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范例6篇

海关监管

海关监管范文1

大家好!今天在这里举办内控机制建设培训班,通过培训旨在提高广大海关工作人素质,促进边境口岸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知道,海关是依据本国(或地区)海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使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

海关职责主要是对进出口货物、旅客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出境运输工具,实施监督管理,保障货物、物品合法进出境;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也是海关一项重要职责。许多国家海关除征收关税外,还在进出口环节国内税费,例如增值税、消费税和石油税等。有些国家海关,还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进口商品罚金等;海关的另外一项职责查缉走私。各国海关部对逃避监管、商业瞒骗偷逃关税行为进行查缉,尤其对走私禁止和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特别是,每一个国家海关部加大查缉力度。其他是部分或个别国家海关具有的特殊职能:如编制对外商品贸易统计、保税管理、沿海巡逻警戒、管理航行一级保护版权和专利权等。21世纪初,有些国家除对传统的有形贸易(实物)监管外,还对无形贸易(服务贸易)进行监管。许多国家政府指令本国海关履行国际出口管制制度,即对高科技产品、导弹技术产品、核相关双重用途产品、生化武器、常规武器、环境污染物质和有毒废料、濒危物种、文物等进行管理制。

**海关作为我国的边境口岸海关,点多面广,业务门类齐全,但人力、物力监管资源较少。近年来,就如何建立符合**海关特点的长效内控机制,我关经过持续不断地业务改革和工作管理模式的创新,学习借鉴兄弟关的经验成果,正在逐步地建立起以风险控制为导向、以信息科技化为手段、以业务运行监控为依托,以业务执法和内部管理为主要领域,以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为动力的长效内控机制,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从一下几个方面进行简要汇报。

一、加强“三项制度”建设,促进内控机制长效化

长效内控机制建设以来,我关关党组充分认识到,保障长效内控机制顺利开展的前提是把握明确的思路和准确的控制点,只有不断地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才能充分发挥内控职能的作用,只有良好地运用职能监督、风险管理监督、督察审计监督等科学手段,着力加强“三项制度”建设,促进内控机制长效化。才能推动长效内控机制的顺利发展。与此同时,坚持不断地优化内控环境,加大“三项”建设,整合监控资源,确保督办落实,使长效内控取得实效。

1、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海关总署及长春海关的总体要求,制定出台了《**海关建立健全长效内控机制实施办法》,《**海关长效内控机制建设任务分解方案》,《**海关长效内控机制评价办法》等,从组织领导、内控职责、内容程序、内控评价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规范。

2、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我关把建立健全长效内控机制定位在大管理、大监督、大层次上来认识,建立了“一把手”为主要负责人,特派员、纪检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积极参与,人事、政工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体制,坚持实现“关党组统一领导,领导干部各负其责,全体关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3、强化目标制度建设。以建立内部监控管理系统的总体目标为原则,从本关关情出发,制定和实现符合本关关情的长效内控机制的具体目标。1、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确保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操作规程。3、对内部各部门、各业务类型和各关员的执法状况重点指标进行监控、督察、审计,考核。4、开发应用科技化、信息化操作系统,加强监控,完善手段,充分发挥对倾向性问题的预警、监控、纠正作用。5、大力发挥纪检监察的组织协调作用和督察审计的监督优势,将行政监察工作的预防关口前移。6、积极促进长效内控机制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度融合,与业务进行深度融合。

二、长效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亮点”和“成效”

针对本关的监管现场分散、一人多岗、业务种类繁杂、贸易国国情特殊等特点,我关努力创建内控机制与业务管理、队伍管理相结合,内控机制与强化职能管理、风险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的“亮点”,探索自我监督制约机制的运行模式,使之更符合关区的实际。

亮点一、长效内控机制建设与业务高度融合,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1、坚持“制度内控”原则,规范各类执法行为和管理活动。

针对全关业务操作流程的发展和变化,我关及时梳理相关规章制度,建立、补充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办法,保证规章制度能覆盖各项业务控制的关键风险点,使各种规章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嵌入到各个操作岗位之中,促进全关内控管理规范化、流程化和标准化。从20**年开始,**海关着力完善业务运行操作制度。对海关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增补和完善,先后制定了近十万多字的海关执法活动、内部管理活动规章制度和配套业务结合部联系配合办法,完善部门岗位职责和内部操作规程,以此大大提高了各项业务操作及内部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先后制定了《边境贸易快速通关管理岗位规范》、《**海关通关业务运行监控岗位规范》、《**海关物流监控系统预警监控制度》、《**海关业务接合部风险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

2、实现“科技化内控”目标,打造自我监督制约机制。

近年来,我关不断地完善“一站式”通关作业模式,充分利用现代化查验设备、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打造综合货运监管平台。先期,自行开发了《物流监控系统》和《运输工具监管系统》,分别实现了对口岸所有进出境运输工具和口岸与监管中心之间的集装箱及货柜货物的监控管理,形成了口岸现场、监管中心、机关职能部门和主管关领导之间的多级监控机制。后期,我关又开发了“边境贸易快速通关系统”,实现对口岸验放货物快速通关的网络监控管理。之后,我关将上述三个系统整合为《**海关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基本囊括了H2000系统外的现场通关监管业务环节,规范了各业务现场岗位操作流程,对口岸现场和查验现场间的车辆流和货物流进行严密的管理与监控。在机制上强化了监督制约,严密了海关监管、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大大降低了关员的执法风险。一是权力分解,口岸现场90%的查验工作量转移到了监管中心由H986系统完成,查验关员查验权力分解、风险弱化;二是作业分离,业务操作均按双人制在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同时,货物、运输的监管业务操作无法在同一地点完成;三是透明监督,现场关员均使用同一平台,界面统一、监控实时,口岸现场与监管中心间,口岸现场进出境通道岗位间都形成程序严密、环节相扣的业务工作链条。

