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文化经济范例6篇

地摊文化经济

地摊文化经济范文1

关键词:地摊经济 地摊经营 黄石

一、黄石地摊经济发展现状

1.地摊经济的内涵与特点

地摊经济是指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的一种经济活动。从世界各国来看,地摊经济是一种常见的经济形式,尤其在城市里,随处可见,但由于不占主导地位,所以仅被视为一种边缘经济形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地摊或许还能带上些许浪漫的艺术气息,但在中国,只是人们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手段,它更多体现了下层劳动人民艰苦的生活现状。

地摊经济一般具有三个特点:进入门槛低,投入少,收入低,是缺乏学历和技能人群的重要谋生手段;商品种类繁多,价格低廉且季节性强;摆摊工具简便,摊位大多选择人流量大的地方。

2.黄石地摊经营者的构成

地摊运营投入少,进入门槛低,对文化层次较低、缺乏专业技能的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以及进城的农民工有很大的吸引力,通过调查显示,该类人员占地摊经营者总人数的52.63%。对于在社会上不好找工作的大学生来说,摆地摊也成了一种暂时的就业选择,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大学生选择地摊经营只是为了多赚取一些社会经验和零用钱,大学生经营的货物大多新鲜新奇,很有创意,这部分人占了地摊经营者的10.52%。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地被征用,农民失地现象严重,很多农民为了谋生外出务工,地摊经营也为他们提供了就业机会,据统计,在黄石的摆地摊人群中,农民占了31.57%,而且他们大多数人选择的是卖水果或者蔬菜。很多老年人离退休以后,身体康健,不甘心在家里坐吃养老,于是,部分人选择地摊经营发挥余热,同时也赚取些许外快,这部分人占了15.78%。

3.地摊产品类别构成

黄石地摊经济在空间上的分布较为集中,具体的说,主要分布在上窑、文化宫小吃街、沈家营八栋口以及湖师学生街等人流量比较大的地区。地摊经营的商品类别主要是餐饮小吃、服装饰品和瓜果蔬菜。其中,食品占了47.37%,日用品占了15.79%,植物花和化妆品分别占了10.52%,而排在后列的衣服饰品、药品、文娱用品仅分别占到了5.26%。

4.经营场所

地摊的经营场所多选择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的主要交通干道以及重要的街道两侧,阻塞交通的情况比较严重。摊点的随意摆设影响了市容市貌,小吃摊贩以及水果摊贩往往会造成大量的垃圾,影响城市的美观,并造成城市的污染。

地摊经营无章法,随意性强,流动性大,交易标的较小、交易地点和交易时间不固定,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其实,黄石市城管局有出台的关于摊点管理的规定,但是,调查显示97.44%的地摊经营者与市民都不了解。由此可见,城管局关于摊点管理的实施力度不够。

二、黄石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利与弊

1.黄石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

(1)满足城市居民部分需求。首先,城市居民的主体还是中下阶层,庞大的消费市场给了地摊商贩存在的价值和理由,他们经营的早点、小吃、日用商品等满足了一部分市民的日常需求,给其生活带来了实惠和便利。

其次,就摆摊地点来说,摊主们摆摊大都选择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多以居民区为主,这些地方不仅能方便摊主们招揽顾客,也为附近居民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方便。

(2)满足无业人员生计需求。经营地摊的一般是两种人,一部分是城市中的下岗职工、无业人员等低收入群体,另一部分是进城农民。这两个群体都是生活困难群体,街道上每一个摊位,都支撑着一个家庭。地摊的存在,无疑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这些人员的生计,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地摊商贩中有部分人因经营有方,还走上了发家致富之路。可以说地摊经济为减轻黄石的就业压力,增加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以及维护社会稳定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3)满足附近商场集客需求。一般来讲,地摊周围总是少不了正规的商场。商场的消费群体与地摊消费群体存在着不同的消费档次,地摊吸引的客流很难形成商场的忠实顾客群体,也就是说二者的消费市场是分割的。但是做生意讲究人气和财气,有人气不一定有财气,但如果没有人气,财气肯定不存在。尽管地摊市场的消费群体消费水平低,但如果能把经济实惠的地摊市场打造好,就可以吸引商场的消费群体购物从而满足商场“集客”的强烈需求。目前市场上的产品种类多样,消费者的需求日益个性化和多元化,顾客在消费市场上购物存在多变性和交叉性,随机性购物渐成主流,目标性购物逐渐退居次要地位。这就决定了不存绝对的市场目标顾客群体,地摊经济的繁荣可以为商场聚集人气,促进销售提供了重要的软环境基础保障。

