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范例6篇

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范文1

关键词:抵押贷款;信息不对称;担保;效果

一、引言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实行担保。抵押是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

贷款抵押的作用和现状,已有许多论述。当借贷双方之间出现信息不对称时,抵押和担保既有利于解决银行面临的逆向选择,也有利于借款人避免银行的信贷配给(Stiglitz&Weiss,1981,1986;Besanko&Thakor,1987;蓝虹,穆争社,2004)。办理抵押贷款可加大公司所有者/管理者个人违约成本并提高借款人履行合同的激励(InwonSong,2004)。

我国抵押贷款发展较快。据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调查组对国有商业银行10个县级以上机构2000年末贷款情况的统计调查,其中信用贷款占贷款余额的28.58%,担保贷款占71.42%(其中抵押贷款41.45%)(窦广涵,刘昱,2004)。

如何衡量抵押贷款的实际担保效果?抵押贷款是否具有普遍的实际担保效果?实际担保效果的主要影响因素如何?本文通过实证研究方法进行初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研究综述与概念设定

1研究综述

国外研究国外实证研究表明,因为在贷款清收过程中可以出售抵押物还贷,贷款抵押能够提高贷款偿还水平,实现较高的贷款回收率(Carty,1998;Gupton等,2000;G.Kabance.,2001;KEmery.,2003;J.Franks,AdeServigny,SDavydenko,2004;JGrunert,MWeber,2005)。从多国数据比较来看,抵押物对贷款回收率的影响,因破产法及对债权人权利的影响、抵押物的种类、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方法及重评频率的不同而表现出明显差异;宏观经济状况对抵押物变现价值有显著影响(J.Franks,AdeServigny,SDavydenko,2004)。Franks等人的研究对影响因素进行了识别,但没有对影响的大小进行定量测算。

国内研究内抵押贷款的研究文章主要采用了定性分析、列举归纳的方法。研究文献集中在存在的问题的归纳(王志成,2002;苏建军,2004;王国恩,2004;)、抵押物价值评估质量(鹿亚芹,2003)、评估、登记费用高(叶春茂,胡友生,叶向东,1996;李瑞丽,2000)、抵押物种类的选择(朱建华、杨晓荣,1997)、以物抵债的限制条件(王春玲,2004)、快速变现的限制(程凤朝,2004;左利英,2005)、法定清偿顺序的影响(王国恩,2004)、抵押物破产受偿率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98;隋军等,2002;四川省政府体改办调研组,2003)等方面,缺乏对抵押物担保效果进行系统实证研究的文献。

2概念设定

抵押贷款名义保证率:=抵押物评估价值/抵押贷款金额,其倒数即银行平常所称的“抵押折扣率”。

抵押贷款实际保证率:抵押物处置收入净额/抵押贷款金额,本文将其定义为“抵押贷款实际保证率”,并以该指标来衡量抵押贷款担保效果。

贷款回收率:=1-贷款损失率

抵押物评估价值变现率:=抵押物变现净值/抵押物评估值*100%

三、方法与结论

(一)样本及处理

本研究利用银行已处置完毕的抵押贷款档案资料,共取得广东地区贷款抵(质)押物处置有效样本1799个,涉及贷款金额70.9亿元,覆盖当地各个行业与地区;贷款发放时间1984-1999年,贷款抵押办理时间1995-2002,抵押物变现时间1996年至2004年。

为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对数据进行了如下清洗处理:

1、剔除了无效抵押数据。

2、对明显异常数据进行了核实修正:(1)剔除了原数据中贷款金额低于3万元的数据;(2)对实际担保率大于400%的数据进行了逐户核实。

样本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表1样本基本情况一览表

变量样本量均值标准差25%50%75%最小值最大值

实际担保率(%)179948.8843.5516.0036.5076.40-10.50333.33

评估价值变现比率(%)179939.8438.9912.9228.9956.60-57.50375.00

融资金额(万元)1799395.01986.0833.20102.00335.00317640

处置时间(月)179954.1431.5529.0048.0072.000180

处置成本率(%)95920.4521.785.7712.3127.78.19144.93

(二)主要结论:

1、样本总体的实际担保效果不服从正态分布,为偏态双峰分布,其分布直方图如下:

实际担保率的均值为48.88%,显示担保的平均效果欠佳;标准差43.55%,效果波动大,稳定性差;分布明显向低端(10-20%)和高端(100%)集中,显示大部分效果很差,小部分效果好;分布呈现双峰分布,说明可能存在某种或某些系统性影响因素。

