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济前景范例6篇

地摊经济前景

地摊经济前景范文1

一、路http://边摊的背景

路边摊是指在法律许可外,无营业执照,不在固定的构筑物内现买现卖的经营者。其经营场所为公路、胡同、公共广场及公共停车场等,包括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市政用地和桥梁、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近年来,路边摊贩与城管的矛盾愈演愈烈,不断地出现在媒体的曝光与市民的关注下,逐步从一个行政执法问题上升到一个社会问题。而其中路边摊摊主的权利保障尤其应该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因为法律上赋予每个生而平等的人不可侵犯的权利。

二、路边摊摊主的生存现状

路边摊摊主多是下岗工人、城市务工人员,以及谋生能力相对较差等处在社会底层、生活极为艰苦的弱势人群。他们由于受到年龄、知识、技能、体力、资金、资源等因素的限制,无法进入正规行业就业,无奈之下只能靠经营路边摊来获取生活来源,而近年来的城市建设管理逐渐步入正轨,城管的行政执法也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矛盾。

在宪法上,城市一部分公民为维护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选择摆路边摊来维持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是可以理解和同情的;在法律上,城市路边摊阻碍了城市发展权,实质上是违法的。城市流动摊贩的生存权和城市的发展权之间,以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因城市流动摊贩的定义无法明确,导致立法上规定不明,容易在法律上形成法律漏洞。现在全国范围内都在加快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城市管理者将路边摊这种现象作为城市不发达的标志,在规划城市时也缺少对路边摊的关注和积极回应,造成他们的生存空间缩小,而摊主们在自身权利遭受侵犯的时候,凝聚力较小,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自身权利意识不高,因此造成话语权相对缺失。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对象十分狭窄,只覆盖了国家正规单位的正规就业人员,大部分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仍未落实。所以,路边摊摊主基本上不享有医疗、养老、生育保险,也缺少必要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路边摊摊主而作为宪法规定中的公民应享有的权利似乎已形同虚设。利益的矛盾冲突。

三、路边摊的人权思考

人权指的是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世界人权宣言》中提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都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论其种族、肤色、性别、语言、财产、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其他出身、身份。这些权利和自由可分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两大类。”俨然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是否合乎保障人权的要求已成为评判一个集体(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优劣的重要标准。因此,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应该顺应世界潮流,将公民的人权加以实现和保障,唯有此才能保障国民经济发展,才能坚定不摇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由此,路边摊摊主的人权保障问题更加具有社会意义,应加以重视。人权中包括两大类的权利,而我们今天主要从经济和文化两大类进行探讨,换而言之,即为生存权和发展权两大类权利方面的法制思考,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能早日就此方面对路边摊作出积极回应和完善政策。

四、生存权和发展权法制合理化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首先应该确立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显而易见,人必须首先解决好吃、喝、住、穿的问题,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哲学、宗教等活动。同理,路边摊摊主的人权中所应当首当其冲予以保障实现的就是生存权,而

转贴于 http://

此种权利是每个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摊主的生存权具有正当性和正义性,毋庸置疑,而从路边摊的生存背景我们不难看出他们大多是弱势人群,由此就更需要政府部门重视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利。因此,城管行政部门等公共权利机关应以路边摊合法化为前提,再提供公共政策和设施为保障。因为摊主的生存权http://首先要得到政府的合法承认,需要公共政策的积极回应,路边摊摊主的生存和经营活动才能有合法实现前提。

生存权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的权利。因此,政府要提供公共政策和设施施予摊主的生活保障。经过科学规划,路边摊子在即不影响交通秩序又能有足够的客流量,让五花八门的路边摊成为街边一景。时间上,可以专门规划一个集中的周末市场,让摊主们利用这个集中的时间段地段进行经营,丰富市民的休闲生活。空间上,规划给摊主摊位,路边摊成为城市街道风景独特的点缀。

发展权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人权,是个人、民族和国家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并公平享有发展所带来的利益的权利。摊主的发展权主要集中体现在摊主个人对经济、政治、社会生活方面要求得到主体性满足及发展的权利。

