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管理办法范例6篇

个人档案管理办法

个人档案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会计档案 管理办法 变革内容

中图分类号:F233;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1-0079-01

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于1984年6月1日联合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预字【1984】85号);1998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这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会计档案管理规范化,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地发展有依有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12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的意义

就高校而言,旧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无法适应新形式的需要,主要表现在:1.各高校的会计信息已大量使用会计电算化管理,没有明确而又统一、规范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使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多样化。2.各高校由于题科研经费的不断增加,会计核算量也随之大增。近些年会计档案的数量逐年递增,凭证柜、档案盒等会计档案的管理成本也随之不断增加。3.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式的需要,对会计法规、法律不断进行充实、更新、调整;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不完全适应会计法规、法律的调整变化。

所以更新旧的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适应改革的需要,出台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更是当务之急。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肯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实现电子化管理;倡导绿色、低碳的电子介质存储会计档案,旨在推动互联网新的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优化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使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创新及变革部分内容

1.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细化了会计档案组织领导的相关规定,完善了会计档案的概念和范围,增加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相关规定。第八条对电子档案管理有了新规定,是重大变革,未来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实现电子化管理。第十二条增加了对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规定,要求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必须对其的准确性、安全性、完整性等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才能接收。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了会计档案管理的范围,填补了以往会计档案管理无电子档案的空白,增加电子档案这部分内容,有利于推动互连网经济的蓬勃发展。

2.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会计档案不再打印,没有一味地要求所有的会计档案都必须打印成册。这样做既节约了会计凭证的整理成本和管理成本,又符合国家绿色环保低碳生活的倡导。

3.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立了会计档案的法律地位,其中第三条增加了 “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的规定,有利于推动电子会计信息数据的挖掘和发展,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便捷有用的会计信息。

4.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归档时间及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第十四条将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第十六条对会计档案销毁进行了修改“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完善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增加了鉴定销毁环节。即根据实际鉴定结果销毁或继续保存。到了保管期限的会计凭证,经过鉴定没有利用价值便可销毁;有利用价值继续保留。十七条“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十八条增加“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销毁程序严格由相关部门互相监督,疏而不漏。

5.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基层单位管理会计档案的具体职责。在第五条里增加了规定:“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第六条删除了原来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里,会计凭证中的汇总凭证与其他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中的辅助账簿、财务报告中的“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中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增加了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表与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这是对会计档案范围的界定。

6.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增加了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凭证有关的规定,更加切合实际,易于操作;二十四条对会计档案的交接上也增加了“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充实了会计档案交接内容。

7.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九条等对会计档案有其他要求,明确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明确了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档案的管理也应参照本办法。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很广。

三、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不完善之点滴

1.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的保管期限全部延后,其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均延期保管15年。在高校,超期保管的会计档案,占据储存空间太大,浪费经济资源比较严重。各高校财务处的会计凭证年年递增,学校的档案室储存空间很有限,只有部分的空间是储存会计档案的,其他档案柜无法容放会计凭证。高校各单位按人员配置办公室,根本没有多余的储存空间,存放档案。只好放在财务处的办公室或档案室一部分;放不下的档案另找存放地点。为了档案规范化管理,年年买凭证柜、档案盒等既增加了档案管理的成本,因存放地点的分散,查找档案也不太方便。所以笔者认为,只要不牵扯到未结债权债务的凭证,还是按保管期为十五年,就可销毁。一来可以节约档案管理成本,二来也可腾出一些存储空间,放置新凭证,加速周转,便于查找,提高工作效率。

个人档案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高校,档案管理,办法

 

2008年8月20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签署第27号令,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并规定该《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办法》的实施,为指导新时期、新阶段高校档案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法规性的根据。新《办法》分为总则、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档案管理、档案的利用与公布、条件保障、奖励与处罚、附则,共七章四十三条,是以1989年10月的国家教委第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为基础修订而成,是对6号令的修改和完善。新办法对高校档案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管理职责、条件保障以及档案的利用与公布等做出了全面、明确的规定。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高校档案工作将进入一个新时期。

