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评论范例6篇

产品评论

产品评论范文1

摘 要: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络上的产品评论数量也随着飞速增长。如何从大量的产品评论中挖掘出有效信息,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情感分类将产品评论自动分为正面评论和负面评论两类,是一项有较大实用价值的分类技术,能帮助人们自动分析产品评论中包含的用户观点信息。本文针对中文产品评论的多种特征,使用SVM作为分类方法,比较分析了不同特征对分类效果的影响。实验结果表明,选择适当的特征,使用SVM可以获得较好的情感分类效果。

关键词:情感分类;产品评论;特征选择;支持向量机

1.引言

随着Web技术的飞速发展,相对于传统的购物方式,电子商务正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以及改善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很多电子商务网站都允许消费者对各种产品进行评论。因此,网络上的产品评论数量也在飞速地增长。在这些产品评论中,包含了消费者关于产品评价的丰富信息。但巨大的评论数量使得消费者很难在购买产品之前,通过阅读评论来获得对产品综合、全面的了解。同时,也使产品的生产厂商很难通过跟踪评论来进一步改进产品的设计、获得竞争优势 Q. Ye,W. Shi, Y. Li. Sentiment Classification for Movie Reviews in Chinese by Improved Semantic Oriented Approach. Proceedings of the 4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chine Learning and Cybernetics. Guangzhou, China: IEEE Press. 2005:2341-2346

产品评论范文2

关键词:农产品供应链;优化;评述

一、引言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农业对外开放的速度加快,在当前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我国农产品产业的壮大与发展来自其整个产业链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已不单纯是某个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单一竞争。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成为了这一环境下有效的竞争武器。目前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研究较国外发达国家差距很大,农产品供应链整体水平较低,题有待全面的、系统的、深入的研究,国内的一些相关法规政策也不够完善,有许多关键性的问题有待深入研究。本文在梳理国内外相关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和实践基础上,针对相关学者对农产品供应链的问题进行了相关梳理和探究,对农产品供应链及其优化进行归纳梳理,并提出评述与展望,为其他学者的研究提供思路。

二、农产品供应链理论研究的评述

1.供应链与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是在美国哈佛商学院迈克尔・波特教授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提出的。目前没有统一定义,各国相关研究机构和学者对供应链的表述也都大相径庭。美国的斯蒂文认为“通过增值过程和分销渠道控制从供应商的供应商到用户的用户的流就是供应链,它开始于供应的源点,结束于消费的终点”。英国的马丁(2010)认为供应链是由相互关联的企业通过上下游的连接,以各种方式联系在一起,最终让消费者享有产品或服务。艾伦(2008)认为供应链是由链上合作的成员构成的整体网络系统,把基础商品加工转化为客户需要的商品,且管理各阶段的利润。我国对供应链管理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研究从1999年开始,利用CNKI检索表明,国内首篇关于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文献刊发于2000年。马士华(2006)认为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相关环节的控制,从原材料的采购开始,制成各类中间产品乃至最终成品,最后由各种销售网络把成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种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网链结构就是供应链。李季芳(2011)还认为供应链网络具有整体功能。

通过上述对国内外学者对供应链的定义,可以概括出供应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供应链的核心是企业。链的起点是从产品的原材料开始。通过对中间环节的控制,制成半产品以及成品。最后利用各种销售通道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种将原料供应商,产品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连接到终端消费者形成的一个整体功能网络和模式贯穿起来,就形成了供应链。而供应链的管理,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对链条中各个节点加以控制,以便更好的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满足企业的利益,以实现整个链条收益的最大化。

2.农产品供应链

金廷芳(2011)认为农产品供应链是在农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原材料供应商、产品生产者、中间商以及消费者等构成的网络体系。周静(2011)农产品供应链上所有的生产及销售环节都与农产品有密切的关系。农产品供应链与其他供应链相比还有较大的差别是基于农产品的特殊属性,首先,农产品种类繁多,如蔬菜、水果等果蔬,禽、蛋、水产品、肉等生鲜类,这部分农产品可以无需加工直接进入市场,也可以加工后再进入市场;而小麦、棉花等则必须通过加工这一环节,才能最终进入市场。其次是生鲜类农产品不易储藏,且受天气、病虫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最后是目前我国农业产业的主要是以分散经营为主,不便于管理。刘秀玲(2006)认为,农产品供应链使农户和企业形成网络结构。游军(2009)认为:农产品供应链是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核心,控制各节点,将各环节连成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通过对上述学者的研究梳理,笔者得到以下结论:农产品供应链是一条以农产品为主体,从原材料的收购、加工、运输、分销直至最终送到消费者手中的链,主体是农产品,而核心仍然是加工企业。

三、农产品供应链优化的评述

当前国内外关于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相关理论分析等方面,研究其形成的原因、发展的过程、现存的组织模式、合作的机理模型及各环节上的利益分配机制为主。

1.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优化评述

生鲜农产品因其品种繁多,且易腐坏、不耐储藏等特性,其消费受地域、气候、文化习俗、消费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很大,加上运输成本巨大,一直备受各国政府和相关学者的关注。汤鹏(2013)利用Stackelberg主从对策理论的优化模型,分析得出鲜活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特性决定了它具有很强的随机性。蒋侃(2006)以主要研究生鲜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在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优化中提出从服务水平、核心企业组织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协调利益一体的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赵辛(2013)指出管理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就有风险管理,需要依靠政府来制定科学的政策去进行宏观调控,保障鲜活农产品供应链的有效运行。谢若琪(2015)提出建立生鲜配送中心,加大生鲜农产品生产的建设、提升组织成员的素质,提高农民参与率等方式优化农产品供应链。李娇娇(2015)则通过引入实证案例,证明生鲜超市进军生鲜电商不失为农产品供应链优化一个好的机遇。