地摊经济前景范文2

一、发展地摊经济的做法、措施

(一)要提前介入,做好管理监督。以往大家在谈及“地摊经济”时,大多数人首先想到是它的一些负面问题,比如占道经营影响群众正常出行,垃圾随意堆放污染环境,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等。发展“地摊经济”,要总结推广过去加强城市治理中的有效做法,根据城市交通、小区分布、群众消费需求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划定经营范围和区域,制定合理的、人性化的管理标准。对商品质量要实施跟踪监控,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负面问题为发展 “地摊经济”蒙上阴霾,维护得来不易的城市治理成果。

(二)要积极引导,做好政策宣传。摊贩是“地摊经济”的基本细胞。复苏“地摊经济”,要发挥各镇街、社区联系居民、群众最密切的优势,通过“网格化”积极宣传放开摆地摊的政策规定,让更多的城市低收入人员、农村待业人员、贫困户等群体参与到复苏“地摊经济”中。同时做好相关管理要求的宣传,引导摊贩遵守市场经济规则和城市管理规定,提供安全、质量有保证的商品,切实担负起卫生打扫和秩序维护的责任义务。

(三)要主动服务,做好帮助扶持。“地摊经济”根本上还是市场经济。发展“地摊经济”,需要地摊市场的有序经营,也需要群众的造访消费。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设定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要运用市场化手段规范“地摊经济”。政府要帮助宣传造势,加大对“地摊经济”的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促进群众消费,既做到“扶上马”,也做到“送一程”。

(四)要长远考虑,做好统筹规划。发展“地摊经济”,虽带有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阶段性色彩,但长远对城市“微经济”的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善民生和促进就业、社会稳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政府部门来说,要充分把握这个时机,深入到摊主和群众中问需问计问策,完善城市治理中相关政策措施,补齐以往城市治理中的不足和短板,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同时探索建立城市“微经济”与城市治理相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形成切实可行、动态完善的“地摊经济”管理政策措施。

地摊经济前景范文3

台湾人的生活文化喜欢“重口味”,“槟榔西施”文化世界少有,几年前已扬名天下。

台湾的槟榔摊,早期只是在靠马路边的自宅或是骑楼上随便摆个小摊就直接营业,有些甚至连招牌都没有。在台湾西部的南北向纵贯公路上一眼望去,一条大街上有四五十家槟榔摊,生意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脑筋动得快的老板,开始在招牌上加挂霓虹灯,入夜话五光十色十分抢眼,较易吸引到开车人的目光,自然也增加了他们停下车来买槟榔的机会。

日子久了,吸引力递减,又有人想到何不搞个施工警示灯上去?入夜后,一闪一闪的灯球在马路边一字排开。好不抢眼,状况外的司机还会以为有警察在路边临检呢!虽然这一招短期内效果奇佳,但附近的槟榔摊同业很快就有样学样。

终于,台湾生意人最喜欢用的撒手锏登场了,那就是在原有的生意上加上“粉味”,当台湾的经济状况从上世纪80年代荣景开始逐渐衰退时,娱乐业的MTV及KTV都是用这一招度过难关的。

这些冲在前面的槟榔摊,除了在摊子的外观上争奇斗艳之外,开始在跟消费者做第一线接触的“售货员”身上动脑筋。原来只是基于节省成本,将就着叫家里的老妈子帮忙顾摊的,后来纷纷叫她们回家里煮饭带孩子,宁可另外花钱换上年轻漂亮小姐充当卖槟榔的业务员,完全把槟榔摊当做一个“活色生香的路边舞台”来经营。

有一些装潢设计较具巧思的大型槟榔摊,外面是一整片落地大玻璃,里面是色彩鲜艳的粉红墙壁,中间坐着一名穿着清凉的辣妹,在简单的台子上切槟榔包石灰,看来就像上演一出舞台剧。无论是白天或是晚上开车经过的卡车司机,鲜有不被这种景象吸引住而停车看个究竟的。有一些司机开车时因只顾着观看路边的槟榔西施而忽略了驾车安全,还制造了不少的交通意外。

