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例6篇

旅游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旅游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文1

一、完善基础资料,全面掌握涉旅经营主体状况。

紧紧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标准及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餐饮行业、农家乐、特种设施(设备)登记台账,食品安全抽检、特种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以及日常检查、巡查记录、企业(经营者)信用情况等相关基础类档案资料,全面掌握全县涉旅相关经营主体基本状况,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奠定坚实的基础。目前全县涉旅企业43户(含旅游接待、酒店),涉旅农民专业合作社27户(含旅游接待、酒店),农家乐10户,涉旅个体工商户1816户(含旅游接待、酒店、旅店、宾馆、及其他涉旅行业)。

二、强化安全监管,有力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把涉旅重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准入关和重要食品入市关,强化食品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涉旅企业、旅游景点食品经营户的日常监管,加大对旅游景点及食品经营户、农家乐等旅游消费重点区域的排查力度,强化食品抽检工作,坚决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对旅游市场主体的动态巡查监管,加大对景点无照经营的取缔力度,严格明码标价。规范景区经营主体秩序。加大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行为;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维权力度,有效保障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12315”消费申诉举报作用,推动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为方便广大游客投诉问题、调解纠纷,在旅游景点设立消费者投诉维权站,在客流量较大的宾馆和酒店内张贴投诉宣传告示,公布消协及消保投诉电话,保证游客能及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以保障各类旅游消费投诉得到就地解决;加强与文旅、、商务、公安、发改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联动机制,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

旅游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文2

【关键词】:旅游广告 违法广告 诚信原则 诉权 举报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在节假日休闲放松的方式也变得多样化,旅游,也成为目前人民休闲娱乐的首选。作为旅游,被誉为“绿色工业”或“无污染工业”,可以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带动地方的经济发展,同时满足消费者放松身心的需要,是一种“双赢的产业”。可是,在目前越来越多的旅游广告在市场上的涌现,旅游广告良莠不齐,极度需要广告法和相应司法规范的调整。

在旅游广告中,违法广告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航班, 旅行广告会注明机型,但不注明起飞时间,为了省钱,就把航班安排在晚上,导致旅客第二天体力不足游兴大减。酒店也是一样,广告都会注明所住酒店的星级,同样的星级,价格差异的奥妙在于酒店的地段。不在景区或远离景区,价钱当然比较低,但游客每天往返酒店与景区的长途交通造成时间、体力的消耗非常大。 又比如饮食,其中文章很大,弄不好就有“猫腻”。 在譬如门票,不少广告声称团费包括门票,但旅游景区常常分“大票”、“小票”。“大票”只让进景区大门,“景中景”、“园中园”统统单独收费。 在景点和购物上面,也往往会在广告中暗中做些手脚,让游客防不胜防。

最近,越来越多的相关部门对旅游广告投入关注目光:在2004年春节前夕,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南京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联合向消费者了旅游消费维权提示。在2004年北京旅游治理拿广告开刀。今年4月,为打击虚假广告桂林市开展旅游广告净化行动 。国家旅游局也在今年颁布了《2004年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另外,宁波等城市,也相应对旅游网络广告进行了整顿。

在我看来,目前旅游广告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虚假信息。各种商家和地区为了种种利益的需要,往往倾向于提供给公众虚假的信息,误导公众,也造成了旅游业内的不正当竞争,

其次,含糊广告措辞。例如上面的例子,关于航班,酒店等等,往往含糊其辞,让不明就里的消费者上当。

再次,旅游社对于旅游线路的制定,只求“看上去很美”,却并不合理。尤其是某些出国旅游广告,地点过于分散。商家抓住不明缘由的消费者往往“贪多”的心理,制定看上去很美的旅游方案,吸引消费者,加之旅游局审查力度不够,这些旅游,实际上却让消费者花大量时间在景点之间的奔波。

