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城镇化衍生社会问题及治理对策

快速城镇化衍生社会问题及治理对策

摘要:当前,我国整体处于快速城镇化发展阶段,进而引发了全面的、系统的、深刻的社会变迁,农村社会问题也呈现出新的特点,而实现城镇化速度与质量的并重是城镇可持续发展和评判美丽中国的标尺,因而亟需剖析快速城镇化所引致社会问题的成因,继而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以弥补快速城镇化所带来的系统性漏洞。

关键词:快速城镇化;缘由;社会问题;治理对策

近年来,城镇化发展的质量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城镇常住人口为8.31亿人,占我国总人口比例的59.58%,同比提高了1.06%,已进入美国地理学家雷•诺瑟姆提出的城市化进程“S”曲线中的上升速度最快的中期阶段。但是,人户分离数量高达2.86亿人也充分说明了在这种社会结构历史性变迁的背后存在着城镇化水平“虚高”的问题,同时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必将引发社会秩序的重构,因而必须正视快速城镇化衍生的社会风险,以摆脱时间上的高度压缩所带来的现实困境。

一、快速城镇化的社会成本

顾名思义,既然是社会成本就意味着会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负担,如果不能及时消除就会带来潜在的危机和后续的影响。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尽管并非所有的社会成本都会直接转化为具体的社会危机,但任何一种社会成本都是城镇化健康发展与社会良性运行的隐患,都有可能导致社会成本的具象化和社会风险的显性化,尤其是我国有些地区发展城镇化过于片面化,进而导致了城镇化社会风险的扩大化。具体而言,虽然我国快速城镇化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但比发达国家的平均速度快了一倍多,仅用30余年的时间就赶上了许多西方国家花费200年的城镇化历程,由于时间跨度过短导致了各方面发展的不均衡,进而出现了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随着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向偶然和分裂的状态转变,打破了乡村社会原有的社会秩序体系,如果缺乏合理的治理机制则势必会反过来加剧城镇化发展的风险。

二、快速城镇化衍生的社会问题

(一)生活保障问题。目前的城镇化并不是一个多赢的博弈过程,农民很难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等同的社会福利待遇,同时赖以生存的土地也被征用,因而基本生活缺乏保障甚至部分农民生活困难。1.利益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城镇化中土地的开发利用是块“大蛋糕”,多方利益主体围绕着土地展开了激烈的利益博弈,农民对征地后可能获得的补偿期望值很高但实际上很难兑现,难以实现与真正城镇居民的福利均等化。同时,宅基地的退出补偿模式一般以货币化补偿为主,但货币化补偿只能暂时满足生活指向性安排,农民需要将其中的大部分用于购买政府指定的回迁房或商品房。因此,“被上楼”后由于远离世代耕种的土地,如何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显得尤为迫切,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民生活尤为艰难。2.培训缺乏针对性。被动进城的失地农民,形式上实现了“农转非”,但实质上其中的绝大多数人在就业能力方面远未达到真正城镇居民的水准。目前,虽然各级政府也开设了就业培训项目但收效甚微,原因在于:政府的前期投入不足,导致某些培训项目因为资金短缺逐渐萎缩甚至消失,以致于农民得不到有效的职业培训。另外,政府对市场上的用工需求缺乏深入的了解,导致培训项目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如果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会导致农民失去参加培训的信心。3.隐性失业率高。隐性失业的典型特征是指劳动者虽然暂时性实现了就业,但其实处于一种高度不稳定的就业状态。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对劳动力的排斥效应不断显现,也给失地农民的转移就业带来了诸多障碍。当前,失地农民大多在建筑业、运输业、装修业和零售业等一些工作强度大、工资待遇不理想的行业就业,因为基本上不存在就业技术壁垒,相较之下企业更愿意招聘非失地农民,因有土地作为保障因而对工资待遇要求不高,企业也无需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使得失地农民的隐性失业率居高不下。

