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1 17:06:39
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以来的第五次全球并购浪潮的最高峰是2000年,2000年时全球并购交易创下了总额3.4万亿美元的历史纪录(较1999年的3.293万亿美元的交易金额增长3.5%)。但2000年以后,并购浪潮的势头逐步减弱,并购交易连创新高的动力开始出现不足。2001年发生在美国的9·11事件,进一步加剧了全球并购交易的锐减。2001年,全球并购交易总额仅为1.74万亿美元(降幅高达50%)。2002年,全球并购继续降温,全年全球并购数量约为1.7万宗(同比又减少24%),并购金额仅为1万亿美元左右(同比下降47%)。2003年3月开始的美国针对伊拉克的军事行动进一步加剧了世界的动荡,以跨国并购为特征的第五次并购浪潮有逐步走向终结的迹象。
二、跨国并购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通过上面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以跨国并购为特征的第五次并购浪潮的演进脉络,但跨国并购到底会为跨国公司带来什么呢?ATKear-ney(1999)和KPMC(1999)对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重大跨国并购所做的管理层调查发现,在半数以上所考察的案例中,股东持有的股票价格下降了,在所有并购中只有少数并购的股票价格提高了。然而,有关并购之后企业的绩效问题也还存在着大量的争议。本文将考察有关文献中的证据,以说明并购如何影响公司的绩效。在进行研究以前,需要说明四点:(1)这一领域的大多数研究侧重于国内并购,并且是以美国和英国的数据为基础的(自上个世纪初以来,并购在美国和英国就已经普遍存在,而发展中国家与转型国家则缺乏这样的证据);(2)除了最近所做的少数调查外,现有文献还未对20世纪90年代经历的并购进行充分的考察;(3)不可能确定如果没有发生合并或收购,企业会发生什么变化;(4)重要的是将并购对企业的影响和对母国与东道国的影响区分开来(那些从严格的财务角度来看绩效不佳的并购,仍然有可能对被收购公司产生正面的影响,并且在某些条件下有可能对东道国产生正面的影响)。并购对公司绩效影响的经验研究众多,这些研究可以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研究可见于产业组织方面的文献,由一些衡量企业绩效的成果组成,主要包括通过对并购交易前后企业利润率各种指标的比较来衡量企业绩效的研究,这类研究通常还要与相关控制组织的绩效进行比较,以评估成功率或失败率;第二类研究可见于一些财务文献,其包括所谓的“事件研究”,这种研究方法利用股票价格的变化来衡量企业价值变化(UNCTAD,2000)。
产业组织方面的研究提供了一种评价绩效的方法(即利用会计数据来衡量并购前后数年时间里利润率或市场份额的变动),在此领域的经验证据也是相当严谨的。Scherer(1988)认识到尽管产业组织研究所考虑的时间跨度通常比财务研究更长,但大多产业组织研究并未证实收购后的长期利润率得到明显改善。如Dickersonetal(1997)所做的一项对为期10~18年英国企业的研究表明:与收购前相比,利润率几乎没有改善;与依赖内部增长的企业相比,利润率却下降了。Bild(1998)所做的一项对9个国家22项会计数据研究的综述表明:收购企业的平均收益水平并不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Ravenscraft&Scherer(1987)所做的对并购后绩效最详尽的、涉及美国471家公司近6000起并购和900起业务剥离的一项研究也发现:并购的财务结果不佳。Bild(1998)认为对于收购双方经营活动的关联如何影响并购的绩效,产业组织研究并未提供明确的证据。实际上,Reid(1968)以及Mueller(1980b)的研究发现混合并购的结果比水平或垂直并购更有利。此外,Morosinietal(1998)就跨国并购而言,并购双方之间巨大的文化差异被认为与收购后企业销售额的增长绩效有正相关关系。
上述研究主要集中于讨论合并或收购以后企业的总体绩效,除此之外有些文献还研究了收购对目标公司,甚至对目标工厂的影响(UNCTAD,2000)。尽管各项研究的结论并不一致,如Lichtenberg&Siegel(1987)以及Lichtenberg(1992)但都指出所有权变更对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率产生了正面的影响。Baldwin(1995)研究发现20世纪70年代被收购的加拿大工厂生产率的增长要快于那些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的工厂。Caves(1995)通过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初美国的数据研究表明:生产率绩效可能与目标企业的规模有关。在Caves(1998)看来,收购可以提高生产率低的大企业的绩效,或是可以提供增强生产率高的小企业的实力所必需的资源。这些结论部分得到了Moden(1998)研究结果的支持,这项研究分析了1980~1994年期间瑞典企业的所有权变化(令人感兴趣的是这项研究还区分了国内并购与跨国并购),该研究发现:不论进行收购的是国内收购者还是国外收购者,在收购以前目标企业的平均劳动生产率都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而在收购后,相对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而言,被外国投资者收购企业的生产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而被国内投资者收购的企业则原地踏步(甚至略有下降);此外,不论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还是与国内收购的被收购企业相比,外国收购在全要素生产率,就业和市场份额方面的发展都更为有利。
Chudnovsky&López(2000)对阿根廷的研究也有类似的发现:与未被收购的企业相比,被收购企业的销售额、劳动生产率、出口和雇员人数的增长都更加强劲;而且,被收购企业的组织与技术改进的幅度也较大;这个结论既适用于国内并购与非并购企业的比较,也适用于跨国并购与非并购企业的比较(不过,在外国收购的情况下,被收购企业销售额、雇员人数和出口的增长更明显,而在国内并购之后的组织与技术改进更引人注目)。
“事件研究”通常假定股票市场是有效率的,也就是说,剔除市场变动的总体与系统风险后,有关企业股票价格的变化代表了事件本身的价值。通过比较并购前后企业股票价格相对于相关控制组的变化,便可以衡量企业并购的绩效。Jensen&Ruback(1983)、Mueller(1996)、Sirower(1997)、Bild(1998)等分析了企业合并消息公布股票价格的短期反应,这些研究表明:目标企业股东是受益者,而收购企业的股东通常会遭受损失或收支相低。只有大约1/3已发表的研究发现,并购对收购企业的股东有正面影响(Schenk,2000),比如Asquithetal(1983)和Franks&Harris(1996)均得出并购对收购者的股票价格有积极的影响。Jensen&Ruback(1983)和Magenhein&Meller(1988)等人的研究指出:并购后一年或一年以后,普通股的收益率趋于降低。Sirower(1997)对以不同的时间段为对象的各项研究的综述表明:与几十年前相比,20世纪80年代收购者的收益降低了。对于影响并购结果的因素,各项事件研究的结论都是不确定的。Morcketal(1991)、Singh&Montgomery(1987)、Kitching(1967)、Kusewitt(1985)以及ATKearney(1999)等研究发现如果并购发生在相关行业之间,那么对绩效产生正面影响的机会就会增加;而Elgers&Clark(1980)、Lubatkin(1987)、Shelton(1988)、Huntetal(1987)以及Lahey&Conn(1990)等人的研究则得出了相反的结论。此外,Markides&Ittner(1994)、Jensen&Korner(2000)、Morck&Yeung(1991,1999)等人的研究指出跨国并购对收购者的好处要大于国内并购。而Schenk(2000)、Cakicietal(1996)、Eun(1996)等人的研究却不支持这个结论。