2.黄石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弊端

(1)影响居民生活与城市形象。地摊商贩多设在交通路口或者居民区、学校周围,他们的叫卖声,以及经营产生的噪音影响到附近群众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产生的油烟污染、随处乱倒的垃圾使当地的环境陷入脏乱差,有些地方甚至成为卫生死角,引起居民的不满,影响到黄石市山水宜居城市的形象和品位。一位接受调查的居民表示,一些地摊往往经营到很晚,影响居民休息。此外,食品类地摊的存在,产生大量油烟,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2)威胁社会治安。一般以地摊为生的人,受教育程度不高,当出现事故纠纷时,一部分人容易激动,比较倾向于以自己的方式处理问题,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他们的手段往往比较偏激,比如有些摊贩素质低下,强买强卖,为了抢占地盘地摊商贩之间打架斗殴,不服从城管的管理,甚至和城管之间发生肢体冲突。地摊商贩、城管人员、城市市民的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胁。并且从长远看,暴力行为容易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不利社会的长治久安。

(3)侵权。地摊商贩往往本薄利小,所售商品质量差,出了问题购买者退货无门。经营食品类的摊贩,一般缺乏相应的卫生资质,食品卫生质量令人堪忧。而且许多摊贩在出售商品时缺斤少量、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如果购买后,使用途中出现不当,消费者也无法通过合法的正确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地摊商品往往与一些知名品牌类似,使得消费者不易分辨,这在侵犯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同时,也侵犯了正版商品的版权。

三、培育和完善黄石地摊经济的对策

1.坚持疏导与科学管理

首先,沈家营区湖北师范学院正门口一带,上窑地区,市中心文化宫一带,以及集贸附近是众多摆摊者的聚集地,政府可以将这些区域选择性的规划出来,在特定的时间内开放给摊贩者。其次,改革政府传统自上而下的权力运作方式,建立政府、社区组织、非营利组织、社区成员单位及社区居民之间的多元互动的网络型运作模式,使社区治理组织体系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结构,建立以社区共识和认同为基础的,充分发挥社区能动性和自主性的治理机制。

2.落实出台的城市管理法规及措施

政府部门可以充分发挥各个社区已有管理部门的人力,对地摊管理落实已有规定——“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让其知晓应遵守的规定,并且要对“市级统一规划、分区建设管理”的原则宣传到位,对象不仅包括政府部门、地摊商贩,还应涵盖城市居民。在此过程中,强调充分尊重地摊商贩,耐心与之沟通,摒弃地摊商贩素质低而不可沟通的偏见。同时政府部门还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法规来维护并促进地摊经济的管理,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地摊商贩主动配合,城市居民积极参与,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地摊经济的效益。

3.坚持合理规划、严格管理的西方经验

西方国家在在对马路摊贩的管理上,比中国有着更丰富的经验,他们大多都实行了以“严格保护, 积极管理”为特点的分区域、分场所和分时间管理。对于黄石而言,应该借鉴这一成功经验,让地摊经济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健康发展,使地摊者身份合理化合法化,加快推动地摊经济组织化。坚持民生大于市容的理念,分时、分地、分区的管理思想。

4.强化对地摊商贩进行严格考核的管理制度

黄石市相关政府机构应出台一套系统的考核制度对地摊经济进行管理,具体的考核项目应该包括设施完善、摊位卫生、垃圾袋装、个人卫生、用具整洁等方面。实施扣分累积考核,分级递进执法,每发现地摊商贩一次违章,就在其首次违章留下的“违章档案”上扣除若干分,直到满分全部扣除,重点打击屡教不改、多次违规者,既体现了“人性化”文明执法,又为强制取缔准备了证据和条件。考核制度对于分数被扣除者实行强制取缔,城管执法有理有据。在规范了地摊经济的同时,也使经营者有一种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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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文化经济范文2

一、发展地摊经济的做法、措施

(一)要提前介入,做好管理监督。以往大家在谈及“地摊经济”时,大多数人首先想到是它的一些负面问题,比如占道经营影响群众正常出行,垃圾随意堆放污染环境,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等。发展“地摊经济”,要总结推广过去加强城市治理中的有效做法,根据城市交通、小区分布、群众消费需求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划定经营范围和区域,制定合理的、人性化的管理标准。对商品质量要实施跟踪监控,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负面问题为发展 “地摊经济”蒙上阴霾,维护得来不易的城市治理成果。

