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村级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明确工作重点,建立奖优罚劣的考评机制,在全镇营造千帆竞发,百舸争流,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浓厚工作氛围,助推全镇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单位

全镇19个村(居)委会。

二、考评内容

镇党委、政府下达给各村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三、考评原则

突出重点性、保持连续性、侧重公平性、注重开创性、强化竞争性、务求实效性。

四、考评依据

以各项目的考评细则为评分依据。

五、考核项目及分值

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党的建设类、经济发展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类、农业基础类、脱贫攻坚类、社会事业类和社会稳定类等7类工作,每类工作的项目和分值如下:

(一)党的建设类(22分)

1、基层组织建设(6.5分)

(1)支部活动及阵地建设(2分)。全面落实“”等组织生活制度,得1分,未按要求执行“”的每少1次扣0.2分;按照“七化”建设要求,活动场所家具及办公设施配备齐全规范有序,日常维护和管理好的1分,一般的0.5分,差的不给分;

(2)台账资料与党员教育管理(1.5分)。规范建立基层党建“八类台账资料”得0.5分,支部手册月督查通报批评三次并未整改到位的不得分;建立各村党支部微信群并开展了网上学习的得0.5分;近两年未发展党员的扣0.5分,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个以上否则每少1个扣0.2分;党费收缴及时到位否则扣0.5分。

(3)村级班子建设及人才工作(1.5分)。按照双推双选模式1:1培养了村级后备干部的得0.5分;“田教授”服务团健全的得0.5分;对本村在外人才底数清情况明并及时上报更新表格的得0.5分。

(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分)。按要求有序开展计0.5分,完善主题教育相关材料计0.5分。

(5)老干部工作(0.5分)。经常沟通联系和关心辖区内离退休干部和离任村干部,支持村级老年体育分会开展正常活动,为分会提供合适场所、提供适当经费,视工作成效计分。

2、党风廉政建设(4.5分)

(1)为镇查办案件提供线索,积极配合镇查办案件(1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实行倒扣分:该年度每发现一例村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视情节轻重扣分。每发现一例瞒、漏报线索,扣0.5分;不配合案件查办,扣0.5分。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1分)。落实好“两个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等迎检各项工作,工作不到位视情况扣分,受到县以上抽检通报批评此项得0分。

(3)干部作风纪律(1.5分)。加强村组干部和党员廉政教育管理1分,每发现一次违规或被群众举报查实该项不得分;实行外出请假、坐班制度0.5分,扣完为止;按时参会上报信息等资料,计0.5分。每缺会1人次或缺报信息等资料扣0.5分,扣完为止

(4)述职述廉工作(1分)。村两委干部按照要求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未开展本项不得分。

3、意识形态工作(5分)

积极配合上级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报道及时发现报告并协调好,协助无正当途径的负面新闻调查计1分;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宣传教育0.5分;舆情管控有效0.5分;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分;抓好本村“农家书屋”建设,并配合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及上级“送戏下乡”等活动计0.5分;完成镇下达的宣传报道及报刊征订任务计1分,未完成任务不得分;配合县镇做好本村人文历史资料整理并报纸质材料计0.5分。

4、统战(宗教)工作(2分)

(1)及时上报乡贤资料,打造乡贤工作室,凝聚统一战线力量,计1分。

(2)加强宗教场所巡查,做好信教群众的服务管理,计1分。

5、党管武装工作(3分)

(1)民兵整组(0.5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组任务,并按要求参加基干民兵建制会,计0.5分,到位率低于90%,酌情扣分。

(2)兵役登记、民兵训练工作(1分)。按要求搞好兵役登记,及时上报资料计0.5分;按要求完成参训任务,计0.5分。

(3)征兵工作(1.5分)。按规定落实并通知应征青年参加镇初检,保有3人高中毕业以上赴县参检,并有一人双合格且自愿参军计1分,未按分配任务酌情扣分,扣完为止且责任金一并扣完。

6、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1分)。主要考核各村代办点的办公设备配备、制度、公示牌上墙情况,为民服务台账建立情况。

(二)经济发展类(5分)

1、产业发展工作(2分)。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倡导的井冈蜜柚、绿色大米、有机茶叶、有机蔬菜、特色竹木、特色药材6大产业的落实情况和其他特色产业的基地建设情况。(考评细则由镇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2、招商引资工作(1分)。主要考核招商信息采集、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摸底和为企业招工任务完成情况。提供招商信息每条0.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完成政府下达的招工任务得0.5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3、集体经济发展(1分)。主要考核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2万元(含)至5万元以下集体经济收入的村该项得0.5分,5万元(含)以上的村该项得1分,2万元以下的村该项不得分。

4、公共资源交易管理(1分)。各村做业主的项目建设资金在0.5万元以上及物资采购在0.3万元以上的必须按制度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每违规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类(21分)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含厕所革命)(10分)。

