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管理探究(3篇)

企业合同管理探究(3篇)

第一篇: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探究

摘要:

我国颁布实施新的《劳动合同法》之后,完善了企业与员工签订、履行、变更及终止劳动合同方面的程序,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劳动成本得到降低,劳动生产效率得到提升,劳动风险有机防范等,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研究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具有较大的人员流动性和较多的临时合同工用工,且不具备固定的工作时间。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增减了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限制了违约金的设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鉴定范围有机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那么就需要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科学开展劳动合同管理。

一、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特点

1.员工工作地点不固定。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员工需要跟着工程项目的改变而四处流动;完成一个项目施工之后,需要到另外地区的工地中,在工作地点方面存在着较大的流动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工作的开展。

2.员工工作时间不固定。

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污染环境或者阻塞交通,那么施工单位为了避免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就会选择其他的时间施工,而不依据大众正常的工作时间。此外,在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工程工期可能会延误,为了抢工期,施工单位会集中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作并不规律。此外,在季节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下,也会中断施工,员工并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

3.临时合同工是主要的用工形式。

在建筑施工企业建设承包合同标的完成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是投入的主要人力资源,临时合同工则组成了大部分的后勤服务及现场作业工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建筑施工业日趋成熟,但是依然存在着诸多手工操作为主的工种,包括混凝土工、架子工、瓦工、钢筋工等。这些工种虽然不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但是建设工程任务要想顺利完成,这些工种都是必不可少的。

二、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没有充分重视劳动合同管理。

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劳动合同管理,时代的进步,劳动者拥有越来越高的维权意识,国家也开始逐渐企业用工,经常会出现一些劳动纠纷。部分企业用工比较随意,虽然将劳动关系构建起来,劳动合同却没有签订,或者是过期之后不及时续签。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带来严重的隐患,甚至会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动合同管理体系存在漏洞。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管理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但是我国诸多建筑施工企业却没有规范开展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将劳动合同管理体系给完善的构建起来。部分企业甚至没有对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及劳动合同管理岗位专门设立,在劳动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职责不清混乱等问题,制约到劳动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对策

相较于其他行业来讲,建筑施工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着较大的特殊性,如果依然采取传统的理念和方法来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容易增加用工成本,或者出现用工纠纷,承担法律责任等。如员工有较大流动性,在一个月内如果无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将双倍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员工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在抢工期等加班行为中,没有将加班工资支付给员工,也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对劳动合同文本完善规范的制定。

在劳动合同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制定完善的劳动合同文本,保证与法律要求所符合,以便促使劳动合同法律纠纷得到减少,能够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效约束,将和谐的劳动关系给构建起来。劳动合同文本需要与《劳动合同法》中要求所符合,否则就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对录用条件合理约定,否则劳动者即使与企业要求不符合,也无法证明和辞退。在对通信方式、紧急情况联系人等内容合理设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需要将一些通知和书面决定送达给劳动者,但是建筑施工单位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工时不固定,那么通过对劳动者有效的通信方式合理设定,可以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劳动者当前住址可能不符合于身份证上注明的地址,那么通过对送达条款合理设定,能够保证与本人无法直接联系时,向劳动者有效送达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

2.劳动合同签订管理。

可以从首次签订及续订两个方面来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规定有机明确,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合同签订环节充分重视。根据相应法律,用人单位的一项重要义务为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两倍工资。在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中,需要首先对劳动合同认真签订,之后方可以让工人入职;双方协商意见统一之后,对劳动合同依法续签,且提前做好续签准备工作;如果没有统一协商意见,合同需要终止,那么提前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本人发送书面通知。此外,用人单位在签约新的劳动者时,需要对劳动者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科学检查,如果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那么就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利影响。

3.试用期管理。

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试用期管理劳动者,可以促使劳动用工成本得到节约,又可以避免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终止劳动合同,而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期限的合理选择。