一、新《办法》的特色

1、明确了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明确高校档案工作的主管是教育厅,接受档案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2、明确高校档案工作由高校校长领导。档案效益的滞后性决定档案工作不可能与教学、科研工作并驾齐驱,档案工作者一直被认为是高校工作的弱势群体。但现在,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以后,高校也介入经济工作,高校的基本建设、校史的编写、校庆都离不开档案工作,使领导逐步认识到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学校的各项重要工作必须进入一把手工程,校长要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

3、适用范围广。它适用于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及成人高等学校。

4、突出了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的内涵建设。赋予高校档案机构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两项任务。要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

5、将档案分为十一大类,增设了学生类。将学生类单独设为一类,这是新办法的分类特点,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和重视民生档案的理念。高校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以人为本,在高校反映出来就是以学生为本。以前的档案管理是重物轻人,重事轻人,重典型人物轻普通人物,而新办法提出了建立两个体系的要求:第一,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第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这两个体系的建立,是档案工作者思想创新,转变思路的具体体现。

6、高校应对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步归档。

7、突出了档案工作的学术性。以前档案工作的学术性要求不高,档案工作很辛苦,往往忽略了学术研究,档案工作总在低层次上徘徊。新办法对高校档案工作提出了学术要求,档案机构要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二、新《办法》的现实意义

1、新《办法》强化了高校档案工作的条件保障,“应将高校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并要求“对不符合档案事业发展需要或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馆库,要及时进行改扩建或者新建”,为高校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根本保障。

2、新《办法》明确规定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这也是对档案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

3、赋予新时期高校档案机构新的权力、职责。明确高校档案由高校档案机构保管,规定高校档案机构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

我们档案专职人员应该以学习和宣传新《办法》为契机,正确理解、掌握新《办法》修订的背景、宗旨和主要内容,抓好新《办法》的贯彻和实施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相关规章,进一步提高高校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推进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地向前发展,全面提升高校档案服务学校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开创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服务与建设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2008年8月20日

2、国家教委第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1989年10月10日

个人档案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婚姻;档案;管理工作;现状;建议

婚姻档案管理对于国家法规,民事案件,法制道德教育有着重要意义。而中国人口基数非常大,对于婚姻档案管理的工作也变得相当巨大,加之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婚姻档案研究相对于人事档案研究而言,无法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而且其间接经济效益预期也不明显。国内婚姻档案管理工作者和领导也不加以重视,致使国内婚姻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存在。

1 婚姻档案管理的内容

婚姻档案是指公民婚姻状况变更的原始材料,是婚姻当事人婚姻状况变更或补办结婚登记证的具备凭证作用的记录,因此婚姻档案管理是变化的动态的。近年来,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对传统发妻从夫的观念逐渐变为婚姻自由和追求婚姻质量,自而我国的离婚率呈现逐年上升态势。婚姻当事人办理结婚,离婚,再婚等手续一方面婚姻档案要登记在册作为婚姻凭证的原始材料,其次婚姻档案是证明婚姻当事人婚姻变更的合法性的原始凭据。

2 当下婚姻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地区差异引起的婚姻档案管理工作的差异

中国地域广博,使得各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区别:①地域经济状况的不同,使得欠发达地区想要规范化婚姻档案管理却缺乏足够的经费;②思想观念的差异,导致不同地区人民对婚姻的观念和婚姻管理的重视程度有所差异,有些民众对婚姻档案的不重视,和对婚姻登记的忽略;③地区生活环境的区别,致使一些偏远山区婚姻档案的登记管理困难,一些婚姻当事人组成家庭多年而没有结婚登记。

2.2 地区婚姻登记处不固定

有些地区的婚姻登记处设立在不同地方,且许多婚姻变更档案的移交时间没有规定,导致婚姻状况变更出现时间差。并且由于经济发展,国内流动人口数量巨大,这也加剧了婚姻档案管理工作的困难,以及在档案整理过程中,没有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致使诸如档案归档错位,档号重复的问题层出不穷。