最后是旅游社和某些旅游相关商家联合恶意欺诈。譬如在组织消费者购物方面,往往会有一些“猫腻”,联合欺诈消费者。

就其上面的几个方面,就广告法范围来说,我认为,由立法体系和执法机制得原因造成的。我国现行的广告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效力不同的层次:一是《广告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中有关广告的内容;二是《广告管理条例》以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中有关广告的内容;三是有关广告管理的行政规章。我国目前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外,有关行政部门对相应的广告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职责。这便产生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协调问题,行政法规效力的问题,违法广告民事责任的问题,和执法机制的问题。在旅游广告中,由于广告的特性是广而告之,使尽可能多的人了解广告的信息,同时,旅游的开发,会对地方有较大的利益,所以相关的行政法规力度就明显不够,旅游局相关的审查也跟不上。况且,关于旅游的民事诉讼和消费者所谓的“期望得到的休闲”没有得到满足,与药品广告管理的诉讼所涉及的“人身健康权”得不到满足相比,往往分量较轻,所以,旅游广告往往没有得到重视。

更何况,《广告法》中对民事责任的规定是不完善的。它将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确定为“虚假广告”,不能解决全部违法旅游广告的民事责任问题,因为虚假广告与违法广告是不同的。第二,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广告中推荐商品或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这是非常必要的,但应负连带责任的推荐者不应限于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而应包括所有单位和个人。该规定将个人推荐者排斥在责任主体之外是毫无道理的。

据此,我认为,对虚假广告的解决问题的对策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 修改完善广告法律法规,建立权威、统一、协调的法律法规体系。其对于广告理解的涉及的范围应该是广义的“广告”范围。《广告法》权威性较高,但仅调整商业广告。《广告管理条例》比较全面,但没有明确广告的含义。所以,尤其是对地方法规的规定,应规定其对于旅游广告,不管是商业性质还是非商业性质,但凡是以直接或简介通过一定媒介宣传其关于旅游的企业、商品或者服务,均应该严格与国家《广告法》和《条例》为准,以此树立法律的权威。同时完善可诉广告的范围,即是“违法广告”,而不是“虚假广告”。

(二) 宽严适度,明确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许可性规范、任意性规范的界限。禁止性规范是指广告中不得出现之情形,如商业旅游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等。义务性规范是指广告中必须表明之情形,许可性规范是指经有关旅游部门许可才能广告之情形,任意性规范是指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即应不受限制之情形。在旅游广告中,应该强制规定应该写明确的某些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避免各种旅游广告良莠不齐的现象。同时,各相关行政立法应该对于相关的定义作出适当的明确解释,或者是在相关旅游合同中作出明确的定义解释,以便与在诉讼中便于举证。

(三) 突出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地位。广告在本质上属于一种要约邀请或要约行为。诚实信用原则也是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有人称之为霸王条款)。同时,在主观认识方面,广告受众可以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但广告主却恰恰相反,其对广告真实情况的掌握应当是最全面、最准确、最客观的。有鉴于此,我们可以在立法上面对某些广告主,尤其是旅行社的广告,在订立合同之前,赋予其有相关的解释义务,必须对消费者进行详细的解释,保证其“顺利理解”各种条款。同时在诉讼中,可引用诚实信用原则非常容易地解决广告中的所谓“虚假”、“欺骗”、“误导”等问题。

(四) 建立规范的违法广告公众举报制度。这是针对与,那些并未使用或者购买相关广告服务,尤其是旅游广告的人群,他们应当有权对于那些违法广告举报。并应该积极利用媒体的功能,树立良好的机制,让群众投诉和举报违法的旅游广告得以曝光,保证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五) 赋予广告受众对违法广告的起诉权。由于广告是“广而告之”,所以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对象,社会危害性大。尤其是旅游广告。我认为在违法旅游广告之诉中,不应该仅仅限于那些“期待的休闲得不到满足”的消费者,而应该扩大到那些有证据证明,该广告有违法事实的人,这也可以在法理上面解释为,违法广告在某种程度上让公众感到“愤慨”和“激动”,或者损害了公众的“身心健康”的权利进行诉讼。