2.农产品供应链物流体系优化评述

物流是供应链管理的重要部分,精简供应链中物品从供应商到消费者之间的过程,通过控制物流服务、物流信息等合理化管理,尽可能的降低供应链成本,并且高效率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曾德强(2013)提出了以农产品物流中心为核心企业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邱忠权(2010)则构建了可选的供应链物流网络优化模型,并在常温、冷链的此基础上扩展构建了有包装、存储条件可以选择的供应链物流网络优化模型。王蕾(2014)认为区域农产品物流系统优化需要综合考察,其主要从农产品物流体系主体优化、功能优化、平台优化三个方面对农产品物流体系优化进行了构建。李建伟(2011)认为应用物联网技术,能使供应链管理实现高度敏捷性和完全的集成化。

3.农产品供应链信息管理优化评述

对于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任何节点企业,从产地到销地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各环节进行管控,无疑是为农产品供应链上信息传递实现了优化。陈永平(2014)指出在农产品供应链优化过程中,信息资源优化成为农产品价值创造能力提升的重点。李梦蝶(2014)分析指出目前消费者对于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终端供应链供应商品并不满意,仍需提高我国农业整体竞争力。孙炜(2004)认为电子商务作为推进和实现农产品流通模式高级化和成熟化的重要手段,可以更好地进行农产品价值创造与转移,并通过不同的方式提出了农产品供应链利用网络信息实现优化。刘助忠(2015)研究指出,“互联网+”致力于“线上线下”优势流程的融合,希望通过集成优化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不同环节的供应链流程,加以融合“互联网+”,是解决农产品供应链流程优化的关键。孙开钊(2015)认为应顺应当前“互联网+”的发展大势,利用当前以电子商务、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型技术创新供应链发展模式,切实际的给农民、涉农生产企业以及涉农零售企业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才是真正的实现整条供应链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价值增值。

四、结语

目前我国农产品供应链优化研究成果相对丰硕。近年来,农产品供应链在核心期刊、博硕论文等研究成果大量涌现,研究数量越来越丰富,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研究虽然起步晚,但研究成果颇丰。但也有一些局限:第一,研究成果多表现在定性分析,而定量分析少,大多停留在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定性描述现状和问题、分析过程与机理、设计框架和模式等方面,结论一般为策略和政策建议,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定量分析的数据和结论相对较少。第二,农产品供应链的理论研究较多,实证研究相对较少。第三,对于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优化多为理论模型或顶层设计,研究成果有待落实,在底层细节设计、实现系统实施的方面研究较少。第四,对农产品供应链信息管理的研究文献较少。

总之,农业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其农产品供应链优化研究具有广阔的空间和较大的研究价值。基于目前研究成果,顺应当前“互联网+”的发展大势,后续研究要立足于数据,对“互联网+”背景下的农产品供应链优化进行实证分析。

参考文献:

[1]孙国华.物流与供应链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

[2]Martin Christopher.logistics and supply chain management[M].American:Prentice Hall,4th Edition,2010.

[3]艾伦・哈里森.物流管理与战略:通过供应链竞争[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4]马士华,林勇.供应链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5]李季芳.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6]金廷芳.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创新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1,4:97-98.

[7]周静.物联网对农产品供应链竞争力提升的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11:1-94.

[8]刘秀玲,戴蓬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供应链物流管理研究[J].商业研究,2006,5:183-187.

[9]游军.农产品供应链研究进展[J].湖南农业科学,2009,10:99-102.

[10]汤鹏.鲜活农产品供应链优化研究[J].农业网络信息,2013,5:5-9.

[11]蒋侃.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分析及其优化[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01:57-58.

[12]赵辛.鲜活农产品供应链价格风险生成机理与管理机制研究[D].西南大学,2013.

[13]谢若琪.山西省生鲜农产品“农超对接”供应链优化[D].太原理工大学,2015.

[14]李娇娇.农超对接模式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优化研究[D].成都理工大学,2015.

[15]曾德强.农产品供应链物流系统优化仿真[D].内蒙古科技大学,2013.

[16]邱忠权.绿色农产品封闭供应链物流网络优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0.

[17]王蕾.基于供应链的新疆北疆农产品物流体系优化研究[D].石河子大学,2014.

[18]李建伟.物联网背景下农产品供应链的优化[J].河南农业科学,2011.

[19]陈永平.供应链信息资源优化及其价值创造能力提升[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4.

[20]李梦蝶.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的优化策略研究[D].武汉科技大学,2014.

[21]孙炜.电子商务环境下我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结构优化[J].工业工程与管理,2004.

[22]刘助忠.“互联网+”概念下的“O2O”型农产品供应链流程集成优化[J].求索,2015.

