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债券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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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债券

企业投资债券范文1

摘 要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也处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与此同时,在会计准则中对不同的会计科目处理方法也在不断的进行更改,长期债券投资是当前一项较为重要的会计核算科目,对其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准,采用正确的核算方法,才能够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本文就主要针对长期债券投资会计处理的相关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 企业会计准则 长期债券投资 会计处理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照一定利率政府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从本质上说,债券可以认为为债务的证明书,其体现了债券的购买者与债券的发行者之间的债务关系。同时,债券也可以看成是一种有价证券,债券在上市流通之前,需要对债券的利息进行事先确定,从这一方面来说,债券也可以认为一种固定利息证券。

一、长期债券投资概述

长期债券投资,指的是投资期限超过一年的债券投资活动,通常企业进行长期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稳定的经收益。长期债券投资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是投资的时间较长,持有期限最少应当超过一年;第二是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剩余资产,而是通过债券投资获得高于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利息,并且按时收回本金。

二、长期债券投资的账务处理

1.购买长期债券:

小企业购入债券作为长期投资项目时,应当按照债券的票面价值,借记长期债券投资,贷记银行存款,并且按照二者的差异价格进行借记或者是贷记长期债券投资。如果在购买债券的过程中,企业支付的实际购买价格中包含了已经到期,但是却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则应当按照其实际的账面价值,借记长期债券投资,贷记应收利息。并且按照其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相关的税费,贷记银行存款,按照差异价格进行计入。

2.持有长期债券:

在企业长期债券的持有期间,应当对债务人应付利息部分的,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进利息收入的计算,并且需要对一次还清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价值进行详细的计算,这时可以借记应收利益,贷记投资收益。如果按照一次性将本息全部付清进行利息收入的计算,则借记长期债券投资,贷记投资收益。当遇到债务人应付利息日,则应当按照应当分摊的实际周期计算溢折价的金额,借记或者贷记投资收益,贷记或者借记长期债券投资。

3.长期投资债券到期

当企业持有的长期债券到期需要收回投资时,应当按照收回的实际本金或者是利息的金额,借记银行贷款,贷记长期债券投资,而应收未收的利益收入则应当计入到应收利息科目中。在针对长期债券投资进行处理时,一般是按照处置的收入,借记银行贷款,贷记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应收未收的利息收入,贷记应收利息,借记投资收益。

三、对长期债券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长期债券投资时机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时应当作为一个单独的应收科目进行核算;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其已经成为了投资成本中的一部分,并且应当作为一项单独的核算科目在长期追债券投资中进行核算。对于已经购入的长期债券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如果其金额较小,则可以在购入时一次性计入损益,而如果金额较大,则需要计入到投资成本中,并且需要进行单独核算。

2.企业持有的以此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应当将未收利息在投资收益确认时进行核算,并且通过其增加账面价值,对债券投资进行分期付息,不对账面价值产生影响。

3.长期债券投资溢价或者是折价的计算,应当按照以下公式: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债券投资成本-包合在投资成本中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资成本中的债券利息)-债券面值”。

四、实例分析

企业在进行长期债券投资时,如果在发行日购买,则购买价款中不包含利息;如果在发行日与到期日之间购买,则支付的价款中会包含一部分利息的费用,其中可能包括已付息但是尚未领取的利息,也可能包括尚未到期的利息。如A公司在2010年5月1日,以120万元的价格购入B公司在2009年1月1日发型的五年期债券,全面价值为100万元,年利率为8%,到期还本,每年年末支付一次利息。如果该债券在2009年的利息由于一些特殊因素而没有领取,则A公司在本次支付的价款中,就包含了15个月的利息,其中2009年的利息就属于以已经到期但是尚未领取的利息。而2010年前3个月的利息就属于尚未到期的利息。按照企业准则中的规定,应当对利息进行分别处理,2009年的利息应当计入到应收项目中,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而2010年前3个月的利息则应当计入到投资成本中,也就是借记“长期债券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中。在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长期债券投资的相关规定中,分期付息的债券投资,应计未收利息于确认投资收益时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因此在考虑该利息的计入时,应当对应收利息进行冲减。这时A公司在2010年年末对本年度的9个月利息进行核算时应当计入到应收项目中,这样在2010年的利息就被划分为两个部分,即前3个月的利息和后9个月的利息,其中前3个月的利息已经在购入债券时计入到投资成本中,后9个月的利息则要计入到应收账目中。A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一方面要对应收项目进行冲减,另一方面则要对投资成本进行冲减。

结束语:关于长期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我国现行的准则与法规中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此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要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准,采取适应的处理策略,确保长期债权投资的费用和利息都能够得到合理的处理,以此促进小企业财务管理效率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姚本霞.一般公司债券会计处理的探讨.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10).

[2]原秀玉.长期债权投资分期付息会计处理的改进.财会月刊(会计版).2006(04).

[3]钟华文,杨建智.长期投资相关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农村财务会计.2004(01).

企业投资债券范文2

对此,北京百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朱亮认为,“住宅禁商”政策的出台为办公/商业产权类住宅带来了新的市场前景。这类产品,不仅可以实现居住功能,而且还可以使购买企业合法用于公司登记、合理节税、提供全新理财途径,以及盘活企业资产,因此将成为市场上最具投资价值和投资前景的房地产产品。“住宅禁商”引发投资新走向

在“住宅禁商”政策出台以后,不仅迫使许多新注册的中小企业寻找合适的办公场所,而且让很多已经在住宅楼内办公的公司也在寻找新的办公场所以防万一。但各方反馈的结果显示,目前,北京市场上的写字楼商铺等商用物业平均租金价格约为3~4元/平方米/天,开间面积多在200到500平方米,甚至上千平方米,不能分租,再加上水电费高于商住楼,令很多成长型企业难以承受。

在此背景下,不少企业开始寻觅以办公/商业产权立项的住宅类产品,也因此催热了此类产品的市场投资前景。据记者了解,由北京百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香邑山项目,在其别墅区内就存在一部分以办公/商业产权立项的别墅产品,一经推出就受到众多企业和个人的强烈关注。目前,香邑山中的办公/商业产权类别墅已经实现了近60%的销售率,引起了业内外人士对香邑山的强烈关注。

为了解购置像香邑山这样的以办公/商业产权立项的别墅,能为购买者和投资企业带来哪些好处,记者特意专访了香邑山的开发商――北京百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朱亮。

通过与朱总的品茗聊天,记者得知,看上去温文尔雅的他已经在地产界驰骋十余载。在其职业生涯中,经历过从房地产处女地到成熟区域楼盘的开发,积累了从优质住宅到别墅豪宅等众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管理经验。他还曾任职于国内著名房地产开发企业―亿城地产,在亿城地产开发的碧水云天、亿城中心、卡尔生活馆万城华府等项目中,朱亮全程参与了项目的开发与经营管理。