通过上面的文献综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重要的观点:(1)财务文献与产业组织文献中的研究支持了以下普遍流行的看法,即与那些没有进行并购的企业相比,无论是以股票价格还是以利润率来衡量,许多参与并购的企业并未产生较好的结果。从这种意义上讲,这些并购是“失败的”。不过,如果仅从目标企业的绩效来看,并购的效果是比较积极的。这说明如果被收购企业的绩效得到改善,那么这种改善也经常被合并后新成立公司的消极影响所抵消。而且,有证据表明,尽管最近一些调查发现跨国并购交易的失败率也很高,但跨国并购的绩效还是要优于国内并购;(2)失败的程度关键取决于成功的标准。Hopkins(1999)研究总结为:“看来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并购常常是失败的。但这取决于如何定义失败。如果失败是在极端的意义上使用的,比如说是指企业的出售或清算,那失败率是相对较低的。如果是指没有达到管理部门的预期财务目标,那么失败率就很高”;(3)很难说明所观察到的失败率在何种程度上是不正常的。由于所有的投资都有与之相联系的风险因素,因此,就像许多新的风险投资、产品开发项目或新建设投资项目那样,可以预期总有一定比例的并购不能达到并购者的期望。就给定的相关风险而言,所观察到的成功率是高还是低是不可能确定的。将两家独立的、具有不同的文化并且以前还可能是激烈竞争对手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确实是一件困难的工作。任何合并都要经过一套复杂的程序,从并购交易前的计划,直到并购之后的整合。而挑战是通过并购交易使价值增加,即获得高于完成交易的成本与溢价支付的价值。其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家企业员工队伍的成功整合,因为接管一家大企业就像立即聘用大批新雇员一样。这对目标企业的技能和能力是预期收益主要来源的并购来说是特别重要的;(4)在评价并购的成功程度时,还要考虑其它因素。在此方面,必须考虑正确的非事实假设,即如果一家公司未曾介入并购活动,将会出现什么局面?即使一项合并或收购在短期内不能带来预期的财务收益,但出于某些特定战略动机的考虑,如这项行动可以阻止竞争对手获得某种核心资产,仍可能会促进并购交易(UNCTAD,2000)。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促进并购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尽管在很多情况下并购在股票价格和利润方面的绩效不佳,但并购仍在不断增长。
三、对我国的启示
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跨国公司就通过并购的方式进入我国,虽然并购投资一直不是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的主流方式,但仍然有很多案例发生。不过,有关外资在华并购的法律的完善程度还远远不够,尤其是有关外资在华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法律,随着《关于暂停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转让给外商的请示的通知》(1995年9月23日由国务院转发证监会)的正式而走向停顿。随着加入WTO以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国政府已经逐步认识到并购投资的主要作用。从2002年11月初开始后的不到10天内,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等三个重要文件。2002年12月30日又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相关审批程序和出资缴付期限做出具体规定。党的十六大前后一系列法律文件的出台,我国已经取消了对外资在华并购所作出的种种限制,为外商通过并购方式进入我国提供了政策的保障。原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由2003年1月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也于2003年4月12日起施行。《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对外资并购的原则、程序、审批作出了规定;为外商收购境内企业股权或认购增资或增发股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后购买并运营境内企业资产,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后以该资产作为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等投资形式,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
但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这些文件颁布以后,市场上并未发生跨国公司大规模并购的浪潮。为什么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产生偏差的原因主要体现在:(1)国家的战略目标与外资企业的战略目标不一致;(2)并购活动已在法规出台前就已开始;(3)国有股的转让价格不完全反映收购成本;(4)就并购的标的(国有企业)而言,其本身问题重重;(5)有关法规政策审批手续繁琐、缺乏可操作性。从时间上来考虑,从2002年底外资并购的政策放开至现在仅半年的时间,而一项并购战略的制定,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特别是跨国并购需要更长一些的时间,因此,现在来评价政策是否发挥作用还为时过早。但有一点可以明确: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是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其最终目标是提高公司的绩效。因此为了使跨国公司在华并购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需要从跨国公司的角度进行思考,尽可能地减少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不确定性,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在近期内需要做到:(1)国内企业产权不清影响了跨国公司收购意愿,因此要加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化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因为在产权不清的条件下,收购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清晰,收购标的本身就蕴含着巨大风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收购后的企业组织将难以通过产权来实现对资源的内部优化配置);(2)在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操作环节和定价机制上,应该明确竞价机制,制定竞价机制的可操作性规定,规范并购活动的信息披露程序,增加并购竞价的透明度;同时发展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以提高我国并购中介的专业化水平和国际化水平,做好国内外并购市场的沟通;(3)应该提高我国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办事效率,建立合理的审批流程,相对简化办事手续,为建立高效成熟的市场环境创造条件,随着我国十六大以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的进行,国有资产出资者将会以统一的身份面对市场,政府的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者的身份分开,以上提到的法规制定配套问题和效率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为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创造更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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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峰:“跨国公司在华并购中的技术外溢效应分析”,《社会科学辑刊》,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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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UNCTAD,WorldInvestmentReport2002:TNCsandExportCompetitiveness,(UnitedNationsConferenceonTradeandDevelopment,Geneva).
