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行为理论范例6篇

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范文1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末首先提出的,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 Searle)在批判奥斯汀理论的基础上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自从语用学被确认为语言学的一门新兴学科以来,作为语用学研究中心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Zheory)就引起了各界学者的广泛兴趣,它旨在回答语言是怎样用之于“行”,而不是用之于“指”这样一个问题,体现了“言”则“行”这样的语言观。

1.关于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性(con-stative)和施为性(perFom}ative)话语。表述性话语指陈述、描写事情的过程或状态;施为性话语则具有行事能力,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可以表达许诺、道歉、指责、感谢、祝贺等。例如:I visit her once a month.它的意思并不是“我”现在去拜访她,而是陈述“我每月去拜访她一次”这样一个事实,所以它是表述性话语。而I ad-vise him not to give up trying.这句话不是要陈述“劝告”这件事,而是说话人“我”在说话的过程中实施了“劝告”这个行为,所以它是施为性话语。两者在性质上有很大的区别,表述性话语是描写某一事件的过程或状态,因而有真假之分。施为句是用来实施某种行为的,说话本身就是在做一件事,因此无真假之分,但有合适不合适之分。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又把施为句分成显性施为句和隐性施为句两类。显性施为句即他原先所说的施为句(该句子的主要特征为:主语是第一人称,时态是现在时,谓语动词是行事动词),如:" I orderyou to close the door"o隐性施为句则指不具备上述特征的许多其他种类的语句,如:" Close the door"。这类句子大都可以加上显性施为句所具有的语言特征而变成显性施为句,如“( I order you to) clouse the door”。

在此基础上,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 l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 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 ( perlocution )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甲对乙说"Clouse the door",这是言内行为;甲的意图是让乙关门,这是言外行为;乙听了甲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2.间接言语行为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起了广泛注意,并产生了大量的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同意奥斯汀的观点,即语言交流的最小单位不是符号、词或句子,而是被完成了的某种语言行为。不过,他又进一步指出,说话者通过说一句话或若干句话来执行一个或若干个言语行为。可是,言语行为本身与用以完成言语行为而说出的话语不能混为一谈。塞尔系统地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思想,揭示了实现言语行为的各种有效条件,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做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 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作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 ?”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 cold in 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句,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言语行为理论范文2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末首先提出的,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 searle)在批判奥斯汀理论的基础上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自从语用学被确认为语言学的一门新兴学科以来,作为语用学研究中心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zheory)就引起了各界学者的广泛兴趣,它旨在回答语言是怎样用之于“行”,而不是用之于“指”这样一个问题,体现了“言”则“行”这样的语言观。

1.关于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性(con-stative)和施为性(perfom}ative)话语。表述性话语指陈述、描写事情的过程或状态;施为性话语则具有行事能力,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可以表达许诺、道歉、指责、感谢、祝贺等。例如:i visit her once a month.它的意思并不是“我”现在去拜访她,而是陈述“我每月去拜访她一次”这样一个事实,所以它是表述性话语。而i ad-vise him not to give up trying.这句话不是要陈述“劝告”这件事,而是说话人“我”在说话的过程中实施了“劝告”这个行为,所以它是施为性话语。两者在性质上有很大的区别,表述性话语是描写某一事件的过程或状态,因而有真假之分。施为句是用来实施某种行为的,说话本身就是在做一件事,因此无真假之分,但有合适不合适之分。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又把施为句分成显性施为句和隐性施为句两类。显性施为句即他原先所说的施为句(该句子的主要特征为:主语是第一人称,时态是现在时,谓语动词是行事动词),如:" i orderyou to close the door"o隐性施为句则指不具备上述特征的许多其他种类的语句,如:" close the door"。这类句子大都可以加上显性施为句所具有的语言特征而变成显性施为句,如“( i order you to) clouse the door”。