多年的地产从业经验,不仅使朱总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风云变幻了然于胸,还使其领悟了一套自己的企业管理哲学。据朱总介绍,他加入北京百大地产之后,除了运营辰运大厦之外,从2006年开始,就全心致力于“东方之魂居于西方之体”的香邑山的运营开发。而正是在操盘香邑山这个项目时,让朱亮挖掘到购置办公/商业产权立项的别墅拥有具大投资前景和升值潜力。

“找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价值所在点,并将其升值潜力和未来收益告诉买家,是我在十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生涯中一直坚持的原则。在‘住宅禁商’政策出台后,我就发现众多企业在为寻觅合适的办公物业所苦恼,而像香邑山别墅中拥有部分办公/商业类产权的产品,不仅拥有良好的居住环境,而且还可以让企业合理合法地登记注册公司,其在产品属性上具有很高的投资价值。因此,当我们告诉客户购买香邑山,将拥有多层利好和巨大的投资前景时,就引起了市场对于香邑山的热烈关注。”朱亮表示,让利于客户,才能使品质优良的房地产项目在市场上创出良好的品牌口碑。

四大利好确保办公,商业产权住宅投资前景

“住宅禁商”政策推行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随着办公/商业产权类住宅逐渐被市场熟知和认可,此类产品已经成为私营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关注的焦点物业。

办公/商业产权类住宅是指购置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中标明房屋用途为‘办公’或‘商业’,但实际使用功效上可以作为办公亦可作为住宅的商品房,办公/商业住房与普通住房在合同上只是使用年限的差别,在居住功效上没有差别”,朱亮对记者介绍道。

通过对香邑山项目的开发和运营管理,让朱亮发现目前市场上的办公/商业产权类住宅,归纳起来有以下突出的优势:

第一,合法用于公司登记注册。

北京工商管理部门2006年6月20日通告,暂停利用居民住宅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注明该房屋用途为“住宅”的、所购置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合同中房屋用途的表述无法辨别为住宅或商业用的(如商住、综合等),均不予以登记注册。因此,购入办公/商业产权类住宅,除具备正常的居住功能外,还可以合法登记注册公司,为企业提供更为灵活的运作方式。

第二,为企业所得税合理节税。

办公倚业产权类住宅特别适合私营公司老板或主要成员购置住房或办公用房。在同样满足居住或办公需求的前提下,以自己的企业名义购买此类商品房,可以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合法计提折旧,该部分折旧额可抵减当年所得税款。

例如,A企业购入总价800万元的商业产权类住宅,计入企业固定资产,分20年折旧,每年折旧额为40万元。根据现行33%的所得税率,每年可以节约企业所得税13,2万元(20年合计264万元)。

第三,提供合理合法的个人理财途径。

目前,私营企业老板通常以个人名义用自己企业资金购置住房,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很大的纳税问题,没办法根本解决。正常情况下,应以企业税后净利润分配所得(分红)作为个人收入所得,并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后,作为个人合法收入购置。而通过企业购买办公/商业产权类住宅,计提折旧,在任何需要的时候销售转让给其他公司或处置给个人,就可以实现产权的转移并达到个人所得税节税的目的,取得个人合法财产。

例如,某私营企业公司老板B购置总价800万元的住宅,应具有1500万的税前利润,交纳33%的企业所得税495万元后,分红1000万元,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按20%计算,应缴纳200万元,才是合法的个人收入再用于购置财产。公司和个人总的纳税款在700万元。

而通过自有企业购置、假设10年后处置给个人的方式,扣除10年折旧额400万元,可以按照账面价值100万元转售给个人,极大降低了企业和个人纳税额并合法实现了资产产权的转让。

第四,盘活企业资产有效掌控现金流。

私营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把有限的资金最有效地使用。在满足个人居住或办公的前提下,购置办公/商业产权类住宅,不会增加企业的资金负担,同时会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而且对于升值潜力好的住宅资产,在企业资金短缺时,可以顺利通过银行抵押补充短期流动资金的不足。

例如,目前针对商业产权商品房,银行通常提供5成10年按揭,所以A企业购置总价800万元的此类住宅,实际占用企业资金400万元,但同时由于企业资产增加了800万元,改善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了企业的资信实力。

朱亮表示,综上所述,在四大利好作用的支持下,个人(特别是私营企业老板)购买办公/商业产权住宅,在目前市场经济状况下,可以实现“一举多得”的多重利好,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投资和理财选择。

雄厚企业实力营造别墅精品

在对朱亮的采访中,记者除了了解到购置办公/商业产权类住宅拥有四种利好外,还了解到正是因为拥有雄厚的企业实力,让香邑山成为了香山区域品质优良的别墅精品。

据记者了解,香邑山作为上市公司昆百大集团旗下的精品建筑,能够受到市场的强烈认可,与整个企业集团的战略规划布局不无关系。据悉,昆百大集团是一家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的企业,于1994年正式上市。2001年成功改制后,现已形成以房地产业为龙头,商业、药业等行业集中发展的综合性企业。而百大房地产事业部直属于昆百大集团,肩负着房地产拓展和发展的重任,公司秉持“速度制胜、产品创新,成本领先”的开发理念,现业务已拓展到昆明、北京、上海、无锡,逐渐形成在住宅开发与商业地产方面的核心开发优势。

“香邑山作为北京百大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别墅精品,与整个企业集团拥有综合实力有着直接的关系。”朱亮表示,企业集团强大的实力,对于开发香邑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朱亮介绍,为了体现集团在产品营造上的精品战略,位于香山的别墅香邑山也在项目与自然环境的融合上下了一番功夫。“香邑山是西山区域最靠近山的一个项目,因为其居于香山谷中、三面环山,是典型意义上的居山别墅,这让香邑山与自然环境的融合上更具优势。为了给客户营造一种闹中取静的生活氛围,我们仅设计了22栋独栋别墅,同时在产品设计上追求含蓄内敛,让购买的客户能感受到心情平和的生活感受。”

“在小区中心景观的布局上,我们将原生树移植过来,与动态的水景结合。而每户的后花园也将根据客户的需要种上品种不同的果树,多层次的院设计,使得自家花园与香山融为一体。同时,香邑山的外墙面选用的都是高档石材和纯实木窗,为的就是能让项目成为一个百年传承的产品。”朱亮向记者表示道。

据记者实地走访发现,由于开发商依山就景,所以在香邑山,每套别墅正对的是中心水景,背面则是连绵的香山和自家的花园景观。优美的自然景观和社区内部的园林景观相映成趣,营造了一个优雅舒适的山居生活。

“我们根据多次市场调研发现,购买香邑山的人群多集中于年龄在40~45岁的商界成功人士。而这类人群在商场搏杀近20年,早已脱离了奢华浮夸的生活品味,已不需要用购置豪宅来凸现自己的身份,他们追求的是一种心理上的平和。因此,香邑山为了满足目标人群的置业需求,‘以人为本’地建造出新亚洲主义风格别墅,来符合这类高端置业者的生活要求。”朱亮指出,要做好产品,首先要了解客户的需求所在。