3、创新“信息化内控”监督方法,整合业务监督信息,实现监控信息资源共享。

**年,我关党组针对走私案件直线上升的趋势,反思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切实加大信息化投入和业务改革力度。新设了监管科,全面负责业务协调管理和运输工具、内部转关系统的实施监控。清理运输工具700多台,保留了16家拥有国际运输资格的企业和270台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车辆。自行开发了“运输工具电子图文备案系统”,将运输工具图像、自重以及驾驶人员等相关信息录入、上网,有效防范和打击车辆改装、串换等不法行为。利用《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实行了红绿预警监控制度,实现了对口岸现场和查验现场间的车辆流和货物流的严密监控,通过实行红绿预警、打印地磅数据、押运制度、职能监控、司乘人员及车辆电子备案改革等措施,强化了海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业务工作和廉政工作的深度融合,使两个风险一起防范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亮点二、长效内控机制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高度融合,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1、注重廉政教育,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成效活动。

我关近年来多次组织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培训活动,如建立关领导、特派员上廉政党课制度,推行业务部门科级领导向管理相对人“述职述廉”制度,组织廉政知识考试,开展防范“两个风险”调查问卷,与管理相对人座谈,与**市执法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培训等活动,同时,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以关员和岗位为主线,在全关范围内开展了“人人参与查找,人人找出风险,人人制定措施”执法及廉政风险自查活动,边排查边整改,建立健全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防控机制,“你的岗位潜在的两个风险是什么?针对潜在的两个风险,你及所在科室采取的防范措施又是什么?”,要求从关长到广大关员都要深入思考并认真回答。排查出廉政、执法风险35个。今年,为有效防控执法和廉政两大风险,总结打私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提炼在打击防范货运渠道走私案件中好的经验,切实提高关员应对风险的能力,我关组织业务骨干,多次召开案情剖析会,对10个典型案例进行个案分析,深入查找监管上的风险,逐一分析了两大风险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确定了防范预防风险的主要措施。并编制成了《**海关货运渠道典型案例剖析选编》。

2、典型引路,挖掘和树立廉政共建典型,发挥辐射作用。

从20**年开始,我关采取典型引路的方式,积极推动沙坨子海关与口岸联检部门实现廉政联动共建。充分利用口岸各派驻机构在同一口岸现场对同一标的物同日实施执法,各方作业数据彼此关联的特点,主动与边检、国检、口岸办等部门协商,创立了“反腐倡廉联动共建制度”。有选择实行进出口货物联合查验,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一机双屏检查,并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借助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这一平台,交换业务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实现了各方作业数据的对碰,变“串联”作业为“并联”监督,不仅加快了通关效率,而且实现了相互监督和制约。我们探索的这个“阳光执法、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的监管模式,极大降低了一线关员的两个风险,提高了口岸现场执法的透明度,使廉政建设机制取得了较好的创新与突破。

亮点三、长效内控机制建设发挥“实效内控”作用,实行“内控问责制”,探索内控管理的强化手段

绩效考核制度是内控管理机制的有效手段。我关的绩效考核方案从规范各岗位行为、分解权力、强化监督入手,建立和完善覆盖海关各项业务的廉政制度,制订《**海关各个岗位的两个风险图表》,使每个工作岗位、每个业务环节都处于严密监督制约之下,重点堵塞权、钱、人、物等管理方面的漏洞,有效化解廉政风险。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行严格的内控问责制,进一步规范了全体关员的执法行为,有效地防范出现“周期性”的自我管理放松,执法随意,思想麻痹大意等不良现象,强调“拒绝违规执法”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是每位关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将内控问责制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通过理顺业务操作人员的职能分工,明确职责定位。二是将业务流程的每个环节存在的和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执法风险责任落实到位,将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化解措施制定到位。三是为监督制约建立动力运行机制,加大对业务差错的监督、查处力度,形成“有错必纠”的监督压力,并与干部绩效考核管理相结合,与年终考核挂钩,改变执法权力下沉、基层关员执法随意性大、科处级领导对业务运行监控不力的现状,形成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夯实基础—化解风险—监督制约—内控检查—问责追究的完整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与安排

1、进一步优化内控环境。领导班子要作为本单位内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履行对内控工作的直接领导职责,将内控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注工作中每一个时点和要点,注重内控中每一个环节和细节。保持和发扬我关“全关重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控制”的内控环境。

2、进一步健全内控评估体系。

运用质量管理理念,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要素完成的数质量情况转化成相互关数据,通过日常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实行关体关员行为绩效考核,落实行政执法纠错和行政执法责任。有效地监督和公开行政执法活动,对执法过错认真地逐项纠正,分析廉政风险和隐患,坚持奖优罚劣,用激励手段推动从源头上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3、进一步推进长效内控机制与业务基础建设、廉政建设的高度融合。更加充分地综合运用风险管理平台、执法评估、执法监督和H2000等系统,针对重点风险环节、风险岗位和风险控制的关键点,设计出风险监控和自查自纠项目及指标,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政策法规、业务改革以及执法风险点的变化和转移,对自查自纠项目和风险监控指标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内控工作始终抓住执法和内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紧贴业务实际。

海关监管范文2

目前我国海关面对业务量激增与监管资源不足的矛盾,在实践中必须加强风险管理。运用复杂网络相关理论与方法对海关物流监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从预防和应对两方面得出海关物流监控网络风险管理策略,为我国海关开展物流风险管理作有益探索。

关键词:

海关物流监控;复杂网络;风险管理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海关面临着业务量激增与监管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使得海关在管理实践中必须贯彻风险管理理念,使用风险管理方法。复杂网络的理论和方法因其科学性和适用性可以为海关风险管理提供依据和参考,探索使用该方法对于研究海关物流监控网络风险的产生机理、探索预防海关物流监控网络风险、实施应对策略及完善现代海关物流监控网络都有所裨益。