(二)角色转换问题。城镇化建设的逻辑基点是要加快农业人口向城镇人口的有效转移,让农民融入城镇社区生活进而实现角色的转变,但这是一个系统化的复杂社会变迁过程,因而蕴含着很多不确定性因素。1.转换意识薄弱。美国社会学家彼得•布劳认为:“流动的人不能简单地抛弃旧有的角色属性和角色关系,但他们如果不接受新的角色属性,也不建立新的角色属性,那么他们就不能适应他们的新位置。”数千年来,农民对土地有着特殊的情结,在以土地为基础的封闭乡土社会里,宗族关系和血缘纽带占据着重要的社会地位,受乡村习俗的影响农民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角色转换的主体意识较为薄弱,缺乏为角色转换而付诸实践的意愿,固有的价值体系也使得他们难以跨越转换之间的角色属性异质障碍。2.存在社会排斥问题。“社会排斥”一词由法国学者勒内•勒努瓦率先提出,意指社会中的个体或群体因为技能缺乏、收入低下等原因不能正常参加社会活动的现象。社会排斥的存在让农民难以融入城镇生活,一方面由于社会阶层的客观存在导致了不合理的社会结构,进而给农民带来了外在性的“结构性排斥”,另一方面由于农民自身人力资本水平偏低和社会资本存量不足,进而带来了内在性的“功能性排斥”。受社会排斥的影响,农民缺乏角色归属感,难以有效地进行角色建构。3.文化生活匮乏。农民的角色转换需要在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上“城市化”,要与物质层面的转换速度保持一致。当前,之所以很多农民对城镇生活感到不适,其原因就在于农民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多以个体的、家庭性的娱乐活动为主,选择打牌、看电视、上网和闲聊等打发空闲时间,参加公众性的、社区性的公共娱乐活动的人数比例明显偏低。作为城镇化进程中的矛盾统一体,在农村和城镇两种文化的共同影响和作用下,角色转换存在着较为强烈的文化冲突问题,如果协调不好则可能会导致角色转换的中断与失败。

三、快速城镇化衍生的社会问题的治理对策

(一)提高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能力。为了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基于多个维度保护农民的利益,让农民能够“得利”而不是“失利”,也只有如此才能推动城镇化的健康发展。1.改革土地补偿机制。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职责一方面是确定土地开发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另一方面政府应该明确征地价格,除了土地原用途价格之外,还应将残余地分割损害以及其他各种因征地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等列入补偿范围,以确保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夯实他们在城镇生活的物质基础。同时,安置费用和社保费用应分开计算,土地补偿费用完全支付给农民,且成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统一购买社保,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并从政府土地出让和土地储备增值收益中进行部分提取。2.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就业能力是决定就业问题的核心与本质,提高就业能力是农民不断融入城镇和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基础。因此,政府应设立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基金,用于补贴用工单位的上岗技能培训以及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并坚持“以市场引导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把培训工作同本地的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组织高职院校以及其他社会培训机构,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进行“订单式”培训,使农民的个人成长与企业的长远发展融为一体。3.扶持农民自主创业。农民创业大多面临着资金短缺问题,同时对国家以及所在省、市的各种创业优惠政策也缺乏了解。因此,政府应完善农民自主创业的资金扶持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构建农民自主创业的绿色通道,在资金、税收和场地等方面予以帮扶,在前期可以鼓励农民在餐饮业、交通运输业和批发零售业等领域进行创业,因为这些行业有着稳定的市场空间且对技术要求不高。同时,应完善创业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提升其自主创业的信心。

(二)促进失地农民的角色转换。城镇化的最大社会风险是形成新的二元结构,因此为了帮助农民摆脱角色转换的窘境,需要优化外部环境以提供推力,同时农民也应自觉地提高角色转换的内在动力。1.提高角色转换的自我认同感。只有农民将角色转换作为自觉行动,通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实现全方位的转变。而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因而地方政府和社区应通过引导式的再社会化政策,帮助农民完善其认知结构、提升其认知水平,摒弃封闭保守的传统观念,正确认识乡村社会与现代城镇社会之间的异同,树立与城镇生活相适应的人际关系意识、规则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和公共意识等,引导失地农民不断增强其内在的角色认同感。2.优化角色转换的社会舆论环境。部分城镇居民的排斥心理与应然的现代城镇价值体系之间存在着冲突,因而应强化舆论引导工作,传统媒体应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来纠正片面的、偏激的错误观点,同时积极探索网络媒体的有效利用方式,以充分激发网络空间的正能量,进而建立公平对待农民的舆论力量。同时,要充分利用舆论谴责力量以曝光歧视现象,倡导全社会公平地对待失地农民,逐步消除对失地农民的偏见,以形成良好的角色转换社会舆论环境,促使更多社会主体关注和接纳失地农民群体。3.改善角色转换的文化氛围。乡土文化和城市文化的交融,必然需要经历一个从解构到重构的过程。因此,在快速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中,地方政府应在所辖区域内规划建设具有独特文化价值的乡村博物馆,以传承优秀的乡土文化,使其在潜移默化中融入城镇文化当中。同时,要在农民居住的生活小区里建立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市民化教育活动,使其成为文化融合的平台和载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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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双 袁中金 汪宇峰 单位:苏州科技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