(六) 建立相关的特殊赔偿制度。根据《合同法》,旅游广告的本质是一种要约邀请。基于这种要约邀请签订的合同,如果让消费者“期望落空”,或者经法院审查确有事实证明“期望落空”,应该对于相关有损害的人都予以赔偿。这有利于让商家制定旅游方案的时候多为消费者考虑,在广告的时候,承担更多的责任,保证旅游市场的规范性。

综上所述,我们要切实解决当前旅游广告存在的诸多问题,做到依法广告,这样才能让旅游业在法治的轨道上面正常运行,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良性竞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旅游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也防止了公众受到非法广告之害。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1999年11月8日。

2.《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2001年4月27日

3.《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1999年11月8日

4.《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2001年4月21日

5.《革命法制与审判》,法国,罗伯斯比尔。

6.《多个心眼看广告》王展 人民网 2002/11/27

7.《打击虚假广告桂林市开展旅游广告净化行动》 2004-5-16 桂林之窗网站

8.《2004:北京旅游治理拿广告开刀》 商报记者:王东亮 柏忍冬 《北京现代商报》,《旅游经济周刊》

9.《春节游六大提示》 扬子晚报 金震寰 (01/16/2004 19:22)

10.《宁波整顿旅游网络广告》 中国旅游报

11.《外出旅游五种情形应对》 华商报

12.《湖南省旅游局关于规范旅行社业务广告活动的若干规定》商报记者 刘星良 华商报

旅游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文3

我所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认真及时处理好每件旅游投诉案件,上半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90多人次,检查旅游团队480多个,检查导游人员486人次,对6名导未年检还在带团的游员进行暂扣导游证处理,并要求进行检讨;检查旅游业务经营单位25多家;检查旅游景区(点)12家,检查3家旅游购物商店,对其存在不规范行业进行纠正,责令其要明码标价,设立警示牌,进一步净化了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经营的行为,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上半年,我所共接到投诉件数10件,受理10件,结案10件,赔偿及退还金额10600元。办案主要以协调、调解为主,投诉呈现常态,没有恶性投诉和重大安全事故投诉,处理投诉及时、认真、公平、高效,为游客及时排忧解难,赢得广泛游客的赞誉。具体工作如下:

1、做好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工作。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经过反复细化及论证,最终形成一整套的办案制度及办案流程及细化条款。

2、抓好旅游安全工作,积极参与构建旅游防控体系。

首先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及市场检查,尤其是春节、五一黄金周的节前检查,认真按照旅游局的周密安排、部署,参加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市、区)对旅游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卫生等进行检查;节日期间,我所质监人员天天转流到主要景区(点)进行市场检查,坚持24小时值班,认真、及时处理旅游投诉案件;并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景点、旅游交通等,要求旅行社在操作旅游团队要进行仔细分析,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要尽到防控和提醒责任,把各个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逐条整理在出团通知书上,让各位游客了解安全情况等。

3、继续抓好导游员计分制检查。

我所根据省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导游计分制检查工作通知》精神,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及检查频率,每周至少2-3次下到主要景区(点)对导游规范上岗进行检查,并及时向省所上报检查情况。从而有效地实现了对导游人员的动态监管,加大了市场整治力度,削弱了“野导”的生存空间,提高导游队伍的整体水平。

4、根据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方案,开展各种专项整治工作。

我所在搞好导游员计分制检查和出境游市场整顿的基础上,开展了各种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如开展了对旅行社的旅游团队档案管理;继续开展对旅行社的超范围的宣传广告活动;联合公安、工商对我市的非法旅游经营点进行整治;

5、组织学习贯彻《旅行社条例》。

组织相关办案人员及各旅行社总经理进行学习贯彻《旅行社条例》,并下发对贯彻条例的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通知。

6、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3·15消费者日,我所针对目前存在的投诉热点,拟出十条旅游消费警示,交市消委会并在报刊和电台、电视台广泛宣传报道;在**电台、**晚报开展行风热线电话活动,现场解答广大市民提出的旅游投诉和咨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威慑力量,在全市大力宣传整顿成果,并现场跟踪及追踪报道,刊登典型旅游投诉案件,引导旅游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理性、成熟消费,同时教育广大旅游经营要合法经营。

