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立法论文范例

公司立法论文

公司立法论文范文1

1992年,中国大部分省份都已开展了不同规模的高速公路建设并分路段投入使用,在运营管理中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管理低效等问题日益突出。鉴于交通部和公安部两个部门分管高速公路所产生的种种弊端,国务院为理顺关系、协调矛盾,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暂不做全国统一规定。”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高速公路投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股票融资、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外商投资、经营权转让等多层次、多元化融资体制极大地促进了中国高速公路的发展。

中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现状

从管理体制的范围来看,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涉及建设管理体制、行业管理体制、运营管理体制、交通管理体制等方面。因此,现阶段中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建设管理体制。高速公路管理主要包括建设管理和运营管理两个阶段。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可以分为两种。建管一体型模式。建管一体型模式是指高速公路从规划、设计、筹资、建设到营运、养护、管理等由一个管理机构负责。首都高速公路发展公司曾采用了这种体制。建管一体型模式的特点是有利于精简管理机构,降低工程造价及经营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运营效益,有利于促进建设和运营管理有机衔接等。但其弊端主要在于建设、运营两个阶段的专业化管理要求较高。建管分离型模式。建管分离型模式是指高速公路规划、设计、筹资、建设管理均由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建成后由另外的专门机构负责养护、运营和管理。河北省境内的京石、石太等高速公路和辽宁省境内的高速公路均属于这种管理模式。这一模式有利于投资建设和营运管理这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工作各自实行专业化管理,有利于对高速公路的资产经营权与国家所有权实行分离;也有利于政企分开,实现市场机制对收费还贷的激励作用。其缺点是不利于高速公路投资建设与营运管理的衔接。行业管理体制。高速公路行业管理是指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高速公路实施的一种行政性管理。

高速公路行业管理是中央和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高速公路行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指导、法规建设、监督检查、市场培育、协调服务等。高速公路行业管理体制可以分为两种类型。行业归口型模式。行业归口型模式是指一个省只有一个公路行业管理职能机构,即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派出的公路管理机构—省公路局负责管理。因此,省公路局既是一般公路的行业管理机构,又是高速公路的行业管理机构。这一模式的特点是有利于较好地理顺公路系统内高速公路与一般公路之间的管理关系;有利于执法管理。但其弊端是需要协调行业管理和运营管理的关系,否则会影响到高速公路的效益。行业独立型模式。行业独立型模式是指在设置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的同时,另行设置“高速公路管理局”或“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形成“一省两局”的结构。高速公路和一般公路的行业管理分别归口于两个局。这一模式的特点是有利于高速公路的特殊管理,但不利于处理好公路系统内高速公路与一般公路之间的管理关系;也不利于统一执法管理。目前实行这一模式的有辽宁、山西、江西、贵州、广西、宁夏、青海、新疆等省(区)。运营管理体制。由于现行中国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融资体制不同,按照“谁投资、谁经营”,“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方针,各省(市、区)现行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体制各具特色、各有利弊,综合起来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事业型管理模式。

目前中国大多数省份的收费还贷型的高速公路管理属于这种模式,其核算方式采用自收自支的形式,实行收支两条线:通行费收入全额上交主管部门;养护管理费根据年度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批划拨。企业型管理模式。目前企业型管理模式一般采取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形式。按照隶属关系的不同,企业型管理模式又可以细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隶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企业型。这种模式下,集团公司归省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直属于省级政府领导,基本上与省级交通厅处于同一行政等级序列。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全省(市、区)高速公路的国有资产管理、市场融资、收费经营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路政执法的派驻。目前采取这一模式的主要有陕西、山东、北京、河南、安徽、江苏、福建、广东等省(市)。第二类是隶属于交通厅的企业型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一般是省级政府将省(市、区)域范围内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进行整合,由省级交通厅以独资方式或控股方式成立公路经营集团公司,履行职能,实施产权管理和营运管理,并依据出资额度享有资产收益分配、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高速公路经营集团公司授权建设、经营、管理高速公路资产。目前,采用这一模式的有湖北、湖南、甘肃、四川、重庆等省(市)。

高速公路管理的发展趋势

目前,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比较混乱,导致众多问题的产生,例如管理主体多元化,行业管理难以到位等。结合国内外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我认为改革的具体思路有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对属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高速公路的调控更是必不可少。实施专业机构统一管理。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专业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对高速公路的行业管理,行业管理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这种管理属中观管理层次,主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产业政策、产业方针、产业规划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取消收费公路“双轨制”,实施企业化经营。“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集资、利用外资”的投融资体制的形成,使高速公路的投资人由政府单一主体转变为国内外及社会多元主体,大大拓宽了高速公路投融资渠道,提高了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也形成了高速公路“企业化”、“公司化”的发展格局。目前普遍存在的政府“收费还贷型”的事业管理方式虽不失为一种较好地高速公路经营方式,但与“企业经营型”相比,不具有使资本进入市场流动、使价值有效运动和保值增值的功能。

在国家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法律制度和高速公路经营市场化、社会化的产业政策主导下,应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改制,加速高速公路由“收费还贷型”向“企业经营型”转变,最终形成以政府宏观调控、专门机构管理、企业特许经营的模式[4]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有效竞争。有效竞争是资源配置效率的保证。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尽管高速公路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的属性,不适宜在高速公路所有环节开展充分竞争,但是在市场进人、养护等领域仍然发挥着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业主招标制、特许经营制、养护公司制等措施的实施,在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养护等领域充分开展竞争,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对高速公路行业调控的作用,从而实现高速公路行业“人、财、物”的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加强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路。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是高速公路管理中许多问题的重要根源之一。中国现有的公路法律法规不配套、不完善,适合高速公路管理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滞后。因此,必须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尽快出台适合中国国情的高速公路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高速公路管理的责任,调整社会关系,强化行业管理,推动中国高速公路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p#分页标题#e#

公司立法论文范文2

转变观念,主动服务

只有思想解放,观念转变,将“服务”作为立馆的根本,放在最重要位置,不断进行服务领域拓展,改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增加专业性,对接市场,城建档案工作才可以不断地做大做强。一是城建档案工作需要为城市的规划、建设以及管理主动提供大量的依据、咨询和决策信息。二是主动介入围绕城市进行规划建设的业务,将馆内的藏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基础管理工作,积极提供各种形式服务工作。三是将现存馆藏的城建档案声像及信息等资料通过城各种陈列开放活动,积极宣传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成就,为社会提供广泛地利用服务。拓宽服务的范围,并改变服务方式。一是充分整合档案资源信息,建立城建档案的信息管理系统,增加档案利用效益及水平。二要深层次挖掘城建档案所蕴藏的各类信息,开展各类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工作,对城乡建设工作提供各类基础信息,三要是建立网站,加强城建档案馆和社会沟通的能力,使大众能方便地获知城建档案工作的信息资源,把服务作为工作出发点进行开展,这才是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之路。