[关键词] 金融危机 跨国并购 动因
在全球化时代,任何一个国家的企业都必须具备全球化的视野,都应该明白在哪里能够获得相对廉价的战略资源。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至今已演变成全球经济衰退和市场萎缩,为我国企业跨国并购创造了条件。研究我国企业跨国并购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现状
从2008年开始,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市场如火如荼。以2009年第三季度为例,我国并购市场完成14起跨国并购事件,环比增长7.7%,同比减少33.3%;此外,在本季度,披露价格的7起事件并购金额达到78.05亿美元,占跨国并购总额的98.7%,海外并购金额比上季度增长88.4%,其中最主要的交易是中石化收购瑞士石油公司Addax,单笔交易额达到72.4亿美元。
金融危机下,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交易额上都呈快速增长,这一时期的并购也显示出了新的特点:大多数的海外投资交易都集中在传统行业,比如石油、天然气、采矿和金属行业;同时也呈现出传统能源向制造业过渡的趋势,如上海电气印刷包装机械集团在美国收购高斯国际公司股份,成为高斯国际的第二大股东,在日本收购秋山国际50%股份等;再者还表现出长期资源战略的特点,近年来我国企业频频收购澳大利亚资源能源型企业如铁矿石、煤矿等等,极大的缓解了国内资源供求不足的现状,澳大利亚也因此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供应国。
二、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动因
1.海外企业市值缩水的诱惑
金融危机的发生,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均受到了重创,国际市场上一些有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的大企业因承受不住危机袭击而濒临破产,加上美元贬值,这些企业市值下降,很多企业都以很低的价格整体出售,为企业并购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在金融危机中,一周之内市值从112亿美元缩水至25亿美元。外资企业市值缩水,为跨国并购提供了很好的契机,并大大降低了并购的成本。从另一方面来看,金融危机下大量企业破产,失业率下降,外国政府也希望中国企业进行跨国投资,以刺激其经济增长,缓解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外国企业也力求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来分散风险,它们会对具有庞大潜力的中国市场表现出愈加强烈的兴趣。
2.国家政策的支持和鼓励
政府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如2009年4月10日,商务部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主要以所在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官方统计数据和其他信息为依据,客观反映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既介绍所在国家(地区)与投资合作有关的基本信息,又指出我国企业在所在国家(地区)开展业务可能遇到的问题,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选择国别和行业,积极稳妥开展对外投资。 2009年4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企业重组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具体处理问题。这一通知的颁布对于为资源合理流动而进行的企业重组给予免税待遇,降低了企业并购的成本。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企业要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各类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和开展跨国并购,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在“走出去”中的主力军作用。政府的这些政策无疑为企业进行跨国并购提供了很多便利,也增强的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信心。
3.绕开国际贸易壁垒,获取市场、品牌、区位优势
金融危机对于我国企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走出去”并购这些企业,从而接手他们的高端技术和管理经验,必能使我国底端产业快速升级,也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使企业得到跨越式发展。我国企业不断地参与跨国并购,一方面说明实力在不断的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企业在自身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需要开拓国际市场以参与竞争和发展壮大自己。我国企业通过跨国并购,首先可以绕开国际贸易壁垒,获取海外市场、品牌、渠道和区位优势。2011年4月8日,中航汽车与亦庄国际联合收购耐世特公司。这次收购是迄今为止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最大的一次海外并购,也是中美之间最大的汽车零部件并购,标志着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关键零部件系统方面拥有了国际领先的核心技术、产品、优质客户、成熟的人才与管理团队,无论是产业规模还是技术水平均跻身全球前列。这次收购有助于我国企业快速融入国际汽车零部件行业主流并以跨国企业的身份参与全球竞争,有助于提升我国企业竞争水平,为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实施“中国式突围”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4.获得战略资源和技术
我国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还能获得海外战略资源储备,近年来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频频进行跨国并购,极大的缓解了国内资源急缺的现状,提升了我国在资源领域的影响力。同时技术也是驱动我国企业进行海外并购的一大动因,由于我国自主研发的能力有限,购买国外先进的技术也存在很多风险,金融危机引发的实体经济的衰退为我国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获取所需的技术提供了便利,我国企业利用手里有资金,通过参股或购买世界一流企业,可以使我国企业分享其技术品牌和市场带来的利益,学习管理经验,从中获取品牌资源和技术,提高自身技术能力,增强我国产业的创新能力。2010年2月26日,武钢与巴西EBX集团MMX公司完成股权交割,本次交割,武钢出资认购MMX公司新增发的1.017亿股股份,占MMX增资扩股后总股权的21.52%,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并获得MMX公司两名董事席位,派出3名技术委员会委员,参与MMX公司技术和运营管理。此次成功交割,武钢可利用巴西东南部稀缺的港口资源输送更多的矿石,同时为进一步与EBX集团展开多方面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此举标志着武钢在巴西资源开发从协议阶段转入实施阶段,武钢掌控海外战略资源得到进一步保障。
三、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建议
跨国并购本身就是一项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其风险贯穿于并购活动的始终。据统计我国企业并购的失败率高达80%,其一是因为我国企业通常忽视对并购的目标企业进行全面准确的调查与分析,导致并购后整合成本很高,使并购结果远远达不到期望值,甚至以失败告终。其二我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风险很大,再加上当代金融的不利因素,会面临更多的挑战。再者高素质的人才对跨国并购的成功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企业缺乏熟悉跨国并购的高素质人才,金融危机下,不确定的因素很多,更是需要那些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基于以上种种风险,我们对金融危机下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提出建议。
1.面对诱惑,企业需冷静思考
企业应该要明确自己的发展战略,并购一定要和企业的发展战略相吻合,面对“抄底”的诱惑,要冷静的思考,不能盲目跟风或者贪便宜而进行跨国并购,毕竟企业并购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在实施并购过程中企业要面临政治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等。所以企业在并购前,应该做好并购的战略规划,对并购的可行性进行详细完备的研究。企业还应慎重选择投资伙伴和投资方式,在并购交割前应聘请专业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全面的业务、财务和法律尽职情况调查,并全面考察自身是否真正拥有并购目标企业的实力,并购规模是否适度,目标企业是否符合自身的长期发展战略,自身是否透彻了解了东道国的各项法律政策,是否能够很好地同目标企业进行文化整合,是否具有跨国管理经验的高级人才等。成功的收购决策体现的不仅仅是长远的眼光和果敢的魄力,也包含对收购细节的缜密考虑。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企业既要大胆把握并购良机,又要冷静考察,严防风险,切实将危机转化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机会。