    在此基础上,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 l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 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 ( perlocution )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甲对乙说"clouse the door",这是言内行为;甲的意图是让乙关门,这是言外行为;乙听了甲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1)裁决类( veidictives ),如估计、宣告;2)表述类(fxpressives ),如描述、肯定;3)承诺类(comrnissives),如答应、保证;4)行动类(behabitives ),如感谢、欢迎;5)行使类(fxerctives ),如命令、禁止。后来,塞尔批评了这一分类,把言外行为分为“新五类”:1)断言类和阐述类(assertives or repr-esentatives):这类以言行事行为表示说话人对某事作出一定的表态,对话语所表达的命题内容作出真假判断。它的适从方向是说话人的话语符合客观现实,说话人的心理状态是确信的。2)指令类(direct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表示说话人不同程度地指使听话人做某事。它的适从方向是让客观现实发生变化,以使用说话人的话语;说话人在心理上的需求是希望和需要;话语的命题内容总是让听话人即将作出某种行动。3)承诺类(comrniss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指说话人对未来的行为作出不同程度的承诺。适从方向是让客观现实发生改变,以适应说话人的话语;说话人的心理状态是怀有意图;话语的命题内容是说话人即将作出某一行动。4)表达类(fxpress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指说话人在表达话语命题内容的同时所表达的某种心理状态。它没有适从方向,因为说话人在表达这类行为时既不试图改变客观现实以适从说话人的话语,也不希望话语符合客观现实。不过,实施该行为的前提是话语命题内容的真实性。5)宣告类( declarat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指话语所表达的命题内容与客观现实之间的一致。它的适从方向是让客观现实符合说话人的话语,同时又让话语适应客观现实,它不需要真诚条件。说话人可以通过宣告类行为改变有关事物的状况和条件,因而它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以言行事行为。但宣告类行为往往需要考虑一定的语言外因素,即合适条件,比如要宣告某人为公司总裁,我们就要考虑宣告人的特殊地位、权力等因素。

2.间接言语行为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起了广泛注意,并产生了大量的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同意奥斯汀的观点,即语言交流的最小单位不是符号、词或句子,而是被完成了的某种语言行为。不过,他又进一步指出,说话者通过说一句话或若干句话来执行一个或若干个言语行为。可是,言语行为本身与用以完成言语行为而说出的话语不能混为一谈。塞尔系统地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思想,揭示了实现言语行为的各种有效条件,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做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 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作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 ?”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 cold in 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句,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言语行为理论范文3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出现了一次历史性的转向。许多语言学家的语言哲学观都受到了影响,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在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想影响下,言语行为理论产生了,这一理论由奥斯汀(Austin)创立,他的学生塞尔(JSeale)发展了这一理论。这一理论出现以及发展开阔了人们的思维,提供了崭新的语言功能观,也深刻地影响语用学的产生及发展。

2维特根斯坦哲学思想中的言语行为综述

逻辑分析哲学思想和日常语言分析哲学思想是Wittgenstein语言哲学的两个阶段。第二阶段中日常语言学派的出现,正是受到了逻辑思想的感染。其中,语言游戏说和意义(使用论)两个概念具体体现了Wittgenstein语言哲学转向。

2.1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转向

《逻辑哲学论》以及《哲学研究》这两部作品是Wittgenstein创作的,其中“逻辑图像论”和“语言游戏说”分别是对上述作品中逻辑分析思想和日常语言分析观点的阐述。Wittgenstein前期的“逻辑图像论”,基于静态的理想语言,不关注动态研究。Wittgenstein后来不再这样认为,他开始对前期思想予以批判。根据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运用语言,来确定语言具有的功能。正如《哲学研究》中所说的,我们想走,就不能在光滑的地面上,因为那里的条件是理想的,我们需要摩擦,回到粗糙的地面上来吧。这样Wittgenstein语言观就开始倾向对日常语言的研究,同时提出了“语言游戏说”。维特根斯坦认为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

2.2语言游戏说

语言游戏说和意义(使用论)两个概念具体体现了Wittgenstein语言哲学转向。其中,前者包含四方面内容:儿童习得本族语的游戏、原始语言、语言教学过程中使用的简单练习以及包含语言和交织于语言中的行为的“整体”。强调了语言在人类传递信息过程中的重要性,语言是用来使用的,把语言看成一种游戏,通过游戏,人们能掌握语词和语句的意义。这样就明显区分于逻辑分析中仅仅表示实体的语言意义。Wittgenstein认为,语言不是静态的,正因为存在各种生活方式,才出现了不一样的语言游戏。语言游戏说同样有自己的游戏规则,在规则的指引下使用语言规则不同,表达的语言思想及语言意义就不同。它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表现出言语行为理论的思想,语言和活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3言语行为理论的创立