加强基础性业务建设,提高城建档案馆的整体管理水平

要不断增强馆藏建设。档案是一个档案馆的根本,所以进一步增加馆藏依旧是今后很长一时间的工作重点,在重视各类工程竣工时的档案收集同时,也要进一步地加大收集规划编制和建设系统过程的档案资料,例如市政设施、土地房产、人防、管线、防洪等各种重点防护工程的资料和应对突发事件所急需的档案资料收集,而且要将这些保障性的措施和城建档案工作的法制建设职能及其体系的建立进行一并考虑,使其能够统一规划和解决。进行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员要主动积极地开展工作,运用各类宣传工作,使得有关单位积极将向我们进行档案报送。做好城建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技术培训工作,能充分应用城建相关专业的学科知识。对城建档案的工作者来说必须要求其既要懂城建档案的管理知识,也要有能力进行实地操作,而且了解工程建设知识,是一种复合型交叉类人才。这就需要我们的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尽快地适应现代化发展要求,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掌握现代化的管理知识和专业化的标准方法。所以,在城建档案的培训工作当中,对城建档案的业务人员需加大新知识理论应用、新技术设备和新方法的培养以及城建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知识运用建设培训。增强业务人员对现代化知识技术的掌握运用,不断提高整体队伍的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增强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素质,树立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合作团结、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风貌。

推进城建建设信息化,加大收集管理地下管线和重要工程

积极推进城市建设的信息化管理,力争将城建档案馆设置为城市的建设信息中心。城建档案信息的资源管理是一个城市所有建设中最为集中、全面和丰富实用的信息宝库,经过一个很长时间的积累和发展才可以形成一定规模。档案馆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信息、技术人员优势,开展创造性工作。加强地下管线的档案信息收集与管理,努力将城建档案馆建设成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中心。加强各种城市地下管线的档案管理,作为城建档案馆重要内容。加强两个方面工作:一加强管线档案管理机制建设,将各种管线的建设档案信息都收集进馆;二加强管线的档案信息管理,使管线档案信息力争得到最充足开发利用。大力加强对城市建设中重要工程、重要数据的收集,将城建档案馆建设成为城市建设重要数据备份中心。城建档案部门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重要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包括重点建筑、管线、人防、防洪、军事等工程的档案收集管理。在集中管理的前提下尽可能实现数字化,特别是对结构、消防、能源供给、给排水及各种流向等内容进行高效数字化管理,确保紧急状态下能够及时提供使用;二是加强与政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机构的合作,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做好重点档案备份安全保管工作,建立紧急情况下重要工程档案的利用机制都和受损恢复机制;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档案的研究分析,提高重要工程档案研究利用能力和水平,培养相关高素质专业人才,为制定应急预案和抢救方案提供服务。

公司立法论文范文3

1.1教学的目的

了解以公司法为核心市场主体法、以物权法和知识产权法为核心的财产法、以合同法为核心的市场交易行为法、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市场交易秩序法、税法为核心的市场调控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为核心的市场监督法、以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为核心的经济纠纷解决法。

1.2教学的意义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立法活动,2015年3月15日修改并实施的《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的(六)到(十)项都是关于经济法的,足见经济法教学的意义重大。

2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教师的问题

首先,教师没有实践经验。很多教师直接从这个大学到那个大学,没有实际进行过立法、司法、执法等领域的法律操作,举的案例都是从书本到课堂,很不生动;其次,教师教学没有针对性。很多教师不管下面坐的是那个专业的学生,教学往往采用相同的案例轮流适用,忽视了经管类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最后,教师教学不能与时俱进。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经济立法也在不断完善,司法领域出现很多新型案件,但很多教师还是使用老案例旧思路教学,不进行前沿理论的研究。

2.2学生的问题

首先,经管类专业学生对学习经济法认识不足,经济法是平台课或专业基础课,不是经管类专业主干课程,很多学生没有考虑为什么学经济法?学到了什么经济法知识?更不知道如何具体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经济法律问题?其次,经管类专业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对经济法的没有兴趣,没有兴趣怎么学好经济法?最后,经管类专业学生草率应付经济法考试,学生为了通过考试,使用要求老师考前划重点或者作弊等方式来应付考试。

2.3教材的问题

经济法教材的滞后性。教材是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教师向学生传递知识和价值观念、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具有静态性。但是经济法顺应于国家立法、司法、执法等法治发展进程的,经济生活也是日新月异,不断会产生新问题、新案例,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因此经济法教材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本落后的教材,怎么给学生使用和老师教学?

2.4课时的问题

由于经济法在经济管理类专业不是专业主干课,很多学校往往只开设32学时到40学时,导致很多内容没有时间讲解。对于没有法律基础的经管专业的学生来说,这么短的教学时间,理解法律条文都存在很大难度,更不谈用法律知识解决实践问题。没有足够的学时,怎么学好经济法课程?

3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对策

3.1针对教师的问题

首先,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比如每5年去律师事务所等企业、法院、检察院顶岗实习至少6个月或者每到寒假暑假去上述单位挂职学习。在那里可以得到大律师、大法官和检察官的指导,可以认识很多优秀的法律界同事,可以接触真实而鲜活的法律案件,可以让自己的法学专业得到发挥的空间和境界的提升。其次,要求教师制作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和教案。比如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不同计划,不同教案。比如工商管理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市场营销和物流专业就要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合同法;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税法、会计法和票据法;金融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金融法等。最后,要求教师教学不断更新教学方法和内容,不断发表法学论文。在课堂授课的教学方法中,把自己论文中或别人论文中最前沿的研究成果展示给学生。在案例教学法中,以律师事务所等企业、法院、检察院顶岗实习真实的活动情境或事件为题材,或选择网上有目的性、时效性的热点事件为题材,老师总结争议焦点,提出思考问题,让学生通过“头脑风暴式”的对案例提出自己的看法。

3.2针对学生的问题

首先,提高经管类专业学生对学习经济法认识。从法律案例讲解中强调经济法对每个人的意义。比如于润龙案前后经历13年,当事人两次入狱,四次受审,几经反复,终获无罪。于润龙案说明人治的时代,个人生命随时可能被国家机关剥夺,个人财产随时可能被国家机关以各种名义侵占。中国只有走法治,个人生命和财产才能得到保障。说明经济法很重要。其次,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教师通过多样的教学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比如可以进行法律顾问式教学法激起学生学习兴趣。学生在法律顾问教学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纠纷中的法人、非法人企业和自然人提供法律咨询、解决他们经营中的法律困惑,为他们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思路。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不同角色小组,分别代表原告、原告的法律顾问,被告、被告的法律顾问,法官、仲裁员等对案情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最后,改革成绩评定标准。教师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热点问题讨论题,法律顾问教学角色扮演教学,以学生在案例的处理表现作为平时成绩的主要参考依据。期末考试一律闭卷考试,考前不准划重点,严查作弊,倒逼学生学习经济法,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

