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社会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和水平,彻底铲除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平安屏山”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武器,按照“严惩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思路,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建立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禁止传销知识普及化,查禁传销工作日常化,持续开展“创无”活动,让传销在我镇无立足之地。

二、工作措施

(一)调整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鉴于人事调整和工作安排需要,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综治中心,由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排查机制,加强信息反馈。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和综治中心要切实把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到基层,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搜集掌握相关信息。市场监管分局要加强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日常巡查监管,派出所要切实掌握出租屋、宾馆、饭店、常住人员和外来人员的基本活动情况,从中及时发现线索,认真开展排查。各村(居)、网格员要采取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在村居公布打击传销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对发现的线索要及时上报打传办公室或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对出租屋主加强沟通引导。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要密切保持与村居委员会的联系沟通,定期汇总和分析本行政区域传销活动情况,坚持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遏止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惩处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在村居一旦发现传销活动,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要及时依法查处、坚决打击。对一般参加者以教育劝戒为主,对不听劝戒者可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对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要从严从重打击;对为传销活动提供活动场所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人员,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对不改正者予以处罚。对传销窝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职能作用,其他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深挖线索,搜查根源,抓上线、打头目,坚持一查到底。

(四)建立宣传机制,加强教育引导。各村居及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广播、条幅、宣传海报、宣传单、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预防和打击传销的相关知识,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村组、进社区、进千家万户。加强对广大群众,尤其是对离退休人员、外来暂住人口、外出务工人员、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本质及危害,从而提高识别和抵制传销的能力,自觉做到不参与传销,不为传销提供活动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控、打击传销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打击传销工作任重道远,不容放松,打传工作事关到社会稳定、事关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开展好信息摸查、引导宣传、联合打击等工作,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在我镇滋生蔓延。

(二)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市场监管分局和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配合,对重点地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大要案件开展集中调查,对重要传销窝点予以取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解任务,逐案落实化解责任、化解措施、化解时间表,确保能化解的全力化解,防止激化矛盾。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共同做好对参与传销人员的教育、疏导、遣返、接收和稳定工作。

(三)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市场监管分局和派出所要对重点案件实行查办,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集中力量捣毁传销窝点,摧毁传销网络。将查处的传销参与人员记录在案,尤其是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形成档案、重点监管。加强对酒店、宾馆、招待所等重点场所的管理,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地方,特别是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应反复清查,不留死角。

(四)严控舆情,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居)、单位要密切关注舆情、警情,对线索要有敏感性,一定要早发现、早处置,严防传销势力的壮大;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的能力和自觉抵制传销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