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及司法行政工作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着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与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和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完善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完成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三年任务。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将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引导党员干部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党政干部政治素质档案,把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奖惩、教育、管理的依据,落实“五个好”干部标准,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增强队伍活力。

(三)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时间、重要情况、重要舆情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引导,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做好舆情处置。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加强与派驻纪检组工作的衔接与协调,建立并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加大对重点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建立干警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健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大力培养、选树、表彰梁小辉、高瑞奎式的先进模范典型,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五)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按照“全员培训、全方位培训、全过程培训”思路深入开展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推进培训实战化常态化,提升履职能力。

(六)加强“四型”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创建“四型”机关、争当“四型”干警活动为统揽,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掀起建设“四型”司法行政队伍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团结和谐、开拓创新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二、着力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基础

(一)加强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疫情防控法治支撑,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级各部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以法律法规文本宣传为基础,加强涉及公共卫生、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掌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识;充分发挥普法阵地作用,疫情防控信息和相关科学解读,营造良好的防控工作氛围;保障疫情期间公共法律需求;组织成立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依据,解决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法律难题;做好系统人员、监管对象的疫情排查、知识宣讲工作;做好机关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值班执勤工作。

(二)加强全民普法。有效理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守法普法工作统筹协调,强化普法考核机制,按“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品牌建设,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宪法学习宣传,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及“宪法进万家”活动;继续开展普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景区活动;争先创优,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末期验收工作。

(三)加强乡村治理体系示范点和试点建设。以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发挥好示范点和试点的带动引领作用,不断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现代化,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拟建设村级法治广场2个以上。

三、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在两会、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筑牢首都”护城河”。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派驻警察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探索信息化手段在教育矫正中的应用,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二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各项管理举措无缝衔接,严格落实“必接必送”、信息核查反馈等措施,积极落实社会救助措施。尤其做好疫情期间外地返回和接回的刑满释放人员各项管控对接措施,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坚持推广“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打造调解工作升级版;继续深化“护城河”工程,当好首都北大门的“守护神”;做好人民陪审员培训管理;充分发挥综合矛盾纠纷调解指导中心、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及“民转刑”案件预防力度;加强司法所阵地建设,培树示范所,加大对示范所软硬件投入力度,完成规范化建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调解组织、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和工作评价体系,强化经费保障和科技支撑,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形成深厚社会氛围;加强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的指导监督;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加强基层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确保专项斗争长效长治。

(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强化信访隐患排查化解,控增量、清存量、防变量,确保信访形势持续稳定。

四、着力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一)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大局作用。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律师队伍;加强律所优化整合;鼓励律师到律师资源较少的地区执业;继续发展“两公”律师;对律师队伍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确保在政治上不出现问题,执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要突出讲政治、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实现“零”投诉的目标。

(二)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健全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继续扩大法律援助门槛,加强农民工、未成年人等领域法律援助。

(三)推动公证机制优化创新。巩固现有的公证改革成果,加大人员招录力度;推动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制度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强化公证队伍政治业务和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公证质效。

(四)推动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科学、合法办案;实施鉴定人对鉴定意见终身负责制;加强鉴定中心的软硬件建设,配齐开展鉴定业务所需仪器设备和检测实验室;多渠道多途径做好投诉化解,提升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力争鉴定意见采信率居全省前列。

(五)全力推进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实施标准》,积极推动平台建设有机融入,适时嵌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建设;强化法律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培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六)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强化帮扶责任,深化法治扶贫,提高精准扶贫质量,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五、着力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水平;切实履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职责,服务和保障全县各项改革依法推进。

(二)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完善执法公示信息平台运行,培树“三项制度”先进典型,推动“三项制度”形成常态、9月底前完成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优化营商环境和便民服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用好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层级监督发挥效能。

(三)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复议体制改革,完善复议工作制度机制,推行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倒逼行政机关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履行行政应诉职能,加强全县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大协调督办力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公开县本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全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通报公示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六、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一)加强依法治县统筹协调。紧密结合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创新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调研,推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配强法治工作队伍,开展专项工作督查,提出督导建议。

(二)推动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推动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发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带动效应;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