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哲学范例6篇

儒家哲学

儒家哲学范文1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正是利用辩证法才揭示了隐藏在商品中的矛盾,从而发现了剩余价值及其规律,并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矛盾。因此,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客观辩证法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已。很简单的例子莫过于一块磁铁,截然对立的两极就存在于同一个物体之中,无论你怎么将它分解,原来的两极仍然不变。然而,事实上正是中国人在全人类首先认识到了磁铁的这种特性才发明了指南针,中国人对大自然中“到处盛行的”客观的阴阳关系具有最敏锐的经验观察能力,客观辩证法最早反映到中国人的头脑中来的,从而形成了中国哲学中的逻辑——这就是中国人超越形式逻辑的根深蒂固的辩证思维逻辑。

包括爱因斯坦在内的一些中外学者不厌其烦地指出,中国是一个缺少逻辑思维的民族,他们在这里所说的“逻辑思维”主要指的是形式逻辑。然而,正像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形式逻辑和辩证法本来就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的统一,不可能只存在形式逻辑而没有辩证逻辑的思维,也不可能只存在着辩证逻辑而没有形式逻辑的思维。那种认为中国没有形式逻辑的主要理由在于中国缺少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的演绎法则。三段论的演绎法是一种最朴素、最基本的推理形式,无论在《易经》还是在墨家的著作中我们都不难找到这种方法的应用。如《易经》根据观物取象原则认为凡是阳刚的事物都可用一长横“一”符号表示。凡是阴柔事物都用两短横“- -”符号表示,太阳是阳刚的事物,所以用符号“一”表示,月亮是阴柔的事物,所以用两短横符号“- -”表示,此处便用归纳结论作演绎推理的前提。整部《易经》的判卦方式虽然充满着矛盾法则,但都不离演绎和归纳的思维法则。

章太炎认为《墨经》充满着“三段论”,大故就是大前提,小故就是小前提,胡适举《墨子》一书中“狗也,犬也,杀狗非杀犬也”、“盗,人也,爱盗,非爱人,……杀盗非杀人也”等判断句为例否定了章太炎的说法①但是,胡适不懂得《墨经》中包含着矛盾的逻辑已超越了形式主义的不包含矛盾的逻辑,是一种比形式逻辑更高级的逻辑。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就此否定《墨子》无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种不包含矛盾的逻辑。不少学者指出,先秦墨家在形式逻辑的应用上,比亚里士多德毫不逊色,如张静虚就以墨子《耕柱》篇中的一组判断为例指出《墨子》一书中确凿无误地运用了三段论的演绎推理逻辑。②

近代以来,人们总是把形式逻辑看得十分深奥,当然,形式逻辑的系统化是始自希腊哲学中经阿拉伯学者传下来的一项宝贵的人类文化遗产,比较之下,中国哲学中的形式逻辑理论体系不完备。但是,每个人的思维都自觉地不自觉地使用着形式逻辑,恩格斯说过,形式逻辑的思维甚至在动物那里都有:普通逻辑(形式逻辑)所承认的一切研究手段对人和高等动物是完全一样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己。“相反地,辩证法思维——正因为它是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较高发展的人(佛教徒和希腊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的发展还晚得多,在现代哲学中才达到。”③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指出形式逻辑是思维的低级阶段,辩证法是思维的高级阶段,创造了这种高级思维形式的巨大成就有希腊人的一份,但恩格斯却首先把它归功于“佛教徒”的发明,——这是发人寻味的。

众所周知,印度佛学传到中国来的逻辑学的代表性成果是“因明学”,而“因明学”所阐明的实为一种形式逻辑。应该说,佛教逻辑中已经包含着一些辩证思维的因素,但佛学辩证法主要生长和发育在中国,宋明新儒学的辩证法内在地包容了儒释道三家辩证学说的精髓,其中有华严宗的“共相和殊相”的辩证法、道家关于矛盾及其转化的辩证法以及儒家的“正反合”的思想等等。在西方人的眼里,“佛教徒”并非特指印度人,当英国对印度实行殖民统治时,佛教在印度早已绝灭几个世纪了。恩格斯的时代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佛教国家,当时欧洲人所接触的佛教资料有许多来自中国,如德国诗人海涅在法国大革命的感召下写道:“当革命的波涛在巴黎,在这个人类的大洋中汹涌沸腾的时候,那时莱因河那边底德国人的心脏也吼动着了。……他们站在中国制造的佛像之下,这佛像对着全无感觉的瓷器、茶器、咖啡壶和任何的东西,都像无所不知似地点着头。”④这里的佛像和瓷器、茶器、咖啡壶都是从中国传来的,恩格斯所说的那些发明了辩证逻辑的“佛教徒”是对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东方人的泛称,实际上就是指的中国人。这无疑在说:中国是辩证逻辑(辩证法)的发源地。

马克思的辩证法来自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但是,它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有着本质差异,即把黑格尔“头足倒置”的体系又颠倒了过来,从而把辩证法与唯物论相结合,所以列宁指出,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逻辑学。⑤有趣的是:黑格尔正是否定了中国哲学中具有唯物主义趋向的“实在”论,而悄悄吸取了东方哲学的辩证法。这种被黑格尔颠倒了的哲学在马克思主义那里被再颠倒,那就是在唯物的实在论基础上辩证的思维和辩证的认识论。这至少在表面上完全是对儒学辩证法的“复归”。

儒家哲学的辩证法有如下特点:

第一,儒家辩证法来源于客观辩证法。所谓客观辩证法正是潜藏在客观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规律。如儒家经典《周易》中所讲的发展变化即指的日月、暑寒、男女、天地和万物等自然现象的运作,所谓阴阳变化之“道”就是通过“观于天文,察于地理”的抽象,这种观念影响了整个中国哲学思想发展史。如王夫之在论证自己的辩证法和物质不灭及转化的思想时,总是以自然现象为立论的先决前提,此与恩格斯论证辩证法的方法完全一致。这一点,恰是黑格尔所拼命否定儒学的地方,黑格尔认为:中国哲学“精神”太少,中国哲学总不能摆脱物质实在性,“道”不是西方哲学的“逻格斯”,而是老子所说的“有物混成”的“物”。作为“理神论”代表者的黑格尔,他所说的中国哲学缺乏“精神”,实际上就是说中国哲学是一种无神论和唯物论的哲学,一种非宗教的哲学,而“唯物论”在当时的西方恰是一个贬义词。应该说,黑格尔对中国儒家哲学超越性的一面并无深究,但就他指责中国哲学倾向于唯物主义这一点来说,并非没有道理。因为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哲学,其“观物取像”的法则始终是把客观世界看成第一性的。

第二,中国哲学强调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一致,如《周易》认为变化之道“百姓日用而不知”,也就是说,辩证法在主体行为中达到了高度自觉的一致;张载认为“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正蒙·太和》),又说:“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之知。”(《正蒙·心》)这里,他一方面强调了客观辩证法的第一性,另一方面表述了主观辩证法依赖、同一于客观辩证法。王夫之认为“所固以发能”、“能必副其所”,也正是道出了这层意思。此外,朱熹、王阳明、王夫之等人的“知行”观中,尽管表述不一,侧重点不同,但都揭示了思维过程中主客观统一的应然性。这一点,后来被拿来跟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相结合,形成了的哲学思想,其中,本人所特别偏好的“主观能动性”的命题,应该说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个具有创新性的继承和发展。另外,中国哲学在对运动、变化、联系、矛盾、转化、内因,对立统一、个别一般等关于辩证法的基本观念上与现行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的表述都大体一致。

第三,中国哲学强调辩证法的应用性。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辩证法是一种锐利的思想武器,列宁说:“马克思的辩证法是最新的科学进化论,它正是不容许对事物作孤立的即片面的、歪曲的考察。”⑥因而,马克思的辩证法给人们提供了一种普遍适用的思想方法论。儒学辩证法是中国人智慧的最高科学,儒学强调对任何事物都要作整体性的动态思维考察,所谓“物生有两,相反相成”、“天地之化,日新其德”、“合二为一、一分为二”,再如“中庸之道,勿失其偏”等等高度浓缩的警句就是中国人观察、把握事物的普遍方法,所以王夫之说“万物之成,以错综而成用”——即点明普遍联系的观点是一种实用的理性法则,所谓“《易》以道阴阳,圣人则之”亦是此意。这样一种实用理性精神,不恰在儒家那里十分明显,在老子哲学、兵家、法家哲学中都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兵家重实战,自成一套系统的兵家辩证法;法家重耕战和威权,“法、术、势、利”充满着辩证思维。至于老子哲学,剥开其遁世趋向的外衣,他的所有辩证命题,都是为“南面而王”服务的,如“无为而无不为”、“无治而无不治”、“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治大国若烹小鲜”等,辩证思维在这里都成了一种彻底的实用法则。当黑格尔说阴阳辩证法是中国人“最高的科学”时,多半是指的这样一层价值。当我们常以无往而不胜的“中国人的智慧”而自豪时,也即指的中国人的这种思维。

第四,“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在中国哲学中,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抑或先秦的兵家、名家,后世的佛家,等等,都强调对立双方的统一。《易经》说“一阴一阳谓之道”,《道德经》强调“负阴抱阳,冲气为和”——相传朱熹弟子蔡元定在四川寻来的道家陈抟留下来的“太极图”,合阴阳鱼为一环,阴阳和合相抱,阴中有阳,阴中有阳,阴盛阳衰,阳盛阴衰——即用图例形象地揭示了阴阳对立统一的深刻原理。这个图流传到世界各地,到了近代,有的科学组织把它作为会徽,有的国家把它作为国旗。对立统一,和合一体,和而不同,即“一分为二”又“合二为一”——统一中包容着黑白分明、截然为二的两种对立势力——这正是“太极图”和阴阳辩证法要向人们开显的科学道理。列宁说,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中国哲学的阴阳辩证法早就具备了这一核心,而在西方哲学中,直到黑格尔和马克思才发现和总结了这一点,尽管它比中国的阴阳辩证法更加高级化、体系化、科学化、近代化了,但在核心原理上,阐明的仍然是“对立统一”。

儒学辩证法与“科学辩证法”也有一些类似和相同的命题。如朱熹对辩证法有着许多精辟的分析,他的关于“万个是一个,一个是万个”的命题即恩格斯所提出的“一与多”的命题,作为一种形而上的普适性,“理”是“一”,但就宇宙的无穷性而讲,“理”又是万,是“多”。对此,窦宗仪先生指出:“令人惊讶的是,当恩格斯明确指出‘一在多中,多在一中’时,他并不孤立。”⑦意在指出早在恩格斯的见解之前,朱熹已经阐明这一点了。“一与多”的关系实际上没出共、殊关系范畴——此为整个新儒学讨论的核心问题。在这一点上,儒学与唯物辩证法采取了完全相同的方法并提出了相同的命题,但在出发点上,儒家中的实学辩证法与“实践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更为一致,实学的辩证法认识论(如王夫之的哲学)主张对事物作具体分析,主张“即物穷理”、“尽器求道”即主张“实事求是”,这正是所阐述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精髓——“具体地分析具体的事物”。

