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整治工程建设论文

应急整治工程建设论文

一、工程建设过程

2011年9月21日杜家台闸开启分流,运用效果明显。分流结束后,洪道应急整治工程任务正式提出,2012年6月,设计单位完成了《杜家台分蓄洪区洪道应急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同年12月底完成招标投标工作,2013年1月各标段相继开工,至2014年8月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二、存在问题分析

1.地质条件差

工程区为平原湖区地貌,地表水系十分发育,沟渠纵横交错,渊塘、湿地遍布。地质钻探结果表明:新农垸堤基地质结构中Ⅲ1、Ⅲ2、Ⅲ3分别占总长度的59.2%、29.1%、11.7%,全堤段工程地质条件评价为较差或差,堤基土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黏性土或淤泥质土,存在严重的沉降变形、抗滑稳定或渗透稳定问题;赵家垴垸堤基地质结构中Ⅲ1、Ⅲ2分别占总长度的27.1%、52.6%,72.4%堤段工程地质条件评价为较差或差,存在严重沉降变形及不均匀沉降等问题;九沟桥接长工程桥址范围内广泛分布第四系冲湖积堆积淤泥质土,在桩基础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缩孔、塌孔等问题。

2.施工战线长

洪道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地点跨仙桃、蔡甸、汉南3市(区),施工战线长。在建设过程中,受建设管理经费不足、交通条件差等因素制约,建设单位共安排3名现场管理人员,尽管月出勤天数达到27天以上,仍无法满足工程监管工作需要,及时发现并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设管理压力很大。

3.征迁任务重

本工程主要为土方施工,征地面积大,共计4800多亩(15亩=1hm2,下同);征地范围广,跨仙桃、蔡甸、汉南三市(区);征地工作责任主体多,涉及三县市区三级政府组织9个责任主体;被征地对象多,诉求不同,抵制征地工作方法不一;征用土地大部分为基本农田,按照国家“占一补一”政策,需要请求有关部门调整用地规划,重新增补基本农田面积;部分土地权属不清,同一地块存在多个征地对象认领者,协调工作主攻对象无法确定,按照相关规定补偿费在多个认领者之间难以分配平衡,影响工程进度。

4.工程变更多

本次工程施工过程中,累计收到38项变更申请,涵盖临时工程、设计方案、新增项目、施工设备进出场、招标漏项、单价调整等多个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平原则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变更规定,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必须全部受理,并须逐一给出相应答复。变更是施工单位运用相关法律赋予权力争取更多利益的途径,而建设单位则希望在不增加投资的前提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双方的对立性导致在对变更申请做出决定前,需要进行多回合讨论、现场勘察,甚至需要邀请专家进行评估,重大设计变更还须报原实施方案审批单位审批后,才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工程变更多,影响了进度和资金管理。

三、解决途径探讨

现代水利工程建设涉及利益方越来越多,体系化越来越明显。以洪道应急整治工程为例,参与方有项目批复单位、资金安排单位、各级地方政府、项目法人、项目监管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被征地对象等,他们的主要诉求统一于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对立于各方利益需求,集中到洪道应急整治工程上,体现为支持与制约并存。因此工程建设工作中的问题没有统一适用的解决方法,但总体可以从获取政府支持、勘察设计、征地、招标、现场管理等方面着手,做好建设管理工作。

1.明确工程项目自身重要性,争取更多行政支持

此次洪道整治工程是在丹江口水库加高后,为达到在汉江大洪水年有效减轻仙桃以下河段防洪压力,杜家台分蓄洪区分流运用成为常态的背景下提出的,从宏观上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项初期就获得政策和资金支持,审批过程较一般项目快,资金到位较一般早,建设过程中受关注程度高。建设期间,各级政府部门多次出面协调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难点问题,确保了工程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2.详细勘察地质结构,针对性提出设计方案