槟榔西施的出现果然引起了相当大的轰动,使这个行业升级到“20版”。一时之间,沿南北向的纵贯公路和嘉义、桃园县市郊区马路上的槟榔摊风景大变,虽然那只是每次交易额甚小的粗活,但再难找到年老色衰的人在卖槟榔。

为了迅速提高生意业绩,光是用年轻漂亮小姐当槟榔西施还不够,还会给个三五千元红包,要求她们“加码”,尽量穿少一点,最后更发展到“穿护士服或水手服或透明装”上班,在大路边上演着近“有害风化”的勾当。有少数槟榔西施甚至容许客人在面对面接触时(如开轿车的客人摇下车窗取槟榔时、或她上游览车上送槟榔时)对她上下其手,藉以吸引大客和赚取小费(拿千元大钞买三五包百元的槟榔就免找了)。

如此一来,人们难免会对槟榔西施这个行业投以“有色眼光”。

尽管如此,有些槟榔西施仍认为卖槟榔并不是个轻松的工作,不但每天上班时间8小时或以上,要卖到30包槟榔以上才能每包抽成10元,有时还会遇到变态的顾客。

不过,在经济不景气、工作难找的情况下,每天起码能赚几百元又不用真正出卖皮肉的槟榔西施工作,还是成为一些年轻女孩、尤其是高中职辍学学生和逃家少女热衷的临时职业。

由于台湾的槟榔西施文化世界少有,几年前已扬名天下,国际知名媒体如美国有线新闻网CNN、英国BBC、和日本中京电视台等都曾特别前来台湾专题报道。

地摊经济前景范文4

关键词:高速公路柔性基层ATB-30室内试验施工工艺

1工程概况

景鹰高速是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网江西境内北段,是江西省规划的“三纵四横”公路主骨架的组成部分。景鹰高速北通安庆至景德镇高速公路,在景德镇与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相交叉,南连鹰潭至寻乌段高速公路。全长202.633公里,双向六车道,路面宽26米,设计时速为100公里/小时。路面主线结构层为:4cmAK-13A密实调整型沥青抗滑上面层+6cm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7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9cm沥青碎石+3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0cm或25cm级配碎石底基层。

2室内试验

2.1成型方法

室内试验采用马歇尔试验进行目标配合比、生产配合比的设计,确定控制指标,进行日常检测和控制。

2.2原材料性能

原材料质量是影响路面质量、使用寿命的重要因素。优质的原材料是保证沥青混合料具有优良路用性能的先决条件,为了满足气候环境与交通对路用性能的要求,必须做好原材料的选择。通过测试沥青、石灰岩粗集料、细集料和矿粉等材料的性能和技术指标来检测材料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从而完成原材料的选择。景鹰高速中柔性基层ATB-30所采用的粗集料及石屑为江西万年大源荷溪盛和采石场,矿粉为大源矿粉厂,水泥为江西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沥青为江苏泰州。原材料各项技术指标:

1、碎石1(16-37.5mm):表观密度为2.709g/cm3

2、碎石2(4.75-16mm):表观密度为2.708g/cm3

3、碎石3(2.36-4.75mm):表观密度为2.706g/cm3

4、石屑(0-2.36mm):表观密度为2.702g/cm3

5、矿粉:表观密度为2.706 g/cm3

6、水泥:表观密度为3.098 g/cm3

7、沥青采用江苏泰州A-50,其相对密度为1.013

8、本次配合比所用石料对A-50沥青的粘附性为四级

2.3 ATB-30沥青混凝土矿料级配组成

在组成沥青混合料的原材料选定后,沥青混合料的技术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集料间的级配组成,沥青混合料由于集料的级配不同,可以形成不同的组成结构。景鹰高速公路沥青碎石基层级配参照规范,选用骨架密实型沥青碎石混合料,采用 ATB-30级配形式,实际合成级配曲线走“S”形。

