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例6篇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1

 

近年来,坑骗老人的伎俩在中国农村频现,骗子们利用老年人迫切的情感需求、物质需求,施展手段和心机进行诈骗,而处于信息闭塞和弱势的农村老人,一不小心就上当了。而造成这些现象的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老人们迫切的情感、物质需求。保健品与传销,这两个是老年人诈骗案中通用的伎俩,如今在农村也很流行,甚至做得很高调,渗透力很强。他们往往送一些小礼品让农村老人去听课,送洗脸盆、送洗衣粉连续送两三天。四五天后,送东西成了卖东西,最后卖东西成了骗钱。 送东西是最基础的,健康讲座、“免费体检”都十分常见。老年人一般对于健康都格外地关注,所以对各种吹得神乎其神的保健品保持强烈的关注度。而深谙此道的保健品公司更是能够挖掘出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来,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陪他们聊天,带他们去玩,满足老人们。这是老人容易被保健品等骗局迷惑的重要原因。

二是老人们对未来养老的担忧及惶恐。投资传销骗局在老年人这里非常容易得手的原因,其实并非老年人笨或者不谨慎,而是一本万利的吸引力已经盖过了其他。现今,物价上涨,货币贬值,许多靠着退休工资、储蓄存款度日的老年人感受到危机,由此更容易陷入到赚“快钱”的骗局中。老人们对现有经济状况不确定,对未来担忧,获得信息的渠道少容易被骗。对于农村老人来说,这种情况更为糟糕。农村老人的“棺材本”更少,而随着传统观念的淡化,宗族关系的脆弱化,养儿防老也越来越不可靠,老人越发对自己的未来充满着惶恐。老年人想要通过自己能够“挣钱”,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这也是金融骗局得手的理由。

三是高科技诈骗让老人防不胜防。现在骗子们的诸多手段也是紧跟科技时代潮流,比如仿冒公检法诈骗、投资理财诈骗等。目前,中老年群体中越来越多人学会上网,但是在网络使用方面尚存一定短板,因此也就成为电信网络诈骗、传销、谣言、食品问题等各类违法犯罪的目标人群。对于网络骗局有所了解的农村年轻人向城市迁移,不能及时帮助老人们识别骗局。中老年群体因为相关知识不足、防范意识薄弱,更易受到诈骗分子的蛊惑,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影响极其严重。

为此,提出一些建议:

一是促进了农村中老年人的安全教育。组织相关人员针对中老年群体高发的保健品诈骗与仿冒公检法诈骗、当下十分流行的投资理财诈骗、新型网络红包诈骗与免费送诈骗,向老年人群拆解诈骗手法,提供防骗攻略。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2

关键词:高校 安全教育 防范意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5-0142-02

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构建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安全观念,掌握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才。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需要丰富的内容、鲜活的案例支撑。开放式办学以来,特别是互联网+时代,高校侵财案件给受害大学生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因此,以易发案件为视角,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就显得很有必要。

一、高校案件发生的原因

(一)学生安全意识薄弱,防范意识差

总体上讲,通过新生入学教育、保卫部门及学校学工队伍的安全知识教育,大多数学生能够自觉地遵守,提高警惕,防范意识有所提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安全意识不高,防范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以及遇事鲁莽、自我控制和保护能力较差等。主要体现在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财物安全麻痹大意,不够重视。比如:宿舍里贵重物品是否妥善保管;离开宿舍是否随手关锁门窗、切断电源;是否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在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用手机、钱包、书包占座等。大量案件表明,大学生往往成为受侵害或侵害他人的主要原因是自身安全素质不高,个人防范意识较差,应急策略严重缺乏。

(二)开放式办学使高校的安全保障受到挑战

随着大学校园的开放,社会人员可以自由进出学校,一些犯罪分子高校流窜作案,打“游击战”、进行校园“大扫荡”。校园周边环境对校园的安全也会有一定的影响,许多高校地处城乡结合部,治安状况比较复杂,周边的村民、黑车、网吧、小吃街、外卖等都是不稳定的因素。另外,伴随着后勤社会化和学校建设施工而来的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素质不一,潜存着一些不安全因素。总之,学校人员复杂、社会上的思想也在学校里扩散,使得高校成为一个人员、思想汇集之地。

(三)网络信息化、手机媒体时代,网络信息安全急需加强

由于网络功能的多样性,内容的广泛性,速度的快捷性等特点,大学生对网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特别是手机媒体的发展,智能手机更是人人必备,学生可以随时随地上网,网络与大学生的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但是他们缺乏社会经验,辨别能力差,网络安全素质较差,再加上网络信息的隐蔽性、虚拟性、易变性,网络带给大学生的安全隐患也在增加。近两年,高校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高发,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强,给受害学生带来了一定的财产损失。

二、高校易发案件的类型

高校易发案件主要有治安类案件和诈骗案件两种类型。

(一)治安类案件

治安类案件多为被盗案件,主要有自行车被盗、手机被盗、宿舍内被盗、占座被盗几种情况。

1.自行车被盗:自行车被盗主要是新车和高档车被盗,学生使用赠送的车锁,极易被打开;多为傍晚和夜间作案,有独自作案和团伙合伙作案两种。

2.手机被盗:食堂、教学楼和篮球场是手机被盗主要高发场所。在食堂教学楼门口,犯罪分子在学生进楼掀卷帘门的时候进行扒窃;在篮球场、体育场,主要是学生放松警惕,将手机直接放在篮球架下或者休息座椅上,犯罪分子利用学生专心打球的机会随窃。

3.宿舍内被盗:宿舍内被盗一是因为离开宿舍时不锁门,被乘虚而入盗走财物;二是财物没有上锁,给别人可趁之机。

4.占座被盗:大学生在教室上自习或者在食堂就餐时,用贵重物品占座,无人看管就离开;犯罪分子在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大扫荡”,将学生在食堂、教室占座的书包等物品直接拿走。

(二)诈骗案件

诈骗案件分为网络电信诈骗和校园内诈骗。

1. 网络电信诈骗

主要有网购被骗、网络兼职刷单、冒充熟人或好友、冒充公检法等工作人员、短信发送积分兑换或中奖链接等。

(1)网购被骗:网上购物,在网上提交订单后,犯罪分子通过非正当手段窃取买家信息,并以客服或卖家身份联系买家,称订单出现问题或发货不成功,需要重新办理退款或订单,通过虚假链接或网页填写银行卡号及密码或索要手机验证码等,犯罪分子得手后往往会将作案时使用的手机号注销、克隆网站变成百度或谷歌等界面。

(2)网络兼职刷单:刷信誉度刷单是犯罪嫌疑人冒充网店人员,以招聘兼职帮其代付刷网站信誉度后,按比例返现和佣金。第一笔业务对方故意返款,让你尝到甜头,之后几笔均以操作时间长,订单被冻结或连续完成三笔以上才能返款,一旦你不再上当,对方就会失去联系。

(3)冒充熟人或好友:以各种媒介形式,利用电话、短信、QQ、微博、微信等进行联络,对方冒充好友、同学或老师等身份以各种理由要你转账、汇款或者帮其代购商品。

(4)冒充公检法等工作人员:自称法院、公安、检察院和税务局的打电话称“你涉嫌洗钱”,给你下“法院传票”或涉及邮寄包裹内有“”“违禁品”,需要你将银行卡内的钱汇入所谓的“安全账户”,进行资金验证、解冻的。