3.3针对教材的问题

可以用电子教材和纸质教材结合方式解决经济法教材的滞后性的问题。电子教材是指数字化、交互功能的智能化将教材内容以科学直观的视、音、图、文展现出来的通过电子介质阅读的课本。电子教材形式多样,比如PPT,WORD文档。教师定期发放PPT,WORD给学生,让学生了解电子教材上的案例和最新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电子教材可以弥补纸质教材滞后性的缺陷,可以加入书签、笔记和标注等功能,更好的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为传统教材模式向现代网络化教材转变提供了好的模式。

3.4针对课时的问题

公司立法论文范文4

关键词:校园网络借贷;法律风险;法律问题

如今我国社会发展迅速,信息化程度日益提高,新生事物出现频繁,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和法律问题的出现。例如在高校校园时有发生的网络贷款的事件。高校大学生群体作为校园网络贷款的主要群体,在校园网络贷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尤为突出和关键。因此研究校园网络借贷法律问题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校园网络借贷发展的原因

1.网络贷款信息出现普遍及信息渠道多样化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的来源渠道及方式逐步多样化,办事的流程及方式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网络信息时代背景下,高校大学获得的网络贷款的信息频繁,存在多种方式获取这方面的相关信息。一种是通过网络,在QQ、微信、贴吧等信息媒介中充斥着各种网络贷款信息。通过连续、多样的信息提醒,引起大学生的关注。另一种是通过人的媒介来获取网络贷款的信息。除了专门做此业务的社会人员外,还存在有学生以兼职的形式去开发校园客户。

2.大学生消费理念的转变。

在各种新媒体信息的影响下,有大部分学生的消费观念出现了追求高消费等的变化,但是在自身经济能力无法满足高消费需求的情况下走进了校园贷款的套路之中。有的是由于网路游戏、甚至于网络的情况,使得学生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发生变化。同时分期消费也使得学生逐步适应和习惯贷款消费的形式,例如“蚂蚁花呗”和“京东白条”等消费形式普遍出现,学生的消费观念也进一步受到影响,从而引起频繁的网络贷款行为。

二、高校大学生校园网络借贷存面临的法律风险分析

1.学生信息安全风险

高校大学生校园网络贷款导致信息泄露或信息被冒用等情况屡见不鲜。一是针对信息被泄露的情况来看,由于贷款公司的平台技术缺陷、管理混乱、个人违法行为等情况导致学生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由于学生在申请网络贷款的时候会提供个人的身份证、照片、家庭信息、个人信息等,因此出现不法分子利用平台漏洞盗取学生隐私信息,或者贷款公司相关人员利用获得的学生信息非法赚取利益,导致学生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受到侵犯。二是针对信息被冒用、学生个人信息权益被侵犯的情况来看,贷款公司相关人员、一些不法分子,甚至是作为借款方的学生等利用获得的学生信息进行违法活动,侵犯学生的相关利益。例如作为借款方的学生为了获得借还,利用熟人作案,冒用同学的信息在一些管理不管、审核不严的平台上去借款,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

2.高额利息的风险

在校园网络贷款的众多风险中,最根本的还是引起高额的利息的风险。虽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借贷双方的利息的上限有所规定,但是对于在借贷过程中的管理、手续费等费用的法律规定有其缺失的地方。因此在现实操作过程中会出现利用法律的漏洞从而设置陷阱,引起高额利息的存在。学生在借贷时基于贷款方语言的陷阱以及对条款的不清晰从而背负起高额的债务。然而在实际诉讼过程中,借款方对于在借款中贷款方收取的服务费往往难以举证,有的借款方由于对双方的网络借贷合同条款的不清晰而走入了所谓的“套路贷”中,导致极高的费率出现。

三、大学生校园网络借贷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分析

1.社会层面防范校园网络贷款法律风险

从社会层面来看,通过立法保障校园网络贷款有法可依,完善相关制度监管校园网络贷款行为等去对校园网络贷款活动进行监管和风险防范。具体包括以下措施:第一,立法层面的监控和保障。无规则不成方圆,通过立法的层面在制度上为校园网络贷款的风险提供法律制度上的保障。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信息保护、征信制度等法律法规,在制度层面上减少校园网络借贷出现的违约和违法的情况。在信息安全保护方面,通过立法确定网络贷款的信息安全的保护和对信息泄露和冒用的惩罚的相关规章制度,使得在实际操作中能对侵犯学生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所警示和约束,极大地提高学生信息保护的程度。在立法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方面,使得校园网络贷款在借贷前和借贷后等流程中更加公开,为保障交易安全创造良好的条件。第二,完善校园网络贷款的准入和管理的制度,具体包括成立贷款业务、贷款审核、信息管理、协议管理等方面内容。通过对校园贷款公司提高设立准入准则,减少管理混乱或违法的校园网络贷款公司的出现。在校园网络贷款方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方面通过立法加强校园贷款从业人员的资质获得、网络贷款公司的设立的相关规定。同时通过严格执法对贷款行为进行强有力的监管,提高从事该行业的人员素质和法律意识,极大地帮助减少因人员素质和管理的混乱导致的不良后果。

2.学校方面加强管理和宣传,减少大学生网络贷款法律风险

学校通过对校园网络贷款法律风险的宣传和校园网络贷款情况的及时了解,减少大学生陷入“套路贷”现象的发生。第一,对于校园网络贷款情况的排查,了解现状。辅导员通过深入学生群体了解学生校园网络到款的情况。同时辅导员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及时宣传校园网络贷款的风险信息,帮助学生深入了解校园网络贷款的套路,引导教育学生科学理性的消费,建立健康的消费观。第二,学校通过开展相关的教育活动和开设相关的课程,加深学生对于校园网络贷款的了解。第三,通过邀请金融领域人员给学生开展教育讲座,提高学生对于网路贷款的认识,减少因不了解和不理性导致的校园网络贷款法律风险情况的出现。

3.学生个人方面加强校园网络贷款

大学生由于所处的环境相对简单,容易受到身边的人或事的影响,导致校园网络贷款行为时有发生。因此,作为大学生群体,需要积极了解校园网络贷款的套路,加深自我认识,学会理性消费,树立正确观念。同时作为准社会人员,大学生需加强自身法律意识,注意自身信息的保护和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对于中介或熟人介绍的相关业务需要提起注意,不要盲目确信。学生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寻找家长和学校等的帮助,积极解决问题,减少因害怕后果而产生轻生的情况和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的机会。

四、结语

大学生校园网络贷款出现的种种不良后果,需要引起我们社会、学校和学生的关注。虽然校园网络贷款法律风险的讨论和研究已经较为常见,但是到目前为止,校园网络贷款相关问题仍然存在并且时常发生。因此,对于校园网络贷款问题的解决和法律风险的防范采取何种措施上面,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思考,后续需积极关注行业发展的情况,并结合相关实践和理论知识,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提供有效的解决策略。

参考文献:

[1]雷桦柽.论我国校园网络借贷的法律规制[D].广东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7.