朱亮向记者介绍,香邑山之所以采取新亚洲主义风格,是因为这种建筑类型在空间布局上讲究舒适性和合理性,以方正的结构确保了房屋能达到高使用率。此外,为了让业主体会居住于香山之中的尊贵感受,香邑山在硬件配套上都采用了最高品质的产品,其目的就是要让香邑山成为“传承百年”的精品建筑。

企业投资债券范文3

一、债券融资特点与优势

(一)降低企业税负,增加税后利润 对于企业而言,由于债务利息和股利支出顺序不同,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债券融资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列支,而股息则在要在税后支付。这就相当于债券筹资的成本中有一部分是由国家负担的,因此采用债券融资方式能够为企业节约大量税收支出。目前我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5%,相当于企业举债成本中有25%是由国家承担的。因此,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的税负,使企业税后利润增加。

(二)优化企业资本结构 信号传递理论认为,企业价值与负债率呈正相关,企业质量越高其负债率越高。研究表明,当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回购股份时,股票价格上升;当企业发行股票还债时,股票价格会下降。可见,债券融资并不是单纯的融资行为,其对企业调整资本结构具有重要作用,是企业实现值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三)有效激励经理人与员工的工作 对于企业而言,债务的存在意味着其面临无法偿还债务的财务危机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经理人会并带领员工努力经营好企业以降低此类风险。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债券融资能够有效避免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从而有效改善企业经营状况,优化内部治理结构。

(四)有利于股东对股权的控制 企业通过债券融资方式融资,其对企业的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化,只要企业能够按时归还本息,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便不会动摇,而股权融资方式会导致股权的分散,不利于股东对经营权和管理决策的控制。

二、债券融资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管控机制过严限制债券市场的发展 主要体现在:一是我国在债券发行上采取一事一议的审批制度。一方面对于债券发行主体具有严格的限制,另一方面对于债券发现的额度也有严格限定,有些企业虽发行了债券,但由于规模较小,很难发挥其筹资作用,还需借助股权融资方式获得更多资金。二是对债券利率的规定导致其缺乏融资优势。《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债券的低利率会使得投资者放弃该种方式而转投其他收益更高的投资理财产品,这也是导致当前债券融资市场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三是投资主体以个人为主,限制机构投资者进入。《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不得将所吸收的储蓄存款用于购买企业债券,这就将商业银行等强势金融机构排除在债券投资者之外,而相比较国外,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是企业债券的主要投资者,其为债券融资市场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注入,从而支撑了整个市场的发展。因此,我国要发展债券融资市场,迫切需要引入经济实力雄厚的机构投资者,单纯依靠个人投资很难满足债券融资市场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债券品种单一,期限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品种较为单一,仅有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两种,且发行主体多为政府信用债券。据统计,2009年我国共计发行各类债券86995.14亿元,其中政府信用债券发行67325.6亿元,企业债券发行4252.33亿元,只占总发行额的4.89%。另外,我国企业债券的期限结构与利率设置不合理。绝大部分企业债券均采用固定期限和固定利率,浮动利率只占很小比率,且付息方式单一,难以满足不同投资主体的实际需求,从而严重影响了债券市场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

(三)缺乏健全的二级债券市场,债券的流动性过低 在利率市场化的发达的债券市场中,投资者除了安全保值的动机外,更倾向于利用利率的波动性通过买进或卖出债券的方式来获利。而我国目前还没有成熟的二级债券市场,债券流动性很差,且企业债券从数量和规模上都很有限,债券投资的盈利能力较低,无法吸引投资者购买和交易。

(四)缺乏有效的行业监管体系与金融基础设施 对于债券市场监管的不完善,由于长期以来债券市场发展缓慢,国家并未出善的行业监管法律和法规,导致债券市场较为混乱,部分企业发行债券后存在过期不兑的问题。另外,在市场和行业内部还未建立起健全的金融基础设施。这严重影响了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三、债券融资市场发展对策

(一)简化债券发行审批流程,推动债券市场化运作 企业债券融资的难易程度和成本高低直接受到资本市场发达程度的影响。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下,企业债券融资更为容易且成本更低。基于此,我国发展债券融资必须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具体对策如下:

(1)简化债券发行审核程序。我国原有的债券发行审核程序过于复杂导致其债券的融资成本过高,从而使很多企业放弃采用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应积极推进债券发行审批流程的变革,应尽量简化资本的审核程序,以便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促使企业更乐于采用债券融资的方式。

(2)调整债券发行额度。我国原有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批关于严苛,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关方面应适时调整债券发行额度。在满足一些国有企发债需求同时允许经营业绩优良且缺乏资金的合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

(3)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融资机构不合理的问题,相关方面应根据不同企业特点制定符合整体市场发展的债券融资策略。一方面,对于负债率较高且盈利能力较低的企业,为保证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要严格限制其进入,以便破坏整个债券市场秩序,给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另一方面,对于财务杠杆率过低且需要通过债券融资扩大经营规模的企业,要鼓励其进入债券市场进行融资。目前,我国有一些业绩出色的上市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较低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证监会可鼓励这部分企业采用债券融资方式筹资,而不再采用配股方式筹资。这样能够通过调整企业资本结构来调节我国整体融资市场的结构,实现我国债券融资市场的良性发展。

(4)鼓励机构投资者进入,建立企业债券基金。相较个人投资者,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对于债券市场的贡献更大,其大规模进入能从根本上推动整个债券市场的发展。因此,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应放宽对企业债券投资者的限制,以便吸引银行、保险公司资金进驻债券市场,为债券市场带来更大的资金流。同时,设立以企业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企业债券基金,以便利用专业化投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便捷的债券市场进入途径。

(三)创新债券品种以满足投资者不同需求 要根据我国市场环境,结合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进行债券品种创新,要在期限、付息方式、利率等方面进行更为灵活多样的组合,以便满足不同偏好的市场参与者的需要。一方面,为保障投资者的购买积极性,在制定债券利率时应充分考虑各类因素,债券利率的设定和调整都严格进行市场化运作。企业要根据市场上资金的供求状况和不同企业的信用等级、风险差异等因素建立灵活的市场化债券利率浮动体系,以便使其更符合风险收益法则,从而提高投资者的购买积极性。另一方面,可根据投资者需求开发更为灵活的债券品种,如在期限上可分短、中、长期等、在付息方式上可分一次付息、贴息和分期付息等。

