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投资报告范例6篇

旅游业投资报告

旅游业投资报告范文1

1、营业场所必须是独立建筑、写字楼、商务楼、旅游饭店或临街门头房等非居民住宅用房;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临街并有醒目的标志;

2、有2台以上电脑,其中一台配置在P4以上且能专线上网;有2部以上的直拨电话;有传真机以及其它相应的办公设备。

3、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持有《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至少二名持有《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一名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并持有会计上岗证。

4、有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并交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提交文件

填报《申请旅行社技术报告书》(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内容包括:

1、设立申请书。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类别、名称(须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中须含有“旅行社”字样和设立地;企业形式、投资者(自然人投资的应具有2名以上股东)、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呈报申请的时间。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设立旅行社的资金条件;设立旅行社的人员条件和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

3、旅行社章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旅行社管理人员履历表和任职资格证书(须附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5、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须附场地租约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

1、申请人设立旅行社,应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购买《旅行社申请技术报告书》认真进行填报。各区(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将《旅行社申请技术报告书》报至各区(市)旅游局,经审核后转报青岛市旅游局;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的申请人直接报至青岛市旅游局。

2、青岛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自收到《旅行社申请技术报告书》后,对旅行社主要经理人员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市场需要和规定的设立条件提出审核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符合规定的申请者应在60个工作日内,依次办妥以下筹建工作事项:

a、场地装修和购置设备;

b、人员到位;

c、建立各项制度;

d、到青岛日报社广告处交纳开业广告费。

3、以上工作结束后,应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接受验收。

4、到市旅游局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给予核发《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5、申请人持《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批复件到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和领取营业执照。

6、旅行社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5日内报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备案;在领取《营业执照》后60日内根据承诺与经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验备案。经查验符合开业条件的由市旅游局进行开业公告。

办理时间

每周一、四,上午9:00__11:30,下午2:00__5:00.

办理时限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书并现场检查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以文件形设立旅行社分支机构核准__旅行社营业部(代号:3703)

办理机构

行业管理处

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联系人:***电话:******

申办对象资格

1、设立社经营旅游业务1年以上,经营业绩突出,效益明显,上一年度未发生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并未发生重大旅游投诉;

2、设立社网络化经营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及旅游市场需要:

3、有方便游客报名、咨

询的20平方米以上临街营业场所;

4、有专线联网的电脑、直线电话和传真机等必要的营业设施。

5、营业部负责人取得《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资信情况良好。

6、每设立一个营业部,国际旅行社应当增加20万元注册资本,国内旅行社应当增加10万元注册资本。

提交文件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书:

1、设立申请书;

2、营业部经营场所证明;

3、营业部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4、营业部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履历表和资格证书;

5、旅行社与其设立的营业部实行四个统一的承诺书:统一人事管理制度;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组团活动和导游安排;统一旅游路线和产品。

办理程序

1、申请人设立营业部,应按要求准备相应申请材料,各区(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至各区(市)旅游局,经审核后转报青岛市旅游局;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的申请人直接报至青岛市旅游局。

2、青岛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自收到申请材料后,根据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市场需要和规定的设立条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规定的申请者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装修、建立各项制度、增加注册资本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接受验收并到青岛日报社广告处交纳开业公告费。

3、经验收合格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作出同意的批复,并核发《旅行社营业部登记证》。

4、旅行社持《旅行社营业部登记证》和批复件到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和领取营业执照。

5、旅行社应在领取营业部《营业执照》后15日内报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市旅游局进行开业公告。

办理时间

每周一、四,上午9:00__11:30,下午2:00__5:00.

办理时限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营业部设立申请书并现场检查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以文件形式通知申请者。

办理依据

旅游业投资报告范文2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以下简称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部门统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条旅行社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本条例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第二章旅行社设立

第六条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第九条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第十条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第十一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

(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三)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第十三条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核批准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实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开业公告、变更名称公告、变更经营范围公告、停业公告、吊销许可证公告。

第十五条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以下简称分社)。

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同其设立的分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旅行社设立的分社,应当接受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经营旅游业务。

第三章旅行社经营

第十七条旅行社应当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第十八条旅行社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旅游业务,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其他旅行社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其他旅行社的名称;

(三)诋毁其他旅行社的名誉;

(四)委托非旅行社的单位和个人经营旅游业务;

(五)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旅行社与其聘用的经营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经营人员未经旅行社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旅行社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旅行社应当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

第二十一条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旅行社对旅游者提供的旅行服务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需要加收费用的,应当事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旅行社提供有偿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者出具服务单据。