[2]赵静汐.校园网贷的法律规制及安全保障[J].法制博览,2017(9).

公司立法论文范文5

 

无论是专业研究人员、法律工作者,还是一普通的市民,都有需要查询法律法规的时候。法律院系的师生在教学科研或写作论文的时候,需要查询法规;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在法律实施中,需要依法办事,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查询;律师与市民为了诉讼的目的也是如此。   传统的查询方式有:(l)查询专门的法规类定期出版物,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新法规》月刊;(2)通过查阅某些法规类内部资料,如上海市律师协会所编《律师业务资料》;(3)查阅有关的报纸,如《法制日报》等;(4)查阅各种类型的法规汇编。   在rr环境下,成百上千的法律类网站如雨后春笋般涌出,其中提供法律法规检索的网站亦是五花八门,各具特色。但是法规类网站,其主办者的专业水平、经济实力、权威程度、维护状况都良芳不齐,虽然网上诸多搜索引擎都列出一大申的法规类网站,但是并非都真正堪敷实用。本文仅就一些比较实用的站点作些介绍。   1法律法规大全式网站   1.1中国法院网法律文岸   中国法院网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领导下,依托人民法院报社开展工作,其权威性不容置疑。它是全国最大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并且提供免费查询。在如今网络上免费的午餐越来越少的情况下,这个网站提供给我们如此慷慨的免费查询服务,如此丰富的法规资源,如此强大的搜索功能,如此精致的主页设计,实在使人欣喜不已。   这个网站在法规收集方面是集大成式的。分为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中外条约、政策参考、所有类型五个库。   在检索方法上,最多可以同时设置四个关键词进行组合查询,比如,设定四个检索关键词,分别为:公司(词一),股票(词二),上市(词三),条件(词四),检索国家法律法规库,得252条检索结果。其中最新的一条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X)3年12月28日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最老的一条是中国人民银行在1卯1年1月1日的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业务规则。   1.2北大法律信息网法规中心   北大法律信息网是北大英华科技公司和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共同创办的大型综合性法律网站。该网站主页设计严整,内容更新及时,依托北大的学术背景,其权威性是毋庸置疑的。   该网站上的法规搜索,提供四个检索字段,分别为:按法规标题查询、按法规全文查询、按发文字号查询、按日期查询。建有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全库、中国地方法规规章库、港澳台法律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库、外国与国际法律库。’例如,如果想要在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全库中查询标题中有“婚姻”二字的所有法规,则在法规标题框中输人“婚姻”,查得有88护,其中最新的一条是民政部关于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等问题的通知(2(X抖年1月19日民办函〔么刀3〕1砧号),最早的一条是中央法制委员会关于“婚姻法”所规定之“革命军人”范围的解答(1953年7月1日),该网站收集法规之详细程度由此可以窥斑见豹。而如果想要查询所有的法律法规正文中包含有“婚姻”一词的,则就采取全文查询的办法,查得有弘3条,比如其中一条:财政部关于加强收费基金管理促进扩大和培育内需的通知(财综〔2(X犯」巧号),该规定文中多处提到“婚姻”二字,而依照标题查询的方法是无法查到这个结果的。   这个网站上的检索是要收费的,免费亦可以查得条目,但是无法看到全文。   2新法规查询网站   由于法律法规的、修改、废止是在持续地进行着的,所以对于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信息必须有个及时的了解,因此不少提供法规信息的网站都将最新法规信息作为一个专栏。另外也有专门介绍新法规的网站,该网站的栏目有:最新国家法律法规,最新地方性法规,本月热点法律法规,立法背景材料。我们可以通过浏览这个网站,了解立法动态,并且可以取得新近立法的法规全文。比如在热点法律法规中,我们看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今年二月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X”年2月13日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等一系列当月的法律法规,点击相关链接后我们就可以阅读这些法规的全文了。   3查询地方法规的网站   虽然在大全式的网站中建有地方性法规库,但是各地亦自建有自己的专门地方法规网站。一般在各地方政府的网站中都有该地区的地方立法可供查询。   4专题法规查询网站   法规分类分为“权益保护”、“身份确认”、“捐赠、投资”、“教育、教学、就学”、“出人境”、“留学及人才引进”、“出境探亲、定居、就业”、“回国探亲、定居、就业”、“涉外婚姻”、“涉外收养”、“遗产、安葬”、“侨房”、“华侨农场、侨属企业”、“外(侨)汇”等专题。   (l)北大法律信息网法规中心   目前提供中国法律法规英文版的网站尚不多,而北大法律信息网所提供的这方面内容,固然可资信赖,但是非注册用户还是要另找门径。   (2)李忱k法律搜索引擎   比如在诉讼法方面,收录了八十种中国诉讼法律法规的英文版。根据本文写作时的检索,该网站称收录了总共有仪众)多种英文法规,相当部分都是可以免费查看全文的。

公司立法论文范文6

关键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旨在培养具有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的现代法律人才。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提出深化教学内容改革,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课程体系。要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继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需要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要大力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提倡启发式教学,注重因材施教。由于我国传统法学教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不利于学生法学创新能力的培养,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因此,改革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育,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人才培养的需求乃大势所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育的改革应当以培养生态文明法律新型人才为目标,为我国创建生态文明社会目标奠定基础。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模式反思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1997年被列为法学二级学科以来,已有二十年,教育部于2007年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增列为法学核心课程。“生态文明”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提高大学生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环境法治理念、普及环境科学知识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部门法无可比拟、也无法替代的。目前我国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方面处于蓬勃发展时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亦是近年来法学界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处于蒸蒸日上的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带来新的契机,也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势在必行。三江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为本科生独立开设2个学分32个课时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选修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边缘学科,它的许多原则、制度和专业术语与宪法、法理、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多个法学学科紧密联系,其内容更体现出与环境伦理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生态学等多个跨一级学科的交叉制式。与传统部门法相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这门课程本身的理论性并不是很强,但是该课程呈现出整体的理论体系比较分散的特点。笔者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学多年,深知传统教学方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在法学教育中是不可或缺的,但同时它也存在着诸多弊端:

(一)讲授式教学法

如果仅仅单一的讲授式教学法,学生对知识的了解限于教材和教师的灌输,对知识点的掌握靠强行记忆,会导致缺乏学习热情,不利于提高教学效果,无法达到对学生解决实际环境纠纷能力的培养。如何对现有讲授式教学方法进行改革,是法学教育尤其是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这样一门具有强烈专业特色的学科教学中的瓶颈。法律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诞生和发展的历史表明其是作为解决社会问题之利剑应运而生,是实践推动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建立和完善,其实践性、应用性更加明显,且环境要素本身体现出高度的社会性,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价值追求,此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殊性意味着其必须反映自然科学规律,在理念上吸收环境科学的研究成果,通过技术规范和标准发展出相应的法律规范即较强的技术性。因此从根本上说,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深入理解和灵活运用,对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状况的了解,是单一的教师中心型教学方法无法完成的。加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内容较为庞杂、课时较少,若教师细致讲解,会导致填鸭式教学,反而影响教学效果,若教师不讲,会导致学生只能了解教材上的知识,所学有限视野狭窄。

(二)案例教学法

在我国传统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激发学生的兴趣、拓展学生的思维、增强学生的参与性等,当然,案例教学法在教学实践中也体现出它的局限性:第一,如何保证高质量案例作为素材。第二,学生愿意深入思考案例而不是仅仅“听故事”。

(三)模拟法庭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内容包括了总论、自然资源保护法、污染防治法、国际环境法等多方面的内容,需要学生具备法理、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基础学科的功底,且需了解环境学、经济学、生态学、社会学等其他跨学科的基本原理,知识跨度大,科技性强。这使得在32个课时的条件下,不宜选择模拟法庭等特别费时耗力的实践教学模式,否则可能会导致因教学基本信息量不足,致使学生无法较好应用,反而影响教学效果。较之民法、刑法等部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目前尚不处于“显学”地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内容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极少,这使得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视程度和学习兴趣降低;同时,现实的就业压力促使学生更加现实,多数学生在四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准备研究生考试或准备司法考试,无心在课程学习中投入过多精力。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思路

现代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有创造性的人才。创造性思维包括:一是发现问题、二是解决问题。创造性思维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教师的创造性思维即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的创造性。

(一)优化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改革的目的是加强学生自学能力、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加强学生创新思维和实际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逐步改变过去以讲述为主,老师讲、学生听的课堂教学方法,采用“参与式教学法”,参与式教学法是一种师生共同合作式的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教学内容,整合各种教学资源,采用多种教学方式,设置若干教学环节,为学生创造出参与教学过程的充分条件,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以及教师主导作用,在师生双边互动的过程中进行教与学的活动。使学生教学主体地位提升,促进教学目标整体性实现,实现教学效果多维度拓展,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本次教学改革实践,参与式教学方法主要通过“小组合作式专题讨论”来实现。专题讨论由教师事先准备讨论内容,共设计14个选题,主要涉及实案讨论,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诉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廉兴中污染环境案等,案例为2017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的10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典型案例,(其他4起案例也较新颖并具有代表性)以此作为教学案例具有客观真实性、多样性,且与时俱进,及时跟踪最新立法和法律实施进展情况。这10起典型案例均为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的案件,案件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大气、海洋、渔业资源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处罚等纠纷,涵盖大气、水、渔业、野生动物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类型包括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所涉案件能够反映出最前沿的问题,如湖南省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何建强等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法院在认定七名被告人均具有在自然保护区内投毒杀害野生候鸟主观犯意前提下,正确区分各自的客观行为,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和共同犯罪理论区分主从犯予以裁判,既体现了从严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基本取向,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倪旭龙诉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系因风力发电产生的噪声、光影及电磁造成养殖损害的新类型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人民法院在确定三种可致环境污染因素的基础上,依法认定了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体现了环境污染损害因果关系认定的特殊性。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谭耀洪、方运双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系由社会组织作为原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弥补了个体受害者诉讼能力的不足,无论对个人权益还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都非常必要和及时。海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诉海南省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纠纷案,涉及对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程序合法性的认定,明确了不能证明取样程序合法的监测报告,不能单独作为认定被处罚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主要证据的裁判规则。通过专题讨论可以真正体现学生参与,弥补传统单一讲授法和案例教学法单向信息传输和“听故事”等局限性,注重综合能力的考查,如锻炼学生的资料整合才能、案例分析才能、研究才能、授课才能、语言表达才能、团队合作才能等。全班学生通过抽签组成学习小组,各组推选1名组长,打破原有的班级界限。每一小组专题讨论的参与者,可以通过一个案例熟悉多部法律,如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环境资源案例,可能涉及到《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环境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诉讼法等,以及了解司法是如何将若干法律运用于实践当中解决问题。小组各成员基于他们的各自分工不同,又可以得到不同的能力培养。如讨论需要完成六步分工合作,第一步,课后收集、整合资料,在中国知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获取讨论详细内容;第二步,案情简介;第三步,判决结果简介;第四步,本案适用法律梳理;第五步,该案启示等;第六步,需要学生制作课堂演讲PPT。以上六步分别由六个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完成,互相配合、相互监督,每个成员的任务完成情况直接影响小组团队总任务的完成。其他小组学生可以通过专题讨论参与者制作的PPT和演讲,了解多个领域。在知识水平、思维方式等方面,各学生间存在差异,通过参与,在共同学习的过程中,使得各参与主体思想相互碰撞、启发、互补,从而达到拓展学习的目的,开拓学生的视野。

(二)更新课程内容

不断更新、完善授课内容,结合最新教材及法律,讲授内容涵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基本理论和该领域前沿热点问题,拓宽学生的知识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经过两年的探索与实践,现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课件一套习题、形成与教学内容相配套的相关学习资料体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读写议材料”一套,教学视频素材文件50余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读写议材料”第一部分推荐网站,如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知网、环保部官网、及各高校、科研院所网站等;第二部分环保知识,如臭氧层被破坏造成的危害等;第三部分实例讨论,如最新案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诉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廉兴中污染环境案”等;第四部分实例阅读,选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如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等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以及在环境执法方面选取“环境保护部公布12起新《环境保护法》执行典型案件”等;第五部分习题;第六部分法律法规汇编。

(三)完善考核方式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为考查课,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不拘泥于传统考试方式,期末考试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课程论文不少于3000字(由教师选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理论前沿问题作为选题),评分标准为:论文写作过程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30分;论文结构的合理性、论文观点正确性、内容翔实表达准确为30分;论文的创新性为30分;论文写作过程中的工作态度为10分,共计100分。环境纠纷反映出新型化、复杂化等特点,我们必须夯实环境法治基础知识的传授,加强环境法治基础知识的“通识教育”以回应社会需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专注于我校“应用性复合型”全方位人才培养要求,以提高学生的参与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参与式教学法”为突破口,改革教学方式,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提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质量,实现由传统教学方式向全方位综合教学方式转变,学生教学主体地位提升,教学目标整体性实现,教学效果多维度拓展。随着课程教学方式改革与创新的继续深入,将使学生获得更新、更全面的专业知识,为社会培养更多的高质量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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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娟丽.成果为本教学模式在环境法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好家长,2015(21):26.