(三)加快债券市场建设,提高债券流通性 流通性是决定企业债券市场能否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其缺乏健全的交易市场,特别是二级市场。具体工作如下:一是加快建立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获取利润。国际债券市场运作经验表明,这种双边报价、自主交易的债券买卖方式,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便捷的购买途径和更为自主的购买环境,显著提高债券市场的流通性。二是对企业债券进行统一托管与清算。目前,我国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债券是分别登记托管和分别结算的,这严重影响了债券的流通性。因此,应尽快实现对债券的统一托管和结算,实现两个市场的协调运作,这样既有利于形成较为公允的市场价格,也可以充分发挥两级市场的优势,使市场参与者具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从而显著提高债券市场的流通效率。三是推进债券基金的建立。通过设立债券基金有效吸引资本流向债券市场,从而显著增加债券发行量,刺激债券市场发现,通过债券流动性。四是建立多层次的开放交易平台。目前,国企业债券流通市场仅局限在交易所,严重影响了债券流动和交易。因此,我国可参照发达国家设立场外交易市场,如可以省、区为单位建立区域性的债券柜台市场,以便解决企业债券的流通问题,为债券双方交易提供便捷的交易平台。

(四)完善企业债券监管体系 首先,相关立法部门要在现有证券法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企业债券发行法律法规。目前,由于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相关方面对债券相关立法还不是十分完善,很多企业债券发现、流通过程中的问题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导致在实践中会出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利益。为此相关方面应结合企业债券市场特点,根据债券发行、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点,制定相关监管法律和法规,以便规范债券市场环境。其次,要建立与企业债券市场相关的各类金融基础设施,以便为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基础和运作条件。具体包括与债券市场相关的会计制度、财务信息披露标准、信用评级体系、清算和结算系统等。

企业投资债券范文4

2011年4月,由恒丰银行担任主承销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龙”)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额4亿元、期限1年、票面利率5.8%”的短期融资券“11海龙CP01”。当时,证券评级机构联合资信对山东海龙的主体评级为A+级,对“11海龙CP01”的债券评级为A-1。当月,山东海龙即相继了2010年报业绩预亏、违规担保等公告;接下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财务状况恶化,山东海龙濒临破产。

联合资信将其信用评级频频降级以警示风险,在不到1年的时间内,公司的主体评级由A+被降至CCC级,债券评级也被降至C级。一时间,山东海龙能否在2012年4月15日到期兑付其短期融资券成为债券市场关注的焦点。

2012年4月9日,山东海龙公告称,“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山东海龙未在兑付公告中披露偿付细节,但据《新闻晚报》2012年4月27日的报道“山东海龙本期短期融资券最终兑付的资金,来自于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恒丰银行。由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国资委进行担保,恒丰银行提供了山东海龙短融此次兑付的资金。” 从而,“11海龙CP01”最终免于违约。

但山东海龙2012年4月20日的2011年年报显示,201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58.95亿元,总负债为约67亿元,股东权益为-8.55亿元;2011年营业总收入38.13亿元,净亏损10.13亿元;经营净现金流量为-5.20亿元。同日的公告还显示,由于2010、2011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数,自4月23日起,“山东海龙”将正式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当“山东海龙”出现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危机时,恒丰银行作为承销商和包销商,为其提供了专项贷款作为兑付资金。为一个如此严重资不抵债、严重亏损的公司提供垫付资金、解除其债券违约风险,恒丰银行是为了自己未来的业务开展,主动将风险承担了吗?显然不是,恒丰银行提供垫付资金的前提是由潍坊市国资委进行担保才为山东海龙提供了兑付债券的专项贷款,即最终的结果将是:如果山东海龙不能归还该专项贷款(从其2011年报看,将基本不可能归还),作为担保方的潍坊市国资委将承担连带责任。就是说,企业发行债券的违约风险最后转嫁给了地方政府,中国债券市场仍保持着未发生一例事实违约的记录。

应该指出的是:中国的债券市场无事实违约并不表示没有违约风险,只是在当前的环境中这风险还没有让投资者承担而已。

二、企业债券的违约风险理应由投资者承担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上由企业发行的债券主要有:企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公司债和可转债等。这些企业债券的发行方是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发行债券是其融资方式之一。如果因为企业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不能归还到期的本金和利息而发生违约,这也是债券市场运行中的正常经济现象,应由市场来解决。但由于我国债券市场的特殊发展历程,出现了由政府承担企业债券违约风险的“怪现象”。

(一)由政府承担企业债券违约风险的历史原因 由政府最终承担企业债券的违约风险有其历史渊源:在政府的扶持下,我国企业债券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因此企业债券的发行也具有强烈的计划色彩——实行审批制,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发行利率等作了严格的限制。这对当时刚刚起步的企业债券市场来说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作用。

但是,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严格审批制的结果是:投资者会认为债券的发行是经过了政府部门审批的,隐含着政府信用担保,一旦发生企业债券违约危机,政府理所当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由于我国早期的发债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很多是为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的,具有“市政债券”的属性,最终的债务人是地方政府,所以,出现违约时由地方政府清偿也就不足为奇了。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立后,有些企业债券的发行采取了注册制并加强了市场自律管理,但由审批制转化而来的核准制还在很大范围内继续实行,审批部门要对其批准的企业债券承担一定责任的误解也就继续存在。

(二)政府承担企业债券违约风险的危害 由政府来最终承担企业债券的违约风险,对中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原因如下:

(1)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到目前为止,我国债券市场上尚未出现过一例事实违约。上世纪90年代的大规模的地方企业不能到期兑付事件、2006年的“06福禧CP01”事件、此次“山东海龙”短期融资券兑付事件,最后都由政府出面得到了妥善的解决。这造成了中国企业债券市场“表面健康”的假象,但实际上会降低债券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意识,会让投资者误以为投资有政府关联的企业债券风险为零,投资者在投资企业债券时也会更加注重政府信誉而非发债企业本身的资质。

随着近年来企业债券市场向低资质发行人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未来出现实质性违约事件的风险正在逐步积累。但如果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仍然不强,必然会引致企业债券市场上违约风险的放大效应,甚至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引起社会性的事件发生。

(2)不利于中国信用评级机构的健康发展。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不能完全了解发债企业的资信状况,这就需要某个独立的第三方来帮助投资者掌握这些信息,信用评级机构即可完成此项工作。发达的债券市场上,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债券的评级结果会影响到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选择和发债企业的融资成本。自1991年开始,中国政府监管部门鼓励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进行信用评级,这在实践中也催生了很多信用评级机构的成立。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前几年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严格的审批制,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基本由政府决定,导致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

近年来企业债券市场受到的行政干预虽大大减少,但由于企业发行债券的强制性担保制度的实施,使得企业发行债券都有较高信用级别的公司提供担保,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也大都很高,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仍然意义不大。

在“06福禧CP01”事件和“11海龙CP01”事件中,信用评级机构都及时调低了债券的信用评级以警示投资者,但最终却都得以兑付,这就使得信用评级机构的工作没有了任何价值,从而严重阻碍了中国债券评级业的发展。

