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下乡镇卫生院发展综述

新医改下乡镇卫生院发展综述

乡镇卫生院的改革举措及成效

在政策支持下,全国各地乡镇卫生院陆续进行了改革。2010年4月以来,沈阳市于洪区大兴乡卫生院进行了综合医改。改革主要集中在财政投入、药品、公共卫生服务等领域。大兴乡卫生院属于区属乡镇卫生院,占地1632平方米,地处城乡结合部,服务辖区内户籍人口数13711人,服务半径3公里,综合医改后,大兴乡卫生院重新回归了公益性质,减轻了农民的医药负担,为农民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

(一)加大了对乡镇卫生院的财政投入

大兴乡卫生院原属于差额拨款型事业单位,新医改前,政府每年拨款金额在4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全额经费补助、在职人员差额经费补助。而药品收入,心电图、化验等技术性收入作为自身盈利收入。新医改后,在“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的指导思想下,按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从2010年开始,于洪区政府对大兴乡卫生院的财政拨款增加到90万元左右,2011年财政拨款达118万元,用于医护人员的全额工资发放、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的药品补偿、预防免疫等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大兴乡卫生院,每年获得来自政府的稳定的新农合基金支付,使其更好的为参合农民开展医疗服务。综上,新医改后,财政全额投入,改变了过去卫生院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状态,卫生院工作人员获得了稳定的工资待遇,卫生院开展医疗服务也有了长期的经费保障,乡镇卫生院回归公益性质,医疗卫生重新作为公共产品向农村居民提供,为农民送来了福音。

(二)完善药品采购制度

医药负担过重、农民难以承受,一直以来都是广大农民“小病扛、大病拖”的主要原因。新医改方案出台后,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最终按照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沈阳市于洪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2010年4月大兴乡卫生院实施了药品改革。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142种和省补充药物74种,由辽宁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全部实行零差价销售,并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此项举措改变了过去大兴乡卫生院药品自主采购、加价销售的状况。药品收入由过去占卫生院总收入的60%到目前的零收入,由地方财政全额补助。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5%-50%,以头孢曲松注射液为例,价格由每支10元下降到5.5元。结束了长久以来乡镇卫生院“以药养医”的困境,减轻了农民的看病负担。在对大兴乡当地居民做的100份问卷调查中,有95份有效问卷表明,超过50%的乡民认为新医改后药品收费水平低。

(三)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2009年,为配合新医改,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正式出台,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9项内容。其中,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是重要的创新项目。近年来,辽宁省落实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25元的补助政策,同时开展了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工作也在开展中。在政策支持下,大兴乡卫生院每年获得公共卫生补助经费30多万元,在原有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重点开展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工作。每年为所在辖区的农民进行1次健康体检,对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中老年人、妇女四类重点人群进行跟踪寻访,2011年建档率由上一年的30%达到60%以上。目前,乡村居民电子化健康档案的建立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其深入开展,将会推进医院的信息化建设,为患者跨地区、跨级别就医带来极大的便利。

(四)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为控制次均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2011年,《沈阳市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强调,“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单病种、按人头定额或按床日结算的办法,其中乡级单病种种类不少于40种。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民按比例垫付报销。”大兴乡卫生院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以来,单病种的治疗费用、住院总费用等被要求限价,有效控制了卫生院开大处方、乱收费的问题。卫生院获得政府的新农合基金支付金额从2008年的72万元下降到2011年的32万元。同时,参合农民在乡级卫生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市、区、县级医疗机构,最高报销比例达80%。这样的制度设计不仅给农民带来了实惠,有效减轻了农民看病就医负担,也对乡镇卫生院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综上,大兴乡卫生院从2010年综合医改至今,在政策支持下,总收入逐渐增加,医疗费用逐渐降低,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总人次逐渐提高。

乡镇卫生院存在的问题

实践证明,综合医改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新医改后,乡镇卫生院的发展依然面临很多困难与挑战。

