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建设初步探讨

农田水利建设初步探讨

1机遇和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田水利建设正处在难得的历史机遇期。首先,中央对加快农田水利建设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中央和省级统筹,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政策。其次,国家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前所未有。中央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社会水利年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总投资达到4万亿元;我省“十二五”水利投资要达到1500亿元,年均争取中央投资要在2010年49亿元基础上翻一番;特别是中央要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是解决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的重大突破。第三,加快水利建设上下形成了共识。省委、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关于强力推进全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牡丹江市出台了《关于强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国家和省这种高频率、大力度、超常规的举措,预示已迎来了水利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黄金发展期和提升跨越期,我们要抓住机遇,把握大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奋力开创牡丹江市农田水利建设新局面。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加快牡丹江市农田水利建设也面临巨大的挑战。第一,牡丹江市地处山区、半山区,坡耕地占70%,坡耕地距主要江河水源较远,高差较大,地下水资源又相对贫乏,建设农田灌溉工程的投资高、难度大。第二,由于牡丹江市不属全省粮食主产区,也无全国重点大江大河,大型灌区少,特别是市本级,耕地面积少且分散,受国家投资导向和地域资源制约,争取大江大河治理、特大防汛抗旱经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等大项目困难。第三,牡丹江市各级财政历来比较紧张,多年来只对部分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提供部分前期工作经费,加之建设成本提高,增加水利投入难度进一步加大。

2目标和任务

2.1发展方向。

围绕做大做强食用菌产业、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加强城郊棚室蔬菜生产和创建粮食高产示范田四大特色农业板块,加快构筑现代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全面提升发展牡丹江市精品农业、品牌农业、打造绿色有机食品之都的支撑力和保障力。

2.2实现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灌溉面积达到240万亩,灌溉率提高到27.2%,力争全市食用菌、蔬菜、瓜果等高效经济作物灌溉率达到100%;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主要中小河流及重点山洪沟防洪减灾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面提升我市农田灌溉能力、防洪减灾能力和促进农业增产增收能力。

2.3主要任务。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实现“六个提高”,下面简述其中三方面:

2.3.1实施水源工程,进一步提高农业用水率。

一是建成穆棱市奋斗水库、海林市斗银水库和市区林海水库工程,争取开工宁安市马河四道,海林市开化、发河,穆棱市东风、福生,林口县清茶馆、滨海等中小型水库;二是完成1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168座塘坝维修任务;三是沿牡丹江、穆棱河、绥芬河两岸新建一批提水工程,维修改造86座泵站。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新增库容6.5亿立方米,新增提水泵站20处、4000千瓦,力争新增农业用水量2亿立方米。

2.3.2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农田灌溉能力。

重点完成宁安响水、市区南江、海林新安、林口建堂、穆棱市八面通、东宁县三岔口等30个灌区的新建配套改造工程,完成宁安响水、海林山市、穆棱八面通等3个水田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田间工程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大中小型灌区配套工程的维修、改造、更新率和固定渠道的衬砌率达到35%,其中大中型灌区干支渠道达到100%。

2.3.3实施旱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进一步提高农田灌溉的科技含量。

抢抓国家实施“节水增粮行动”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机遇,以温室大棚蔬菜、黑木耳、食用菌等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基地为重点,大力发展微、滴、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重点完成西安区温春镇、宁安市宁安镇、海林市海林镇、东宁县东宁镇等旱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市高效经济作物灌溉率力争达到100%。

3对策和建议

3.1破解发展难题。

通过整合灌区资源、精心包装做大项目,破解牡丹江市灌区资源少,争取国家大型灌区投资困难的难题;充分利用牡丹江市列入全省经济作物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市机遇,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破解牡丹江市不是全省粮食主产区,对接粮食产能工程投资政策困难问题,打造全省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效经济作物节水灌溉示范区。

3.2多方筹集资金。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立足我市实际需要,积极对接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与配套资金、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田间工程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资金、泵站建设及配套维修改造项目资金和“节水增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资金。二是切实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重点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的政策,用于大型灌区田间工程配套、灌区小型水源工程建设、中小型灌区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节水灌溉技术推广等;严格执行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提取水利建设资金的政策,切实加大市、县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三是集中整合涉水资金。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统筹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集中整合使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商品粮基地建设、土地整理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3创新体制机制。

一是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按照《黑龙江省乡镇水利管理站设立和恢复办法》,以灌区管理处(站)和乡镇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管理服务机构,明确管理单位性质、落实人员经费和编制,做到乡有水管站、村有水管员,切实解决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缺位问题;成立四个城区水务局,全面提高县、区及基层水利服务和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场(局)县共建。积极与农垦、森工系统合作,按照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采取共建共管和灵活的土地流转、资源补偿等方式,共同推进农田水利的园区化建设,实现共同发展的良好效果。三是强化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按照工程性质和分类,建立权责明确、精简高效、制度完善、管理科学的工程管理运行体制机制,积极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推行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逐步完善水管单位专业化服务与用水户自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成立县(市)技术指导小组,解决工程管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农田水利工程建成一处,管好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作者:马建松 单位:牡丹江市河道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