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管理用于不动产登记的思考

信息化管理用于不动产登记的思考

摘要:信息化技术为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更多契机,特别是国家提出“互联网+”服务理念后,信息化管理用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应用及研究日益增多。本文通过分析不动产登记管理现状,结合江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实际情况,将信息化管理用于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完善了数据信息,提高了信息技术设备和软件的应用开发,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提高了政府服务满意度,节约办公经费,提高了经济效益等。

关键词:信息化管理;不动产登记;探究

不动产是包括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在内的具有自然属性或者法律规定的不能移动的财产,不动产登记是对上述不动产的权属情况和自然属性进行如实反映和记录,旨在保护权利人的权益,改善市场环境,促进社会发展。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涉及房管、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税务、法院、国有资产管理、自然资源等相关信息,具有专业性、实时性、复杂性、民生性等特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起步较晚,工作人员利用专业知识人工审核、辨别相关材料,效率较低,且易出现安全隐患,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信息化技术通过网络联通完成信息共享,为群众提供个性、便捷化、智能化的服务,可有效避免群众多跑腿、办事耗时长、埋怨多等缺陷,提升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但信息化技术涉及部门较多,各个部门的数据资源、信息化基础、数据质量、网络环境等差异较大,加强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化管理难度较大。目前,互联网技术已广泛应用于不动产登记管理中,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但亦存在某些问题。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15年底实施双证合一登记工作,需要整合各类数据,原有的过渡系统无法满足信息化管理的需求,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可实现资源共享、优化。因此,加强信息化管理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服务型政府形象等具有重要意义。

1不动产登记管理现状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我国对公民不动产的合法性、安全性进行保护的一项登记制度,能明确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效力,共含有公示、公信力、推定、形成四种效力,其特点主要是登记具有无全面强制性、实质审查、公信力、产权证书、权利负担以及补偿基金。不动产是公民重要财产,也是家庭重要资源,保证登记质量与登记管理的不断提高,提高公民对政府办公的满意度和生活水平,是各级政府不动产登记中心亟须解决的课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国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内容包括房屋、土地、林地等,其程序主要为申请、受理、审核以及登薄、发证,有的类别无发证这一内容。目前,互联网技术已应用于不动产登记管理,通过信息化管理高效处理登记业务,并向社会提供相应信息查询,促进政府不同部门资源共享,提高了登记信息存储的时间及安全,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隐私安全。不动产登记内容繁多,登记管理复杂繁琐,实际工作中仍存在各种低效率现象,如市民来回跑路,不同部门沟通欠佳、信息断层,工作人员办事态度不端正等,导致政府服务满意度不高。制度不规范、程序不合理是影响不动产登记管理质量的重要原因,虽然信息化管理优势明显,但不应忽略制度建设和加强程序管理,才能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操作能力、服务态度和职业素养,同时也应引进信息化专业人才,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技术设备是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互联网技术不断升级,由于不动产登记工作量大、操作频繁,技术设备易老化,若维护保养不及时,信息化服务会突发系统故障,影响工作效率,降低服务满意度。互联网技术应用于不动产登记的管理尚缺乏系统化、标准化的操作流程,无法实施登记管理的精细化,尚不能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优势。

2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化管理

2.1信息化管理目标

随着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大数据、云计算、无线通信等新技术逐步应用于不动产登记中,更体现利民、便民的初心。参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试行)》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数据集成为核心,保障信息安全,坚持服务导向,科学建设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完善登记管理流程,实现登记信息、审批资料以及交易信息的互通共享,并实现政府不同相关部门的资源信息共享,依法向市民提供不动产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实现网络集成,深度融合政务服务,保证部门间业务协调,达到服务集成;整合各类信息化资源,如地理信息、房产管理信息、土地资源信息等,优化、完善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效率;强化信息平台的持续开发,完善服务集成功能,增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等交换及共享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间的协同管理水平,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2信息化管理内容

我市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化管理可构建信息登记、登记成果、信息共享、依法信息查询、信息交换等应用服务体系,其内容主要包括数据库建设与数据迁移、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建设两部分,前部分内容是对现有数据库行标准化转换、质检,转入新的数据库,同时制作应用模板,数据共享服务或者地图服务;后部分内容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上报系统、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以及相关接口系统。

2.3信息化管理原则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坚持统筹规划原则,依据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和我市相关管理要求,统筹规划信息平台的硬件、软件、相关功能、数据库和网络运行环境等建设与管理。遵循省、市、县三级联动,做好顶层设计,明确职责,统筹部署,保证信息管理的协调联动性,同时信息化管理坚持国家、省有关行业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拓展编制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依法加强信息化管理。坚持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先进性和扩展性,保证系统的构建、运行、扩展外延等处于国内领先,并对未来发展具有一定程度的遇见,且能满足动态修改,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求。系统运行安全可靠和数据的可靠性是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后者主要指属性数据以及图形信息等精准、可靠,且具有备份、补充、更新的特点;网络化原则是地理信息(基础信息数据与有关属性数据)共享的重要前提,途径主要为内部局域网。信息化管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信息资源,涉及国家安全,管理过程中应重视安全性原则,如预防数据库被黑客侵袭、破坏,建立科学隔离网络举措,实行信息访问授权机制等,保证信息共享安全、稳定并国家保密相关方案一致。因此,在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时应坚持质量优先、技术优先的原则,确保系统软件的先进性、科学性、自动性等,在管理期间不断完善备份功能、容错机制等,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实际管理工作中,还应重视信息平台应用的易用性和实用性原则,以方便政府不同部门、不同人员以及市民的应用,提高信息化管理效率等。