(3)不能充分发挥企业债券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没有事实违约事件,恰恰说明了中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脆弱性:当出现企业债券违约风险时,投资者会通过各种渠道倒逼政府出面解决企业的债券兑付难题从而将风险转嫁给地方政府。

主要的原因在于中国对债权人保护的法律不够健全、债券市场上亦缺乏避险工具,导致中国企业债券投资者不能主动去管理风险,只能被动规避风险。表现之一就是投资者仅投资于实力强大、资质良好的企业债券,最终结果是资质较差的中小企业仍然难以在债券市场上筹集到所需资金,企业债券市场在企业融资中的直接融资功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三)投资者应承担企业债券违约风险 不同的投资方式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投资者既然选择了企业债券较高的投资收益,也就应该准备好承担企业债券较高的违约风险。发债企业的不同资质,已经反映在了债券的发行价格和利率上,投资者在选择企业债券时,就应该对不同企业债券的风险有清醒的认识。何况目前我国企业债券的投资主体是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基金公司等各类机构投资者,具有较高的风险判断能力,也应该具有承担违约风险的实力和勇气。

三、由投资者承担企业债券违约风险的市场机制构建

由投资者承担企业债券的违约风险,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市场保障机制。如果市场机制不完善,债券投资者无法实施风险管理、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必将导致投资者不再投资企业债券市场,中国企业债券市场也将逐渐萎缩。

(一)由市场根据需要创新企业债券产品 由于政府对企业债券的管制,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上的产品品种尚不够丰富,不能满足各种风险偏好主体的需要;市场上亦缺乏用来管理风险和转移风险的创新性金融产品。

基于此,政府应进一步放松对企业债券市场的行政干预,让市场完成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债券市场上需要什么样的风险投资产品和风险对冲产品,由市场来决定。政府的作用应体现在市场保障机制的建设上。

(二)加强对企业债券信息披露的规制和监管 获取充分的信息是投资者防范和管理违约风险的重要途径。虽然目前我国企业债券的管理部门已经强化了发行企业债券的信息披露要求,但目前许多发债企业对信息的披露形式大于实际,投资者及监管者都难以辨别庞杂的披露内容的真实性。

所以,企业债券管理部门应针对债券投资者的需求制定企业债券的信息披露规则,并由独立的第三方(比如信用评级机构)对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查,一经发现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即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有用性。

(三)培养具有公信力的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应该为投资者提供客观独立的关于企业债券违约风险的意见。鉴于目前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公信力不强的情况,可以借鉴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经验,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善:一是尽快出台规范信用评级行业的法律法规,明确信用评级机构的地位、职责和监管部门;二是加强对信用评级市场的培育,推广企业债券市场甚至整个社会对信用评级报告的使用;三是建立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价机制,一方面可促进信用评级业的适度竞争,另一方面也可据以淘汰评级存在重大失误的信用评级机构。

(四)建立有效的债权人保护机制 债权人与公司外部的中小股东一样,在对公司的经营及权益获得方面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由于我国的企业债券投资者比较分散,不能像银行一样采取提供短期借款从而可以经常审查贷款企业的方法对自己的利益进行保护,这就更加要依赖政府的法律保护。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包括法定资本制度、清算制度、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和破产制度在内的债权保护机制,但执行力不强。接下来的关键是要增强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力,确保对债权人的保护能在一个高效公正的法律环境中运作。

(五)增强投资者的违约风险识别能力 应该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使企业债券的投资者认识到投资债券是有违约风险的。同时要积极鼓励投资者构建符合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内部信用评级系统,以增强投资者的违约风险识别能力。

总之,在一个相关规章制度比较完善的、信用能起主导作用的企业债券市场上,由投资者承担企业债券的违约风险是必然的结果,正常的企业债券违约也是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时文朝、杨农:《中国债券市场发展与创新》,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年版。

[2]刘立峰:《政府为何扛起企业债券风险》,《中国投资》2003年

第3期。

[3]陈秀梅:《我国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对策建议》,《宏观经济研究》2012年第2期。

[4]彭宇松:《中国信用评级业的供需矛盾街解决途径探讨》,《上海金融》2010年第12期。

企业投资债券范文5

关键词: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高收益债券;违约风险;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13)02-0045-04

一、引 言

2012年5月22日、23日,沪、深交所正式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及配套指南,拉开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的序幕,标志着具有高风险、纯信用特点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品种在国内正式推出。这一当前最具有创新意义的债券品种的推出,也标志着中国高收益债市场开始崭露头角。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的运行状况如何?前景怎样?未来如何避险?国外成熟的高收益债券市场是如何发展的?这些都是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源起与现状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源起

在一系列政策扶持下,中小企业增长迅速,2007年6月至2012年6月期间,注册资本在1000 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成为增长主力,新增37121户,对企业总体数量增长贡献率达到89.1%。

中小企业对经济增长、社会稳定的贡献越来越大,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力量。然而,融资难是长期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国家对中小企业信贷扶持计划的实施、中小板和创业板的推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但由于股权融资存在较高的显性门槛,银行贷款多倾向于实力雄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大量信用评级低、财务状况不佳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这些成长型企业迫切需要一种与其信用评级相匹配的融资工具以填补融资缺口,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这一“中国版高收益债券”应运而生。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现状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进展速度超出预期,截止2012年10月底,沪、深交所共接受112家企业备案,拟发行总额136.23亿元,其中52只已完成发行,占已备案企业的46.43%,共募集资金50.83亿元。

图1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月度发行情况

数据来源:Wind资讯。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推出首月受市场热捧,仅6月份就有25只完成发行,发行总额22.83亿元(见图1)。经历了短暂的“火热”之后,发行速度骤降,7月只发行了6只,募集资金6亿元。8月小幅回升之后发行节奏继续放缓,9月和10月分别只有5只完成发行,两月合计募集资金10.2亿元,发行额不到6月的50%。

根据相关规定,3年期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利率最高可达19.2%,而目前已成功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票面利率在7%~13.5%之间,平均为9%,远低于市场预期,其“高收益”性未得到充分体现。

整体来看,我国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尚处于初级阶段,发行规模较小,但发展前景广阔,孕育着新的投资机会。

三、美国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市场的发展历史及特点分析

高收益债券(High yield bond)又称垃圾债券(Junk bond),是指债务相对较高、信用评级低于投资级(一般指标准普尔评级BBB级以下)的高风险公司发行的债券。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微观企业的融资需求为导向,高收益债券问世。近年来,全球高收益债券市场迅猛发展,高收益债券已成为成长型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之一。目前,高收益债券主要在美国、欧洲和亚洲三个区域市场发行。美国作为高收益债券的发源地,发展成熟度最高,其发行规模约占全球发行总额的80%。研究美国高收益债券的发展历史和市场特点,借鉴其经验与教训,对于推进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美国高收益债券的起源与发展