2.3 婚姻档案管理中个人隐私的泄露及监管不严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会做婚前检查,而是否应该将婚检内容归置在婚姻档案中,和婚姻档案管理过程中规则的不严谨,以及某些部门及组织是否有权力调看婚姻档案等问题都将会引起个人隐私的泄露问题,第三者凭借个人关系私自调看婚姻档案也涉及到档案信息的监管问题。目前婚姻档案管理部门关于婚姻档案利用的不合理性没有明确的标准和处罚办法。

3 对于婚姻档案管理工作的建议

3.1 对婚姻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各级有关部门应该对婚姻档案管理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并且对《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大力宣传和推广,同时增加档案工作的宣传办法,对于偏远地区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尽力便民利民。各级部门也应该贯彻落实《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档案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婚姻档案管理部门应该规范化的进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对于《婚姻登记档案办法》的具体规定要依法制定,切实的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2 对婚姻档案管理人员的规范化

增加对婚姻档案管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得婚姻档案工作人员有过硬的工作素质和能力,同时也增加对婚姻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一方面避免婚姻档案工作人员的匮乏,另一方面增加婚姻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激情,加强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守法意识。与此同时统一婚姻登记场所,要科学化的进行婚姻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婚姻档案要认真整理,分类,造册,立卷,要做到人人有号可查,人人页码清晰,编号顺序要准确,使得档案查询利用方便。

3.3 增加档案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

首先要要求婚姻档案工作人员严格按《婚姻登记档案办法》中的具体规定办事,对于婚姻档案的使用要绝对依照规章制度,不能将原件借给外人,对于复印件也要明确使用规则和饲宄龃ΑR明列出具体的规章,譬如婚姻登记内容中的隐私不得公开部分,并且做出具体要求,切实保护婚姻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安全和合法权益。对婚姻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标准,对于先进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表彰,便于其他婚姻管理工作人员学习和促进所有婚姻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进步。

3.4 增加电子婚姻档案的应用查询渠道

在现下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婚姻档案管理也应该与时俱进。应该在统一婚姻登记系统下将婚姻档案电子归档,形成婚姻电子档案。使得婚姻当事人可以使用电脑或者手机通过相应的网址或者APP查询自己的婚姻状况,这样一来,不仅能让婚姻当事人知道自己的婚姻状况,也能减轻婚姻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使得婚姻当事人在需要证明自己婚姻变更状况时可以实时查询证明。这样也要求,婚姻登记相关部门能够实时上传婚姻当事人的婚姻档案变更情况。

3.5 增加对婚姻档案利用的新思路

可以根据婚姻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进行分析,为相关部门提供可靠而且有效的分析资料,增加婚姻档案管理工作的新领域,从侧面增加人们对婚姻档案的重视,这样一来也能减少某些领导、部门和地区对婚姻档案不重视的情况。

4 对婚姻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看法

4.1 婚姻档案管理工作者要依法行事

对于婚姻档案管理工作,最重要的要有法可依。婚姻登记档案工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档案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只有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才能使得婚姻档案管理工作更具备说服力和可行性。

4.2 婚姻档案管理工作应该得到重视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涉及到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同时婚姻档案作为婚姻的原始凭证也涉及到国家制定相关的婚姻法规,如独生子女奖励,申报户口,公安部门和法院办案等等,与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得到相关民众、领导和部门的重视。

4.3 进行婚姻等级档案管理利用时应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档案涉及到婚姻当事人的安全隐私,在利用婚姻登记档案时必须严格按《婚姻登记档案办法》的规定实施,明确办事制度。相关部门应该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受侵害。

5 总结

本篇论文主要介绍了婚姻档案管理工作的内容和重要意义,谈论了婚姻档案管理工作现在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也提出了几个解决这些问题的浅显的建议和思路,希望能使婚姻档案管理的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合理化。同时本文也说了几点对于婚姻档案管理工作的看法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婚姻档案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希望国家婚姻档案管理更加规范有秩序。

参考文献

[1]樊雅丹.婚姻档案管理工作现状及建议[J].卷宗,2015,(4):5-5.

