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预报预警:在本汛期来临和台风、暴雨天气时,各灾点应加强险情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值班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点值班制度,在汛期期间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当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时要严格落实值班。

三、险情巡查:加强地质灾害巡查,定期和不定期对灾点进行检查,发现灾情和险情时,及时向街道报告,各灾点要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转移路线,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和采取排险防治措施。

四、速报时限要求:我街道接到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向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报告。

五、速报内容: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受威胁人员与财产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还要统计伤亡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六、应急处置工作:我街道接到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进行避灾疏散。

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各成员应在指挥长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灾情和险情速报制度,并对灾情趋势进行上报,协助指挥长分析、判断灾原和发展趋势。

组织发生地质灾害和防情地区的危房检查,指导群众安全转移,对危房应及时上报。

应及时检查各灾点周边的房屋、厂房的安全工作。

组织对水库、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巡查、抢险救助工作。

组织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调集必要的卫生医疗器械、药品,及时赴灾区投入医疗工作。

协助做好灾区内居民疏散和社会治安工作,防止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做好抢险场所的救灾物资供应。

对突发事件应及时与供电、供水部门联系,保持灾民生活安定。

组织人员抢险救灾,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做好救灾撤离工作。

做好办公室灾情电话记录和领导交办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