ATB-30沥青碎石根据各级矿料的筛分结果,以规范规定的级配范围,确定矿料混合料比例为:碎石1(16-37.5mm)为43%,碎石2(4.75-16mm)为28%,碎石3(2.36-4.75mm)为5%,石屑(0-2.36mm)为22%,水泥为1%,矿粉为2%。

3 施工工艺

3.1 施工方案的确定

工程投入设备:一套4200型沥青拌和楼,沥青摊铺机两台戴纳派克(DYNAPAC)型号为F141C,压路机6台:双钢轮压路机三台,胶轮压路机XP261三台,自卸车40辆等机械设备进行联合作业;投入作业工人20人,管理人员5人。

具体施工方案如下:

3.2施工准备

准备工作:检查下基层的质量,有表面局部有破损的地方进行整修;在摊铺沥青碎石上基层前,应先将路面清扫干净。

测量准备:导线点,水准点已复测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

工料机准备:工料机经过试验段的摊铺,符合实际施工要求。各个部门已准备充分,已具备开工条件。

3.3施工顺序

准备工作施工放样集中厂拌自卸车运至摊铺现场摊铺机摊铺人工逐步修整压路机碾压成型

3.4施工方法

(1)、放样

先恢复中线,按每10m设立中桩,中间加桩,同时在两侧设立边桩,测设中、边桩的标高,设置基准线,松铺系数取1.25,画上标记,宽度按设计要求控制,同时作好各项记录及其签证工作。

(2)、沥青碎石集料拌和

混合料采用厂拌法,本工程投入4200型沥青拌和楼为间歇式强制拌和机,在拌和过程中自动控制沥青、各种矿料的计量、自动控制石料的加热温度。沥青采用全自动控制导热油炉加热,沥青混合料拌和时间以混合料拌和均匀,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并经试拌确定。沥青集料搅拌时间不少于45S,其中干拌时间不少于5S。普通沥青混合料生产时,石料的加热温度控制在170℃~200℃,沥青加热温度控制在160℃-170℃,经与矿粉和沥青拌和后的混合料温度控制在150℃-170℃,出厂温度不低于150℃。混合料超过200℃废弃。出厂的沥青混合料做到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结团成块或严重的粗细料分离现象,每车有专人测定出厂温度并记录。不符合要求时不出厂,做废弃处理并及时调整。在生产过程中,沥青拌和场设专职质量检验员,每天不少于二次对拌和设备生产的混合料进行取样试验,以便对拌出的沥青混合料进行检验,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运输与摊铺

①运输

对于混合料的运输,拟采用16T的自卸车进行运输,安排足够的运输车数量,并保证沥青混合料一小时的拌和产量的运输能力,同时还保证摊铺机前始终有车辆(至少3辆)在排队等候卸料。运送沥青混合料车辆的车箱底板面及侧板必须清洁,不得沾有有机物质,为防混合料粘在车箱底板上,可采取涂刷一薄层油水(柴油:水为1:3)混合液来避免。为了尽可能保持沥青混合料的温度,以及防止灰尘污染混合料,运料车上均要覆盖保温油布,并覆盖密实,运送到现场的沥青混合料温度不低于150度。对不符合温度要求或已结成团块、已遭雨淋湿的混合料做废弃处理。

②、摊铺

在进行沥青碎石上基层摊铺前有必要对路面基层再次进行检查,把质量隐患消灭在下道工序之前,通常检查的内容有基层表面沥青封层有否损坏、平整度、横坡、宽度、高程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在沥青混合料接触的构造物表面、路缘石的内侧壁涂上粘层沥青。摊铺前工程技术人员首先进行施工放样,设置找平基准线,制作标准垫块(设计厚度+松铺厚度)等工作,通过试验段铺筑的成功经验,确定摊铺速度、振动振捣频率、松铺系数、碾压速度、碾压遍数、路面最低碾压温度等数据。