第二十三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一)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

(二)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的。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聘用的导游和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聘用的领队,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选择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依法设立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与之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

因境外旅行社违约,使旅游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组织出境旅游的境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违约的境外旅行社追偿。

第二十六条旅行社招徕、接待旅游者,应当制作完整记录,保存有关文件、资料,以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查。

第四章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条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外国旅游经营者同中国投资者依法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和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

第二十八条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可以进行调整,调整期限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确定。

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各方投资者的出资比例,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各方出资比例,比照适用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外商投资旅行社的中国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最近3年无违法或者重大违规记录;

(三)符合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的和特定行业的要求。

第三十条外商投资旅行社的外国旅游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旅行社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

(二)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

(三)是本国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

第三十一条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由中国投资者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文件和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审定意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审定意见书》以及投资各方签订的合同、章程向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对拟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的合同、章程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通知申请人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凭《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旅行社的注册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十三条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应当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对外报价、财务帐目、外汇收支等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三十六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交年检报告书、资产状况表、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第三十七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质量保证金的财务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质量保证金用于赔偿旅游者的经济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质量保证金。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5天至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3天至15天,可以并处人民币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旅行社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应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应当根据旅游者的实际损失,责令旅行社予以赔偿;旅行社拒不承担或者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从该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中划拨。

第四十四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而不予颁发的;

旅游业投资报告范文3

2012年12月31日,丽江旅游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称,公司拟以不低于14.88元/股价格发行不超过5242万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7.8亿元,用于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茶马古道奔子栏精品酒店项目、玉龙雪山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开发。这意味着丽江旅游以酒店业务为突破口向异地扩张模式又前进了一步。

公告当日,丽江旅游以7.1%的涨幅领涨餐饮旅游板块,也为2012的收官之战画下了完美的一笔。不过对此机构似乎并不看好,其中安信证券表示这些投资项目将使得丽江旅游业务模式转变,资本回报下降。

7.8亿元募资 显示资金饥渴

根据定增方案显示,丽江旅游将用于6.1亿元将用于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4243.47万元用于茶马古道奔子栏精品酒店项目,8200万元建设玉龙雪山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此次总计募集资金将达7.8亿元,显然这一募资金额超出了市场预期。

今年以来,丽江旅游在发展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加快了资源整合步伐,进一步延伸旅游综合产业链,毫无疑问,新业务将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看点,但与此同时伴随着公司对外投资步伐的加快,资金需求也越发饥渴。

丽江旅游2012年9月21日公告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在香格里拉投资的建设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同时,公司也中期票据获准注册公告,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4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10月8日,公司首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显示,第一期票据发行了2.5亿,完成了注册金额的74%,还有9000万元的额度,发行期限为5年,发行利率为7%,起息日为2012年9月28日,按此公告,2012年增加财务费用在437万元左右,2013年增加财务费用在1750万元左右。三季报显示,公司发债率为38.10%,虽然短期看,负债比例尚处于合理区间,但长期来看,债权融资并不能满足公司重资产扩张模式的资金需求。

山西证券指出从公司三季报资产负债表显示,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90亿,货币资金总额为5亿左右,不计算香格里拉项目的总投资额,而公司就泸沽湖景区总投资就在14亿左右,和公司的总资产基本相配,因此虽然公司发行了中期票据,但公司未来对资金的融资需求会逐步加大。

实际上,11月伴随着公司索道逆势提价,关于再融资的需求就甚嚣尘上。发改委9月下旬先后公布两批约180个降价景区名单,平均降价幅度超过25%,而且云南省政府响应降价号召,在十一黄金周推出包含玉龙雪山景区在内的门票降价优惠,市场普遍预期丽江旅游大索道提价预期落空或至少将推迟。不过出乎意料的是,11月29日,丽江旅游却公告玉龙雪山索道(大索道)提价获批,提价幅度达20%,这也从另一方面印证了公司资金筹措压力同时也加大了公司再融资的可能性。

不过由于实际控制人雪山管委会合计持股比例仅28.68%, 专业人士预计,再融资对股权的稀释比例不会大幅超出预期。不过显然此次募资金额让人大跌眼镜,此次增发对股本摊薄约为24%。

扩张模式受质疑 酒店回报率低

对于此次定增方案,二级市场投资者反应强烈,在2012年最后一个交易日丽江旅游以7.1%的涨幅,为收官之战画下了完美的一笔。然而,与众多投资者反映截然不同的是,机构投资者的论调似乎较为悲观。