地质条件差作为客观存在,不能避开,因此勘察时应根据设计阶段不同以及前期勘察成果,调整勘察深度,对于地质结构突变处,加大勘察钻孔密度,准确确定地质分层结构临界点及土体力学性质,协助设计单位根据勘察成果调整设计思路,针对性提出有效成熟的设计方案,减少后期设计变更。仙桃新农垸部分堤段加高培厚后外堤脚有外挫迹象,经查:该处淤泥层厚约3m,处于两勘探钻孔中间,地质条件突变,两端地质结构不连续,按两端设计方案延伸施工不能满足堤身稳定要求,需经加密勘察后调整设计方案。

3.合理设计招标条件,预置造价控制措施

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设立的出发点是以合理价格为建设单位优选承建单位,以适度公平保证优秀施工单位中标并获得利润。因此,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建设单位在设置招标条件时,可从相对公平性、约束力、可执行性及自身利益四个方面考虑,增加招标条件关联和制约性,减少不均衡报价机会,或者能够不均衡报价但受到制约而不偏离一定幅度。对于临时工程项目设置应格外仔细,一些招标文件发售时不能详细确定的内容,以达到主体工程施工需要为原则,明确临时工程费包干使用范围,强调施工单位为完成主体,工程所增加的一切临时工程费均不再支付,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全面考虑综合报价。对可能存在争议的临时工程,宜根据工程的特性,从施工需要角度考虑,细化临时工程内容,在招标文件中提前列出,详加规定,明确包干使用,不给施工单位留下要求增加费用的机会。

4.增加建设管理经费,深度参与工程建设

现行建管体制中建设单位人员现场监管仍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建设单位宜安排专业人员参与设计工作,一是可以及时将建设方的工程需求传达给设计单位,减少设计方案尝试工作;二是可以动态把握设计工作进度及内容,实时反馈给决策层,确保建设意图落实到设计文件中;三是可以在参与过程中发现不必要错误,确保工程实施总价不突破设计概算,为以后通过稽查、审计做好准备。建设单位须安排足够的技术人员参与工程施工,一是作为工程产品使用者有必要全面了解工程;二是监督监理单位的监理行为;三是及时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议在广大农村、偏远地区建设水利工程,各个设计阶段有必要调整建设管理费费率,提高建设管理经费,使建设单位能够按照工程需要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及交通设施,深度参与工程全过程,为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监管协调作用奠定基础,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5.依靠政府、积极服务,化解征迁矛盾

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是水利工程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也是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难点,当项目法人由非地方政府部门组建时,征地拆迁工作困难更多,因此在进行该项工作前,首先应取得工程所在地县(市、区)、乡镇、村等各级政府组织的支持,依靠政府公信力,先期做好宣传工作,明确工程建设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益处,获得工程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征地拆迁涉及土地所有者切身利益,除足额发放征地补偿费外,为其解决与征地相关的难题,做好服务,也是推动征地工作重要措施之一。如赵家垴工地范围内有当地农户苗圃,树苗成熟,经相关部门帮助顺利销售出去,既化解了征地矛盾又解决农户的困难。征地工作难度大,部分原因在于土地所有者诉求过高,按照标准给予补偿后,不回避矛盾,依靠政府、强制执行也是必不可少的措施之一。

四、结语

在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单纯从工程本身需要开展建设工作,阻力更多。在洪道应急整治工程建设过程中,最高决策者希望工程尽快发挥效益,资金管理单位希望资金安全使用,建设单位希望控制好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地方政府希望工程项目配合地方经济阶段发展需要且减少配套资金;中标单位希望以最少成本完成建设任务并获得最大利润,并与建设单位建立良好关系为后期项目中标打下基础;监理单位希望以最少费用完成监理任务;被征地者希望一次性解决自己所有愿望。诉求的对立与统一性,决定了工程建设过程存在困难是必然的,建设管理单位要做好建设管理工作,需要有足够的上级领导重视、务实的地方政府支持、详实的勘察资料、切合实际的设计方案、技术过硬的承包单位,能够坚持原则的监理单位,以及一只具备协调能力和技术、管理能力的建设团队。

作者:席和 单位: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