产品评论范文3

日本京瓷公司是从事电子工业用陶瓷材料生产的跨国大集团公司。正像京瓷公司本身一样,它所实行的“变形虫经营方式”在日本也是十分有名的。所谓“变形虫经营方式”,简言之,是以不固定的组织单位为作业中心(责任中心),并作为一个独立“核算”单位,进行业绩考评的方法。其实质是作业系统的成本控制,即将作业成本会计与责任成本核算体系相结合,建立业绩考评体系,对产品成本形成进行全面控制。我国近年来对成本控制的研究十分广泛,理论上比较丰富,但在应用中的成功实例却介绍不多。本文拟结合日本京瓷公司“变形虫经营方式”的实际,阐述作业成本控制的内涵、作用及其现实意义。

一、作业成本控制的内涵

作业会计(Activity-BasedAccounting),最早提出的时间是20世纪30--40年代。最初作业成本会计是作为一种正确分配制造费用、准确计算产品成本的方法提出来的,其理论核心是企业各种作业消耗企业资源,而企业产品则消耗各种作业。作业成本核算系统(Activity-BasedCostingSystem)简称ABC系统,是成本管理会计的热门话题之一,是管理会计针对传统成本核算系统中产品成本被扭曲,以至于导致错误的管理和决策而做出的相应反应。8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作业成本计算法在先进制造企业的成功应用,ABC开发的结果逐渐偏离了解决成本扭曲的本意,人们发现ABC给企业成本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于是,利用ABC提供的成本信息进行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生产管理等的作业成本管理理论及实务纷纷涌现。以作业为中心进行核算、控制。分析和管理,是作业成本控制的基本特征。具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建立作业中心

首先,应该认识和了解企业实际存在的各种本来意义上的作业。这些作业的确定需要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布局和程序、分析企业的有关流程图等。具体作业的划分根据企业的规模和条件可粗可细,比如小型企业可将整个购进过程作为一项作业,而大型企业则可进一步将其区分为请购申请、评估报价、签订合同等多项作业。作业划分越细,越有利于成本管理,核算结果越准确,但核算过程也越复杂。

在确认了企业的作业后,要进一步分析成本动因,进而组成一系列作业中心。所谓成本动因又称作业成本驱动因素,是指决定成本发生的哪些作业,可作为分配成本的标准。作业中心是成本归集和分配的基本单位,它可由一项作业或一组作业所组成。其组成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

在京瓷公司的实践中,“变形虫”就是生产过程中的一个作业中心,它是工厂、车间中形成的最小基层组织,也就是最小的生产单位,相当于一个生产小组。比如说某个车间的一道工序,至少需要10个人来干,就由这10个人组成1个小组,这就形成了一个变形虫。

变形虫有几个原则,一个是相对于一个工作量,以最少的必要人数来组成;再一个就是单纯化,把一个工程尽量分成一个个最单纯的工序,然后针对于每一个工序,形成一个变形虫。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其大小、组合可以随时地变化。比如说一道工序的工作量今天增多了,变形虫的人数就随之而增加,到明天工作量减少了,变形虫也随之缩小。而如果产品的种类、工序发生了变化,变形虫就随之而重新去排列组合。也就是说,随时根据生产的需要,伸缩自在,变化自如。所以这种生产小组,就叫做“变形虫”。

在京瓷,基层单位中没有固定的组织,只有一个个随时变化的变形虫。当然也就没有班长、组长一类的固定职位。每个变形虫的负责人,就由对这个变形虫所承担的工作最为熟练,最有技术的职工来担任。而变形虫的组合变了,负责人也就换了。

京瓷公司“变形虫”组织的建立要点有:第一,作为能够独立核算的单位,该部门应该理清收入和经费;第二,作为独立事业应有足够的完整性;第三,必须是能够贯彻执行公司目标的最小单位。这样一种变形虫的经营方式,既有效率,又好管理。其大小随着工作量不断变化,就避免了工作量减少时容易发生的“窝工”、人员浪费。而每一个变形虫的规模尽量缩小,又是承担最为单纯化的工作,所以负责人也便于管理,而生产中的各种漏洞、问题,也就可以随时地发现、纠正。

(二)以作业中心作为责任中心,建立责任成本核算体系

规划好作业中心之后,便可以作业中心为基础进行各项成本的归集。建立ABC系统的程序一般是先根据成本驱动因素建立作业中心,然后,将成本费用分类汇集于不同的作业中心,在将各作业中心汇集起来的费用分配到成本中心的各种产品上去。

利用上述作业成本计算方法并将其应用于成本控制,还必须建立以作业为中心的责任成本核算体系。在作业成本核算体系中,汇集各类不同水平作业的作业中心便可作为责任成本中心。这样,就把成本责任与应完成某种作业的作业中心相结合,并与服务、管理等部门紧密结合,有效地根据各部门的责任作业控制成本和进行分析与考核。在实践中,还经常可以设置内部银行制度,各作业中心(责任中心)之间以内部转移价格转移产品,核算各中心“利润”。

变形虫经营方式的最大特色和妙处,就在于将作业系统与责任成本核算体系相结合,以作业中心——变形虫作为责任中心。每一个变形虫,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也就是说,以变形虫为单位进行独立的“成本”和“利润”核算。

作为一个独立“核算”单位,变形虫并不是简单地从上一个工序接手多少半成品,而是按单价(即内部转移价格)来计算作为这个变形虫成本的一部分。然后,再加上这个变形虫在完成本工序的加工任务中所需耗费的材料、能源、人工等费用,就成为这个变形虫的“总成本”。于是,在它把自己所完成的半成品交给下一个工序的时候,也就不是单纯的“转交”,而是“卖”,按照内部转移价格计算,形成变形虫的“产品销售额”。而从其产品销售额中减去其总成本,就形成了这个变形虫的“利润”。