当然,儒学辩证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分化为两个路向,一派是思辨的路向,一派是经验主义的路向。思辨的路向趋向于概念辩证法,这在本质上更接近于黑格尔主义,如朱熹的“一与多”的关系,陆九渊的“吾心即宇宙”的观点,以及后世王阳明“心即理”的命题等,其出发点与黑格尔理解的“一与多”颇具辙合之处。黑格尔还在《老子》一书中发现了“一与多”的关系,于是他联想到了他的“绝对理念”及其与具体事物的关系,从而充分显示了其理性的“泛神论”的思想与朱熹理性的“泛理论”思想如出一辙,它跟儒学中的玄学方向相一致。朱熹哲学带有明显的二元的特征,后世中国的玄学跟他有关系,但后世的实学鼻祖也是他。实学的方向就是经验主义的方向,以明清时期的“经世致用”之学为代表,形成了接引西方科学主义的重要的民族思想源头。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改造的黑格尔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在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中都有现成案例。像朱熹、方以智、王夫之所提出的“一分为二”和“合而为一”命题就是对立统一规律的不同侧面的表述,《内经》中“阳盛为阴,阴盛为阳”的命题阐明了典型“否定之否定”规律,王夫之“积成久大”和“化渐为著”揭示了量变与质变或渐变与突变的关系……此外,在时空观、运动观、发展观和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上,儒家都提出了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相通的见解。应该说,在“科学的辩证法”或现代辩证逻辑问世之前的二千多年来的各个历史阶段上,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中的辩证思维无疑在世界上居于领先地位,在人类的思想发展史上谱写了光彩夺目的一页——这就无怪乎黑格尔要把它称为是“中国人的最高科学”了。

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的辩证法于清代王夫之的著作中达到了高峰。王夫之强调“变化日新”、“物极必反”的发展、运动、转化和普遍联系的观点,提出了物质不灭和能量转化的见解,论证了对立统一规律。其理论价值和思想成就直接辐射到中国近现代。但是王夫之的辩证法在宗旨上仍没超出儒家思想的局限。如他指出“一分为二”是“合二而一”的基础,“故合二以一者,即分一为二之所固有矣”,⑧这是说在对立统一规律中统一是以对立为基础的——仅此而论,无疑是正确的,它跟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没有丝毫的不同。不过王夫之的意旨所归并不在“一分为二”上,而在“合二而一”上,如说“一之体立,故两之用行”,这就肯定了统一性是根本和绝对的方面:首先有了统一体,对立面双方的氮蕴相荡才能促进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所以王夫之十分赞赏张载“仇必和而解”的观点,指出“太和,和之至也”,⑨从而在根本上削弱和消融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那种斗争和革命的精神。

孔子的弟子有若曾说“礼之用,和为贵”,“和”、“和合”、“和谐”——这既是儒家辩证法的出发点,也是儒家辩证法的归宿点。在极左路线占统治地位的年代,儒家“和”的方法论、价值观和世界观,从学理层面上升到政治层面,受到了猛烈地批判,认为它是跟辩证法截然相反的一种“反辩证法”思维方法,唯一的理由就是它过分强调“和”。孰不知,“和合”、“和谐”正是辩证逻辑推理的必然结论。如从价值层面上来看,只要有人类存在,就免不了有对立和争斗,免不了革命和战争,但只要有对立和争斗、有革命和战争,就永远抛弃不了“和”的价值和结果。可见,儒家辩证法跟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在逻辑和方法上是一致的,但在价值和结论上是互补的。

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就可发现,儒学辩证法与近代的唯物辩证法最大的同中之异就是儒学辩证法减弱了斗争在事物运动中的重要意义,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正是立足于揭扬事物的运动、发展、斗争和转化,具有实质上的革命性——马克思有句名言,即“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⑩恩格斯也指出,辩证法就是主观反映客观世界中那些到处盛行着的对立,“这些对立,以其不断斗争和最后的互相转变或向更高形式的转变”决定现实生活,⑩列宁则一再明确指出:“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同等作用)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⑩只有斗争、运动、发展和转化事物才处于不断的新陈代谢和向更高阶段进步的过程中。这种斗争、运动、发展和转化的哲学是对现实世界的真实、客观和科学的描述,决不是在主观上追求“仇必仇到底”的唯意志论的情感谊泄。斗争性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命灵魂。但是,把斗争性强调过了头,也就失去这个灵魂。因此,儒家“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和谐观点,正可大补“绝对斗争性”之所缺。

的辩证法思想立足于中国哲学的辩证法去契合和会通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从而赋予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以鲜明的中国特色。例如,把对立统一规律用儒学哲学成语凝练为“一分为二”,有时也用“相反相成”的命题表述相似的思想。除吸收了儒、老、法等学派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以外,还充分借取了中国传统的军事辩证法思想,此为中国古代真正科学的思想,具有极大的应用价值,这些都构成了辩证法思想的主体来源。如果说,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是一种概念思辨方式,是绝对理念的自我否定,在马克思那里把它改造成为一种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而到了手里则不仅是世界观和认识论,而且是中国共产党的整个革命策略的思想基础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逻辑。如曾经指出:“对于的磨擦,同志还说了三条原则,第一条出自《老子》,‘不为天下先’,就是要后发制人,不先发制人。第二条出自《左传》,‘退避三舍’,一舍三十里,你打边区我们就退几十里再说。第三条出自《礼记》,‘来而不往非礼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样,有理,有利,有节,结果坚持了八年抗战。”⑩在这里列举的这三条辩证原则都不是出于马克思主义的原典,而是源于中国的儒家和道家,即中国传统的思想。这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方法既来自于中国传统的哲学智慧,应该说是打通近代最先进的辩证思维与中国传统儒家的辩证思维之路的典范。

参考文献:

(1)胡适:《先秦名学史》,《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下册,第849页,中华书局,1991

(2)张静盛:《实事求是地研究中国传统思想》,《哲学思想研究》1986年第2期

(3)《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3卷,第545页

(4)转引自朱谦之:《中国哲学对于欧洲的影响》,第341页.福建人民出版杜,1969年

(5)(12)《列宁全集)第38卷,第410.408页

(6)《列宁选集》第2卷,第642页

(7)(美)宾宗仪:《擂学与马克思主义》第二版序,第69页

(8)王夫之:《周易传卷》卷五

(9)王夫之:《张子正蔽注·太和篇》。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8页。

儒家哲学范文2

关键词:儒家; 文化哲学; 合法性; 文化方法论

文化哲学是19世纪中后期兴起的一门新兴学科[1],中国儒学则是公元前5世纪便出现的一种理论形态。用充满现代性的文化哲学理论来解读古老的中国儒学理论,无疑是一种大胆的尝试,它旨在提供一个全新的观察视角、一种全新的诠释方式和一个全新的解释框架,这一努力对儒学现代性的发掘有着深远的意义。然而,中国儒学与文化哲学之间有没有内在的、本质的关联,二者是否存在着对话的可能性,或者说儒家文化哲学何以可能,这是我们深入这一课题前必须面对的前提性追问。

儒家文化哲学,顾名思义,是指我国儒家学派的文化哲学思想,是中国儒家学者从哲学的视域表达和阐发文化问题的综合思想体系,是他们对文化与人性、文化与生命、文化与社会、文化与历史、文化与理想、文化与人格等问题进行哲学运思的理论结晶。然而,儒家文化哲学是否可能?儒家文化哲学何以可能呢?面对这个康德式的追问,我们还是用康德式的分析来解答,它实质上就是解答儒家文化哲学存在的合法性问题。与西方文化哲学相对应,儒家文化哲学的存在和产生也有其社会历史前提、哲学认识前提和学科建设的逻辑前提,这三者构成了儒家文化哲学存在的合法性依据[2]。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儒学便表现为一种潜在的文化哲学形态。

“礼崩乐坏”与价值断裂

“礼崩乐坏”的历史文化危机和社会价值断裂,是儒家文化哲学产生的社会历史前提。

任何社会思潮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当文化问题成为时代关注的焦点开始进入哲学视野的时候,文化哲学便诞生了。在西方,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发展,科学理性与人道目标之间发生了冲突,出现了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思潮的对立。尤其是一战、二战的爆发把科学理性的负作用充分暴露了出来。科学技术虽然给人类带来了高度的物质文明,也带来了精神状态的严重颓废和衰落,带来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和文化危机。可以说,正是社会历史发展本身,促使西方一些哲学家、社会学家把精力集中到文化问题上来,注意探讨文化的本质,提出文化反省的要求。于是,

文化哲学应运而生。因此,西方文化哲学产生的实质在于,重新检视西方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对立与危机,注重价值理性与科技理性的整合,积极开拓人类文化发展的新方向,把文化问题直接摆到了哲学的面前。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的大转型时期。与剧烈的社会转型相对应,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也发生了天崩地裂的变革,出现了“礼崩乐坏”的文化失范和价值失范的局面。在变革中,夏商以来逐渐形成、至于西周而臻于鼎盛的宗法等级制度陷入了严重的危机:“周之子孙日失其序。”[1](P75) 社会动荡不安,社会结构松动,个人社会地位也急剧升降,灸手可热的贵族、封君,往往一下子落入社会底层,出现了“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1](P1519-1520)的戏剧性变化。

在社稷易主、君臣易位的动荡岁月,传统的价值标准和价值观念动摇了它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春秋时代出现严重的社会价值断裂。公羊家断言春秋有“七缺”:“七缺者,惠公妃匹不正,隐、恒之祸生,是为夫之道缺也;文姜淫而害夫,为妇之道缺也;大夫无罪而致戮,为君之道缺也;臣而害上,为臣之道缺也;僖五年晋侯杀其世子申生,襄二十六年宋公杀其世子痤,残虐枉杀其子,是为父之道缺也;文元年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襄三十年蔡世子般弑其君固,为子之道缺也;桓八年正月,巳卯,蒸,桓十四年八月,乙亥,尝,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郊祀不修,周公之礼缺,是为七缺也矣。”[2](P2195)与“七缺”相对应,当时人曾把这种道德的沦丧概括为“六逆”:“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 [1](P32)针对这种局面,孔子提出“正名”的口号,主张维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名分,恢复“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的道德原则,克服君不象君、臣不象臣、父不象父、子不象子的违礼僭越现象。

其实,社会结构变迁,社会价值的断裂,归根到底就传统礼乐文化的危机,还是太史公说得好:“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3](P3297)所谓“失其本”,就是丧失了礼乐文化之根本,丧失了礼乐文化存在的内在依据,礼成为徒有形式的虚文,这才是礼乐文化失落的根本原因。正是“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和文化危机向哲人们凸显了文化这一根本性的问题,凸显了重建礼乐文化秩序的时代主题。于是,如何重建礼乐文化秩序,消解传统礼乐文化与现实社会价值之间的对立,追问并解答“礼之本”即文化的本质,以恢复“天下有道”的文化格局便成为时代的根本问题。在那个“天子失官,官学在四夷” [1](P1389)的学术分裂时代,儒家开创者——孔子提出了他的“仁道”原则,并以此作为“礼之本”,他声称:“人而不仁,而礼何?人而不仁,而乐何?”[4](P142)并要求克制自己,使言语和行动都合于礼,这就是仁的实现。[4](P821)孔子以重建礼乐文化秩序,恢复周礼文化为一生的职志,正是通过对春秋时代文化问题的根本解答,孔子创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融文化本质论、文化生命论、文化发展论、文化动力论于一炉的文化哲学思想体系。[5](P6-10)