个人档案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高等教育;民办高校;档案;管理

一、民办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历经20余年的发展,目前,民办高校作为高校的办学实体,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它是民办高校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层次的基本保障。近年来,民办高校在不断完善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档案管理工作,不仅是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当前,高等教育早已突破了传统的办学模式和体制,已经逐步向多元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出现了办学形式、办学层次的多元化,尤其是现在出现了社会力量集资办学等民办高校,推行民办高校特有的管理体制。民办高校在其办学规模不断扩大过程中形成许多记录办学发展历程的档案。民办高校所产生的档案,是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保障以至财务管理等一切活动的最真实、最原始的记录,这些记录在学校改革发展和各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借鉴、凭证和依据作用。相反,由于部分民办高校的档案管理工作起步较晚,没有配备专职的档案管理员队伍,档案制度不够健全,导致民办高校的档案管理滞后于发展的需要,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的步伐。因此,加快推进民办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已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1]

二、民办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施行,为民办高校档案工作的依法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创造了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民办高校的档案建设也因此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在档案管理工作方面,学院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识日渐增强,学院各部门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有了较大提高;档案队伍在逐年壮大,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但从整体上看,目前民办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无论是管理机制、管理手段,还是开发利用、人员素质都仍然存在着与民办高校教育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需要不断地加强和改进。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档案管理意识淡薄,对档案管理认识不足

长期以来,一些民办高校领导始终坚持高等学校的中心任务是教书育人,大力培养技能型人才。对档案管理工作缺乏认识,没有把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对档案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对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解决不得力。这其中主要是由于领导对档案管理的意识浅薄,致使民办高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不清,加上档案管理人员长期处于多头的工作环境中,严重影响了民办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发展[2]。

2.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

要搞好民办高校的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依法管档,并且有切实可行的制度做保障。在安排整体工作时,学校必须把档案管理作为重要的一项加以研究布置和实施,建立起严密并切实可行的档案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各类档案的分类和管理。然而,目前的状况是档案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档案工作尚未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档案工作无章可循,无法可依。

3.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民办高校的档案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档案员,而兼职档案员往往身兼数职,很少有机会接受档案专业培训,工作起来往往分身无术。相关数据表明,档案管理人员中虽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也在逐年增加,但是,具有档案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也只占18%,这使档案专业工作方面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为只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才能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3],而部分民办高校档案管理部门兼职档案员更是形同虚设,没有能真正履行其职责。这客观上对民办高校档案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严重制约了民办高校档案管理和建设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4.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随着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对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目前而言,与预期的要求相比,部分民办高校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远远不足,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档案室严重缺乏,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不足;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配置不到位。档案室面积较小、档案存放设备老化和损坏等现象仍然存在。

5.档案管理方式落后,信息化管理手段运用很少

目前,许多民办高校的档案管理仍采用传统的管理方式,这种方式已经脱离新时期高校档案管理的新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高校数据库、校园网络等没有切实应用到高校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管理很难为学校的发展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有的学校尽管建立了档案信息数据库,但多仅限于简单的数据统计,还没有实现较高水平的数字化管理,难以开展整体信息资料的开发与利用[4]。

民办高校档案工作存在的这些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以下几点:首先是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表现在部分民办高校对档案在学校工作中的功能和作用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档案是一种具有特殊价值的信息资源,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其次是档案建设投入不足,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各学校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许多困难,需要经费投入的地方很多,对档案建设投入相对较少,致使档案建设中许多应该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从而使得档案建设跟不上学院发展的步伐。

三、提高民办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对策

1.强化档案管理意识,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

首先,民办高校的领导要转变思想观念,重视和加强对自身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要把民办高校档案工作当成衡量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学院要有专人分管档案工作,院领导要将档案工作列入学院整体发展规划,并在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方面采取有利措施,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其次,要强化整个民办高校全体教师的档案意识,通过会议、专题讨论、宣传栏、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使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2.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