(三)建立业绩考评体系

为进行经济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应建立业绩考评体系。传统的考核计量指标均以货币形式出现,是很不完善的。在新体系中,考核计量指标要结合企业管理需要引入多种非货币形式的考核指标,以便与作业成本控制的推行有机配合。

在京瓷公司的实践中,看一个变形虫成绩的标准,不是看它“完成了多少生产任务”,而是可以直接着它“赚”了多少钱,获取了多少利润。每天只要整个工序在运转,这种变形虫之间的“买”、“卖”在进行,每个变形虫的成本和利润就一目了然。每个变形虫的成绩,最终就落实到每一个人每小时创造的利润,也就是“用每人每小时的附加价值”来加以衡量。这样一来,每一个变形虫,变形虫中的每一个成员,就不是单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生产任务就了事,而必须每日每时都得考虑怎样去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怎样提高每人每小时的产值。于是,在变形虫中,为了压低成本,一支铅笔一个螺丝钉都要成为节约的对象。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许多人工作时连厕所都尽量少上,走起路来都是一溜小跑。成本意识、经济利益的意识,就这样渗透到了公司的每一个基层单位,渗透到了每一个职工心中。

也就是说,变形虫经营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公司内部各个生产小组之间进行的一种“劳动竞赛”。

这种竞赛带来了一种荣誉。每一个变形虫的“利润额”,也就是每人每小时所创造的附加价值的多少,都要换算成一定的点数,每个月在公司内公布出来,看看谁的点数高,谁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大。

二、实施作业成本控制的作用

京瓷公司通过变形虫经营方式,使每一个职工在其工作中,都能随时而又的的确确地感受到自己的每一份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所做的贡献,同时也使成本意识深入人心。可见实施作业成本控制,对于成本管理和控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有利于成本计算的精确化和科学化

众所周知,作业成本法被提出的初衷是以成本驱动因素理论为基础,将间接费用分类汇集于各个作业中心,以计算出更合理的产品成本。这种方法从一开始就具有公认的精确性和科学性的性质。

(二)有利于分清各作业中心的责任

通过划分作业中心,分类汇集各种成本费用,各作业中心的成绩可以一目了然。企业内部可以通过计算各作业中心的利润或建立预算计划体系,来对各作业中心的成绩进行考评,明确分清各作业中心的责任。

(三)有利于加强成本控制

以作业中心为责任中心,建立一整套完整的记录、计算、积累有关责任成本的核算,充分体现了成本控制的要求。同时也将成本意识贯彻于每一个职员的工作中,使节约成本、杜绝浪费化为每一个职员自觉的行动。

(四)有利于企业总目标的实现

作业管理是企业战略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责任成本制度与作业管理的结合,形成了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成分,在企业管理中,它是最全面、最系统而且综合性最完善的管理手段。在这种制度下,各个责任(作业)层次的经营目标是整个企业经营目标的体现。因此,在各个基层组织不断取得最佳经营成果的同时,推进了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

(五)有利于把企业全面经济核算引向深入

在各个责任中心(作业中心)之间发生的产品或劳务的转移时,要依据企业内部制定的内部转移价格。它不仅可以衡量各部门经济责任的完成情况,而且,像市场上的物价直接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一样,内部转移价格的高低,会对各部门的工作态度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可以利用这一价格杠杆,来调节企业的生产活动,提高劳动效率。经济核算的目的也是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各级负责人的责任心,以提高整个企业的盈利水平和经济效益。

产品评论范文4

【关键词】 公共产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

一、公共产品和农村公共产品定义的界定

萨缪尔森认为,“纯粹的公共产品或劳务是这样的产品或劳务,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产品或劳务的减少。”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的产品,与私人产品相比较,它具有受益的非排他性、公共产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三个特点。一般来说,纯公共产品在现实中并不多见,人们经常研究的是准公共产品,即具有不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二者特点之一的属于准公共产品。

国内学者多是在萨缪尔森所定义公共产品的基础上对其定义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刘鸿渊(2003)认为非纯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完善既要解决充分供给,又要解决公平分配。充分供给需要在非纯公共产品供给领域引入非政府资本,需要市场力量进入。陈强(2005)认为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是市场经济中产品的两种形式。公共产品生产与提供是对市场失灵的校正,也是对市场制度缺陷的一种弥补,公共产品是用来满足公共需要的物品,它的生产和提供要发挥机构、团体、社区,特别是政府职能;依靠社会力量、特别是财政资金;实行公众参与决策。

以公共产品概念作为基础,张军(1996)、叶庆(1997)魏建(1998)、黄志冲(2000)、陶勇(2001)、胡拓坪(2001)、徐小青(2002)、林万龙等(2003)、匡远配等(2006)等从不同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定义和内涵进行了界定。相比较而言,徐小青(2002)和匡远配等(2006)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定义具有代表性。二者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定义类似:徐小青将农村公共物品界定为:“农村地区农业、农村或者农民生产、生活共同所需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和服务。”匡远配等定义农村公共物品为“相对于农村私人产品,为农业,农村或农民生产、生活共同需要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或服务的总称”。

总体来说,国内学者对农村公共物品的边界界定有待清晰化和明确化,仍未形成符合中国农村特殊情况的农村公共物品的定义。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研究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是目前国内学术界研究的重点问题。一般来讲,学者们主要从资金筹措机制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家庭承包制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关系两方面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进行剖析:

一方面就资金筹措机制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来看。张军(1998)认为,应当通过大量引入民间资本,采取政府与私人共同供给或由私人供给等方式,多方筹资,解决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所需的大量资金。筹集公共物品生产和建设资金可供选择的渠道、途径和手段有以下几种:财政渠道、市场渠道、个人筹资渠道以及其他渠道(如非政府组织筹资渠道等)。此外,农村地区公共物品生产筹资手段应当多样化:征税;有偿筹资;使用者付费购买;减税、让利;救手段等实为可行。王磊(2004)认为国家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借助补助、税收、价格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流程,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农结构,为广大农民提供充足的农村公共产品。

李彬(2004)认为,受经济发展水平所限,我国基层政府普遍面临制度内财政收入不足的困境,只能采取灵活控制税收与自筹的边界、积极举办乡镇企业、采用民间供给等作为乡镇政府获取公共物品供给成本的方式,同时通过自筹、集资的渠道采取各种变通手段来分摊公共物品供给的成本。吕云涛等(2006)则更多从政府的义务出发提出健全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筹措机制的建议。如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使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合理确定对各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以及要增加财政收入来源,确保财政支农能力等。

嘉蓉梅(2004)提出对策:一是改变重城市轻农村的支出政策;二是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提供农村产品的职责,实行财政分权制;三是加大向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提供公共物品上要重点向农村倾斜;更多地偏向于贫困地区;四是加强对公共资源使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权力腐败行为。对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决策程序、生产与管理、适用范围加以规范化、制度化。徐超(2004)认为通过公共物品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农村公共物品融资体制是最终解决我国农村公共物品短缺的必由之路。

何菊芳(2005)建议积极开拓市场筹资渠道。市场手段筹集资金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通过发行国债和专项基础设施建设债券筹集公共物品生产和建设资金;出售冠名权或使用权、经营管理权的方式筹集资金;对企业实行地方所得税减免或实行上缴利润的部分减让。陈池波等(2006)认为应改变以前“以农为本”的筹资机制和单一的政府投入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新机制,把政府企业直接投资、村民集资、社会融资、境外筹资等方式有机整合起来,多方共同努力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不足问题。

另一方面就家庭承包制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关系来看。郭熙保(1995)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归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在弊端,认为家庭承包制缺乏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资激励。张军等(1996)提出农村废除,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发生诱致性制度变迁。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由国家为唯一提供者变为国家、集体、农民多方投资,筹资渠道由单一的国家财成多方筹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受教育程度和地方政府参与程度都会成为影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可能变量。黄志冲(2000)认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高速增长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却并没有为农村公共产品的“生产”提供同样有效的制度安排,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的组织结构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依赖程度又很高。

林万龙(2001)进一步总结了这种诱致性变迁的特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不再限于政府,而是出现了民间供给主体。他通过实证案例分析民间供给主体与政府供给主体在决策制度、成本分摊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及分配制度方面的不同点,总结了诱致性变迁中产生的四种新民间供给模式:私人(包括个产单独或多人合作)供给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向俱乐部产品的转化及公共产品向私人产品的转化。他还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不是产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问题的“直接诱因”,是由于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原有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寿终正寝”,现有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尚未能完全适应新的社会环境,有必要对当前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

三、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路径选择

1.改革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黄志冲(2000)认为,应实施多元化战略,在供给主体,资金来源和供给方式上实现多主体(政府、社区和私人)、多渠道(政府的财政资金;农村社区的集体资金;私人、企业和银行的资金)和多方式共存(政府或农村社区的直接供给方式;政府委托私人的供给方式;政府补贴私人或企业的供给)的供给模式。李秉龙等(2003)提出积极推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改革,建立财政、第三部门和农户三位一体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樊丽明(2002)认为公共品的供给方式主要有政府供给、市场供给和自愿供给三种方式。徐增阳(2003)指出要构建以需求为主导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加快农村政治体制创新,加快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充分实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由“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转变,建立农民公共需求决定公共产品供给的机制。

马晓河等(2005)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改革政府的公共品供给体制:(1)统筹城乡供给,要将重点放在农村。基于农村当前公共品严重短缺的现实,政府应该把公共资源的分配重点放在农村,缩减城市“锦上添花”的公共开支,把更多的公共财政资源投向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建设:(2)财政拨款转向“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税费改革以后,中央加大了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必要改变当前中央政府对地方公共品的财政补贴方式,把“一般性的财政转移支付”变为“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使资金与服务一配套(如教育专项资金、卫生专项资金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共资金挪用的可能;(3)推进供给主体改革。对承担着农村公共品供给最主要职责的事业单位,必须剥离过时的或不符合公共服务需要的机构和职能:行政职能划归行政部门,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要推向市场,与当前农村实际的社会经济生活不相适应的单位应该撤销。同时,应该采用相关措施支持、鼓励提供公共品的民间机构的成长、发育。

张立(2005)认为新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应当主要着手于:(1)城乡公共物品供给体制改革。即进行制度革命,改变我国公共物品提供的“双轨制”,消除“重城市,轻农村”,“一国两制”的体制,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的城乡隔离、分离的不公平和不公正局面;(2)公共物品供给主体。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地区各种层次的公共物品的供给应主要由省以上财政提供,地市级财政适当配套,县乡财政暂时不予考虑,以免进一步加重农民负担;(3)公共物品需求区域性差异。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农村地区的经济情况和农民生活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各地区在公共物品的需求程度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有限的公共物品资源的分割中,按照区域性差异投放公共物品是一种最经济、最有效的方式;(4)公共物品融资方式。公共物品供给资金来源应当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要,在现实情况下,完全依靠政府财政解决问题是不可能,还应当由政府出面,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探索新的融资体制和渠道。如发行农村公共物品建设特种国债,由私人提供政府补贴的方式等;(5)监督管理。对农村公共物品建设资金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检察人员,不仅要完善农村公共物品建设资金的管理,还要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和收益情况,防止农村有限的公共物品资源流失。