2.政府要转变角色,做好中介服务工作
从政府层面来说,面对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机遇,政府应该转变角色成为服务型政府,为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提供更多的帮助。首先在法律政策方面,应该加快健全企业跨国并购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引导企业的跨国并购行为,并能够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并购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设计出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其次在资金融通层面,应该逐步改善融资环境,放宽信贷,鼓励银行加大对跨国并购贷款的支持力度,解决我国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再者在信息层面,政府应该建立跨国并购的信息中心,能够及时向国内企业提供关于跨国并购各类信息,并提供中介服务。
参考文献:
[1]黄中文.海外并购[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8
[2]沈巍.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0,(24)
[3]周.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商贸,2010,(20)
[关键词]跨国并购整合中国企业
一、跨国并购及跨国并购整合
跨国并购(cross-borderM&G)是指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企业并购。跨国并购的基本含义为:一国企业(并购企业或母国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支付手段,把另一国企业(目标企业或东道国企业)的整个资产或足以行使经营控制权的股份收买下。跨国并购的形式包含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
跨国并购整合是指并购企业根据自身并购前所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发展准则,遵循东道国的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和法律环境,将目标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风格、公司文化、生产、营销和人员等企业要素与并购企业的要素融为一体,通过两家企业之间的相互作用,来实现企业组织间的核心能力或战略能力的有效成功转移、扩散和积累,从而达到并购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创造企业价值的目标的过程。
跨国并购整合是并购成功的关键。科尔内顾问公司对1998年~1999年全球发生的115项并购交易(含跨国并购)调查显示:53%的被调查者将并购失败的主要原因归于整合失败。并购成功与否不仅依靠被并购公司所带来创造价值的能力,而且更大程度上依靠并购公司对目标公司的整合程度。(BruceWasserstein,1998)
在跨国并购整合中,企业能力在并购与目标企业之间的双向转移和扩散是实现并购价值创造和战略协同效应的关键。企业能力的转移与扩散可分为:经营性资源的共享、职能技能的转移与扩散、一般管理技能的转移与扩散。
一般来说,跨国并购整合成功至少要具备以下要素:
从发现并购机会开始;由专门的整合经理负责;有明确的整合计划;整合工作应迅速进行;进行全方位的沟通;提出更高的业绩标准。
二、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发展及现状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起步较晚。从1985年开始,我国的大型企业集团,以及珠江三角洲、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些实力较强的企业才开始探索跨国并购之路。
1985年,首都钢铁公司投入340万美元购买了美国麦斯塔工程设计公司70%的股权。
2001年,海尔集团以800万美元收购意大利迈尼盖蒂冰箱厂。
2001年,万向集团收购美国UAI公司。
2002年,TCL集团通过其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施奈德电子有限公司,以820万欧元收购德国SchneiderElectronicsAG的主要资产。
2004年,联想集团以12.5亿美元收购IBM的全球PC业务。
2006年,中国石油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油国际,以27.35亿美元收购哈萨克斯坦PK公司67%的股权。
可以看出,中国企业跨国并购主要分为三类:
1.资源导向型,如首钢、中国石油等
该类型的企业对矿产和能源等资源的依赖度较高,企业进行跨国并购主要是为取得稳定的资源来源。
2.品牌导向型,如海尔、联想等
该类型的企业着眼于打造国际品牌,企业进行跨国并购主要是为了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3.市场导向型,如万向、TCL等
该类型的企业力求增加海外市场份额,企业进行跨国并购主要是为了开拓产品市场。
三、对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建议
中国企业成功跨国并购不等于成功的跨国并购,与全球化的跨国公司相比,在整合管理经验上有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例如,目标企业选择不当,盲目追求多元化经营,缺乏跨文化管理人才和健全的信息情报网络等等。从跨国并购整合的角度来看,中国企业在进行跨国并购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并购前的目标选择
首先,了解企业自身核心业务的竞争基础。这些竞争基础包括:成本优势、品牌优势、顾客忠诚度、物权优势、政府保护,大多数企业通常会有一两个竞争基础。其次,合理化核心业务,决定是否需要通过并购重新配置资源。再次,确定合适的兼并目标,列出潜在的目标企业,经过筛选找出合适的并购目标。最后,制定合理的并购计划,同时与目标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
2.并购整合的范围选择
跨国并购的目标,可能是进行积极的投资,可能是扩大规模经济,也可能是位于二者中间。针对不同的目标,并购整合的深度和广度有所不同。如果是积极投资,仅需要低职能重叠的小规模整合,如抽调一些管理人员进入目标企业的管理层,并提高对财务报告的要求。如果是扩大业务,可能需要整合销售渠道和客户服务部门,而不必整合生产和研发部门。如果是扩张规模,就需要高职能重叠的全面整合,如文化整合、人力资源整合等等。
3.并购整合的风险控制
除了并购整合计划外,企业还需要制定一个应急计划,这是为了防范并购完成之后的种种问题。首先,对于出现的问题有个大致的判断。可以将问题分为三类:短时间能解决的问题、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第一类问题,企业可以通过集中干预来进行解决,比如组织上的人员调整、生产运营的调整、客户服务的调整。第二类问题的出现也许和并购没有直接的关系,比如全球经济的下滑、较高的通货膨胀,这时企业可能需要重新制定战略,调整核心业务,甚至企业的转型。而面对第三类问题,企业应当中止或取消并购,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参考文献:
[1]UNCTAD.2000年世界投资报告、2001年世界投资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2002年
[2]邱毅:企业跨国并购整合过程.华东师范大学,2006年
关键词:并购;跨国并购;动因
中图分类号:DF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4-0226-04
科技进步、资本过剩、利润最大化追逐等促使了战后国际直接投资特别是近些年并购的迅猛发展。自19世纪末至今,全球已经经历了六次并购浪潮。今天,一定程度上,并购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动力源泉。根据《现代汉语大辞典》的解释,动因是指动力和原因。跨国并购的动因,是指促使企业进行跨国并购行为的推动力量和原因。纵观六次并购浪潮,正如卢东斌教师所言,跨国并购浪潮背后常有高新科技热潮的推动,如20世纪50年代的军事、宇宙领域的第一次高新科技热潮与60年代的能源、通讯和半导体领域的第二次高新科技热潮推动了美国以混合并购为特征的第三次并购浪潮;80年代的微机、半导体、生命科学和计算机软件领域的第三次高新科技热潮推动美国第四次并购浪潮的迅猛发展;90年代的通讯、网络领域的高新科技发展热潮与第五次并购浪潮。高新科技企业的发展与跨国并购一定程度上结伴而行,赋予近期跨国并购以知识产权获取为引导方向的特点。
一、对外直接投资的一般理论