民办高校档案部门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分管院长领导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校档案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完整的系统的收集整理档案工作,纳入档案管理专职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与年终考核、奖惩、职称评定挂钩。充分调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院档案管理工作整体向前发展。

3.加强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

要搞好民办高校档案工作,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专兼职档案管理队伍是搞好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质量的优劣,取决于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升民办高校档案管理水平,关键是要增强民办高校专职档案管理员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因此,档案管理专职人员需要定期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学习档案专业知识理论,学会建立档案工作网络,运用现代化管理知识和先进技术设备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使学院的档案工作能够跟上办公自动化步伐,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服务。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还应要求档案管理人员真正坚持“业务精通,爱档如珍,维护历史,兢兢业业,服务现实”的理念[5]。另外,民办高校领导要关心、理解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在评优、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等方面适当给予倾斜,激发民办高校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

4.改善档案建设设施条件,提升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在档案工作纳入学院整体规划后,学校领导应重视档案管理所需经费、设备和库房等问题,积极改善档案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档案工作顺利开展。在硬件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更重要的是档案专业人员要组建档案管理的软件环境,即建立档案管理的信息网络系统,这样才能使档案进入现代化管理。档案人员应全面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利用文档一体化把上级来文和学院形成的文件直接进入档案馆数据库,减少档案信息的重复录入工作;其次,对档案馆收集到的各种档案如文书、声像和图片等进行数字化处理,一并存入数据库,并对库存的各种信息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积极公布一些共享信息,为不同用户提供所需信息。另外,档案人员要能够积极利用现代化管理条件和方法,有效开发学校档案信息资源,充分挖掘和利用本校档案的价值。

四、结语

开展好档案管理工作,积极为民办高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服务,是每个民办高校档案工作者和档案相关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新时期民办高校的改革和发展,也为档案管理工作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民办高校档案管理人员应积极提高档案意识,不断提升综合素质,探索新的档案管理方法和模式,更好更充分地为民办高校事业的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 郭力喜.论民办高校档案基础建设工作[J].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10,(7).

[2] 茹仙古丽・尤努斯.关于加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思考[J].百家论坛,2010,(7):142-146.

[3] 谢俊英.对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7):43-44.

个人档案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高等学校 档案工作 规范化 制度化 程序化 标准化

一、高校档案工作的地位及要求

高等学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1]。从1987年4月23日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几点意见》(〔87〕教办字016号)[2]、1989年10月1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6号的《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3],到现行的2008年8月20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一系列直接针对高校档案工作的法规性文献,历来都重视高校档案管理工作。《办法》强调了高校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档案工作作为高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一项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要与高校整体发展同步。

二、规范高校档案工作的意义

1、明确高校档案工作领导体制

《办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并首次指明了“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规范了高校档案工作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体系,健全了高校档案工作的领导体制,使高校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都有了明确的主体:高校档案工作在行政管理上接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国家档案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教育和档案行政部门相互配合,共同组成和谐的行政主管、业务指导的管理体系,有利于高校档案工作的规范和发展。

2、保障高校档案机构建设

国家规范高校档案管理的重大举措,就是保障了高校档案机构设置,如《办法》明确了高校档案机构的设置条件,指出未设立档案馆的高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并规范其职责,为开展高校档案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3、促进高校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专职档案工作人员,是高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力量,高校档案馆(室)必须配备与本校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和较高素质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保证档案工作正常有序的推进,保持档案工作不断发展的活力。针对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学历职称层次偏低、专业结构不合理、队伍不稳定、缺乏掌握现代技术的管理人才等问题,《办法》规范了高校档案馆(室),应当配备具有档案专业知识、相应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的专职档案人员,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这些相关条文,规范了高校档案人员配备的要求及待遇,反映出国家对高校专职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的关心和重视,为高校档案人才队伍的稳定和提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4、使高校档案管理有章可循