根据公司预测,香巴拉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实现营业收入18230.47万元,净利润4285.96万元;奔子栏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实现营业收入1807.24万元,净利润336.25万元;玉龙雪山项目建设期为1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实现营业收入10328.62万元,净利润1141.92万元。

公司指出,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和茶马古道奔子栏精品酒店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新增酒店经营收入;玉龙雪山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在玉龙雪山景区及周边配套的综合服务能力,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加强公司玉龙雪山景区内各业务板块的联动。增强公司区域竞争优势。

不过机构对此并不看好。安信证券在公告发出之后研究报告称,此次非公开预案融资规模和时点超出市场预期,酒店项目淡旺季因素难以维持全年高入住率,资本回报率偏低,并且募投项目前期资本开支大、回报率低于公司现有资产盈利水平。在此基础上,该券商下调了其投资评级。

旅游业投资报告范文4

【关键词】蓝色经济 swot分析 海上温泉 福清东龙湾

引言

在新近结束的十中,同十七大一脉相承的,建设生态文明这一理念再次受到极大的关注,同志在十报告别强调了“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对于如何建设生态文明这一问题,十报告除了继承在十七大报告中已提及的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等方面,还特别提出了在十七大报告中未曾提及的“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根据十的指示,在我国未来的发展中,蓝色经济这一理念将于我们息息相关。现代的蓝色经济包括为开发海洋资源和依赖海洋空间而进行的生产活动,以及直接或间接为开发海洋资源及空间的相关服务性产业活动,这样一些产业活动而形成的经济集合均被视为现代蓝色经济范畴。在本文中将讨论的是蓝色经济中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即滨海旅游业。滨海旅游业是指以海岸带、海岛及海洋各种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为依托的旅游经营、服务活动。目前,我国滨海旅游业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旅游业发展阶段等影响,与世界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但随着我国越来越重视海洋产业的开发,为大力推进中国滨海旅游业又又好又快向前发展,一些沿海城市也积极大力开发滨海旅游资源,制定滨海旅游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本文以福清市东龙湾为例,根据十报告的指示,以蓝色经济的视角,对我国海上温泉的开发进行一系列的分析。

一、福清市海上温泉项目开发具有的优势与机遇

(一)优势

1.区位交通优势。福清市交通十分便利,东龙湾海上温泉规划区内就有福州至平潭一级公路穿过,临近省道大真线,距离长乐机场仅1小时车程。规划区距三山镇约4公里,距福清市区约27公里,距福州市区约60公里,距厦门市约210公里。南濒兴化湾,北依福清湾,东临海坛海峡,南通福建省第一大岛——平潭岛。

渔平高速公路在规划区边经过,并在三山镇有出口,福厦高速铁路和温福铁路的建成大大缩短旅游区到厦门、深圳以及温州、宁波、杭州、上海等地的旅行时间,交通状况得到进一步优化。良好的交通条件为旅游地与外界保持紧密的联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温泉资源丰富,水温、水质、出水量均属优质。根据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普查结果显示,规划区的温泉主要赋存在辉绿岩脉与围岩接触带和构造裂隙带中,最高温度53.2℃,水质类型属氯化物钠钙型水。多项达矿水命名指标,具较好的医疗保健价值。其中氟、偏硼酸、偏砷酸达到具有医疗价值矿水浓度,氡含量达到氡矿水浓度,是一种优质矿水资源。据了解,该温泉允许开采量采用最大降深法可达到1070t/天,拥有足够的水源供应能力。温泉的这些资源特点,为温泉旅游开发提供了由此可见,规划区的温泉资源水温、水质、出水量均属优质。

3.当地居民开发热情高,有利于大规模的旅游建设。本次问卷调查面向三山镇的沁前村、前薛村、三山村,共向当地村民分发了总计350份关于温泉开发意愿统计的问卷,共收回288份,调查结果如下各表所示。

一是对温泉项目的了解情况及投资意愿。图中显示,99%的居民对三山镇海上温泉的项目有所了解,其中45%的居民非常了解,54%的居民有点了解。在投资意愿的调查中,61%的居民表示会投资,38%的居民认为可能会投资,仅有1%的居民表示没有投资意愿。说明海上温泉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二是居民对温泉项目开发的期望。图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居民对海上温泉开发很期待,并且乐于向为人介绍家乡的温泉。这表明在当地,海上温泉项目的开发具有很好的群众基础,得到了绝大多数居民的支持和响应,这对海上温泉项目今后的开发和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项目的前景调查。85%的当地居民对海上温泉很看好,并且有75%当地居民认为海上温泉未来将成为三山的名片。这说明绝大部分的群众对海上温泉的前景持积极的态度,认为海上温泉会成为三山的标志,对当地的形象起到促进作用。