二、基于复杂网络的海关物流监控网络风险识别与控制

(一)理论基础

物流监控是对海关监管的货物、运输工具、海关监管场所等通过有效的信息监控和实体监控手段,对进出境环节运转过程中的装卸、移位、仓储、集港、转关交付等实施全方位的监控和管理。复杂网络研究理论建立在将一些真实的网络系统抽象成一些节点和线条形成的网状结构的基础上,节点和线条分别代表研究对象个体和个体之间的联系。这些网状结构可以描述很多真实的网络系统,如社会关系网络、因特网、交通运输网等。节点的度(节点连接的边的总数目)等统计性质、复杂网络的无标度、小世界等特性也表明了不同的网络内部结构和系统功能。海关的物流监控部门和监控的企业之间,因为业务联系也形成了复杂网络的关系。海关面临有效把关、截获风险及物流顺畅、通关便捷两方面要求,在工作中引入了越来越多的风险管理方法,复杂网络方法在海关物流监控风险管理系统中也能得到良好的应用。

(二)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的复杂网络特性研究

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和生产技术的进步,国际贸易货物不断增加,新型风险不断出现,使海关物流监控网络向更加复杂化和多元化的网状结构发展,越来越具有复杂网络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海关物流监控组织结构的网络性。在海关物流监控网络中,企业之间、海关与企业之间有着复杂的业务往来,形成了具有交互关系的网状拓扑结构。这种结构上的网络性为复杂网络理论方法在海关物流监控网络风险研究中的应用提供了最基本的支撑条件,也包括了节点的风险因素之间的关联以及各节点之间相互作用的动态演化过程。二是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的复杂性。海关物流监控系统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动态变化是导致复杂性的主要原因。首先,从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的内部看,整个系统时变的发展(如新货物进入某海关物流监控系统)或萎缩(如企业由于运输方式变化脱离某海关物流监控系统)等是动态变化过程,而且组成该系统的每个基本要素,如系统中某个企业在货物、技术等方面也会产生动态性变化行为,更进一步刺激了系统整体的动态变化;其次,从海关物流监控的外部环境来看,国际贸易需求的变化、政策法律的完善等环境变化都会对海关物流监控系统本身造成巨大影响,从外部对系统的动态变化起到助推作用。三是海关物流监控的系统性。虽然海关物流监控的每个企业基本都是独立的决策主体,具有自身的运作管理模式和利益需求,但同时每个企业的生存发展又离不开与其他企业在实物、信息、资金等方面的交互和利益上的博弈,使得海关物流监控成为一个具有自组织、自适应、协作演化等特点的网络系统。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使得传统的分析方法已不能较好地对当前规模日益扩大、运行机制日益复杂的海关物流监控网络进行研究,而海关物流监控网络在构造方面具有复杂网络特点,可以用复杂网络理论和方法进行研究。

(三)海关物流监控网络风险的产生机理

物流风险的出现对海关物流监控网络提出了稳定性和适应性的要求。为应对风险,首先要分析风险产生机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海关物流监控网络效率的影响

海关物流监控系统效率的影响体现在先进风险管理理念的应用节省了海关的监管成本(如减少了物流监控关员配置),但同时也使得海关物流监控系统因为太过于注重通关效率和减少成本而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变得过于脆弱。一旦风险确实发生,物流监控关员人手过少,往往会给海关物流监控系统造成影响和损失。应对这样的问题,可以在分析物流监控系统的脆弱环节之后设计弹性灵活的海关物流监控系统,必要时可以调剂人员并保有适当的人员冗余(富裕配置)。另外,海关物流监控系统的高通关效率也使得整个网络的一体化更加明显,即网络中任何节点的风险都能够快速地在整个网络中传播和累积。

2.海关物流监控网络无标度特性的影响

海关物流监控网络是无标度复杂网络,具有明显的结构非均匀性,即绝大多数的节点度相对较小,而有少量的节点度相对很大。其具有两个重要的生长特性:一是增长特性,即海关物流监控网络规模是动态扩大的,即总会有新的货物加入;二是优先连接特性,即海关物流监控网络中新加入的货物更倾向于与那些在网络中地位重要的节点,即度较大的企业相连接,达成合作关系。无标度的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的非均匀性也使得网络在面对特定的突发事件时具有高度的脆弱性:某些度较大的节点产生风险时,其他与之合作的节点或具备类似条件的节点也有可能产生类似风险。而与无标度特性相伴的小世界特性又使得这种风险所带来的影响在整个网络中传播的速度非常快。

3.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相继风险

借鉴相继故障的概念,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的相继风险指的是在该网络中,一个或少数几个节点的风险通过节点之间的业务连接关系引起其他节点的风险。风险的产生因素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宏观政治经济环境因素,如市场价格、贸易壁垒、国家税收和贸易管制政策以及经济形势等会对企业行为产生影响,诱发走私违法行为;二是企业自身因素,如企业领导者的个人品质、内部管理控制体制、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等级等,决定着企业在面对走私违法利益诱惑时的行为选择。一旦网络中一个企业在面对违法利益诱惑时作出不当的行为选择,那么与之相连接的或具备相同或类似条件的其他企业也有可能会做出违反海关法律规范的行为,导致海关物流监控网络整体产生风险。这个过程在海关物流监控网络中不断进行,从而导致了风险的扩散,引发相继风险故障。这就是海关物流监控网络会因为局部的小风险而产生大面积风险故障,甚至造成整个海关物流监控网络中断的机理。

三、基于复杂网络视角的海关物流监控网络风险管理策略

从复杂网络的视角出发,海关物流监控网络应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首先在风险发生前预防,其次在风险发生后进行应对。