高校档案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法规文件的颁布实施,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符合高校档案工作实际,是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档,规范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发展的重要依据。如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出台的《办法》,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档案局制定的《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为高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5、确保高校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

为了改善高校档案工作的发展环境,《办法》提高和强化了高校档案工作的地位与作用,主要从高校档案工作的定位、领导体制、管理体系、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档案管理与利用以及档案工作经费、档案库房建设和档案设备配置等各方面强化了高校档案工作有效运行的条件保障。这些相关的法规文献,既适应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又符合高校档案工作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高校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资源信息化、档案利用知识化、档案传递网络化,能确保高校档案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高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1、强化意识,更新观念——人性化是前提

要规范高校档案工作首先必须强化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治档、依法管档观念,并以人性化理念管理高校档案工作。

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4]。高校档案的内涵,决定了高校档案工作具有长期性、连续性、持久性、系统性的特征。时间在流逝,历史在积淀,档案在递增,资源在积累,载体在变化,人员在更替,在这样一种动态工作过程中,如果没有合理的管理制度与政策法规来规范高校档案工作,其后果不堪设想。同时,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必须以人为本,贯彻人才兴档、人才强馆理念:一方面,既要约束我们的档案管理者,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又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调动与激发档案人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对利用者提供人性化的服务,才有利于高校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和档案服务体系建设。转贴于

2、专业培训,科学管理——现代化是手段

高校档案馆(室)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办法》明文规定应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且要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根据这一对高校档案机构及其人员的定位和要求,专职档案人员必须钻研档案学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化管理技能,如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数据处理技术,这样才能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科学地管理档案和快速便捷地提供利用,推动高校档案工作从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化管理模式转变。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是规范高校档案工作的重要手段。

要规范高校档案工作 ,实现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人才是核心。然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档案处对教育部直属高校档案工作状况的调查,全国72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共有专职档案人员750名,其专业结构上,档案学专业毕业的459人,非档案专业毕业的291人,分别占总数的61.2%和38.2%;职称结构上,研究馆员19人,副研究馆员150人,馆员316人,助理馆员112人,管理员40人,无职称人员113人[5]。这种状况的人才队伍很难适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现代化管理的要求,优化专职档案人员队伍结构,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高校档案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因此,要通过多种渠道,如讲座、进修、函授、自学、培训、外派、引进,提高专职档案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与综合素质。

3、健全规章,严格执行——制度化是保障

高校档案机构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是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与提供档案为高校和社会服务的职能,另一方面是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的管理职能,这两大方面职责的正确履行,首先要规范行为,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依法治档、依法管档。高校档案馆(室),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校档案工作实际,创新档案管理制度化建设,建立和不断完善本馆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为档案工作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使高校档案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必依。因此,制度化建设是高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保障。

4、过程控制,监督检查——程序化是关键

高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手段是程序化。要对高校工作系统的各个工作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每项工作要设计完整的工作过程,事前有依据、计划与布置,事中有检查与监督,事后有验收、总结、评价与反馈,这样才能规范整个档案工作过程,提高工作效率,从而保障档案工作系统有条不紊地高效地运行。

5、达标认定,不断提高——标准化是依据

要实现高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最有效的途径是进行高等学校档案规范化管理认定。如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的“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规范化管理认定”工作,就是为认真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川办函[2005]103号)和《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教[2009]204号),全面提升我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整体水平,不继推动全省高等学校档案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而进行的,其评定标准是《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基础设施设备、基础业务建设、开发利用等四个部分,重点考核、评审其近三年(含当年)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情况,以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认定工作为载体,使全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切实提高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和服务质量[6]。以上认定目的、指导思想、认定标准与考核内容表明, 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的相关文件及其标准,是保障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主要依据。

