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村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鼓励各村积极创先争优,促进乡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19年度村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一、考评项目及分值

考评项目共计五项,即党建工作、社会稳定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农业农村工作、社会事业五项工作,总分值为100分。

1、党建工作18分;

2、社会稳定工作16分;

3、脱贫攻坚工作32分;

4、农业农村工作25分;

5、社会事业9分。

二、考评细则及计分办法

(一)党建工作(18分)

1、组织宣传统战(8分)

①开展党建重点工作(2分)。按要求落实“一树两强”主题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党建重点工作。软件资料、硬件资料各占1分。

②发展党员(1.5分)。根据一村1个党员发展计划,按进度完成指标的计1分,发展对象符合35岁以下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的计1.5分。

③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规范(2分)。按要求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制度。在省市县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工作中,记录规范、评为优秀,有好做法受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通报表扬的计2分,受到通报批评的不计分,其余的计1分。

④人才工作0.5分。做好优秀在外人才信息收集工作,且信息度完整的计0.5分。

⑤统战工作1分。做好了统战日常性工作,做好宗教日常监管工作,未发生宗教安全责任事故,并及时上报相关台账资料的计1分,否则不计分。

⑥意识形态工作1分。学习强国未达到要求的计0.5分,达到要求的计1分。发生负面舆情此项不得分。

2、党风廉政建设和执纪审查工作(5分)

①执纪审查工作(1分)。能主动协助乡纪委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任务;能积极协助乡纪委做好上级纪委督办的案件且资料通过县纪委验收的;能主动提交普通党员违纪线索并协助乡纪委完成执纪审查工作。

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1分)。协助乡纪委做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每村新建1个党风廉政教育示范点。

③村级财务规范有序(2分)。认真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年中、年底各一次,并报乡纪委备案,共计1分。村组“三资”管理规范有序的计1分。

④信访信息报送工作(1分)。每个村至少上报1条以上有效信访信息的计1分。

3、党管武装工作(3分)

①征兵(2分)。送检对象数量达到要求且体检合格,达到任务要求的计1分,否则按比例计分;体检、政审双合格的计1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如拒绝政审或政审合格拒绝兵役,导致未能完成任务的,每例扣2分。

②民兵建设(1分)。民兵连部建设规范、兵役登记、民兵整组、民兵训练工作扎实、资料详细的计1分,否则酌情计分。

4、班子履职情况(2分)

根据各村“两委”班子履职情况评分。班子团结、凝聚力、战斗力强,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得2分,否则酌情计分。

(二)社会稳定工作(16分)

1、综治组织运转(2分)。做实“三室一窗口”建设的计1.5分;综治日常性台账完善的计0.5分;完成上级政法部门年度内布置的相关工作计1分。否则酌情计分。

2、扫黑除恶工作(3分)。做好扫黑除恶宣传、线索摸排等工作,计3分。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导致刑事或重大治安案件发生或刑案、重大治安事件发生后维稳把控不力,引发越级上访,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不到位导致发生涉黑涉恶案件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3、信访工作(5分)。不发生越级访的得满分。发生去县、去市、赴省、进京上访每次分别扣0.5分、1分、2分、3分,集体访和非正常访的相应翻倍扣分。已被县列为重点稳控人员的,能认真做好劝返稳控工作的不扣分。

4、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2分)。排查调处及时且不上交矛盾的计2分,一般的计0.5分,差的不计分。

5、双提升工作(1分)。认真协助配合好双提升工作,发生一起不良反馈扣0.5分,扣完为止。

6、安全生产(2分)。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巡查、排查工作,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计2分。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出现死亡现象的,不得分。

7、食品药品安全(1分)。凡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不得分。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村,建立定期、不定期巡查机制的记1分。

(三)脱贫攻坚工作(32分)

1、精准扶贫(11分)

①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资料2分:按乡扶贫工作站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资料计满分,迟报一次扣0.2分,少报一次扣0.5分,扣完该项目分值为止。

②按要求及时完善好村扶贫工作室及贫困户家庭的扶贫攻坚各类台账、资料等计5分,未完善或每缺一项扣0.1分,扣完该项目分值为止,以乡下达整改通报为准。

③贫困户政策知晓率、满意率2分。贫困户政策知晓率80%以上计1分、满意率90%以上计1分,否则按比例计分。

④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及政策享受情况2分。不达标每项扣0.5分,扣分不封顶,以乡督查结果为准。

