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工作总结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强调了开展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我乡是一个汉、藏、彝等多民族杂居的少数民族待遇县,少数民族人口众多,民族氛围浓厚,能否让多民族共融,直接关系到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开展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建共建、共享、共融的民族团结平台,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的重要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依托乡、村的大调解体系,大营、片马、然莫、万坪村成立调解小组,调解组长由各村村主任担任,成员由各村具有一定群众威信和调解能力的少数民族组干部或村干部组成。通过少数民族调解队伍的成立,我县形成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乡镇在民宗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明确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搭建少数民族社会矛盾基层化解平台,积极有效化解民族矛盾纠纷。落实经费,完善制度,责任到人。确保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有牌子,有队伍,有制度,有经费”,努力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规章制度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机制建设,确保工作落实。

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能,进一步完善民族工作综合协调,营造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力落实。

(三)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乡、村(社区)两级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乡党委政府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对社区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构建两个平台,建立两支队伍。

开展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提高政府服务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困难和需要,积极给予引导和帮助。为此,我乡以“构建两个平台,建立两支队伍”为核心开展工作。

(一)构建少数民族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少数民族公共服务队伍。

在两个试点乡成立了专门的少数民族公共服务队伍,成立服务站,重点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子女入学、医疗救助、法律援助、文化交流、权益保障、特殊需要等方面给予引导和帮助,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服务,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1、乡政府以乡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乡少数民族服务中心”。

搭建与统战、政务中心、民政、工商、计生、教育、卫生、文化、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青妇、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2、在村(社区),以村(社区)活动室为依托,建立“社区少数民族服务站”、“社区民族之家”,把民族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范围,增强社区民族事务服务能力。

“服务站”、“民族之家”由支部书记负总责,村长负责具体工作,准确掌握村(社区)少数民族定居、暂居和流动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社区少数民族台帐,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基础上,从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权益保障、法律援助、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做好正确引导和服务工作。

(二)构建少数民族社会矛盾基层化解平台,建立少数民族调解队伍。

依托乡司法调解体系,成立乡、社区两级“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小组吸纳具有一定群众威信和调解能力的少数民族群众。通过少数民族调解队伍的成立,进一步完善县、乡、村(社区)调解的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形成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搭建少数民族社会矛盾基层化解平台,积极有效化解民族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地区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