尽管出现了“礼崩乐坏”的文化危机,在新的价值标准尚未确立之前,春秋时代仍然是“以礼为中心的人文世纪。”[6](P40)虽然历经多年的变乱,导源于西周的“尚礼”风气在春秋时代依然如故,当时的士大夫“觇国之兴衰以礼,决军之胜败以礼,定人之吉凶以礼,聘问则预求其礼,会朝则宿戒其礼,卿士、大夫以此相教授,其不能者,则以为病而讲学焉”,“故所持之见解,所发之议论,均以礼为最要之事也。” [7](P204-206)可见,“礼”仍是春秋文化的核心,它遍及人文生活的方方面面。当中国历史由春秋步入战国,社会风气又为之一变,春秋时期开始衰落的礼乐文化进一步走向没落,顾亭林如此描述这种变化:“如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有赴告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此皆变于一百三十三年之间,史之阙文,而后人可以意推波助澜者也,不待始皇之并天下,而文武之道尽矣。”[8](P467)

战国时期,如果说日益加剧的文化危机和价值失落进一步凸现出了文化的时代主题,那么,在社会阶级结构的流动性上,“文化因素对社会等级分层的作用看来就更加重要和明显了。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社会实际上由一种‘血而优则仕’转变成一种‘学而优则仕’了。” [9](P6)文化的因素进一步加快了传统世袭社会的解体,文化问题已成为战国时期的时代话题。

在思想文化领域,诸子蜂起,百家异说,各家各派迥异的文化理想和价值标准进一步加剧了人们价值选择的困境。为了维护儒家文化的正统地位,战国时期儒家的后继者不得不站出来,孟子“距杨墨”,荀子“非十二子”都不过是捍卫儒学的正统地位,捍卫儒家的文化立场,文化问题(尤其是礼乐文化问题)始终是儒家哲学关注的中心。正是在此种意义上,我们认为,面对传统礼乐文化的失落,面对传统价值与时代价值的矛盾和对立,如何重建新的文化秩序,反思并重构“礼之本”,积极开拓出礼乐文化的时代意蕴,是先秦儒家文化哲学的根本任务。在对这些文化问题的哲学解答中,儒家文化哲学诞生了。

“轴心期”中国“哲学的突破”

“轴心期(Axial Period )”中国“哲学的突破”(philosophic breakthrough)是儒家文化哲学产生的哲学认识前提。

在西方,传统哲学的“终结”与“哲学危机”是西方文化哲学产生的哲学前提。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对封建神权进行了猛烈的冲击,从哲学中赶走了神学,从而使人们不再借助上帝,而是通过对人自身的特点和活动的探讨来说明人类历史,这就为文化哲学的产生提供了哲学认识论根据。19世纪,西方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的兴起和发展为文化哲学的形成提供了大量的经过科学论证的素材,为文化哲学的发展提供了许多导向性的启迪。西方文化哲学的真正诞生发生在20世纪。西方的一些思想家认为,当代人的科技主义世界图景和科技主义的生活方式及其带来的人的“无意义”,实际上是一场大难临头的文化危机,其总根源就在于哲学为人们的生活指错了路径,所以也就是一场必然导致传统哲学终结并向现代哲学转型的“哲学危机”。因而,“当代哲学家不应拘泥于西方传统的哲学园地中耕耘的习惯,而应冲破篱笆到多彩的文化世界中来为哲学寻找新的立足点和新的内容。哲学应该面对整个人类文化,或曰,它本身就应该成为一种文化形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就有了文化哲学这个概念”。 [10](P7)可以说,西方文化哲学不仅是时代的产物,更是西方哲学和文化发展的必然。

与西方不同的是,儒家文化哲学的诞生与“轴心期”中国“哲学的突破”是同步的。

“轴心期”理论是雅斯贝斯的独创,他认为,公元前800—200年发生的精神过程标志着人类历史正处于一个轴心时期,公元前500年是它的高峰期。“最不平常的事件集中在这一时期。在中国,孔子和老子非常活跃,中国所有的哲学流派,包括墨子、庄子、列子和诸子百家,都出现了。像中国一样,印度出现了《奥义书》(Upanishads)和佛陀(Buddha)……在巴勒斯坦……先知们纷纷涌现。希腊圣哲如云……在这数世纪内,这些名字所包含的一切,几乎同时在中国、印度和西方这三个互不知晓的地区发展起来。……这个时代产生了直至今天仍是我们思考范围的基本范畴,创立了人类仍赖以存活的世界宗教之源端。无论在何种意义上,人类都已迈出了走向普遍性的步伐。”[11](P8-9)与“轴心期”理论相类似,美国当代社会学家帕森思指出,在公元前1000年之内,希腊、以色列、印度和中国四大古代文明,都曾先后各不相谋而方式各异地经历了一个“哲学的突破”的阶段。所谓“哲学的突破”即对构成人类处境的宇宙的本质发生了一种理性的认识,而这种认识所达到的层次之高,则是从来未曾有过的。与这种认识随而俱来的是对人类处境的本身及其基本意义有了新的解释。希腊的突破产生了自然哲学,以色列的突破清晰地突出了上帝为创造主的普遍理念,印度的突破产生了知识阶层间的一种宗教哲学,在中国,“哲学的突破”表现得最为温和。[12](P28-29)由于帕氏对中国文化与哲学缺乏深切的了解,所以他对中国“哲学的突破”没有提出任何具体而确定的解说,但他的比较文化与比较哲学的视点为我们解读中国“哲学的突破”指示了一种新的方向。我们认为,轴心时期中国“哲学的突破”产生了一种文化哲学。也就是说,在通过对传统礼乐文化的深刻反思、对传统经典的系统化整理、对传统价值与时代价值的调适与整合的基础上,中国先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宇宙观念、文化观念和价值秩序,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哲学,完成了中国“哲学的突破”。这一“突破”的温和特质,就在于它与传统文化价值仍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是对时代问题最深刻的省思与解答。所以“哲学——作为自我意识之有组织的和科学的发展——的题材,就往往取决于在某个特定时期里人们在其中发见了特殊困难的那些特殊问题。” [13](P4)春秋战国时期,面对天道失落人道勃兴和“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在天人问题的大背景下,文化的失落和文化重构唤起了中国先哲(尤其是儒家先贤)的全部精力,文化问题成为时代哲学的基本素材。传统天道的失落改变了人们思考问题的视角,从此,先秦儒者不再是从天(或神)而是从人的视域来思考文化与人的价值与意义,重新思考文化的终极性与神圣性、文化的神性与人性等问题。礼乐失范的现实文化危机则提出了文化的本质、文化的历史性与时代性、文化的重构、文化发展的动力和方向等问题,“轴心期”中国“哲学的突破”也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深刻的理论基础。对这些文化的根本性问题的解答,先秦儒家学者提出了独具风格的文化本质论、文化发生论、文化发展论、文化动力论、文化生命论、文化模式论、文化转型论、文化方法论,初步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备的文化哲学理论体系

文化哲学的诞生是文化与哲学之间互动的结果。早在“轴心期”“哲学的突破”时中国哲学与文化之间便表现出某种内在的亲和性。一方面,中国哲学向文化靠拢,哲学以文化作为自己的思考对象,以哲学理性来解析文化问题;另一方向,中国文化向哲学靠拢,以文化来规定哲学,文化问题逐渐走进哲学的领地,中国哲学就是在哲学与文化的互动中积极寻求自身发展的动力与命运。朱谦之先生认为,中国文化就是“哲学的文化”。 [14](P170)通过对中国文化历史的考察,他指出,中国文化的特质就在“人生”。中国没有真正的宗教,也没有真正的科学,而只有真正的人生哲学。中国文化尊重生命的真理,以为人生值得生存,这是一种“教养的知识”,是一种“哲学的文化”。如果说在文化向哲学的逼近中,中国文化呈现出哲学的特质,表现为一种“哲学的文化”,那么,在哲学向文化的关切中,中国哲学也表现出它的文化性,或为一种“文化的哲学”。尽管“文化”的概念很多,但它始终是一个民族生活方式的表征,是人类智慧的具体运用和对象化的结果,它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而哲学则纯粹是抽象的、思辨的,是对日常生活的精神超越,是对文化进行理性反思和观念整合的结果。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认为,西方传统哲学过分关注“形而上”学,而疏离了作为日常生活方式的文化,一开始便呈现出文化与哲学的对峙与分离;中国传统儒家哲学则密切关注“百姓伦常日用之道”,把哲学的视野投向了社会人生,投向了文化领域。以先秦儒家哲学为例,先秦儒家诸子津津乐道的不是世界统一于何物的形上问题,而是在思考礼乐征伐、修齐治平的人生问题和社会文化问题,中国儒家哲学自古就是一种“文化的哲学”。也正是在文化与哲学的既相互对抗又相互渗透的紧张和亲和中,我们可以断言,中国儒家哲学在“轴心期”“哲学的突破”时便表现为一种“文化哲学”形态。

文化的范畴化和文化方法论

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是不同学科之间相互区别的根据,是不同学科成立的标志和学科建设的逻辑前提。文化哲学欲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必须肯定和承认两个前提:“1.文化应是同其他学科不同的具有‘自性’的确定的客观存在;2.应根据一定的方法原则对文化范畴作出统一的规范化的解释。” [15](P36) 因此,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是西方文化哲学和儒家文化哲学赖以成立的学科依据。

文化哲学运思的对象(或客体)是文化,对“文化”的哲学式的理解是文化哲学赖以成立的首要条件。文化哲学的诞生标志就是“文化”获得了哲学的认可与关注,文化进入了哲学的范畴领域。

在西方,“文化”进入哲学的视野并成为一个哲学范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文化”一词源于拉丁语cultura,本义是指对土地的耕作和动植物的培育,后来才逐渐演变为培养、教育、发展、尊重、信仰等含义。到了19世纪的文化才开始取得它的现代意义。20世纪,文化才真正进入哲学的视野。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将文化视为人类的无意识结构,这是对文化认识的深化。它标志着人们对文化的认识由具体走向抽象,由经验论开始走向文化哲学,但它的不足之处在于对文化的主体性重视不够。符号—文化学派的文化理论继续朝着文化的本质开拓。美国人类学家莱斯利·A·怀特用象征符号来解释人和文化的本质、基础,他声称:“人的行为是符号行为,符号行为是属人的行为。符号就是人性之全体。” [16](P22) 德国哲学家卡西尔进一步把文化的功能规定为符号,认为人类文化形式都是符号形式,人是“符号的动物”,生活在日益精密的“符号之网”中。[17](P33-34)只有把人理解为符号的动物,才能指明人的独特之处,也才能理解对人开放的新路——通向文化之路。此外,20世纪一些重要的思想家如杜尔凯姆、赫伯特、米德、弗洛伊德和荣格等到学者都注意到符号对于理解人和文化的重要性。从文化哲学的角度看,符号—文化学派对文化的理论探索逐步逼近了文化的本质规定性。也只有当“文化”从传统思想势力、习惯和定势下剥离、显露出来,成为哲学意识观照的客体(研究对象)时,一种自觉的文化哲学才有可能成立。