7、存在不足

上半年的质监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整体上仍存在一些问题。旅游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执法人员少,经费不足;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锻炼、培训、提高。旅游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旅游市场存在低价销售,低于成本价竞争,超范围经营及宣传广告;在导游队伍中存在不规范上岗;有的旅行社没有与游客签订合同,有的旅行社没有保留完整团队档案,以上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治理。旅游企业竞争力不强,队伍素质偏低我市旅游企业普遍存在“弱、小、散、差”问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低、缺乏敬业精神,随之产生很多不规范行为和旅游纠纷,给执法增加压力和难度。

下半年工作安排

1、做好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的组织实施工作。

2、做好《旅行社条例》的宣贯工作。

3、继续做好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继续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重点针对导游计分制管理,旅行社超范围宣传广告、经营行为,旅行社门市部。

5、继续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如在重点时段做好抽样调查分析,走访旅游企业,座谈等,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并及时分析反馈。

6、完善投诉处理工作,做好投诉趋向和案例分析工作。

旅游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文4

旅游搜索比重渐增

如果旅游者要预订某个城市的酒店,只需输入城市名称和入住日期,预订信息就将呈现在用户眼前,还可以通过搜索结果中的链接直接前往预订商的相应页面进行预订操作。省去了“中间商”的传达,这类网站的市场前景将更为乐观。旅游者开始习惯于直接到网上预订机票、酒店,并自行设计旅游线路,显示出市场向上游渗透的趋势。而新一代在线旅游搜索引擎则可以通过“比价”功能,帮助旅游者找到提供最低价产品的供应商网站。美国市场调查机构JupiterResearch去年的报告显示,分得美国在线旅游市场最大收入份额的,并不是美国最大的在线旅游预订网站Expedia,而是Google和Yahoo两大搜索引擎,Expedia仅名列第三。

亚太地区最大的旅游搜索引擎“去哪儿”调查发现,使用网上预订的旅客都是旅游常客,进行网上预订的消费者是热衷旅游的人士,26%的人称在过去一年中他们至少度假4次;虽然中国的网络用户主要是在中国境内旅行,然而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计划出国旅行,将近40%的人希望下一次旅行时能够走出国门。

而对他们的预订方式的调查发现,更多的人愿意使用互联网预订旅行。“去哪儿”的报告显示,一半以上的互联网用户曾经在某个地方在网上购买机票,略低于一半的人曾在网上预订酒店。Google的调查显示,使用搜索引擎后,58%的用户愿意用电话确认预订。互联网在提升消费者的信息获得能力方面作用显著,82%受访者认为互联网是取得旅行信息最有用的媒体来源。根据“去哪儿”的调查显示,在充满活力的中国互联网市场上,有迹象表明在线旅游市场拥有巨大的潜在消费群体,它将成为中国互联网市场上一支新的生力军。

比价搜索,搜索最低价

在线旅游搜索网站的竞争优势在于它的“比价模式”,具体而言就是通过网络技术抓取网上机票、酒店信息,并进行价格排比,然后引导旅游者购买,数据来源一部分是自行发展的合作伙伴,还有一部分就是携程这样的大型机票、酒店预订网站;它通过向与之有合作关系的酒店、航空公司和机票商收取广告费赚取利润。

这种“比价模式”对大型旅游预订网站造成了威胁。业内人士都知道携程的商业模式其实就是“渠道商”的角色:一只手掌控着全国数十万会员客户,另一只手则与全国数千家酒店、所有的航空公司紧密相连,旅游者预订成功后它就能从中赚取佣金。现在,在线旅游搜索引擎让旅游信息变透明了,旅游者可以对比携程和其他预订网站的报价,也可以直接看到酒店、航空公司的网上报价。携程一旦无法拿到“最低价”,难免遭遇市场流失之痛

