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险管理探析

企业风险管理探析

一、企业风险管理的动因

根据传统的MM理论,企业风险管理的实施并不能给企业和股东带来额外的收益反而还需付出一定的管理成本。因此,那时的风险管理并没有得到人们应有的重视。但随着其理论缺陷的日益暴露,不完全市场所充斥的政府税收、交易摩擦的存在、问题的出现、市场信息不完全性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等,使得传统的理论根据逐渐失效。下文将从五个方面重点分析企业风险管理的动因及其影响。

(一)平滑税收

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目前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企业所得税都采取的是超额累进税制。Smith和Stulz(1985)提出:公司的税收函数呈现出凸函数的特征,即公司实际纳税额与公司应税收入之间是一种非线性关系。然而,非线性税收函数意味着应税收入与其所适用的税率之间也是一种非线性关系。它直接导致了确定应税收入和不确定应税收入与期望纳税额之间的不同关系,即应税收入确定下的期望纳税额变动几率小,其纳税额基本确定;而在不确定应税收入时,其期望的纳税额也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即可能存在多缴税收的风险。有研究指出,现实中如果企业在损失向前结转和向后结转方面的能力有限,那么其纳税收益波动的惩罚更大。如果企业在前期经营中获利很少或者处于零利润状态,而随着经营的持续开展和深入,获利能力大大提升,企业收入处于膨胀状态,此时若能采取适当的税收结转措施,将本期收入平摊至前期经营中,实现前期损失的向后结转,那么企业所支付的税额会大大减少,这有利于企业平滑收益,减轻税收。在企业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拿出去”的钱少了,可供企业支配的资金就相对而言多了。

(二)降低财务困境成本

本文将财务困境成本理解为为实现企业永续经营和避免破产损失所导致的新增加的经营成本。一旦企业出现财务危机,企业所面临的成本压力可能来自于股东和其他的每一个利益相关者。首先,企业的债权人会在第一时间催促企业归还借款或是收回企业的抵押资产,公司的供货商可能因不信任企业能及时付款而要求终止合约,客户终止订单或退货,销售业绩快速下降,销售渠道随之萎缩,公司重要骨干精英跳槽等。破产危机信号一旦释放,公司名誉可能面临极大受损,在外界并不清楚企业内部究竟出现何种问题的情况下,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大多数利益相关者不会对危机产生的内在原因有过多思考,而首先想到的是迅速撤离资金,避免自身遭受损失。这种外部利益相关者“避犹不及”的抛弃行为会给公司带来难以预料的巨大风险损失。若公司在破产危机发生之前就有较为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和方案,对各个部门、各个潜在的风险隐藏点可以进行事前的预测和评估、事中的控制和管理以及事后的处理与防范,那么有效的风险管理可以在破产危机来临之前就逐渐平息这场风波,从而减少公司的潜在损失,达到降低财务困境的成本的目的,进而有助于增加企业价值。

(三)降低成本

本文的成本不仅包括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成本,而且还包括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成本。随着现代企业组织结构的革新,所有权与经营权(即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两职位)相分离的委托模式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然而,两职分离后的股东和总经理必然在公司利益和价值上有不同的倾向和目标,因此有必要分析企业经理人可能偏离企业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可能。一般的,管理者并非公司实际所有者,管理者具有回避风险和避免公司重大波动的本能。研究发现,管理者的利益直接与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和可持续有关,而与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资产组合行为无显著相关。因此管理者在资产组合上持有保守的态度,不愿过多的涉入资本市场,以免其风险损害其切身利益。即使管理者拥有一部分公司持股股权,在以自身利益为先的原则下,管理者只会关注于减少自己所持股权的风险暴露,而对其他股东的风险敞口不会有过多关注。受到管理者个人风险偏好影响的企业风险管理决策不可能完全与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相吻合,显然,企业的风险管理决策包含了管理者与股东之间利益冲突所致的成本问题。另一方面,股东向债权人融资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从资金实际所有人的角度来说,债权人是所有者,而股东却成为了公司的经营者。债权人关注的是资金和利息能不能顺利收回,而股东关注的是能不能通过运营资金达到公司价值增值的目的。目标的不同也导致了债权人和股东之间问题的出现。当面临一个有风险的投资项目时,股东和债权人都不同程度地承担了项目失败所带来的风险。而项目失败对于股东的影响是损失其投入的自筹资本,对于债权人来说却承担的是本息无法收回的双重风险,同时,在项目投资成功的前提下,按照约定债权人仅能拿回本金和利息,而股东不仅可收回自筹资本,还能享受项目成功所带来的超额收益。一旦投资项目具有高风险时,债权人会要求提高利息或者提前归还本息,然而融资成本的提高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若此时,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能在内部股东和员工之间进行内部融资来取代外部债务行为或者在融资之前做好充分的风险估算和测试,那委托-问题所引起的利益不趋同等现象也将迎刃而解。