2、评估质量基本呈现向低端集中的β分布特征,评估质量差,评估质量对担保效果有显著影响。

从银行角度看,评估质量(评估价值变现比率)的理想分布应是一个均值大于或等于100%的正态分布,而且标准差越小,评估质量越稳定。

评估价值变现比率的实际分布情况如下图:

从上图来看,分布基本服从β分布,评估价值变现比率越低样本比率越高,评估价值变现比率均值仅为39.84%,评估质量很不理想。

进一步对评估质量与担保质量的相关关系进行分析,两者之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为0.545,双尾显著性检验系数为0.000,数据显示两者存在显著相关关系。

3、处置时间呈现近似正态分布,与实际担保效果无明显相关关系

处置时间的分布如图,呈现近似正态分布,其均值为54.79月,标准差为32个月。处置时间长,一方面是因为部分抵押物本身产权不完善,另一方面主要是1999年以前抵押物处置市场发育程度很低。

对处置时间长度与实际担保率进行相关分析,数据显示,双方相关关系显著的假设不能得到支持(Pearson相关系数为-0.006,双尾显著性检验参数为0.806),即从实证数据看,不能认为处置时间是实际担保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

4、贷款金额与实际担保效果的相关关系获得数据支持

对融资金额与实际担保率进行相关分析,数据显示,双方相关关系显著的假设得到支持(Pearson相关系数为-0.123,双尾显著性检验系数为0.000),即从实证数据看,融资金额是实际担保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双方呈负相关关系。大额贷款抵押的实际担保率总体上低于小额抵押贷款的实际担保率,一是大额抵押物评估技术难度更大,二是其评估更易受借款人影响,三是大额抵押物与小额抵押物相比,市场需求面窄,更难变现。

5、处置成本率呈现β分布特征,与实际担保效果的相关关系获得数据支持

处置成本率的分布如图,呈现β分布特征,其均值为20.45%,标准差为21.78%。由于数据的β分布特征,处置成本率数据主要集中在15%以下的区间里(低于12%的数据占了50%),处置成本率较高的,主要是小额抵押物、划拨土地等。

对处置成本率与实际担保率进行相关分析,数据显示,双方相关关系显著的假设得到支持(Pearson相关系数为-0.306,双尾显著性检验系数为0.000),即从实证数据看,处置成本率是实际担保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

6、不同种类抵押物实际担保效果呈现明显区别

不同种类抵押物实际担保效果区别明显。不动产的回收率总体上高于动产的回收率,具体如下表:

表2:部分种类抵押物实际担保率统计指标

项目样本数均值标准差25%50%75%最小值最大值

居住用地1771.4349.0425.0070.91103.3117.65198.70

居住用房48959.1143.6623.9350.00100.00-5.88293.33

商业用地5755.3340.7420.0044.25100.001.16130.60

工业用地20748.2839.8817.6335.7077.72-2.94222.67

商业用房44347.2648.6915.2534.8264.85-4.44333.33

办公用房5646.2139.7415.9131.0074.24-10.5187.5

工业用房44041.8039.5412.2330.3958.51-3.45287.10

设备7429.3730.278.0217.3740.72-4.00100.00

7、多元线形回归分析结果讨论

研究试图对实际担保率与处置成本率,融资金额,评估价值变现比率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回归模型1,2,3均能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1的F检验,其决定系数R2约为于0.4。

四、改进抵押贷款管理的政策建议

1、提高抵押物评估工作质量。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有:第一,由银行而不是企业作为抵押物评估委托人;第二,建立与落实评估机构与评估人员评估质量的记录与考核制度;第三,建立与落实抵押物的评估期限管理与重评估制度;第四,建立银行内部评估审核制度,并实行严格的任职资格管理。

2、区别对待不同种类、不同地区、不同金额的抵押物选择与评估折扣率。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有:第一,建立不同种类、不同地区、不同金额抵押物担保效果档案,在此基础上制定种类、地区、金额区别对待的评估折扣率;第二,对不同种类、地区、金额的抵押物评估价值审核实行区别授权,严控高风险种类和地区。

3、选择抵押物和评估折扣率时,必须考虑抵押物处置成本率的影响。

4、严格规范抵押贷款操作,最大限度降低抵押物登记、处置等过程中的操作风险。

5、区别对待存量与新增贷款。新增贷款实行最严格的抵押物,而原抵押物价值不足的存量贷款,只要能补充抵押物,明显降低整体风险,可以考虑在一定时间内灵活处理。

参考文献:

[1]JosephE.Stiglitz,AndrewWeiss,"CreditRationinginMarketswithImperfectInformation",AmericanEconomicReview,Vol.71,No.3(Jun.,1981),pp.393-410

[2]JosephE.Stiglitz,A.Weiss,"CreditRationingandCollateral",inEdwardsetal.,editors,RecentDevelopmentsinCorporateFinance.1986

[3]Bester,Helmut,"TheRoleofCollateralinCreditMarketswithImperfectInformation",EuropeanEconomicReview,(June1987),Vol.31,No.4,pp.887-899.

[4]Besanko,David&Thakor,AnjanV,1987."CollateralandRationing:SortingEquilibriainMonopolisticandCompetitiveCreditMarkets,"InternationalEconomicReview,DepartmentofEconomics,UniversityofPennsylvaniaandOsakaUniversityInstituteofSocialandEconomicResearchAssociation,vol.28(3),pages671-89

[5]Carty,L.V.(1998):BankruptBankLoanRecoveries,Moody’sInvestorsService,Juny1998

[6]Gupton,G.M.;Gates,D.;Carty,L.V.(2000):BankLoanLossGivenDefaulted,Moody’sInvestorsService,Nov2000

[7]Kabance,G..(2001):MexicanBankruptcyandRecoveryRateStudy,FitchIBCA,Dec2001

[8]Emery,K.(2003):Moody’sLoanDefaultDatabaseasofNovember2003,Moody’sInvestorsService,Dec2003

[9]Franks,J.;deServigny,a.;Davydenko,S.(2004):AcomparativeAnalysisoftheRecoveryProcessandRecoveryRatesforprivateCompaniesintheU.K.,France,andGermany,StandardandPoor’sRiskSolutions,July2004

[10]Grunert,J.;Weber,M.(2005):RecoveryRatesofBankLoans:EmpiricalEvidenceforGermany,

[11]InwonSong,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人员,“贷款分类和准备金计提中抵押的处理”,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网站

[12]蓝虹,穆争社,抵押、担保机制的功能及效果的博弈分析,财经论丛,2004,(4)

[13]窦广涵,刘昱,我国银行担保贷款的现状及风险防范,华南金融研究,2004年第2期

[14]理明:《国家计委中小企业融资课题组的报告显示-中小企业贷款出现新动向》[N],《经济参考报》2001年4月3日。

[15]杨思群:《中小企业融资与金融改革》[C],载于李扬,王国刚,何德旭主编,《中国金融理论前沿II》[A],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224-254页。

[16]苏建军,银行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西安金融,2004,(1)

[17]王国恩,贷款抵押风险的生成因素及其防范对策,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3)

[18]王志成,抵押贷款风险需引起高度重视,中国审计,2002(9)

[19]鹿亚芹,资产评估质量及评价研究,河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20]叶春茂,胡友生,叶向东,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难点与对策,银行与企业,1996,(6)

[21]李瑞丽,关于抵押贷款登记收费问题的调查,南方金融,2000,(5)

[22]朱建华、杨晓荣,西方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广东金融,1997(4)

[23]王春玲,抵债资产管理的现状与改进措施,中国房地信息,2004

[24]左利英,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国际经济合作,2005,(1)

[25]程凤朝,论以资抵债过程中的资产评估问题,2004,10,16,

[26]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规范破产,为企业优胜劣汰提供司法保障,人民司法,1998年第5期