(二)要积极引导,做好政策宣传。摊贩是“地摊经济”的基本细胞。复苏“地摊经济”,要发挥各镇街、社区联系居民、群众最密切的优势,通过“网格化”积极宣传放开摆地摊的政策规定,让更多的城市低收入人员、农村待业人员、贫困户等群体参与到复苏“地摊经济”中。同时做好相关管理要求的宣传,引导摊贩遵守市场经济规则和城市管理规定,提供安全、质量有保证的商品,切实担负起卫生打扫和秩序维护的责任义务。

(三)要主动服务,做好帮助扶持。“地摊经济”根本上还是市场经济。发展“地摊经济”,需要地摊市场的有序经营,也需要群众的造访消费。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设定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要运用市场化手段规范“地摊经济”。政府要帮助宣传造势,加大对“地摊经济”的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促进群众消费,既做到“扶上马”,也做到“送一程”。

(四)要长远考虑,做好统筹规划。发展“地摊经济”,虽带有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阶段性色彩,但长远对城市“微经济”的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善民生和促进就业、社会稳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政府部门来说,要充分把握这个时机,深入到摊主和群众中问需问计问策,完善城市治理中相关政策措施,补齐以往城市治理中的不足和短板,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同时探索建立城市“微经济”与城市治理相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形成切实可行、动态完善的“地摊经济”管理政策措施。

地摊文化经济范文3

夕阳西下,华灯初上。济南市各路地摊商家,便开始抢占各个闹市路段,摆开“战场”准备战斗了。济南夜市售卖的东西多半很普通你不会找到名牌货,这里更多的是些生活用品、饰品等小玩意。但正是这种平民化的姿态,让夜市成为了济南夜生活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

夜市最早现于盛唐,到了南宋时,首都临安人口百万,大街小巷店铺林立,早市夜市“买卖昼夜不绝”时至今日,不只在济南,夜市已成为整个热带亚热带国家重要的夜生活项目。北京的王府井夜市成都锦里夜市广州的上下九步行街等夜市,已经成为了吸引本地市民和外地游客的特色‘夜名片’。至于台北的士林夜市,更是在全国乃至东南亚都小有名气。

济南的夜市同样“历史悠久,现状繁荣”。一到傍晚济洛路东侧工人新村附近,200多米的路段就会地摊云集,吆喝,叫卖声不绝于耳。人行道上摆满了卖小饰品玩具箱包的地摊,小老板或蹲,或坐或站,过往行人在地摊间穿梭往来,一股温馨的市井生活气息扑面而来。

“吃完晚饭,和家人起到文化东路上散散步,走在夜市上,即使不买东西也能感受到城市的激情和活力”家住文化路的宋女士说。“这里的东西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比商场便宜了很多,而且样式也不少,从玩具到日用小百货应有尽有,方便实惠,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非常便利。”

“晚上出来摆地摊,既能纳凉,还能挣钱,一举两得。”近日刚加入地摊一族的小张对笔者说。不到傍晚6时练摊一族们已经准备在师范路北侧附近的夜市出摊了。他们有的骑着自行车有的骑着电动车一满载着大包小包的货物,早早地赶过来抢占“地盘”。天色渐渐暗下来后,摊主们陆续摆出自己的摊子开始营业。

“我卖的饰品,基本上都是从网上批发来的,款式很时尚,一件才卖10元左右。”小张从背包里取出各式各样的耳环,戒指等依次摆在约一平米的塑料布上。“每天吃过晚饭就出来做上几个小时的地摊生意,不仅能打发业余时间,做得好还能有百十元的收入,干嘛不做啊?”小张开心地说。

笔者在走访中感受到,夜市地摊之所以发展迅猛,与地摊本身特点有关。投资少,见效快不办“本本”,不择场地,还不耽误“正事”,是夜市地摊迅猛发展的原因。在与业主交流中,笔者了解到,他们中许多人是下岗工人或待业者,工作难找,只能做临时性的家政工。所以在晚上出来摆个地摊,卖点小东西,多少增加点收入。有的甚至连摆地摊的“本钱”都是向亲朋好友借来的。为了生计也好,为了多挣钱也罢,正因为夜市地摊的诸多优势,让弱势群体也能有份微薄的收入,让他们的生活多了份希望。

除了专门做夜市生意的小老板,许多大学生也加入到了练摊一族。每到晚上,济南大学西门前的夜市总是热闹非凡。参差散落的商贩中间也不乏大学生,用他们的话说就是“锻炼自己谋生能力”。很多学生表示他们之所以选择练摊,除了丰富阅历,更重要的是要通过练摊获得创业经验。专家则认为,练摊无论是从心理素质还是实践能力上,对大学生都是种有益的训练。大学生夜市练摊,让人们看到当代的大学生越来越理性越来越有经济头脑。