公司立法论文范文7

相比国外,我国职业教育集团的起步较晚,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在90年代中期得以快速发展,步入20世纪后,才开始有学者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进行研究。经初步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国关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研究论著达9000余篇。最具代表性的研究专著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黄尧主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理论与实践———来自中原大地的报告》(崔炳建主编),都是作者参与“教育部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重大课题”的成果总结,基础理论全面,案例丰富。笔者通过对现有研究文献的查询与阅读,为本文的论述提供理论基础。

二、职业教育集团的概念

在我国教育界,职业教育集团化作为一种崭新的教育形式,崛起于本世纪初,历经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取得了较好的发展结果和收益。学术界对职业教育集团化的研究也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绩,对职业教育集团的概念已基本形成共识,在近几年学者的研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莫过于由黄尧主编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该著作主要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现状、模式、体制、机制和政策研究等几个方面为研究重点,是目前最为系统、全面的研究论著,也是后续学者研究的主要参考资料。于勇(2010)在《湖南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一文中,在以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并在企业集团的基础上衍生出了职业教育集团的概念,他认为职业教育集团“具有职业教育管理机构的性质,是由总部与若干个学校组成,监事会对学校和总部的管理和经营进行监督,总部则对集团董事会负责”。在文中,他强调职业教育集团有别于企业集团,是由具有多个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企业共同组建而形成的一个联合体,集团本身不具有法人地位,所实行的是以校长负责制的组织机构,外在资本可以参与到办学过程中来,但不能控制职业教育集团的股份,这也是与企业集团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邵汝军、王丹(2014)在《信息时代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思考》一文中提出了更为全面而深入的看法:“职业教育集团是由若干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契约或资产为联结纽带而组成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这种联合办学体就是职业教育集团,是在响应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由各职业学校以专业为纽带而组成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以从事职业教育与培训为核心,通过地域、行业或校企合作联结的多法人职业教育联合体。”

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性质

在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性质的研究中,以吕文平(2013)的《河北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为代表,他认为职业教育集团是由若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组成的联合体,集团和公司集团一样,其自身本来就不具有法人地位。他在研究中对职业化教育集团按性质进行了分类,认为可以在组织特征的基础上,将职业教育集团归类到社会中的非营利性组织。他在文中提出了职业集团的四种性质:一是职业教育集团虽然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集团组成,但职业教育集团本身是属于非营利性组织,其核心是产学研相结合,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是职业教育集团的组成者是多个实体组织结构,每个实体组织机构的构成是不相同的,因此,职业教育集团的组织机构具有多层次、多形式及多元化的特点;三是职业教育集团的各个实体组织是以利益共同体为构成目标,其联结纽带是以长期优惠合同为主;四是组成职业教育集团的各组织是以利益为共同目标的,各组织之间存在利益共享。因此,在职业教育集团内部要防止由利益而导致的教育事业的商业化。

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运作模式与运行机制

(一)运作模式

王柠(2013)在《浅析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新思路》一文中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三种运作模式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他认为主要有纵向衔接、横向联合与中介参与三种可运作模式。同时,他也对这种三种模式的定义作了详细的解释:将职业中专、高职院校纳入到职业教育集团,有效地实现了职业中专、高职院校相互转换、相互衔接的这种模式就是纵向衔接;将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事业单位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企业所需定向培养人才,让学生更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地学习专业化知识,这种模式即是横向联合;中介参与则是指在集团化运作过程中离不开咨询服务机构的参与。罗静(2012)在硕士论文《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研究》一文中指出,职业教育集团的有效运作离不开职业教育机构的理论支持与跟踪指导。职业教育集团不仅为企事业单位、学校提供了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同时也实现了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在职业教育集团中纳入人才交流机构,不仅为学生提供了就业信息,也为职业教育集团提供了专业开设相关信息,起到了沟通桥梁的作用。

(二)运行机制

王柠(2013)在《浅析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新思路》中认为,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办学具有紧密型、松散型以及紧密型与松散型相结合等三种运行机制。他在文中对这三种运行机制分别做了详细说明:紧密型的运行机制实质上就是企事业单位、职业学校或者其他实体单位以合并的形式加入集团,同时将这些加入合并中的各个成员自身所具有的人、财、物一并划入到职业教育集团中,共同组成集团。松散型的运行机制表现为一种以职业教育集团中的某一所学校为中心,联合集团中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实体单位、学校等共同组建成集团化运作,具有统一领导协调的组织,并入集团的各个成员所具有的法人资格及其人、财、物均保持不变,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联合办学。相较于前两种运行机制,紧密型与松散型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则是取其优势所形成的一种较为完美的模式,在运行过程中不仅能避免因完全紧密型或完全松散型所导致的各类在组建中所诱发的弊端或阻碍;同时,这种运行机制在“做大做强”教育的同时又可形成多方竞争优势。张耀崇(2013)在《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体制机制研究》中认为,以章程为纽带的运行机制具有其制度性缺陷,其组织结构过于松散、功能过于完备、资金纽带的缺乏、过于弱化的企业作用等现象都表明了其制度性的不足。因此,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应构建“四位一体”的运行机制,有效地将政府、高校、企业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主体间协同支持的隶属关系、指导关系和供求关系为纽带,构造了各行为主体的共赢关系网络,以系统性的思维解决职教集团运行的难题,保证了职教集团运行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确保了整个系统运行的高效性和可持续性。

五、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

(一)组织结构

孙芳芳(2012)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一文中,首次提出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具有宏观结构与微观结构双重内涵。她在研究中提出,宏观结构指的是由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这三个部分共同组成集团各成员之间的组织结构,董事会是集团的权利核心,在集团内部具有最高决策权,受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微观结构则是由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三个层面所形成的组织结构,在集团中决策层的代表主要为校长,主任与科研组长为执行层组成成员,教职工代表大会则是监督层的主要组成部分。张耀崇(2013)在《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体制机制研究》一文中更加深入地分析了集团化办学的组织结构,他认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实质上是多元化与层次化的组织结构,单从集团中各个组织成员的属性来看,职业教育集团应同时具有企事业单位或实体本就具有的横向多元化与纵向多层次性的属性。