在摊铺过程中,摊铺速度与拌和能力要匹配,保证摊铺机在一个作业段内连续不断地摊铺。为保证路面的平整度,沥青路面采用红外线感应探头,测定基准线,确保摊铺厚度、平整度。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由专职质检人员用专用工具(器子、卷尺、红外线测温仪)来检测摊铺厚度和沥青混合料的温度。摊铺前,摊铺机要提前0.5~1小时就位,并将熨平板预热到不低于100度后,再进行摊铺,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不低于140度。在采用两台摊铺机阶梯式摊铺时,两台摊铺机前后的跟离一般为10-20m,此时沥青层接缝尚未冷却,前后两台摊铺机搭接宽度在30-60mm,并躲开车道轮迹带,上、下层大搭接位置宜错开200mm以上。摊铺过程不得随意变换速度或中途停顿,摊铺后的混合料,不得用人工反复修整。摊铺好的沥青混合料应紧跟着碾压。

(4)碾压

碾压作业在混合料处于能获得最大密实度的温度下进行,开始碾压温度一般不低于135度,碾压终了温度钢轮压路机不低于80度,轮胎压路机不低于85度,振动压路机不低于75度。压实工作按铺筑试验路面确定的压实设备的组合程序进行。碾压的一般程序为初压、复压、终压三个阶段。由于本工程使用摊铺机具有双夯锤振捣装置和机械振动装置,并可根据混合料类型和摊铺厚度调整振动频率,使摊铺后路面的预压实度达到80%以上。我们采取的压实方法是先用钢轮压路机紧跟着摊铺机静压一遍,为初压阶段;然后再用钢轮压路机振动碾压二遍,再用胶轮压路机碾压五遍,为复压阶段;最后用胶轮压路机碾压一遍,为终压阶段,以消除轮迹为度。压实由外侧向路中心进行,超高路段由低侧向高侧进行,相邻碾压带宜重叠后轮的1/2宽度(不应小于是200mm)。压路机行走的路线来回都应是直线,每次由两端折回的位置呈梯形随摊铺机向前推进,使折回处不在同一横断面上。轮胎压路机的轮胎气压注意保持一致(不少于0.5MPa),以防止轮胎软硬不一而影响平整度。路面温度降到75度以下时,不能再碾压。碾压速度保持慢而均匀,一般初压速度为2~3 km/h,复压速度振动压路机为3~4.5km/h,轮胎压路机为3~5km/h,终压速度为3~6km/h,在摊铺机连续摊铺时压路机不得随意停顿,转向或制动。当压路机来回交替碾压时,前后两次停留地点应相距10米以上,并应驶出压实路面3米以上。在沿着路缘石或压路机压不到的其它地方采用手扶式振动夯进行充分压实。已经完成碾压的路面,不得修补表皮。沥青碎石上基层的碾压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压实质量与压实温度有直接的关系,而摊铺后混合料温度是在不断变化的,特别是摊铺后4-15分钟内,温度损失最大,因此必须掌握好有效压实时间,适时碾压,并根据摊铺厚度、自然条件及时调整碾压方法,确保压实质量。在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将对砼的拌和、出料、摊铺、初压、终压温度做详细记录,以便指导施工,保证质量。

地摊经济前景范文5

论文关键词:协商民主,民生政治,温岭模式,蕉岭模式,百色,金融危机

 

一、民生问题既是社会问题,也是政治问题

民生问题,也即老百姓关于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生计问题。它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个经济

问题。然而,它又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它同时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毕竟,民生问题与社会和谐有序、国家经济发展以及国家政权稳定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国外一些经验研究证明,由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期间惊人的全球性经济成长是产生第三波民主的动力。[1](P375)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000美元至3000美元这一条过渡带的国家中,这种“财富与民主之间的相关意味着民主的过渡必定发生在那些中等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1](P70) 而根据中国传统的民本观的思想,“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得民心者得天下”。在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时候,从这个角度看,民生问题也就不仅仅是吃饭问题,它事关老百姓的民心背向,“涉及人们的权益分配,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反映政府的功能定位,维系着政权的合法性”。[2](P1)因而民生问题与政治问题的勾连形成了一种“民生政治”。[①]“民生政治,是指一种贯彻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原则,以社会建设为行动基础,以建立和谐社会为行动目标,以着力提高事关广大普通民众幸福安康的日常生活质量为主要行动过程的一种政治理念、政治运行模式。”[3](P106—110)近些年来,全球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金融风暴,并波及我国。国家提出了保民生促发展的方针,并公布了拉动内需的十项具体措施,其中的一项就是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本文所考察的样本,即广西百色市金三角农贸市场改造在这种特定的时空下发生。而笔者所要用的研究方法即参与式研究方法。