3.1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Austin否认语言研究对象是词和句子,他认为应该是使用它们过程中实施的行为。Austin在Howtodothingswithwords这本书里详细阐述了语言使用问题,尤其对说话就是做事进行了解释。言语行为理论的早期,Austin认为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句子,即行事话语和叙事话语。行事话语可以起到执行具体行为的功能,如:例1:IdeclarethemeetingopenIpromisetofinishitintime.其中,“宣布”“承诺”一系列动词,执行了各自的社会功能,在特定的场合中说完这些句子就执行了一种行为。奥斯汀指出,上述例子中的句子不是描述事情,像这类句子没有真或假之分,这类句子很大程度上,是说话者实施的某种行为,是行事话语。因此,我们可以将这一观点可以概括为“说话就是做事”。但是,诸如“许诺”(promise)这样的动词,在陈述句中使用来表达某一行为,还必须符合某些条件,才能完成某种施为行为。即使这类行事话语没有真或假之分,也需要满足施为句有效性的条件,这些条件被Austin命名为“合适条件”(felicityconditions)。与此相反,叙事话语的功能是描述说话人在说话时所做的事情,是陈述事实本身,不需要描述自己的感情。如:例2:Thedogisonthemat.上述这句话描述的是说话者说话时小狗正在做什么。叙事话语有真假之分,也就是说话者在说这句话时,必须有小狗正在垫子上这样的行为。否则,人们就会指责说话人讲的是假话。此外,前面提到的“合适条件”也是叙事话语需要符合的。

3.2言语行为三分说

奥斯汀认为,言语行为可以从三个层次上分析,即有三种意义可以理解为说话就是做事。这也是用另一种角度解决“什么意义上说话就是做事”这一疑问。这三个层上的三种行为如下所述:第一层意义,言内行为。我们说出去一句话,需要移动发音器官,然后以合适的方式发音来表达一定的意义。例如,有人说“Morning”,我们可以问“Whatdidhedo?”而不是“Whatdidhesay?”其回答语可以是这个人发音了,说出一句话“Morning”。第二层意义,言外行为。当表现出言内行为时,另一种行事行为也表现出来。例如,有人说;“Morning”时,我们可以说;“这个人表达了问候。”类似这样表达询问,给予信息或警告的句子,就是在实施行为。说话就是行事,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让对方了解自己的心意。第三层意义,言后行为(取效行为)。表示说话人讲的话对听话人起到什么样的作用。通过告诉听话人某些事情,说话人能改变听者的思想,误导听者或者让听者感到惊讶等。这一理论的出现有助于人们更深刻的理解相关领域的知识,为进一步研究语言哲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它也让人们对语言的本质有了全面透彻的认识。指出描写、反映并不是语言功能的全部,语言功能很大程度上表现的是一种行为即以言行事。然而,言语行为理论还有一些不足。首先,在他看来,言语行为和其相对应的动词是一个意思。其次,对第二种行为的研究是他重点关注的,不重视第三种行为。这样听话人在言语交际活动中的作用就被忽视,从而不能更顺利地解释语言功能在社会交往中的作用。他的言语行为理论虽然受到质疑,但这一理论开创性地对人类言语行为类型间的界限和范围做出了较为详尽的描述,“指出了语言哲学的本质在于解决语言与行为、意义与指称、真理与客观的关系问题,并最终阐明人的思想与客观世界的不确定性之对应关系”。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打开了一个新的视角,从行为角度来分析语言,把语言和世界联系到了一起,人类行为研究的一种形式即是语言研究。

