依托,以创造就业和收入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自救性和公益性组织及其他自负盈亏的劳动领域。如:(1)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正规部门里的非正规就业,如短期临时就业、劳务派遣就业等;(3)第三类是以独立的服务者或机动劳动者存在的经济形式。主要指摊贩经济、家政服务行业等从事各种临时性和零星就业的部门。摊贩经济是非正规就业里面规模最大、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的领域,而且其比重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3、我国城市非正规就业的重要战略意义

“2008年12月中国社科院的《社会蓝皮书》显示,国内实际失业率已达9.4%,再加上今年大学生、农民工、下岗人员三支就业大军的叠加,就业形势极为严峻。而非正规就业对扩大就业、缓解压力的贡献率已超过50%” ②。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之下淘汰出了大部分下岗职工和低素质人群,他们赶不上经济腾飞的马车,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所以发挥非正规就业“就业海绵”的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非正规就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战略性的意义。

(二)摊贩经济相关理论阐述

1、摊贩经济的定义

所谓摊贩,亦称小摊贩,专指那些无经营执照、无经营房屋、无固定经营时间、被纳入城管取缔的个体小商品经营者。摊贩经济,即街头贩卖活动,是人类史上历史悠久、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业态。从我国古代的“贩夫走卒,引车卖浆”,到近现代走街串巷的街头叫卖者,如卖菜的、剃头的、挑货郎担的,一直发展到当代的摊贩商业街,如我国北京的秀水街以及各个社区之间的早市等。还有香港的庙街夜市售卖品种异常丰富、货品极富特色而且价廉物美。每年各大高校里的跳蚤市场,临时布阵很多学生组织的摊位售卖各种书籍、衣物、学习用具等。而在美国也存在着很多摊贩市场,如波士顿的Faneuil Hall,芝加哥的Maxwell街市,都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如今已形成城市中重要的风景线。

2、摊贩经济的特征

各国的摊贩经济虽然各不相同,但是他们有共同的经济特征:

第一,从业主体大多为城市下岗工人、失地农民、部分自产自销的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其共同的特点是为生活所迫从事摊贩,文化程度较低,属于社会弱势群体。

第二,摊点经营规模比较小,经营生产场所不固定。摊贩往往可以通过步行、肩挑、车运等方式在不同的地方流动性地进行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也有一些比较固定地点营业的摊贩,但是经常受到城管部门的驱赶,被迫流动。

第三,贩卖的商品大多数为价值不高的日用品。如衣饰、玩具、三无产品和盗版电子产品以及各类农产品,如时令蔬菜、水果等。另外还提供人们日常生活必需的一些服务,如修理家具、收购废弃物、擦鞋等服务。这些商品和服务满足了城市“贫民窟”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需求。

3、关于摊贩经济的几种观点

(1)取缔主义。此观点认为摊贩对城市市容造成极大破坏,应该予以取缔。学者们认为摊贩们是“脏、乱、差”的代名词,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形象。摊贩们降低了城市品位,与实现城市现代化目标严重不符,将摊贩们视为白色经济的“眼中钉”、“肉中刺”,是社会问题的制造者。

(2)鼓励发展。这是在2004年在日本福冈市九州大学召开的“亚洲摊贩国际研讨会”中亚洲各国专家学者们达成的共识。此观点认为摊贩经济为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活力,为经济繁荣带来了黎明前的曙光,应该支持鼓励并且合理引导。

(3)客观观点。此观点认为摊贩经济是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其经营活动已经有悠久的历史,在世界各国广泛存在并发展着,是一种必然长期存在的经济现象。之所以现在政府部门与摊贩的对立,是因为摊贩经济的新发展与旧的管理机制不匹配。

二、发展摊贩经济带动非正规就业

(一)摊贩经济与城市非正规就业的经济联系

摊贩经济作为非正规就业形式的一种,与非正规就业是被包含和包含的关系,二者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存在着一致性。从摊贩经济和非正规就业的经济联系上来讲,要促进非正规就业部门就业,摊贩经济吸纳就业的能力是重要推动力,根据有关资料分析预测,摊贩经济在促进非正规就业方面所起到的拉动作用将扮演着就业“火车头”的角色。

1、非正规就业者大军里面大多从事摊贩买卖

摊贩经济从业人员在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员中占据大部分。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是非正规就业中最常见的形式,也是人们日常经济生活中接触最多的,关系最为密切的。从别的就业岗位转向摊贩经营,与其他非正规就业门类相比,降低了从业转换成本。