二、金三角农贸市场改造的时空环境

广西百色市则地处我国西部滇黔桂三省区交界处,属于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山区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者正在迅猛发展中的地区。根据近5年百色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比例来看,均超过了10%。如2009年百色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680元,增长11.5%;2008年为13169元,增长15.5%;2007年为12197元,增长23.4%;2006年为9887元,增长22.4%;2005年为8077元,增长16.2 %;而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100元,增长10%;2008年为2820元毕业论文的格式,增长14.5%;2007年为2465元,增长16.8%;2006年为2110元,增长18.3%;2005年为1783元,增长10.2 %。[②]这些数据从横向比较,在全国属于偏低;若从自身纵向比较,则成绩斐然,历年的增速均排在全区前列。那么,经济高速增长的情形下,它又给我们的政治生活带来些什么变化呢?

本文所要考察的金三角农贸市场改造是在“特殊维稳之年”的诸多重要事件叠加的背景下发生的。这几个全国性的事件分别是2008年所爆发而持续至今的金融危机,“五四”运动90周年,2009年10月份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6·4”事件20周年、取缔法轮功10周年以及百色区域性的事件,即2009年12月的纪念百色起义80周年庆典以及2009年持续至今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活动。这些全国性以及区域性的事件分别突出了:

第一,金融风暴下的各级政府对民生问题大张旗鼓的重视与金三角农贸市场中设点摆摊的绝大多数为外来务工人员的菜贩子之间的比较。尤其是在资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获利冲动与国家政策目标背离的情形之下,这些小人物角色的民生又是如何的呢?

第二,金融风暴下,在“维稳”与菜贩子民生诉求的博弈之间,又真的像一些理论所说的那样,会衍生出一些民主权利吗?这种民生政治又呈现出那些不同的特征?

三、金三角农贸市场租金谈判的博弈

金三角农贸市场地处百色市右江区东合村八组(见图1),由于近些年百色城镇化程度进一步提速,人口越来越多,它已成为周围居民买菜的主要地点。然而,该菜市场并非政府规划的菜市场。换言之,它是自发形成的。此菜市场周围被百色市一中、信用社以及玉宇楼盘所包围。最初为开发玉宇楼盘小区时堆放建筑材料所用,但是土地使用权仍属东合村八组。

玉宇楼盘开发完毕就形成了金三角菜市场,但是,因不属于政府规划范围,因此,这个菜市场属于典型的脏乱差。但是,由于价格低廉,所以人们更倾向于到此买菜,但是,周围的居民却是意见纷纷。在笔者目睹那些在该菜市场接受百色市电视台创卫采访小组采访的市民中,均有改造此菜市场的意思,且在笔者与电视台的记者沟通也证实了更多人希望百色市更加干净卫生的态度。因此,金三角农贸市场的改造就此展开。东合村八组的组干在未经与组民协商的情况下即与承包商签约20年,每年租金24万,由承包商进行对金三角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改造的内容包括了地面、通风、照明、停车位置以及重新打造摆放果蔬的台面。改造前后,金三角农贸市场给人的感觉明显不一。改造后,每个摊位整齐美观,规格统一。如肉类摊位的长宽度为125×90cm,蔬菜摊的长宽度为150×90cm和180×90cm两种论文格式模板。然而,环境改观的同时,摊贩们的租金却直线上扬。而果蔬肉类等价格却无法上涨。在笔者的访谈中,摊贩们均表示无法涨价,否则客户就有可能到别的菜市场买菜。因此,一场围绕着租金的博弈就此展开。[③]最终,金三角农贸市场的摊位价格分别涨了5到10倍不等,与摊贩们心中只涨一两倍租金相去甚远。(具体见表1)