在劳动合同文本内容,必须要具备的一项条款为劳动合同期限,通过对劳动合同期限合理选择,可以避免因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大量签订,而增加管理难度和内容,也可以避免因为劳动合同的终止,而支付不必要的赔偿金。具体来讲,在劳动合同期限签订过程中,需要将多种因素综合纳入考虑范围;首先为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及发展状况,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比较的稳定,没有较大流动性,那么选择的固定期限就可以较长,甚至不需要设置固定期限。而项目人员具有较大的流动性,那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定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其次为工作岗位因素,工作岗位的不同,对劳动者提出差异化的要求,其也会对合同期限产生决定性因素。通常情况下,越重要的工作岗位,具有越高的稳定性和保密性,那么对人员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选择的劳动合同需要具备较长期限。而部分工作岗位是临时性和辅助性的,具有较高可替代性,选择的劳动合同就可以是短期限的。此外,还需要将劳动者的身体状况、能力水平及综合素质纳入考虑范围。

5.劳动合同变更。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而具体实践中,则是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根据相应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需要与劳动者统一意见,就可以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有机变更。在具体实践中,需要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对劳动者的职业发展规划科学引导,对劳动者合理诉求,给予足够的尊重。

综上所述,新的劳动合同法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只有更加规范严密的开展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方可以将其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避免劳动纠纷的出现。特别是现阶段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建筑施工企业要想获得持续发展和壮大,就需要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依法用工,对相应规章制度体系大力完善,促使企业用工成本得到降低。

作者:杨涛 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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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谢碧云.电力企业人力资源劳动合同管理探究[J].企业文化旬刊,2015,7(11):123-125

第二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化动力机制

摘要:

推进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可以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减少问题发生,提升企业的合同管理能力。结合现阶段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探讨推动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必要性,分析推进合同管理标准化改革的动力和压力,以利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跟上行业发展趋势。

关键词:

施工合同;施工企业;管理标准化;动力机制

1引言

标准化是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和应用文件的活动。近年来,标准化越来越多地开始运用于各领域,一些省、市、自治区制定了有关标准化发展的战略纲要,主要任务也涉及多个行业。目前,就建筑业来说,标准化主要运用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各类规范文本中,单就合同管理标准化来说,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核电企业、油田企业,煤炭企业,对于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相关的研究较少。因此在实际管理中易产生争议纠纷等现状使得管理人员不得不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本文站在施工企业的角度上,对推进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必要性及其动力机制进行探讨。

2推进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必要性

2.1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合同管理标准化是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合同管理流程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流程的制定依赖于对已有合同管理工作经验的借鉴以及对不足的完善。通过对易产生问题的管理环节进行重点分析,设计出适合该环节的管理流程与方法,并组织员工学习,可节约对重复事务的管理时间,提升管理效率。

2.2减少问题发生

合同管理进行标准化改革后,可以形成一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工作流程。对已发生的问题入库留存,形成实例,今后发生类似问题时,可以及时调取借鉴管理方法。随着实例的归纳整理,可以发现问题发展轨迹,对可能发生却还未发生的状态及时纠偏。

2.3提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能力

制定规范与标准是标准化活动之一。通过对已有标准、规范的学习与运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可以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的标准、规范进行管理。合同管理人员为适应企业发展而学习有关标准化的知识来提升能力,从而提升企业总体合同管理能力。

3推进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动力机制

施工企业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合同的策划到投标再到履行,施工企业不仅要获得自身的利益,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为业主建造出合格的建筑产品。前文中介绍的施工合同的特点,以及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都说明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是有必要的。为此,本文进一步探讨促使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动力机制。《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动力的解释为“推动工作、事业等前进和发展的力量”。机制则是“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因此,本文所探讨的动力机制就是推动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前进与发展的力量以及其相互作用的过程。