四是问卷调查结果总结。本次东龙湾海上温泉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将带来大量的投资和就业机会,将会成为经济发展以及区域经济结构转型重要的战略机会。正是基于此,在当地有很好的群众基础,得到了居民积极的支持和响应,这在该项目接下来的发展中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大力发展蓝色经济中的第三产业对于福清市的经济发展和海西的经济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

4.政策优势。早在2001年,福建省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将旅游产业定位为该省支柱产业。2009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意见将从国家层面旅游业提升到战略性产业的高度,这是“十二五”期间国内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支持。同时,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已纳入国家战略,以建立经济一体化、投资贸易自由化、宏观政策统一化、产业高级化、区域城镇化、社会文明化的地域经济综合体为目标,建成后的经济区年经济规模在17000亿元以上。这些政策优势都将对该项目的开发大有裨益。

5.客源优势。目前福建省拥有的国际客源市场结构从客源地及旅游目的角度分析均非常有利于温泉旅游市场的国际客源市场的培育,而福建省国内旅游者的消费能力及旅游目的对温泉旅游则均有大量的潜在客源,这为福清发展海上温泉旅游的游客来源提供重要基础。

图为对消费者度假习惯的分析,从结果我们可以得知,在旅游度假的喜好方面,有相当多一部分消费者愿意选择轻松舒适的度假方式,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海上温泉旅游项目在旅游市场上前景比较乐观,具有一定规模的潜在消费者。

另一方面,作为全国著名侨乡,福清旅外华侨80多万人,遍布东南亚、欧美等112个国家和地区。些旅外华侨心系故里,对福清的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很关心,经常回乡探亲考察,是福清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客源组成之一。

(二)机遇

1.海西经济区大环境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009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正在被中央和地方政府合力推进。作为海西经济区的核心区,福州市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目前,福州市统一整合地热资源,在省会中心城市城区规划建设生态温泉城、温泉主题公园、大型高端户外温泉休闲旅游中心、温泉体验区、温泉博物馆等设施。同时提升福清等周边地区温泉旅游发展水平,形成都市温泉、城郊温泉、淡水温泉、海水温泉产品体系,争取成为全国省会城市率先摘取“中国温泉之都”的城市的行动,为福清海上温泉旅游的开发建设提供了一个有利的近邻外部环境。作为以海上温泉为特色的福清东龙湾温泉,其发展已成为福州打造“中国温泉之都”行动的一个组成部分。

2.与平潭地缘深厚,适合共同开发。平潭岛距离规划区约10公里,为全国第五大岛、福建第一大岛,其岛屿资源和滨海资源十分丰富,适合进行蓝色经济开发。平潭素由“千礁岛县”之称,全县由126个岛702座岩礁组成,主岛海坛岛面积251平方公里,为全国第五大岛,福建第一大岛。隔台湾海峡与台湾新竹相望,直线仅距68海里,是祖国大陆距台湾本岛最近处。全岛共拥有长江澳、海坛湾、坛南湾三大海滨沙滩,独具特色的沙雕节更是吸引各地游客。平潭综合实验区将是三山温泉最主要的合作对象。福清市东龙湾海上温泉规划区拥有距离平潭岛近,且资源互补的优势,可与平潭岛实现良好的互动。

3.国内的休闲度假市场蓬勃发展。联合国专家指出,2015年前后发达国家将进入“休闲时代”,休闲将成为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离“休闲时代”还有较为遥远的路,但我国已在一定程度上融入整个国际休闲文化的背景中。休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旅游消费能力和意识不断上升,康体旅游、休闲度假游逐渐兴起,这将为规划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需求机遇。具有丰富的体验内涵、良好的养生及治疗特定疾病作用、与休闲度假本质相吻合的温泉旅游在国内外受到重视,为福清海上温泉旅游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宏观外部环境。

4.社会资金投资旅游形成热潮。中国的旅游业正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旅游业预计将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国内外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投入到旅游业的发展。巨大的市场及快速的发展,吸引社会资金不断投入。