4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言语行为理论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为语言哲学的相关研究指明了方向。这一理论打破了人们的传统思维,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它的成立也吸引了众多学者对这一领域进行探索。美国哲学家、奥斯汀的学生塞尔(JSearle)在奥斯汀研究基础之上对这一理论进行总结与发展。因此,他的言语行为理论变得更加普遍化、系统化,同时将之前被忽视的人类交际研究纳入这一理论之中。然而,塞尔在否定他的老师有关依靠说话去做事是语言的特殊功能这一思想基础之上,提出了更全面的观点。在他看来言语行为包括:说出行为(utteranceact);命题行为(propositionalact);语旨行为(illocutionaryact);语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随后他第三种行为概括成五类:阐述类(representa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宣告类(declarations)。根据不同的标准对语言的使用进行分类,我们能更好的处理语言,表达不同的交际内容。下述句子分别表述了这五类不同的语言使用:(1)要下雨了。(2)晚上8点到我办公室。(3)我保证后天上交作业。(4)感谢你的热情招待。(5)我宣布:比赛开始。赛尔的又一个显著的发展是创立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SpeechAct)。间接言语行为。人们可以用话语的“字面意义”传达字面背后的意义。同时,这种言外之意受到语境、交际者双方共有的知识和话语理解能力的制约,这种间接地以言行事意义并不确定。即使是同样一句话,在各种不同的情境下使用也会传达不一样的意义,另外有很多种不同的句子形式可以表达这些意义。然而,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这些意义中我们主要关心那些讲话者表达自己目的、特意强调的话语。由此可见,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更加标准化、系统化,也就变得更加权威,深刻影响着语言哲学的发展。

5结语

言语行为理论范文4

【论文关键词】刺激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语言使用

1刺激反应理论

l919年,美国心理学家瓦特生的《行为主义观点的心理学》一书出版问世,行为心理学在美国兴起。布龙菲尔德也从冯德的构造派心理学的立场转到了瓦特生的行为主义心理学的立场,并于1933年出版了其代表作《语言论》(王伟,2006)。布龙菲尔德把瓦特生的这一套“刺激一反应”学说全盘搬到语言学中来。在《语言论》中,布龙菲尔德把语言看成一连串刺激和反应的行为,为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奠定了理论基础。他用了一个现在十分著名的公式s一…·s—r(s代表一个人受的刺激,rs言语刺激的反应,r代表另一个人的反应)来阐述其观点。其具体分析如下:

假设杰克和琪儿真沿着一条小路走去。琪儿饿了。她看见树上有个苹果。于是她用喉咙、舌头和嘴唇发出一个声音。杰克接着就跳过篱笆,爬上树,摘下苹果,把它带到琪儿那里,放到她手里。琪儿就这样吃到了这个苹果。这一连串的事项可以区分为两种:言语行为和实际事项,根据时间先后整个事情分为三个连续的部分:

a言语行为之前的实际事项。s—r说话人的刺激琪儿饿了。光波从红色的苹果那里反射到她的眼睛里。她同时看到了杰克在她旁边。

b.言语r……s语言可以在一个人受刺激是让另外一个人做出反应。

b1琪儿受刺激后,及作实际反应,而去作发音动作,产生言语反应,即替代性反应s—r

b2琪儿口腔里空气中的声波使周围的空气形成类似的波形振动。

b3空气里的声波冲击杰克耳膜,杰克听到了言语。听到的话刺激了杰克。

c.言语行为以后的实际事项s—r语言的替代性刺激听话入的反应杰克去摘苹果,并把苹果交给琪儿,琪儿把苹果吃了。

r可能是两种刺激的结果:实际刺激s—r或者语言的替代性刺激s—r。可见,人类回答刺激有两种方式:无言语的反应和用言语作中介的反应,分别表示如下:无言语的反应:s—r和用言语作中介的反应:s一…-s—r。语言行为是一种手段,使sr在不同的人身上发生。布龙菲尔德认为,“作为研究语言的人,我们所关心的恰恰正是言语的事项(s……r),它本身虽然没有价值,但却是达到某种巨大目的的手段。”(布龙菲尔德,2000,p28)

2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是从行为角度阐述人类语言交际的一种重要理论。自从英国牛津大学哲学教授奥斯汀的系列讲座《怎样以言行事》于1962年出版后,言语行为成了语用学上的重要课题。奥斯汀认为语言不仅仅是用来陈述和描述事物的,也可以用来实施某种行为。他认为一个人在说话的时候,在大多数情况下,同时实施三种行为:即(1)叙事行为(以言行事、以言表意行为、elocutionaryact),即“说话”这一行为本身,它大体与传统意义上的“意指”相同,指发出的语音、音节、说出的单词、短语和句子等;叙事行为表达的是字面意思;(2)施事行为(以言施事行为、语导行动、取效行为illocutionary),指通过说话这一动作所实施的行为,即说话人通过字面意义所表.a达ct的真实意rloeutionaryact),是指说话所产生的交际效果,即说话人所说的话在听话人或其他人的感情图;施事行为表达的是说话人的意图,也称言外之力;(3)成事行为(以言成事、以言取效行为pe、思想和行动上产生影响或效果。成事行为指行为意图一旦被受话人所领会而对其产生的影响或效果。(austin,1975,p20—38)