2.建设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和决策机制。何乘材(2002)、熊巍(2002)、吴士健(2002)、雷原(1999)等认为统一城乡财税体制,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建立乡镇财政,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时期延续下来的农村公共产品的制度外供给方式。邹江涛(2004)认为应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为农业生产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康静萍(2003)认为,完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体系,赋予农民同等的国民待遇,从农村公共产品的资金筹措来讲农村地区的纯公共产品应主要由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提供,农村地区的准公共品主要由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府提供,应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来为农村地区生产和提供更多的准公共产品。何乘材(2002)认为,从农村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来讲,农民在户籍、就业、升学、纳税和社会保险等方面都应当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曾莉(2007)认为,公共财政体制的最典型特征,就是以满足整个社会的公共需要作为自身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应该延伸至包括城市和农村的所有公民,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大对农村公共物品的财政支持力度。即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调整财政支农结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中央及各省级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的转移支付,建立城乡统一的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2) 针对不同地区发展实际,制定不同地区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政策。(3)理顺中央、省、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共物品供给责任,做到财权与事权的对等。(4)建立并完善对农村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体系,即调整我国转移支付结构,逐步扩大均等化转移支付的比例,适当增加有关专项转移支付数,尽快规范省以下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总之,我国政府应立足公平性原则对农村公共物品给予资助,而且“公平”本身就是一种全国性的公共物品,政府应倾力提供,如果能形成城乡统一、公平、公正的新型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农村公共物品供求矛盾将可迎刃而解。

王朝晖等(2008)认为,为了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防止无效公共产品的过度供给和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应当按照农民的需求来供给农村公共产品。必须建立一种公共产品需求的民主表达机制,以充分反映农民对公共产品的偏好,这就要求充分发挥村民大会的作用。同样,县、乡(镇)社区内的大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应建立专家听证制度,在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常规性的公共产品也应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孙雪梅(2006)认为应建立市场经济中的法制财政,财政预算法制化。政府预算作为公共财政运行的载体应通过法制化来规范和制约政府财政行为,使政府活动不偏离公共的轨道。

然而,我国政府预算的法治化程度却相当低,政府的财政活动不按预算办事的情况时有发生,应逐渐建立、完善财政预算的法制化制度,确保凡是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的政府支出项目必须得到执行,使预算真正成为法律。如规定某些公共物品在政府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或某些公共物品支出占GDP的比重,以保证公共物品建设资金有稳定的来源。完善农村公共物品融资制度,建立多元筹资主体。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公共物品的需求规模较大,单靠有限的政府财力难以解决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不足问题。应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广泛的农村公共物品的融资渠道,如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机制或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农村公共品的融资,多元融资主体的建立不仅突破公共物品供给的资金“瓶颈”,也会满足农民对公共品的个性化需求。

3.构建规范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王朝才(2005)认为建立示范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根本目标是在提高财政收支效率的基础上,使各地农村都能提供大体均等的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从国家整体和宏观角度协调和促进区域间均衡发展。李华(2005)提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具有明显的多层次性,农村公共产品有些由中央提供,有些由省、市提供,但大部分还是由县和乡镇特别是乡镇一级提供。由于乡镇处于我国行政区划的最低层,乡镇以上各级政府提供的全国性的或地方性的公共产品都需要完善多层次的转移支付制度,不仅要完善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还要尽快完善省以下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

陈小梅(2004)认为应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筹资制度,在扩大政府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投入的同时,开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长期以来,我国在城乡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不均衡已经成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障碍,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力度,尽快缩小城乡差距,恢复农村居民的国民待遇。财政的力量毕竟有限,暂时无法立即补上供给缺口,政府的投入应该有所侧重,重点保证涉及公民基本人权的公共产品,如义务教育、基本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服务、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如全国性农业技术推广、全国性农业信息网络等+以及区域性公共产品;如河流治理、病虫害防治。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开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

面对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的形势,很多地区的农民都进行了制度创新,采取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甚至私人供给的形式。对于具有收费可能性的准公共产品供给,私人投资主体的介入是可行的。有些农村居民无法使用上自来水,在乡、村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可以由乡、村协助私人办理相关手续,由私人承包自来水供给设施建设,授予私人一定的收费权限。对于一些小型的水利灌溉设施、通讯网络铺设都可以引入市场机制。此外,非盈利的社会组织也成为公共产品供给的重要力量,如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开创供给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有助于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压力。

刘保平(2003)认为: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不足和供给不平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乡镇政府的财政能力与其承担的职责不对称。乡镇财政承担了一部分本应该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的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如民兵训练费、农村的义务教育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费用等,这些公共产品是关系到整个国计民生的“纯公共产品”,其受益范围是全国性的,应该由中央政府提供,不应当由乡镇政府完全负担其供给。实际情况则恰恰相反,这三种公共产品的供给几乎都是由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组织负责提供,这实质上是中央政府变相的侵占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组织的公共资源。应当重新界定中央政府、省级政府与县、乡基层政府的事权范围,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政职能,凡属于诸如义务教育、国防开支、大型农业设施建设、农业基础科学研究等全国性的农村“纯公共产品”供给,由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负担,并建立直接针对这些公共产品供给的转移支付制度。对于西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农村贫困地区,中央政府应该建立专项的财政转移支付,重点扶持,以解决供给不足和地区间的不公平性问题。