6、数字存储,知识服务——信息化是动力

高校档案是高校科研、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以及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凭据,是高校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信息资源。档案的本质是原始记录性,它是直接的、原始的历史记录,具有特殊的凭证价值。实体档案,一旦损毁不可再生,于是档案信息化建设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办法》要求“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档案资源数字化建设、档案利用知识化建设、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档案管理应用系统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方面,基本上覆盖了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门类档案管理业务。因此,档案信息化建设对高校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4]教育部 国家档案局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2008.8.20。

[2]国家教委 国家档案局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几点意见〔87〕.教办字016号,1987.4.23。

[3]国家教育委员会 《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6号,1989.10.10。

个人档案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 社保档案 经办能力 收集 整理 服务意识 信息化

社保档案是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保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记录,是参保人享受待遇支付的重要凭据。作为社会生活主体的人们,人的生、老、病、死都与社保息息相联。社保档案,相伴一生。当前加强和提升社保档案管理工作,使其不断科学化、规范化、数字化,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已是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一、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社保档案工作是深化社会保险改革的必然需要。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2020年要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社会保险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保险在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渐扩大,参保人数、范围向规模化方向发展,社会保险业务量和社会保险档案数量也在与日俱增,如此庞大的社保民生工程,需要规范、安全的档案管理工作来保障。

(二)加强社保档案工作是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本身的必然要求。社保经办业务的办理,是以档案记载为依据,环环相扣。一名参保人从办理参保手续到离退休享受社会保险的各项待遇,要经过诸多环节。在办理参保时,首先要填写个人详细情况表、选择险种和缴费基数等,作为最原始的资料存入个人档案,其后要继续缴纳社保费、划拨个人帐户、对缴费比例、缴费基数进行调整。随着人才的流动,还要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和基金的转入转出手续等,这些详细的个人参保档案记载,是今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社保档案的准确、完整与否,直接影响到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及社会保险工作。

(三)加强社保档案工作是全面提升社保经办能力的有效途径。社保档案真实反映了社会保险业务运行的实际状况。社保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实际上是对社保业务工作进行有序的梳理和有效的归纳。在日常经办业务中,各种工作的不足和问题都会在相关的经办记录上有所体现,因此,分析、研究、总结这些经办记录上的内容,可以直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推动经办质量和经办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展开

(一)社保档案的搜集。一是文件资料的收集。重点做好办公室收发文件过程中积累的各种文件、函、请示、批复以及与企业签订的各种协议等资料收集工作。二是业务经办资料的收集。在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退休审批和稽核等具体业务经办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三是基金管理和统计报表的收集。重点是基金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财务管理凭证和各类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的收集工作。四是电子信息资料的收集。对电子文件和社保信息系统的数据、图表等及时进行备份、拷盘、编号、存档,确保电子数据的安全。

(二)社保档案的整理。1、质量要求:社保档案形成所使用的纸张、书写材料、装订材料及装具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彩色墨水作为书写字迹材料,装订件要去掉金属物。2、分类:按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规律和特点,采用“年度―业务环节”或“年度―险种―业务环节”的方法对社会保险业务材料进行分类。3、整理方法:社保档案整理应当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关联系,可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进行装订、整理,众多的社保业务资料也可采用传统立卷方法整理归档。可视具体情况选择,符合保护要求,便于保管和利用。4、装订方法:可按件进行装订,装具一般使用薄型斜口无酸纸封套,特别厚的档案可用无酸纸档案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档案保护的前提下,采用其它办法。5、保管期限:社保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各种社保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执行。

三、加强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举措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社保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各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以对现实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参保群众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把社保档案工作,纳入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档案管理工作与社会保险业务工作同步发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大资金及人力投入,切实解决社会保险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匮乏、资金短缺、库房紧张等现实问题,为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险档案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和有利条件。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理顺社保档案工作管理机制。

依据《档案法》、《保密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等法规政策,制定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对档案收集、管理、移交、保管、保密、利用、统计、鉴定、销毁等环节制定出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依法建档。明确工作人员和职责范围,做到责权分明。遵循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各部门间交叉重复管理,实现社会保险档案的集中管理。建立责任考核制度,制定档案“达标升级”工作目标,明确档案管理责任制,与其他日常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