在中国,“文化”一词最早是以动词出现的,《说苑·指武》云:“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文化”是与武力相对应的“文治教化”,这与现代意义上的“文化”相去甚远。要考察中国文化要领的发展历程,我们不能不关注一个“文”字。古汉语中,“文”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字眼,有纹花、纹身、文字、文献、文学、文章、文彩、文饰、人文等到多种含义,梁昭明太子称:“文之时义远矣哉!” [18](P1)唐杨炯在《王勃集·序》中也感叹:“大哉文之时义也。”大体上,“文”是与自然状态相对待的人为的活动及其结果,“文”是相当于宽泛意义上的“文化”概念。

“文”最早指文身之文,《谷梁传?哀公十三年》载:“吴,夷狄之国也,断发文身,”注:“文身,刻画其身以为文也。”“文”的最初含义如实地记录了这一历史现象。“文”又泛指一切纹理、花纹,与“纹”相通。许慎认为:“文,错画也;象交文。”[19](P185)清人段玉裁注解说:“错画者,交错之画也。《考工记》曰:‘青与赤谓之文。’……造画者,文之本义。……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依数象形,故谓之文”。这里透露的消息是,人身之纹,器物之文,绘画之文和文字之文都是一种“象征”,一种“象征符号”,是圣人根据天下万物的形象及其活动的轨迹进行符号化创造的产物,这一思想带有普遍的文化意味。《易传?系辞传》中也有圣人观象制器,观物取象,以成八卦的记载,它意味着中国先人对文化的主体性、人为性的肯定以及对文化的本质——文化符号化的朦胧认知。顾晓鸣深刻地指出:“中国的先人用具有‘纹花’本义的‘文化’来指称文化概念,显示了先人对文化内涵的发现。……‘文’……几乎包括文化所有层次的‘象征符号’的认知。”[20](P163)这一思想在先秦儒家学者那里表现得尤为突出。

可见,在先秦儒家的典籍中,“文”一开始就与“纹”相通,带有“象征符号”的思维形式和本质特征。先秦儒家文化观就是以“纹花”为本义而扩展的文化观,先秦儒家文化哲学就是以“文”为核心对象而扩展的文化哲学体系。以“象征符号”的“文”为核心,先秦儒家把他们的文化观扩充到自然与人文的方方面面,构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文化通观,并创建了属于他们学派的文化哲学范畴体系。

作为人的行为方式的“文化”形态,“文”包括“服文”、“容文”、“辞文”、“德文”、“行文”等等。春秋战国时期的《国语》和《左传》对此有极明白的表述:“言,身之文也”,[21](P394) “夫服,心之文也” [21](P195),孔子也说:“言之无文,其行不远。”[1](P1106)《礼记》[3]进一步深化了这一认识:“是故君子服其服,则文以君子之容;有其容,则文以君子之辞;遂其辞,则实以君子之德。”是把“文”用人的行动系统和道德系统联系了起来。

“文”与“礼”也密切相关。孔子的“文之以礼乐”[4](P969)直接把礼乐作为文化的基本内容和表现形态。荀子也指出礼乐是文化的基本表现形态。他说:“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22](P316),直接把“文”与“礼”等同起来。

文化是人化,是人的生命形态的外在表征。文化与人的生命本质紧密相关,于是“文”与“质”,“文”与“人性”的思考也是先秦儒家文化哲学的基本主题之一。孔子认为,“文质彬彬,然后君子”[4](P400),率先把文化纳入生命的内涵,文化生命(文)与自然生命(质)的相互渗透相互配合并达于一种理想适中的状态,便是生命的理想状态。孟子和荀子则提出了文化与人性的命题。前者认为修养在于发掘先天的善心善性[4],后者则要求改变人性,“化性而起伪”[22](P438),以进行文化创造。

甲骨文和金文中的“文”,是一种象形文字,它被解释为心的图形,李孝定云:“金文文多从心。”杨筠如《尚书核诂》:“古文‘文’……从文从心”。这一构形形象地传导出“文”的象征符号特点:不仅具体外在的感性形态,而且具有内在的蕴涵,是外在之文和内在之心的统一。[23](P197-204) 因此,“文”又象征着心灵的平和、宁静、镇静和安抚。波兰学者K·高里科斯基进一步指出,这一含义所指的是“文化上的转变”,是以社会的、伦理的规范即“良好行为”和自我克制的规范来在精神上加以“装饰”,而这些规范则可产生精神上的宁静和内心的平和。[24](P48-51)“文”与“心”的结合标志着人们对文化认识的深化,进一步凸现出文化的生命本质和文化的主体性。“文”向人心内部推进,与“情”(人的情感)也紧密结合在一起,荀子称“三年之丧,称情而立文”,认为礼文化最完美的形式就是“情文俱尽” [22](P355)。在先秦儒家那里,“文”的主体性凸显使它又与“圣”紧密关联,圣人成为文化的载体和象征,成为文化的创造者与传承者。

“文”与“道”也有着深刻的内在关联。孔子之“道”,是指儒家孜孜以求的古者先王之道,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一脉相承的文化传统,它代表着儒家文化价值理想的最高典范。孔子以周文化的继承者自居,他声称:

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4](P578)

朱熹注解说:“道之显者之谓文” [25](P110),文与道是相通的,文便是道。明代宋濂也认为:“明道之谓文,立教之谓文,可以辅俗化民之谓文。”[26](P1568)

总之,先秦儒家文化观就是以“纹花”为本义而扩展的文化观,先秦儒家文化哲学就是以“文”为核心对象而扩展的文化哲学体系,它包括文与质、文与礼乐、文与道、文与心、文与情、文与性、文与圣等儒家文化的核心理念,贯穿这一体系的是儒家文化哲学关于“天人合一”和“中庸”的方法论及其基本原则。

在《易传·贲卦·彖传》中,“文”又区分为“天文”与“人文”:“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天文指一切自然现象,人文则指一切文化活动及其产品,“文”成为贯通天人、无所不包的最为宽泛的概念,“天人合一”也成为先秦儒家文化哲学的方法论原则。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天是神圣的、完善的,是一切价值和道德的源头。在文化上,天文是人文的范本,是人文赖以产生的逻辑起点,人们草创人文,必须仰观天文俯察地理,从“天”那里得到启迪。因此,文化是沟通天人的桥梁、人类的文化创造在“天人合一”中得以发生和完备。《左传》把这种文化创造活动称之为“经天纬地谓之文”,这一方法论原则在《中庸》和《易传》中发挥得淋漓尽致。对于春秋时代的文化核心理念“礼”,荀子认为它“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22](P249),“礼”的文化建构集中地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基本原则。在文化发生论上,天与人是文化发生的本源,文化是“天人合一”的具体表现形式。在人的生命构成上,人的欲性生命与道德生命、文化生命的完成与满足也体现了天道和人道的统一。在文化发展动力上,天命也是文化推动力的终极根源。人的生命发展和文化创造以“天人合一”为最高境界,“天人合一”不仅是宇宙的完成,也是生命的完成,更是文化的完成。

“中庸”的方法也是儒家文化哲学的基本原则。“礼”文化是儒家文化的象征和标志。礼不仅体现了“天人合一”原则,也是“中庸”的具体呈现。“曷为中,礼义是也” [22](P122),“礼之用,和为贵”[4](P46),“和”也就是“中和”,它们都是要求礼的行为要持中,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乐”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孔子云:“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4](P529-530)乐是人格修养完成的是最后阶段和最高境界,“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4](P969)也表述了同一信息。如果说“礼”代表了外在的秩序,“乐”则代表内在心灵的安顿与和谐,“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不免也。”[22](P380),“乐从和,和从平” [21](P128),乐与礼相辅相成,就是以乐之“和”,补偿“礼”之“分”,《礼记·乐记》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乐则中出,礼自外作”。“乐”比“礼”更能体现“中庸”的方法原则及其精神实质。“中庸”不仅是儒家文化哲学的方法论,也是儒家文化哲学的理想境界,它贯穿于儒家文化哲学的始终。“中庸”的含义就是“用中”,而“中”有四种基本内涵:性之中,道之中或礼之中,时之中,量之中或度之中。作为文化哲学方法论,这四种不同的含义又表现四种方法论原则:本体原则,中道(或中礼)原则、时中原则、适中原则。“中庸”的文化境界就是儒家文化的理想与现实、文化的一元与多元、文化的神性与人性的和谐统一。“天人合一”也是儒家文化哲学建构的基本方法。

运用“天人合一”和“中庸”的哲学方法,以“文”为核心,早期儒家创建了一个以“文”为核心包含象、仁、义、礼、道、质、心、性、情等在内的文化哲学范畴系统,这些理论关涉到文化的发生、发展、动力、本质以及文化生命与文化方法论等文化哲学的根本问题,形成了 自己的独特的文化哲学思想体系。应当指出,这一文化哲学体系是潜在的、不自觉的,早期儒家哲学与文化之间界限不明,二者紧紧地纠缠在一起,哲学缺乏对文化的深刻反思与超越,早期儒家虽然提出了许多文化哲学范畴和理论,但都散见于经典文本中,期待着我们去发掘去整理。我们没有理由把现代时髦的理论强加于古人,更不能把朦胧的萌芽状态的进行无原则的引申或无端地夸大,但文化的本性决定了:任何一种文化的内在意义的发掘,不可避免地要在另一时空或群体的文化观照中才能实现。正是在西方文化哲学理论的观照下,我们认为,儒家文化哲学有它存在的社会历史前提、哲学认识前提和学科建设前提,有其存在的合法性。早在春秋战国时代,我国早期儒家就已深入到文化的本质,建构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不自觉的文化哲学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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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宋]朱熹.论语集注[M].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6] [明]宋濂. 文说赠王生黼[A].宋濂全集[C].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

注释:

[1] 文化哲学的萌生,通常认为是从19世纪中叶以后的新康德主义开始的。1910年,文德尔班发表《文化哲学和先验观念论》,首次提出“文化哲学”的概念,他认为,文化哲学就是价值哲学,文化哲学是以价值为中心对真善美应然价值以及价值在社会文化中的表现与作用的研究。到了20世纪80年代,文化哲学已成为当代显学。

[2] 康德认为,“如果想要把一种知识建立成为科学,那就必须首先能够准确地规定出没有任何一种别的科学与之有共同之处的、它所特有的不同之点;否则各种科学之间的界线就分不清楚……这些特点可以是对象的不同,或者是知识源泉的不同,或者是知识种类的不同,或者是不止一种,甚至是全部的不同兼而有之。”参见康德:《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7页。本文对儒家文化哲学存在的合法性的论证基本上贯彻了这一理念。

儒家哲学范文3

摘要: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学问,儒家主要是一种政治哲学,其目的在于限制王权的膨胀和保障社会的和谐。然而,此种崇高的学说由于其内在学理的悖论,从而使荚好的理想非但难以实现,而且还是****主义的政治传统得以长期延续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儒家:政治哲学;悖论

儒家的创始人是孔子,但孔子的思想则主要来自周公。与其说儒家始于孔子,毋宁说儒之思想发端于周公。

从周公至现代新儒家,历经三千余年。其间的发展与变化,现代学者或判为三期,或判为四期。愚以为,三千年的儒学,虽有阶段性的变化,但其宗旨与思想模式(或曰思想语法)则是始终如一的:宗旨为”治国平天下”,思想模式则为,内圣外王”。从此意义上说,儒学本质上是一门外王之学,致思的重点在政治哲学。虽然唐宋以后有所歧出,强调心性修为,尤以陆王为甚,但儒之主脉在人世与经世,则应是不争的历史事实。从逻辑上看,似乎“内圣”是前提与动因,“外王”只是,内圣”的结果。殊不知,在儒家特定的思想语法中,前提与动因恰恰是“外王”,“内圣”不过是达成“外王的手段。

从世界历史上看,其他民族在,轴心时代”所产生的哲学或宗教,如佛教,早期基督教乃至希腊哲学,皆为普世性的,论及人的问题,亦大多指涉抽象层面的人之命运以及生命意义问题。惟有中国的儒家(或曰儒教)从产生之日起,既不发问自然,亦非叩问人生,而是专注于政治哲学,将治国平天下作为其最高的也是其惟一的理想。

何以如此?

