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健康扶贫工作总结

医保局健康扶贫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目标,真抓实干,加强与卫健、扶贫、财政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费报销比例稳定在90%,扎实、稳步、有序推进我区健康扶贫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保情况。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3352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250元/人,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600元/人,全部由政府出资购买,覆盖率100%,及时保障了城乡贫困人员的报销待遇。

(二)待遇支付情况。1-10月,全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医疗总费用1462.92万元,共计9409人次。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待遇支出861.34万元,享受待遇5769人次;大病保险(含二次补偿)待遇支出154.50万元,享受待遇999人次;补充保险待遇支出221.38万元,享受待遇2197人次;医疗救助待遇支出59.60万元,享受待遇3156人次;财政兜底41.66万元,兜底保障717人次。

二、具体做法

(一)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责任。我局将健康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健康扶贫工作的部署、规定和政策,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学政策、带头去整改、带头抓落实,为健康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我局通过上级点、自己查和群众提,照“全方位、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研究印发了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夏季提升”、整治侵害漠视群众利益等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限,按时上报整改进度并及时销号管理,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地落实。同时,把抓好健康扶贫各项整改与学习重要讲话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放大整改效应,提升医保工作水平。

(三)严格执行政策,完善规章制度。我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健康扶贫政策,从6月1日起调整了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待遇和财政兜底保障待遇,从10月1日起执行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待遇政策,筑牢健康扶贫各道保障线和财政兜底政策,确保报销比例90%的适度标准。同时制定并完善了《业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医保局健康扶贫兜底保障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健康扶贫业务审核流程,严格健康扶贫财政兜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健康扶贫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四)加强部门协调,畅通沟通渠道。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我局定期与扶贫、民政等部门比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确保扶贫数据精准时效,有效避免了“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现象;二是每月初将上月贫困人员就医情况发送给各乡镇街道和区卫健委审核确认,确保健康扶贫政策不漏一户一人。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范围。

(五)开展定点督查,打击违规行为。一是从3月22日起联合区卫健委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健康扶贫工作进行了督查,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在健康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约谈了3家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1家,扣罚违约医保基金1.4万元;二是从6月17日起至6月24日,我局牵头对全区范围内所有“两定”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对6家违规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约谈了3家,暂停了2家刷卡资格,取消了1家定点资格,扣罚资金7515.2元;三是之后还不定期开展了三次明察暗访,对前期专项检查进行“回头看”,并正在拟定长效管理办法,通过查纠并举把健康扶贫工作推向深入。

(六)优化慢病办理,确保应筛尽筛。一是上门服务办理慢性病。从6月11日起至6月20日,联合区卫健委、区人民医院专家到各乡镇开展慢性病筛查鉴定巡回义诊活动,针对申请办理慢性病的人员,实行现场鉴定审核,有效保证了群众及时享受慢性病待遇;二是优化慢性病申报流程。从7月1日起将贫困人员II类特殊慢性病专家集中鉴定时间从每季度鉴定一次提速到每月鉴定一次,为慢性病办理服务按下“加速键”。截止到10月份,全区共有990名贫困人口享受慢性病待遇,其中建档立卡人员430名。今年共办理贫困人口慢性病待遇181人,其中建档立卡80人。

三、2020年健康扶贫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

二是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堵塞制度漏洞,加大定点医疗机构健康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处罚力度;

三是巩固健康扶贫各项整改工作成果,确保健康扶贫政策不少一户、不漏一人,扎实做好健康扶贫“收官之年”的各项工作;

四是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慢病上门筛查鉴定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是按照省、市及区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贯彻落实好上级各项健康扶贫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