在线旅游市场日趋细分化

根据旅游调查公司PhoCusWright 2006年11月的统计:美国在线旅游市场的预订份额占总预订量的比例从2004年的35%上升到2006年的47%,预计2007年将达到53%;而从全球在旅游预订市场的分布情况看,美国、欧洲和亚太市场中在线渠道利用的所占比例情况分别是58%、30%、12%。从细分市场看,旅游服务市场大致可分为五大类型:在线旅游服务商、传统旅游服务商线上分支、在线旅店预订服务商、传统航空公司自营以及在线旅游搜索引擎。就目前来说,旅游搜索引擎已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信息检索工具,其在在线旅游方面的推动作用已经凸显出来。行业类型的发展方向将不会再出现一枝独秀的局面。

旅游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文5

根据年市政府旅游工作会议总的要求,结合市旅游市场实际,确定我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的指导思想是:以年市政府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完善导游上岗机制和优化景区景点旅游软环境为突破口,坚持旅游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使成为安全、舒适的旅游目的地。

二、工作重点

(一)集中力量综合治理旅游基础环境

1、严肃查处私授私拿回扣,做到旅游购物、就餐消费无宰客。

(1)建立企业之间佣金制度。旅行社必须与景区景点以及以接待旅游团队为主的购物和其他消费场所签订消费中介服务协议书,明确佣金的返回比例,协议双方均必须建立佣金返回专用帐户,坚持阳光操作。

(2)完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旅游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鉴证,要建立规范合理的员工报酬分配制度,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低工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按规定缴纳员工“三金”。

(3)强化游览项目的计划管理。旅行社委派本社导游出团必须签发《出团任务通知书》,附规范的“旅游行程表”和“游客监督员意见征询表(2份)”;旅行社需要使用非本社导游的,必须与其注册单位签订导游借用协议,按协议商定支付导游使用费;旅行社委派非本社导游出团,须签发《出团任务通知书》、《导游借用协议》、规范的“旅游行程表”和“游客监督员意见征询表(2份)”;与相关协议企业发生用餐、购物等业务的,旅行社要签发协议消费单,由协议单位按实际发生情况签发回执。

(4)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企业质检工作,认真处理投诉,自觉接受旅游者和社会监督。市旅游局成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举报处理中心,负责对旅游企业、旅游经营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

2、规范“游”市场。加强对同里景区、静思园等旅游景区景点导游讲解员的业务管理,旅游局要会同景区景点规范导游词、设计标准游览线路、参观景点和讲解要点,以确保服务质量。

3、打击“黑导”。重点查处无导游证或无正当接待手续而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旅行社聘用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考核、持有资格证书的导游或多次使用无证导游的,将按《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严肃处理。

4、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取缔未经许可设立的办事处、联络处、旅游报名点等。重点查处非旅行社单位或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的招徕、接待游客或为游客安排食宿、游览等旅游活动。本市旅行社委托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或变相经营旅游业务的,将按《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严肃处理。

5、大力整治旅游运载秩序。重点查处旅行社及旅游经营单位使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私自投入旅游交通营运的“黑车”。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用车制度,制止旅游运载工具带故障或超时、超限运行,保证旅游交通安全。

(二)全面整顿旅游市场,做到“六提高”

1、提高对导游人员的管理水平。

(1)旅行社和导游服务中心建立导游诚信档案。要强化导游的培训管理工作,加强日常教育,准时参加旅游局组织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对超计划购物、私拿回扣、擅自变更旅游计划、降低服务标准、讲解掺杂低级庸俗迷信内容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处理。

(2)完善导游计分管理。旅游局要配置导游计分管理设备,加强对导游工作的现场检查和随团检查;坚持“游客监督员意见征询表”制度,每个旅游团至少有两位游客填写“征询表”,反馈结果将作为对旅行社和导游工作的考核依据。

(3)树立典型,正面引导。结合创建市级文明行业工作,开展评选诚信导游员活动,对游客满意、旅行社信任、导游管理部门放心的诚信导游进行表彰。

2、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

(1)坚决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非法、变相转让经营权;国内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任何国际旅行社的委托从事招徕、接待、代办、出境旅游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边境游、边贸游等非国内旅游业务。

(2)加强旅行社标准化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旅行社百分制管理,向全社会公布评审结果。