(一)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落后、基本设备缺乏

医疗设备落后、基本设备缺乏是我国乡镇卫生院一直以来普遍存在的问题。赵琦、赵根明等人(2009)按区域划分抽取全国54个乡进行调查指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简陋陈旧,仅仅拥有开展常规检验的仪器,缺乏急诊急救和简单手术必备的装备,一些设备平时利用率较低。”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开始重视卫生院的设备建设,但是总体而言,设备设施建设的进展比较缓慢,设备简单且更新慢。同时,上级也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对乡镇卫生院所需的基本仪器设备进行投入。大兴乡卫生院也面临上述问题,大兴乡卫生院目前拥有500maX光机、彩色超声诊断仪、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各1台,其中,X光机、心电图机分别使用了8年和10年,这些设备长久未进行更新,并且缺少如CT、胃镜等日常设备以及救护车等急救设备。在对当地乡民进行访谈中,一位乡民这样反映:“乡镇卫生院的设备不行,检查也不准确,我们前往大医院仍需要重复检查,所以我们有了小病才到乡卫生院,大病就直接去市里了”。医疗设备较差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卫生院的医疗水平,一些患者只能无奈选择上一级医院就医,“看病难”的问题仍未解决。#p#分页标题#e#

(二)卫生院药物适用品种少、疗效不显著

新医改后,全国各地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尽管药品的价格大幅降低,但是也带来了药品种类的缺乏、药品质量的降低等问题。以大兴乡卫生院为例,在实行新医改之前,共有250多种药品,这些药品全部由医院自主选购,在按比例加价之后,卫生院的药品种类、价格与市场上各大药房售卖的情况基本相同,治疗效果较为明显。新医改后,大兴乡卫生院必须通过省采购平台,在网上选购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不可通过其他途径采购其他药物。2011年,大兴乡卫生院共采购了全国统一基本药物307种以内的142种,省增补210种以内的74种,共216种药品。与医改前相比,大兴乡卫生院药品种类变化幅度高达80%,药品种类减少30多种。一位卫生院工作人员这样反映:“我们的药品都是通过网上采购的,但是网上出现的药品种类太少了,一些药品即使我们想采购可厂家却不再生产了,网上的这些药品很多市面上都没有见过,我觉得疗效也不是很好。”在对当地居民做的问卷调查也显示(表3),尽管大部分人认为乡镇卫生院的药品可以满足需要,但是仍有近50%的农民认为药品无法满足自己需要,可见药品问题依然严峻。

(三)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较差

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两部分,然而,在实际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中,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医疗技术薄弱,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较差等问题,尤其是外科手术、妇产科保健、急诊抢救等方面。“个别卫生院由于技术力量薄弱,连最常见的阑尾炎、疝气、剖腹产等都不能开展,一些内、儿科,常见的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更难以胜任,满足不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对大兴乡当地居民的调查也显示,48.4%的乡民认为卫生院的医护人员技术水平高,病情可以得到好的医治;42.1%的乡民认为卫生院医护人员技术水平一般,病情可以得到基本医治;9.5%的乡民认为卫生院医护人员技术水平差,病情无法得到医治。可见,有近50%的乡民认为卫生院的医护人员技术水平一般或落后,病情无法医治或仅得到基本医治。同时,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大兴乡卫生院医护人员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建档工作中,虽然建档率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关于村民的身体健康情况信息的准确度还不高。一位卫生院管理人员反映:“我们的医生护士下到各个村为村民做体检,比如身高、体重、血压这些数据,就简单的填上了,也没好好的去测量,一些数据是不准确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较差的问题与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相适应,还是不争的事实。

乡镇卫生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实证调研发现乡镇卫生院在医疗设备、医疗卫生服务、药品等领域存在诸多问题,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财政投入仍然不足

“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具有较典型的公共物品特征,仅依靠市场机制难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的增进社会福利,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新医改后,乡镇卫生院获得了政府的全额拨款,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有了稳定的、充足的经费支持,但是,作为外溢性强、效益不明显的准公共物品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明显。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地方政府受盲目政绩观的影响,加之长久以来形成的“重城市、轻农村;重县城、轻乡村”的观念,财政对于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依然不足,这些也制约了乡镇卫生院硬件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数据表明,“2009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7541.9亿元,其中,城市11783.0亿元,占67.2%;农村5758.9亿元,仅占32.8%;人均卫生费用1314.3元,其中,城市2176.6元,农村仅为562.0元。”同时,农村医疗卫生的硬件设施投入往往会占政府财政预算的很大比重,地方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在没有强制政策的约束下,自然也不会将资金投入到卫生设备的更新、医疗设施的改善上。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投入不足,长期形成的城乡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成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水平难以得到提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基层医护人才队伍建设落后