3.1推进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动力

3.1.1政府鼓励

在标准化工作中,政府通常为参与标准化政策的制定以及对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实施监督的角色。近年来,为了推动行业与标准化接轨,各地政府开始制订并实施一系列奖励办法与细则。例如,《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大连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普陀区推进标准化工作奖励(资助)实施细则》等。各细则和办法在对各行业标准制定的资助与奖励额度上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政府制定的细则可以作为激励其参与标准化工作的动力。施工企业在面对合同生命周期过程中易重复发生的经验性问题时,通过制定可参照适用的标准化管理方法,将会简化繁琐的管理过程,不仅提升合同管理效率,还可获得政府的奖励。施工企业参与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工作、实施合同管理标准化改革的积极性会大幅提高。政府的鼓励不仅是对施工企业现有标准化成果的肯定,也是对施工企业乃至行业内其他成员发展方向的引导与希冀。

3.1.2行业内的标准化成果

标准化的理念虽然已渗透进各行各业,各级政府及企业也已认识到推行标准化可以规范生产,减少错误及纠纷,但标准化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实际应用还是少之又少,常见的也仅仅是国家出台的强制性实施的法律法规及推荐使用的标准文本。法律及标准是对行为的规范,而行业内已实施合同管理标准化的企业其所取得的成果,则是其他施工企业的榜样标杆。从合同的签订到履行完成,标准化的管理方法有效地避免了施工过程中互相推诿等现象,不仅得到行业内的认可,其他施工企业会以此为典范,学习经验并将其归纳为可以重复参照的标准,提升企业自身合同管理能力。

3.1.3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人员则是实施管理工作的关键。对施工企业而言,作为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操作者,合同管理人员除应掌握专业的法律、经济、管理知识、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外,还需要时刻关注行业动态、发展趋势,了解最新出台的政策以及战略规划,以便及时更新自己的专业技能储备,完善合同管理理念与方法。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全面分析合同管理现状后,应意识到实施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必要性,提高对合同管理标准化的重视。在学习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标准文本、建筑业乃至其他行业标准化的案例后,应思考将其运用到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搭接点,提升人员自身的标准化能力,并主动向上级提出进行标准化改革的意愿,做合同管理标准化的主要推动力。

3.1.4管理技术的创新

技术创新是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又一动力。成功的技术创新必然加速推动长期盈利增长。合同管理在以往多倾向于跟随不同阶段的项目管理而实施单一的、专业性的管理,或者出现施工与合同分离的现象。而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尤其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将BIM技术运用于合同管理可以实现合同范围更加明确,减少工程变更;降低合同签约成本,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合同文件管理,增加盈利可能三大目标。加之全过程合同管理模式的兴起,以及承包模式的多样化发展,使得合同管理不得不就当前形势对传统的管理方法、系统、流程、规范等作出一系列标准化的改革,形成可以跨时期、跨区域、行业内平行互通的标准化管理准则。

3.2推进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压力

3.2.1政府强制

与奖励细则相对应,政府也会颁布法律法规作为实施标准化的约束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就作为各行业制定标准、实施标准、监督标准的综合规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强制性标准必须遵守,推荐性标准鼓励执行。政府强制企业执行标准的规定就是企业实施管理标准化的负面激励之一。政策的转变也是促进标准化的动力来源。2015年3月,国务院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就现今标准及标准化存在的问题做了梳理,提出了进行标准化改革的必要性及紧迫性和具体的改革措施。9月的第一阶段行动计划详述了主要任务有《标准化法》的修订工作、标准的清理、标准实施效果评价等。虽然,目前与施工合同有关的标准文件除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之外,具体的政策及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涉及,但参照其对建设工程标准化的要求,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上以改革方案为工作指导,将行动计划搭接合同管理,着手进行标准化改革工作。

3.2.2混乱无效的管理现状

未实施标准化的企业出现的合同管理混乱、无效乃至产生纠纷的现状,将作为前车之鉴激励着企业加速改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订立时由于未按规定的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当事人因多次修改合同内容签订多份合同、口头合同代替书面合同、躲避审查而发生的承包企业资质或承包人资格不够或者“挂靠”现象、未按照标准合同文本订立而导致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的歧义;在履行时施工单位未遵守国家强制性规定或视合同约定而不顾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缺乏书面确认的口头变更造成责任不清发生争议;在竣工验收时未按规定标准验收了不合格工程、缺少标准的工程技术资料保存体系而造成证据丢失等问题履有发生。施工企业在遇到其他已出现合同管理问题的项目后,应将其作为反面教材及实例经验与内部人员交流学习,提出预警措施以及纠偏措施,尽快总结并出台适合本企业的合同标准化管理方案,避免重复出现类似情况。