(一)海关物流监控网络风险的预防策略

1.增加海关物流监控系统“冗余”

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的脆弱性使得网络容易发生中断。最有效的预防方法是在海关物流监控系统中保持超过需求均值的一定“冗余”,来临时满足对海关物流监控风险的紧急需求能力,适当地给海关监管部门预备一些人力物力资源,应对突发事件而导致的需求变动,以维持海关物流监控的正常进行。这种“冗余”可以通过人员调剂、查验外包、协查武警协助等方式实现,可使急剧上升的物流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使海关有时间做出恢复计划和采取行动。但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涉及运营成本,使用时应把握好度。

2.降低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的非均匀性

无标度特性带来了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的非均匀性。该网络中存在一些度很大的节点企业,这些企业一旦因遇风险而中断,就会对整个网络的正常运行产生巨大影响,成为海关物流监控网络脆弱性的重要来源。海关物流监控部门可考虑降低网络的无标度性,即通过政策引导,使一些小规模的企业加入到网络中来,这些小企业的度比较小,它们的风险概率也会相应降低,这样整个网络的度分布趋于均匀,节点中断对整个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的正常运行造成的影响则会较小。

3.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的“免疫”策略

为避免海关物流监控网络受到风险攻击而导致中断,需要选择合适的“免疫”策略。“免疫”是指海关针对被选取企业采取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提高风险管理意识,提高规范作业能力,包括评估企业经营状况和信用等级、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完善行业规范等方法。可以通过构建双重随机免疫网络来保护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的正常运行,再通过目标免疫来有选择地加固特别重要的节点企业。(1)双随机“免疫”。双随机免疫是指在海关物流监控网络中对已经受到随机免疫的部分节点再随机选取部分节点施加二次免疫的策略。首先随机选取一部分企业进行第一次免疫,然后再从每个已被第一次免疫的企业中随机选取一个跟这个企业有连接(如直接合作关系)的邻居企业进行免疫。通过双重随机免疫,整个网络就可以实现在尽量减少成本的前提下,将遭受突发风险引起中断的概率降到最低。(2)目标“免疫”。根据无标度的特性,可以在海关物流监控网络中进行有选择的目标免疫,即选取少量几个度最大的核心企业或重要企业,增强其风险管理意识和规范作业能力。只要这些核心企业在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的突发风险概率降低,风险在网络中传播的主要路径就被切断,整个海关物流监控网络中断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

(二)海关物流监控网络风险的应对策略

1.控制海关物流监控网络中的重点企业

控制海关物流监控网络中的重点企业的基本思想,是由于海关时间精力限制,仅对网络中的部分重点节点直接加以控制,通过重点节点达到抑制整个网络的变化的目的。发生突发风险后,海关可以选取网络中度较大的即相对重要的几个企业,针对突发事件对其进行专项整治,增加这些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通过这些专项整治的威慑力和宣传扩散作用,将规模庞大的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稳定到平衡点,抑制突发风险的传播,从而获得对于网络的牵制和控制效果。

2.做好海关物流监控网络中“弱连接”关系的应对

美国学者Granovetter认为,在复杂网络中一些看上去应该紧密联系的节点之间的关系反而不如那些弱连接的关系更能发挥作用,从而得出了一个组织节点相互间最密切的社会关系并不是“强连接”,而常常是“弱连接”。“弱连接”虽然不如“强连接”那样坚固,却具有低成本和高效率。应用到海关物流监控网络中,海关应重视那些度不够大,或其他海关监管区内的“弱连接”企业,平时应搜集这些企业的资料并将它们放进应急预案中。在这些企业通过转关、属地申报等方式或区内企业与之合作出现跨关区的涉嫌违反海关法律法规活动时,借助它们作为突破口,可能会在海关物流监控风险控制过程中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从而更好地应对中断,维持海关物流监控网络的正常运行。

四、结语

海关物流监控是海关监管和国际物流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用风险管理方法,系统准确地对海关物流监控中的风险进行分析,可以为海关及时确定重点物流监控对象并选择最恰当的风险管理对策。在海关物流监控系统中,采用复杂网络研究方法,找出海关监管重点,能够有效使用有限资源,避免风险产生,强化海关监管和服务,能够使海关充分发挥为国把关职能,保证国际物流安全顺利运行,进而保障国民经济安全。

作者:廖日卿 李子昂 王晔新 单位:上海海关学院 上海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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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何大韧,刘宗华,汪秉宏.复杂系统与复杂网络[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海关监管范文3

海关作为执法者,一直以来不断健全、创新与完善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制度,在《海关法》和《关税条例》的法律制度构架下,努力探寻加工贸易发展规律,目前已经逐步建立了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基本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形成了具有中国海关特色的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基本制度体系和创新模式。

基本监管制度安排

产业准入制度

为规范加工贸易管理,自上世纪90年代,国家明确了加工贸易业务准入条件,设立了加工贸易企业和商品准入门槛,即:D类企业和列入禁止类目录的商品不得从事加工贸易业务。2004年起,为优化加工贸易产品结构,禁止和限制“两高一资”产品以及加工水平低的产品加工贸易,完善准入管理,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环保总局等部委陆续出台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商品目录,从产业、企业、商品、区域等多维度设定了加工贸易准入门槛。上述制度安排有力地缓解了国家在能源、环境和资源等方面的压力,同时,加工贸易结构优化有助于我国抓住全球资本重组、产业转移的机遇,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进程。

文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意见的通知》(【1999】35号)