2、摊贩经济的市场需求所对应的人群恰恰是非正规就业者

从事非正规就业的人员,收入少,购买能力低下,而摊贩提供给他们的商品和服务因为价格低廉、品种多样化、生活化,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所以这部分人群对摊贩经济存在着很强的依赖性。如果摊贩经济被取缔,这部分人群的生计将受到严重威胁,从而会加剧贫困,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3、摊贩经济从业门槛在非正规就业领域是最低的

既不需要什么劳动合同、口头协议,也不需要受制于其他雇主,找个空闲的地皮,去批发市场批发几样小东西,摆个摊点就能做生意赚钱。与其他非正规就业部门相比较起来简单易行,而且事实证明,摊贩的扩张恰恰引起了非正规就业率同比上升,直接导致了非正规部门就业的扩大。

(二)摊贩经济对促进非正规就业的重要意义

摊贩经济形式是摊贩从业人员由非正规就业转向正规就业的一个“驿站”,发挥摊贩经济在非正规就业领域中的“内部动力”效应,可以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就业低效率。摊贩行业不仅解决了摊贩业主自身的就业问题,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给同类经济群体,起到了双向就业的积极作用。非正规就业为摊贩经济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摊贩经济促进了非正规就业率的提升。预测以后的就业趋势,摊贩经济的“火车头”带动作用在促进非正规就业领域将会愈发的明显。

三、发展摊贩经济相关对策建议

(一)规范市场秩序

为加强管理,政府应该设置“摊贩中心”,专门对摊贩进行专业性的规范化的管理。对迁人摊贩中心的摊贩发给牌照,赋予合法性,降低赋税,规范摊贩市场经营,引导摊贩自觉迁入与迁出。将摊贩中心打造成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中心,展现地道风味和传统意蕴,延续街头文化。

(二)明确摊贩产权

复旦大学刘新宇博士曾经指出摊贩管理低效背后的根源其实是产权的错置,解决问题的出路是明确摊贩的产权。在治理过程中承认摊贩的设摊权,并降低申请设摊的成本,在规范摊点的同时明确摊点所对应的摊贩业主,明文规定其应该遵守的市场法则,并形成长效机制,减少在以后摆摊设点的不稳定性而引起的各种利益冲突。产权明确,摊贩经营岗位稳定,避免了摊贩业主进入“失业—再失业—又失业”的怪圈。

(三)摊贩自治

鼓励摊贩成立自治团体,应用各种激励措施加强摊贩内部的自我管理。不仅可以减轻城管执法负担,还可以实现摊贩的结社自由和经济自由的基本权利,协助解决城管日常执法与摊贩的纠纷,减少暴力执法、暴力抗法而引起的动乱。摊贩“自治”将有利于就业者自我管理、自我提升,降低经营成本和失业风险,也有利于提高城管部门的管理效率。

(四)摊贩管理法制化

摊贩的管理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盲点,缺失切实有效地法律提供根据和支持,使得我国摊贩经济发展在规范上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城管人员执法理念低,执法程序不合法,管理活动缺乏监督等。摊贩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在抵抗过程中酿成了人间悲剧。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让摊贩经营活动和城管的管理活动和谐进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完善政府经济职能

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大都针对正规经济设计,触碰不到非正规经济的边缘,对非正规经济的管理只能严重缺失,尤其是在摊贩经济的规范与管理上就更少涉入。完善政府经济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发展摊贩经济的有效途径。将政府经济职能的十六字方阵“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落实到摊贩的管理上。

四、结 论

摊贩经济的管理与非正规就业的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理论上应加强摊贩经济与非正规就业经济联系的研究,完善理论的不足,为经济决策者提供理论建议。实践中,政府应该发挥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认真履行经济职能。总的来说,要以发展摊贩经济为手段,带动非正规就业为目的,帮助从业者走向健康长久就业之路,这对于缓解我国就业压力,维持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经济态势,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战略性意义。

注释:

①张彦. 非正规就业: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②引自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非正规就业:破解就业难题的新途. 2010.08

参考文献:

[1]何松. 我国发展非正规就业面临的问题与政策建议[J]. 北京:商业时代,2009(3)

[2]王会涛,汪戎. 我国非正规就业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综述[J]. 黑龙江:北方经贸,2011(1)

[3]张占勤. 城管执法与摊贩经济[M]. 河北:宝鸡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地摊经济市场规模分析范文4

关键词:城镇化;失地农民安置社区;自发性商业;商业配套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3)-09-29(4)