(二)管理机制

在职业教育集团的管理方面,孙芳芳(2012)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一文中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影响职业教育集团的集团化运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因此,要确保集团化运作的高效运行,首先要保证教育集团的管理机制与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在其管理中,必须明确各级组织机构应有的职能与应承担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政府的宏观统筹、协调作用,有效地指导、评估职业教育集团化的顺利发展。王柠(2013)在《浅析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新思路》一文中表述,政府应根据市场发展需求与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制定与之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职业教育集团的组织成员及其关联组织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还应承担应有的责任与义务。为保障职业教育集团化的有效发展,需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来促进中专与高职高专之间的衔接。集团董事会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相应的目标,加强与社会各方的联系,尽最大可能为学校争取更多的支持与帮助。罗静(2012)在硕士论文《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研究》中重点分析了管理机制创新,她指出机制创新是集团化办学有效发展的根本保障,在创新举措上应转变管理模式,由之前的纵向多层向横向多元化、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发展,同时还应建立跨职能部门的组织团队,将之前相对较为集中的管理权分散到各个组织团队中去,以实现各职能团队的自主创新、相互衔接、有效沟通的新型管理模式。

六、结论

公司立法论文范文8

1期刊论文学术不端现象及其危害

一般来说期刊编辑在工作实践中能发现一些学术论文不端的现象,如:①正在编校的论文好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②审稿专家反映某篇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已发表;③编辑在处理论文中的问题与作者沟通时,作者支支吾吾不能解答;④作者要求撤稿的理由不充分。对于第①种情况,作者引用了他人或自己已的研究方法、图、表、数据和文字表述,但未在正文中索引相应的参考文献,误导编辑将其文中的研究成果视为本文的成果。对于第②种情况,如果编辑给专家送审的论文核心内容正好是专家研究过的或者非常熟悉的内容,论文中若有学术不端行为,很容易被专家发现并反馈到编辑部。对于第③种情况,当编辑在编校论文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往往会与第一作者联系,第一作者对论文的贡献最大,对论文内容应该是了如指掌,不应该存在对论文的疑问解答不了的情况;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那有可能是作者署名顺序不当,作者署名的顺序不能体现对论文贡献的大小,这对论文贡献大的作者来说,有失公平;更有甚者,将对论文作出贡献最大的作者排除在作者署名之外。对于第④种情况,在论文处理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出现论文撤稿的现象,更使编辑为难的是有的论文快要印刷出版了,作者提出要撤稿,一般来说,一篇论文从投稿到出版至少要经历初筛、初审、外审、主编终审、编辑、三次校对、一次质检和一次审读8个环节,至少饱含了收稿编辑、编辑部主任、送外审编辑、审稿专家、主编、三次校对的人员共8人的辛勤劳动;这对于期刊社来说,不管是从情感上,还是从人力物理财力方面都是很大的损失。由于编辑能力的局限性,对于有些学术不端行为还是难以鉴别,例如篡改和伪造数据、买卖和论文、一稿多投、不当基金项目署名等。篡改和伪造数据属于伪科学范畴,无疑会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甚至造成医疗事故或工程事故。买卖和论文的学术水平可能比较高,但扰乱了人才评价机制,误导将庸才评价为人才,将其放置更高水平的工作岗位,导致其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工作中经常错误百出,从而影响我国的科研和教育事业。一稿多投表现为同一篇大部分核心内容相同的在不同的期刊上,这造成了期刊资源极大的浪费。不当基金项目署名引起了科学基金学术不端,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近年来科学基金学术不端案件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给科学基金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归纳起来期刊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①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研究成果;②篡改、伪造数据,提供虚假学术信息;③不当作者署名;④不当作者机构署名;⑤不当基金项目署名;⑥买卖、论文;⑦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这些现象带来的学术影响和后果极其恶劣,我们有必要对期刊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成因进行深入的分析。

2期刊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成因分析

下面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逐个分析其产生的原因。1)的篇数,的期刊必须是核心期刊或被SCI、EI收录的期刊是高校学生毕业和科研人员项目结题的考核指标。学业压力和工作压力往往使得高校学生和科研工作者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撰写论文,但又想完成这一考核指标。这时,他们首当其冲想到的就是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的研究成果;为了掩盖这种不轨的学术行为,防止不端学术检测系统的检测,他们不会将引用的研究成果以参考文献标注,而是对他人的研究成果进行篡改,变成自己论文中的内容。同行专家在评审论文时发现了学术不端行为,但考虑到作者写一篇论文不容易,只是给编辑打电话口头说一说而已,而在审稿意见上委婉地写一些论文中存在缺陷的问题;如果编辑在处理稿件时不考虑其学术不端的问题,很有可能会发表一篇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论文。2)对于那些研究成果还不是很成熟的作者,他们具备一定的撰写论文的基础,但运用原始数据和图表得出的成果不足以达到的水平,或者与作者想得出的结论大相径庭;在学术道德意识缺失的情况下,他们很可能会篡改、伪造数据、修改图表,提供虚假学术信息,得出所谓的理想的研究结论。3)引起不当作者署名的原因有多种情况:①作者甲时署乙和丙的名字,考虑的是乙和丙跟自己的关系不错或者其他方面有求于他们或者希望乙和丙下次时能署上自己的名字;因为作者甲上次时署了乙和丙的名字,乙和丙时为了还人情,也将甲的名字署上;②作者在时署上并未对论文作实质性贡献的权威学者的名字,希望能提高本人的学术声誉,并尽快通过期刊社的审稿;③因研究团队中某一个人毕业、评职称或项目结题的需要,署名在第1位的并不是真正对论文贡献最大的;④研究团队人员给工程项目单位人员论文等等。4)引起不当作者机构署名的原因相对简单些,一种情况是因为作者工作调动的原因,作者将原来单位的研究成果带到了新的单位,在时,往往会将新单位作为第1单位署名,原来单位的署名在新单位之后,还有的甚至没有原来单位的署名;另外一种情况是研究团队人员给工程项目单位人员论文,势必也会导致不当作者机构署名的现象。5)为了满足基金项目结题对的要求,如果基金项目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未发表相关论文,就很有可能将基金项目名称加入同事即将发表的论文中;而基金项目论文比例又是期刊的评价指标,期刊社也很乐意接受在论文中加基金项目名称。6)买卖、论文是期刊论文学术不端现象中最卑劣的行为。高校显眼的墙壁上到处可见买卖、论文的联系信息。买卖、论文已经变成了一种商业行为,这种不良风气和行为助长了论文学术不端现象的蔓延,严重毁坏了期刊是“学术圣地”的形象,尤其是对还未走出校门的学生留下的这种不良印象,将会使他们将来的学术生涯后患无穷。据了解,目前不仅硕士研究生、博士生毕业需要,对于少数学科成绩未达标的本科生毕业的条件居然是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试想想一个本科生在大学期间学习的绝大部分是基础理论性知识,尚未涉及工程实践和科研的内容,何况还是一位学业成绩不出色的本科生,要求他撰写一篇能达到发表水平的论文,谈何容易,他们不得不花钱找论文机构买论文或者请人。7)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的现象主要是由于期刊周期太长不能满足作者要求引起的。对于学术期刊来说,一篇论文从投稿到发表一般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最快也至少半年左右;而有些作者一投稿就急于发表,他们不清楚哪个期刊社处理稿件的速度快,抱着哪个期刊社处理稿件的速度快就发哪个期刊的想法,同一篇论文投往了好几个期刊社;有时会出现同一篇论文同时被几个期刊社录用的情况,有的作者会选择在一个期刊上发表,从其他期刊社撤稿,而有的作者稍作修改,同时发表在了几个期刊上。综上所述,期刊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主要成因是考核指标的压力、学术道德意识的缺失、评议专家的态度、研究程度的局限性、人情的影响、权威学者名誉的滥用、急功近利的心态、期刊周期过长。针对这些成因,下面研究与探讨期刊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防治措施。