(5)短信发送积分兑换或中奖链接等:诈骗分子利用改号软件或“伪基站”冒充移动、银行客服、某节目组等,群发短信,以“手机号、信用卡积分即将过期,需要马上兑换,或者银行卡密码器失效需要升级,或者被xx节目选中成为幸运观众中奖了”等理由引诱当事人点击含有“钓鱼”网站的链接,I取当事人的银行卡相关信息实施转账诈骗。

2.校园内诈骗

主要有新生入学推销诈骗、校园求助诈骗、找兼职诈骗等。

(1)新生入学推销诈骗:新生刚入学,一切都比较陌生,诈骗分子冒充学长、老师,推销、收取上机费、英语资料费等进行诈骗。

(2)校园求助诈骗:诈骗分子以问路、自称香港人、寻求帮助、没钱住宿、钱包丢失、迷路等为由博得信任和同情,骗取钱财。该类案件多为异性诈骗,发案时间均为晚上。诈骗分子寻找单独行动的学生为目标,询问搭讪,设计骗局,利用受害人的同情之心,对受害人进行诈骗。

(3)找兼职诈骗:帮助学生介绍兼职,但需先交纳押金,兼职满一个月才返还押金或给学生推销产品兼职,可以获得底薪和提成,需预先收取产品费用等。

三、高校易发案件的防范对策

(一)加大“三防”力度,完善防范措施

一是加强人防:在案件易发的场所及周边区域,加强人员巡逻,人流高峰时间段到具体点位上岗执勤;二是定期排查护栏、门禁等设施,及时维护,做好物防工作;三

是加大技防投入力度,在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区域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确保监控系统的清晰度、可视度及全覆盖。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

多措并举,加强宣传教育。邀请派出所、检察院民警进校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让学生知法懂法;在出入口、主干道等明显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牌、悬挂安全宣传条幅等;保卫部门结合本校发生的典型案例,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月,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从学生日常生活入手,通过鲜活的真实案例,促进学生日常安全防范意识的养成;重视网络安全教育:一方面引导大学生提高网络信息辨别能力,不信谣,不传谣,同时主动抵御有害信息的入侵;另一方面利用新媒体手段,把相关的知识、案例进行推广宣传,占领新媒体宣传阵地。

(三)培养学生自我管理,促进群防群治

学生作为主体,要培养自身的安全素质,加强自我管理,把问题控制在事前预防,而不是事后补救;另一方面利用校卫队、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倡议学生个人应从自身做起,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履行个人义务,并参与、协助、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做学校的“安全宣传员”“护卫小分队”。

参考文献:

[1]汤继承.当前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问题成因及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6.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3

关键词:涉众 经济犯罪 原因 对策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一类对国家、社会和公众具有严重危害的经济犯罪类型。近年来,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猖獗,不仅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而且极易引发社会矛盾,严重威胁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应当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危害性充分警觉和重视,加强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研究,提出有效的预防对策,维护我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概念及概况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形式。2006年公安部首次提出了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概念。根据公安部的界定,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涉及众多的受害人,特别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经济犯罪活动。另外,在证券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假币犯罪、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也有类似涉众型因素存在。从2006年至今,我国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数量有了较大增长。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字显示,2007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12件,审结482件;2008年受理827件,审结783件,同比分别上升了61.52%和62.45%,2009年前6个月与2008年同期相比,收结案数的增幅明显。涉众型经济犯罪所具有的巨大破坏性、发生隐蔽性、复杂性、组织的严密性、受害人的广泛性、法律适用的困难性等特征,使它已经成为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最为严重和危险的犯罪之一,成为严重破坏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权益、威胁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多发性严重经济犯罪,已经引起国家领导以及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成为司法机关重点打击和研究的重大经济犯罪。2008年12月17日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周永康同志指出要从实体、程序、时效等方面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更加有效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近两年来的工作重点,并且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公布了四起集资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以警示社会。2006年11月23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题新闻会。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概念、范围进行了界定,并首次提出了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概念。2009年8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4起集资诈骗犯罪典型案件。分别是被告人斯茶仙集资诈骗案,被告人杜益敏集资诈骗案,被告人蔡青等四人集资诈骗案,被告人赵维谦、冯绍强集资诈骗案。在最高法院公布的4起典型案件中,骗取300余人1.67亿余元集资款(至案发尚有1.42亿余元不能归还)的斯茶仙和非法集资7.09亿余元(至案发尚有1.28亿元未能归还)的杜益敏,经核准,分别于2009年8月5日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二、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涉案主体复杂。

从涉案人员来看,涉众型经济犯罪突出表现在涉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广泛性上。涉众型经济犯罪由于案件自身特点,需要各个环节的配合和运行,这类案件往往以一个或数个行为人为主犯,指使或唆使多个行为人彼此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因此涉及为数众多的犯罪嫌疑人。从受害对象看,特别是在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犯罪中,多采用金字塔结构吸收参加者,形成由上至下的利益分配链,金字塔的基础越大,受害者就越多。从涉案人员身份看,几乎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从下岗职工、离退休老人、农民和其他社会无业人员,到企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和学历较高的

“白领”等,涉及人数少则几十人,几百人,多则几十万人。如山东省公安机关侦破的“蝶贝蕾”化妆品传销案,涉案人员达50余万人。南京市破获的一起传销大案中传销头目之一竟是放弃本硕连读也要“搞事业”的高校学生,而834名受害者中,几乎清一色是在校大学生,涉及33所高校。

(二)涉及行业多、地域广。

从涉及行业看,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农业、养殖业、房地产、医药、文化、旅游等诸多领域,几乎触及到了社会生活中的各个行业。从地域看,许多案件都属于跨区域作案,涵盖了我国多个省份,内外共同作案和跨地跨省甚至跨国犯罪情况突出,受害群体分布在全国各个省市。如亿霖集团涉嫌非法经营案。赵运鹏等人以亿霖集团委依托,以合作托管造林为名,在北京、内蒙古、辽宁、河北、河南、湖南、贵州、云南、四川、江西、湖北等11个省、市、区的45个县、市、区,累计以传销手段销售林地面积52万余亩,销售金额近20亿。

(三)涉案金额大。

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受害人为数众多,因此涉案数额往往特别巨大。尤其是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诈骗案、非法传销案等犯罪中,涉案金额从几十万、几百万乃至上千万、上亿不等。从全国发生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来看,案值千万以上的案件占到大多数。如前期震动全国的浙江女富豪吴英非法集资7.7亿元案,辽宁营口蚂蚁非法集资30亿元案和安徽亳州

“兴邦”特大非法集资案,涉案嫌疑人多达40人,全国27省、市、区4万余名群众被诈骗,金额高达38.86亿余元。近日开庭审理的湖南吉首非法集资案涉及本金总额达168亿元、集资群众更是高达6.2万余人。据报道,当地政府网站的统计,即使连带乡镇一起算,吉首全市人口一共才28.9万人,以每户3人计,相当于90%的家庭都参与其中。以案发的2008年计,168亿集资额接近湘西当年GDP的75%。

(四)社会危害严重。

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及面较广,被害人众多,必然导致案发后形成庞大的受害群体。但是由于此类案件巨额赃款大多被挥霍或去向不明,即便是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也难以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因此极易诱发被害人群体上访、请愿、集会甚至实施过激行为,酿成恶性群体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以传销案件为例,整个传销网络基本上靠下线人员缴纳的钱维系运作,他们的兄弟姐妹、老乡、同学、邻居、同事等亲朋好友都成为其发展下线的重要头目。一旦投资失败,损失惨重,这些参与者内部的各种矛盾被激化,家庭成员、亲戚朋友反目成仇的现象相当普遍,从而引发大量家庭乃至社会问题,伴生出杀人、抢劫、斗殴等恶性刑事和治安案件,给维稳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