(3)全面清理整顿旅行社门市部。对经审核符合《市旅行社门市部(营业部)管理暂行办法》的,申领新的《旅行社门市部(营业部)登记证》,并公示。凡不符合《办法》有关规定的,经整顿后仍未合格的,将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进一步规范门市部门的经营行为。

(4)强化现场执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场所等做到每周例行检查,每月质监通报。对投诉多的单位和个人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对12个月以上无投诉的单位,在网上向社会公众推荐。

3、提高出境游管理水平

(1)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依法执行“六不准”规定。本市各国内旅行社以及门市部不得公民出国旅游手续,杜绝国内旅行社变相操作出境游业务。

(2)加大旅游法规和维权知识宣传力度。要通过社会监督,鼓励维权投诉和举报。

4、提高游览环境质量

(1)对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重点打击敲诈勒索、抢拉游客、尾追兜售等危害游览秩序的不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摊点。

(2)景区景点签订《旅游景区(点)自律公约》,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3)规范景区景点经营,严禁采取回扣手段吸引“黄牛”、“三轮车”、“黑导”拉客。

5、提高旅游购物和消费诚信度

(1)景区景点以及以接待旅游团队为主的购物和其他消费场所要按规定认真与旅行社签订佣金返回协议,建立公对公佣金专用帐户,严禁用现金方式支付佣金及对导游、司机私授回扣。

(2)强化旅游商品销售市场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次价高和虚假广告宣传等不法行为。

6、提高星级饭店服务质量

(1)严格按新标准对星级饭店进行复评。一是组织星级标准内审员(饭店质检员)认真学习新标准;二是按“争创文明行业、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明查暗访,检查各星级饭店贯彻新标准情况;三是组织好复评工作,重新评定饭店星级。通过星级复评,全面提高星级饭店的软硬件水平。

(2)强化对星级饭店的监管,规范星级饭店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启动星级饭店明查暗访制度,使用《市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明查表》和《市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暗访表》进行打分,实行分级督查制度。未得满分的,填发《市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结合以下处理:得分率在60%以下的,通报批评,列入重点督查(1次/月),连续二次未能通过复核的,取消星级资格;60—90%,签发《警告通知书》,列入一般督查(1次/季),连续三次未能整改到位的,取消或降低星级资格;90%以上的,列入常规检查(1次/年)。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

(一)成立市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旅游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市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指导全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部门涉及旅游市场整顿规范的工作协调和组织召开局际协调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旅游局长担任,地点在市旅游局。

(二)建立行政、社会和新闻监督体系

1、行政监督。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相结合,按照各自的行政执法范围和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分工,采取联合行动、监督检查、受理投诉等方式,对全市旅游环境和旅游市场进行有效监管。

旅游局要随时与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城管、卫生、物价、宗教、文广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取得以上部门涉及旅游方面的执法信息,实行综合治理。

2、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旅游行风监督员和游客监督员作用,对旅游活动各环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启动投诉机制,鼓励旅游者投诉,通过投诉个案的处理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3、新闻监督。通过新闻舆论加强对正确消费和依法维权的宣传引导,培养成熟的消费市场,跟踪报道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积极开展行业诚信活动,推动行业自律建设

充分发挥旅游协会作用,公布旅游诚信参创单位名录和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企业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旅游诚信内容应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旅游消费放心、投诉处理圆满、服务规范达标等。

(四)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并举,建立旅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局际协调会议机制。市旅游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委派本部门涉及旅游市场管理的中层以上干部作为局际协调联络员,定期参加涉及旅游市场管理的信息交流。将局际协调会议纪要和本部门整顿和规范工作任务结合到各自的行政执法活动之中。

2、强化联合执法机制。一是横向联动,市旅游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由市政府组织的“五一”和“十一”等黄金周前及旅游旺季期间的联合执法检查,按照各自职能进行查处;二是旅游部门参加大市和大区域联动。在联合执法中做到打击与疏导结合、联合与分散结合、日常与突击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逐步形成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年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分四个阶段,实行统一指挥、集中行动、紧密配合,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阶段召开旅游经营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宣传发动、组织部署,力求“四个到位”,即工作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第二阶段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和各项具体措施,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全面展开。重点突出打击“三黑”,5月份与工商联动,查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社”、中介机构及个人;6月份与公安、城管、工商、交通等有关部门联合整治同里入镇口“窗口”秩序,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旅游市场检查覆盖面达100%。