当然,随着济南夜市地摊一族的日渐壮士大,不少市民抱怨夜市影响了周边环境。家住洪楼附近的冯天薇女士说:“近两年市区的流动地摊越来越多,小区路口聚集了很多小商贩不仅影响了交通还把地上弄得又乱又脏。”笔者在洪楼广场,动物园夜市附近都发现了这种情况。有时摊主为了抢占好位置,会挤占机动车道,给过往的行人和车辆带来不少麻烦,夜市收摊后的污物和垃圾随意乱扔等问题不而足。

对于夜市,济南市民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它给普通老百姓带给了生活的便利,收入的增加;恨的是夜市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民的生活。“如果夜市随着城市建设消失了,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家住文化东路的张玉亭老人表示,夜市对于补充济南人的消夏夜生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普通老百姓都喜欢逛夜市消夏。夜市消失后,势必会让市民少了很多夜间游玩的地方,同时,会让些家庭困难靠夜市摆摊生活的人失去生活保障。

夜市地摊经济何去何从?是强行取缔?还是引向规范,单纯的取缔显然行不通。如何来规范?如何找到一个既维护城市形象,又能很好解决摊主生计问题的结合点,恰当地处理好城市管理与摊主生计问题间的矛盾,把地摊市场做成济南经济的亮点?这给我们的政府和城管部门出了一道难题。

地摊文化经济范文4

论文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地摊,合法化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 2020 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促进人民福祉最大化的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切实有效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创新,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就当前看,要通过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运行机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根本转变。就长远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是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同时,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不断回应公民和社会的需求,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本文要谈的,正是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地摊合法化的形式。那么,我们先来看什么是地摊合法化。

1.占道经营的概念

占道经营是指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其特征之一是经营者从事的行为具有盈利性,二是经营者行为必须有一定的过程,即买卖行为的发生,三是占用和利用城市公共道路资源,具有一定的利己性,它是城市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

2.占道经营的现状

2.1国内现状

我国内地从事摊贩职业的人口总数,至今没有官方或学术数据。据台湾的调查,截至2003年8月底,台湾地区摊贩从业人口计443797人,占总就业人口的4.6%。参照这一比例粗略测算,内地摊贩就业人口约为2553万人。

就北京来说,《北京市2003年外来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公报》显示,2003年北京市409.5万流动人口中,摊点经营人员占6.78%。依此数字推算,当时北京有近30万名游商。

2008年3月南京“三项整治”的时候,统计出江南8区共有长期占道摊点5000多个,其中“街道认可的无证摊点”4000多个。

2.2西安的占道经营情况

西安市游商主要集中地区:骡马市(后改建)、小寨好又多天桥、小寨百盛至小寨十字过街天桥、小寨军区服务社、纬二街雁塔文化新天地、八里村村口、师大路等;各学校门口(食品)

3.占道经营为市场经济带来的正负外部性

在一条很多地摊的街上,有个小摊人气旺到看不到摊位了,而且一直持续到收摊为止,那就是一种文化推动,很快,类似的商品就会充斥这条街,甚至从地摊布满店铺,这种只有文化才具有的推动力,也可以靠地摊来实现,这就是地摊文化,因为她照顾到了需要她的客户群,并且创造了也培养了客户群。占道经营的好处是很显然易见的,民众购买商品选择性大,方便,实惠;为大学生自主就业、创业提供机会,解决就业压力;增加城市活力等。

但是就对整个城市环境及社会治安等也有一定的影响,如城市变得脏、乱、差;对城市的交通造成负担,影响人们出行;市场无序经营,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繁荣与稳定。尤其城市容貌管理者、执法者与摊贩的矛盾日益激烈,已经对社会的安全构成了威胁,这些执法者在人民心中也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人们产生了对社会对国家的负面的情绪。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地摊是游走于法律之外的一种经济形势、经济体制,既得不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又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如何使这些是求生求存的人或者自主创业的人得到保护与指导,政府需担负起很大的责任。

4.地摊合法化——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在他的《城市有限放开流动摊贩经营的建议》中提出,中国可借鉴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实践经验。比如,让小摊贩合法化,划定区域和时段,让其有序经营。各城市可根据城市规划、市民需求,划出一定区域,限定时间、地点经营。“比如,对卖早餐的,可考虑在早上7时半前结束,不影响市民上下班,对交通不造堵;而一些卖小商品的,可允许在晚上7时半后经营,晚上12时前结束。”