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为FDI)理论是在传统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主体部分是解释和说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动因的学说。自20世纪60年代初斯蒂芬・海默教授提出垄断优势论,到巴克利和卡森的内部化理论、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论和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等,已经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理论。随着近年来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跨国并购,还出现了反映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非主流理论,如威尔斯的小规模技术理论、坎特威尔和托兰惕诺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以及拉奥的技术地方化理论等。邓宁指出,在过去的20年中,随着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和跨国公司活动知识性的增强,以投资企业的静态优势为基础的市场寻求型和资源寻求型的对外直接投资相对下降,而基于拥有或获得动态优势的效率寻求型和战略资产寻求型FDI的重要性在不断增加。这一类的对外直接投资依赖于不止一个国家的智力资本,跨国公司倾向于在国外经济地收购或建立这些无形资产[1]。
二、跨国并购的一般动因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国际资本流动新趋势主要表现为国际资本流动规模迅速扩大、国际资本重新流向发达国家、国际资本流动以并购为主和国际资本流动的产业重点由制造业转向服务业。导致跨国并购成为国际资本投资主导形式的原因,主要是跨国公司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实现生产经营的全球配置。跨国并购的动因是指跨国公司实施并购行为的动机和目的。跨国并购行为面临不同的东道国、行业和目标公司,其具体动因也存在较大差别。因此,跨国并购是多动因综合推动、动态平衡的结果。近年来,西方学者对跨国并购的动因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概括起来,主要包括目标公司价值低估、获取财务协同效应、适应国际环境变迁、获取市场势力、获得规模经济性、传递或获取厂商优势,以及获取速度经济性[2]。跨国并购微观动机一般理论框架可以概括为:投机型,包括投机动机和个人动机;经济型,包括规模经济动机、协同动机、寻求新市场动机和交易费用动机;战略型,包括赢得垄断或产业领导地位动机、构建核心竞争优势动机、资产组合动机和寻求战略均势动机[3]。当前,跨国并购的外因包括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金融自由化的促进、政策管制环境的变化;内因,包括效率性动机、利益分配性动机、战略性动机和个人行为动机。跨国并购动因的经济学解释,包括,一般解释(市场竞争理论、规模经济理论、政府干预理论、成本理论、自由现金流量假说、自负理论、效率理论、风险分散说和财务协同说),新制度经济学解释和核心知识与资源能力解释。经济学家通过知识资本的扩张和管理来阐释当前跨国并购的相关机理。企业跨国并购是企业以自己的或获取的核心知识和资源为基础,以知识管理为纽带,不断向外延伸,推动企业知识资本的积累、开发和扩充,不断丰富充实企业与市场之间存在的中间地带,提高企业的竞争力[4]。从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微观动因出发,可以将我国企业跨国并购分为:资源驱动型,通过跨国并购获得市场上不易得到的市场资源;技术品牌驱动型,通过跨国并购获得企业品牌、技术方面优势;市场驱动型,通过跨国并购进入国外市场,有效避免贸易摩擦和关税壁垒[5]。
三、当代跨国并购动因的发展
当代跨国并购推动动因具有多样化、结果平衡的动态性特点。目前,没有一个理论可以单独解释跨国并购的全部动因,跨国并购是多动因共同推动的;在不同时代背景下,联系具体并购案例,同一或相关企业实行并购的原因也不尽相同。知识经济时代,当前的跨国并购动因演进具有一定的知识性。在传统的FDI一般理论基础上,继英国学者邓宁(Dunning)在1994年提出了“战略性资产获取动机说”后,学者们提出了一些新的跨国并购动机理论来解释知识经济时代下的跨国并购动因。如:技术获取型、技术寻求型、技术并购动因说、知识并购等理论。
1.战略性资产获取动机说
英国学者邓宁(Dunning)在1994年提出了“战略性资产获取动机说”(亦有学者将之称之为创造性资产获取型跨国并购)。① 他认为,与传统的自然资源获取、效率获取和市场获取型的FDI不同,跨国公司战略性资产获取型投资的目的是通过全球化战略以获得技术和组织能力为关键资产,从而有效提高组织的竞争优势[6]。具有某种所有权特定优势的母国企业,可通过对外投资扩大这种优势;缺乏竞争优势的母国企业,则可通过跨国投资获取优势资源。近期的研究均表明:降低成本、克服贸易障碍、实现规模经济等并非“寻求战略性资源型FDI”的主要动机,其动机更在于获取优势资产、人力资源、商业氛围等战略性资源[7]。获得战略资产提升竞争力。所谓战略资产是指对企业竞争力有贡献的资源和能力,这些战略资产包括声誉、供应商关系、默会知识、研发能力、品牌和专利技术等[8]。
2.技术获取型FDI(Technology Sourcing FDI,TSFDI)
德国布鲁斯・考加教授特和张世真是最早进行技术获取型FDI方面研究的学者,他们通过研究日本对美国和欧洲的FDI,发现日本对美国和欧洲进行直接投资的主要动因在于日本对美国和欧洲技术的获取,借此缩小日本与美国和欧洲的技术能力差距[9]。其后,学者们在其相关研究中进一步证实了技术获取型FDI的存在。②
我国学者们对技术获取型对外投资进行研究并作出了不同的界定。如,技术获取型FDI主要是指发展中国家的FDI企业在发达国家进行的旨在获取核心技术的生产经营活动或研发行为,是一种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追求投资主体的战略利益最大化,而不仅仅是短期利润最大化[10]。技术获取型FDI是以获取东道国的智力要素、研发机构、信息等R&D资源为目标,以新建或并购海外R&D机构为手段,以提升企业技术竞争力为宗旨的跨境资本输出行为[11]。技术获取型海外并购是指获取与本企业核心业务相同或相关的技术为目的,对拥有其目标技术的海外上下游企业和竞争对手实施的并购[12]。所谓技术获取型FDI,是指中国企业通过FDI的方式在发达国家兼并高科技企业、跨国公司的研发部门,或者在海外以独资、合资形式设立新技术开发公司、研发机构等,从而获得先进技术、组织能力等关键性知识,有效地提高企业竞争能力[13]。技术获取型FDI通过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建立技术联盟或跨国并购等方式,可以缩短新产品的开发周期,获得创新期和成熟期的先进性好的核心技术[14]。所谓技术获取型FDITSFDI(technology sourcing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是一种以获取东道国的智力资源、研发机构等技术要素为目标,以新建或并购海外 R&D 机构为手段,以提升企业技术竞争力为宗旨的跨境资本输出行为[15]。提出技术获取型FDI之所以是我国获取核心技术的现实选择,原因在于:增强投资机制功能的动机;降低技术移入成本的动机;加快技术获取速度的动机;提高技术获取效率的动机。发展中国家企业为了改变其技术落后的状况,有可能主动采取逆向FDI方式,以便获取某种先进经济和管理技能。跨国并购可以使跨国公司获得大量核心技术,提高提高其研发能力,加快创新进度。也就是说,一方面,通过跨国并购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降低研发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跨国并购取得现有研发成果,加快了企业创新的速度。中国企业FDI的四种动机:寻求市场、寻求自然资源、寻求技术和管理技能以及寻求金融资本。中国企业国际化的5个动机:寻求资源、寻求技术、寻求市场、寻求多样化和寻求战略资产。并购和有机扩张是中国FDI获取知识资源的主要方式。根据资源基础理论,企业是一组资源的集合。在动态的全球市场上,企业必须通过战略资源(如技术、管理诀窍、营销知识和品牌等)的获取和重构来形成并维持自己的竞争优势[16]。
3.技术并购
技术并购(Technology-driven Acquisition)是指企业以获得外部技术、提升技术能力为主要目标的并购行为[17]。技术并购指的是一类企业并购现象,学者们通常将企业以获取对方核心技术,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实现企业跨跃式发展为主要动机,对技术型企业进行的一种战略性并购称为技术并购。当目标方对于并购企业来说拥有独特的技术,并购方或是为了技术多样化、巩固市场地位,或是进入新产业,都有可能进行技术并购[18]。技术并购(Technology M&A)也称为“研发并购”,或者“技术驱动的新型技术型公司的收购”,是指以获取技术能力为主要动机对技术型中、小企业的并购行为[19]。
4.知识并购
知识并购通常是指企业为了获取知识资源,以兼并或收购的形式,将另一创新企业的整个资产或可以行使经营控制权的股份买下来[20]。跨国公司凭借知识垄断优势实施跨国并购具有知识优势的公司,通过在国外并购企业的途径来发挥其知识优势。在现代世界知识经济发展中,跨国公司一直是从事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不断进行知识创新与发展的主要组织者和承担者,也是绝大多数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生产工艺的采用者和垄断者,更是多种无形资产的拥有者。目前,全球5.3万多跨国公司母公司和45万个国外子公司与附属企业控制了全球1/3的生产、2/3的国际贸易、70%的FDI、70%以上的专利和技术转让、80%以上的新工艺与新技术。正是凭借着对有形和无形两种资产所有权的垄断优势,跨国公司才得以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其中,知识创新能力对于跨国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而通过并购相对劣势企业获得知识创新优势明显优于其他形式,因为通过将技术输入被收购企业,收购者能提高自己的垄断地位和影响力。收购者还往往收购大于其知识优势的企业,以提高其在国内外的竞争地位和盈利性。例如,1999年Overture公司发明了竞价排名知识,并申请了专利。4年之后,雅虎耗资17亿美元购买了该公司,竞价排名的专利也由此被其收入囊中。知识并购是组织间知识交易的最高端交易形式[21]。
四、跨国并购动因新动向――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跨国并购
一种以知识经济时代为背景、以知识产权导向为动因、以主要的知识产权类型为内容的并购。