3两者的联系和区别

通过以上陈述可以看出布龙菲尔德的关于语言的用途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异同。他们都对语言存在一个动态的认识,都属于行为主义,都是对一个含有交际双方的语言事实进行分析,都试图证明:语言可以在一个人受刺激是让另外一个人做出反应。而且都十分重视语境和情境,由于话语发生在一定数量与交往双方相关的个人、社会以及文化等因素在内的一定情景中,因此我们必须涉及社会语言学、民族交际学、语用学、跨文化交际学等研究领域,才能更全面地理解话语含义。由于任何言说、思想和文本都将是一定语言结构功能作用的结果,所以传统意义上的主体都被消解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定文本上下文结构一语境或对话者之间共同建构的语义场。因此他提出了他的施事行为:施事行为是通过一定的话语形式,通过协定的步骤与协定的力而取得效果,所以施事行为是协定的。从这点看,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方面,从而突出了用语言做事或言语的社会功能(刘宓庆2001:202.)这也说明,奥斯汀并没有完全无视语言外部因素,对于言语行为是否取效的因素并没有纳人分析范围。布龙菲尔德给语言形式的意义下的定义是:说话人发出语言形式时所处的情境和这个形式在听话人那儿所引起的反应。其因果序列是:说话人的处境一言语一听话人的反应。也就是与说出或听进的声音符号相应的刺激一反应成分,对于语言意义的科学的说明,是以说话人对世界的科学而精确的认识为前提的。

通过对两个理论进行交换分析可以发现彼此的差别。杰克和琪儿真沿着一条小路走去。琪儿饿了。她看见树上有个苹果。该言语行为之前的实际是一种叙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她发出一个声音,该“说话”这一行为本身,大体与传统意义上的“意指”相同,指发出的语音、音节、说出的单词、短语和句子等。杰克接着就跳过篱笆到琪儿就这样吃到了这个苹果该言语行为以后的实际事项是一种成事行为,是说话所产生的交际效果。即说话人所说的话在听话人或其他人的感情、思想和行动上产生影响或效果。说话的意图一旦被受话人所领会而对其产生的影响或效果。然而我们还可以发现而b.言语一…·8这一过程却不是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b1琪儿受刺激后,及作实际反应,而去作发音动作,产生言语反应,即替代性反应s—r,也就是叙事行为;叙事行为表达的是字面意思;b2琪儿口腔里空气中的声波使周围的空气形成类似的波形振动;b3空气里的声波冲击杰克耳膜,杰克听到了言语。听到的话刺激了杰克。这两个过程不是奥斯汀研究的注重点,属于叙事行为的必须过程,是物理过程,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并没有涉及。言语行为理论的经典例子是如当一位丈夫下班回到家,对妻子说“我饿了。”他同时实施了三种行为:叙事行为:告诉妻子他现在肚子很饿;施事行为:叫妻子为自己准备食物;成事行为:妻子听了他的话,给他拿来了食物。在这三种行为当中,叙事行为本身并不能构成语言交际,成事行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唯有施事行为,它与说话人的意图一致,是言语行为理论关注的核心。(索振羽,2001,p145-162)对比两个例子,可以发现在刺激行为理论和言语行为理论着眼点的不同。言语行为理论更多的侧重发语人的个人语言行为。而刺激行为理论侧重语言可以在一个人受刺激时让另外一个人做出反应。但是同时,可以看到奥斯汀认为,言语行为是叙事行为的有意义的单位,完成行为方式的话语是言语行为的主要形式。奥斯汀认为,施事行为是约定俗成的,并且言外之力通常也是约定俗成的。对于施事行为,说话者必须在遵守一定的惯例的前提下才能完成。而言后行为依赖于语境,不一定通过话语本身就能取得,因此是不确定的。