(五) 犯罪隐蔽性强。

涉众型经济犯罪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的欺骗手段日益“高明”和手法的不断变换。犯罪分子为蒙骗群众,绞尽心思自我进行“包装”。有的通过成立合法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一定的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行为。。有的不惜重金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打着政府机构、政界人士、知名企业的旗号,请名人作广告、在知名媒体上大肆宣传,制造假象,使群众难以识别,受骗上当。以亿霖木业非法传销林木案为例。亿霖集团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资料齐全,公司在互联网上建有网站,选择北京高档写字楼作为其营业场所,并找演艺界名人作形象代言人。每一个到过亿霖公司的人都不会认为这是一家骗人公司,这些伪装对群众具有相当得迷惑性。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一家港资科技公司,讹称“小超人”李泽楷持有30%股份,并以此虚假噱头,在深圳涉嫌进行网络传销,吸引境内外人员入会,会员达60余万人,获利总计近30亿元人民币。

(六)犯罪组织性强。

涉众型经济犯罪单人作案往往难以得逞,它需要多人分工合作方可进行,因而多为共同犯罪而且犯罪嫌疑人相互间分工明确,具有较强的组织性,犯罪日趋职业化。比如在传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为了实现集资总量的最大化,先发展出一定数量的“骨干中介分子”,以高额提成为激励手段,鼓励中介分子自觉自愿地帮助犯罪嫌疑人非法集资。以亿霖案件为例。亿霖集团在京成立两家分公司,分公司又下设29个销售部。集团规定,销售人员必须自购林地10亩以上才能取得“入门上岗”资格,销售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四级,分别为业务员、主管、经理、部长。各级销售人员均无固定工资,收入全部来源于购林款提成,并采取团队计酬发放奖金的方式,上级以下级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取报酬(如业务员每销售出一亩林地,可得100元,其上面三级主管、经理、部长每人各分得100元;主管每销售一亩地,可得200元,经理、部长每人各分得100元;经理销售一亩林地可得300元,部长分得100元),部长一般不谈业务,基本靠“扒皮”(从下级销售人员的业绩中提成)牟利。据案发后查证,亿霖集团个人提成最高纪录竟达5300余万元。上述集资手段,已具备了典型的传销特征,上下线之间的利益关系相互紧密依附,使得犯罪组织结构愈发严密,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困难。

(七)犯罪智能化凸显。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犯罪手法走向了高科技犯罪领域,出现了利用互联网为平台进行“网络传销”等犯罪新形式。比如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或以“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或非法外汇买卖活动等等。通常这类犯罪主体大多受过良好的教育,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职位,往往利用自己的职业、专长,在熟悉的经济领域中进行犯罪,因而使这种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更具破坏力和隐密性,使侦查难度加大,同时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也更大。据报道,2007年,山东聊城公安部门一举破获了LOB网络传销案。该传销团伙以发展LOB远程教育网为名,要求新加入用户交入网费1680元进行网络传销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下线,至案发,全国20余个省市数十万人参与,涉案金额8.9亿元。

(八)犯罪渗透快。

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已呈现出由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逐步渗透到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由城市蔓延到农村的态势。以贵州省为例,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频频发生。如广西“玛雅传销案”中广西玛雅公司贵阳办事处主任龙国庆,先后在贵阳、安顺、遵义、黔东南、黔西南、六盘水等地发展下线4.9万余人次,非法经营额达1400多万元。贵州泰康生物开发有限公司李秀彬等人,以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签订合同,购买“意大利蜂种”饲养,致使贵阳、遵义等地1800多名群众上当,涉及非法集资金额4000多万元。贵州聚源公司和贵州裕万家公司通过虚假宣传活动,针对中老年人非法集资募集资金2000余万元,涉及受害群众1000余人。贵州金沙县法院审结的钱××非法集资四百多万案等等。

三、涉众型经济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

涉众型经济犯罪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犯罪现象,成因是复杂的,既有深刻的社会根源,也有其深层次的经济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公众趋利心理作祟。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不同行业、不同部门间人们收入差距拉大,贫富分化的加剧,造成不少人心理失衡,浮躁冲动、幻想“一夜暴富”。特别是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受骗群众很多都是企业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低收入群体。这些群体受文化素质所限,面对高额利率的诱惑,生财无门,却又求富心切,甚至明知是投资陷阱,也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这些心理被犯罪嫌疑人利用后,在高利息、高回报、快致富等种种诱惑下,群众很容易上当受骗。从最早的1993年长城沈太福非法集资涉及10万人10亿元案到安徽亳州“兴邦”非法集资涉及4万人38亿元案,再到湖南吉首非法集资涉及6.2亿案可以看出,涉众犯罪参与人数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公众的趋利心和虚荣心日益膨胀,演变成“疯狂的石头”。

(二)投资渠道相对狭窄。

近年来,我国经济连续多年保持较高的增长,居民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老百姓手里闲散着大量的资金,但同一时期,随着我国的物价上涨和银行利率的调整,人们的储蓄开始进入了“负利率”时代,于是老百姓手里的大量社会闲置资金急于寻找投资空间。由于目前我国投资渠道单一,融资体系不健全,市场投资需求的不断扩大与投资渠道的相对狭窄之间的矛盾为犯罪者实施犯罪提供了契机。犯罪分子利用群众的投资需求,编织各种名目,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骗取群众资金。特别是在经济还相对落后的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因为缺乏较多的投资渠道,更容易成为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理想区域。如发生在湖南湘西的吉首非法集资案。湘西地处湖南西部,湘、鄂、黔、渝交界处,属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下辖的8个市县都是部级贫困市县,总人口280余万,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5%。

(三)群众风险意识淡薄。

我国大多数投资者都是在近几年中国进入负利率时代后开始参与各项投资的,投资经验远远不足。许多群众投资风险意识薄弱,投资理财知识欠缺,往往难以识别违法投资方式。因此在投资项目的选择、投资风险的规避、投资项目的监督等方面,大多数人缺乏理性的投资意识,相应的法律知识和金融知识。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他们对即将参与投资的投资项目和经营模式并不全然熟悉,也不会关心,他们更多的关注所宣传的高利息、高回报,风险意识不足。因此投资行为往往缺乏理性。这种理性投资意识的欠缺,加之法制观念淡薄为犯罪者实施犯罪提供了可趁之机。

(四)职能部门监管乏力。

涉众型经济犯罪从注册公司到卷款逃匿,不法活动环节多、过程长,涉及工商、税务、金融等诸多部门的职能管辖,不可能不露出蛛丝马迹。但是由于各部门在监管上还存在很大漏洞,没有统一的协调机构或机制,往往没有及时做出反应,致使涉案范围进一步扩展。更有甚者某些官员为一些犯罪嫌疑人打气撑腰,客观上成为这些经济犯罪活动的吹鼓手。近年来,全国发生的非法集资案的台前幕后总有官员影子:如安徽亳州“兴邦”特大非法集资案。早在2005年就有报道披露亳州兴邦公司有非法融资重大嫌疑。但是“兴邦模式”却得到当地个别地方领导、一些专家充分肯定,“兴邦”被冠以“中国最具投资潜力民营科技型企业”、“中国优秀企业”等耀眼光环,被广为宣传。在该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当地政府甚至动用财政资金给予资助,从而产生了更大的欺骗性。又如湖南吉首特大非法集资案牵涉集资群众6.2万余人,涉案厅处级官员15人。