因工作不扎实,在国家、省、市督查中被大范围点名通报批评,且对全乡甚至全县脱贫攻坚造成了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村委该项工作不得分,且不得评优评先。

2、产业扶贫(6分)

①烟叶产业(3分)。面积及产量落实计1.5分,完成下达计划面积及产量100%计1.5分,未完成按比例计分;烟叶质量计1分,按均价最高村委计满分,其它村委按比例计分;技术措施落实计0.5分,日常技术措施100%到位计满分,否则酌情计分。无烟叶发展任务的村此项计最低分。

②特色产业(3分)。贫困户发展自有产业1分,贫困户100%拥有一项以上自有产业(水稻除外)的计1分,否则按比例计分。贫困户入股村扶贫产业合作社2分,其中入股比例计1分,贫困户100%入股计1分,否则按比例计分;户均入股金额计1分,户均入股金额排名第一的计1分,第二名计0.9分,依次递减。

3、安居扶贫(9分)

①危旧房拆除(2分)。按要求全面完成危旧房及土坯房拆除任务的得满分,每发现一栋无人居住危旧房及土坯房未拆除扣0.2分,每发现一栋有人居住危旧房及土坯房未拆除扣1分,扣完为止。

②贫困户危改(3分)。按要求完成县危改办确认的2019年贫困户危改任务计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危改完工并于12底前入住的计1分,否则不计分。

③贫困户人居环境整治(4分)。所有贫困户按要求完成人居环境整治计4分,发现一户未完成扣1分(凡出现墙体开裂、室内地面未硬化、入户路未硬化、房屋漏水、改水改厕未达标几种情形之一的即视为未完成环境整治)。

4、清洁工程(6分)。日常督查4分,以每月乡督查排名为主,年度排名为每月排名相加,相加分数最少的为第一,依此类推,排名第一得4分,第二的得3.5分,每靠后一名扣0.5分。上级暗访督查通报2分,凡被县暗访督查曝光的村委,每通报一次扣0.2分,凡被省、市曝光或者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扣1分。

(四)农业农村工作(25分)

1、美丽乡村建设(6分)。①工作量计3分,按照年度新农村建设点、资金整合项目建设点合计任务分三个档次,分别计3、2、1分。②工作质量计1分,能做好建设点内部协调且工程质量监管到位的计1分,否则不计分。③精品点计2分,对列入精品点的计1分,能协调推进工作的计1分。无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的得最低分。

2、农村“两违”管控(3分)。①落实了县农村农民建房规划管理考核文件中的各项软硬件设施的计0.5分;②按农民建房审批程序报批,并核实了村民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计0.5分;③落实管控责任制的计2分。年度内未发生违规占用耕地及违章建筑的得满分,否则每发生一起违法占耕地建房的扣2分,非耕地违规建房的扣1分,受上级明查暗访通报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属进坝公路及“二改一”沿线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此项得0分,不属该范围的,如村委自行做工作消除“两违”行为的不扣分。

3、农业“三防”工作(5分)

①森林防火2分。制定了严格的防范措施,未发生森林火灾计满分。每发生一起1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扣1分,50亩以上的扣2分,扣完该项目分值为止。

②防汛工作2分。在防汛期间,小(二)型以上水库防汛措施未到位的,每次扣1分,山塘水库防汛措施未到位的每次扣0.5分,防汛措施未到位且被县防汛办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扣2分,发生责任事故的该项为零分。非防汛期间水库治理被县里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扣1分。

③畜禽防疫1分。动物防疫按完成春、秋防疫密度计分,出现重大疫情的,不计分。

4、国家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2分)

①优生检测1分。完成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②药具发放0.5分。完成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③两癌筛查0.5分。完成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5、环境保护(9分)

(1)生猪污染和水库水质污染治理(6分)

①水库水质保护(4分)。严禁水库(含小山塘)库区出现禽畜养殖导致水质污染行为,村辖水库水质均达III类以上计满分,小(二)型及以上水库水质不达标每座扣0.5分,存在养鸭行为的小(二)型水库每座扣0.5分,山塘水库每座扣0.1分,扣完为止。赣江沿线一千米内出现1次/处畜禽养殖行为扣1分,扣完为止。