1 引言:城镇化与失地农民安置社区

城市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使原先城市周边的村庄被纳入到城市建设用地的范围之内,原村庄转变为城市社区,原农民转变为社区居民。这些安置社区由政府统一规划和建设,具备一定的公共配套,居民也享受到了一定的社会保障。目前很多的研究围绕这样的农民安置社区,从拆迁安置补偿方式、社区管理、社区产业和经济发展、居民就业保障等方面,探讨失地农民安置社区存在的问题,寻求其建设和发展的合理路径,多从宏观和政策方面提出建议,而对于社区居民入住之后的实际生活状况缺乏关注。

与同样是由于城市用地扩张所造成的“城中村”相比,社区在土地权属、建筑形态、空间布局等方面几乎与城市社区无异,显示出一定的有序性,但是这样的安置社区又提供了什么样的生活条件与环境?是否能够满足社区居民的实际生活需求?就当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农民安置社区在有序的空间结构之下,并没有承载有序的城市生活,社区内普遍存在着的自发性商业(包括集市甚至庙会)就是这种无序现象的典型代表。

2 五州社区基本情况

2.1 从村庄到社区的演变

五州社区是随着郑东新区的规划最早建成的失地农民安置社区之一。该社区的前身是圃田乡东周村,又名水磨周,下辖东周、中周、新中周、古城和东西老南岗6个自然村,2002年进行合村并城,在相对集中的、被拆迁的村庄附近选址建设五州安置小区,2006年建设完成。2010年11月,五州社区划归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管辖,村民的户籍身份也从农民转变为市民,在医疗等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应的城市居民待遇。目前辖区常住总人口有15 000人,其中原村民有3 400人,其余为外来务工人员。

2.2 社区规划与建设

现在的五州社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东起农业东路,西至黄河东路,北临商都路,南接安平路。社区周边的4条道路均为郑州市的主干道,距离郑东新区CBD和郑州东站均在5km范围内,交通便利,区位良好,周边多为城市中高档商品住宅小区和中高端家具建材销售等商业,社区总面积接近2km2。社区内的主要道路同时也是城市道路,包括永平路、中周路、东周路、万通街、列里路五条,其格局为方格网式,把社区划分成12个相对独立的街坊(居住组团),整体空间形态较为规整,在空间布局和住宅形式方面与周边现代商品房小区差别不大。社区内有五个建材批零市场,一个副食市场,两所幼儿园,一所小学,一所中学,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家邮局,两家金融机构及上百家零售服务网点,具备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

2.3 社区内自发性商业现象的产生和发展

自五州社区建成,社区内部主要道路万通街和中周路两侧就有沿街摆摊的现象出现。尽管社区自身和郑东新区区域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日趋成熟和完善,但随着原村民陆续入住、外来人口的增多,五州社区的自发性商业街非但没有消亡,反而持续地繁荣,其规模也呈现出逐渐扩大的趋势。作为商业街,它已经成为社区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作为一条城市道路,沿路的摆摊设点也带来了交通、卫生等种种问题。

这样的现象并非个案,在郑东新区的多个失地农民安置社区内都有类似的情况。在这样的与新城CBD相距不远,且经过统一规划建设形成的新的社区,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么大规模的沿路摆摊现象?为什么在郑东新区范围内,自发性商业只是出现在这种农民安置社区而不是其他商品住宅小区?与其他社区常见的自发性商业相比,这种社区内的自发性商业又有什么特点?

3 对五州社区自发性商业的调研与分析

3.1 经营的种类与时间

水果、蔬菜、小吃、服装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商品是社区自发性商业售卖的主要品类。服装的档次以中低档为主,小吃多为煎饼、凉皮等平民化的类型,价格也较为低廉。

在营业时间方面,社区自发性商业的频率为每天出现,一般在傍晚开始,最晚持续到凌晨。下午4点半,部分摊主已经开始准备摆摊;晚上6点,多数摊主已经摆摊正式售卖;到凌晨12点,大部分摊主收摊。

3.2 空间形态

社区自发性商业多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集中的中小学和公园附近,摊位设在万通街、中周路道路两侧,其中万通街路边地摊经营长度达500m,在中周路长度达200m。摊位多摆放在道路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在万通街的部分路段上,摊位甚至摆到了道路中间的机动车道上,再加上顾客的停留空间,自发性商业空间实质上侵占了相当一部分的城市道路空间(图1、2)。