美国的高收益债券市场历经兴衰与沉浮,日趋成熟、规范。整体来看,其大致经历了“蓬勃兴起-急速衰退-缓慢恢复-快速反弹”四个阶段(见图2)。

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13年第2期2013年第2期(总第182期)李训,李萍等:美国高收益债券市场对中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借鉴与启示

图2美国高收益债券发行额及其在公司债券中的占比

数据来源:Thomson Reuters和SIFMA。

20世纪50、60年代,美国进入经济衰退期,商业银行将贷款集中于少数大型企业,致使大量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取资金,许多中小企业开始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最初由于这种债券的信用受到怀疑,发行量极小,1970 年代初其流通量不到20亿美元。随后,由于美国出现大规模并购重组浪潮,高收益债券以其筹资便捷、回报率高等优势蓬勃兴起,成为一种广受青睐的投资工具,其发行额以年平均13.4%的速度增长。进入1990年代末期,受宏观经济下滑的影响,高收益债券陷入“高风险—高利率—高负担—高违约—更高风险”的恶性循环,急速衰退,2000年仅融资343亿美元。在经历了“大起大落”之后,市场恢复理性,相关监管制度更加健全,高收益债券市场保持活跃增长态势。2008年,受金融危机的冲击,高收益债券发行规模急剧萎缩,发行额仅为430亿美元,但快速实现反弹,2009年发行额猛增至1478亿美元。进入2010年,高收益债券继续“高歌猛进”,创出2639亿美元的融资额。2009年以来,美国的公司债券中高收益债券所占比重平均约为21%,高收益债券已成为美国融资市场的重要产品。

(二)美国高收益债券市场的特点分析

美国高收益债券市场的基本特点见表1。高收益债券的发行主体主要为成长型企业,集中体现了为中小型企业融资服务的特征。199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布《144A规则》,解决了私募发债转售问题,突出了“便利筹资者”与“保护投资者”并重的理念,有效地引导美国的高收益债券市场走向成熟。

美国的高收益债券市场还呈现以下五方面特征。

第一,高收益债券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周期正相关。历史表明,经济形势良好时,高收益债券的风险较小,发行规模较大;经济不景气时,高收益债的风险显著增大,发行规模较小。

第二,收益率与信用评级负相关。信用评级越低,债券的收益率越高,CCC级债券收益率的20年均值高达11.43%。

第三,收益率和国债利率的差额与市场情绪负相关。市场情绪较为乐观时,高收益债券和国债的利差一般为5%~6%,而在市场情绪悲观时,利差约为10%。2008年市场低迷,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加大,高收益债券相对于十年期国债的利差高达15%。

第四,违约率与宏观经济周期负相关。高收益债券抵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差,其违约率与经济周期紧密相关。1990年,美国经济陷入衰退,违约率由1989年的4.3%上升至8%,并由于2000年网络经济泡沫的破裂,进一步增至9.2%。之后,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违约率降至5%以内,但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违约率迅速攀升至11.09%。2010年后,违约率回落至2%以内。

第五,违约率远高于投资级债券。据统计,1976~2011年间,美国高收益债券年平均违约率为4.14%,而同期投资级债券的违约率仅为0.08%,前者是后者的51.75倍。

四、借鉴与启示

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应当立足国情,重点借鉴成熟市场的违约风险监控制度,优化风险控制,推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稳步发展。同时,放宽限制,促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的自由化;加强创新,保持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的活力。

(一)建立违约风险监控制度

作为一种创新型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较高风险,其能否平稳、有序、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能否将风险长期维持在可控范围内。美国高收益债券市场屡受冲击仍能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其违约风险监控的基本制度框架已趋于完整。我国可借鉴其经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的违约风险监控制度。就我国现状而言,应重点突破违约偿债机制和信用评级体系两方面问题。

1.建立违约偿债机制。

违约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借鉴美国高收益债券市场的经验,在发行契约中附加限制性条款,通过限制性条款的保护措施确保投资人的本金赔偿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以降低违约损失率,稳定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可设置“利息支付保证”条款,规定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利息,同时建立一个交由第三方托管的储备账户,定期将收益按规定比例存入账户,以保证发行人的偿债能力。还可借鉴欧洲高收益债券市场的传统惯例,设置“同等优先清偿权”条款,确保投资者拥有优先清偿权;设置“限制抵押”条款,确保投资者可以按照同等待遇从发行人的抵押权益中得到保证。此外,政府可考虑由财政出资建立专项偿债保障基金。发行人基于债券增信需要,自愿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到偿债保障基金。该基金在发行人出现违约状况时负责承担一定比例的债务,以降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2.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低于公募债券,投资者对评级机构的依赖更强,但当前的规则对信用评级没有硬性规定。美国的高收益债券市场对信用评级制定了严格的制度,要求高收益债券的发行主体至少要接受一家以上国内资深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我国应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作出强制的信用评级规定,并确立“跟踪评估制度”,动态地反映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以揭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放宽限制

在防范风险、加强监控的同时,应适度放宽限制,提高市场效率。可借鉴美国《144A规则》,实现发行环节“高效率低成本”与“投资者保护”的平衡,流通环节“便利筹资者”与“保护投资者”的平衡,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自由化。

1. 放宽投资者限制。

虽然沪、深交所对机构投资者设置的门槛并不高,但银监会和保监会均对银行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保险产品等购买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作出了限制。对于个人投资者进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限制则更高。美国的《D条例》(Regulation D)只要求购买者达到“成熟”标准,即具备足够的投资风险和价值的评估能力,或者有财力寻求成熟的专业投资顾问的帮助。可放宽“获许投资者”限制,使更多有投资意愿的机构和个人参与交易,减少制约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发展壮大的因素。

2. 放宽转售限制。

解决流动性问题,是激活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的首要任务。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发行、转让和持有总账户数不超过200人。可在不降低投资者保护的前提下,放宽转售限制条件,增强私募债券的流动性。同时,允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合格投资者群体内自由交易,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自由化。

3. 放宽发行主体限制。

试点期间,监管法规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有一定的限制,规定发行人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中小企业身份的界定,并未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且其主营业务不包含房地产行业或金融行业。可逐步放宽发行主体限制,不局限于非上市公司、不规定其主营业务范围,使有债券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都能发债融资。

4. 放宽利率限制。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这一高风险产品的高收益性尚未得到充分体现,企业期望的发行利率与投资者期望的收益率之间存在一定差距,这将可能催生债券滞销、市场流通受阻等问题。建议放宽或取消利率限制,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综合考虑企业素质、信用评级、供求状况来确定发债的利率水平,提高债券风险溢价,使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的收益与风险对等,从而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

(三)加强创新

创新是活力的源泉,是推动发展的不竭动力。要想实现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的持续繁荣,需要对其发行模式、产品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

