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一、奖金采用什么方式进行考核?

奖金实行“基数+奖励”的方式进行考核兑现。

二、基数奖金额是多少?各镇系数分别是多少?

各镇基数奖金×各镇系数=各镇基数奖金额。各镇基数奖金为2400元,各镇系数由各镇餐饮单位数量决定,餐饮服务单位10户以下的镇系数为1.0,10-20户的镇系数为1.1,20-30户的镇系数为1.3,30户以上的镇系数为1.4。

三、具体的考核内容是什么?

1.掌握辖区里餐饮单位情况,有详细的基础资料。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情况不清,资料与实际不符,发现一处(次)扣30元。

2.年度对餐饮单位监督检查覆盖不少于4次。少一户一次扣10元。

3.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体检工作,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证办理不到位,发现1人扣30元。

4.积极处理群众餐饮安全方面投诉举报。发生群众投诉举报,不能自行处理,造成一定影响的,一次扣100元。

5.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按照规定进行处置。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在规定时间内瞒报、漏报或上报不及时、处理不力,造成影响的,扣罚奖金基数100%;发生群体性餐饮食品安全事件,不积极主动配合调查的,扣罚奖金基数的30%。

6.建立“民间帮厨”档案并对帮厨人员进行培训和体检。少建立一个帮厨或者未体检、培训一人次扣50元。

7.及时报送各项小结和报表,每月报送餐饮监管信息1条以上。材料报送不及时一次扣30元,每月不报信息扣20元。

8.积极完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交办事项。未完成的一次扣50元。

9.所有餐饮单位卫生状况要干净整洁。发现脏、乱、差一处扣10元。

四、如何奖励?

1.为镇餐饮服务单位每办理1个大中型《餐饮服务许可证》奖励80元,办理1个小吃部《餐饮服务许可证》奖励40元。

2.对30人以上农村群体性聚餐及时到现场指导,指导一次加奖30元。

3.对辖区内每办理一个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奖励10元。

4.对建筑工地、村农家乐、敬老院等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每检查一次加奖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