对于解放摊贩后,城市的市容、交通、卫生等方面会带来的问题,张育彪认为,现在城管执法人员对摊贩实行强行驱赶或取缔,反而会遇到激烈的反抗。解禁摊贩是在不影响群众生活、保证城市管理效果的基础上的,国家应该变“堵”为“疏”。

目前已有少数几个地方进行了“摊贩合法化“的试点,效果都很好。比如,镇江市城管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启动“民主自治”试点。八位摊主一致同意无记名投票选出正副小组长,通过抽签进行摊位排序。商定自路口向北20米内摆放摊位,按序号定时轮流交换位置,正副组长监督协调。试点一个月,大家都规规矩矩,既用不着起大早抢位子,也不用跟城管队员吹胡子瞪眼。秩序规范了,市容整洁了,关系和谐了。城管的工作模式发生质的变化,从执法为主转变成协调为主。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0日通过《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的决定》。这部条例明确提出摊点合法化,用“马路经济”缓解就业难题。

镇江:尝试马路摊贩自我管理。镇江市义士路的马路摊贩曾经因为抢占摊位三天两头吵架,时不时打得头破血流,义士路一度成为镇江市脏乱差的典型。2007年年初,镇江市城管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先后召开三次协调会,最后于2月6日正式启动“民主自治”试点。

2007年4月12日上海市新闻发言人焦扬宣布《上海城市设摊导则》将于5月1日前公布试行,申城将率先对城市摊点不再一律封杀。据粗略估计,申城无证摊贩不低于5万,禁了数十年。试点开始后,上海已组织了25个街道(镇)开展设摊管理疏导试点,全市中心城区共设置室内疏导点35处,室内集中疏导点28处,约安置了5100个摊位。而且,通过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城市乱设摊蔓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上海在尝试给马路设摊“解禁”,引起全国强烈关注。然而,马路设摊“解禁”一年间,改革措施却推进缓慢,原定2007年5月公布的《上海城市设摊导则》至今尚未面世。

2007年4月份,南昌市湾里区在全市率先试点解禁马路摊贩。所有摊贩可在部分人行道上摆摊,规定经营的时间为每天18时至23时。

通过这些试点城市我们可以看到对摊贩的合理整治在城市建设和城市全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有重要影响,问题是我们的政府是什么样的政府,我们的政府怎么做。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转型时期,我们的政府对地摊的问题如何解决体现了政府的服务品质。西安的政府如何去治理西安的占道经营,摊贩,也是体现了西安市地方政府的行政能力,如果我们能顺利解决这些问题,真正使城市管理变“堵”为“疏”,即能大力推进我们西安市政府作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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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斯蒂格利茨,公共部门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地摊文化经济范文5

关键词:流动摊贩 治理 法治

2014年4月22日19时20分许,在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口,琼山区城管、联防队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与一对卖冷饮的摊贩夫妇发生冲突,摊贩李克明被打伤。李克明称,他被人摁倒在地殴打时,10岁的大儿子抱着一名打人者的腿,央求其不要殴打自己,反被对方喷不明液体。李克明的妻子称,4岁的小儿子也在混乱中走失。一名目击者称,事发时,确实有一名小孩抱着城管的腿。事发将近5个小时后,走失男孩被找到。琼山区城管有关负责人称,事发时双方确实发生冲突,但城管队员并未打人。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这是近期发生的一起因流动摊贩治理引发的暴力事件。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冲突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明确流动摊贩的法律地位,保障其合法权益,使流动摊贩经济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流动摊贩的界定及其形成的原因

摊贩就是摆摊做买卖的小贩,流动摊贩指从事经营性活动,无固定经营场所、无国家颁发承认的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流动性大的人员。流动摊贩主要由以下几类人员构成:城市下岗人员、残疾人和特困户,进城务工人员,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从以上人员构成可以看出,流动摊贩主要由弱势群体构成,从事流动摊贩经营是为了生计的需要,世界各国都存在流动摊贩,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流动摊贩的出现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了维持生计,很多人成为流动摊贩。流动摊贩形成的原因可归纳如下:第一,摊贩经营有其优势。从事摊贩经营门槛很低,不需要租用店铺,也不需要缴纳各种税收,只要投入时间和劳动力就能够获得收益,这就使得经营成本降低,所卖商品价格低廉,拥有其固定的消费群体。第二,流动摊贩的存在适应了市场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的规划设计并不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给人们购物带来了很多不便。流动摊贩的存在解决了这一问题,摊贩走街串巷,方便了人们购物,同时流动摊贩不需要缴纳市场管理费等,所卖商品价格也低于市场价格,可谓是物美价廉。第三,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我国人口众多,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部分人失去工作。这些下岗失业人员由于年龄较大,学历不高,缺乏专业技能,但是肩负着家庭重担,从事摊贩经营成为其养家糊口的重要手段。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实现全覆盖,另外保障水平较低,很多情况下人们需要自己谋求生存手段。