首先,产生的大背景是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知识产权在企业资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的知识经济时代。
其次,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跨国并购,买方的目标聚焦于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上,以获取知识产权为目的,以并购为其手段或途径。
再次,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跨国并购产生的企业原因。一是要求内部研发已满足不了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无法保障企业的竞争力。如3M公司的发展轨迹(近100年中,3M公司成为世界上最具创新精神的企业的传奇,每年申请的新专利数目远远超过一些企业存续期间申请的专利数目。3M公司拥有允许员工利用工作时间的15%去创作知识产权的特色企业文化,并且研发出近6万件新产品。然而,到1998年,3M发现自己无法实现在四年内通过产品创造30%利润的目标,而且其无法仅通过内部研发确保年10%的财政增长率。公司仅能从内部增长机制获得7%的增长,这大大低于其预期最低10%的增长率。因此,3M公司改变其传统的传奇发展战略,要求公司分支机构不断发掘潜在的目标公司,要求这些目标公司的尖端知识产权和创造力的研发团队能够确保3M公司获得超过内部研发的总体财务增长速度。目前为止,这种旨在购买公司而获取研究力量和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的机制取得了成功。)二是出现了许多拥有前沿知识产权的初创公司,这些公司账面价值小,但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初创公司的知识产权可以使一些大公司的濒临到期的专利(尤其是医药行业)重获生机;博士伦曾通过收购以小初创公司而使自己免于被强生诉讼侵犯知识产权等。三是如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通过并购获得知识产权、营销渠道等,实现自己走出去的目标。
最后,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跨国并购在具体运作中存有如下问题。尽职调查,辨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如1998年大众收购劳斯莱斯遭遇尴尬境地:大众不知道劳斯莱斯的商标专有权早在1973年劳斯莱斯集团分为汽车和飞机发动机两个部分时,就已经约定劳斯莱斯的商标权属机发动机公司。只要劳斯莱斯汽车公司为英国所有,则其可以无偿使用劳斯莱斯商标。所以,大众4.79亿英镑收购到的只是破旧的厂房和本利品牌。而其后,宝马以40万英镑获得了劳斯莱斯的冠名权。TCL收购汤姆逊取得过时的知识产权使自己陷入困境等。并购中的知识产权评估,并购领域的2:8定律。很多失败源于高估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以至于后期无法盈利;源于其后的知识产权整合等。并购后的知识产权转移,涉及国家安全等问题,根本得不到预期的知识产权。并购后通过知识产权优势产生的垄断及其规制等。
结论:知识经济时代,学者们对跨国并购的动机作出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就跨国并购动因研究而言,尚待更深入的探讨。目前已有的研究存在着不足,如研究主体有失偏颇,现有研究大多仅基于国内并购现实提出发展中国家技术落后企业为获取技术、知识资源而进行并购,忽略了并购主体中尚有很大一部分是发达国家技术先进的企业。在动态的全球竞争条件下,跨国并购实践中,具有局部竞争优势的技术落后企业可以通过逆向并购形式,寻求并获得未来竞争的关键性资源―知识产权,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有发达国家技术先进企业为控制发展、技术防卫或完善升级、互补创新等而进行跨国并购。研究视角比较局限,仅谈到技术、知识,对于并购中大量存在的获取商标(品牌)等视而不见,等。技术、知识不同于知识产权,不容忽视的是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大背景下,知识产权渐成为企业并购的导向或动因。并购不是简单的获取品牌、技术、市场规模,更可能是并购企业脱胎换骨的二次重生。通过并购,企业可以实现其扩张所要求竞争力迅速集中和1+1>2的经济效益。①并购是企业获取知识产权、构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模式。自第五次并购浪潮起如火如荼发展的跨国并购深受知识经济的冲击更是深深地打上了知识产权的烙印:以知识经济时代为背景,以知识产权导向为动因,以主要的知识产权类型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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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review on the transnational merge reason
HU Hong-yan
(Heilongjiang province politics and law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Harbin 150080,China)
近年来,在“走出去”战略的指引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跨国并购活动。跨国并购已成为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一条捷径,是企业实现规模扩张、获取资源的有效途径,也是企业规避不平等贸易壁垒的方法之一。从国际趋势看,一些国际知名企业在激烈的竞争压力下急于脱离非核心业务而进行战略收缩,这给我国急需技术和市场的企业提供了一个并购机会。基于这些动因和趋势,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2002年,中国企业以并购方式对外投资的额度只有2亿美元,到2005年,已达65亿美元,2006年依然有47.4亿美元。在几年时间内,中国企业以并购方式对外投资的数量增长20-30倍。
二、并购战略在并购中的作用
跨国并购是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的一种手段。无论以何种原因实行跨国并购,企业的最终目的都是希望跨国并购的战略决策能够实现,借助并购能发挥自己的优势,弥补自身的不足,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自己的长期优势。因此,我国企业对外并购是基于战略的并购,是在战略规划指引下的一个动态变化过程。并购战略是并购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对未来的并购整合及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一)明确的并购战略是并购成功的前提。对跨国经营的企业来说,并购并不是停留在业务环节的合并层面上,而是在其战略统领下,依靠并购达到更高的目标。如我国万象集团收购美国(UAI)是基于其良好品牌和市场份额,我国京东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的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业务,主要是为获得世界先进的核心技术。
对并购目的进行合理而科学的定位,从而指导企业选择符合自身发展战略的目标公司,不仅影响并购的效果,更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产生重要影响。并购目标模糊会使企业失去发展方向。从并购失败的案例看,往往是企业在急于扩张的冲动下,在没有弄清并购目的情况下盲目做出并购决策,因而给并购的失败埋下致命的诱因。创建于20世纪80年代的加拿大善美集团于90年代初为获得广泛的销售网络和知名品牌效应收购了有100多年缝纫机生产制造历史的上海胜家集团,在并购的效应还未发挥出来之前,又分别在同年和次年收购了日本山水电子公司、香港东茗国际公司和德国百福公司。激进而不明确的扩张策略使善美公司债台高筑,管理混乱,发展至1999年,善美公司申请破产。
(二)有明确的并购战略,才能正确地对并购目标企业作出是否有利于自己企业整合的评估和判断。企业跨国并购整合不是两个企业的生产要素或销售渠道的简单加总,而是通过有效的重组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的过程,它涉及两个企业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财务、营销、企业文化等诸多方面。因此,整合是并购中最复杂和困难的环节,也是决定并购是否成功的关键一环。通过详细的调查和评估目标企业,掌握与并购交易有关的重要信息,才能降低整合的风险。通过微观层面即企业内部运营情况的考察,并购方可判断与目标企业的财务、营销等经营管理方面整合的难易程度;借助于对宏观环境的分析,并购方才能掌握目标企业所在国的政府行为、工会势力、法律法规和文化背景。通过收集这些相关信息评判目标企业是否符合企业的并购战略,最后决定是否并购目标企业。如,台湾明基公司并购德国西门子后,由于工会力量的强大和当地法律的规定,原来的裁员和转移工厂措施都未能实现。为此要支付昂贵的人力资本成本。另外,对“西门子”复杂的外包业务了解不充分,外包业务的切割程序直到“明基”申请破产时还未完毕,严重影响了整合的进程,也使这笔曾被视为非常划算的买卖归于失败。同为轰动一时的并购,我国“联想”集团并购美国IBM公司已初见成效,这源于“联想”有详细的并购战略。在进行充分的分析后,“联想”作出并购战略设计。第一阶段是稳定。用IBM原来的人担任CEO;第二阶段是变革。2005年底更换CEO,进行两次大规模结构重组。同时,“联想”和IBM一起派2500名人员到各大用户处做安抚工作,使市场基本稳定。并购后,“联想”从亏损到盈利的转变说明“联想”整合的成功,更显示拥有正确并购战略并对目标企业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的重要性。