1.创新发行模式。

在发行模式方面,可借鉴银行间市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进行创新,将多只私募债券进行整合,形成中小企业集合私募债券,统一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私募债券一方面能降低发行人的综合发行成本,增加其发行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能分散投资风险,调动投资的积极性。

2.创新产品形式。

目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的产品单一,难以满足多元化的投资需求,可考虑设计可转股条款、引入分级机制等进行产品创新。

私募债的债券性质决定了投资者只能获得固定的利息收入,而不能分享到企业成长所带来的价值增值。通过设计可转股条款,明确在一定条件下债权可转化为股权,满足投资者在风险低于股权投资的前提下获得资本增值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私募债权转化为股权可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与中小企业股权流通的场外市场联系起来,二者的紧密结合将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通性,使其具备更大的投资价值。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收益率不够高,对风险的补偿不足,导致销售困难。可引入分级机制,进行结构创新,把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与基金、理财产品、信托等产品捆绑之后,按照一定比例将产品划分为优先级、中间级和劣后级。优先级风险小,仅获得固定收益;中间级风险和收益均适中;劣后级风险高,可获得高收益。这样既可保障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和销售,又可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此外,政府给予一定的财税优惠政策,降低发行费用和交易成本,将增加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展动力;建立公开的私募债信息披露平台,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将引导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规范发展;搭建统一监管、互联互通的债券交易平台,将释放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参考文献:

[1]李子彬. 充分认识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J]. 求是,2009,(8):32-33.

[2]陈腾龙,薛文忠. 发展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市场的问题及建议[J]. 证券市场导报,2012,(6):73-77.

企业投资债券范文6

关键词: 企业债券;品种创新;新兴产业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7-0003-03

0 引言

最近几年,债券融资已成为我国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企业信用类债券市场快速发展。据统计,2012年发行公司信用类债3.7万亿元,比上一年增加1.4万亿元。虽然企业直接融资金额在快速增长,但企业对银行的融资依赖程度依然较高,作为重要的直接融资工具的企业债在发行和流通环节上还存在流动性不佳等问题。这和制度上的约束,以及企业债券市场产品品种单一等原因不无关系。本文正是着眼于此,通过发现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研究相应的对策,从债券品种创新和制度完善的角度,为促进我国企业债券的发展提出建议。

另一方面,企业发行债券的相关政策将对社会资源配置起引导作用。我国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如果能通过政策的导向作用将社会资金吸引到国家扶持的新兴产业中去,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将大大加快。本文针对新兴产业的企业高风险、知识密集等特点,从债券品种创新的角度为其直接融资提出建议,这正是本文的创新点所在。

1 文献回顾

债券品种的创新是学术界最近几年的重要研究方向之一,不少专家学者根据国外的成功经验就债券品种的创新提出了意见。范飞龙的《企业债券品种设计创新方法体系研究》(2005)从还本、付息、债券分割及债权位阶、结构性债券等五个基本层面系统介绍了企业债券品种创新的方法体系,为债券品种创新方向提供了理论依据。

吴迪在《美国债券市场发展对我国的有益启示》(2006)一文中通过总结美国的债券市场发展历程,分析我国债券市场的现状,提出发展本息可拆离债券和债券衍生产品可以达到风险的重新配置,活跃债券交易的目的。此外,还可以推出本金和利息偿付随某一经济指标(如CPI等)变化而变化的指数化债券,既可以减轻发行者的债务成本,也能吸引部分重视购买力风险的投资者,实现投融资双方共赢。

纪敏的《我国需要发展高收益债券》通过分析我国发展高风险债券的现实意义和可行性,以及发展中存在的障碍和潜在的风险,就法律法规和防范风险等层面对我国发展高风险债券提出政策建议。

邹小芃《国外专利权证券化案例解析》以耶鲁大学的Zerit专利证券化和日本首例专利证券化为例,阐述了专利证券化的过程,并总结了外国的先进经验。

2 我国企业债券存在的问题

2.1 我国企业债券期限结构不合理,长期债券占比偏低 从期限结构上看,市面上的企业债券多为短期融资债和中期债券,少有10年以上的长期债券。根据上交所的数据,2005年~2010年,企业主要以短期融资券和中期债券市场为主,长期债券的发行比重日趋降低,2010年7月达到最低,仅为3%,短期债券和中期债券分别占72%与25%。这一方面导致企业无法通过发行债券满足对长期资本的需求,进而求助于银行,从银行获取中长期限贷款,使银行信贷资金的期限结构长期化,对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形成了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金融风险。另一方面,新兴产业的企业由于需要大量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大多对资金量有较大需求,而其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并不多,从银行得到的贷款也有限。

2.2 我国债券品种单一,难以满足投资融资双方的需要 从债券品种上看,我国发行的债券品种比较单一,大多是固定利率,定期付息,到期还本的传统债券,由于投资者对风险、收益等偏好不同,对流动性和未来的现金流等也有不同要求,我国单一的债券品种难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要,对一些投资者的吸引力也不强。

此外,我国债券市场上绝大部分企业债券评级都在AA以上,缺乏包括垃圾债券在内的高收益债券。2011年,美国高收益债券发行规模达3248亿美元,占比当年债券发行总规模的1/5。与美国相比,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集合票据、集合债等高收益债券,不足200亿元的年发行规模小的可怜。高风险企业债难觅踪迹,原因之一就是管理层对企业债券利率上限有着严格的规定,即票面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在收益率有限而风险较大的情况下,信用评级相对较低的中小企业债券难以吸引投资者。而且监管部门对于发债企业的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40%的规定也限制了其债券的发行规模。高收益债券品种的缺失导致众多的中小型企业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有些企业为了资金周转的需要,不惜以极高的利率从地下钱庄融资,从而加大了经营风险。

2.3 我国企业债券交易不活跃 企业债券流动性很差,在交易所挂牌的债券品种很多一天只有一两笔成交,有的甚至连续几天无成交。据2012年中国证券期货年鉴统计,2011年,我国企业债券平均余额为40564.30亿元,而全年企业债券总成交额只有8257.15亿元。流动性不佳一方面使得不少投资者放弃债券投资,尤其是长期债券的投资,进而又加大了债券发行与流通的难度,形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也使得债券的价格容易纵,不利于市场发挥其价格发现功能。

当然,中国的企业债券还存在其他问题,同样制约着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制约着我国资源配置效率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不一一列举。本文的重点在于针对这些问题从债券品种创新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议。