二、流动摊贩治理面临的困境

第一,政府部门管理方面的困境。政府部门对流动摊贩的管理通过城管执法行为来实现,但是,我国尚未出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关于城管执法的方式和主体资格等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执法过程中只能“借法执法”。另外,在执法手段上,以处罚为主,这就使得处于弱势地位的流动摊贩生存困境更为艰难,容易激化城管与流动摊贩间的矛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二,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存在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更为激烈,市场在配置资源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也会导致分配不公,使贫富差距越拉越大。为了增强竞争力,很多企业强强联合,在市场中处于垄断地位,这进一步加剧了流动摊贩的生存困境。

第三,流动摊贩自身的困境。流动摊贩处于弱势地位,其法律意识淡薄,难以通过正当、合法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流动摊贩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为了增加收入,他们一般选择人群聚居区经营,缺乏统一组织,难以进行有效管理。

三、完善流动摊贩治理的法律思考

完善立法,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依法治理流动摊贩。流动摊贩的出现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强制取缔的方法并不足取,应当顺应社会发展趋势,承认其合法地位,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对流动摊贩进

行规范化管理。我国目前并没有城市管理的专门法律,城管执法依据散见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这就造成城管执法缺乏有效监管,暴力执法频现。因此,我国应借鉴其他国家经验,适时出台城市管理单行法,明确城管的法律地位,规定其执法范围,规范执法程序。

成立摊贩自治组织,保障摊贩合法权益。受我国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行政权力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通过城管治理流动摊贩有其合法性,但是未必能达到最好的效果,反而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可以建立摊贩自治组织,由该组织对流动摊贩进行管理,并向城管部门反映摊贩的诉求,保障其权益。同时,摊贩自治组织可以实时向流动摊贩宣传相关政策,并进行法律宣传,增强其法律意识,避免矛盾冲突的产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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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汪地彻. 城市流动摊贩管理的法治化思考.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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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文化经济范文6

[关键词]流动商贩 管理 城管

流动商贩自古有之:“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自古就属正当职业;战国年代曾有商贩云集,“举袂成幕,挥汗成雨”的场面;唐朝富庶的长安城汇集来自四方的艺人商贩,繁华一时;《清明上河图》中汴河边熙熙攘攘游客云集,街道两旁空地上集满张着大伞的商贩。流动商贩的存在是具有合理性的,纽约市长布隆伯格认为:“禁止占道经营,会扼杀社区经济发展和新移民小商业者的生存权”。日本著名经济学家青木昌彦也曾说过“一些不入流的经济形式,却是多姿多彩的经济马赛克”。 但不能忽视的是,流动商贩在活跃城市经济、满足市民需要的同时也为城市的发展带来了许多问题。所以,合理解决流动商贩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引导规范其发展方向,促使其更加合理发展并与现代社会与城市变革相协调成为当前城市管理领域的首要任务。

一、流动商贩存在的合理性

流动商贩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个特定时期的产物,过去在商品匮乏、流通不畅的背景下,流动商贩的经营活动对促进流通、增加消费、弥补社区商业网点不足,有过一定的作用,而且在城市化迅速发展的今天流动商贩在便民利民,促进就业方面仍发挥并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

首先,维护弱势群体生存权的需要。流动商贩多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一般“上有老,下有小”,负担重,自身素质低下。而且他们在寻找正规就业无望的情况下,摆摊卖小商品成为他们生存的唯一手段。对于他们来说,摆小摊是既无奈有积极的生存行为,虽然收入不高,但对于摊贩个人和家庭来说始终是一条出路,这一点微薄的收入就是全家人的生活来源和经济支撑,是其生存权的保障。

其次,促进就业、满足市场需求。流动商贩之所以存在,不仅仅在于商贩本身的生存需要,而且流动商贩的存在有利于缓解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下岗职工、新增劳动力、离开了土地的农民,仅靠政府和企业不可能全部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因此,自发的、非正规的就业方式不仅有充足的存在依据,而且有积极的社会意义,有利于创建社会文明和建设和谐社会。更重要的是流动商贩的经营活动适应了市场要求,能满足市民多方面的需要。因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收入水平差距,甚至发生两级分化,不可能所有人都进入大超市大商场想消费,因此为了满足低收入者和市区居民便利的需要,流动商贩必然长期存在。