(1)人居环境整治(8分)。参照《“重点项目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破解高质量发展难题”百日攻坚大会战实施方案》、《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集中攻坚活动实施方案》考核计分。

(2)厕所革命(2分)。按照《“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考核计分。

2、美丽乡村建设(6分)。按照《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办法》考核计分。

3、农民建房管控及国土规划工作(3分)。主要考核农民建房是否符合规划许可,是否办理审批,是否按审批要求建房,是否存在超高超大和占耕地、开天窗,是否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及保护耕地等行为。(考评细则由镇规划所和国土资源所制定)

4、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1分)。主要考核农村公路“四好公路”建设及道路养护情况,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并确保交通畅通,计1分。

5、秸秆禁烧工作(1分)。每通报1次秸秆焚烧现象扣0.5分,扣完为止。(加上农业面源污染生猪返养考核)

(四)农业基础类(8分)

1、农业(3分)。

(1)动植物防疫(0.5分)。主要考核防疫密度,防疫效果和发生动物疫情的情况。

(2)农田冬种冬翻工作(0.5分)。主干道沿线开展农业冬种,翻耕,及时翻耕秸秆焚烧后田块。

(3)农村清产核资和土地确权工作(1分)。按要求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得0.5分,土地确权工作矛盾纠纷调解0.5分,每出现一起非正常上访的此项不得分。

(4)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1分)。根据项目推进进度及土地流转协议数田地落实耕地实际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比例计分,没有相关项目的村得平均分。

2、林长制工作(2.5分)。

(1)森林防火(1分)。考核是否制定防火预案,是否落实巡山责任制,半专业扑火队伍能力建设。

(2)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0.5分)。积极主动开展辖区内松材线虫病摸底,主动配合专业队除治疫木。

(3)林业资源保护(1分)。积极开展林业资源保护工作,辖区内无盗伐林木、盗捕野生动物、毁林推山等现象。

3、水利工作(2.5分)。

(1)河长制(1分)。主要考核是否定期对河流、水陂、池塘、水库的水上漂浮物进行捞取,对水库是否实行“人放天养”,辖区水质是否达到或优于Ⅲ级。

(2)防汛冬修(1.5分)。主要考核是否落实防汛责任制,是否落实防汛巡查制,是否制定防汛预案,是否储备防汛物质,是否按计划完成水利冬修。(考评细则由镇水利站制定)

(四)脱贫攻坚工作(18分)

1、脱贫攻坚业务(10分)。主要考核基层基础工作、帮扶工作、群众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等工作。(考评细则由镇扶贫站制定)

2、“两不愁三保障”扶贫项目建设工作(4分)。主要考核项目的竣工率。(考核细则由镇扶贫站制定)

3、民政工作(2分)。主要考核城乡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双拥优抚、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建设、老龄工作、综合工作等七项工作。(考评细则由镇民政所制定)

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2分)。按镇时间进度要求全面完成社保任务得0.5分,按时完成医保任务得0.5分,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按比例得分;扶贫车间工作0.5分;脱贫攻坚外出交通补贴0.5分。

(五)社会事业类(14分)

1、绿色殡葬工作(5分)。主要考核三沿三区整治、火化率、入葬公墓率、公墓山缴费情况、红白理事会运行等工作。

2、计划生育工作(5分)。参照《201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冬季服务攻坚月活动方案》进行考评并折算打分,未完成年度社会抚养费任务的不得评先评优。

3、退役军人事务工作(2分)

(1)退役军人服务站场所建设1分。按照“五有”建设要求,有独立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配备齐全规范有序0.5分,否则不给分;办公场所日常维护和管理好的0.5分,差的不给分。

(2)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1分。各类制度上墙0.3分;软件资料规范,各类优抚对象管理有序0.7分。

4、应急管理工作(1分)。积极对接及时上报资料0.5分;及时处理应急突发事件0.5分。

5、教育工作(1分)。积极配合镇搞好学制改革、网点调整、搞好校舍、幼儿园安全检查、关心教职工生活,扎实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工作计1分;扎实做好与外界及本村热心教育事业人士沟通联络,争取到他们捐资助学和捐款镇教育基金会的计1分,未完成不得分。

(六)社会稳定类(12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6分)。主要考核各村“四室一窗口”规范化建设情况,扫黑除恶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提升走访工作,法制建设工作,视频监控摄像头安装工作,和谐平安创建工作(考核细则由镇综治办制定)