(三)明确的并购战略可为并购企业指明并购后的发展方向。并购战略的系统性和长远性,有助于并购企业理清发展思路,找到自身的弱项,借助并购整合,成功实现优势互补,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和长期竞争优势,便于企业确定以后的发展方向。“联想”在2004年初确立了新三年战略,其中收购IBMPC业务是“联想”新三年战略的一部分。购并后,“联想”不仅获得了自己缺少的品牌效应和多元化的客户基础和领先的技术,而且一跃成为全球第三大个人电脑(Pc)生产厂商。同时在与供应商的谈判能力、降低采购成本方面取得了主动权,使“联想”的核心优势得以发挥,大大提高了竞争能力,确立了在PC上的竞争优势。
跨国并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大多数企业缺乏长远的并购战略,对自身优劣势的分析不够充分,对宏观经济状况和趋势、技术发展水平等缺乏正确的分析,只注重并购的短期利益,不仅使企业的并购战略无法实现,更影响了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模糊了长远的发展方向。以我国TCL集团为例,2004年分别并购了法国汤姆逊彩电业务、阿尔卡特手机业务。由于对并购行业发展潮流研究不充分,TCL购并汤姆逊之后业绩方面遇到极大的风险:TCL收购汤姆逊电视的本意是要获得电视机方面的最新技术,但实际获得的仅仅是即将被淘汰的CRT电视屏幕显示技术,而未来几年的发展方向是液晶电视和平板电视,TCL还要另外付费给汤姆逊购买多项专利;手机业务方面,国际大企业在中国市场上加速扩张还使TCL手机业务陷入危机。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并购后公司的业绩,更使TCL国际化道路充满了艰险。
三、制定跨国并购战略应注意的问题
(一)确定跨国并购目的,慎重选择目标企业。并购目的作为并购战略的出发点,指引着企业对目标公司的筛选。从企业国际化的总体战略目标出发,明确企业跨国并购究竟是为市场、技术还是为品牌和资源。以此遴选出与企业并购目的相符合的目标企业,切忌重量不重质的并购行为。并购行为不但要考虑自身的资本实力和并购成本,还应考虑经济成本和预期收益。不是为扩张而盲目收购“便宜”的企业,而是通过反复的评估和论证来判断并购行为能否实现预期的战略目标,能否通过并购提升企业的潜在价值,以利于实现购买的价值。具体说,应认真考察目标公司所在国环境,选择政策法律环境较好的国家和自己的竞争优势可移植的产业进行跨国并购;选择能与自己企业实现互补的目标企业以实现联合经济或产业链条的延伸;选择并购成本低但经过整合能产生很好效益的跨国企业进行并购。另外,目标企业一般是跨国公司为集中优势发展核心业务而急于剥离的非核心业务,我国企业应抓住这一产业分工调整的机遇,在策划并购战略和进行并购谈判中审时度势,灵活应对,以减少并购的风险,提高并购的成功率。
(二)实施跨国并购前,并购企业必须对自己和并购目标企业有一个正确的评估。一项成功的跨国并购项目从酝酿到完成,有60%-70%的时间应用在战略规划的准备上,其中调研和评估是其中最费时间和精力的一个环节,但也是最关键的一环。如“摩托罗拉”在中国投资之前,调研费用就是1.2亿美元。所以,并购战略是在这些调研和审查工作基础上制定出来的。一方面,拟实施跨国并购的企业对自身的实力和规模,能否承担并购活动中的风险能力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公司经营规模、物力和人力资源、财务状况、管理能力及整合这些资源的能力。还需考查企业的市场规模,一般需要有强大而稳固的国内市场规模和市场影响力为支撑,才有能力进行海外并购。另一方面,需要对并购的目标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和资源状况有充分的了解。最后,对企业并购双方的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等因素和并购双方所在国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外部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对比,以了解双方整合的难易程度。
由于调研和评估的重要性和专业性,借助于中介的力量可缩短时间,提高调研的质量和信息的准确度,保证并购的高效性。目前我国中介市场尚不成熟,有并购意向的企业应积极接洽熟悉中国企业且声誉很好的国际中介机构,请专业人员参与审查评估等过程。如我国京东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并购韩国TFT-LCD时聘请美国花旗银行做国际财务顾问为其做融资方案的策划;“联想”并购IBM时聘请美国高盛投资银行和麦肯锡做并购顾问,聘请美国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做财务和人力资源方面的调查,为制定并购战略提供信息支持。
(三)制定跨国并购战略要突出核心竞争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核心竞争力是支撑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企业基于战略的并购行为旨在通过并购来完成或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并购战略的制定要突出核心竞争能力的培养。通过并购中的优势互补实现核心技术从优势企业向劣势企业的转移或相互渗透。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能消化吸收并购来的技术和资源,从而提高自身的整体技术和研发水平;注重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用好并购获得的品牌,以此带动自有品牌的塑造;培养跨国经营管理人才;营造多元化的企业文化环境,为企业的整合提供良好的土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截止2002年12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424196个,合同外资8280.60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4479.66亿美元,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但由于我国政策的限制,国际直接投资进入我国一般都是采用新设投资的方式,跨国并购这一跨国直接投资的最主要方式在我国利用外资中所占比重并不高。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01年我国吸收了468.88亿美元的国际直接投资,但只有不到5%是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进入我国的。本文论述了汽车工业跨国并购之所以难以在我国广泛展开,主要面临着法律、体制、资本市场、企业文化等方面的障碍。
2跨国并购面临的主要障碍分析2.1法律障碍
(1)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还没有专门适用于外资并购的法律,仅有的几个用于调节外资并购活动的规章制度,如2002年10月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2年11月,证监会、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的《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特别是2003年3月7日颁布、4月12日起施行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成为我国第一部外资并购的综合性行政法规。综观这些法规,其规定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另外,缺乏一系列的外资并购配套法规,如《反垄断法》、《社会保障法》等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外资并购的发展。
(2)缺乏科学、高效、透明的外资并购审批制度。我国在《合资经营企业法》、《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细则中对外资进入做了规定,但这些规定从总体上看,具有重审批权限和程序界定,轻操作办法的特点。例如《外商收购国有企业的暂行规定》虽然是直接针对外商收购国有企业行为制定的,但其中的实质性内容只是设定了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而对许多细节性操作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缺乏内在协调性和结构的严密性,难以构成一个相对完整和独立的审查外资准入的审批制度,因而极易引起外商的误解。
(3)缺乏排斥地方利益约束及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由于汽车制造企业是以资本为纽带,以全球为资源利用销售市场的综合产业,其本质决定了该产业排斥地域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而我国汽车制造企业一般都与所在地方具有密切的联系,许多汽车生产厂家都是借助于地方性产业政策及地方法律法规得以发展起来。更多的地方通过设立国有股权投资公司来对相应的地方汽车生产企业达到控股或参股。因此,急需建立排斥地方利益约束的法律制度体系。汽车制造企业一直以国有股权为主控制,虽然多数汽车制造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都已经进行了改制,但国有股包括国有法人股的股东权利的行使路径并没有真正清晰过。因此如何建立关于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是中国汽车工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2.2体制障碍