四、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对策与建议

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从多方面、多渠道、多手段、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合力预防和打击的良好态势。

(一)加强民间资本引导,有效拓宽民间投资渠道。

有效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首先就要为大量民间资本寻求到正当合法的投资渠道。面对当前普通群众投资欲望高涨,而实际投资渠道狭窄的客观实际,政府应当针对非法集资、高利贷等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源头——民间资本,加强引导,尽量拓宽正当合法的投资渠道,从客观上防止犯罪者以高息为饵,诱骗民众的闲置资金,破坏社会秩序的稳定。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确定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四大政策措施。国务院政策措施的出台必将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会议指出,要进一步解决民间投资准入难的问题,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一是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二是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三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四是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和指导,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

加大打击力度是有效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手段。政法机关要坚持早发现、早预防、早打击的原则,从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开庭审判、定罪量刑等环节上下功夫。一要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准确指控犯罪。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区域,要适时开展专项打击和重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犯罪高发势头。二要切实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运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及时有效地追缴赃款赃物,最大限度地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三要密切关注经济犯罪活动的新动向、新情况,认真分析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的作案手法、特点、原因和发展趋势等,做好预警和情报收集工作,不断提高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早期发现和主动进攻能力。

(三) 建立健全社会化防控体系,有效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发生。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政监管部门等共同参与,配合协作,共同构建预防、打击、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体系。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出租房屋、闲置房屋、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外来人口的日常管理,掌握社情,适时预警信息。工商部门应针对不法份子成立公司欺骗群众的情况,改变单一的形式审核模式,对可能从事涉众型犯罪活动的高危公司进行实质性审核跟踪,对一些中介机构违规或虚假行为进行查处。税务机关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特别是税收基层征管单位,对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不经营的公司早发现、早通报。金融及其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预防金融风险机制,发现异常经济活动,内部人员违法犯罪苗头的要及时报告。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及时揭露犯罪嫌疑人利用金融理财等市场热点进行经济犯罪活动的伎俩,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投资风险意识和识破骗局、防范犯罪的能力。

(四)完善危机处置工作机制。

涉众型经济犯罪影响面广,危害严重,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如何有效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等,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面临的重大问题。最近,中央政法委提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始终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工作重点,完善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危机处置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一是在处置过程中讲究工作方法与技巧。特别是对群众反响大、容易引起社会震动的案件,要通过面对面宣传,及时准确公布有关信息,主动引导舆论,消除群众对立情绪。二是高度重视受害人的诉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力帮助受害人挽回损失,积极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三是一旦发生群体性聚众上访或闹事事件,要迅速启动相关工作预案,一手抓案件侦办,一手抓受害群众情绪安抚,把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降到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最高法公布4起集资诈骗典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同比猛增》,载《法制日报》2009年8月7日

【2】《南京传销大案:受害者为何全是大学生》,载《七都晚刊》2008年11月6日

【3】《亿霖传销案终审四人改判》,载《人民网》2009年6月18日

【4】《吉首非法集资第一案:被地产商裹挟的党政高官》,载《湖南红星网》2010年2月6日

【5】《港企深圳涉网络传销骗近30亿,打李泽楷旗号》,载《中国新闻网》2010年3月26日

【6】《山东省公布近两年来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载《人民网》2008年4月14日

【7】《广西“玛雅传销案”贵州区负责人龙国庆终审领刑》,载《金黔在线》2006年10月12日

【8】《“小蜜蜂”骗走4499万余元》,载《法制生活报》2010年3月16日

【9】《2008:贵州十大法治事件》,载《法制生活报》2008年12月31日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4

 

大学开学防诈骗宣传学习心得体会1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频繁利用手机、电话和互联网实施电信诈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给群众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让我们小孩子也提高一些警惕性,所以学校给我们播放“防止电话诈骗案”的录像光盘。

 

这张光碟讲述了几个实际的电话诈骗案件的经过,揭露了几种常见的犯罪手段。

 

1、冒充法院及相关执法部门,电话通知市民要出庭应诉。是称当事人有执行案件在法院,涉嫌经济犯罪,名下账户将被冻结,以此为由进行恐吓,最后以提供“公共账户”为由,要求当事人将名下存款转入其提供的诈骗账户。

 

2、冒充电信局、公安局工作人员。由一名自称是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接听电话,称当事人名下登记的电话和银行账户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确保不受损失,需将本人存款转移至一个“安全账户”,并且频频催促当事人赶紧通过电话或就近转账,不然损失更大。

 

3、冒充充税务、财政、车管所工作人员。称“国家已经下调购房契税、购车附加税率,要退还税金”,让当事人提供银行卡号直接通过银行ATM机转账获取税款。

 

4、冒充亲朋熟人诈骗。编造其家人或自己遇到车祸摔伤等谎言让当事人汇钱到指定帐户。

 

诈骗方式层出不穷,片中还给我们介绍了办理贷款诈骗、婚介、招聘诈骗、低价购物诈骗、敲诈信诈骗、钓鱼网站诈骗、重金求子等等。

 

看了这个录像以后,我觉得这种既令人恐慌,又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我们的眼前。如果我们放松一丁点儿警惕,就会给予嫌犯多一分的机会来进行犯罪活动。在各种诈骗中骗子的目的是骗钱,而最终将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卡转账的形式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所以无论犯罪分子如何花言巧语、危言恐吓,我们只要记住“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决定,要先和家人联系、沟通,如有疑问直接拨打110进行咨询或报警,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确保自己的财产安全!

 

我希望大家能提高警惕,擦亮自己的眼睛,明辨是非。更希望我们的犯罪分子能改邪归正,自食其力,还人们、社会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

 

大学开学防诈骗宣传学习心得体会2

 

今天晚上学院组织看防诈骗电影,影片利用动画片的形式用诙谐、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各种诈骗的案例。看完本影片,我深受影响,真切的感受到诈骗真的是无处不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就像影片中常说的一句话“切莫上当。”诈骗形式主要有街头诈骗、网络诈骗等。诈骗人员很狡猾很“聪明”,他们的诈骗对象主要是妇女、老人这些弱势群体,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办作假医生,假出车祸者,假出差者,假老师,假朋友,假同桌的你,假女儿等各种身份,骗钱、骗物。他们触碰着道德的底线,直到达到他们的目的,否则他们不会放过你,他们最开始时用好听的语言劝告你,用你的家人的性命危机恐吓你,利用你的善良,你的担心,你的良知,做最没有良知的事情。

 

其实,诈骗在学校也是普遍存在的。特别是每年大一新生来校之际,此时诈骗分子便会出来“觅食”,主要以大一新生为目标,利用他们对大学的不熟悉,以及对大学美好的憧憬,利用他们的善良。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骗取新生的信任,对其进行“洗脑”,进而诈骗成功。

 

往事不堪回首,遥想当年,我青涩少女一枚,独自一人来武汉上大学。来大学第一天就被学姐学长骗,对我这个对大学充满幻想的小女生来说,是一件很残忍的事。记得当时刚来为自己买完生活用品回寝室,一学姐自称是关心学弟学妹敲我们的门,她进来后就大谈她的大学生活经验,让我们好好学习、好好军训、不要想家之类的。我们当时都觉得学姐真的很好,觉得学姐很亲切。