二、福清市海上温泉项目开发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一)劣势

1.旅游资源缺乏知名度。知名度指的是一个组织被公众知晓、了解的程度,是评价组织名气大小的客观尺度,侧重于“量”的评价,即是组织对社会公众影响的广度和深度。对于旅游地来说,知名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唯有打响品牌,才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源。目前东龙湾海上温泉规划区虽然自然资源得天独厚,但是人力投入资源相对缺乏,导致宣传工作的缺失。同时,由于人力投入资源少所带来的旅游开发滞后和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营销手段简单,导致了目前该海上温泉的知名度不高。

2.生态环境条件较差。根据实地调查,发现东龙湾海上温泉规划区内地表有轻微盐碱化,表层为微咸水。由于盐碱化造成的土壤板结与肥力下降不利于植物吸收养分,阻碍植物生长,不利于规划区之后开发时的绿化工作的开展。该地区地势平坦,主要为滩涂地,以泥质为主,建筑作业开展有困难。并且在此前为防止潮汐浸渍已在沿海滩涂将涨落潮位差大的地段筑堤拦海,导致出海困难。此外,由于地处沿海,规划区在建设过程中与建成之后都应该注意防风、防潮和防涝等问题。

(二)挑战

1.周边温泉旅游产品的竞争日趋激烈。福州被誉为“温泉之都”,周边有众多的温泉旅游产品。近些年来,随着温泉旅游的持续升温,有关温泉主题的度假区不断涌现,这加剧了度假区之间的竞争。福州、厦门、莆田、泉州、三明、龙岩、南平、宁德等地都拥有有各地特色的温泉资源,甚至已经开发完成处于运营状态。若要从诸多温泉产品中脱颖而出,东龙湾海上温泉的开发建设就应该突出本地特色,主打“海上温泉”这一新鲜牌,才能够开拓出属于自己的市场。

2.生态建设带来的挑战。十报告指出,“我们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生态环境建设是必不可少的。生态环境建设,是我国提出的、旨在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秉持着这一战略决策,根据生态学原理进行的人工设计,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结合自然和人工的结合,达到高效和谐,实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由于规划区的生态基础较弱,存在土壤盐碱化等不利条件,且受到当地经济技术条件薄弱的局限,生态建设是旅游开发面临的一大挑战。

3.周边村镇社区利益调节带来的挑战。由于规划区周边村镇较多,且开发地居民大都生活在沿海地区,人员居住分散,实现村民搬迁所遇到的困难较大。移民搬迁安置的困难主要集中在资金筹措压力大、搬迁地寻找困难以及搬迁后生活保障这三个问题上。这要求政府对移民资产特性、资产收益及资产功能恢复、人力资本等方面都要考虑周全,以确保老百姓的利益。在海上温泉开发之后,各个地区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矛盾的处理与旅游收入的合理性分配也是旅游区发展的重要议题。如何做到“一碗水端平”,平均分配资源,也是开发所带来的一大挑战。

三、新时期我国海上温泉项目开发的若干建议

(一)注重旅游形象传播

旅游形象的建立有赖于系统和高效率的形象传播手段,结合户外广告、旅游杂志、电视、报纸、电台等多种大众媒体,进行整体旅游形象的宣传。通过大量的和高频率的广播、报刊和杂志广告,进行以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为主体的旅游促销以提高旅游地知名度。除了通过大投入、大传播实现知名度的提升,一些细微的举动也就能够留下很好的口碑继而让老顾客为你带来新顾客。例如迪士尼乐园规定员工在和小朋友讲话时候必须半蹲,通过这种服务所建立的品牌知名度,成为吸引成千上万游客的一个理由。

(二)依托节事活动进行经营

节事活动是旅游宣传中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它通过在适当时候举办各种别具特色的促销活动或节日庆典,达到短时间内吸引传媒和大众关注的效果。可开展活动有:

1.海西经济区发展国际高峰论坛。结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以振兴海西经济区发展为主题,组织海内外知名人士,聚首畅谈,共谋发展。

2.海上温泉养生文化节。深入发掘中国博大精深的养生文化,结合福清本土特色,开展大型的旅游节庆活动。

3.促销活动。邀请在基础市场和核心市场影响力大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如,福清温泉摄影节、美食节等。

(三)联合发展,组织旅游线路

在福清市域内,福清温泉可以实现与石竹山、东壁岛、灵石山、黄檗山万福寺等旅游产品的联动。同时福清温泉还应带动福清旅游业,实现与周边福州、宁德、泉州、厦门等地的著名景区(点)联合与捆绑线路组织实现产品联动,从而提高景区的知名度与福清旅游的影响力。

以上,是通过对福清市东龙湾的海上温泉开发为例,对我国在蓝色经济视角下的海上温泉项目开发问题所进行的探析。对东龙湾海上温泉开发所做的调研工作与调研方法值得在其他类似的温泉开发中借鉴使用,所给出的建议也具有普世意义,有较广泛的适用范围,对我国的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杨瑾,李震.浅议我国蓝色经济研究兴起的背景及发展规划[J/OL].海洋开发与管理,2013(01).

