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音乐教育刍议

先秦时期音乐教育刍议

《尚书•舜典》中的一段文字可以看作中国音乐教育的发端:“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此段话包含了施教者、受教者、及教育目的等信息。可以看出氏族社会时期舜就已经注意到音乐的教化功能,而将音乐作为巩固政治统治的一种手段,他的最终目的是要达到“神人以和”的境界。《尚书》为我国古代音乐教育的源头,其中有关音乐道德教化和情感教育及审美意识与听赏能力方面的内容,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西周时期的音乐教育

中国素有礼乐之邦的美称。西周时期的统治者将音乐作为治理天下的一种手段,正如《周礼•地官》所云:“以乐礼教和,而民不乖。”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是中国古代音乐教育发展的第一个高潮阶段的重要标志。

西周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比较明确的教育体系。和夏商两代一样,“学在官府”是西周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这同时决定了西周音乐教育也离不开“官府”。“学在官府”又称“学术官守”,意思是教育机构设于官府之中,即通常所说的“政教合一”。 “官师不分”是“学在官府”的主要表现形式。所谓官师不分是指为师者必为官。 “大司乐”就是其中所载的周朝王家音乐机构的乐官之长。大司乐的下面是乐师,乐师分为大乐正、乐正和小乐正,其爵位分别为下大夫、上士和下士。其余还有大胥、小胥、大师、小师等也都有着自己的爵位。这些都体现了西周音乐教育的“官师合一”。“学在官府”还体现在学生的选择上。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在受教育的权利上存在着阶级差别,奴隶被剥夺了入学受正规教育的权利,平民只能入乡学接受小学教育,而只有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子、卿大夫之嫡子才有机会入大学深造。这就造成了礼乐教育与庶人无缘,所谓“官守学业,皆出于一,而天下以同文为治,故私门无著述文字”。《周礼•春官宗伯》记载:“乃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其所属礼官中“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大司乐职掌大学的教法,治理王国的学政,并对国子施以教育。大司乐下面还有乐师、大胥、小胥等官员,他们不仅是音乐的管理者、演奏者,同时也是音乐教育者。全部加起来,周朝音乐机构的官员和乐师多至 1463 人。其上有音乐舞蹈总管、总教习、总指挥、总监督,中有音乐舞蹈的教育者、表演者及乐器、舞具的制造、修理、保管、发送者,下有各种职员及工役。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由此可以总结出周朝音乐机构的特点:人数众多、组织庞大、分工细致、管理严密。此中的大部分官员是从事教育的,其明确的分工,足以看出周朝音乐教育的水平之高。

周是一个重礼的朝代,干什么事都是与礼分不开的。礼与乐互为表里,其教育作用各有侧重:“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音乐教育在西周是一门主课,很受重视。“ 以乐德教国子,中和、?、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大武”此段话是《周礼》中的《春官宗伯•大司乐》对周代音乐教育内容的一个概括。中国古代教育具有重道德伦理的特点,《礼记•王制》云:“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淫  上贤以崇德,简不肖以绌恶”。 西周立国推行“德治”,乐教也以德重,所谓“德成而上,艺成而下”。“声音之道,与政通矣。”西周统治者明确要求乐为政治服务,因此等级分明的教育便是乐德的核心。“乐者,通伦理者也”。乐德之教还要对贵族子弟灌输“中和、?、庸、孝、友的观念。”其中以“中和”之德的培养为重要。“中和”就是指王道的和谐,即协调统治阶级内部,以及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各种矛盾。乐德之教,就是要运用艺术的感染力,使学生从道德认识到道德情感都至于中和。西周的礼乐教育活动还注意到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特征,以年龄为依据设置学科课程,《礼记•内侧》云:“十有三年,学乐  ”《周礼•春官》记载,所教乐舞有《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大武》,简称“六乐”。这六乐也是周实施雅乐的重要内容。可见西周礼乐制度强调音乐审美意识的构建,颂扬的是英雄创业的伟绩、原始图腾等内容。其最主要的目的是维护其统治,通过审美意识来达到这种目的。

西周建立了我国历史是第一个比较完备的音乐教育体系。但从其受教育者、教育目的、教育内容上看都存在着等级性和阶级性,都是在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虽然如此,周代的乐教制度还是为我们留下了很多宝贵财富,并开了音乐教育系统化、体系化的先河。但是西周乐教毕竟是我国古代文明形成初期的教育形态,从整体上看尚处于较低级的水平。至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奴隶制度的瓦解,奴隶制官学教育体系不再适应时展的需要,终被私学和封建官学所代替,中国古代音乐教育又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的音乐教育

与西周相比,春秋战国时期音乐教育在性质上有了明显的变化。西周时期官学的重心在宫廷,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私学的兴起,音乐教育开始下移,这是中国古代音乐史中的一个转型期。但是,音乐的教化功能与政治的兴衰是相同的,音乐仍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音乐审美和教育中体现的平和,在外在上是音乐的协和,其内质也仍然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即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矛盾的调和。“礼崩乐坏”带来的文化下移,这一时期的诸子百家争鸣,尤其是儒家思想,对当时以及后世的音乐教育有都着深远的影响。

孔子的音乐教育思想主要是推崇西周的礼乐思想,将礼乐教育作为教育内容的主体,将音乐的学习视为教育的最高阶段。孔子在教育中强调“有教无类”,在教育的选择上突破了等级的局限,是适应时展要求的,但是他仍然认为社会政体需要有一定的等级制度。他在音乐教育审美中主张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论语•八佾》中孔子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通过乐的中正平和的情感态度来成就一种人生境界。孔子还主张教育中知行合一。#p#分页标题#e#

孟子与荀子是继孔子之后儒家的两位大师,他们的音乐教育是在继承了孔子的礼乐思想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孟子在政治方面主张施行仁政,在音乐教育方面突出音乐的伦理教化功能,他认为音乐的教化作用远胜于言语说教的作用。《孟子•尽心上》:“仁言不如仁声之人人深也。”《孟子•梁惠王下》中记载了孟子与民同乐的思想,是孟子维护封建统治的策略之一,但是这种思想却突破了西周以来礼乐思想的束缚,是其“民本思想”在音乐教育中的反映。荀子从其“性恶论”的方向发展了儒家伦理学和教育学思想,《荀子•性恶》曰:“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基于这一前提,他认为实施礼乐教育是十分必要的,是要通过具有教化功能的音乐活动来达到乐教的目的,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稳定。

综上所述,先秦时期的音乐教育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不论它们的形态和性质如何转变,音乐的教化功能与政治的兴衰是相同的,音乐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从先秦的音乐教育在整个中国古代音乐教育史上的地位来讲,可以说这一时期的音乐教育奠定了我国古代音乐教育思想的基础,尤其是儒家的音乐教育思想,更是我国古代音乐教育的精华。从先秦音乐教育在中国古代音乐史的作用来看,它从侧面反映了先秦的音乐发展状况和各时期的音乐思想。

本文作者:刘文 单位: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