四、研究简评和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上述文献综述表明:国内学术界对农村公共产品问题越来越关注。学者们研究农村公共产品问题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丰富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经济理论,这不仅拓宽了后人的视野和思路,而且为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在此基础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但是,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总体思路方面还缺乏详细的规划和论证,对一些细节及实际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1.农村公共产品的界定仍很模糊。多数学者只是在借鉴外国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给农村公共产品下定义,没有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研究出符合我国特色的农村公共产品定义。另外,多数学者认为应明确界定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品供给上的职责,对农村公共产品分层供给的具体机制和模式研究较少。

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研究有待拓展。多数学者仅从资金筹措机制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家庭承包制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关系两方面研究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研究范围过于狭窄。学者们应把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研究拓展到公共产品的决策机制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政府与社区的混合供给等方面。

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总体思路有待进一步系统研究。国内学者虽然对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路径在制度上进行了探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还需要相关的配套制度与之协作,对这些领域和方面的研究缺乏,如土地流转制度、乡镇机构改革、村及公共产品自我供给制度的创新和城镇化等等。在这些方面,需更一步探讨。

4.农村公共产品定性研究较多,而定量研究较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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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黄志冲.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的经济学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0(4)

产品评论范文5

关键词:设计美学评价;技术美;形式美;模糊评价法

设计作为一种艺术性的造物活动,其本质是“按照美的规律为人造物”。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然“美”并不是设计的唯一属性和最终目的,但就设计成果而言,美的因素却成为考察其优劣程度的标准之一。美是唤起和激发人的最高享受的心理状态,它是人类设计、创造本质的最深刻反映。“美”的设计能使产品有效地使用,并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和视觉印象,提升产品的审美体验。美是抽象的,但同时它又是可感的。如何让见仁见智的美学评价在产品设计中形成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标准来指导我们的设计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一、设计美学评价标准体系的架构基础

由卡耐基梅隆大学设计学院craigvogel教授与工程学院jonathancagan教授合作创立、并在《创造突破性产品》一书中推出的技术—形式定位图,显示了同一域的不同产品在技术和形式为轴的坐标系中的定位。根据他们在坐标体系中的不同方位,可以得出针对性的市场定位及驱动因素。由此得出结论:只有形式好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才能从竞争者中脱颖而出。wwW.133229.Com当今社会的消费者不但了解自己的境况,也了解可供选择的产品。他们所寻求的是一种完整的、能够体现自身价值和素质,并丰富生活的产品。形式与技术便成为我们在对产品进行评价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在形式—技术坐标体系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将设计的美学理念融会其中,以此来作为的我们衡量产品设计的美学量化综合指标及评价内容。

二、设计美学模糊评价标准的具体阐述及数学模型的建立

设计的本质是“按照美的规律为人造物”。工业设计是人类在现代大工业条件下按照美的规律造型的一种创新的社会实践,是技术与与艺术形式的高度自觉。设计美则是建立在技术发展与形式创新基础之上的一种艺术性的造物活动带来的心理体验。设计美学评价体系的建立,是为了在产品设计中探求技术美与形式美的完美结合并以此指导我们的设计实践,在设计活动中追求感情与情境的诉求,让消费者在产品使用体验中,得到情感的熏陶和生命情感的体验享受。

1.技术美

这里技术指的是产品的核心功能,即产品的使用功能、生产产品的材料和加工工艺、使用产品时涉及到的界面关系(如按照按钮、屏幕、语音等提示进行操作)。技术美侧重于理性,是产品设计中理智和推理的思维形态的表现形式。

2.形式美

通常我们说到形式美,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本文将形式美定义为是能够将美感与产品与服务中人机结合起来的造型,在视觉、感觉和听觉等属性间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侧重于感性、情感和灵感的艺术思维。

3.体验美

体验美指的是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和谐的人—机—环境关系,合适的人机尺寸及友好温馨的人机界面,亲切的人性化关怀,合理完善的功能,及其外观质量和外观形态表现或传达出一定的信息、表情或情感,在产品的多次同样使用的记忆中所形成的经验,所带来的一种美妙体验。或者说是技术与形式的结合度,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所形成的总体审美体验。在18世纪哲学家鲍姆嘉通(baumgar-ten)首先提出了美学体验这个词并将其含义改变为感官的满足或感觉上的愉悦,艺术作品是因为这个原因而产生的,即为了满足人们感官的感觉。而在这里特指产品本身的在技术、人机理论及形式美学规律等方面的运用,对消费者在心理和生理上的情感体验的提升和挖掘,也就是说产品通过一系列的具体功能效用和人机工程上的易用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以及形式美学规律的探究,使人们在生理和心理感受到的愉悦体验,从而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某种共鸣。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所追求和期待的已由机械的、毫无生气的物质满足过渡到更具有生命情感的体验享受。正如经济学家约瑟夫·派恩和詹姆斯·吉尔摩在《体验经济》一书中指出:体验经济时代已经到来。顾客的需求不仅仅是产品或服务.他们还追求感情与情境的诉求。产品设计美学是探究提高人类生活品质的美学规律,其最终目的是要人类在科技文明的发展和现代工业生产技术不断进步的平台上,自由的生存和发展。设计不仅仅是为了生产、为了“物’的实现,而同时也使人类实现了诸多精神需求且获取了很多美的心理体验。