从摊位的具体排列方式来看,虽然各种摊位未经任何设计,不同种类的摊位尺寸各不相同,但在总体功能上有明确的分区:以万通街和中州路的交叉口为节点,中周路南段主要经营蔬菜水果,北段主要经营便宜的服装;万通街东段主要经营衣物服饰,西段主要经营小吃。再加上各种摊位尺度都不大,整体上并没有显得特别混乱。

此外,地摊对与其相邻的沿街店铺经营状况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不少沿街店铺借助自发性商业吸引人流,甚至对自发性商业产生了一定的依赖作用。

3.3 相关人群构成

社区自发性商业牵涉到各类不同的群体和对象,包括摊主、顾客、社区管理者、沿街店铺经营者等,他们的生活已经和自发性商业密不可分,并且已经在相当长时间内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状态。

经营主体:来源较为多样化,但几乎没有五州社区内的原村民。主要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附近城郊的村民等,部分摊主在五州社区租房居住。

服务对象:主要是五州社区的居民。

管理者:社区居民委员会,该居委会由原东周村村委会改组而成。

其他受影响的人群:沿街店铺经营者、城市道路使用者等。

3.4 管理状况

社区居委会是由农村自治组织演变而成的城市社区组织,对于社区的管理社区居委会具有一定的自。虽然社区道路两侧设有禁止摆摊设点的标识,但管理者实际采取的是一种默许的态度。管理者将每个摊位都划定了界限,摊主每天需向社区管理者交纳卫生费和摊位费。

在调研后期,万通街上的地摊忽然全部难觅踪影,只有中周路南侧部分摊主出摊,其原因是由于自发性商业已被社区管理者禁止,这一现象表明社区管理者在自发性商业中具有关键作用。

3.5 自发性商业产生的影响

3.5.1 积极影响

①弥补社区商业服务配套设施的不足,方便社区居民生活,满足其日常生活需求。

②带动沿街商铺生意的兴旺,提高社区的人气。

③摊主租住在社区,为社区原住民带来房租收益。

④有助于解决城市低收入人口的就业问题。

3.5.2 消极影响

①影响交通。自发性商业的经营地点不仅在人行道上,而且还侵占了部分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道,影响了行人的正常行走,也阻碍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通行。城市道路空间与社区商业空间重叠,通行车流和购物人流交织,再加上商业经营时间与城市交通晚高峰的时间的重合,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交通拥堵和交通隐患。

②影响卫生。自发性商业所在的中周路和万通街的卫生状况不容乐观,表现为晚上地摊出摊后,菜叶、果皮、纸屑等垃圾随处可见,而卖烧烤、快餐的摊点更是污迹斑斑,不易清洁,破坏了街道的卫生形象。

③影响部分居民的正常生活。居住在卖烧烤、快餐的摊点附近住宅里的居民容易受到影响,主要分布在中周路以西的万通街两侧。据居民反映,因为烧烤产生的油烟太大,气味呛人,一到晚上都被迫关闭窗户,以防止油烟进入室内,这种经营已经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4 社区内自发性商业形成的原因

4.1 规划因素:社区商业设施规划布局不合理

社区商业服务设施一般包括沿街商业和集中商业两种布局形式。

从沿街商业来看,五州社区部分街道两侧均有很多沿街商铺,但其业态类型主要是小规模的超市、服装店、小饭店等,没有提供果蔬等居民日常需要的商品。

从集中商业来看,五州社区所在区域内有一个综合型的农贸市场,即五州菜市场,位于农业南路与永平路交叉口,建筑为两层,共有148个摊位,内部较为整洁。该菜市场具有一定的批发经营性质,同时为几个社区服务,规模、服务半径相对较大。对部分居民来说,五州菜市场超出了步行适宜的距离,在五州社区内缺少次一级规模的农贸市场的规划布置。在居民认为路边摊存在的有利影响中,36%的居民认为路边摊能够方便生活。五州菜市场位于社区的东侧,部分居民步行至菜市场需要10分钟以上,不如沿街摊位方便。因此,人们选择路边摊这种就近的方式进行日常的购物,而五州菜市场的经营情况并不容乐观,很多摊位处于闲置状态。

另外从区域层面来说,尽管社区内也有市内大型超市的免费购物班车,但是其便利性不如路边地摊,不能成为居民首选的购物方式。在失地农民安置社区的规划建设中,商业服务设施数量的不足和规划位置的不合理,都是导致自发性商业在社区出现的根本原因。