原因便在于:从周公时代开始,中国的汉民族便面临着世界其他民族所不曾面临的几个棘手问题。这就是:

(一)王权的合理性证明

周以前,中国为部落社会,是时的政治,无论是部落内部还是部落之间。奉行的基本上是丛林法则,胜者为王,以力服人。而“小邦周”取代“大邦殷”之后,周公首先考虑到的是,在如此一个大国,再不能以丛林原则作为国家政治的圭桌,否则必将是国无宁日,天下大乱。但问题是,天子只有一人,朝廷只有一个,况且天子的特权乃是任何贵族阶层都不可比的。所以更进一步的问题是,张三而非李四坐在王位上,道理何在,根据何在?既然不按胜者为王的丛林原则。那么除此之外,是否还能为张三之权位找到一个更有说服力的根据?

(二)用文化秩序规范政治秩序

周公为王权合理性所找到的答案,便是一个“德”字。此前为胜者为王,以力服人,而现在则是有德者王,以德服人。”德”虽为王者之德,但“德”之体现,则在天命与民意二者。故周公要求统治者必做三件事,即“敬德”、”敬天”、“保民”,这三者既是周公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也是后世儒者与历代统治者的政治信条,并由此而演化一套既政治又人文的体系化的学说,其用意乃是建立一种以“王道”理想为核心价值的文化秩序以规范现实的政治秩序。具体言之则是:以民本压官本与君本;以天压人;以圣王压俗王,以先王压今王。

(三)民本主义关怀

虽然在周公那里有“保民”的要求,但相对统治者,人民毕竟处于弱势,是为随时可以搜刮的群体。然而在周公乃至后儒的思想里,人民又是不可小视的。道理是:王权来自天命,而天命源自民意。如果民怨鼎沸,上达皇天,天会代表民意而剥夺君王的权位。但是。君与民与官与民始终是矛盾的。社会财富总是处于相对一定的状况。倘若以民为本,官府和朝廷就必须戒奢禁欲;倘若为官为君者穷奢极欲。人民便只能饥寒交廹,甚或铤而走险,而且满有道理,即,替天行道”,正是这一矛盾难以解决,致以历代儒生无不把“民为邦本”作为治国平天下的核心内容。

在中国特有的文明结构和政治传统中,儒家上述的三个问题及其解决之道,无疑具有历史的合理性,试想一下,三千余年,尤其是秦汉以后,如果没有儒家这样一套政治哲学,中国历史会是何种面目。然而在错综复杂的历史世界,喜剧与悲剧往往交织在一起,美好的愿望与词章常常掩盖着如渊的灾难。具体言之则是:儒家政治哲学就其学理而言,有着诸多的悖论,且由之而使其政治理想不免落空,甚至朝着其反面而发展。可叹的更是,这诸多悖论,不仅古人意识不到,就连今人亦鲜有识者。

一、有德者王与王者有德

“有德者王”语出(孟子)。而且在孟子)中,类似的表述可谓比比皆是。孟子的这一思想并非他的独创,而是接着孔子和周公的话头讲的。不同的只是,相比于周孔,孟子说得更多更系统罢了。前文己述,周公以“敬德”、“敬天”、“保民”三个概念为核心而创立的政治哲学,主要目的便是论证王权的合理性。在尚书》诸篇中,周公反复申述一个“德”字同王权兴亡之关系。在他看来,殷灭而周兴,不在武力的强弱,而在有德与无德。夏也好,殷也好,皆因“惟不敬其德,乃早坠其命”。由此,周公提出了与后来孟子“有德者王”、“惟仁者宜在高位”极其相似的命题,即“惟王位在德元”。孔子虽然鲜言革命,但在王权之合理性问题上,思路同周公乃至后来的孟子没有两样。所谓的“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同样是“有德者王”的意思。

从周公至孟子这一“有德者王”的思想,直接为后儒所继承,亦为历代的统治者所乐道。所谓”真命天子”、“圣王明君”等说法,都是从“有德者王”的意义上而言的。

应予肯定的是,在传统的政治结构中,君王至高无上,随时都可胡作非为,“有德者王”之命题对于君王言动举止,无疑具有一定的警戒作用。就一般意义而言,对俗世君王的限制,一是靠制度,二是靠宗教。而在中国,自古就没有“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制度设置:宗教虽有之,但佛道都是在中国政治模式与政治理念已成传统之后才有的,更何况这两家除个别人物以谋利禄而亲近王权外,皆对政治不感兴趣。“天”虽带有宗教色彩,且直接同王权的合理性问题联系在一起,但对君王的具体行为,“天”是干预不了的。道理很简单;在“天”之威慑与世俗王权之特权之间,任何人都会选择后者。只是在坐稳了王位之后,才对天下百姓说,其王位乃天之所予,天命不可违。在这一点上,西方基督教则大为不同。它对王权的限制既是观念上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人皆有罪性”、,日月说”等等),又是制度上的,任何世俗君王都须教皇加冕,才具有合理性,神权永远高于王权。也就是说,在中国,无论是证明王权合理性,还是限制君王的昏庸、贪婪与恶政,惟一可借助的只能是一个“德”字,一个“有德者王”的命题。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然而“有德者王”这一命题,由于中国特殊的政治传统,最容易朝其反面而发展。具体说,”有德者王”只是应然的,而实然的历史事实却是“王者有德”,而且这后者还是前者的必然转化。我们知道。中国历朝历代的政权更替,不是宫廷政变,就是马上打天下的结果。这两种方式都是暴烈的,充满着阴谋与血腥,的多是以力服人,以谋取胜,而不是以德服人。但是这些血与火,阴谋与罪恶的权力斗争,又无不在“替天行道”的口号下进行的,以正义的名义干着罪恶的勾当。一旦得逞,造反领袖或政变头目,亦无不一身辉煌,道德化身,真命天于。因为按照“有德者王”的逻辑,如果这些新兴的君王不是道德高尚,顺天应人,那么他们的“革命”或政变便不会成功,自然也就做不了王。反过来说,他们现在夺得了政权,坐上了王位,只能说明他们是得民心得天意的真命天子。刘邦的发迹最能说明这一点。根据当朝人写当朝史的司马迁保守的描述,刘邦纯系一无赖,而且文不能词章,武不会刀枪,然而在楚汉战争中,却打败了既有义道又有勇力的项羽,建立了汉王朝。对于胜利,就连刘邦自己也想不明白:我刘邦何德何能,在这群雄逐鹿的乱世,笑到最后竟是自己。他怕群臣不服,怕天下人怀疑他的王权合理性,号召文武官员为他的成功寻找根据。朝中有一名叫陆贾的儒生,根据儒家,有德者王”的原理,轻易地往刘邦身上一套,便写出了(新语)十二篇。其中一个重要的思想是:“治以道德为上,行以仁义为本。故尊于位而无德者绌,富于财而无义者刑;贱而好德者尊,贫而有义者荣。”意思是说,你刘邦虽然贫贱,但你道德第一,自然也就理当为王。

很显然,“有德者王”实乃一强者逻辑,类似于黑格尔的“凡是现实的便是合理的”。此种逻辑落实于现实的政治行为,结果必然是以力服人,胜者为王。道理同样简单:既然有德者方可为王,那么人们在谋取权力的斗争中,只要打出”替天行道”、“恭行天之罚”之类的道德旗号就可以了,而不必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当。因为按照“有德者王”的逻辑,即便无德,但一旦政权在手,做了君王,自然便成了“有德者”。因此,他们为了谋取最高权位,往往是不惜手段之残忍与卑劣的。

由“有德者王”到“王者有德”之转换,给中国历史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其中最为严重的有:一、消解了社会的批判精神,使人们错以为新兴的统治者都是民心所向天意所归的圣贤人物。二、鼓励臣民造反,而这也是在世界历史上,中国的农民起义次数最多的规模最大的根本原因所在。三、周期性的恶性动荡。每一新兴的王朝都是在“有德者王”的旗号下建立起来的,但却又必然地灭亡于这一旗号之下。四、极大地曲解了一部中国历史。因为按照,有德者王”的逻辑,为了说明王权的合理性,几乎每一个新兴的王朝都要将历史作极端的二分法,即把前朝说得极其的黑暗与万恶,而把自己的新王朝描绘成如何的美善与光明。

二、以道压势与道势一体

先秦儒家同其他诸子一样,极其重视一个“道”字。不过在他们这里,“道”的张扬并非出于本体论或宇宙论的考虑,而是出于政治伦理的需要,确切说是想用一个“道”字来规范为政者的施政行为,即“以道压势”,或如近人余英时所言:“以文化秩序规范政治秩序”。

儒家哲学范文4

关键词:人生哲学;孔子;名;仁;道;为学

人生哲学是个人对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有关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以及人生价值等方面的看法。它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人生安身立命的问题,涉及到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人面对自己的处境应当采取的态度,简言之凡是探讨一个人生存在天地之间根本做人之道的学问,都属于人生哲学的范畴 [1] 。孔子创立的人生哲学要求的是入世,倡导建功立业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价值,其思想不仅在社会生活中是强大的精神支柱,而且在政治、教育和社会风气上也处于主导地位,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国民精神。