[2]王雪梅,石敦礼,陈茶丽,李文实.福清海上温泉旅游开发研究.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3]王洪军.生态文明建设与蓝色经济发展研究.东岳论丛,2012,33(9).

[4]曲新英,丛松日.生态文化是蓝色经济战略的价值取向.东岳论丛,2012(6).

旅游业投资报告范文5

半年前,凯撒旅游宣布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半年后,凯撒旅游却在5月9日复牌时宣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与“盈利能力较强且具备旅游航空基础”的首都航空各走各路。

紧接着,凯撒旅游又抛出80亿元的定增预案,将投向旅游O2O、游轮和出境游业务。

对于重组失败的原因,凯撒旅游表示,主要因为“涉及到国资委的审批程序没有拿到”,最后只能终止重组。但在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看来,这个解释有些牵强。就此,《投资者报》记者拨打凯撒旅游电话,先是无人接听,多次拨打后,凯撒旅游的相关人士称:“一切提问的答复请以公告为准。”

重组失败原因待查

凯撒旅游此次重组酝酿已久,自去年10月借壳易食股份登陆A股不久,凯撒旅游便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入停牌期。

在凯撒旅游重组停牌前还接连了多则出资设立公司和增资子公司的公告,其中就包括成立整合其现有航空及铁路配餐业务的易食有限公司、被称为“一站式航空酒店预订服务平台”的北京首航假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净额及自有资金。

当凯撒旅游公布重组标的是首都航空时,业界对此表示看好,倘若能够收购首都航空的部分股权,将在包机环节有着更大的话语权。

然而半年后,5月9日,凯撒旅游公告称,公司原计划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航空”)与北京首都航空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权,但由于未能如期完成重组事项有关部门审批程序,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复牌。

对此,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说:“凯撒旅游终止收购首都航空是由于不能通过国资委审批的解释有些牵强,首都航空由海航和首旅集团合作建立,而凯撒旅游隶属于海航系,凯撒旅游收购首都航空对国有资产不会造成较大威胁,在审批方面的压力并不大。两家公司没能合作的真正原因或是收购金额、发展战略等没有达成一致。”

此外,在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上,凯撒旅游表示,会寻求各种与航空公司有关的战略合作以及业务融合,至于是否在未来阶段重启和首都航空的重组,将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而决定, 且公司自5月9日复牌后半年内不会再推出新的重组方案。

定增80亿元胃口不小

在宣告终止重组的同时,凯撒旅游推出了非公开发行预案,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海航旅游、宁波凯撒二期、宁波凯撒五期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80亿元。

根据预案显示,海航旅游认购金额不低于20亿元;宁波凯撒二期、宁波凯撒五期的实际控制人陈小兵为间接持有凯撒旅游5%以上股权的股东,二者分别拟斥资不低于8亿元和7亿元参与认购,三者合计占总募集资金约44%。本次募资扣除发行费用后,12.48亿元投入国内营销总部二期项目、10.59亿元投入公民海外即时服务保障系统项目、27.31亿元投入凯撒邮轮销售平台项目、29.62亿元投入凯撒国际航旅通项目。

国信证券研究报告认为,凯撒旅游此次80亿元定增项目有望深化公司全产业链布局:通过国内营销总部项目大力推进线下零售网络布局(共计建设1183家不同类型的线下零售门店),并可通过与关联公司途牛合作,搭建线上度假业务平台,提升O2O水平;通过国际航旅通项目将继续加速航旅一体化的进程(参股航班管家),提升盈利水平;通过凯撒邮轮项目则有望加快打造国内邮轮第一品牌;而公民海外即时服务保障系统项目,则有效帮助打造领先的出行旅游服务平台,推进自由行布局。

东吴证券研究员张艺表示,目前,针对中国游客的全球境外出行旅游服务平台还十分稀有,此项目有助于公司形成在全球旅游服务方面的壁垒并扩大公司的品牌影响力。而拟投入12.48亿元的“国内营销总部二期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终端零售能力,加快全国布局,最终实现包含多种店型且能覆盖全国的线下零售网络。

