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实施方案

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实施方案

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继续深入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巩固2018年脱贫解困工作成果,完成2019年脱贫解困阶段性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年”行动为主抓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城镇贫困群众与全区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二、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下发《司法局城镇脱贫解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责任股室等。

2.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司法局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和司法局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3.组织业务培训。组织相关股室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省、市、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相关政策文件,保障贫困户精准分类、精准施策方法流程、提升业务水平。

4.开展政策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运用致一封信、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印发手册、入户宣讲等形式,使扶贫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实现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贫困群众,政府兜底;对有劳动能力但就业困难的贫困群众,采取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机会,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对因突发原因造成生活一时困难的,以救济救助为主,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以节日慰问及提供经济支持的方式进行帮扶。同时,对特困户定期进行帮扶慰问,送去关怀与温暖。

6.运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手段,解决好帮扶对象的各类矛盾纠纷,无偿为他们提供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服务,达到建设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切实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司法局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设立脱贫解困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对脱贫解困工作定期研究、定期调度、定期协调。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措施落实机制,推动对象精准识别、精准扶贫;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政府扶贫资金投入到位;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科学评价标准、考评体系。

(三)注重培训宣传。组织学习掌握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握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学习贯彻意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各相关股室全面准确掌握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保障标准、工作方法,提升基层政策理解力和工作执行力。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文化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合力助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同步小康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