历年来公布的禁止进出口目录以及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手册(账册)管理制度

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海关为其设立加工贸易手册,企业凭以进口料件并加工生产,在其将制成品通过出口(其中,深加工结转出口视同出口)、内销(缴纳税款和缓税利息、并交验许可证件)、剩余料件结转、料件和成品的放弃(销毁)、退运等途径办结海关手续后,海关为其办理加工贸易手册核销结案。手册(账册)管理制度通过建账、管账、销账形成了清晰的管理链条,确保了保税货物始终纳入海关的监管视野。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为满足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即时生产、零库存等新的管理理念和生产营销方式的需求,中国海关独创了联网监管模式。

目前,海关对占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值四成多的业务实施联网监管(E账册和H账册),此种模式更适合较大规模、实行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企业。与此同时,自2009年起,海关为中小微企业打造了纸质手册电子化模式,满足了中小微企业以合同为单元管理的实际需求。海关通过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分类指导,既加强了监管也便利了企业,实现了双赢。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3号,后经第168、195号署令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0号)

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是指经营企业在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时,按照其拟进口料件金额向指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申请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加工成品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复出口并办结核销手续后,由银行核销保证金台账的制度;分为“实转”和“空转”两种形式。

文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意见的通知》(【1999】35号)。

《海关总署2010年第5号公告》(实施台账电子化)

分类管理制度

海关依据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按照商品类别、企业类别对加工贸易实行商品和企业分类管理,即分别划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允许类商品以及AA、A、B、C、D类企业,并根据类别不同实行风险式差别化管理措施。与此同时,通过实行中西部与东部地区在台账实转政策上的落差,推动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7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银监会2007年第71号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意见的通知》(【1999】35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9年第120号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8年第97号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44号公告》

单耗管理制度

单耗管理制度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京都公约》当中的“the rate of yield”(产出率)与我国海关的单耗概念基本类同,均反映了成品与料件问的对应关系。我同海关的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同时,我国海关将单耗又细分为净耗和下艺损耗。目前,海关单耗管理遵循如实申报、据实核销的原则。海关总署正按照“靶心原理”制定更贴近企业实际和监管实际的单耗管理办法,值得期待。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5号)

内销征税制度

内销征税制度就是企业因故无法将本应复出口的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包括剩余料件、成品、边角料、副产品、残次品、受灾保税货物等)复运出境,而转为同内销售或使用时,应依法办理有关保税货物海关手续的制度。内销征税时,企业须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款以及缓税利息,并须交验许可证件。

文件依据:

《海关法》、《关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3号,后经第168、195号署令修订)

保税核查制度

保税核查制度就是在保税监管的期限内,对保税的货物和经营保税货物的企业、场所进行验核查证,是对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申报内容进行真实性、合法性的验核查证。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核查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3号)

保税担保制度

保税担保制度是对风险较高的加工贸易业务通过征收保证金或保函等担保方式实行监管的制度。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银行保证金台账项下的保证金担保形式;二是依据加工贸易有关规章,企业需要直接向海关缴纳的保证金或保函。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3号,后经海关总署令第168号、195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1号)

近期新政

以下是针对海关近期在加工贸易监管方面的新政梳理。

简政放权、转变职能

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六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广东为全国探路:在广东地区先行先试,允许加工贸易备案环节免予提交《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内销环节免予提交《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批准证》。

配合行政审改,加丁贸易业务制度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系统将作相应调整,期待通过上述改革,逐步建立起加工贸易领域更加科学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小政府、大社会、大市场”目标早日实现。

创新模式、转型升级

服贸外包:自2009年起海关在全国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试点并推广了保税政策,对从事ITO、BPO、KPO的企业给予进口设备的保税优惠政策,支持该类企业的发展。

截至目前,全国海关共为7个关区(大连、上海、北京、成都、杭州、武汉、厦门)21家企业办理了100余本服务外包手册,备案金额近1300万美元,实际进口近1200万美元,服务外包项下保税进口货物涉及电路板测试设备、软件开发测试设备、医疗检测设备等行为。据测算为服务外包企业节余资金成本近2000万元人民币。

飞机船舶:充分考量飞机船舶行业发展规律与特点,通过为其量身定制“电子底账+企业自核”的风险式监管模式,实现了该类企业管理单元由“合同”向“企业”的转变,解决了频繁更换手册、加工周期长多次延期等长期以来令企业头痛的问题,同时,使保税物料监管更加贴合企业物流管理,帮助企业节约了更多的时间成本,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飞机、船舶等行业加工贸易企业的转型升级。

简化流程、便利内销

为引导企业更好地面向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促进和扩大内需,延长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2012年海关总署出台了《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对B类及以上企业全面推广实施内销集中办理纳税手续措施”。为落实好此项工作,在充分调研与论证的基础上,近期将出台《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管理办法》,进一步便利内销,规范和完善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措施,努力提高内销的规模与质量。

提升手段、提高效率

物联网应用:深圳海关和大连海关均已实现利用物联网技术分别探索对加工贸易项下不作价设备和服务外包项下保税货物的监管。

台账电子化:2010年,全面实现银行保证金台账业务电子化,实现了海关、企业和银行三方共赢。

支持延长、鼓励延伸

延长产业链:通过完善深加工结转系统与建立外发加工系统,使深加工结转与外发加工业务管理环节更加顺畅,从而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和价值链。

战略性行业:在尊重基层首创基础上,去年海关总署提出了以设计公司为龙头,将集成电路产业链上的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企业等全部纳入加工贸易保税监管范同的集成电路产业链海关保税监管模式。新模式免予审批,更加贴近设计公司的实际需求、更加有利于企业成本控制、更加有利于集成电路设计类“轻资产”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解决了制约设计企业境内下单的瓶颈,由此产生的利润全部留在境内,促进了集成电路产业的营销中心、结算中心和利润中心的建立。这也是产业向价值链“微笑曲线”的两端延伸的典型案例,