②生猪养殖污染治理(2分)。按照“去库存、遏增量”的原则,所有养猪场全部拆除计2分,否则按拆除比例计分。发生一起违法新建猪舍不及时报告的,此项得0分。对现有养殖户管控不力,出现购猪恢复养殖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2)秸秆禁烧(3分)

凡焚烧秸秆被省、市督查到的村委,每发现一起,分别扣2分、1分;被县督查到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被乡巡查组督查到的,每发现一起,扣0.2分,扣完此项为止。

(五)社会事业工作(9分)

1、殡葬改革(3分)

①公益性墓地建设(2分)。以12月底为时间节点,完成公益性墓区建设并通过县民政局验收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②文明祭祀(1分)。信息员报备监管到位计0.5分,否则不计分。文明安葬监管到位,未出现一起违规安葬现象的计0.5分。

2、民生保障及劳务就业工作(6分)

①水费收缴(0.5分)。按要求进度完成水费收缴的得0.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

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0.5分)。按时间节点内完成参合任务的计0.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

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0.5分)。按时间节点内完成参保任务的计0.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

④民政工作(1分)。按要求做好“五保”户调查、救济款发放和农村低保听证评议的计1分,否则不得分。

⑤劳务就业工作(2分)。根据乡里劳务就业分配任务完成情况,按比例计分。

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1分)。按要求组建退役军人服务站及完成相关制度建设、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的计1分,否则按比例计分。

7乡村文明建设(0.5分)。按时按要求上报本村创业能人、孝老爱亲、敬业奉献、扶危济困的好人典型材料,推进和谐福民建设的计0.5分。

三、加扣分项目

(一)创先争优。单项工作(党建、新农村建设、清洁工程等)迎接省、市检查及县年终单项考评中(仅指村里工作代表乡迎检或年终考评)未出现扣分且获得前三名分别加3分、2分、1分。反之,排名后三名的分别扣1分、2分、3分。

(二)脱贫攻坚。国家、省、市、县脱贫攻坚检查结果较好的分别加5、4、3、1分。省、市、县脱贫攻坚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一项分别扣3分、2分、1分,受到领导批评或文字性通报批评的加倍扣分。如国检或省检未通过或受到文字性通报批评的,实行综合考评“一票否决”。

(三)农业产业发展。每新增100亩集中连片农业产业面积加0.5分,加分5分封顶。

(四)武装工作。每完成一个大学生征兵任务加0.5分,每完成一个本科生或大学毕业生任务再加0.5分,每超额完成1个征兵任务加1分。3分封顶。

(五)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每完成拆除猪栏1000平方米加1分(以县工作组核查数据为准),具体按比例得分。

(六)殡葬改革。有平坟任务的村委按县里统一验收要求,验收合格加1分。

(七)招商引资工作。村委提供了有价值引资信息,并力促项目落户县工业园区的,加5分。

(八)党风廉政建设。凡协助完成经济类立案件(村两委干部涉案除外),每起加1分。

(九)扫黑除恶工作。每上报一条线索,并立案成功加1分。

(十)会议纪律。不按时参加乡及乡以上召开的会议,每次扣0.5分,未经乡主要领导批准擅自缺席会议的,每次扣1分,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加倍扣分。以上扣分以乡政府通报为依据。

四、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设立综合奖。综合考评前二名的由乡党委、政府表彰并奖励,奖金为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

2、设立单项奖,对党建、社会稳定、脱贫攻坚、烟叶生产、产业发展、征兵工作、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八项工作考评得分排前列的村予以表彰,每项奖励村委1000元。

3、所有奖金书记、主任各奖25%。

4、对村干部实行绩效工资,按村委工作量划分,口里书记8000元/年;田心,宋家,方家,郭下书记、主任9000元/年,娄屋得,小枥书记、主任10000元/年。年度目标考评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年度综合考评获得第一、二名的村,村书记、主任绩效工资可分别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10%,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降低10%。

(二)处罚

1、在省、市、县组织的迎检工作中,检查结果影响乡评先达标的,取消其评先资格。

2、年度内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取消评先资格。

3、年度内发生一起100亩以上森林火灾,一起倒堤、坝和严重畜禽疫情,取消其评先资格。

4、凡出现群体性械斗、重大恶性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之一的,取消其评先资格。

5、年度综合考评最后1名且总分低于70分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必须向乡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报告,表明态度和具体打算,并取消该村支书、主任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