 

但是呢,当她讲完讲完这些后,就开始说让我们买英语资料,考四级、六级各种资料,推荐我们买。可是我们都不知道在我们学校大一是不可以考英语四、六级的。还有就是一份要200块钱,对我们来说数目还是很大的。都怪我们耳朵软,相信她,就买了她的资料,刚开始时,她还有给我们送几份报纸、一本词典,然后就杳无音讯了。

 

学姐骗学弟学妹这种事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也是一种变相诈骗行为。我认为这种行为和我们影片中看到的诈骗分子欺骗老奶奶、善良的路人、担心孩子的妈妈、怀念旧情的同桌的你一样,是很不道德的一种行为。

 

被骗,在很大程度上是诈骗机关的人员太“聪明”,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被骗人员的某种贪便宜的心理,软弱善良的心理。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不被骗,就要练就防诈骗、反诈骗的自我保护心理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对人对事,要擦亮眼睛,做到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大学开学防诈骗宣传学习心得体会3

 

通过几个案件的学习,可以看出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这个时代,银行也同时面临着来自多方面不法分子违法操作的案件风险,如票据诈骗、电话诈骗、短信诈骗等,不法分子企图利用客户信息、银行的薄弱环节进行诈骗,此类案件在近几年呈高发状态。

 

而作为银行的员工,尤其是一线员工,经办业务直接接触客户,提高自身的防诈骗能力尤为重要,既担负着避免银行的经济损失,又担当着告知客户风险点的义务。在自身操作技能上必须做到规范操作无懈可击,严格按流程操作,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决不能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工作中要注意客户的大体识别,以及客户身份信息的核实,该核实的.必须核实,需要客户提供有效证件的,必须提供做到位,避免虚假操作。遇到大额转账、汇款业务要多问一下其用途,电子银行业务多给客户做一下安全提示,例如密码的保管和使用流程,这些都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很有效防止客户资金被骗。

 

所以在以后的业务经办中,让自己多一份细心,给客户多一份业务的交流和温馨提示,可以很有效堵截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

 

大学开学防诈骗宣传学习心得体会4

 

在现如今的社会,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至开学以来我校发生了多起学生被骗事件。犯罪分子利用一些学生的虚荣心、贪便宜、单纯等心理特点实施各种诈骗伎俩,使部分学生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为增强大家防骗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班于20__年11月6日开展防诈骗主题教育活动班会。班会流程如下:

 

一、介绍此次主题班会的内容

 

二、观看幻灯片(有关诈骗案例、分析和提醒)

 

三、本班同学讲述自己受骗或者防骗的亲身经历 乘火车上车时被盗的事例 、因同情心而上当受骗的事例、国家教育局困难补助等事例、网上购物非法链接等

 

四、班主任发言:

 

①乘车时应注意的防范安全;

 

②网上购物应如何预防被盗情况;

 

③同学或朋友之间借钱应注意的事项;

 

④讲述有关发生在井冈山大学的被诈骗事件;

 

⑤总结关于本次防诈骗主题班会的重要性和教育意义。

 

总结:

 

在许多大学生的精神世界里,学习生活和社会都是美好的,他们认为生活上只有快乐和幸福,没有意识到也存在着一些不安全的因素,也许就在他们放松警惕时,就可能给他们带来财产损失,造成人员伤亡;他们会认为在社会上都是善良的,而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是复杂多样的,有些人只为利益而活的或为生存而活的,我们应该如何识别诈骗伎俩、如何防范诈骗手段。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因此我们得保持清醒头脑面对生活和社会。通过开展本次防诈骗主题教育班会活动,让我们懂得了如何防骗、如何辨别真伪、如何对待可疑人员,既有教育意义同时也提高了同学们防骗的警惕性。

 

大学开学防诈骗宣传学习心得体会5

 

如今电信诈骗的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也日新月异,而且防诈骗往往滞后于诈骗手段的更新换代,因此作为银行一线的工作人员,在此通过一些逻辑小tip提醒广大群众,在接到不知名的电话时,应该这样做:

 

1、养成好习惯,如果接到陌生电话,首先看一下是否是外地的,尽量不要去接外地的号码,尤其是固定电话,如果手机是智能的,请安装类似360防诈骗的软件,能够一定程度上防止已经被举报过的诈骗电话。

 

2、接到任何有公信力的机构电话声称您的账户或者邮件涉及非法事件的时候,请相信自己,没有做的事情无须为之担忧,更加不必相信对方为你着想的不良企图,任何机构在冻结或者扣划您的账户资金都需要有合法的手续去银行执行,不需要恐吓或者表现出一副为您着想的菩萨心肠,现在是法治社会,这些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相信自己就是最大的盾甲!

 

3、接到亲朋好友或者师友的电话声称手术或者急需借钱的信息或者电话,请务必联系可以联系的熟人确认相关事项,诈骗分子往往利用遇到急事或者灾祸容易慌乱和担心的心理进行诈骗,遇事沉着冷静,不要轻易相信。

 

4、伪基站的高度发达使得客户发生电信诈骗的几率大大提高,同时作为高度发达的诈骗手段,伪基站的行为往往防不胜防,在这里,如果收到这样的信息,一定要联系各大机构公示的客服电话,而不是去联系伪基站发过来的网址或者联系电话。

 

临柜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谨记:

 

1、合规操作,保护客户,保护自己,善于观察,对于边打电话边办理业务的客户,要适时提醒客户,尽到工作责任和义务。

 

2、定期检查防诈骗小提示是否放置醒目。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5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活动主题和口号

活动主题:面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宣传基础金融知识红色金融史和金融风险防范技能,帮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倡导理性投资和合理借贷,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引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自觉抵制网络金融谣言和金融负能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活动口号: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素养共建清朗网络共享美好生活。

三、宣传重点

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普及金融知识。

(一)注重提升金融素养,普及基础金融知识。

普及基础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征信、银行卡安全、支付工具使用、存款保险制度、保险知识和投资理财知识等。

(二)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宣传红色金融史。

紧密结合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有关部署,面向社会公众积极宣传红色金融史,传承红色基因,并有机融入金融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增强红色金融史感召力,营造学习红色金融史的良好氛围。

(三)聚焦重点群体,突出理性投资和合理借贷等宣传教育重点。

积极开展金融宣传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使用各类银行、保险、支付等金融服务。面向青少年、在校学生等年轻消费者重点普及合理借贷、理性消费等金融知识,引导年轻消费者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加强校园贷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引导年轻消费者防范校园贷、套路贷等非法借贷。面向老年人重点普及理性投资理念,将宣传教育与推动金融服务适老化相结合,聚焦老年人常用的金融产品以及专门针对老年人的银行、保险、支付等金融服务进行宣传教育,促进银行、保险、支付等金融服务更平等惠及老年人;针对易对老年人造成侵害的非法金融活动,加强提示和宣传,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弘扬金融正能量,争做金融好网民。

加强经济形势宣传和金融政策解读,提振网民对我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信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金融素养教育,开展系列线上线下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广大网民讲诚信、守底线,在全社会营造“争做金融好网民”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风险提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

贯彻落实*****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普及常见非法金融活动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信网络诈骗、大型互联网平台误导消费者、非法金融广告、非法集资、套路贷、虛拟货币交易炒作和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金融诈骗陷阱等,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式地进行风险提示,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避免盲目投资和冲动交易;提示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引导消费者自觉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坚决远离非法机构、非法平台推出的非法产品。