一、孔子之名:修养及发展的起点

孔子生在春秋末期大国争霸的乱世,当时社会诸侯不安于位争权夺利。他虽曾带领弟子周游列国,但因其思想与现实不合而不被重用。一生生活贫贱颠沛流离,生在乱世又雪上加霜,中国常言的人生三大悲哀:幼年丧母中年丧妻晚年丧子,孔子都遇上了。他经历了幼年丧父,青年丧母,中年丧妻,晚年丧子,一生的坎坷不幸他没怨天尤人而把命运变成使命,没有强调自己所遭受的苦难却时时关心社会。孔子在其人生道路上战胜了自己使自己不为苦痛所系,致力于谋求社会大众的福利。他的经历教诲了后世,其思想和智慧更是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开启了儒家文化的先河。

孔子在论及名分时指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乱世的礼乐不兴渊源于名不正,导致言不顺事不成。孔子生逢的乱世始于人际关系的迷失,人际关系的失常则由于名不正,因此孔子提出了正名,以此作为化解人际关系危机的前提。所谓正名就是用周礼匡正已经发生变化的社会现实,使君臣父子各安其位遵守各自的名分不越位不辱礼。孔子重视礼视其为维护制度的手段并认为维护礼需要从正名入手。在那种名分已失天下大乱之时,“孔子惧,作春秋”,他所害怕的正是人际关系的沉沦社会的混乱及人心的败坏。他虽然重视礼乐教化却认为礼乐的根本在于仁德的修养,要正名得从个人的修养开始,于是提出了其道德哲学的核心概念――仁。

二、孔子之仁:人生哲学思想的核心

孔子将仁作为人格的核心视其为完全人格,只有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才被称为仁人。仁是个体的道德内在性是个体成圣的内在依据,所谓成圣是个体修养所达到的最高境界[2]。仁的意义首先是独善其身的君子;其次是兼济天下的圣人,两者的综合就是仁人即内圣外王,此为儒家的理想人格。仁的内涵有以下解释:其一仁者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泛爱众”爱一切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其二“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此为仁者爱人的道德规范。其三克己复礼为仁,要求人们通过加强自我修养做到以礼为行事准则。其四“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儒家的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孔子仁学思想的精妙在于将外在的传统转化为内在的道德伦理意识的自觉要求,从最基本的家庭入手讲求“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使仁学植根于家庭伦理深入最基本的血亲观念之中。他们之间关系准则更突出的体现在孝悌、友仁和守信三个方面即人际关系中涉及的孝、仁、信。[2]

孔子人生哲学是以仁为基础的伦理型人生哲学,是讲道德重进取的现实主义人生观。它要求为人“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从而亲仁”,以仁为基础提出了儒家的核心概念仁、义、礼、智、信、 温、良、恭、俭、让、恭、宽、信、敏、惠等等,都是做人的基本规范也是为人处世的道德标准。人都处在一定的人际关系中,应将做人的基本规范视为一种普遍的人际关系准则,这便是孔子倡导的“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伦理法则。凡在生活中能够坚持以上操节并以之为安身立命者,就是儒家所称誉的圣贤仁人。

三、孔子之道:追求的终极境界

道在孔子思想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孔子之道即仁道。道的产生和培养是依靠人的努力,道在人中并由人传递下去,“吾道一以贯之” ,最终依靠人们的活动而成为现实,“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孔子经常教导弟子:“笃信好学,死守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居,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荣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这些调节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伦理原则从其深层的底蕴来讲,说到底是人生价值生命归宿的大问题。

他告诫学生以道为生活原则,有了这个原则在生活中即有所得。孔子把人分为小人、君子、圣人等不同类型,如何才能实现圣贤的理想人格,其路径便是内圣外王之道[3],孔子人生哲学强调的是入仕体现了内圣外王之道的精神,追求个人的道德完善和社会安宁也将此作为立身处世的崇高目标。之后儒家《礼记・大学》所阐发的“三纲领,八条目”最能说明内圣外王之道,因此即便是“朝闻道,夕死可矣”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贯穿孔子人生哲学思想核心的还有一大理念就是为学。其一生把学习看作是人生的一种理念。《论语・学而》的第一段话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要做到“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孔子总是教导人们采取积极有为的态度有意义地度过自己的一生,途径主要是为学,正如孔子“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为学贯穿孔子人生哲学思想之中,并成为其他各方面发展的前提,孔子之名、孔子之仁、孔子之道都要经过为学而获得发展,几方面统一起来构成独特的孔子人生哲学体系。

参考文献:

[1]邬昆如,人生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第一版

[2]陈延庆,仁学人生哲学体系的主要内容和逻辑结构简论,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4月,第22卷第二期

[3]高云伟,仁、道:孔子的人生哲学,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6月第6卷第2期

儒家哲学范文5

论者谈中国哲学,一般称“儒、道、佛三教”为中国哲学之主流,而方东美谈中国哲学,则以“四大主潮”称之。他所谓“四大主潮”,乃是原始儒家哲学、原始道家哲学、中华大乘佛学和宋明新儒家哲学。二者的不同,在于方东美将原始儒家哲学与宋明新儒家哲学分别置论,将宋明新儒家哲学视为相对独立的领域而列为中国哲学的“四大主潮”之一。虽然“四大主潮”说与“三教”说并无根本歧异,但方东美的见解和论述确有独特之处。

 

一、宋明理学的流派及其歧异之原因

 

方东美研究宋明理学的著作,主要是《新儒家哲学十八讲》。这部著作,是根据他1976年9月至12月在辅仁大学讲授“宋明清儒家哲学”课程的录音整理而成的。这次授课,由于方东美患病而未能完成,当时只讲到宋儒张载(方东美的英文著作《中国哲学之精神及其发展》对于张载之后的新儒家有所论列)。方东美去世后,《东美全集》编纂委员会将这本著作定名为《新儒家哲学十八讲》。这个命名,突出地表明了方东美关于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的基本观念,即:宋明清儒家哲学是有别于原始儒家哲学的“新儒家哲学”。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观念,方东美论中国哲学的流派时,不将宋明清儒家哲学笼统地归属于“儒家哲学”之下,而将其与原始儒家哲学同样列为中国哲学的“四大主潮”之一。

 

方东美多次表明,他研究哲学(包括建构自己的哲学理论体系和评论哲学史上的流派),喜欢“采形上学途径,旨在直探主脑及其真精神所在”。对于宋明新儒家哲学的研究,方东美同样如此。他认为,宋明新儒家哲学包含着以下三派形上学思潮:“唯实主义的新儒学”“唯心主义的新儒学”和“自然主义的新儒学”。

 

(一)唯实主义的新儒学

 

这一派新儒家哲学,包括北宋五子(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和南宋朱熹的哲学思想。

 

方东美说,周敦颐的太极图得自道教中人,其《太极图说》宣扬的是道家思想。即以宇宙发生论而言,《太极图说》采取的不是儒家的“向前创进” 说,而是道家的“先天向下流衍说”。它杂糅了道家(如魏伯阳)和阴阳家、杂家的学说。就周敦颐的哲学思想来说,《太极图说》只具有次要的意义。周敦颐哲学的要义在于《通书》。这部对《周易》进行阐述、发挥的著作,以“诚”囊括天道与人性,在本体论和人性论上都力求达到“永恒”与“变易”之间的融会贯通。这才是周敦颐哲学思想的精华所在。就哲学思想的杂揉来说,邵雍可以说更为明显。但是他提倡“大心体物”,认为人应该气量宏大。他充分肯定自然世界和人文世界的意义和价值,主张人在精神上“囊括自然天地之种种层界”。他倡言人心之灵,备天地,兼万物,合德乎太极”,这对于后来宋儒所表现出的心量狭窄之弊,当是一剂良药。

 

张载具有“与天地万物同体之襟怀”。他所说的“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表现出生命之胜情。他的宇宙论是一套生机哲学,反对释氏将宇宙万物归于“空”,反对老子以“无”作为宇宙之本。不过张载提出“知太虚即气则无无”,把“太虚”视为宇宙本原,则有违于原始儒家思想。但张载注重《易》和《礼》,传扬古代圣贤之学。他还提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表明,张载承受了孔孟真传,而且在学向上可谓规模宏大。

 

程颢虽为一代儒宗,但也深受老庄和大乘佛学的影响。他的“机体一元论”认为人与宇宙同体,普遍生命旁通统贯,人之心灵无处不在。因此人应尽心体证万物一体,适应万变而无穷。他的此类思想,不仅包含着道、佛两家的哲学智慧,而且实为陆王心学之先声。

 

程颐也具有程颢的这些思想。但他个性偏执,过度相信抽象理性的作用,因而思想上常陷于逻辑矛盾。他白以为深通《易经》的微言大义,但实际上他深受新道家王弼“贵无论”的影响,对《易经》多有误解。他的“拟人的本体论”注重“情”未发生时人的秉性之“中”,将这种深心内证之“中”化作与天理同体,以此来实现天人合一,使人性臻于完善。但是程颐的人性论“依旧未能免于善恶二元论之困惑”。因为他将人性分割为相互对立的“义理之性”和“气质之性”。这表明,程颐的人性论摇摆于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之间。

 

朱熹则汇聚了周、张、二程和李侗等前辈的学说,而将以下五种观念贯穿其中:天道之体统;歧义之理性;人性之生成;“中”之内省体验;心灵之主宰。方东美说,这虽然构成了一个形上学系统,但常使朱熹的哲学思想“陷入逻辑矛盾性”。他排斥道家,但实际上他接受了道家思想,以来源于道家的太极图作为建立形上学体系的出发点。他将《周易》当作卜筮之书,不去区分其中不同层次的文化价值。董仲舒提出“天不变,道亦不变”,已经违背了原始儒家的思想,而朱熹的宇宙论却吸纳了董仲舒的思想。在人性论方面,朱熹和程颐一样,将人性分割为“义理之性”和“气质之性”,这正如他在宇宙论中分割“理”与“气”一样,采取的是二元论的立场。不过,朱熹在论“心”时采取了张载的“心统性情”观点,并且将“人心”与“天心”相贯通,讲的是一元论。

 

以上是方东美对于北宋五子和南宋朱熹的评论。现在我们关注的不是这些评论的是非得失,而是需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方东美为什么将北宋五子之学和朱子学称为“唯实主义的新儒学”?在笔者看来,方东美所谓“唯实主义”新儒学,是相对于陆象山、王阳明的“唯心主义”新儒学而言的。宋明清儒学的程朱一派,虽然和陆王派同样认为知识乃人先天所固有,但他们不像陆王派那样认为人们只要向内“格心”就可以获得良知,而认为人们必须通过向外“格物”,方可获得知识。“格物”即通过外界事物去体认“天理”。程朱说“即物”才能“穷理”,而且“须是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然后才能致知。正是基于程朱这种主张通过外界的实在事物而求知(即体认“天理流行”)的知识取向,方东美将程朱一派的新儒学称为“唯实主义的新儒学”(又称“实在主义的新儒学”)。

 

(二)唯心主义的新儒学

 

这里指的是陆象山、王阳明的哲学思想。方东美说:“陆王两氏同以心体为万物之支点,视一切知识、存在与价值等概属心灵真相之展现。”这正是陆王“唯心主义新儒学”的立足点。

 