线上线下双向结合

在凯撒旅游的定增预案中,12.48亿元投向国内营销总部二期项目,打造“门店营销网络+全网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的线下+线上营销模式。重点是布局零售门店,包括150家旅游体验店、28家升级版体验店、1000家“到家店”和5个“凯撒mall”,试图实现覆盖全国的线下零售网络。

在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上,凯撒旅游表示,今年还将持续全国性门店布局,会在华东、华北、东北、华南及中原地区开设新的门店,预计新开近百家体验中心以及数十家凯撒到家社区店。此外,邮轮体验店目前已经基本完成设计方案,预计近期会开始部署,首家体验店将会在华东地区落户。

旅游业投资报告范文6

去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二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旅游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诚团结,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实现全市旅游业发展目标计划,旅游经济继续保持加快发展的好势头。现将去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去年全市旅游业基本情况

去年,我市旅游业经受住了百年一遇的夏涝和春、秋、冬旱的严峻考验,取得了比预期要好得多的成绩。据初步统计,去年全市接待游客万人次,比去年增长;实现旅游总收入,万元,比去年增长。游客构成情况与往年相比也有较大改进:过夜游客万人次,一日游客万人次,接待国外游客万人次。花池温泉、古海底迷宫等重点景区、景点接待游客万人次,比去年增长,为区旅游局年初下达给我市的年目标任务数万人次的。

二、一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

⒈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全年共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六大知识、保持党的先进性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四五”普法知识、知识学习共次;同时干部职工也自觉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有关理论知识,参加各种技能培训班、坚持就读大专班或本科班;积极征订党报党刊,利用党报党刊先进的知识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丰富自己的知识,开拓自己的视野。

⒉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改良和创新局务环境。今年以来,我局响应市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号召,在全局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建立和实施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基本制度,使机关效能建设观念深入人心,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强化了部门的职责和干部的责任感,变被动为主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局务环境更加优良。

⒊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加强。一年来,我局在联系点仙村镇花池村委、皇妙乡大梭村委推广莲米种植,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廉政建设稳步推进;加强旅游行业管理、景区环境卫生、安全防范工作,为市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

(二)旅游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

去年是我市招商引资力度非常大的一年,我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策划好旅游招商项目,积极组织专业人士策划、撰写旅游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今年月,我局认真组织宣传图片、项目建议书,随市委、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招商团到广东东莞等城市进行宣传、推介,达到了增进了解、促进交流的目的。

⒈完成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今年,我市引进尔海公司投资多万元开发大梭生态峡谷群旅游项目,该项目已和业主签订合同;引进广东老板投资万元开发运河古镇,已签订合同;引进南海孟家德等业主投资多万元,建设中平落沙孟氏山庄,已签订投资合同;温泉大酒店二号楼工程投资多万元,已经全面完工,元旦可以接待游客;其他景区也正在积极进行招商引资。

⒉认真做好旅游招商项目的前期规划工作。今年,我局共组织专业人士撰写了包括小谷故居、温泉高效农业观光园、大梭生态峡谷群、马平三连环农业观光旅游区、九龙湖、中平孟氏山庄等旅游招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请专业旅游设计机构对运河古镇、皇妙大梭生态峡谷群、古海底迷宫进行规划设计,目前运河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平孟氏山庄详细规划已完成,大梭生态峡谷群控制性详细规划也于月底前完成了初稿,古海底迷宫详细规划也将于月底前完成初稿,月上旬已经开工建设。

⒊继续深化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在去年资源普查的基础上,今年我局继续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细化、深化普查,重点对那些品位高、不可替代、开发价值大的旅游资源进行详细调查,截止去年月,我局共开展了次大规模、有组织的普查工作,拍摄资料照片近张,刻录光盘张。月日日,我市还邀请区内旅游业界的精英、专家学者对我市重点旅游资源、景区进行考察、调研,并在月日召开旅游发展研讨会,会上有关专家、学者和领导对我市旅游资源、客源市场开拓、旅游产品开发等进行了科学分析。

(三)旅游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⒈花池山温泉疗养度假村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景区主干道、土建工程等)已顺利完成,二期工程截止月份已完成投资多万元。

⒉温泉大酒店号服务楼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万元,预计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⒊马坪三连环农业观光项目一期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完成预定投资,二期景点建设工作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⒋旅行社发展迅速。今年月份,市汽车总站向我局申请成立“市交通旅行社”,月份自治区旅游局下发批文,同意成立“交通旅行社”,这是我市成立的第七家合法的旅行社。该旅行社投资多万元,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市旅游业已形成了旅游交通、旅游饭店、旅行社三大旅游支柱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旅游业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产业体系。