四、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本次宣传活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联系人:**电话:****

五、活动开展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下发宣传方案,督导以下具体宣传事宜。

1、总行营业部、**支行、**支行、***支行室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素养共建清朗网络共享美好生活。”

2、以上四个网点同时在门前设点宣传张贴海报,拍摄抖音小视频,在厅堂客户高峰期开展金融知识宣讲,指定专人向往来厅堂客户发放宣传手册观看金融知识视频,解读普及银行业金融知识,引导金融消费者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及产品的意识和能力。

(二)9月1日—9月30日,***支行、***支行开始分批次进行,组织本部室员工积极主动创新开展现场集中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2次集中宣传与深入乡村相结合的方式,“以点带面”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外部基层发散,将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活动深入到村屯、集市、田间地头,有针对性的对不同年龄层次和教育背景的社会群体普及各类金融知识。

(三)9月1日—9月30日,总行营业进社区,针对老年人对银行、保险、支付等金融服务进行宣传教育,对老年人造成侵害的非法金融活动,加强提示和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金融知识,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9月1日—9月30日,***支行组织走进校园,面向青少年、在校学生等年轻消费者重点普及合理借贷、理性消费等金融知识,引导年轻消费者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引导年轻消费者防范校园贷、套路贷等非法借贷。

(五)9月17日,***、***部落针对此次活动走进企业宣传,面向企业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重点宣传了基础金融知识红色金融史和金融风险防范技能,帮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七)****部联合****部推进“线上+线下”金融知识宣传,通过印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手机短信、公众号开设宣传专栏,引导广大金融消费者讲诚信、守底线,不制造、不传播金融谣言,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六、活动总结

打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6

7月,在辽宁沈阳健晖君悦酒店的一场保健品会议营销(下称会销)现场,一位“医疗专家”在一杯装有敌敌畏农药和大米的杯子里丢入一粒蜂胶,水一下变清了。“专家”称该蜂胶是一种“神药”,顿时吸引众多现场围观的老人抢购。

热烈的现场气氛、煽动性的语言、“神奇”的试验、“资深专家”的论断……种种元素交融在一起,合力推动着老人去购买昂贵的保健品。

但表象的背后,却隐藏着虚假宣传、甚至“谋财害命”的诈骗陷阱。

在湖南常德、长沙、怀化、邵阳等地闹市区,经常可见自称来自中医学院的“专家医疗团”坐诊,众多老人受“免费义诊”的蛊惑参与其中。这些老人经“专家”诊断后,大多花费数万元购买了“天价”保健品。

老人们在警方介入调查之后才知道遭遇了一场典型的保健品诈骗――公司层层设套,假扮医学院的“实习生”套取受害人信息,将信息告知实为农民的“专家、教授”,再借“专家、教授”之口夸大“病情”,最后利用受害人的恐惧心态,将“三无”产品推销为所谓的“神药”。

老年人正在成为保健品诈骗案中的主要受害群体。中国保健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每年保健品的销售额约2000亿元,其中老年人消费占了50%以上。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曾指出,某些保健品“谋财害命”――对老人而言,既要了钱财,又可能贻误老人治病的时机。

《财经》记者通过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仅在2016年至今被媒体曝光的保健品诈骗案例就达40余例。利用“中国老年保健协会”行骗、打着“公益幌子”诈骗、伪装医疗名家进行诈骗……骗局层出不穷。

通过梳理上述40起保健品诈骗案例发现,虽然保健品诈骗方法繁多,但仍有一些通用“套路”――以“免费礼物”当诱饵吸引老人上门;通过“上课讲座”的方式给老人洗脑;用“专家义诊”的幌子“诊断”出各种疾病;打“叫爹叫妈”等亲情牌让老人掏钱买保健品。

保健品诈骗缘何难以遏制?在保健品公司一系列“连环计”的诱骗下,原本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老人们很难躲过骗局,加之监管部门对保健品诈骗难以做到行之有效的执法,使得保健品诈骗成汹涌之势。

“免费礼物”做饵

2016年4月的一天,家住湖南常德市鼎城区的杨军在小区散步,一名小伙子叫住他说:“大爷您好,我是湖南中医学院的实习生小孙,我们有一些免费的健康书籍,想了解一下您的情况,看您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听说可以领取免费书籍,72岁的杨军便和眼前这位热情的小孙聊起“家常”。过程中,杨军把患有关节炎、月均2000多元的退休金以及子女经常不在家的情况均告诉小孙。临走时,小孙送了一本养生类书籍给杨军,并表示过些日子医院会在附近举办“免费义诊”活动,届时会邀请杨军参加。“平时我主要是一个人在家,也很少有人和我聊天,”10月9日,杨军向《财经》记者回忆说,“听说有免费活动我当然想参加。”

对于杨军这类老人,曾在保健品公司有过销售经验的宋哲告诉《财经》记者,这些“三有一无”的老年人属于目标客户――有钱、有病、有保健意识、无负担。

大学毕业后,宋哲曾应聘到西安垦荒人绿色食品连锁店做销售。他说,做销售,找到目标客户是关键。他所在的公司主打“绿色概念”,主要通过免费给老人派送东北大米寻找意向客户。“8两大米就能搞到老人的全部资料,患过什么病、是否买过保健品、经济条件如何等等。”宋哲说,“先让老人尝到免费的甜头,再让老人花大钱买保健品。”

不少保健品公司利用老年人爱贪小便宜的特点,用大米、挂面、毛巾等“免费礼物”诱惑老人已成常态。除了通过发传单等“线下”方式寻找客户外,保健品公司的销售还会通过微信、电话等“线上”方式锁定目标人群。

曾在南京一家生物技术公司销售过氨糖的陈洁向《财经》记者透露了她所知道的依靠电话推销保健品的“套路”――从有关渠道购买一份电话名单,然后按培训好的“话术”吸引老人,“阿姨您好啊,我是小陈,您以前在我们公司参加过派送活动还记得吧,现在我们又有活动了,为了反馈你们这些老客户对我们的支持,我们公司给您免费发放奖品,不要一分钱,领了就走……”老人很难拒绝此类电话邀请。

广州一家贸易公司在上述电话推销保健品的基础上又有“创新”,该公司除了在内部设立“话务组”外,还设置了“微信组”,利用电话和微信的方式,以推销“陈老师减肥茶”等“三无”保健品为名收集目标客户信息。该公司建立多个虚假宣传网站,并在国内搜索网站推广,留有客服电话及微信二维码,一旦有人拨打电话或通过微信咨询时,立刻会有人员响应,以“一对一”的方式,一步步搜集客户信息。警方查明,仅仅半年左右的时间,该公司通过微信和电话网罗的客户就达2000多人。

前述多位曾在保健品公司工作过的人士均向《财经》记者强调,给目标客户送完“免费礼物”后,其实并不会急于向他们推销保健品,一个“欲擒故纵”的套路是――“不急于卖药,而要让对方求着买药。”

通过“免费礼物”做诱饵,以此搜集老人信息,建立初步信任关系,成为一些保健品公司行骗的“连环计”开端。

“忽悠专场”洗脑

8月25日,北京六渡桥驿捷度假酒店,一场名为“中国梦健康梦――酶法多肽北京亲情支持会”的活动,如火如荼地进行。

“酶法多肽”在会上被“专家”称为“啥病都能治”。40多位受邀参加活动的老人对这种“能治百病”的“神药”慷慨解囊,以每盒6980元的价格购买了40多套“酶法多肽”。