推动转移、扩大开放

海关监管范文4

油船作为海事管理部门的重点监管客体,其对于水域环境和海洋清洁的重要意义引起了各级海事部门的高度重视。据统计,由于油船在航行中搁浅、碰撞、触礁、起火爆炸以及船体本身结构破损等造成的溢油事故,在世界各地,每年大约溢出原油20万吨~40万吨。日趋严重的水上溢油污染事故加剧了与当前严峻的海洋环境保护状况的矛盾,蕴藏着影响船舶安全和防污染工作的巨大隐患,使得海事部门的防污染监管面临严峻考验。怎样有效推进油船安全及防污染监管,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探索实效型监管手段已成为目前的当务之急。

?荩清醒认识油船防海域污染严重性

青岛是典型的“三高”地区,即:安全风险度高、环境敏感度高、民生关联度高,若发生油船污染事故,将对区域海洋环境及人民生活造成巨大影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据统计,2009年辖区载重吨不满5000吨的沿海运输小型油船进出港船舶8047艘次,货物吞吐量321万吨,随着北方船舶保税油基地的建设投产,进出青岛港的油船数量将成倍增长。另外,青岛辖区岸线长,小型油码头布局分散,海上通航条件复杂,交通密度大,航线交叉、占用航道现象时有发生,为青岛海域带来巨大安全及防污染压力。因此,应提高船舶管理方和船员的防污意识,提升船员职业道德,使其认识到污染的严重后果,尽最大可能控制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污染事故发生。

?荩严把审批关,构建安全检查全覆盖式体系

处理危险货物审批和船舶办理签证手续时,认真核对船舶、船员证书和船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把好第一关口,确保船舶从证书、文书上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办理油轮港内作业审批,应充分考虑天气、海况、货种等综合因素,经现场核查符合作业要求条件后再予审批。

立足严把审批关口,构建安全检查全覆盖式体系,避免和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对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标明根据航行时间和区域可以减配的船舶,重点核查船舶配员是否符合本航次要求。2011年1月1日后,国内航行油轮办理签证手续时,对船舶结构进行重点核查。

?荩现场作业监管,强化法律保障

夯实海事监管执法基础,实行动静执法无缝式对接,凸显海事执法的服务功能。对于已发生或经检查发现的非法排污、污染事故、配员不足等违法行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从快处理,为青岛辖区海域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船、岸作业界面检查,核实船舶、码头安全防污染措施是否到位,船、岸双方是否进行了必要充分的信息沟通并确立了联系沟通渠道,船岸双方是否明确应急情况下双方采取的行动程序,检查船岸双方是否签订船/岸检查表并按照检查表的要求落实好每一项工作。

船舶作业开始之前,船岸双方对确定的通信方法应充分进行试验,并设立第二种备用的通信方法。船舶开始作业之前,船岸双方应备妥消防、防污染器材,船舶布置围油栏,船、岸消防系统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双方都应备有国际通岸接头。

油轮应按照规定显示信号、值守人员坚守值班、舷梯口悬挂告示,标明:警告、禁止烟火、未经许可禁止登船等内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船岸之间因电势差产生回路电流。通常这种措施通过船岸电气绝缘或跨接的方式实现。输油软管的外表应无磨损、压扁、膨胀、皱折等明显缺陷,软管应定期进行压力试验,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并在软管上标明试验日期。

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消除身上静电,严禁在作业时穿着及更换尼龙、化纤服装,严禁穿带钉的鞋子。执法人员登轮前要释放静电,穿着的服装和鞋帽应符合要求。作业现场禁止人员佩戴老花镜。

当油船或毗邻泊位油船进行装卸挥发性石油或油温接近或高于其闪点的非挥发性油作业时,船舶生活区的所有外部开口(泵舱除外)均应保持关闭,保持关闭的舱门不得上锁并应有明显开关指示标志。

油轮进行作业时,不得同时进行船舶加油、加水、残油接收、拷铲、雷达检修、热工作业等产生静电和火花的作业。油船停靠油码头期间应备妥应急托缆,油船锅炉、主机、舵机和其他操纵所需设备都应保持可使油船迅速离泊状态。

?荩安全与防污染监管

油船安全与防污染的要求除满足一般货船的要求外,应注意下列特殊要求,并加强检查:

凡150GT以上的油船,应备用《油类记录簿》第一、二部分, 150GT以上的油船应配备主管机关批准的《海洋污染应急计划》,计划应按照规定进行演练并进行记录。

所有便携式灯具和电器设备应经主管机关认可,使用前应仔细检查,以保证在使用中绝缘完好,电缆连接牢固,包皮没有损坏。2000 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应设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式探火与失火报警系统,其安装和布置应在起居处所的所有走廊、梯道,脱险通道内提供感烟式探测保护及手动报警按钮。

若多油舱透气装置连在一起,透气装置管路则应装有截止阀或其他可接受的设施以隔绝每一油舱。若安装的是截止阀,则应配备锁闭装置,并由负责的高级船员控制。透气系统应设有防止火焰进入液货舱的装置(防火网),检查时应注重透气管的锈蚀情况和防火网的状况。若透气采用动力式排出,且透气的节流速度达到不小于30m/s时,透气孔在货油舱甲板之上的最低高度为2m;若采用气体混合物自由排出的方式时,透气孔在货油舱甲板之上的最低高度为6m;当透气孔布置在步桥两侧4m 以内时,则透气孔应在前后步桥以上高度不少于6m。

为保护油舱,油船应配备一套符合要求的固定式甲板泡沫系统。对载重量小于4000t 的油船,可仅设泡沫枪,泡沫枪的数量不少于4支;对小于500 总吨的油船,可采用可携式泡沫枪替代泡沫系统。油轮的消防总管应在船舶尾楼前端有保护的位置上设置隔离阀,且在货油舱甲板上消防总管每相隔不大于40m 的位置都应设置隔离阀,以便在失火或爆炸时能保持消防总管系统的完整性。