4.2 经济因素:商品的价格优势与社区居民有限的购买力

调查问卷显示,82%社区居民的收入水平为3000元以下/月,大部分居民属于低收入群体。因此,价格就成为影响社区居民购物选择的重要因素,居民倾向于购买便宜实惠的商品。以服装店为例,社区沿街店面所卖衣服的价格偏高,单件价格普遍在百元以上,而自发性商业的服装则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五州社区内自发性商业的摊位成本较低、经营灵活便利,沿街摊位售卖商品的价格更为低廉。万通街与中周路的摊位费为200元/月(后来变成500元/月),卫生费为2元/月,而五州菜市场的摊位费约为800元/月。经营成本的差别导致的结果就是,与五州菜市场相比,地摊上的蔬菜价格每斤普遍便宜。

4.3 管理因素:对自发性商业的默许

社区管理上对自发性商业的明禁暗许是目前社区自发性商业可以稳定存在的决定因素。明禁暗许的根源,是社区管理部门可以获取摊位费,有利益诉求隐含其中。这种默许和匡正的携手,使得社区的自发性商业自成一个体系,且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这也体现出失地农民安置社区在管理上的自组织特征。

4.4 外在因素:外来务工人员的谋生需求

在五州社区的居民构成中,东周村的原住民在成为失地农民之后属于城市中的待业人群,不得不寻求一些门槛较低的就业渠道;而占五州社区多数人口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多为低技能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就业培训,因此,很多人通过路边的摆摊经营获取生活来源。

5 对失地农民安置社区内自发性商业的建议

从对五州社区的调研中我们发现,大多数的社区居民还是比较认可自发性商业经营模式的,并且由于自发性商业长期稳定地存在社区中,居民的生活已经与之密不可分。各类人群通过自发性商业这一平台,谋求生存和生活之需。在当前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配套不健全的情况下,对于这种自发性商业可以在保留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把社区中自发性商业合法化,作为管理的依据;禁止一部分对居民生活产生严重干扰的经营种类;对自发性商业空间进行优化,如对空间占用的重新划分以及对摊位大小的统一,根据城市道路的重要性和通行能力,合理分配自发性商业空间和通行空间。从根本上来说,路边摊点与城市道路之间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路边摊点经营活跃充分说明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不足或不合理。建议在调研居民使用习惯的基础上,规划建设新的农贸市场,市场的位置、建筑和空间形式、规模等,都要充分考虑实际使用的需求。

6 结语

人和地是城镇化的两个核心对象。城镇化不只是土地上的城镇化,更重要的是居住在这块土地上的人的城镇化,人的城镇化不仅仅是户籍上的转变,还是人们的生产方式、行为习惯、社会组织关系以及价值观念的转变。五州社区是失地农民安置社区的一个代表,而社区中的自发性商业现象也正是这些居民生活状态的一个缩影,反映了在空间形态上已经与城市社区同质,但在生活方式上却相去甚远的失地农民安置社区的现状。社区自发性商业折射出了社区规划中配套服务设施的不合理以及社区居民多种多样的需求,因此,无论是只注重数量的社区建设,还是对社区内自发性商业一味地严打取缔都是不对的,应尊重城市中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以及他们对生活方式的选择,体察农民安置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社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在未来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可以预见大量新的失地农民安置社区出现,并且在人口构成、居民就业、消费水平等方面,这类社区与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社区仍将会有一定的差别。因此,对失地农民安置社区的规划设计,亟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人性化的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建立社区居民公众参与机制,把社区空间规划与社区经济发展和社区管理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失地农民尽快适应城市,推动失地农民安置社区尽快融入城市。

参考文献:

[1] 王承慧.保障类住房规划的研究缺失与应对[C]//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和谐城市规划——200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哈尔滨: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1342-1349.

[2] 周建民.悉心安置、创建和谐安置区与城市小区建设的对比研究与思考[J].建筑与文化,2008,(9):80-82.

[3] 王承慧.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拆迁安置区规划评析——以南京为例[J].华中建筑,2009,(5):114-122.

[4] 陈凤桂,等.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J].人文地理,2010,(5):53-58.

[5] 韩潇.居住区商业服务设施中自发市场的相关问题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1.

[6] 邱晨.济南市失地农民安置区的规划建设研究[D].济南:山东建筑大学,2011.