2、信访工作(4分)。主要考核对辖区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突发事件的稳控工作以及发生上访事件,对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全年无信访案件和网上信访的计满分。如每发生一起赴镇集体访扣1分(其中10人以上的加扣1分/起);每发生一起赴县集体访的扣2分(其中10人以上的加扣1分/起);每发生一起赴市集体的扣3分(其中10人以上的加扣1分/起);凡发生一起赴省、进京上访的,此项不得分(其中5人以上的倒扣5分),出现赴市、赴省、赴京时,由此产生的接访费用由信访人所在村承担。

3、安全生产工作(2分)。主要考核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采取安全措施、达到安全效果和暑期学生安全等情况。

六、加、减分项目(20分封顶)

1、代表镇接受县级以上单位检查、参观、学习、流动观摩并受到表扬或承担会务工作的,每次加1分,以此类推。

2、示范点打造工作。①新农村建设:按要求完成中心村建设并通过县验收加4分,完成一般点建设并通过县验收加2分;②党建、综治、宣传、卫生计生室示范点打造:每打造一个示范点获县认可的加2分。

3、开放型经济信息提供。①提供有效招商信息且项目落户县工业园区的加5分;②村提供协税护税有效信息,通过该信息建立平台,当年纳税并抵顶任务的,每5万元加1分,以此类推,6分封顶。

4、争取项目资金。凡每争取5万元资金(上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除外,如美丽乡村建设点、小农水项目等)加2分,按争取资金额度叠加计分,10分封顶。

5、对外宣传。凡利用本村(居)人脉资源协助镇或自行在中央、省、市、县上稿或新闻(正面宣传),每篇分别加10分、6分、2分、1分,头版头条的在原有基础上再加10分、5分、3分、2分。

6、重点项目建设。积极配合镇下达的34个重点项目建设并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视项目难易程度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加5分、3分、1分。

7、星级廉洁村申报创建成功的村,加1分。已创建成功的村,被上级督查出问题摘牌的,扣2分。

8、村书记、主任外出市外上以,必须请假,否则每人次扣0.5分。不遵守会议制度、重要会议未经请假批准,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0.5分。

9、信访工作。如每发生一起赴镇集体访扣1分(其中10人以上的加扣1分/起);每发生一起赴县集体访的扣2分(其中10人以上的加扣1分/起);每发生一起赴市集体的扣3分(其中10人以上的加扣1分/起);凡发生一起赴省、进京上访的,此项不得分(其中5人以上的倒扣5分),出现赴市、赴省、赴京时,由此产生的接访费用由信访人所在村承担。

10、迎接上级检查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因迎接省、市检查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0分;因迎接县检查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因迎接镇检查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扣3分。

11、镇下文对村进行通报批评的,每通报批评一次的扣1分(以文件为准),以此类推。

12、在县排名倒数后3名或受到县(含)以上批评处罚的每项扣1分(以上级文件为准)。

以上加减分项目,以村居为单位,如同一内容同时符合多项加减分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的原则计分,20分封顶。

七、实行五个“一票否决”制

“一票否决”制就是取消该村及其主要领导评先评优资格,责成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或作出组织调整。凡出现“一票否决”的书记、主任、会计、专干、治保主任由镇分管领导诫勉谈话,村必须向党委、政府书面说明原因。如果全年累计两次被镇“一票否决”的,对书记和主任给予党纪处分,如果主任不是党员,则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村会计、治保主任、专干就地免职。被县“一票否决”的书记免职,主任按程序罢免,村会计、专干、治保主任免职。

(一)脱贫攻坚工作。凡出现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①对象识别不精准;②代表镇接受上级检查不合格;③不能如期脱贫。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中的“一票否决”办法执行。

(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到位而被第三方评估组拍摄到“脏、乱、差”画面,导致我镇被列为全市重点管理乡镇的,对该村实行一票否决。

(四)环境保护工作。凡因环保工作不到位,被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两违管控工作。凡因两违管控不到位,被县级以上国土部门通报的,实行“一票否决”。

八、考核程序和奖惩措施

为使考评客观公正,镇成立考评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和片组长担任,成员为各站所负责人。考评考核程序为各村先进行自评,然后考评组采取看记录,查资料,看现场,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并结合平时的工作综合考评。

各分管领导及站所(办)室务必做好平时各项工作的及时通报、资料的准备全面收集、登记、统计等事项。

考评结果直接与奖惩挂钩,每年各村的主要干部从转移支付资金中拿出9600元用于村级目标管理考评基数。党委、政府根据考评结果排名,评出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前六名和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绿色殡葬、环境保护、社会稳定、产业发展、计划生育、党的建设等单项工作先进村,分别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其中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前六名的分别表彰,一等奖一名5000元、二等奖两名3000元、三等奖三名2000元,单项工作先进村各奖励资金800元。同时对考评成绩差的村进行处罚,凡考评排位末尾三名且考评得分低于75分的村,对支部书记、村主任实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评倒数后两名的村,在下年的经济工作暨表彰大会上,由党支部书记作表态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