(四)发挥风险职能部门的促进作用

为了强化企业内外部的风险管理意识和行为措施,在参照国际大多数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我国部分企业通过设立首席风险官CRO职位和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部等职能部门的方式来更加专业化和独立性地开展风险管控工作。同时,作为结果的CRO职位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立和工作的开展也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了企业风险管理文化和意识的深化以及风险管理实际操作水平的加强,形成了企业风险管理职能和风险管理行为活动之间的良性循环。现如今,不论企业是采取主动的风险管理策略如通过金融衍生品的市场操作来规避风险并获取收益,还是应用被动的风险管理策略如响应国家监管部门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的要求等,总之,风险管理在企业层面受重视的程度是越来越大。实践证明,企业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立为各部门有效的开展工作提供了自上而下的必要协调,为降低企业效益的波动、提升股东价值和增加公司机构效率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近年来,CRO已经成为国内外风险管理研究的焦点之一。Liebenberg &Hoyt(2003)通过对照样本研究,发现更大的财务杠杆的公司更可能设立CRO,这有可能是企业想通过设立CRO来降低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关于公司的当前和预期的风险信息的不对称性。Beasley(2008)通过调查审计师对于ERM实施的观点,得出董事会的独立性,CRO的任命以及企业规模等均为ERM实施的影响因素的结论。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CRO争取将风险管理渗透和覆盖到企业的每一项业务和每一个部门中。仔细合理评估企业的每一项融资和投资决策,监督业务的开展状况等,这些都有利于企业的管理的精细化和程序化,规避各种潜在的风险。

(五)减弱互联网金融固有的巨大风险隐患

互联网金融和电子商务的崛起,更新了原有的市场营销模式,也极大地冲击了现代消费者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互联网金融模式”被称为金融界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的使用,极大地降低了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资金期限匹配和风险分担的成本。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一方面更新和便捷了传统的交易模式,提高了交易结算和资金运行的效率,另一方面其虚拟性和难以监管的特征也给各级投资者和交易关联方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和不确定性。王汉君(2013)提出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有高技术性带来的操作风险;高联动性造成的传染风险;法律不明确导致的法律风险等。魏鹏(2014)则认为互联网金融机构不仅和传统金融机构同样面临着传统风险,还将面临着经营主体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技术操作风险;资金安全风险等非传统风险。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所暴露的风险事故不绝于耳,各种利用互联网金融而从事的网络欺诈、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层出不穷。因互联网金融运行高度依赖电子支付平台,一旦其遭到黑客攻击和病毒入侵等,随时可能会出现交易系统瘫痪、交易异常、客户资料外泄和巨额资金被盗用等重大风险事故。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来临,不仅带来了交易便捷的高效率,也使企业和客户置身于风险世界。如何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更好的管理企业尤其是金融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已成为企业需要研究的重要议题。目前,随着实体店经营的衰落以及互联网金融和电子商务的崛起,各个企业不可能再在原有的传统经营模式上有较大的突破和逆转,顺应互联网金融和电子商务兴起的潮流,积极参与网络营销和加入到网络客户市场的抢夺和挖掘,是企业面临不败之地的必由之路。企业风险管理不仅将企业内部风险的管理控制作为其职能范围,对于企业在外部环境中所可能遭受的不确定损失同样负有高度责任,如何在风险丛生的环境中独善其身,是企业风险管理应该思考的问题,也是减少企业风险损失,提升企业价值的重要途径。

二、结语

企业风险管理通过对企业部门之间和所开展的业务活动的渗透和覆盖,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全体员工增强其风险方面的意识,同时也有利于部门间利益冲突的协调和消除;另一方面有助于潜在风险事件的防范和预测,对已产生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争取将其所造成的公司损失降至最少。研究发现:企业风险管理可平滑税收、降低财务困境成本和成本。同时,设立专门管理风险的职位和部门也可协调部门关系和冲突。在新的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企业风险管理的内涵和范畴变得更为广泛和深刻,如何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更好的管理企业内外的风险,是我们下一步所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

作者:王谦 刘春 单位: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