第三,城市特色文化景观的需要。从社会学角度看,地摊经济是一种重要的文化形式,从地摊出售的商品上,常能展现一个地域的风土人情。地摊经济不仅是商品市场的一个体现,也是一道独特的人文景观,像北京的王府井大街,乌鲁木齐的羊肉摊,始终是这些城市的独特风景。另外,在城市中,不论是生活区、闹市地段,还是旅游景点,行人常会驻足,从中或多或少感受到“一座城市中若存在小商贩可以使它更有韵味,在一些国家的生活区、旅游景点,小摊点是很重要的文化形式,凡是有底蕴、有文化的城市,他们的‘地摊’经济都是很发达的,比如在伦敦到了周日在一些固定的场所就会出现小商贩云集的跳蚤市场,这不但是商品市场,同时也是一道重要的人文风景。

流动商贩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不能忽视的是其确实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如环境污染、占道经营等,以及由此产生的脏、乱、差现象,有损城市形象。尤其是近年来城管执法部门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越来越难以调和,产生城管执法的困境。城管与流动商贩的冲突每每见诸报端,暴力流血事件时有发生,致使无论城管一方还是流动商贩一方都很“受伤”。在流动商贩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了城管的暴力执法和流动商贩的暴力抗法事件不断出现。

二、流动商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一,管理者管理理念陈旧。目前,我国城市管理手段多为管制、罚款等硬性处罚,而不是服务等柔性管理,这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城市管理理念的偏差,缺乏服务意识。针对我国城市管理日益复杂的现实情况,城市管理部门单靠行政处罚已经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正如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主任杨雄表示:“目前,我国城市管理的理念还是计划经济时代的,这体现在单纯的追求城市管理的洁净、整齐、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这种形式的管理方式,没有考虑到老百姓不同层次的消费需要,也没有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水平”因此,这种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今天城市管理的需要。

第二,政府各部门间不协调。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是一个需要诸多政府部门和全社会、全体市民共同关注、协同努力才有可能解决的,关系到相当规模的弱势群体生存的,关系到社会各利益群体和谐共处的复杂社会问题。而城市政府将这一复杂的社会问题交由一个仅仅具有处罚权的城管部门来解决,城管部门试图以行政强制力来迫使摊贩放弃其几乎是唯一的谋生方式,却又不能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社会保障。这种复杂问题简单化的解决方案,只会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政府部门所维护的市容环境与流动商贩的生存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

第三,城市市场门坎高,入市经营难。政府允许进行经营的个体门槛太高,流动商贩成为“马路游击队队员”或“无证游商”也有他们的无奈,办证摊位租金贵,而小商贩小本经营,赚的钱刚够糊口,为了降低“成本”他们只有在马路上跑。因此,他们与城管队员长期地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双方冲突不断。有的城市也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并引导商贩入市经营,但效果不显著。原因即是,这些经营地方相对比较偏,没什么市场,因而许多小贩宁可回到人气凝聚之地。有的允许他们办照经营,但各种收费较高,城市管理这种高门槛、低回报的情况使得流动商贩铤而走险,因为入室经营还不如无照经营,虽然违法,但成本是相对较低的。

第四,城管配套机制建设不完善。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与城管执法部门有关,还与一个国家的利益表达机制,城市管理宣传机制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制度密切相关,这些配套制度的完善可以为城市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但是目前我国城市管理仍然缺失这样一个社会大环境。

首先,城市就业保障机制不健全。就业是民生之本,城市弱势群体“弱”的本质表现在他们无力通过自己的劳动实现自己的经济社会权利。著名的发展经济学专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瑟•刘易斯曾经指出,在一个劳动力几近无限供给的发展中国家,为了最大限度地缓解就业压力,政府在就业管理方面应该尽其可能地宽松,其中,尤其注意不要对劳动力自我就业与临时性就业人为设置障碍。而我国的城市管理却违背了这一要求。

其次,利益诉求机制不畅。之所以流动商贩在遭受城管不文明执法后不愿意投诉,就是因为他们不相信自己的投诉会得到认真对待,而且部分投诉结果有失公允。

另外,城市管理宣传不到位。有效的城市管理政策无法通过正式渠道传达给小商贩和市民,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不透明,不被小摊贩和广大城市市民理解和支持。

三、完善流动商贩管理的对策研究

第一,调整管理思路,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个拥有现代城市管理和发展理念的城市,懂得如何发挥小商小贩的积极性,以增强城市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又最大限度的避免小商小贩因为乱设摊点而给城市带来不良形象和影响,同时也能够摒弃那种被动应付,为了管理而管理的落后理念,从主动为流动商贩服务中找出路。如在管理过程中发现市场秩序在整体上造成扰民、交通阻塞问题时,政府应该从规划市场选址,经营时间和区域上思考自己的管理失误,而不是将矛头对准流动商贩。