3.2.3市场需求

建筑市场需求表现为对建筑产品的需求、对建筑生产活动标准有序的需求以及对建筑市场行为主体规范监管的要求。2015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标准体系进行优化以完善标准管理。“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要求企业要加速推进标准化工作的进程,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接轨。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特别重视标准化工作。对施工企业来说,合同管理属于建筑生产活动,对其进行标准化改革是符合市场需求的。而在国家大力推进标准化事业的环境下,施工企业大量缺乏标准化合同管理人才,因此在对建筑市场行为主体的监管上还需要多培养具备专业能力的人才。

3.2.4行业内竞争

竞争是在市场经济下,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获取利益的必然产物。竞争可以有效地克制垄断,使各企业为提升能力引入新的技术与管理方法,避免一家独大,形成互相学习、互相追赶、最终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是将标准化引入合同管理的新思想、新尝试,竞争是其发展的又一压力。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合格的工程质量、预定的施工工期、约定的施工成本是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最基本的要求;而优良的工程质量、提前的完工日期、可控的施工成本、安全的工作环境、有序的现场管理、协调的人员调配、规范的合同管理才是有效提高施工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因素。竞争可以是来自各施工企业间互相争夺占领建筑市场的行为,也可以是单个施工企业内部人员之间展现个人能力的表现,更可以是不同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之间彰显企业能力的活动。

3.3标准化动力的相互作用

上文中分析了促进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的一些动力,这些动力中既包含如政府鼓励、行业内的标准化成果、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管理技术创新、市场需求在内的推动力,也包含如政府强制、混乱无效的管理现状、行业内竞争在内的压力。压力也是一种动力。通过适当的施压可以促使施工企业及时修正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改革顺利进行。本文认为,按照动力产生的来源可将动力分为外部动力与自身动力。外部动力包括:政府鼓励、政府强制、行业内的标准化成果、管理技术创新、混乱无效的管理现状、市场需求、行业内竞争。自身动力包括: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混乱无效的管理现状。其中,混乱无效的管理现状在同行业内与其他企业进行横向比较时属于外部动力,与企业自身进行纵向比较时属于自身动力。在外部动力中存在两个循环,政府鼓励可以促进管理技术的创新,使行业内增加优秀的标准化成果,从而使企业获得政府的奖励。同样,通过政府的鼓励可以增加行业内的标准化成果来刺激技术创新,也可以获得政府奖励。两种循环的最终目的都是推动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

4结语

本文首先分析进行标准化的必要性,即可以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减少问题发生、提高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能力。再通过对动力机制概念的解读,从推动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力量及其相互作用的过程进行探讨,得出影响标准化的动力有政府鼓励、政府强制、行业内的标准化成果、管理技术的创新、混乱无效的管理现状、市场需求、行业内竞争、合同管理人员的要求。根据动力的形式将其分为推动力和压力,按照动力的来源又将其分为自身动力和外部动力。对标准化的动力机制进行探讨,有利于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跟随时下行业发展趋势,抓准时机,更新完善管理方法,使合同管理更加高效有序。

作者:刘华 吴彬彬 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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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素美.对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化的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19):77

第三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内控问题及对策

摘要:

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降低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本文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从内部控制角度分析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完善工程项目内部控制,防范运营风险,提高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水平。

关键词: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合同管理对于施工企业加强内控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合同管理与内部控制

合同是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工期、质量的依据,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及各个方面,对项目的实施起控制和保证作用。合同管理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企业需要建立一系列内控制度体系和机制,促进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管理包括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等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合同管理总体上要求企业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保证不相容职务分离,健全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规避或减少合同管理风险。