(四)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⒈按时按质完成旅游统计工作。我局按照市旅游局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每月按时按质完成日常统计报表,并报送市旅游局和其他有关部门;认真配合全国、全区、全市开展的年度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

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争创行业管理先进单位。今年,我局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先后多次与公安、消防、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旅游市场特别是温泉旅游度假区进行安全、卫生检查,重点整顿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经营、地下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杜绝电线、消防设施不全等安全隐患,为游客营造安全、舒适、清洁的旅游环境,让他们来得高兴、走得舒服,心里满意。

⒊做好日常事务工作。一年来,我局坚持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参加各种活动,特别是参加旅游展销会、博览会;按时按质上报有关材料。

⒋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某年,我局建立了“市旅游”网站,将我市旅游招商项目、政策、景区介绍、票价、旅游动态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布,这是我市第一个市级旅游局设立的旅游网站。我局配备了专用电脑,能够小时全天候高速上网,能够正常通过“市旅游在线”接待各类游客预订票,接收、上报各种资料、文件。

⒌加强重点旅游景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景区景点保护工作,重要的是建章立制,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责任。月份,我局撰写出《关于温泉旅游度假区地热水资源暨环境保护的通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经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月日市领导签批同意发文,这为加强度假区管理、保护有限的地热水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开启了新的篇章,《通告》必将在今后的实践中日益显示出重要性。在去年将温泉、古海底迷宫划为市级风景名胜区的基础上,我们还扩大市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范围,拟将大梭峡谷、运河古镇、七星古榕等列入市级风景名胜区。

⒍加强旅游宣传促销。一是利用传统推销方式促销,如在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做温泉景区的气象广告,拍摄、照片、制作光盘、画册向目标游客发放;二是通过旅行社进行促销,通过局外联部的努力,与南海、桂林等城市的旅行社建立了友好的联系渠道,通过他们的客户网络向游客推介我市旅游;三是参加各种博览会、旅游交易会,我局积极响应市旅游局的号召,组织旅游企业参加浙江旅游交易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展会活动。

(五)完成市旅游公司破产改制工作

市旅游公司曾是我市旅游业的龙头企业,但是,由于启动资金匮乏、借款多、经营管理水平低、设施陈旧、服务水平差等原因影响,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亏损严重、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只有通过破产改制,才能摆脱沉重的债务负担,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市旅游公司实施破产改制。现在,市旅游公司破产工作已进入法律程序,进入破产清算阶段,整个破产工作估计将于今年月前结束。

三、存在的问题

⒈部份乡镇政府对发展旅游业的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

⒉部份景区景点的交通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

⒊一些景点保护力度不够,存在人为破坏现象;

⒋经费紧缺,影响了市旅游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旅游宣传促销的进一步开展;

⒌文化底蕴不足,游客的认知度不高,影响我市旅游业进一步加强做大,旅游业还不能真正发挥其“一业带百业”的作用。

四、今年度工作计划

⒈今年,我市接待游客数、旅游总收入争取在今年的基础上增长以上;重点旅游景区接待数争取在今年的基础上增长;接待境外旅游者人数争取;游客构成、旅游收入构成、旅游经济总体效益进一步优化,旅游业对国民收入的贡献争取达到以上。

⒉景区、景点建设。①加快建设大梭生态峡谷群、古海底迷宫、运河古镇等景区;②花池山温泉疗养度假村、马平三连环景区、孟氏山庄要加快建设步伐,争取早日建成向游客开放;③市旅游公司破产工作结束,明确新业主。新业主在接管公司后要尽快拿出改造、规划方案,争取将公司这一块地盘盘活、做大、做强;④其他已建、在建项目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早日建成营业。。

⒊积极申报泥盆纪国家地质公园。以温泉为核心,整合古海底迷宫、大梭峡谷等泥盆纪形成的旅游资源,申报泥盆纪国家地质公园,打造泥盆纪地质奇观,创新泥盆纪地质文化,形成市域内的旅游精品线路。

⒋加强行业管理。一是加强景区景点的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旅行社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⒌抓好宣传促销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营销渠道,积极向游客推介市旅游。明年,我市要继续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桂林)等展会活动,重视互联网促销、传媒促销、旅行社或旅游中间商促销,力争在本市或到外市、市举办旅游推介会数次,要充分利用画册、光盘等大力宣传本市旅游。

⒍做好市里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

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