陆象山的哲学思想,被方东美概括为下列主要原理:万有同心论;人性平等论;人心上跻天道论;仁义彰显心性论;理想价值超越论。对陆象山的哲学思想,方东美提出的一个主要批评是:“象山主张‘超越理想性原理’(The Principle of Transcendental Ideality),视超越之理想界与卑陋之现实界犹属‘二元对峙’,未能浃而俱化。”他认为陆象山虽然将天地万物统一于“心”,但仍然把超越的价值理想与现实世界看成相互对峙的两极。

 

王阳明则“据价值统一原理为主干,而着手建立人与万物同体之机体主义哲学系统”。这个“机体主义哲学”认为,身、心、意、知、物是相互连锁、一体融通、不可分割的,以广大同情心显示圣人备天地、兼万物之情怀,“以存在与价值、心智与物象、知识与行动、人心与人性、人性与天道,两相浃化,一体不分”。方东美说,这表明王阳明哲学与陆象山哲学相比,“实己百尺竿头,超迈前贤……将‘超越理想性原理’迳化为‘内在理想性原理’(The Principle of Immanent Ideality),价值之最高统会充分呈现于吾心,同时也呈露于遍在万有之‘心体’,而为一切万有之所同具者”。这样,王阳明就把陆象山的超越理想性转化成了内在理想性,更加彻底地将天地万物统一于“心”。王阳明的“心统万物”“知行合一”和“致良知”等学说,表明他的唯心一元论哲学和朱熹的唯实二元论哲学正相反对。方东美正是基于陆、王哲学“视一切知识、存在与价值等概属心灵真相之展现”的知识论取向,将陆王一派的新儒学称为“唯心主义的新儒学”。

 

(三)自然主义的新儒学

 

方东美说自明代中叶之后,尤其是王阳明以后,心学大盛,显现了很多的弊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一种反响,这种反响,我称之为‘Neo- Confucianism of the naturalistic type’(自然主义的新儒学)”。在阳明心学的影响登峰造极之时,出现了王廷相的“唯气论”自然主义哲学,它“一方面反对阳明心学,另一方面亦反对朱子及其学派”。此后,自然主义哲学不断发展,形成了王夫之的“功能派自然主义”、颜元和李塨的“实用派自然主义”、戴震的“物理派自然主义”。

 

这种自然主义的新儒学,其主要理论兴趣在宇宙论和人性论,力图证明人性纯善,召唤哲学家们“白天上回到人间,努力以求人性之发展,藉使至善之理想得以完成实现”。方东美将新儒家的自然主义哲学与西方的自然主义哲学作了比较,认为西方自然主义哲学“标榜价值中立”,而中国哲人在宇宙论和人性论上,都是“无不以价值为枢纽”。这是他对于“自然主义新儒学”的肯定和称赞。但同时他认为,这种自然主义哲学“对于先秦儒家的形上的精神而言,多多少少都是一种贬抑。对宋儒的形上精神而言,也多多少少是一种贬抑。经过这层贬抑之后,把哲学的精神从高远的境界,拉到现实世界上面来。一旦哲学拉到现实世界,固然是切合现实世界的条件而较易解释了,但哲学的精神也从此毁灭了!”在方东美看来,宋明清儒家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有损于儒家哲学原有的形上精神。而方东美对于哲学,历来所推崇的正是其形上精神。因此,这个评价表明了他对于“自然主义新儒学”的批评。

 

新儒学的这三派,相互辩驳不已。这自然是由于见解歧异。导致他们见解歧异的原因,方东美认为主要是下列三点:

 

1.“《尚书·洪范》篇所含藏之永恒哲学与《周易》生生不己根本义尚未调和。”方东美认为,《尚书·洪范》代表了儒家精神注重传统、追求永恒的一面,《周易》代表了儒家精神注重创造、追求变易的一面。这两部著作,是儒家哲学思想的源头。由于这两个不同的方面未能很好地调和,后世的儒家哲学在传承上也就有了区别,易于形成不同流派。宋儒正是如此。

 

2.新儒家的各派,都不同程度地受过道家以及佛家的影响,因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变乱儒家 宗旨”的情况,而不是各派都恪守儒家宗旨。这也难免使得各派持论有异。

 

3.新儒家们所处的时代不同,社会状况有别,因而“对于指陈时弊及挽救人心之主张见解,兀 自不同”。

 

方东美提出的这三点,从学术渊源、道家和佛家思想的影响以及时代背景方面,解释了宋明清儒

 

家在学术上见解歧异的原因。由于这种歧异,宋明清儒家各立门户,形成了“唯实主义的新儒学”“唯心主义的新儒字”“自然主义的新儒学”三大流派。方东美说正是这三大流派,构成了自北宋时期至清代中叶新儒家哲学的体系,也就是宋明理学的体系。

 

二、宋明理学的理论归趣及评价

 

对于宋明理学的理论归趣,方东美主要做出两方面的概括:

 

(一)归趣孔、孟、苟之古典传承

 

新儒家哲学虽然分为三派,而且相互“攻讦不己”,但方东美指出三派哲学在立论上也有共同之处,那就是:主张“于宇宙万物感应天理”;“思想结构旁杂不纯”;力倡“精神物质合一,人为宇宙枢纽”;“秉持人性至善理想,发挥哲学人性论”。方东美所说的这些“共同点”,是否确实为三派新儒家哲学所共有,应该说尚有待推敲。例如就主张“于宇宙万物感应天理”而论,阳明心学就并不主张通过宇宙万物感应天理,而认为“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焉”。但总的说来,他的上述见解,表明了新儒家哲学在思想内容方面的一些共同点。

 

更为根本的共同点,则在于:“三派理路虽殊,然其大要仍以归趣孔、孟、荀之古典传承为主旨,则其致一也。”

 

方东美说:“宋儒发挥‘备天地,府万物’的精神,而把它在生命上面表达出来,成为所谓‘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之仁’。这是儒家的根本精神——是从 ‘天人合德’‘天人合一’‘天人不二’等观念中产生出来的。”宋儒之学传承了原始儒学“天人合一”的精神,对这一点,方东美从来都予以肯定。他对宋儒的 “道德文章”作出的概括性评论是:“宋儒做人方面在建立道德人格,以挽人伦隳丧之弊;于为学方面在恢复学术正统,企求衔接先秦之儒家思想,成立所谓‘道统之传’。即所谓‘新儒家哲学’。”可见,宋儒在生命境界和学术思想方面,均以归趣孔孟原始儒家为宗旨,而且宋儒历来以此自诩。

 

(二)染上了一层道家及佛学色彩

 

另一方面,在归趣孔孟原始儒学的同时,新儒家哲学也吸收了道家和佛家哲学的思想。“自公元960年以迄今日,吾人先后在新儒学(性、理、心、命之学)之形式中复苏了中国固有之形上学原创力,而新儒家亦多少染上了一层道家及佛学色彩。”

 

人们往往透过宋以后新儒家的思想来研究孔孟的思想,方东美认为这实际上已经有了出入,“因为宋明新儒家的思想,在历史的背景上面,已经有了若干道家的思想成分在内,尤其是有若干佛家的思想”。在谈到宋儒对先秦儒家经典的解释时,方东美认为“新儒家哲学乃是透过老庄道家的子学来了解经学”,因而这种解释往往“援道证儒”。在谈到周敦颐的哲学思想时,方东美说濂溪唯有《通书》渊源于《周易》,渊源于先秦儒家,而他的《太极图说》则来源于道家思想,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我们设若不了解道家与宋儒的关系,宋儒的许多学说不能了解”。凡此,皆表明宋儒学说受道家以及佛家思想影响之深。新儒家哲学在归宗孔孟原始儒家哲学的同时,吸纳了道家和佛家的哲学思想。对于这样的理论归趣,方东美并不反对,因为他历来提倡学术思想上的兼收并蓄。宋儒绍承先秦儒家而兼容道、佛,应该说正符合方东美所极力提倡的学术精神。但问题在于,尽管宋儒之学实际上深受道家和佛家思想的影响,宋儒却偏要“辟道、辟佛”,显出“固陋狭隘的心量”。这就难免受到方东美的严厉批评。

 

方东美对新儒家的批评,有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方面,是批评新儒家“固执于道德理性”。他认为宋儒在道德理性问题上过于偏执,以致于走向了戴震所尖锐指责的“以理杀人”。他说:“宋儒过分执着于偏颇的理性,而对于人类具有善性的欲望,情绪,以及具有善性的情感,情操,都一概抹杀了。这是一个偏颇的哲学,它不能够同文学、诗歌、艺术以及一般的开阔的文化精神结合起来。这样一来,很容易造成一种萎缩的哲学思想体系。”对于宋儒从“偏执的道德理性”出发而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之说,方东美指出其结果是“对于人类的欲望、情绪、情感这方面都不敢沾染,于是乎他们的生命不是开放性的而是萎缩性的”。

 

方东美对于新儒家更为严厉的批评,是在“执着于道统观念”这一方面。方东美历来提倡“学统”、反对“道统”。在他看来,“道统”观念不该是 “儒家正统思想”(即孔孟所代表的原始儒家思想)的应有之义。他评价学术思想的一个基本标准是:“真正在文化上体大思精的思想体系,要能容纳各方面在精神上真正有贡献的学说。”优秀的思想学说,一定要有一种“伟大的涵融精神”。从这种见解出发,他对于所谓“道统”持一种近乎深恶痛绝的态度。他指出:“讲 ‘道统’,易生肤浅、专断、偏颇的流弊,……对于民族的生命、国家的生命、学术的生命,可说是一无裨益。”他主张以“学统”来取代“道统”,说:“我们要讲‘学统’,而不是讲在精神上偏狭武断的道统。”所谓“学统”,指的是思想学说、民族文化在其发展流变过程中所形成的基本的精神统绪,它体现了思想学说、民族文化的精神方向和价值准则。方东美反复强调“要讲‘学统”’,这种提倡“学统”、反对“道统”的学术主张,决定了方东美对于历史上儒家的“道统”观念,总是给予坚决的否定。他说原始儒家具有“大气磅礴的精神气魄”,特别是孔子,对于九流之学“无不接纳其中的学术优点,……包容百家,汇通众流”。孟子的“浩然之气”值得赞赏,但是他辟杨墨,其心量已经逊于孔子。汉代的董仲舒建议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结果是“斫伤了西汉以来蓬勃发展的文化精神,也削弱了我民族思想的创造活动,封闭了宽宏大度的民族心胸;即使所谓三代以来至于春秋战国期间,活活泼泼的学术生命,也几乎一起断送了”!在方东美看来,自从“董仲舒提出这样一种‘道统’的观念”之后,一部儒学史成了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精神日渐萎缩的历史。

 