地摊经济市场规模分析范文5

[关键词]营业权;流动摊贩;合法化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1-137-02

自1992年提出“市场经济”这一概念以来。市场经济在我国得到了大力发展,随之而来的流动摊贩数量也不断增加,成为了街头巷尾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由之衍生的法律问题也值得我们深思。流动摊贩的管理常年呈出复杂化,混乱化的局面。而对于流动摊贩的合法化之争论,一直无休无止。究竟流动摊贩合法化是不是一种误读,它否需要合法化又如何合法化?成为了法学人士普遍想要探究的问题。

一、流动摊贩合法化之法理分析

(一)流动摊贩存在的合理性

要想研究流动摊贩的相关问题,首先需对其进行定义。流动摊贩是指未经过工商登记注册,利用路边广场、空地等公共空间从事小规模商业经营者。因此,它是以自然人个人或家庭从事营业并以此为业的商事主体。流动摊贩的存在是具有必然与合理性的。其一,它的存在给城市中的人们提供了相当便利。社会对其有相当的需求,加之其服务价格低廉,方式简单,更成为了其存在的砝码。其次,从流动摊贩本身来说,它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如需要的启动资金少,成本低,回报快,营利显然易见,而且还解决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城市部分人口的就业问题。再次,流动摊贩的出现已然成为了城市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是城市的一抹色彩。但是,在承认了流动摊贩存在的价值以外,也应当看到它的很多弊端。例如,它的存在给城市交通带来了不便,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污染。小摊贩的叫卖对市容市貌也有所影响。权衡利弊,我们要重视流动摊贩的合法化问题,对其进行规制,并对它们的相关权利加以保护。

(二)流动摊贩的基本权利

1.生存权

生存权是基于人类生存的本能而产生的维持人类生存的基本权利。生存权是一个人保持最低人性尊严和价值底线保障。众所周知,流动摊贩的主体主要是农村流动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这些人大多没有可以一张的生存技能,无资金技术,摆摊设点几乎是最好的谋生之路。取缔这些摊贩,就是掠夺了他们的生活来源,可能使很多家庭雪上加霜。因此允许摊贩的存在,实际上也是在保障摊贩这个巨大的弱势群体的生存权。

2.劳动权

劳动权就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参与社会劳动和领取相应的报酬的权利。劳动权是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摊贩以走街串巷,深入社区的方式从事商品售卖和服务活动,通过劳动来获取经营报酬,是一种“自我雇用”的就业形式,为缓解就业压力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取缔摊贩,就是剥夺了他们通过自我劳动实现就业的权利。

3.流动摊贩的营业权

营业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平等的营业机会和独立的投资主体、营业主体资格,自主选则特定产业领域或特定商事事项作为其主营事项。流动摊贩所经营的物品大多只是日常用品,规模也往往较小,仅能满足个人或家庭的需要,根本不影响所谓公序良俗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观,理应获得正当的保护。

(三)国外法律动摊贩的相关规定

跳蚤市场并不是我国的独创。小商小贩的分布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活力。多数政府不仅允许小商贩存在,还尽力为他们提供方便适宜的营业环境。法国在对小商贩进行管理的同时,还注重为其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每个早市上的摊位和每周营业时间是固定的。在美国,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从事营业活动并获取利益,政府部门无需也没有必要进行确认或限制。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商贩由州和地方政府管辖,两国中央政府没有关于商贩的法律,也不对其进行商事登记。国家主要通过征税的方式对其进行管理,商贩向市场主办者缴纳摊位费,进行税务登记后就可营业。对于日常营业,市政部门不主动监管,除非接到消费者投诉才出面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流动摊贩合法化的途径

(一)纳入商主体模式

纳入商主体模式,是指通过法律强制规定将所有流动商贩纳入商主体的范围的一种模式。商主体,是指具有商事经营能力,以自己名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并以此为职业的人和组织。一个经营主体只有成为商主体,才能由商法来调整,才能适用商法的保护制度及限制制度。这种模式一经提出,便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讨论。从外延的角度分析,认为将流动摊贩纳入商事主体的关键在于是否应当赋予他们自由的商事经营权。也有人提出重构商主体法律的理念相当重要,追求营利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才是正解。对于流动摊贩的法律地位,应当为其提供宽松有弹性的环境供其发展,使商自然人法律制度得以有效利用的同时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也有人认为,对于商自然人的判定要以营利为目的。只要他是以营利为目的,就是商人,应当对其商主体地位予以明确。我国商事主体理论和立法中一直都存在过分强调企业的问题,考虑到我国很多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大量弱势个体的存在,我们需要大型企业的同时,也需要中小型企业、个体户和小商小贩来搞活经济并稳定社会。从上,我们可以将赞同将流动商贩纳入商主体的理由归纳为下列几点:1.其经营活动虽然力量小,但仍具有商主体的本质;2.自然人有“天赋”的营业权,商事登记不过是确认这种权利罢了;3.从私法自治的理念出发,流动商贩具有从事商事经营活动的自由;4.流动商贩活跃了市场经济,促进了商事交易发展,使得社会资源合理优化配置。但是,流动摊贩纳入商主体也有一定的缺陷:比如说准入问题,如果对流动摊贩进行这些限制,势必会提高其门槛,不利于其存在的初衷。其次是交易效率。商的营利本质决定了效率的地位。流动摊贩商事交易的成本加大、程序繁琐、这在保障交易安全的同时却降低了交易的效率。