旅游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文6

关键词:大学生;短途旅游

在校大学生是旅游市场中一个重要的细分市场,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在校大学生在知识结构、价值取向、心理特征,特别是旅游经费来源方面,使大学生旅游市场有别于传统的大众旅游市场。为了进一步开发大学生旅游市场,打造更好的大学生旅游市场服务,我们根据大学生旅游经费来源有局限性、偏好的出游方式等方面,再次探讨短途旅游组合在大学生旅游市场以及对大学生旅游价值的重要性。

首先,让我们了解短途旅游的大致概念。我们这里的短途旅游是指,在以出游者所在地为地理中心,向周围不超过2小时高铁/动车车程的旅游景点城市为范围的概念,例如以南京为例,在南京周围的苏州、杭州、扬州安徽合肥等都可视为短途旅游,这是我们对短途旅游的定义。

本次调研我们采取问卷调查和景点访问两种方法结合。(200份问卷中有效问卷186份)。下面我们会根据几组与短途旅游密切相关的调查数据来分析大学生短途旅游的重要性。

一、短途旅游有利于结伴出游的旅游方式下产生的问题的解决

据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84.29%会选择与亲朋好友结伴出游,独自或是报团出游占15.71%,与陌生人出游的比例近乎于零。如下图:

大学生大多数选择结伴出游,关于结伴出游,我们根据生活经验可以了解到,参与者越多可变因素就越多,那么意见就越难统一。因为每人的情况不一,对景点偏好不同、各种出游方式的支付能力不一等,所以结伴出游对长途旅游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此时,商量的结果可能会偏向短途旅游。短途旅游可以说是结伴出游各种出游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

二、短途旅游有利于没有经济创收能力的大学生旅游问题的解决

据我们的调研报告数据显示:在校大学生在经济上基本不能独立。关于“出游资金来源”,我们的调查显示,约61.5%的 大学生旅游资金来自父母长辈,其中22.86%的同学都是在自己的生活经费中节省出出游费用。

同时,在大学生出游消费结构方面,车费以及住宿费占着重要的组成成分,面对大学生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出游费用这种状况,为了能满足出游渴望,在自己的经济可允许的范围下,最好的决策就是选择短途旅行。一是短途旅行中乘车费用人民币100元以内,可以大大减少乘车费成本。同时大学生可以早出晚归,返校解决住宿问题,节省夜晚住店费用,提高安全性;二是,短途旅游城市的旅游信息容易得到充分获取,大学生相对比较了解短途出游地点的情况,减少互联网或广告宣传的偏差性,旅游效用相对较高;三是,总的来说,短途旅游在交通住宿等各方面对于大学生来说都相对安全。

三、短途旅游有利于地区旅游业发展

上面我们已经提出短途旅游的概念,即以所在城市为中心,不超过两小时的车程的其他城市辐射范围。属于短途旅游辐射的旅游城市可以根据季节以及自身的地理条件等设计开发旅游宣传点,以此吸引游客进行不同季节的出游活动。以南京为例,南京的著名景点有钟山风景区的中山陵、梅花山、明孝陵,夫子庙、鸡鸣寺、玄武湖等。其中,元宵节秦淮河重要一段的夫子庙灯会、玄武湖的夏荷和秋天的金灿银杏林、冬末春初的梅花山等等,都是可以根据自身旅游资源结合四季变化开发出来的旅游契机,既最大效用的宣传城市旅游,又能消除淡旺季对城市旅游也得冲击。

短途旅游概念的提出与提倡,既能让游客领略到旅游城市四季不同的美景特色,增强旅游城市魅力,同也从各个不同方面拉动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强地区旅游业的旅游地位。对于大学生旅游,也是一种最经济的旅游视野拓展,能达到成本最低下领略美景,放松心情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