方东美批评宋儒“对内争正统,对外攻异端”。就“对内争正统”而言,方东美说:“从北宋起,经南宋、明代,以迄于清之乾嘉时代,在这么一个漫长的时期里,有一个很怪异的现象,而两宋诸儒尤其如此。就是都称为孔孟真传,而不免互斥异端,彼此攻讦起来,丝毫不留余地。比如说朱陆异同、程朱陆王之争,同是儒学,皆宗孔孟,而自诩真传,争夺正统。这种情形,扰攘了好几百年,而互有消长,依然是争端未决。在这些‘道学家’们的心中,都横亘了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得孔孟之真传,而‘代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而以真理自许。”这样的“对内争正统”,尤其表现出宋儒固陋狭隘的心量。就“对外攻异端”而言,宋儒的吊诡之处在于,他们实际上深受道家和佛家思想的影响,“我们细看宋儒每一个人的历史,几乎都受道佛的影响。比如程颢受华严宗的影响,朱子受禅宗的影响”,而且他还接受了道家思想,以来源于道家的太极图作为建立形上学体系的出发点。但宋儒从狭隘的“卫道统”精神出发,偏要攻伐异端,“辟杨墨、辟老庄、辟佛、辟禅,一切皆是异端邪说,而攻讦不留余地。”方东美对于宋儒的最大不满和最尖锐的批评,正是集中在宋儒的“对内争正统,对外攻异端”。

 

但应该看到的是,方东美对于宋儒的学术贡献是完全承认的。他认为,宋代所衔接的时代(即五代时期)乃是“中国历史上文化同人物最堕落的一个时期”。而宋儒之学毕竟一定程度地复兴了原始儒学以及原始道家思想(因为宋儒之学中实际上含有道家思想),从而使得宋代社会在文化上“把堕落的五代给完全翻转过来了!宋儒所为,可说是不朽的工作成就”。就哲学思想而论,方东美说宋儒之学“在新儒学(性、理、心、命之学)之形式中复苏了中国固有之形上学原创力”。而且,在谈到中国形上学发展的阶段(他喻之为音乐中的“节拍”)时,方东美认为:“中国形上学之律动发展悉依三节拍而运行。初拍强调儒家,次拍乃重道家,三拍则转入佛家,终于奏形上学之高潮于新儒家”,认为新儒家哲学是中国形上学思想发展的“高潮”。就历来注重形上学的方东美来说,这是他做出的一个很高的评价。正是基于这些看法,方东美尽管对新儒学进行了批评,但他仍然认为新儒家哲学与原始儒家哲学、原始道家哲学、大乘佛家哲学共同构成了“中国四大思想传统”,即中国哲学的“四大主潮”。

 

方东美说:“新儒各派,就历史上言,较为晚出,故于原始儒家,原始道家、大乘佛学之哲学造诣及智慧成就,皆能远绍遗绪,广摄众表,其透视人性及宇宙天地之性也,或自时间,或自永恒而观照之,现为不同程度之精神灵昭。故新儒家之造诣,堪称自成统观,是即‘时空兼综观’也。”他认为新儒家哲学是一种“时空兼综”的哲学。这就是说,—方面,新儒家哲学继承了原始儒家哲学注重“时间”的传统,将宇宙万物置于时间之流变中而观察其生灭变化、创进不己。另一面,新儒家哲学又吸纳了道家哲学和佛家哲学将“永叵境界”转化为“绝对空间”的理念。对于人类所向往和追求的永恒界,道家和佛家均在精神上将其转化为一种绝对的“空间”,作为人们精神自由驰骋的天地。道家“将永恒界点化之,陶醉于一片浪漫抒情诗艺之空灵意境”,佛家则“视永恒界为空幻,然而一旦遍历染界诸漏之后,却又能尽扫一切,重新透过永恒之光观照法满境界”。新儒家哲学承袭了儒家哲学生生不己的生命精神,同时也由于深受道家哲学、佛家哲学的影响,而于精神超升之中追求与天地万物并生的永叵境界。唯其如此,方东美认为:“至于宋明理学家,他们承受了三种传统:第一、儒家,第二、道家兼道教,第三、佛学(大半是禅宗)。所以宋明理学家主张生命与宇宙配合,产生与天地合而为一、因为一体的境界,具有‘时空兼综的意义’,可以称之为‘兼综的时空人(concurrent space-time-man)。”一言以蔽之,宋明理学不仅与原始儒家哲学、原始道家哲学和中国大乘佛家哲学共同谱写了中国哲学的历史,而且由于它吸纳、融汇了道家哲学和佛家哲学,从而在哲学形上学方面达到了更高的层次,这就是方东美给予宋明理学的崇高评价。由此还可以看出,方东美之所以将原始儒家哲学与宋明新儒家哲学分别置论,将宋明新儒家哲学视为相对独立的领域而列为中国哲学的“四大主潮”2_-,根本原因在于他十分赞同宋明新儒家在实际上对于道家和佛家思想采取的包容、吸纳态度。尽管宋明新儒家从维护儒家道统的立场出发而“攻伐异端”,但其实他们除了承受原始儒家的传统之外,还吸纳了“道家兼道教”的思想和“佛学(大半是禅宗)”思想。也就是说,宋明新儒家在维护儒家道统的同时,其学术思想实际上已经超越了这个道统而体现了方东美所赞成的“学统”。

儒家哲学范文6

【关键词】内容互补;内在统一;哲学主体

[abstract]The Chinese philosophy studies as a whole, the article support intrinsic supplementary said that this viewpoint does not regard as the Confucianist Taoism’s difference the supplementary premise, moreover regards as the Confucianist Taoism identity essentially is the supplementary premise, is in a unified intrinsic logical foundation, constituted a Chinese philosophy intrinsic logic link respectively. Meanwhile the Confucian said that two thought intrinsic supplementary as well as the Chinese philosophy basic spirit which manifests in the supplementary process regard as are the Chinese philosophy main bodies.

[key word]Content supplementary; Intrinsic unification; Philosophy main body

前言

当我们把中国哲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的时候,面对纷繁复杂的历史文化资料,就有必要提出中国哲学的主体是什么的问题。对此问题,一般有三种看法:儒家主体说,道家主体说,儒道互补说。其中第三种观点看似公允,认为儒道两家共同为中国哲学的主体。但是一经分析,又分为两种,即外在互补说,此观点承认儒家道家各自是独立的派别,认为它们本质上的区别性是互补的前提。另外一种情况是内在互补说,此观点不把儒家道家的区别性看作是根本的互补的前提,而把儒家道家本质上的同一性看作是互补的前提,认为它们是内在的逻辑上的互补,儒家道家是在一个统一的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各自构成了中国哲学内在逻辑的一个环节。同时认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以及在互补过程中所体现的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是中国哲学的主体。本文支持此观点,并试述其理由如下。

一、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作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共同源泉,给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提供了可能性

天道观念在先秦诸子之前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原始的天道观念、神道天道观念、以及在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念。

在原始的天道观念中,中国先民以一种万物有灵论的观点来面对世界,认为就如同人的背后有灵魂作为主宰一样,在世界的背后也有一个作为万物的最高主宰的天道。

神道天道观念,遮蔽了原始天道中的必然性,强化了人格神的意义,把天道主要理解为有意志的人格神。神道天道观念的基本精神和意义就在于与天道相沟通,但是这种沟通只是特殊人物的特权。这种思想肯定了特权意义存在的合理性,反映了社会等级制的出现和合法化的过程。

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念,是对原始天道观念中规律性意义和必然性意义的回归,是对人格神意义的扬弃,其核心观念认为天道是一个规律系统。这样的一个规律系统内在地含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天道的存在是不同方面、内容、时间构成的一个结构性存在。其二是天道存在是必然性的、规律性的存在,天由人格天回归到了自然天,有意志的主宰者发展成了客观必然性,此客观必然性通过天道存在的结构表现出来,承认世界的统一性以及万物的差别性和等级性。

总之,这三个阶段的发展为先秦诸子的学说准备了两种意义上的文化前提,即,一方面为先秦哲学本体论提供了思想内容,一方面也提供了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此两个方面的交互作用构成了中国哲学天人合一的基本精神。儒家道家作为先秦诸子学说的一部分,面对春秋末期“礼坏乐崩”的时代课题,从中国先民的天道思想中汲取营养,同时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作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共同源泉,给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提供了可能性。

二、儒道两家在思维方式上是内在互补的

中国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是心理与文化的辩证法,它反映的是人的生存的基本矛盾,儒家和道家各自回答了人在存在中两个方面的问题。儒家向人们提供了人的存在作为超越性存在之所以可能的文化上的基础和原因,而道家则向人们提供了人的存在作为超越性存在之所以可能的心理上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儒家和道家的关系,从逻辑上讲,表现的是人的存在作为超越存在,在精神境界与心理体验上的超越性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同人的存在作为超越存在,在现实伦理生活中实践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的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从思维方式上说,表现的是时间性思维方式与空间性思维方式的内在互补。

时间性、空间性是人的存在的两种基本方式和自我反思的基本中介。以万物同为物的空间并存关系为中介,在此关系中寻找万物同为物的统一性说明即形上基础的说明,此即空间性思维方式;从万物在时间上的历史发展为中介在万物自我时间发展过程中,寻求万物同为物的统一性说明,此即时间性思维方式。但是这两种思维方式本质上都是人反思自身时的片面的思维方式,而人的反思应该是两种思维方式的互补。中国哲学的发展正是表现出了时间性思维方式以空间性思维方式为基础,而统摄空间性思维方式,两种思维方式内在的互补和统一的过程。

转贴于  三、历史发过程中儒道两家在内容上的互补

在先秦诸子学时期,儒道两家在文化上虽然表现出不同的文化形态,儒家侧重表达天道观念的伦理意义,而道家侧重表达天道观念的本原意义,但是儒道两家哲学的创始人在心灵体验上的统一性、儒道两家学者情感上的相通性和同情性以及在最高人格意义上的人格境界的理解的统一性,是此时两家文化融合的表现。对于天道,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孔子也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儒道两家学者在心理感受上的一致性表现了他们对人性本质的理解的一致性。

在魏晋玄学时期,玄学家们在一种文化意识上,已经自觉到了儒道两家的统一性问题,而且他们对此统一性的了解并不在于外在文化形态,而在于内在的精神实质上的统一性。他们认为两家在哲学本体论问题的精神实质上是统一的,在性与天道的问题上,儒道两家是一致的。因此他们把两家之(下转第164页)(上接第186页)间的关系把握为在性与天道问题上的统一性。同时,他们用道家的形而上学思想,深化了儒家的思想,

为儒家文化进一步阐明了形而上学的基础。

在宋明理学时期,中国古代传统哲学形态达到了极至与完美。实现了思想理论内容上儒道两家的融合。而且是以一个统一的文化形态来体现的。这种融合表现在宋明理学的全部的丰富的内容之中。如本体轮种周敦颐的“无极而太极”等等,因此宋明理学时期,是儒家道家的思想在外在文化形态以及内在精神实质两方面的真正融合。

儒家和道家之间的内在互补所建立起来的,是一个比较完备的心性学说。以任何一方为中心的做法都是片面的,只有儒家和道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性才真正揭示了人的存在:既是心理体验的存在,也是现实伦理生活的存在。儒家和道家的关系在本质上和逻辑上是内在的统一性关系,而人的生存是儒家和道家统一的基础,它们之间的差异性是在统一性的基础上人的生存矛盾的内在发生。综上可知,儒道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以及在此互补过程中所体现的心理与文化的辩证法是中国哲学的主体。

参考文献

[1]林安梧.儒家与中国传统社会之哲学省察[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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