言语行为理论范文5

论文摘要:历来时联被定性为文字笔墨游戏、文学样式、民间文学、艺术形式等,这些观点大都是从丈学、美学、民俗学等角度进行审视。对联是一种对称、简短、诗性的言语行为模式,对联的使用实质上是:以“联”行事,传达特定的交际意图和执行特定的施事行为。对联的使用遵循了“言语求美策略”,是形式美和实用美的统一。

在中国有一个成语叫“言行一致”,实际上是把“言”与“行”当成两个对立的范畴,而在语言学界则是把二者统一成“言语行为”。它源于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 )的言语行为理论,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一句话:“说话就是做事” ( tosay something is to do something),即认为说话人就是通过说话来做事。同时,说话人实施了三个言语行为:言事行为(1o-cutionary act ),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 ),成事行为(perlo-cutionary act)。其中,施事行为是奥斯汀理论构建的核心,即说话人旨在通过话语实施某个交际目的或者执行某个特定功能的行为。

对联指的是“写在纸上、布上或刻在竹子上、木头上、柱子上的对偶语句”。它由上下两部分字数相等、内容相连、相互对仗、结构相同、平仄相协、语意相关的句子组成。对联可以分为春联、喜庆联、行业联、挽联、劝勉联等,其功能涵盖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体现出歌颂、揭露、讽喻、褒贬、劝勉、哀挽、庆贺等强大的社会语用功能。笔者认为对联的使用实质上是:以“联”行事,传达特定的交际意图和执行特定的施事行为。比如许多学校的教室里可以看到这样一副对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人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是以“联”行事,老师用对联作为交际的媒介来向学生传递这样的信息:“既要努力读书,又要关心国家大事”。

一、以“联”行事的理解

在以“联”行事的言语交际过程中,联语往往表示两个语义层面:一是句法机构明确表示出来的句法意义(即字面意义);二是隐藏在字面意义后面的隐含意义(即言外之意)。

1.字面意义。例如: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董必武在1955年金秋时节,路过兰州时,听取政法部门汇报完一个案件之后,认为此案处理不当,建议重新调查,并挥毫题了一副对联:“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此联按字面意义就可以理解,即实施了一个表达命令或建议功能的言语行为。

2.上下文语境对意义的明朗。比如:“庭前花未发;阁下李先生”。如果把后一句单独地抽出来,那么,它所表示的命题就是不确定的,既可以表达“尊称为阁下的李先生”,也可以表达“楼阁下的李树先开了花”,由此产生了歧义,但如果联系上下文,放在“庭前花未发”一句之后,它自然就只有一种解释:表示“楼阁下的李树先开了花”。

3.社会语境下才能确定意义。例如:1940年夏秋之际,率新四军一部挺进苏北,在黄桥、姜堰一带建立抗日根据地,为了团结各界人士抗日,他拜访了当地爱国老人韩国钧。韩曾两任江苏省长,并一度兼领督军,对军阀混战深恶痛绝,但对共产党能否真正捐弃前嫌与真诚合作尚存疑虑。韩出于试探,诵一上联(带有明显交际目的的言语活动,让对出下联):“陈韩陈韩,分二层含二心。”陈笑着对到:“谁说我们分二层含二心?请听下联:国共国共,同一国共一天”。知道这是一语双关,“层”关“陈”,“含”关“韩”,这是从字面上理解的第一步,马上,他联系到上面提到的当时的形势和语境,从而推断出韩国钧是在有意试探国共合作的可能性。这就是根据当时的社会语境及其说话人双方的背景知识由话语的表层含义推导出其深层含义。

二、以“联”行事遵循了“言语求美策略”

“言语求美策略”,指的是为实现美化言语活动的需要,说话人主动或被动使用某种手段和策略。人们在一切言语行为和言语活动中,总要从实用和审美双重价值选择某个言语表达实体。审美和实用即言语美的两个基本品性:一方面说话人在恰当的语境中选择了恰当的话语,即话语的安排既适合社会背景又适合语篇背景(上下语、上下文);另一方面说话人在语言形式上选择了优美的音韵和适当的节奏,选择了符合形式法则的言语表达实体。由于对联短小精悍的形制,音韵和谐的节律,整齐对称的美感,集欣赏性、实用性于一体,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和实用价值,以“联”行事正是“言语求美律”的体现,是言语美和语言美的统一。关于对联形式美的讨论比比皆是,为节省篇幅,本文不再赘述。