在基层医护人才质量建设上,由于缺乏相应政策支持,长久以来,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无论在工作环境,还是在工资福利方面都与市级医院差别较大,很多本科生或优秀人才不愿意下到基层卫生院工作,而有一定知名度、专业技术较强的骨干力量,也想办法调离,卫生院难以留住优秀的人才。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中,具有本科学历的只有5.3%、大专学历占33.4%、中专学历占52.7%、高中及以下学历占8.6%,而研究生学历为0%”。同时,我国针对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的专业培训较少,开展的培训也缺乏计划性、针对性,流于形式。很多乡镇卫生院也没有上级医院的对口支援,无法形成“一帮一”、“一帮多”的良性互动,卫生院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难以提高。在基层医护人才数量上,由于我国缺少扩大农村医护人员数量的约束性政策,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编制不足、人员流失、基层医护人员整体数量匮乏的问题,导致了卫生院人手不足,制约了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数据表明,在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上,“2010年全国平均每千人口的卫生技术人员数为4.37人,其中,城市7.62人,农村仅为3.04人;全国平均每千人口职业(助理)医师1.79人,其中,城市2.97人,农村仅为1.32人;全国平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52人,其中,城市3.09人,农村仅为0.89人。”

(三)基本药物制度处于起步阶段,且不完善

“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报告指出,在中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制度创新,实施地区基本药物价格下降,居民获得实惠”。然而,我国的基本药物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基本药物在遴选、供应、配送、采购等环节出现的矛盾逐渐凸显,成为乡镇卫生院配备的基本药物品种较少、疗效不显著的主要原因。在药物品种遴选方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共有307种,品种数远低于2009年各乡镇卫生院临床应用600个日常用药种类”,而且,由于各方利益驱动,寻租等行为出现,一些疗效不理想的药物品种也被遴选在内,并出现品种垄断现象。在药物供应、配送、采购等环节,在国家严格限价政策下,一些利润微薄的药物逐渐失去生存空间,生产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生产中标的基本药物,同时,部分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配送商认为没有利润也不愿意配送,并且各乡镇卫生院采购的药品必须进入省级招标采购平台,药品的品种及生产商、配送商所选范围大大变窄。最终造成了乡镇卫生院无法配备医疗常规用药,药品的质量大打折扣,影响了用药人群的用药方式。#p#分页标题#e#

新医改背景下加快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建议

针对新医改后乡镇卫生院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调查实际及国家宏观情况,提出以下六点建议,旨在加快乡镇卫生院的发展,使其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农民,并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为新医改的不断深化奠定基础。

(一)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完善投入机制

乡镇卫生院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支持,尤其是在新医改后,卫生院各方面的资金基本都来源于政府拨款,因此,政府应该明确自身的责任,根据各卫生院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增加对卫生院的财政投入。首先,加大对卫生院基础设施、基本设备的投入。各级政府可将卫生院基本建设补助项目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卫生院每年有固定的经费用于增添及更新医疗设备、改善基础设施等。其次,加大对卫生院人员经费的投入。国家应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的工资待遇与福利水平,使其与城市同级医院的基本工资大致持平,保证卫生院可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第三,加大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各地区应从实际出发,考虑乡镇卫生院所在辖区的人口、实际工作量,按照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20元的标准,逐步增加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社会资本投资办乡镇卫生院的门槛,扩大和丰富农村医疗资源。在保证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办的公益性质的卫生院的基础上,鼓励社会有实力的企业、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非公益性质的乡镇卫生院,使其与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形成一定的竞争,调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的积极性,使其更好的开展医疗卫生工作。