3期刊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防治

3.1关于客观因素引起的期刊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防治

考核指标的压力、学术周期太长这些影响期刊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因素属于客观因素,不受作者主观意识的控制。学术论文需要同行评议,考察论文研究内容是否具有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成果是否具有应用价值或者是否能为未来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或技术上的支撑;只有通过了同行评议的论文才能得以公开发表。因此,将作为高校研究生和博士生毕业,以及科研单位项目结题的考核指标之一,是科学合理的;但本科生阶段绝大部分是理论基础的学习,尚未开展科学研究,写出来的学术论文一般不能通过同行评议,建议不要将作为本科生毕业的考核指标。近十年来尽管各期刊社为了缩短周期,纷纷将季刊改为了双月刊,将双月刊改为了月刊,但的数量迅猛增加,以致于平均每期的篇数比十年前平均每期的篇数翻了好几番。等待发表的论文增多导致周期过长的问题仍未解决。而有些作者论文一投稿,就希望尽快发表。2015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网络版定名为《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以网络期刊方式正式出版。《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的每篇论文均标注国际DOI号,均被认为是正式出版,其论文作者可以从“中国知网”下载或打印“网络首发”证书,提交给人事、科研管理等单位作为论文正式发表的依据。因此,期刊社可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签署《CAJ-N网络首发学术期刊合作出版协议》,论文一旦通过同行评议被录用就立马在《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上正式发表,这样大大缩短了的周期,既可解决作者急于的问题,又可避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的现象。

3.2关于主观因素引起的期刊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防治

学术道德的缺失、评议专家的态度、研究程度的局限性、人情的影响、权威学者名誉的滥用、急功近利的心态这些影响期刊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因素属于主观因素,是意识形态的范畴。为防治主观因素引起的期刊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一方面高校和科研单位要注重思想上的教育和熏陶,利用单位网站宣传学术不端行为的恶劣影响,发挥学术楷模的示范表率作用,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另一方面,需要通过制定或执行具体的措施,预防和惩治学术腐败行为,守住科研底线。

3.2.1建立学术不端行为问责制

2016年9月1日教育部办公厅正式《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该《办法》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教育与预防、受理与调查、认定与处理、复核与监督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办法规定对于轻微的学术示范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什么情况属于轻微的学术失范,什么情况属于学术不端,往往以论文复制比来衡量。对于不同专业的论文或同一专业不同性质的论文会有不同的界定标准。对于管理类的软科学论文和综述性论文来说,界定为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复制比会相对要高些。尽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的形式了该《办法》,但高校学术腐败现象还是屡禁不止,因此教育部还要针对该《办法》加强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管力度。科研机构和其他单位也可参照该《办法》和《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建立学术不端行为问责制[4]。对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进行通报批评;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了取消申请资格;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辞退或解聘;警告、记过以及降低岗位等级等。编辑在防治学术不端行为方面也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例如送审的专家不熟悉论文所属的专业领域,在与作者的交流中发现买卖、论文的现象不及时制止,面对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的现象不给作者提出批评和警告等等,也是工作失职的表现。期刊社应将这行制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纳入考核编辑的指标。

3.2.2利用学术不端平台的检测功能

对于期刊编辑来说,发现学术不端论文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利用学术不端平台的检测功能。一般来说,期刊论文初筛时,期刊社会有专人负责利用学术不端检测软件对论文进行复制比的初检,对于复制比达到一定比例的论文进行退稿处理,对于复制比低于一定比例的论文进入初审或外审流程。其实通过学术不端检测软件检查的复制比还不能完全反映论文抄袭的实际情况,作者有可能抄袭了文献的内容,但通过修改抄袭内容的文字表达和逻辑顺序,让软件无法检测。编辑在利用学术不端平台对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时,要结合自身对学科领域研究的了解,不断提高对论文学术水平的甄别能力。文献[5]分析了论文在复制比初检后还会发生学术不端的种种原因,如:①同一作者在同一时间段将同一专题成果拆分发表;②同一时间段出现多篇不同作者排序的论文,这些论文具有学术继承性,研究数据和结论容易出现内容复制;③一稿多投,重复发表;④稿件修改过程中出现学术不端等等。因此,很有必要在论文刊发前利用学术不端平台对论文的复制比进行复检,对复检出有学术不端的论文进行撤稿。

3.2.3制定期刊界防治学术不端的惩治办法

期刊论文学术不端现象愈演愈烈,这与各期刊社没有形成合力制定强有力的防治学术不端的惩治办法有很大的关系。目前期刊社对处理学术不端论文的常规方法有:退稿、撤稿、说服教育、温馨提示等。例如《长江科学院院报》在投稿须知中约定本刊严禁一稿多投、重复内容多次投稿、不同文种重复投稿,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稿件将按退稿处理,并将通知作者单位及相关领域有关期刊,作者本人的稿件今后将不被录用;在作者修改编辑稿时提醒注意避免文字重复率过高以及一稿多投的现象,如期刊社发现有此现象将对论文进行撤稿处理,以免影响学术声誉。目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治仅限于本期刊社,对缺失学术道德的作者来说还不够有威慑力,建议各专业领域期刊界建立惩治学术不端的公共平台,公布学术不端作者姓名和单位。

3.2.4完善法律治理学术不端的体系

当道德诚信、部门规章制度、学术不端检测工具不能遏制学术不端行为时,必须及时完善法律治理学术不端的体系。目前,在规制学术不端行为方面属于法律层面的文件不多,主要有:2003年国务院通过的《国家科学技术条例》;2006年科学技术部颁布的《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00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而前文提到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和《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制度,立法层级不高,且有很多倡导性的条款或规定,法律效力不高[6]。在规制学术不端行为方面,不同法律文件和不同规章制度对学术不端的认定和惩处办法和力度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废除旧的法律文件和规章制度,在国家层面,以已经制定的法律文件和规章制度为基础,征集各部门和期刊社的意见,统一立法,构建和完善多元化治理学术不端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