(二)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要求

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指出企业合同管理应当至少关注的风险,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后评估等方面规范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要求。通过对合同管理内控评价,发现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同时内控的有效运行为企业合同管理提供了合理保障。

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但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等方面依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给企业带来损失。通过对本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发现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合同签订环节的问题

1.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合同评审日期,合同评审流于形式在合同签订中,未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对合同进行评审,或合同评审未审批通过既已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合同评审日期,不符合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合同评审流于形式。

2.合同签订前无成本、收入、利润测算资料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报价管理应准确预测项目成本、确定项目预期利润率、灵活运用报价策略,做出具有针对性的报价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但施工企业在合同投标报价前,无合同成本、收入、工程盈亏等测算资料,不能为工程投标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二)合同执行阶段问题

1.合同未实现信息化管理

施工企业合同的特点是种类多,数量大,变更频繁。但目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普遍不高,未推广合同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获悉合同内容等基本信息,仍需要查阅合同原文本资料,合同管理效率低。

2.合同无统一的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预算部的管理职责中规定“经营预算部是公司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而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又规定“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系统管理的原则,对各项专业合同的起草、评审、报批、订立和履行实行归口管理”二者职责内容存在一定重复,不能做到合同统一管理,弱化了经营预算部合同监督、检查及综合管理的职能。

3.合同未进行统一编号

分包合同管理台帐、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台帐均未进行统一编号。分包合同管理台帐中合同编号填写不完整,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台帐中合同编号存在重号现象,合同编号不规范,不利于对合同进行查询及检索。

4.合同章管理制度不完善

公司没有制定专门的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在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办法中规定“各类合同在盖章前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并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规定中没有明确需经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章管理制度不完善,不符合内控规范要求。

5.分包挂靠导致合同纠纷,合同诉讼风险加大

在施工企业合同涉诉案件中,主要是分包商或供应商与原告方之间的合同或劳务纠纷引起,由于一些分包商或供应商不符合资质要求,采取挂靠形式承揽业务,在涉及合同纠纷时,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将成为合同的被诉方,施工企业合同诉讼风险加大。

(三)合同考核及后评估

1.合同考核机制不健全,合同签约金额大于合同实际执行金额

集团每年按子公司合同签约额作为对子公司业绩进行考核的指标之一,子公司为完成合同额指标,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合同签约额很大,但实际执行结算的合同额仅为签约额的一半,合同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对子公司业绩考核不能落到实处。

2.未建立合同后评估制度

公司未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没有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没有对已完工合同进行总结,致使许多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重复发生。

三、加强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应采取的对策

(一)合同签订阶段

1.应严格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按公司合同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分级授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把审核关,评审通过后才能对外签订合同。

2.工程盈亏情况的测算应以书面形式留下轨迹,合同投标报价前应对成本、收入、利润进行测算,准确预测项目成本,确定项目预期利润率,以便为工程投标提供数据依据。

(二)合同执行阶段

1.合同管理控制应自动化、流程化。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发合同管理系统软件,推广合同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合同款收付等基本信息,实行合同的全过程动态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2.应确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做到合同统一管理,整合资源。明确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执行情况,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应当建立专门的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明确合同经统一编号、审批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印章的使用情况备查簿。

4.严格审核分包商资质,加强对分包合同履约过程的监管,降低合同法律诉讼风险。

(三)合同考核及后评估

1.应当健全合同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合同管理工作业绩考评机制。在对子公司签订的合同额进行业绩考核的同时,对重大合同的订立、实际履行情况进行跟踪考评,综合评价子公司合同额指标完成情况,促使公司保质保量完成经营业绩。

2.分析评估合同履行中的不足,持续改进。合同执行中,分析评估合同履行中的不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合同履行完毕,应从合同的质量、工期、安全、进度控制、工程款回收、工程项目特点、项目管理等方面对合同进行总结,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为今后工作积累经验,逐步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合同管理已成为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应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和机制来完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内部控制管理,动态监管,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有效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为施工企业项目高效运营保驾护航。

作者:刘晗 单位:中冶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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