“酶法多肽”是否能包治百病,不言自明,然而对此深信不疑、且为价格昂贵的保健品埋单的老人却不在少数。

“会销是最能让老人出大钱购买保健品的。”前述曾销售过保健品的陈洁参加过两次会销,她告诉《财经》记者,“老人们在会上通常少的买一两万元,多的一次买上十万元保健品。”

陈洁表示,参加会销的老人,往往都经历了一轮“洗脑”,无论是对产品还是对销售员都有了信任基础,加之老人喜欢盲从,现场很容易出现不理性消费。

有曾在保健品公司工作的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由于保健品销售市场巨大,国内有一批专门组团向老人高价兜售保健品的会销公司。“会上往往先讲国家政策,然后谈谈养老健康,接着把要推销的保健品吹成神药,如此反复老人一般都坚信不疑了。”该人士透露,会销一般在一个地方举办三天至五天的活动,视会议的销售情况调整时间,但一般不会超过五天。“业内基本上都是熟面孔,无非是今年卖胶囊,明年卖床垫,后年卖鱼油,基本上是什么流行就卖什么。”

《财经》记者获得一份会销培训手册,这份名为《保健品会议的配合工作》(下称《会销》手册)将近5000字,涉及“会前”、“会中”及“会后”各项工作,内容翔实。

比如,《会销》手册会提及“诊脉环节时,专家桌面上必须备好咨询表、订购单、白纸、黑色碳素笔、水”、“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都不忘观察顾客的眼神动作细节,尤其是专家讲产品时,购买欲望就在一瞬间”、“专家在讲课时工作人员配合维持秩序,带头鼓掌、烘托氛围”……

“我参加过一次会销,现场的气氛搞得我自己都想买一套了。”10月4日,一位曾在长春健德科技有限公司推销过一种巴西绿蜂胶的销售人员对《财经》记者表示。

以保健品为主导产品的会销发展到今天已有20多年的历史,因其偏于夸张的操作手法,已成为违法违规的“重灾区”。

2015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首次为会议营销的模式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条款。

《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得以讲座、体检、科普宣传等形式,非法宣传和销售保健食品。这一条款实际上是对会销的取缔,但受到众多企业质疑。

在最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该条款做了修改:“以电话、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食品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这意味着,《征求意见稿》最终给予了会销这种行为以法规许可的地位。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征求意见稿》在法规层面肯定了会销,但同时也切中会销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痛点。一旦会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就会进入执法部门监管的范围,每一个从事会销的企业就成为一个被依法监管的对象。

“专家义诊”行骗

8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方微信“每日食药舆情”显示,一诈骗团伙在网上购买全国各省市服用过药品、保健品的老年人个人信息后,逐个分析,针对目标量身定制诈骗方案。

他们冒充中国中医科学院、药品管理局和北京同仁堂的工作人员,利用预先设计好的剧本,以医生、售后服务、税务人员、银行人员等不同身份对各地患者进行电话诈骗,谎称购买保健品可以申请国家补贴、报销部分费用,全国近500名老人被骗2000万元。

不少被骗的老人表示,他们经常能收到来自如“中国爱心助老福利基金会”、“中国骨关节健康工程组委会”等机构的传单,这些传单上几乎都印着“中国”、“中华”打头的机构名称,而且上面还印有带五角星的公章,所以他们才会轻信。而这些机构在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上,查不到任何登记备案信息。

多位曾在保健品公司有过销售经验的人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所谓的“专家”,大多是公司花钱雇来的“托”,那些在讲台上慷慨激昂演讲的“研究员”、“医学博士”、“诺贝尔奖获得者”,真实身份往往是公司经理、退休干部、无业游民。

“专家”之所以容易取得老人们的信任,很大程度上在于保健品公司擅长营造“气氛”。前述曾在沈阳推销过保健品的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专家上场、现场诊脉以及讲到精彩部分时,他们一定会带头鼓掌,“树立专家权威、烘托气氛”。

这位销售表示,现场义诊是关键,事前销售会分别向老人承诺“每个人都有机会与专家一对一咨询”,并强调“平时挂一个专家号多困难”以此暗示大家抓住机会。“专家来之前,每位老人的身体状况我们早已掌握并提前告诉专家了,所以专家一出场都不用把脉就知道他们有些什么病。在专家煞有介事诊脉时,我们会在旁边不间断鼓掌,并适时说几句‘真准、真是神医’等话术。”

经过专家与销售的“双簧”演绎,很多老人高价买下保健品。在广州增城,不少受害者因为听信“医学专家”、“健康顾问”的义诊,花费近3万元购买保健品,使用后无效才知道天价保健品竞是“三无”产品。

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所谓“专家”、“顾问”大多是中专、大专毕业,没有任何医疗方面的资质。

同样,在湖南常德,曾有一些自称来自“北京301医院”的“专家”、“教授”免费为老人诊断,指出老人患有多种疾病。正当老人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感到担忧时,销售人员则会趁机向其大力推销所谓“包治百病”的天价保健品,导致很多老人被骗。后经警方查明,这些所谓的“专家”、“教授”只是普通农民,连最起码的从业资格证都没有,而天价保健品其实是“三无”产品。

“专家”假意为老人体检,恶意夸大健康状况,然后见缝插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的作用,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上当受骗的案例比比皆是。

“感情牌”加分

不少老年人因为儿女工作繁忙甚至不在身边,所以往往很难抵挡销售的“亲情营销”。

四川省人民医院心身医学中心副主任医师黄雨兰曾表示:“他们(销售)的关心,让老人觉得受到了尊重和陪伴,自然愿意相信他们,并且产生依赖。”

前述曾销售过保健品的陈洁对《财经》记者表示,对于大多数老人来说,销售给的是“陪伴”,老人未必不知道销售是来骗他们钱的,也未必不知道保健品并不是药品。

陈洁曾接触过一个令她印象十分深刻的案例:南京一位老人是大学数学老师,儿孙都在国外,平常少有人陪他,在老人家里摆放了一辈子也吃不完的保健品。“这位老爷爷对我们的套路非常熟悉,但他还是会每天下午都来找我们聊天。”

陈洁表示,很多老人被骗,本质上是因为孤独。保健品公司销售人员每天都会上门和老人聊天,给老人买菜、买水果、扫地,“比亲生子女还要孝顺”。她透露,老人一开始可能还会鄙夷,但受不了销售人员365天每天嘘寒问暖的。“不排除有少数销售人员和老人真处出感情来了,但大部分只是为了卖东西而已。老人需要关怀,销售人员需要业绩,各取所需。”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两年前开始,家住成都金牛区的丁金全和老伴张冠秀就经常听“健康讲座”,且不顾儿女劝阻,花了11万元买保健品。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认为推销员“比自己的儿女还好”,不仅常打电话嘘寒问暖,常带他们出去玩,甚至还给他们洗脚,口口声声喊“爸妈”,“不支持对方都不好意思”。

陈洁表示,为了拉近距离,认老人为“干爹、干妈”的非常普遍,“我自己就有好几个干爹、干妈”。

长春8l岁的宋女士不同意老伴再买保健品,于是跟着老伴一起去参加保健品公司组织的活动,试图搅局。“他们(销售人员)太会说话了,最后连我都上当了。销售人员在台上说,你们都是我亲妈、亲奶奶!我给你们磕头了。说完当真在台上‘梆梆梆’地磕了三个响头。当时台下很多老太太都感动哭了。”宋女士最终花了4500元买了一套所谓的“冬虫夏草”和营养液,但很快就发现上当受骗了。