担保贷款范文2

一、建立*市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牵头,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市信用社及各承办银行、市担保中心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集会议,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制定、实施和业务开展;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贴息、补贴和奖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创业培训,指导社区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有关贷款推荐手续;市担保中心负责贷款审核、考察、核保、审批、贷款管理、清收、担保基金管理。承办银行负责核贷,配合协助市担保中心对贷款逾期人员依法工作。各部门按期向市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报告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推动贷款发放中存在的问题,为小额贷款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新的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模式。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一是自愿申请。必须在申请人户籍或现居住地(房权所有者)进行申请,由该社区进行推荐,以便于了解申请人经营能力、家庭状况,便于管理和回收贷款。二是加强区、县劳动就业部门、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职责。采取谁推荐,谁负责管理、清收的原则。建立推荐、已贷款、到期、逾期人员台账;建立贷前考察、推荐,贷后跟踪管理和清收等工作制度。三是担保中心负责受理社区推荐手续,进行审核、考察、核保、向银行承诺担保,指导各区、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劳动保障事务站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行贷后管理和贷款清收;对不履行担保贷款协议和还款承诺逾期人员依法。四是经办银行按担保金1:3的比例负责放贷,并积极协助市担保中心对逾期人员依法等工作。承办银行对贷款到期前30日内向借款人发出《到期还款通知书》,提前告知,以便及时还款。待贷款到期日,借款人仍未还款,由承办银行直接从担保基金中扣划代偿,并将代偿人员名单,告知市担保中心,由市担保中心、区、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劳动保障事务站实施清收。待收回贷款后,再归还担保基金账户。五是采取灵活贷款。在国家规定的贷款期限、额度的范围内,根据贷款申请人的经营项目、经营规模、经营能力等条件,采取灵活放贷。期限不超过三年,对创业成功,有发展前景,按期足额偿还贷款的个体经营户和吸纳就业人数多,资信程度高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给予二次贷款。六是承办银行、市担保中心、区、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实行统一制式表格及传递手续,确定统一时间交换有关数据。拟定每月5号前交换商约的各项数据,在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传递审核、审批财政贴息手续,每月10号前担保中心将上月经办行贷款人员花名册通过区就业局反馈给社区保障事务站,便于做好跟踪管理工作。七是减化审批程序。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推荐;区就业局审核;担保中心承诺担保;承办行放贷。

三、联合制定措施,推动小额担保贷款良性循环。

一是联合制定“回收办法”,加大清收力度,建立长效回收机制。由劳动部门牵头,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承办银行、担保中心配合,联合制定《*市小额担保贷款回收办法》,使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0%以上,借款人贷款到期不还贷,由财政、银行及有关单位协助,扣除反担保人的工资代偿,防范贷款资金风险,形成小额担保贷款良性循环。二是加快信用社区建设,降低门槛。由市人民银行牵头,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办银行、担保中心联合制定我市《创建信用社区办法》,可先在市内三区进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扩大。三是启动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增强就业倍增效应。由劳动部门牵头,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承办行联合制定我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市人民银行负责确定开展此项业务的承办行。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所需的担保基金和贴息工作。劳动部门审查小企业和职工身份。

四、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额度和期限,全面贯彻小额贷款政策。

一是扩大担保贷款人员范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石银发[20*]6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冀劳社[20*]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范围,提高担保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并扩大贴息范围和提高贴息比例。二是扩大担保贷款区域范围。按照冀劳社[20*]7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在年底前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由各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同级财政筹集担保基金,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对回收率达90%以上的县(市),市财政按每年回收额度不低于20%的比例以奖代拨,并入县级担保基金。对20*年底前已批未贷的人员,经再次考察后,按不高于20000元,期限不超过两年放贷。

五、进一步完善反担保措施。

一是信用反担保。本市县(市、区)的国家公务员,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由市劳动保障局认定的有稳定收入的行业,具有正规招聘手续,在本企业连续十年以上工龄,经劳动部门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干部职工,可进行信用反担保。二是存单反担保。借款人以本人名义或第三人在银行存入借款本息金额作为反担保;经第三人同意以其在银行存款的存单作为反担保,金融机构配合解决存单止付问题;到期还款后,银行将所存入该银行金额及利息返还借款人。三是建立反担保合同的核保制度。担保中心经办人、借款人、反担保人,三方在场签订担保合同按手印,反担保人单位在合同上加盖法人公章,并证明反担保人是该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担保贷款范文3

农银保借字____第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模板二

农银保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发放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的贷款。在此期限和限额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每笔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三、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借款人应按借据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五、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六、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七、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模板三

农银抵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详见抵押物清册)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二)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四)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

(五)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六)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

(七)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七、贷款人依照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依照第六条规定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六款内容,使借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借款人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______%的违约金。

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模板四

农银抵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_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的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在第一条所述最高贷款限额内,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由抵押人担保,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手续。

(二)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三)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五)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

(六)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七)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

(八)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七、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有权按第六条规定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五、六、七款内容,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______%的违约金。

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模板五

农银质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借款人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或财产权利(下称质物)___________(详见质押物品清单或权利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

(一)质物未设定过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二)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如因贷款人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

三、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上述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元。质押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二)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加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以及贷款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出质人应在____年__月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一并移并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管理质物。为安全、方便,贷款人也可以将质物委托第三人保管。

(五)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方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六)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