2.4构建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化管理举措

2.4.1建立高效的信息系统

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应用的技术设备、软件、网络等处于国内领先甚至国际前沿地位,方便各部门及市民应用,明显减少工作量,降低操作难度,减轻信息录入压力,且现有的基础设备、数据库、网络连接等便于后期技术升级、改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基于互联网、数据库、智能化、云存储等技术发展而来,随着登记信息的不断增加,数据库、存储设备等不断拓展、优化,且可加密,保证信息安全,避免系统故障和信息泄露。提高信息技术水平是保证登记信息安全的基石。加强登记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完善网络风险预防机制,规范电子文档,审核信息录入、更改,及时备份数据,避免登记信息被篡改、窥视、损毁,切实保护权利人财产信息安全和隐私安全。信息技术的应用避免传统登记模式的弊端,实现各个窗口数据库、资源信息等共享,提升了工作效率,缓解了市民排队、等候等压力,但要保证信息平台的软件建设,确保本系统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上报、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等系统技术先进,设备质量高,从而高效支持系统平台的安全、快速、平稳运行,同时保证登记申请接收并创办案件接口、交易地税业务联办接口、产权信息接口、自然资源内部共享接口、办理状态接口、社会化查询接口、自助设备接口、政务一张网接口、微信办件进度接口、大数据中心接口及权属状态查询接口的持续开发,保证政府相关部门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2.4.2完善管理流程

明确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的目标,利用系统平台规范登记信息的录入、查询、整合等,提高数据库信息的保存质量,强化制度管理,监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及工作状态,维护操作流程和信息管理制度得到实际执行,细化各部门质量考核标准,切实保障不动产登记管理的科学化、高效化。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的相关标准化流程方案,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工作人员应在工作中不断优化流程管理,精简环节,动态改进服务态度,提高一窗服务的管理水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信息管理平台的操作,及时处理网上登记信息和受理资料,并及时核验相关证据,将登记信息服务工作前移,节约权利人的办事时间。利用互联网技术信息,提前告知申请人不动产登记流程及所需材料,必要时可凭借信息平台查验权利人相关证件,打破登记信息获取的空间、时间限制,避免办理人的来回奔跑,减轻窗口服务的工作压力。另外,重视安保体系的构建,保证登记信息的网络安全,必要时加密相关登记信息,提升信息化管理下的登记信息安全性。

2.4.3提高人员素质

信息化管理下的不动产登记不仅要求工作人员熟悉流程操作,还要求工作人员掌握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能熟练处理相应数据库知识更新、云存储技术升级以及指导权利人应用信息管理平台相应的模块操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信息技术能力。加强权籍管理人员,首次登记受理人员、审核人员的相关培训,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实战操作、一对一现场解决问题,培训内容主要有权籍管理系统宗地新增,调查表查看,宗地图输出等相关操作;不动产登记系统首次登记业务受理、审核登簿、缮证、领证相关操作;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查询等相关操作等,提高人员素质,完善业务办理流程。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规划和综合考评机制,公平、公正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促进人员积极向上,提高事务处理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职业能力教育和思想政治宣教,提升人员的工作能力、核心竞争力和职业素养,必要时实行物质激励措施,促进工作人员良性竞争,协同发展,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

2.4.4加强风险管理

信息化管理提高了不动产登记的业务办理水平,但信息化亦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需加强防范。工作人员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及时关闭相关页面,重视网络安全,避免权利人个人信息的泄露,如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采取人脸识别、证件证照、短信验证等方式强化身份认证,健全网络、系统、数据库、技术设备等管理,加强保密培训,确保信息化管理的可靠性、安全性。

3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化管理成果

我市信息化管理完善了不动产登记的数据信息,如地籍数据(地籍区17个、地籍子区366个、宗地图形299972宗等)、楼盘表数据(逻辑幢322055个、621231户)、土地登记数据(土地使用权登记数据730162条、抵押登记30139条、查封7207条等)、房产登记数据(房屋所有权登记1070205条、预告登记192812条、抵押登记311285条等)等;提高了软件相应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如不动产业务管理系统、不动产权籍调查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上报系统建设、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等。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遵循国家相应的顶层设计理念,精准定位、重点发力,切实转变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获得社会广泛好评,提高了政府服务满意度。另外,信息化管理方便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过程,降低了经济负担,经整合数据库和系统流程,减少了数据重复登记和反复操作,节约了办公经费,同时加强监督管理,降低差错率等。

4结语

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化管理是时展的必要要求和趋势,本研究坚持对内加强信息资源管理,对外实施信息资源共享,提出信息化管理理念用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确立信息化管理目标,明确信息化管理内容,坚持信息化管理原则,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流程完善、人员素质提高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实施具体信息化管理,完善了不动产登记的数据信息,大幅提高数据共享水平,消除数据孤岛和重复建设,提高了软件开发质量,增加了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社会服务的能力,提高了政府服务满意度,增加了经济效益。今后,将加快存量数据整合,拓展数据共享,优化信息化服务模式,拓展林权、居住权登记业务类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作者:龚霞萍 单位:江苏省江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