(1)企业产权不清,治理结构不健全。在企业产权不清晰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的收购标的本身就蕴涵了巨大的风险,收购后的企业组织也难以通过产权来实现对资源的内部化配置,并形成跨国直接投资的内部化优势。因此,企业产权不清严重制约了跨国公司的并购意愿。又比如股权结构的缺陷,目前我国企业的大股东平均控股比例大多在50%以上,这种特殊的股本结构使得外商想成为控股股东就必须取得较大比例的股权,无形之中增加了并购成本。外资企业若不能控制被并购企业,就无法获得转移技术和管理能力优势的收益,也无法把在生产经营、营销手段、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嫁接到国内企业中来,跨国并购的优势就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2)资产评估问题。外商购买国内企业时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购买价格。目前,国内企业的资产评估大多采用国有资产评估制度。评估部门的评估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是以账面资产为准的,而外商接受的价值不是账面价值而是市场重置价,即该企业的实际价值,这和账面价值有较大的差距。这个问题是外商购买国内企业难以成交的结症之一。另外,全国仅有国有资产评估机构400多家,专门从业人员
1000余人,远不能满足需要,评估实际水平距国际水平差别甚大,操作过程中有时还受行政干预。一些国内企业的资产没有经过规范化的核定和评估,如对企业品牌、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的评估。
2.3资本市场障碍
所谓资本市场障碍是指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的缺陷,从而为企业之间产权交易设置的障碍。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间开展并购的前提条件和基础。不仅如此,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还决定了企业并购活动的发达程度。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证券市场的发展直接影响着上市公司并购的质量。国外大多数企业间的并购都是在证券市场上完成的。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仅市场规模比较小,而且本身带有很多的不规范性。目前国内的资本市场,除A股市场刚开始对合资企业开放之外,基本不对外资开放;证券市场上“一股独大”现象突出,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而流通股B股、H股数量有限,加之股市低迷、信息披露不规范、幕后交易时有发生。这些都大大限制了外资通过证券资本市场进行跨国并购。
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的另一表现是金融工具品种少,企业筹资渠道狭窄。并购活动耗资巨大,单纯依靠一个公司自有资金显然是不现实的。在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主要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借别人的钱来完成跨国并购。90%以上的并购资金是通过发行股票、债券、以股换股、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融资手段筹资。但我国绝大部分并购活动还仅仅停留在资产无偿划拨、承担债务或现金收购等方式上,并购活动中的融资效率十分低下。
2.4企业文化差异造成的整合障碍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并购呈现出范围广、巨额化、跨国化等一系列新特点,逐渐成为世界各国企业扩大规模、获取竞争优势的最有效的战略选择。但这一战略选择的实现并不完全取决于有形资产规模(如厂房、机器、技术、资本等)的简单叠加,更重要的是实现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从有形资源到以企业文化为核心的无形资源的整合,从而在根本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跨国并购中,并购双方来自不同的国家,政治、经济背景不同,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冲突不可避免。由于并购中往往要涉及到人员变动、管理模式选择等问题,双方文化的差异就表现得更为突出和明显。据有关数据统计,在全球范围内资产重组的成功率只有43%左右,而那些失败的重组案中80%以上直接或间接起因于新企业文化整合的失败。因此,如何通过整合在企业内部建立统一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实现“l+1>2”的效应是并购双方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3采取的主要对策与建议
3.1健全外资并购法律法规,适当简化审批程序
首先,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及其发展中国家的成熟经验,构建起既符合国际惯例,又体现我国具体国情的、操作性强的外资并购法规体系。具体而言,应将重点放在《企业兼并法》、《反垄断法》、《产业政策法》等法律的制定上。在制定上述法律的基础上,还应完善其他配套法规和制度,以更好适应外资并购的需要,如修改《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投资限制的规定,适当放宽收购资金的到位期限;完善《证券法》中要约收购的规定,使国有股向外资转让的比例进一步合理化;完善《企业破产法》,使破产企业的债务清晰、职工安排与安置进一步合理化,减轻外资并购的相关成本等。其次,简化外资并购的审批程序。外资并购的审批制度要按照国际惯例改为实行有限度的自动核准制,用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强化审批责任,简化审批手续,合理规定审批时限。外资并购的审批权力可以适当下放,此外,国家及各省市都应该尽可能设立或委派专门机构开展外资并购的审批工作,以防止出现政出多门、相互冲突的现象。
3.2规范资产评估制度,提高资产评估水平
科学合理的资产评估制度为企业并购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有助于外商对目标公司的资产结构、经营状况、资产价值、获利能力等重要指标进行详细了解与科学分析,从而确定恰当的并购交易价格,使得整个外资并购工作定量化、规范化,避免主观随意性。因此,必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国现有的资产评估制度,努力提高评估水平,积极与国际惯例接轨,以实现既保护国有资产在外资并购中不受侵害,同时又保证外资并购活动顺利进行的目标。我们在转让相关资产时,要尊重国际通用的评估原则和方法,不应人为地要求国有资产、国有股权的转让定价不得低于净资产价格,同时,也要改变不论国有资产质量如何,一律用重置成本法来评估其价值的做法。
3.3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畅通外资并购的市场渠道
资本市场是跨国并购的重要平台。就目前来看,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还相对较小,而且缺乏高度流动性和稳定性,要想真正成为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基本平台,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A股市场上市;二是当市场发育相对成熟,监管制度相对健全时,有限度地对外资开放二级市场,适当允许外资通过收购流通股来达到并购的目的;三是对于外资收购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等非流通股,在“禁售期”满之后,是否可以借助QFII机制,以及其他配套措施来解决其持有股份的流通问题,以调动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的积极性,也给外资退出被并购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渠道;四是建立上市公司国际并购审查制度,防止国家相关的优惠规定被纯粹的投机性外资所利用,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五是建立一支能够为外资并购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国内中介机构。
3.4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规范汽车制造企业治理结构和股权制度
按照现代公司制度规范,依法落实股东责任、董事责任和经营责任,实现责权利相结合,使其成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独立主体,彻底脱离行政附庸的角色。逐步实现地方国有股权在当地汽车制造企业中退出控股地位,这样在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的同时,还可以保障汽车制造业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进行零部件采购和汽车销售,彻底消除地区贸易壁垒和资源壁垒。与此同时,建立清晰有效的中央与地方两级有机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3.5加快产权市场建设
市场化是汽车制造企业进行产业内并购重组的根本保障。要建立以自由竞争为特征的企业并购市场环境,通过企业之间的股权关系纽带,逐步形成以股权并购为主要形式的产业内并购,同时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立企业并购市场规则。同时通过汽车制造企业国有股权出让获得资金,专门建立以汽车技术开发为主的投资公司,支持中小科技企业,确保中国在汽车新技术方面的合理利用和技术开发,再以向大企业转让或由原企业股东回购的方式退出,逐步建立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技术支撑体系。新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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