三、小结

产品设计是以产品这一实物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它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艺术方法按照功用规律和审美的规律来创造。设计的独特表现形式使美学这个主题更加广泛、更加深入地介入了人们的生活。产品设计迫切要求人们正确认识产品的形式与审美的关系,用“美”的尺度,设计制造富有形式美感的现代“艺术品”——产品设计。本文以技术—形式坐标系为基础,结合产品设计的美学准则,将产品设计的美学评价归纳为技术美和形式美以及体验美,对设计评价标准指数型量化方法进行了初步研究,以期提高工业设计美学评价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社会在进步,人们的审美需求也在提高,设计师只有根据设计美学的评价标准,提倡人性化的情感体验设计,从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出发,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经济发展,立足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大环境之中。④①

参考文献:

[1]荆雷.设计艺术原理[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

[2]王介民.现代工业设计概论(中英双语)[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5.

产品评论范文6

东郊菜市场的发展优势

从上述东郊菜市场的概况和特点可以看出,东郊菜市场具有以下的发展优势。(一)价格优势由于东郊菜市场的多数经营者是当地的菜农,免去了经销商进一步加价的步骤;并且菜农居住地距离东郊菜市场并不远,一般用普通的三轮车或是机动车就可以独自承担运输蔬菜的工作,因此价格中也免去了交通运输带来的成本。因此,东郊菜市场的价格比周边的超市、商店的相应农产品价格要便宜,这样的结果对于消费者和生产者来说都有益处。(二)区位优势东郊菜市场的区位优势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东郊菜市场周边是开封市东部的人口聚居区,消费者众多,需求量大,需求种类多样,为农产品的销售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和销售市场;其次,东郊菜市场的经营者多数为当地的菜农,他们种植蔬菜的产地距离东郊菜市场很近,用一般的交通工具便可以方便地开展运输工作,而且当天采摘的蔬菜可以当天销售,保证了蔬菜的新鲜度,降低了销售和经销成本,吸引了大量的菜农加入到东郊菜市场进行销售,他们提供的新鲜蔬菜供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地居民的需求,减少了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的可能性。(三)多样化优势东郊菜市场的多样化优势体现在两个层次。从产品多样化的层次来看,虽然东郊菜市场以销售蔬菜为主,但是同样有销售水果、肉类制品、鱼类制品、豆类制品、各种油料、调料制品等商户的存在,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多种多样的生活消费用品,使得当地居民在买菜的同时,还可以顺便买到水果、油料、调料等产品,使购买者的购买行为成本降低,为当地居民的消费提供了便利;从销售形式的多样化来看,东郊菜市场存在两个区域,其中一个区域为正式的农产品销售市场,每个经营个体有固定的摊位,并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需要接受固定的检查和赋税;另一个区域为非正式的农产品销售市场,管理较为松散,没有固定的摊位限制,在这个区域中的经营个体大多没有营业执照,属于半自发性质的农产品销售市场,这样的设置便为当地居民的购买选择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使得菜市场的产品价格更趋向于市场价格,有助于推动东郊菜市场的发展繁荣。

东郊菜市场的发展限制

东郊菜市场虽然有不少的发展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不少的问题,日益限制了东郊菜市场的发展,这些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东郊菜市场以室外大棚为主,受天气因素影响较大,菜市场的道路建设、摊位设置、农产品仓储和冷冻设施、信息网络平台等公共和准公共设施比较落后,从而导致了在天气状况不佳、交通拥堵的情况下农产品流通成本较高,流通效率低下。由于缺少大型农产品流通市场所拥有的冷库和储存场所,经常有蔬菜当天卖不完的情况,导致农产品的大量浪费,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销售者特别是菜农的收入和利益,使他们遭受损失。由于缺少室内的经营市场,在遇到雨雪天气时,东郊菜市场的路况特别不好,为销售者和消费者都带来了不便,影响了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并容易造成农产品流通的成本上升,影响流通效率。(二)市场管理存在缺陷虽然东郊菜市场存在正式区域和非正式区域两个范围,也能为消费者带来益处,但是正式区域和非正式区域的并存也反映了市场管理水平的低下,没有有效地解决不同经营者在菜市场的经营问题,在市场规划、市场准入和市场容量的测算方面存在漏洞和缺陷,使得东郊菜市场没有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的有序化难以保持。由于存在非正式和无营业执照的经营者的存在,往往在出现问题时不能有效地确定事发的经营者,为整个市场的管理带来了众多不便;此外,由于无执照的营业者常常避税、逃税,缺少为市场负责的态度和责任,常常引发价格战,加大了市场的无序化程度,往往造成有正式执照的经营者和无执照经营者的纠纷和冲突,降低了市场农产品流通的效率,影响了整个东郊菜市场的经营和消费的正常有序运行。(三)农产品安全存在隐患由于东郊菜市场存在不少无营业执照经营的情况,这些经营者所销售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存在隐患,化肥、农药、添加剂过量的现象经常发生,但由于管理水平不高,管理部门往往不能有效地监管这些现象的发生,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由于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消费者对东郊菜市场的信任度降低,从而也对东郊菜市场的继续发展构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