表1:金三角农贸市场摊位租金一览表[④]

 

摊位种类

数量

原来价格(元/月)

承包商原定价格(元/月)

最终定价

牛肉摊

1

150

1500-1200

1200

猪肉摊

10

200

1600-1200

1500

鸡肉摊

5

200

1500-1200

1200

鱼摊

4

150

1600(4个鱼缸)

1600

杂货、干货摊

3

200

1500-1200

1200

蔬菜摊

37

50

450

450

豆腐摊

4

100

550

550

熟食摊

9

250

1500-1200

1200-800

冷饮摊

2

100

600

500

早点、小吃摊

9

100

650

600

水果摊

14

100

600-720

500

家禽摊

4

100

地摊经济前景范文6

关键词:沈阳市 流动摊贩 东北大学 空间生产 经营合法化

中图分类号:F29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10(c)-0179-02

1 绪论

1.1 快速城市化的发展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的迅速发展的阶段,城市出现了诸如城乡发展不协调,城市资源分布不均,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等等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

城市化问题虽然不是空间生产理论的唯一议题,但恰好是空间生产理论的核心议题。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生产理论能提供基本的理论视野和基础性的理论支撑。研究表明,空间生产是解释中国当今城市现象的一个有效工具。

1.2 相关理论背景

法国哲学家列斐伏尔认为空间不仅仅是物质生产的器皿和媒介,还是社会关系的容器。每一种特定的社会都会生产属于他自己的社会模式,进而影响空间形态的变化。他的后现代城市空间批判理论提出城市空间生产让城市空间碎片化的同时也让城市空间从静止走向流动。这对深入认识沈阳市流动摊贩的形成及原因,促进沈阳市流动摊贩规范、合理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1]。

2 基于空间生产的沈阳市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周边流动摊贩现象分析

流动摊贩可以看成是一类群体,该文认为,流动摊贩主要表现出:规模小,不缴纳税金,经营灵活,无固定地点,无营业执照,无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的资质认定等等特点。这种典型的城市现象被称作“地下经济”或者“非正规经济”。对于这种现象,需要做的就是不断地去调和这种矛盾,而不是简单的禁止或者取缔。

2.1 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周边流动摊贩现状分析

大学周边流动摊贩就是上述流动摊贩的典型案例,主要分布在东北大学周边(如图1)。

(1)北门南湖公园流动摊贩平时比较少,主要集中在星期天以及节假日,主要服务于南湖公园的游客,规模较小和数量较少,受城市监管的影响较大。

(2)西门主要的流动摊贩出现在大学每学期开学期间,平时较少。

(3)小南门至三好街的文体西路路段是流动摊贩的主要集中地带,经营的项目主要是小吃和生活用品,每天的经营时间比较固定,形式自由。

(4)东门三好街的流动摊贩比较灵活,并没有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因为处于沈阳特色电脑商业街,所以城市监管同南湖公园入口一样力度较强,流动摊贩在节假日是严格禁止的。

由于流动摊贩对城市市容、城市环境卫生、社会安定等影响严重,沈阳市城管部门多次对城市流动摊贩进行了整治,但是收效甚微。流动摊贩能都在沈阳市甚至是全国持续经营,这说明流动摊贩这一经营形式并非是一种简单的非正规群体的非法经营行为,其背后涉及到复杂的社会空间因素,表现为一种典型的空间生产。

2.2 流动摊贩现象的制度要素分析

流动摊贩现象的形成和存在有一定的必要性和负面影响,这一空间生产现象的形成,究其根本就是快速城市化时期城市发展政治因素的运作。城市政策的集中使得城市发展的失衡,直接或间接导致了流动摊贩(非正规经营)活动的产生。流动摊贩自身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和城管执法部门管理目标定位不科学决定了这种经营形式在制度上是被禁止和取缔的。但同时这种制度限制也为流动摊贩的存在和持续发展提供了的漏洞。