如何遵循对联的实用美呢?在婚庆、寿辰、丧葬和开业等各种情境场合中恰当地使用联语来传达特定的交际意图,就是遵循这一原则。例如春联最忌讳用哀伤悲惨的语句;寿联的撰写应根据寿者的性别、年龄、身份、地位、经历、事迹等行文;丧葬对联应注意逝者的性别、职业、年龄等;广告联应揣摩顾客心理,同时使之通俗易懂,简练,朗朗上口。例如,1982年春节期间,时任河北省省长的李尔重赠给清洁工一副对联:“清洁人,清洁心,清清洁洁新世界;光明地,光明路,光光明明光新天”。李尔重就考虑到了清洁工的职业特色、文化水平等相关因素,恰到好处地表达了他的赞美之情。

我们也经常看到语用失误的例子,例如某银行和某保险公司联合印制并准备向群众派送这样的广告春联:“存款有备无患:保险转危为安”。一个“患”和一个“危”字,用在过春节时是很不吉利的,语境下不符合人们心理,恐怕没有哪一户人家愿领取甚至挂在大门上。

再如2004年全国高考语文卷也有这样一道试题,给出上联,要求对出下联:“扫千年旧习”,据说有一个学生对出这样的下联:“树火化新风”,“火化”很明显不符合过年喜庆、吉祥的语境,该生违反了“言语求美策略”中的“实用美”,即在适当的时间、场合说了不适当的话语。使用“树一代新风”或“奏一曲新歌”等就比较恰当。

言语行为理论范文6

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

一、理论源起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溯该理论产生的源头,可将其与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式,其中心论题为:本体论一认识论一语言。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 linguistic turn),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两大派别。其一为逻辑分析派,又称逻辑实证学派;其二为日常分析派,又称日常语言学派。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 . austin)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说话行为(locutionary 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奥斯汀把施事行为分为5大类型:判定式(verdictives )、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 )、行为式(behavi-tives)、阐述式(expositives)。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它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 . sear-1e)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linguistic philosophy)与语言哲学(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的区分上。语言学哲学试图用分析语言中的特定词语及其他成分的普通用法来解决特殊哲学问题,语言哲学试图对语言一般特征作出哲学的阐释性描述。在塞尔看来,前者是关于方法的研究,而后者是关于主体的研究。塞尔认为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在语言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塞尔把言语行为界定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把言语行为放在研究语言、意义和交际的中心地位。

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一)塞尔对施事行为的分类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在研究话语的过程中,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和施事行为,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认为每个语句都包括:说话行为(utterance act)、命题内容行为(prepositional act)、施事行为(i1-locutinary act)、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 )。

在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方面,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按照一定的规约来实施的,施事行为是一种规约。塞尔提出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 rules)与调节性规则(regulative rules)的区别。构成性规则是创立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的规则,它不能离开行为而独立存在。调节性规则只作出规定,它在逻辑上独立于行为而存在。在塞尔看来,调节性规则是外部的社会规则,对施事行为不起制约作用,而构成性规则是内在的语义规则,施事行为是根据构成性规则衍生而来的。塞尔提出了成功执行施事行为的构成性规则,把这些规则分为四类:命题内容规则( prepositional content rule)、预备性规则(preparatory rule)、真诚性规则(sincerity rule)和基本规则(essen-tial rule)。塞尔对这些规则的确立,经过了从具体分析到抽象概括再到具体认识的过程,相对于奥斯汀的分析而言,在方法上更科学、更令人信服。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给言语行为分类,给言语行为的不同类型或范畴以理论上的说明。塞尔认为在任何语

