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泉州“3.7”塌楼事故血的教训,深刻认识到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是我们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最重大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红线、是底线、是生命线。结合目前疫情防控条件下复工复产方面各种不可控因素叠加的新情况和新风险,牢牢盯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任何一个盲点、任何一个隐患,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各村(居)、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等工作要求,举一反三,对属地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的、地毯式的大排查、大整治。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组织专家开展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依法严厉打击擅自施工,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排查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房屋结构安全、水电气热安全保障、场所特种设备、消防设备、电气设备运行安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与应急值守等方面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商务酒店、日家酒店)、社会事务办(负责县社会福利中心),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村委会、村委会、村委会等部门配合)

房屋安全:立即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要在去年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由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所有房屋,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的原则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排查违规扩建建筑、危旧房、“四无”建筑,逐一核查住宅和公共建筑有无正规设计、正规施工,有无加层搭盖、掏挖地下室或改变使用功能,装修过程中有无改柱改梁改承重墙,是否出现明显倾斜、裂损,确保不漏一幢、不漏一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撤离居住人员。加大“两违”建筑清理力度,对新增“两违”,要立即制止,并依法即查即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存量“两违”,存在安全隐患的,特别是违建出租牟利的房屋,必须态度坚决,立即组织拆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牵头单位: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派出所、国土资源所、企业服务中心、安监站、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各村(居)等部门配合)

消防安全:针对春季火灾风险特点,重点排查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和违规用火、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餐饮后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文物建筑特别是宗教寺庙违章动用明火,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值班人员脱岗、巡查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作坊等问题。(牵头单位:街道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党群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文教服务中心、安监站、市场监管所、供电所等部门配合)

道路交通:重点排查整治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公路危桥和城市隐患桥梁改造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路口、坡弯道、未完全封闭的高速出入匝道、生命防护工程,以及各类交通警示标示设置情况。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校车、货车、客车、渣土车、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无牌无证、非法拼装、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车辆治理。(牵头单位:街道道安办,党群服务中心、文教服务中心、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公路站等部门配合,其中渣土车整治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牵头,公路站、道安办等部门配合)

交通运输:重点关注大中型运输车辆,特别是重点排查疫情防控期间接送企业员工返岗车辆安全性能、驾驶员资质、货车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货车违法载人、农村校车面包车严重超员、非接驳运输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停止运行制度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有效管控,加强通航密集区、施工作业区、事故多发区及桥区、客渡运航线等重点水域巡航检查,突出涉客船舶、危险品船舶等重点船舶安全监督,严厉打击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强化非法采运砂及“非标船”(乡镇船舶)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街道道安办,企业服务中心、科学技术服务中心、水利站等部门配合)

危化行业: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上岗,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监管责任悬空、本质安全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牵头单位:街道安监站、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道安办、企业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环保站、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建设施工:重点排查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未达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行组织施工行为,严查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未遵守高空作业规程、外挂电梯运行、电焊、高空作业未落实防护措施、车辆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牵头单位: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道安办、水利站、供电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配合)

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厂房是否为改扩建建筑、危旧房、“四无”建筑,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等情况。重点关注厂房内用电、用气、用火、行吊等各种关键岗位是否100%持证上岗、是否开展安全培训演练、是否按章操作,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等是否落实防护,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不到位、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作坊等问题。(牵头单位:街道安监站,企业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国土资源所、环保站等部门配合)同时,排查家庭作坊、个体工商户:重点检查镇村内“散乱污”企业,突出存在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作坊,在关注建筑安全的同时看是否存在私拉电线、电气线路老化或裸露、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牵头单位:各村(居),企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

公共场所(商贸综合体、娱乐场所):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等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牵头单位:企业服务中心、街道文教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安监站等部门配合)

河道采砂:重点排查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查采砂证照是否齐全、查采砂行为是否规范、查采砂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查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查安全生产警示标语和警示牌是否设置,查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强化采砂现场监督管理,加大河道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采砂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街道水利站、国土资源所,派出所、环保站、供电所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城镇燃气:重点排查整治气站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牵头单位: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派出所、安监站、企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等部门配合)

学校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管理情况;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周边安全环境治理情况。(牵头单位:街道文教服务中心,派出所、道安办、党群服务中心、社会治安和市容综合治理办配合)

民爆物品:结合反恐维稳形势抓好民爆物品管理,健全和完善出入库登记情况,对民爆物品的流向要及时掌握,做好防火设施检查,及时更换废旧设施,加大储存库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禁止无证上岗。(牵头单位:派出所,企业服务中心、道安办等部门配合)。

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检验记录、设备运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等情况,督促指导企业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自查自检。(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企业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森林火灾:要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加大重点时段火灾隐患的排查,对森林防火区域内的生活性用火,高火险区域、林缘地带的枯枝杂草等进行严格看守,严禁野外吸烟、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深入排查公墓、坟场以及林农接合部的森林火灾隐患,严控清明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等。(牵头单位:街道林业站,安监站、社会事务办、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各村委会配合)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排查整治方式方法

(一)划片划区,定人定点定责。各村(居)、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立即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组织到位。要依托网格化、单元化管理模式,结合包村负责制,将各部位、各环节、各企业、各栋建筑排查任务区分至具体人,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全覆盖、无缝隙的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建档造册,挂牌滚动销号。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拍照留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档案台帐。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明确各隐患点的整改目标,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要按照排查、整治、核验、销号、回头看的步骤抓好问题整改,要在各隐患点实施挂牌销单,明确时限、措施、责任人,接受群众监督,实现“闭环”管理。

隐患整改期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坚决撤离居住人员;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三)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村(居)、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海报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营造“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发动群众、企业内部员工积极反映、举报域内安全隐患问题,对核实的问题线索实施奖励。

(四)“四个一批”,落实整治。坚决限制一批,各村(居)、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对排查出的违章出租房,要严格限制其出租;对有审批手续的,要再严格梳理审查其手续合法性及合规性。坚决拆除一批,对排查出有重大隐患的违建场所要立即予以拆除。

四、排查整治保障措施

(一)挂图作战。各村(居)、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制作一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电子态势图,将隐患的位置、类别、性质、措施、责任人等标于图上,从而掌握全局情况、加强行动组织指挥。根据台帐,在挂图上使用分类图标在各隐患点上标注隐患类别,区分各隐患性质,以橙、红色区分一般、重大隐患,绿色标示已整改,并在每个隐患点上以文本框“开窗”方式注明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等。

(二)清单式管控。各单位要按照安全隐患排查责任清单,列出对隐患名称、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整改责任人、监管单位等进行登记,将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机结合,采取“拉清单、倒计时、逐个过”的方式,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确保整改不走过场。

(三)专项例会推进。街道办事处会每月要召开隐患排查整治分析会,对整改进度,存在问题,进行协调、制定对策措施。

请各村(居)、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街道安监站。安监站会统一汇总信息后上报至县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