(二)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硬件水平

政府应通过增加硬件设施的投入,保证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开展日常医疗诊断的设备,如:彩色超声诊断仪、生化分析仪等,重点为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等急救设备,并支持乡镇卫生院改善门诊室、观察室、病房等的基础设施,从而提供病人舒适的就医环境。同时,在乡镇卫生院硬件条件改善上,应注意走“小而全”的发展道路。乡镇卫生院的设备更新、购置,宜小宜全,而不是宜大宜尖,更不宜洋,应最大限度地避免“贪大贪尖”、“贪大求洋”的攀比情况的出现。小而全,意味着乡镇卫生院在提高硬件条件的同时,注意不要向大医院的模式发展,立足于乡镇卫生院以解决农民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的功能,配备先进的、小而实用的医疗设备。

(三)加强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

医护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卫生院服务能力与水平,因此,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培养优秀的卫生技术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一,通过政策法规保障人才建设。国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农村服务;建立并完善县区级及以上医院定点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对于长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上给予倾斜。第二,卫生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卫生院应通过统一规划,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快培养培训全科医生,并加强现有职工的继续教育,提供其进修深造的机会,尤其是选送一批年轻医护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学习,并邀请专家坐诊、带教,指导卫生院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活动。从而提高卫生院整体的医疗水平。

(四)完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制度,满足农民的用药需求

乡镇卫生院的药品问题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此,应完善国家的基本药物制度,切实满足农民的用药需求。首先,国家应适度扩大基本药物品种,建立一个更大的基本药物目录,使各地区针对自身的用药习惯、用药需求,选择一定数量的药品作为卫生院的基本药物。其次,在基本药物遴选中,国家应该对基本药品的质量进行严格审核,选择质量合格、疗效显著、价格合理的药品选入基本药物目录,杜绝权力寻租的问题,防止药品品种的垄断。再次,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使药品在招标、生产、供应、配送等环节全部处于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管之下,使乡镇卫生院可以配备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最后,建议实行允许非基本药物进入卫生院药房,“实行目录内药品100%报销,非目录内药品报销比例降低或自费。”的政策,扩大卫生院药品种类,保证农民日常用药需求。

(五)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探索双向转诊模式

乡镇卫生院要树立大卫生、大服务观念,探索创建“乡村一体”、“六位一体”、“双向转诊”的新型服务模式。在政府支持下,各村建立起标准高、设施齐全的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与各村卫生服务站相互联动,密切配合,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对行动不便的患者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使医护人员在时间和空间上与农民融合在一起。在此基础上,乡镇卫生院应积极探索集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服务模式,改变过去以医疗为主体的服务模式,认真开展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乡镇卫生院应着力创建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由于乡镇卫生院在医疗设备和技术条件方面的限制,可以将一些无法确诊及重病的患者转移到县、区及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上一级医院对诊断明确、经过治疗病情稳定转入恢复期的病人,重新让患者返回所在辖区乡镇卫生院进行继续治疗和康复,从而保证农民“小病不出门、大病及时治、病后有康复”。

(六)加强卫生院的内部管理与监督

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内部管理与监督,保障其良性运行与发展,需要做到以下三点。第一,强化卫生院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所有人员在核定资质后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全员聘用。院长的选拔要做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任作风好、懂技术、善管理的人员担任院长。第二,建立激励性的分配制度。乡镇卫生院应认真贯彻落实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使卫生院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等挂钩,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第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监督。乡镇卫生院应该把提高自身医疗质量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护人员的医疗行为,注重培养医护人员高尚的职业道德,提高技术水平。政府也应尽快完善卫生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标准体系,完善药品监管、公共卫生服务等规范,使乡镇卫生院开展日常工作处于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之下。#p#分页标题#e#

综上,未来乡镇卫生院的良性发展,要在财政投入、硬件、人员、药品、服务模式、内部管理等领域逐步完善,立足于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不可向大医院发展。乡镇卫生院应发挥中枢的作用,与县级医院开展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与村卫生室合作承担起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最终形成完善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这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需要社会及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配合。总体而言,过去的三年医改,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尽管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应坚信,医改总体方向、惠民举措的正确性。2013年,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入下一阶段,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未来还有较漫长的路要走。

本文作者:杨嘉莹 单位: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