3 企业债券品种创新及政策建议

中国企业债券存在的诸多问题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但本文认为,债券品种单一是造成以上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即推进债券品种创新对发展企业债券有一定推动作用。针对企业债券存在的问题,以及新兴产业风险大,企业需要大量长期资本且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较少等特点,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3.1 发展高收益债券,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高收益债券是指由非金融企业发行的信用级别低于投资等级的债券。虽然高收益债券具有较高的违约风险,但由于比起一般信用等级的债券,它有着更高的收益率。根据投资组合理论,如果能够进行较好的组合,就可以把风险控制在相对较低的范围内并获取更高的收益,这正是高收益债券吸引投资者的地方。另一方面,高收益债券也拓宽了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间的并购提供了资本支持。发展高收益债券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中小企业对地下钱庄的依赖,有利于稳定金融秩序。此外,发展高收益债券,也是我国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要求。同时,通过对高风险债券的政策引导,支持新兴产业的企业发行高风险债券,并通过提供利息收入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吸引投资者把资金投资于国家扶持的产业,从而推动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

虽然发展高风险债券无论对于投融资双方还是我国经济和金融的发展都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目前在我国还是存在一些障碍,除了前面提到过的法规上的约束外,我国的信用衍生产品,结构性产品的缺乏以及风险定价机制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者对高收益债券的投资热情。另外,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的专业性、独立性不强以及债权人权益保护机制的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因此,尽快修改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风险隔离机制,健全债权人保护机制是当务之急,如通过资产证券化进行抵押,发展信用违约互换CDS等信用衍生产品,设立偿债基金等,以吸引银行、保险公司等较为稳健的机构投资者。同时,培养一批专业的独立的风险评级机构,实现合理的风险定价。由于评级机构的收入不能与被评级者的评级相挂钩,因此可以考虑由投资者支付评级费用。例如,可以采取相关费用由发债人垫付,并从投资者每年的利息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进行支付的方式来实现评级机构与被评级企业的制衡。有关方面还应该建立完善的行业规则使评级机构能客观地评估债券的风险,强化其责任感和公信力,并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评级机构诚信体系,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3.2 发展本息可拆离债券,增强债券流动性,缓解长期债券发行困难的问题 本息可拆离债券是指持有者有权将持有的附息债券的每笔利息支付和本金偿付拆分成若干只可独立持有的零息债券。投资者可按照自己的流动性偏好,对未来现金流的要求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的不同选择不同到期期限的零息债券,也可以通过拆分-复原进行套利交易,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债券的流动性,有利于流动性较差的中长期限债券的发行,从而改善现有的债券期限结构,实现企业短期融资靠银行,中长期融资靠债券的良好局面。

从我国的债券市场上看,虽然目前企业很少发行这种债券,但本息可拆离债券在我国并非没有。从2002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就发行过本息可拆离金融债券。但由于银行间柜台交易市场只能通过适合大宗交易的询价谈判交易,且拆分后的债券不能复原,只能单向套利,拆分后的债券金额又比较小导致大宗交易谈判时间过长,成本过高,导致流动性受到限制,交易没有预期中活跃。因此,在发展本息可拆离债券同时,也应该尽早建立场内场外交易市场,引进做市商制度,既让更多的中小投资者能购参与其中,让拆分后的小额零息债券也能有较好的流动性,降低机构大宗交易的成本,从而活跃整个企业债券市场的交易。

3.3 发展可转债和可分离的附认股权证企业债 由于附认股权证的债券在未来权证行权时可能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收益,对投资者有较大的吸引力,所以投资者会适当降低对利息报酬的要求。通过发行可转债,发行方能减少利息支出,从而降低自己的融资成本。同时,又存在着未来将长期债务资本转换为永久性权益资本的可能。投资者也可能获得着潜在的股权投资收益。因此,这类债券能实现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双赢。

可分离的附认股权证企业债是可转债的一种创新。由于债券和认股权证可分开交易,分别持有,对于一些风险厌恶的投资者来说,可以将认股权证在市场上卖出来弥补低利率带来的损失,提前锁定一部分收益。因此相比起普通的可转换债券,可分离的附认股权证企业债不但能同样吸引风险爱好者,也能吸引一部分风险厌恶的投资者,更有利于其发行和流通。

3.4 推进专利证券化 专利权是知识密集型企业、创新型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通过向被授权方收取年金或转让可以在未来一段时间获得现金流。发起人将这种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期现金流的专利(基础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基础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后出售给一个特设机构,由该机构以专利的未来现金收益为支撑发行证券融资的过程就是专利证券化。专利证券化能为知识密集型企业提供融资渠道,能较好地解决因信用评级低带来的融资困难的问题,其信用增级作用还能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将专利证券化,企业加快了技术创新投入成本的回收和技术创新的步伐,并规避了专利收入不确定性的风险,这也有利于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而通过中介机构SPV,投资者得以间接投资于新兴产业企业,在争取高收益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风险。

虽然专利证券化有着诸多优点,但作为基础资产的专利本身具有的复杂性等特点,使得专利证券化的难度比传统基础资产支持证券大。首先是专利证券化基础资产上的权利人及其法律关系相对复杂使得专利证券化程序复杂且成本较高。其次,专利面临着法律风险,如专利可能在证券化过程中被宣布失效等。第三,随着科技的进步,专利即基础资产可能贬值。第四,难以对专利所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较为精确的评估,这就为其定价增加了难度。

从开展专利证券化的条件来看,由于我国社会信用基础比较薄弱,资本市场还不很成熟,资产证券化也刚刚起步,开展专利证券化还有很多前期工作要做。而相比起其他资产证券化产品,专利证券化无论是从技术难度还是风险来说都比较大,客观上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提供必要信用基础,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另一方面,只有依靠政府强大的资金实力,才能够建立一个庞大的资产池以降低投资风险。此外,政府通过扶持专利证券化融资,又能更好地贯彻我国的产业政策,推进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因此,在我国发展专利证券化,可以由政府出资成立专利证券化公司,并适当吸收社会资金,通过收购专利并对同类专利进行基础资产组合后转移给有资质的信托公司,再由信托投资公司以这个专利池产生的现金流收入为基础发行信托凭证,向分散的投资者募集资金,从而实现投资者对企业的间接投资。

4 结论

新兴产业是充满活力的产业,肩负着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使命。面对资本支持力度不够的现状,我国可以尝试让新兴产业的企业发行高收益债券,并可通过专利证券化作为其债券偿付的保证,也可通过本息拆离或附加认股权证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上述方法不仅可以单独使用,也可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组合使用。而政府在这中间将起到关键作用,只有在制度上减少对企业债券发行的阻碍,在监管上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才能有效推动企业债券的发展,推动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二者缺一不可。

参考文献:

[1]吴迪.美国债券市场发展对我国的有益启示[J].亚太经济,2006(2):50-52.

[2]范飞龙.企业债券品种设计创新方法体系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5(3):30-33.

[3]刘金林.我国企业债券创新对策研究[J].宏观经济管理,2011(8):53-54.

[4]解学成,周敏.我国企业债券品种创新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09(1).

[5]纪敏,袁鹰.我国需要发展高收益债券[J].中国金融,2011(1):55-57.

[6]邹小芃,王肖文,.国外专利权证券化案例解析[J].知识产权,2009(1):9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