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

商品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县商品流通领域安全专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成品油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大中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商业场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丰城“11·24”等特别重大事故以及我县马口产业园“10·26”较大事故教训,结合“十大专项整治”、“三项整治”、“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和“危险废物大检查”等各项工作任务,突出以成品油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大中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商业场所安全为重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为安全生产工作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源头治理、安全准入、消防配套技术防范等方面把关不严。

3.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应急演练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4.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仔细,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

(二)专项整治重点

1.成品油市场

(1)严禁无证经营、非法购销成品油、销售不达标油品、非法销售散装汽油、违规储备成品油等行为;

(2)严禁违规新建、迁建、扩建和改建加油站(点);

(3)加强对重点部位(油罐区、加油区、配电室)、重点环节(卸油环节、加油环节、检修环节、施工环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强化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安全生产管理。

2.大型商业综合体、大中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商业场所

(1)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2)商场内是否存放危险化学品,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3)检查燃气管道、管道自动切断阀、调压装置、燃气灶具、阀门的维护保养及管理,每日至少组织排查一次;

(4)营业期间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要向县级有关部门备案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5)有儿童游乐场所的,要定期开展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排查、校检及维护,明确责任人,确保儿童游乐场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县商品流通领域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商品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县商品流通领域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商品流通领域安全专门委员会统一协调、专委会办公室强化监督、指导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具体落实;结合十大专项整治、“三项整治”等行动,明确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狠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县商品流通领域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互通有无,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加大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执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商品流通领域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检自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要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管理;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适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五)强化考核,切实夯实安全责任。县商品流通领域专委会办公室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企业,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尽快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县商品流通领域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同时将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度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县商品流通领域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