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和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水利监督工作会议、全省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我省2019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督查水利建设项目、水利运行工程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及水利安全信息采集系统填报情况。有效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专业领域整治重点

1.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特别是防火、防中毒室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小水电站改造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2.水利工程运行。重点整治水库大坝、水电站(包括农村水电)、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山塘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不按规定超限制水位运行、未制定控制运用计划或不按经批准的计划执行等。3.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等。4.水文监测。重点整治水文测船、巡测车定期检查、维修不到位;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配备不到位;缆道等易发生危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涉水作业安全防护和救生器具穿戴不齐;应急监测未落实安全措施;水文测验危险紧急情况和事故应急教援预案不完善:水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缺失等。5.水质监测。重点整治水质化验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实验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不力等。当前,应注重饮用水源地的安全管理和水质监测。6.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电器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7.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及“四个清单”落实情况。其他专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各水利工程全面进行自查,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检查阶段,由局领导带队,分别从县水库管理站、县农村水利站、县河道管理站、县质量监督站等单位抽出技术骨干到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海宁“12.3”污水罐坍塌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切实加强组织集中整治工作领导;要制定周密计划,及时逐一分解落实集中整治任务及要求,确保整治组织实施到位;要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摸,不留空白盲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举措、时限;要严格时间倒逼,按照节点紧密推进,倒排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扎实开展整治。各单位要着眼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要突出重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确保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