一位不愿具名的女士告诉《财经》记者,她母亲曾花费l万多元购买一种“赭石保健床垫”,事后才知道批发价仅150元。“我母亲是上世纪80年代的大学生,算是比较有文化的,被骗原因主要就是因为销售人员的亲情攻势,听说非常热情,嘘寒问暖的,即使我这个做女儿的也未必能做到。”

在中科院心理所老年心理研究中心研究员韩布新看来,老年人频频中招保健品骗局,除去一些外在因素,老年人自身的心理与生理问题,也为不良厂商创造了可乘之机。

韩布新分析称,深陷骗局中的老年人,通常会有以下心理状态:过分追求健康长寿而失去理智,缺乏必要的健康知识,忽视了真正的健康来自理智的坚持而非外在资源;因身处空巢家庭、情感缺位,情感需求被骗子的情感牌俘虏,导致饥不择食、真假不分;认知老龄化导致判断力下降,听信广告、骗子的虚假宣传;容易固执己见,普遍认为有钱难买我乐意。

取证难致执法难

保健品的官方定义为,“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但在现实中,保健品往往存在夸大疗效、诱骗消费者购买的现象。

在知乎、天涯等论坛中,有很多“老年人被骗买保健品怎么办”的帖子,其中以提问诉苦的居多,有用的回答少之又少。

“太难了!”10月8日,王新亮向《财经》记者强调“协助被保健品诈骗老人维权的困难”。王新亮是全国首个民间老年人防诈骗维权中心负责人、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近年来他接触了很多保健品诈骗案例,“少的一年被骗几千元,多的一年被骗十几万元”。

王新亮承认,虽然被保健品公司诈骗的老人很多,但维权成功的很少。一个令其印象深刻的案例是:2015年,山东有30多位老人被保健品公司诈骗,其中一位95岁的退休老红军家里比较有钱,共买了196种保健品,在得知被骗后找到王新亮,王帮助老人们成功维权,追回四五十万元。王新亮表示,该案“比较特殊”,因为保健品公司一位孙姓业务员拿着老人的钱卷款跑了,涉嫌诈骗被公安刑事拘留,这让老人们维权变得相对容易。“这家保健品公司还算比较给我面子,我发律师函过去,很快对方就退钱了。”

王新亮称,很多被骗的老人找到他后都非常激动,声泪控诉如何被保健品公司诈骗,但一问到证据,基本上都回答说没有。“很多老人高价购买保健品,别说发票,就连收据都没有,取证太困难。”

王新亮在接触了很多保健品诈骗案例后,渐渐也有了帮助老人维权的“三板斧”:先向媒体爆料、然后找监管部门投诉、最后找证据打官司。但他仍反复强调,由于取证困难,维权成功的少之又少。

2015年出台的新《食品安全法》对保健品增设13条新规,这些条款对保健品入市前的产品管理、生产管理、市场监督等法律责任都给予了规定,尤其着重提到要“更严格地监督管理”。

食药监局是保健品的主要监管方,保健品的注册、广告、流通与消费等,均由食药监局管理。

《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事保健食品销售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位在北京食药监局从事稽查工作的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该局在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时,会对保健品企业进行审查。“审查时有一张总表,里面只有二十几个审查项目,相对于餐饮业七八十个项目来说,审查的项目是偏少的。”该人士称,“相对于餐饮业的审核,保健品的审核宽松、简单。”

上述在北京食药监局负责稽查的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虽然保健品基本上都归食药监局管了,但这并不意味着食药监局能有效管理保健品市场。原因在于,尽管很多保健品在销售时存在夸大疗效、甚至当药品推销的情况,但取证困难。

“我们要有证据才能处罚。接到投诉举报的时候,我们一般是检查商家是否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如果是合法生产就没办法,卖得贵还是卖得便宜食药监局是没办法管的、是不是忽悠也管不了,因为没证据,我们很多时候只能警告商家不能搞虚假宣传。”上述人士说。

事实上,保健品最常见的推销手段就是“虚假宣传”,其对应的职能管理方为工商部门。北京工商系统一位执法人士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保健品涉嫌虚假宣传,工商部门是可以处罚的,但同样很难搜集到证据。

“我们主要也是调解,接到举报后先看商家的资质、检查是否有虚假宣传,如果有就罚;确实找不到违法证据的情况下,就只能警告。”该工商系统人士称,“如果商家违法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可以按照《刑法》规定移送给公安处理,但同样因为取证困难公安一般不会受理。”

一位不愿具名的女士向《财经》记者表示,其父母都在工商系统任职,但仍没法阻止自己外婆购买保健品。“我爸带人去查一次人家就换一次地方,到后来,我外婆还跟保健品公司的领导通风告密!”

保健品公司普遍存在夸大疗效的情况,但往往是通过口头宣传或开会的形式,很少留下有效证据,这让监管部门经常遭遇执法难的尴尬,导致只有少数案情重大、影响恶劣的诈骗案最终被司法机关查处。

中国保健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约七成消费者对保健品市场总体评价“不太满意”,频遭保健品诈骗的老人最期盼“加强政府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

“九龙治水”效率低

前述北京工商系统执法人士认为,整治当前保健品市场乱象应在两个方面发力。一是,针对受众多的大型保健品骗局,从严从重处罚,具体可以从广告方面入手――2015年推出的新《广告法》被称为“史上最严”,规定保健品广告不许含有功效、安全性等一些绝对性的保证,甚至还不能够涉及到疾病的预防,且不能包含有暗示性的必需用品;二是,街边常见的以免费测量血压等诱骗老人购买保健品的,由于数量庞大,靠执法部门一个个去查处不现实,解决办法是由社区定期给老年人宣讲健康知识。

当下,老人获得健康知识的渠道,除了广播、电视,就是以营销为目的的“专家”讲座、“健康”讲座。除此之外,正规的、针对老年人健康知识的教育少之又少。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曾指出,推进“健康中国”的建设,将着力推进六大任务,其中之一就是要培育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无疑,这就需要健康教育的大力普及。只有参与健康教育的人越来越多,才会有越来越多的公众拥有识别真假专家、真假药品的能力。

在大力宣讲健康教育之外,监管部门同样应该有更多作为。2016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保健品名称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或绝对化,明示或暗示预防、治疗功能等词语,这被视为监管部门严控保健品虚假宣传的重要举措。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出台后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告》,单独列出“保健食品”,涵盖40家保健食品企业,保健茶领域龙头碧生源、哈药集团制药六厂等企业均榜上有名。

“监管部门对保健品行业的监管力度正在加大,这次抽检更是对保健品行业领头企业的集中体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体现。”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律顾问刘俊海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称。

在刘俊海看来,当前国内保健品市场存在事前审批严格,但事中和事后监督不足的状况。一方面,尽管法律明确禁止宣传保健品具有医疗功能,但将保健品包装成药品仍是商家欺诈的主要手段。究其原因,法律法规虽然严格,但过了严格审批程序的这道门槛,后期定期不定期的监管都没有跟上;另一方面,对于保健品市场的监管,食药监局、工商局和卫生部门都承担部分职责,“九龙治水”造成效率低下,并未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