言哲学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是有多少种使用语言的方式。维特根斯坦认为,对这个问题是不能用任何有限的范畴来回答的。他在(哲学研究)中说:“有多少种句子呢?譬如说断定,提问以及命令?—有无数种句子:我们叫做‘符号’,‘词’、‘句子’的东西有无数种用法。”塞尔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并从12个方面对施事行为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最后认为以下3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基础:(1)施事目的(illo-cutionary point)。这是分类的基础。(2)适从向(di-rection of fit)。有些施事行为试图让言语适应客观世界(言语~客观世界),而其他一些则试图让客观世界适应言语(客观世界一言语)。(3)心理状态(psychological state)。在此基础上,塞尔把施事行为归纳为5大类:断言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首先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 speech acts),提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他说,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我们知道,句子的形式和功能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日常谈话中,人们为了讲求礼貌,在想让别人做某事的时候,往往避免直接使用命令句,而寻求一种比较婉转的表达方式。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和听话人沟通,能让听话人明白话语中字面意思之外的用意,他所依靠的是他同听话人共知的背景信息。塞尔认为间接言语行为可分为规约性( 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non一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字面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类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用法或语言形式,说话人和听话人可能已经感觉不出这类言语行为在字面上的施为用意。非常规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和不确定,它更多地取决于互知的背景信息和所处的语境。

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施为用意的关系问题,揭示了语句的结构和功能之间存在着的多元关系。但塞尔的学说受到关联论者的强烈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的语用学界,以sperber和wilson为代表的理论家简评了塞尔的理论,声称言语行为要么不在研究之列,要么取而代之。其观点是言语行为理论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并不是交际的一部分,言语行为理论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否认,言语行为理论注重描写的经验主义的分类,确实不能全面有效地说明具有动态性质的交际过程。但是,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解释了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不连贯的话语是如何有效进行的,他将人的潜意识的对施为用意的理解过程明示出来,使人类对自身的语言交际过程有更加深刻地理解。人们在接受一个言语行为时,一般并没有意识到有不同层次的行为,因而也不能分辨这些言语行为中所含的不同意义,而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使人对自身表达、理解意义过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为语言研究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三)对间接言语行为的解释

对于如何解释语言交际中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习语论(idiom theory)和推理论(inference theory)。习语论者认为某些话语可以间接地行使某些功能是由于它们本身的语言形式或习惯用法,他们试图通过习惯用法在某些语言形式与它们间接地实施的功能之间建立起联系,来解释语言的间接用法。但事实上,一种句式并不总是用以行使其一种功能,形式和功能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推理论者认为说话人经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才从句子的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人的真正意图,重视对语境因素的考虑。塞尔是个推理论者,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人依赖交际双方所共有的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背景信息,以及听话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人传达施事目的。可以结合这两种理论来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有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以行使某种功能,习语论可以解释某些间接言语行为。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句话在不同语境中说出就有不同意义,随谈话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要通过语境因素才能推导出话语所具有的施为用意,推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

三、意向性

进人20世纪70年代之后,塞尔的语用学观念及其研究重点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塞尔认为,我们的大多心理状

态有一个共通的特征,即它们都与某种事态或对象相关。你在相爱时,这份爱恋总是指向某个或一些特定的对象。这就是精神状态的“关于性”(aboutness)和“指向性”( directedness)。塞尔统称为“意向性”,并在《意向性》( intentionality)一书中详尽阐述了该理论。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意向性,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还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向的手段。根据前文所述,塞尔把施事行为分为5种,他认为这5种行为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从意向性理论的角色来看,意向性决定了言语行为会采取这些类型方式。

其实在《言语行为》一书中就已经存在着转向精神哲学研究的契机。在考察语用行为的诚实条件时,塞尔强调,要使陈述成为诚实的,就要求说话者必须对陈述的事态持有信念;要使命令成为诚实的,说话者必须对接受者的响应存有意愿,等等。无论哪一种语言行为,如果说话者内心没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说是诚实的。在塞尔看来,如果丢开精神状态的意向性,那么话语只不过是从嘴里发出的一种声音而已。同样,句子也不过是写在纸上的物理符号而已。话语本身没有意义可言。那么它怎么能以各种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无限多样的命题内容?那就是通过意向状态。正是在意向状态中,人们在说话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意向性转移到本身并无意义可言的声音与符号中。正是意向性这种精神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成为可堋h??囊庀蛐岳砺厶逑至擞镅杂胄闹堑墓叵担?茄杂镄形?砺鄣纳罨?头⒄埂?/p>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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