在不完善的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和环境治理现状下,小餐馆的各种指标并未达到的要求,吸引顾客的能力不强。恰恰流动摊贩能够同小餐馆相互对应,形成一种集聚效应,从而保证了双方的客源。这种制度结构与社会行动的互动及对空间的共同塑造,可以看作是在社会和空间之间的辩证法(如图2),它体现的是一种由弱势群体主导的空间生产。

2.3 流动摊贩现象的物理空间生产

在特定的制度结构下,流动摊贩虽然是被界定为一种非法生产活动,但是经过流动摊贩和政府监管双方的博弈,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周边流动摊贩在实践中不断地尝试和选择,体现出了空间上的两个特征。

(1)隐秘性。

从区位上来看,南湖校区周边流动摊贩主要分布在比较隐秘的空间。一方面是时间上的隐秘性,表现为经营时间正好同城市监管部门的工作时间相错。另一方面是空间上的隐秘性,利用次要入口及人行道空间,再加上作为小餐馆和小超市店铺的外延空间,这样对穿插其中的流动摊贩也是一种很好的掩饰。

(2)低成本。

流动摊贩的小规模和灵活性决定了它并不需要很大的开敞空间,因而在次级出入口和人行道空间都能满足流动摊贩的经营要求。南湖校区周边正好为流动摊贩提供了这种低成本甚至于零成本的空间。

2.4 流动摊贩现象的社会空间生产

南湖校区周边流动摊贩的空间生产也体现在空间社会网络的营建。流动摊贩的每个聚集点都有一定的亲朋关系,他们拉帮结伙,集中摆摊。这种非正规经营在同城市监管部门的长期博弈下,相互之间形成了很大程度上的认同和信赖关系并具有保护意识和相互之间的协作。这使得南湖校区周边流动摊贩的社会空间再生产成为可能――一旦遭到强制禁止和取缔,他们很容易在别的地方重新聚集发展,彼此联合组织起有力的抵抗[3]。

流动摊贩在常年的经营过程中同周边小餐馆和小超市以及消费者等不同的社会主体也产生了联系,不断地强化现有的社会空间。低成本原材料供应商、流动摊贩,小餐馆和小超市以及消费者等等,他们共同营建的复杂而又坚实的社会网络(如图3),大大加强了城市对流动摊贩监管的难度。最终,这种复杂而又坚实的社会网络进一步维护和强化了流动摊贩的生存和生产空间。

3 结论

3.1 流动摊贩是制度不完善,经济发展不协调,城市失衡的历史遗留问题

流动摊贩现象由来已久,在我国古代就存在。目前,城市发展在经济、社会、文化上都表现为失衡的状态,这必然就让城市弱势群体的产生成为现实。这正是沈阳市流动摊贩空间生产和发展的根本所在。

3.2 流动摊贩有望成为未来城市发展的特色

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大亮点是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也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可以不包括经营场所,但他们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这意味着,沈阳市流动摊贩有望变身成为合法的个体户,虽然各大群体都并不看好流动摊贩的发展前景,但它确实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及发展可能性。

3.3 对流动摊贩现象应该收放有度,做到社会正义和空间正义

弗雷德里克森认为“公共行政的社会公平是要推动政治权力以及经济福利转向社会中那些缺乏政治、经济资源支持,处于劣势境地的人们”[4]。因此,对于流动摊贩社会应该做到收放有度,做到一手放,一手抓。放宽政策,为其合理合法的存在服务;紧抓流动摊贩经营的违法乱纪行为,让其存在置于约束和秩序之中。只有这样才能让流动摊贩享受到社会正义和空间正义,才能创造一个真正和谐的社会。

参考文献

[1] 孙全胜.城市空间生产:性质、逻辑和意义[J].城市空间,2014(5):39.

[2] 徐东.沈阳市流动商贩管理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