调整管理思路,建设服务型政府,改执法方式为教育、劝阻等柔性方式,应当将强制举措排在最后施行。但服务并不是无原则的服务,正确的城市管理应是依法管理与服务理念的结合体,是在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的基础上进行的亲民服务举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城市分区域治理,如对生活区域以满足市民的生活需求为主,可以适当的允许小商贩摆摊,但对于工作区域,则要进行严格管理,以维持整洁的市貌。另外,对特定街道可以划定时间、范围允许摊贩进行经营,具体时间、范围等公布于城市管理网站或户外公示牌,供市民及小商贩查看。

第二,协调政府各部门工作

目前,作为城市管理的政府各部门之间分工不明确、权责不明晰,没有形成分工配合的管理局面,结果大家都在管,谁也管不好,以致追究责任时往往发生推诿扯皮的现象,因此要正确协调城市各部门的工作。

首先,工商部门―简化办事程序,克服办证难关。流动商贩打游击,与无法顺利取得营业执照,无固定经营场所直接相关,因此,工商管理部门应力求提高办证效率,如果营业执照审核程序复杂,可以先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切实配合立法部门给予流动商贩合法的经营地位。在美国纽约市中心曼哈顿街头集市设摊,手续是很简便的。申请人只要在街头集市管理公司出示身份证和报税卡,经过约10天左右,申请人就会收到该公司的批准信和摊位号,持批准信就可以到纽约消费局领取临时设摊许可证,若出售食品如饮料、瓜果、糕点、烧烤等等,可以到卫生局领取临时许可证,前后持续时间不到一个月。

其次,城管执法部门―人性化执法,进行长效管理。城市管理者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他们必须明确在公民的所有权利中,生存权是最重要的。在经济条件没有那么发达的情况下,重视人的基本权利比城市的整洁更加紧迫,况且对一些既无资本又无技术的穷人来说,选择到有市场前景的地方做小摊小贩是无奈而又积极的生存和发展行为。允许城市存在地摊经济,实际上就是给低收入人群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生存状态的机会。另外,城管执法应改变以往的不文明执法甚至暴力执法方式,实现人性化科学执法,使地摊经济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抵消城市生活受影响的成本后尽量最大化,从而实现多赢。在治理由摆摊造成的交通阻塞、环境污染、噪声扰民的问题是,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市容管理力度,真正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管控到位、服务到位。

第三, 设立经营专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由于流动商贩畏于市场准入高门槛而铤而走险、无照经营的现象可以发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给小摊贩以一定的经营空间,吸引、鼓励、指导、摊贩入场经营是必要的。政府可以用闲置土地、厂房建立建立简易市场,廉价出租或通过租金补贴作为低收入人群、流动摊点经营场所,在不影响市容、交通、卫生、安全、环保前提下,允许特定摊贩经营。市民住宅小区,尊重业主自治,倡导小区开门容摊,通过公约和物业加强日常管理,分流解决部分设摊场地。有了固定的经营场所,城管执法人员就可以针对设摊造成的环境问题、食品卫生、商品质量问题进行统一管理,规范秩序。

第四, 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配套机制

首先,健全城市就业保障机制。流动商贩之所以大量存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就业难,而当前困扰小商贩仍然是最基本的生存问题。许多小摊贩都是社会底层贫困人群,素质较低,需要政府最这一群体进行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并提供相应就业岗位,这也是合理疏导流动商贩的手段之一。

第二, 畅通利益诉求机制。为保证城市管理者更好的对城市进行管理,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反馈是必要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开展局长、队长接待日活动,接受群众的上访和,及时处理纠纷化解矛盾。可以建立城市管理信息服务中心,开通服务热线,建立城市管理网站,及时在互联网上公布处理结果等也是构建透明化政府的表现。另外,自觉接受媒体的监督,将媒体的监督作为检验城市管理工作效果的平台。对媒体曝光的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处理完毕并公布于城管网站,接受市民对处理结果公平与否的监督并不断改进。

第三,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完善政务公开,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需要拓宽对外宣传的渠道,引得摊贩和市民的理解与支持,通过设立城管宣传牌、组织文艺宣传队,在流动商贩区设立宣传栏以及设立流动红旗对优秀诚信摊贩与以奖励等市民和小商贩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城市管理理念、利民措施进行宣传,实现市民给予摊贩整体素质的提高,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并自觉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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