地摊经济市场规模分析范文6

关键词:县域保险;成本效率;投入产出

一、县域保险简述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不断推进,“三农”问题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趋提高。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意见中指出,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积极发展“三农”保险和养老保险。保险业紧跟国家发展需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支持“三农”、服务全局的历史使命,大力发展县域保险市场,拥有9亿人口的县域地区作为保险业未来发展的主要市场,正在悄然登上历史的舞台。

(一)县域保险的含义

广义上讲,县域保险是指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性保险。县域保险并不只是针对农村和农民的保险,它包括但不限于农村保险、农业保险,也不局限于人身保险或财产保险,而是指为县城、乡镇和广大农村的团体和个人提供包括财产险类、责任险类、人身险类、农业险类等一切保险服务的统称。

(二)县域保险发展的现状

我国有13亿人口,其中9亿在农村,巨大的县域市场,为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基础。资料显示,2007年我国保险密度为532元/人,保险深度为2.85%,而同期世界平均水平为保险密度512美元/人,保险深度7.5%,在城市我国与世界水平已基本持平,差距主要体现在广大的县域地区,这些地区的保险发展水平远落后与城市水平。而另一方面,全国金融机构存款约20%来自农村,据调查,农民存款中有近60%是为了防病、防意外、子女教育、子女成家、养老等,而这些恰恰都是保险保障的范围,县域市场对保险产品的潜在需求是非常巨大的。

但是与其市场地位不匹配的是,目前各保险公司业务重心仍然在城市,特别是一线大城市成为各家保险公司争抢的要地。归其原因,县域保险发展的高风险和高成本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县域地区人口分布较稀,人的展业成本较高,流失率较高,无形中增加了保险公司人员招聘和培训的成本;同时,县域人均收入较城区较低,件均保费相对较低,像短期险和重大疾病类险种的赔付率一直较高,经营成本较高。

由于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仍处于快速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潜力尚未完全挖掘,对于大多数保险公司来说,通过对大中城市的有效运作便可取得保险业务,并不急于去农村地区铺设机构,尤其是外资公司对效益追求比较高,更不会盲目地进入县域地区。对于已经在县域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来说,这更多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自2004年起,政府和相关机构开始大力倡导县域保险,县域保险开始成为中国保险行业发展的热门词汇,也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进入这个“继城市后的最大保险业金矿”,县域市场的竞争开始变得激烈起来。早已进入县域多年的一些大型保险公司这个时候显示出了其强大的先发优势,无论是在人员招聘还是在县域网点铺设管理方面得心应手,开始在县域大面积铺设乡镇网点。县域保险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二、县域保险成本效率分析

(一)县域保险成本效率分析的内容

县域保险成本效率分析的成本主要是保险公司筹备网点时的开办费用、进入经营期后的职场费用、办公费用、业务费用、水电费等直接费用、由于开设县域网点增加的其他间接费用(如为开设网点新增上级机构人力成本等)。

县域保险成本效率分析的核心内容是县域网点的投入产出比指标。通过科学合理的调查分析,对网点保费产出进行预测,并根据事前确定的投产比指标制定网点费用模型,编制网点预算政策,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在实际经营中根据县域服务网点的实际保费达成水平,修正相关模型数据和预算管理方式,提高对县域服务网点的成本管理水平,优化县域网点的投产比情况。

(二)县域保险财务成本分析

投入产出比,即保险公司对县域网点的投入与网点保费产出的比值。在保费规模相同的情况下,该比值越小说明网点建设质量越好,对公司的价值贡献越大。

县域网点从开始筹备,到筹备成功顺利进入运营,共经历两个阶段:筹备期和经营期。由于筹备期期间只有费用支出而没有保费收入,因此筹备期费用支出应在经营期进行摊销。本模型假定筹备一个县域网点需要3个月的筹备期,县域地区150m2的职场年租金为约为2万元,筹备期间的职场房租费用支出约为5000元,同时职场装修费用支出在3万元左右,用于筹备开业的其他费用支出控制在1.5万元左右,这样筹备一个县域网点合计需要5万元(见表1)。