四、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五、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六、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七、贷款到期时,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优先受偿。仍然不足受偿的,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有权按照第六条规定以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优先受偿。

九、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内容,应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质物评估价值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贷款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十、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一、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十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

担保贷款范文4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登县支行

丙方:永登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为了深入推进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农行甘肃省分行金融支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合作协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丙三方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甲方财政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乙方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丙方担保增信优势,积极为“三农”服务,支持6个贫困乡镇62个贫困村及全县16个乡镇能够帮扶、辐射、带动贫困村农户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双联”行动,加快贫困乡、贫困村脱贫致富步伐。

第二条?合作内容

自20xx年起,甲方连续5年会同乙方审核同意,对审批发放的“双联农户贷”、“双联产业贷”申请财政贴息,上报省财政厅、省农行审核。丙方为“双联惠农贷款”提供全程全额担保、合作范围是“双联惠农贷款”项下的贷款。

第三条 贷款品种及担保对象

本协议项下贷款品种为“双联惠农贷款”。具体分为“双联农户贷”和“双联产业贷”两种类型。

担保对象为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以及能够帮扶、辐射、带动农户的种养大户、运输大户、多种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企业。

第四条 贷款利率及担保费

乙方“双联惠农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由甲方全程全额申报财政贴息。丙方担保费实行优惠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40%收取担保费。贷款户偿还贷款后,担保费由担保公司一次性全额返还。

第五条?贷款担保方式

按《永登县‘双联惠农贷款’担保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条?保证金的缴纳及管理

丙方在乙方指定经营机构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交纳保证金:

由丙方按照贷款金额的20%逐笔或者分批次存入保证金,以后年度根据合作情况可作调整,保证金为定期存款。

保证金存入保证金账户后作为贷款的担保,在贷款款未全部清偿前,丙方不得动用。当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时清偿时,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扣收上述保证金用于清偿贷款。如丙方保证金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丙方应继续履行代偿责任,直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为止。

丙方代偿后导致保证金余额或比例达不到本协议要求的丙方应当及时补足。

第七条 ?担保合作额度核定

乙方按照农总行有关规定,原则上放大倍数为5倍。

第八条 ?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督促丙方在乙方开立贷款保证金专户和结算账户,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存入保证金和资本金。

2、甲方协调丙方和乙方当地经营机构依据本协议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贷款的自主决策权。开展贷款的准入、调查、审查和审批工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对象及时发放贷款,并做好贷款发放后的日常管理。

2、对于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贷款逾期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相应代偿责任。

3、乙方可对丙方设定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缓冲期,缓冲期结束借款人仍未偿清贷款本息的,由丙方履行代偿责任。乙方有权直接扣收丙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代偿贷款本息的,乙方有权从丙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扣除资金用于代偿贷款本息。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乙方有权继续向丙方追偿。

4、上述保证金及结算账户内的资金由乙方按照人民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存款利率付息。乙方尽可能为丙方账户内的资金提供划转和理财服务,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权对贷款对象进行核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担保。

2、丙方与乙方就具体贷款事宜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3、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双联惠农贷款保证金。

4、丙方承担代偿责任后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追偿。

第九条 ?风险防控机制

1、双联惠农贷款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第一责任,甲乙丙三方是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县级财政风险基金等防控机制。

2、由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协助乙方、丙方开展贷后管理工作,对于出现影响贷款偿还的风险状况,村委会、乡镇政府要及时告知乙方和丙方,协助乙方和丙方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同时,甲乙丙三方共同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

第十条 ?联席机制

甲乙丙三方建立定期联席机制,按季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协调与沟通,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支持“双联”行动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双联惠农贷款全部清偿完之前有效。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其它

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持两份,效力相同。

?

?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

?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

丙方:(公章)

?

?

丙方法定代表人:

担保贷款范文5

没有担保人是可以贷款的,担保人主要是用来申请担保贷款,而申请其他类型的贷款是不需要担保人的。比如信用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都不需要担保人就可以申请,但需要申请人满足对应的贷款条件。而且不同的贷款,贷款利率也不同,具体以合同签订的贷款利率为准。

(来源:文章屋网 http://www.wzu.com)

担保贷款范文6

乙 方:成都SS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 址:彭州市RRRRRRRRRR

丙 方: 地 址:

鉴于:

1、甲方向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 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 车 牌 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 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

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彭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 甲方配偶(签字按手模):

身份证号:

乙方:成都SSS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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