150 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应设有污油水舱,总容量不得小于船舶载油容量的3%。对于设置专用压载舱或清洁压载舱,或设置有货舱清洗系统,且该系统可以使用污油水舱的水清洗货舱,可以接受2%。对于既设置有专用压载舱或清洁压载舱,又设置有货舱清洗系统的船舶,可以接受1.5%。150 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应装有排油监控系统和油水界面探测器,以便能确保排放的油污水符合要求和迅速而准确地测定污油水舱中的油/水分界面。

?荩船员监督检查,规范操作技能

油轮船员除持有普通船员的证书外,还应持有特殊培训证书。对于减少配员的船舶,重点核查船舶配员是否符合本航次的配员要求。 加强船员消防、防污染方面的实际操作检查,确认船员是否了解应急情况下自己的职责和是否具备职责范围内的操作技能。油轮停泊值班除满足一般船舶值班要求外,还应满足危险货物船舶的特殊值班要求。除船长、大副及轮机长、大管轮不能同时下地外,甲板部、轮机部还应分别安排一名高级船员和多名普通船员值班,通常值班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1/2,确保紧急情况下船舶能迅速撤离泊位。

?荩善于分析总结,探索有效监管途径

海关监管范文5

海关特殊监管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实现某些特定的目的而划定的有别于本国关境内一般地区并实行特殊的贸易管制、税收等政策,由海关实施特殊监管制度的特定区域。在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现有6种类型,即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则由海关总署批准设立,主要包括保税物流中心、进口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

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类型划分主要在于开放程度和赋予功能健全程度的差异,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是我国现有的海关特殊监管区中开放度最高、功能政策比较齐全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可以说叠加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赋予的所有功能类别和特殊贸易政策。保税港区已经具有了保税仓储、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和制造,港口作业等综合,而设在内陆地区的综合保税区还被赋予了内陆港虚拟口岸的功能。

海关特殊监管区未来整合优化发展的方向是逐步将现有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新设立的特殊监管区域,统一命名为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经济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部分功能较为完善、辐射能力较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在制度创新、整合发展、功能拓展等方面承担起了率先突破的重任,已经成为区域拓展国际贸易的重要枢纽和跨国公司投资的高密集区。

二、辽宁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现实特点和区域影响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性基础设施,海关特殊监管区主要模式、政策体系、运作机制独具特色。近年,辽宁把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作为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作为投资软环境的重要内容,已经拥有海关特殊监管区6种模式中除跨境工业园区外的5种模式,还拥有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二类海关特殊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对助推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辽宁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大多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核心载体(见表1)。

(一)辽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相对集中于大连和沈阳,沿海六个城市均有海关特殊功能区域或场所

海关特殊监管区是区域对外开放的先导区域和核心载体,它对选址布局的基本条件要求是地理位置优越、经济腹地宽广、产业基础良好、高素质劳动力以及丰富和便利的物流网络等。大连市海关特殊功能区域和场所数量较多、密度较高,有3个海关特殊功能区域和26家保税仓库,体现了大连在东北地区乃至全国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程度。沈阳有1个海关特殊功能区域和3个保税仓库,从规模和进出口额看,还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营口、丹东各有若干家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场所,体现了两市作为辽宁黄海和渤海的重要港口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中的前沿作用。

(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了一定程度的体制创新,成为引进外资和发展加工贸易的重点区域

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已经赋予的功能看,大窑湾保税港区、沈阳综合保税区是辽宁现有的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的特殊监管区域。大窑湾保税港区、大连保税区、大连出口加工区(A区)在保持原功能基础上,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整合,实现了由一个管委会进行管理,为未来向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奠定了体制基础。沈阳综合保税区地处沈阳经济区和辽宁沿海经济带交叉辐射区域,是以沈阳保税物流中心为基础,在地理位置上有利于承接大连港、营口港的保税物流业务,是具有一定程度腹地纵深的内地虚拟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是各地区招商引资的高端载体,能够以入区即保税或退税、通关时间短、物流成本低等政策和功能优势吸引周边乃至跨国的物流配送和生产型企业,成为周边和腹地出口货物集聚的中心。2013年,大窑湾保税港区实现进出口额26.62亿美元,在全国保税港区排名第6位;大窑湾保税港区冷链产业已经达到一定的发展规模,已经成为东北地区保税肉类和水果的集散地。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监管手段创新,有利于充分发挥特殊区域功能优势

大连海关针对大窑湾保税港区的运营,推出先提后报、车船直取等高效通关模式,吸引众多跨国企业入驻,发挥“分拔集散”功能,佳能、东芝等跨国公司均已在港区内建立了分拨中心、采购中心。针对英特尔大连项目的配套支撑需要,拓展了出口加工区的保税物流功能,大连海关为处于大连出口加工区(B区)英特尔公司创新了精细化的通关监管模式,包括货物申报入区、区内加工、帐册核销、废品出区、成品出区等全流程环节的保税货物便捷流转解决方案,促进了大连英特尔公司与大连出口加工区优惠政策的结合。营口保税物流中心业务与港口、铁路形成有效对接,综合运用卡口管理、视频监控、海关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等手段,实现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的有机结合,开创了进出境货物无需转关即可进出保税物流中心的“直通关”监管模式,真正实现了区港联动,大幅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已经吸引鞍钢、本钢、中石化等50余家大型企业通过中心开展业务。

三、影响辽宁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

(一)特殊功能和优惠政策发挥不足,尚未充分释放其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比较优势