网点筹备成功进入经营期,并在经营期对筹备期的费用进行摊销,按照一般职场通常租赁3年期限计算,即在未来的3年内,网点职场不需要另行装修即可满足日常运营需求,这样每年筹备期费用摊销金额为1.67万元;经营期每年固定职场租赁费用支出2万元。预计网点进入经营期后月均保费为5万元,即年保费平台60万元(见表2)。

在网点月均保费平台5万元的情况下,仅职场费用和开办期费用摊销两项费用比率即达到6.11%。根据青岛保险市场环境,办公费用、业务费用属于与保费相关性较强的费用类型,我们可以称之为变动费用,变动费用率在5%-6%应该是一个合理的水平。也就是说在5万的保费月平台的前提下,县域网点的综合费用率在12%左右,这也是行业所能接受的成本效率水平,如果保费平台能够有效提升,综合费用率水平将会有效优化。除去职场租赁费用和开办期费用摊销,网点日常运营发生以下费用:水电费、办公通讯费、差旅费、公杂费等,本模型对各项费用的分配(见表3)。

对于县域网点的费用预算可以实行定额预算管理和比例预算相结合进行管理,定额预算适用于职场费用、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用于维持网点日常运行,而业务费用和办公费用等变动费用则采用比例预算更为灵活,鼓励网点做大做强,因为网点的保费平台越高,可以获得的变动费用预算就越多,就有更多的资源用于业务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在以上模型下可以计算出,当网点月均保费达到7.2万元时,网点投产比降至9.99%,而当网点月均保费达到11.3万元时,网点投产比降至8%,投产比明显优化。通过本模型可以明确看出影响县域网点投产比的因素,并能得出目前费用水平下网点应该达到的业务平台,对网点建设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下面对县域网点建设带来的间接成本支出进行分析。发展县域网点,相应地会在分公司等管理机构增设相应的管理岗位,因此增加人力所带来的成本应分摊给网点,另外公司的其他管理成本也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摊给相应的网点机构,本模型按照保费规模分配。投入产出比如表4所示:

人力的增加和网点数量的增加并不完全成正比,在开始的时候会增加较多,以后增速会逐渐趋缓,根据行业数据,网点与人力数量对比大致如表4所示。新增人力的成本包括人力成本、职场费用、折旧、办公费用等,大约每人在20万元/年,公司其他管理本部分摊按保费的5%计算,即模型中每家3万/年。从表4中可以看出,投产比随网点数量的增加而迅速下降,当网点数量达到40家时,投产比降至16.67%左右。

县域网点的数量越多,其分摊的间接费用投产比就越低,但是当网点数量达到一定水平后,受市场容量等的影响,其网均保费的增长将会受限,甚至出现下降情况。这是由于当地保险市场规模有限,同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县域网点的数量不可能无限制增加,县域网点的密度因当地市场人口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不同,合理有效的布局县域网点,避免业务相互冲突,业务范围相互叠加,是县域网点建设时需要考虑的另一方面。

通过对县域保险成本效率建立成本模型,对县域网点建设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县域市场的规模和其地位是对等的,随着国家政策的推动,现在进入县域市场正逢其时。目前除国寿县域市场进入较早、较成熟外,其他公司正处在探索阶段,市场竞争没有城市激烈。但进入县域市场不能仅仅靠精取胜,还要靠量取胜,只有网点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网点产能达到一定水平,同时相关的管理工作到位,其成本效率才会最优。

三、县域保险成本效率管理未来趋势

在县域保险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县域保险成本效率管理也必将越来越受到各家公司的重视,从长期看,县域保险成本效率管理可能呈现以下趋势:

第一,县域网点会由业务扩张主导型向增值服务主导型转变,利润模式和费用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随着县域市场的成熟和完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达到一定饱和,网点会向以提供增值服务为主的模式转变,通过对老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来吸引和发展新客户,提高公司品牌美誉度和服务品质,提高转保率和续期收费率,实现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转型后的县域网点人力成本支出将增加,同时办公费用等会有一定增长,由于县域网点续期保费的增加,其实际利润贡献会进一步增大,同时网点转型将提高营销人员留存率,节省了保险公司人员招聘和培训的费用,网点投产比进一步优化。

第二,网点自主管理能力增强,网点成本管理内容会扩充。随着网点业务平台的搭建和人才队伍的建设,网点的业务规模和服务品质要求将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为加强管理需要设置内勤岗位,这为客户服务、理赔服务、财务管理等工作下放网点提供了可能,网点自主管理能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