从海关特殊监管区的运作现状看,大窑湾保税港区主要发挥的是进出口口岸和短时中转站的作用,而最能体现保税港区优势的国际中转业务只占保税港区总体业务份额的13%左右。大连保税区除保税仓储业务外,其所具备的国际贸易、商品展示、检测和维修等功能也未能充分发挥。与国内一些省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作用发挥的水平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天津东疆保税港区2012年实现整体封关运作,当年实现进出口额达到53.4亿美元,并已经开始尝试推行飞机船舶租赁等新兴业务。

(二)产业特色不突出和产业配套能力较弱,尚未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应有的带动作用

现有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入园企业数量、规模和层次达不到即有的期望水平,引进部分质量不高的项目占用了宝贵的空间,给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发展造成被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存在一定程度的产业链不完善问题,部分大企业的上游配套企业主要分布在外地,本地产业链条缺失。如大连保税区内某规模较大的加工企业,配套企业几乎都在长三角地区,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与国内其它省区已经形成鲜明产业特色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落户了奔驰物流基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落户了石油储备基地、国际酒类交易中心等项目。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布局未能全面发挥优势,影响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在辽南,辽东、辽西出现短板,腹地相对分割,甚至相互竞争。一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的选址设置,与经济发展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布局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方面,海关特殊监管区在功能分工、产业配套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重复布局和同质竞争。另一方面,有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于选址存在一定的偏误,导致招商引资难度较大,难以在短时期内建设成为进出口贸易的优质载体。

四、辽宁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发展思路

(一)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合理布局和整合发展,实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优化方向转变

适应东北腹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使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布局和建设能够充分发挥区位、口岸、产业和腹地优势。统筹考虑各地区经济环境、产业基础、贸易结构、资源布局等实际情况,实现海关特殊监管区与海港、空港等主要物流枢纽的物畅其流,空间连片,组团发展。以大窑湾保税港区为中心,推进大连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资源重组。将大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做为一个整体申报自由贸易园区,成为东北亚地区的商品集散地和物资分拔中心。以沈阳综合保税区为支点,建立沈阳经济区发展高端开放型经济的重要载体,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和保税加工等产业。还应该根据发展需要推进符合条件的省辖市申请增设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如以营口亿吨大港为依托,适时推进将营口保税物流中心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完善以营口港为中心的保税物流功能。

(二)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的业务类型,成为产业结构层次较高和创新能力较强的区域

建设区域开放型经济的枢纽和高端现代产业聚集发展的重要平台,形成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区,国际物流的集散区和服务外包的承接区。引导加工贸易和保税物流业务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周边集中,鼓励有条件的特殊监管区推进功能创新,从单一的保税加工、简单的贴牌生产等附加值较低的业务转向开展研发、设计、创立品牌、物流以及检测维修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业务项目。注重发展保税物流业务,发展国际分拨配送中心,满足区内外加工制造业对现代物流的需求,带动服务贸易的规模扩大和结构优化,包括依托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展期货保税交割等新兴功能。

(三)坚持内外联动的发展模式,实现海关特殊监管区与所在地区的产业配套和互动

海关特殊监管区普遍受到面积有限、土地成本较高等因素的制约,难以形成自身完整的产业链,必须通过辐射带动区外周边形成产业配套区。带动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加工或物流产业配套等方式进入加工贸易产业链和供应链,促进区域内外生产加工、物流和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探索通过飞地模式等,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和政策作用,推动核心区、配套区和辐射区的联动发展。如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周边分布了1800多家为区内企业提业配套的企业,已经形成强大的产业集群,从而对地方财税收入增加、产业能力提升发挥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创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

处理好海关有效监管和企业高效运作之间的关系,从手续简化和功能拓展方面营造高效的海关监管服务环境。通过对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监管模式、作业流程、操作规范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改革创新,创造新型的海关监管模式。简化区域间物流运转监管手续,逐步解决对内外贸同港、拆拼业务、区域间转关手续等涉及海关监管的难题。完善保税货物区间结转制度,简化区区之间的转关作业流程,实现各类保税货物在特殊监管区之间自由流动。简化内陆与沿海地区海关监管区之间的通关手续,实现内陆口岸与沿海口岸的优势互补。加强海关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合作,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进一步拓展特殊监管业务,为区内企业开展保税展示交易、境内外维修业务等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1]陆军荣,石建勋: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国际比较研究[J].《经济纵横》,2008,9.

[2]邱志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整合的思路及对策[J].《上海海关学院学报》,2009,2.

海关监管范文6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的持续低迷,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开始积极参与国内市场,经营模式逐步向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方向转变。为便利内销和采购国产料件,区内企业希望能够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享受营改增改革带来的红利。为此,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对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决定在在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和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开展赋予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对开展试点的区域、试点企业的自愿原则、试点的税收政策、税务和海关部门的信息交换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试点的税收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赋予区内试点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内销货物(包括销售给监管区其他试点企业的货物)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二)试点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可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购货物内销的,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所购货物外销的,作为出口退税凭证;试点企业以加工贸易方式从区外购进的货物,继续按现行税收政策执行。

(三)试点企业进口货物继续适用保税政策;内销货物中含有保税货物的,或向区外直接销售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按照保税货物入区时的状态,向海关申报缴纳保税货物的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并按照规定补缴缓税利息;试点企业向监管区非试点企业购买货物,比照进口货物适用税收政策。区内企业之间销售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不征税,由购货方继续适用保税政策。

(四)试点企业出口货物,在货物实际离境后申请退税;试点企业向监管区非试点企业销售货物,除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外,视同出口办理退税。

(五)试点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和办公用品)时,暂免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进口税收)。上述暂免进口税收按照该进口自用设备海关监管年限平均分摊到各个年度,每年年终对本年暂免的进口税收按照当年内外销比例进行划分,对外销比例部分执行区内税收政策,对内销比例部分比照执行区外税收政策补征税款。

三、执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