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语言的解析

生活语言的解析

作者:李琪 单位:西安文理学院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过:“伟大人物的优秀作品都是产生他们不得利的无偿写作,或为很少报酬而写的时候”。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一生对创作情有独钟,他以体验生活、观察生活、揭示生活为追求,不论是穷是富,是喜是悲,都不放弃自己的追求,使自己的作品真实、感性,脱离了传统的模式,成为人们所喜爱的伟大作品,似乎正好走上了叔本华指出的路径。

艰难抉择:理想在放弃中获得舍伍德•安德森(1876-1941)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的一个小镇,由于家境贫寒,一家人居无定所,整日颠沛流离。他从14岁开始便开始谋生,靠打工接济家里,使他有了人生历练的资质,有了体会生活、洞悉生活特质。这样,便给他幼小的心灵里种植上了成为一个故事家、小说家的“基因”。“叙事者与故事的关系、叙事者的角度,是从来的小说家都十分用心的问题,一个作家采取某种描述角度即使是不合理的,对他来说也是有意的、自觉的、事出有因的。”[1]安德森成人后的经历,更为他将来走向文学创作之路奠定了基础和条件,提供了广泛的素材资源。他20岁时离家到芝加哥去当工人,有了下层人为生活艰难挣扎但顽强工作的实践与观察;其后当过兵,有参加过美西战争的经历;当过俄亥俄州一个小镇的颜料厂经理,担任过广告撰稿人,经过辛苦经营与奋斗,他很快成为一个发迹的实业家。此后便有挖掘自己厚厚的生活积淀的念头,从事小说创作,探索生活的意义。然而,经商与写作两种职业间的矛盾与冲突使他异常苦恼,左右掣肘。在这些简单又难处理的矛盾面前,他精神几乎崩溃,1912年突然离家出走,经几番周折展转,后终于回到芝加哥,彻底弃商执笔,开始走上了他的职业作家生涯的道路。

“艺术的真正生命在于对个别特殊事物的掌握和描述,作茧自缚家如果满足于一般,任何人都可以照样子模仿。到了描述个别特殊这个阶段,人们称为‘写作’的工作也就开始了。”[2]安德森进行大量一般素材的积累后,也便开始探索普遍之中的特殊,进行了具体之中的抽象。深刻揭示生活:作家的兴趣与使命写生活重在揭示生活,而揭示生活最深刻的方式莫过于反映人们看不见,但能体会得到的真实内心世界。阿•托尔斯泰在谈写作经验时说过:“仗着内心的视力去观察他所描写的对象,这样来创造作品———这是作家的规律”。而安德森就擅长通过内心的视力去观察生活。他否定美国传统中追求成功的价值观,注重人尤其是普通小人物的内心世界和潜意识,他运用“意识流”,采用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自由联想和内心独白的表现手法,探析、剖析人们在精神和肉体受到压抑时所表现出的沮丧和怨恨。

因此,描写正常人的异常心理,描写易动感情的人受压抑后产生的精神创伤和变态心理,往往是入木三分。他迷恋于揭示生活表层以下的精神状态,表现那难得的片刻片断,那断断续续的如梦如幻般的人生,以及人生中的追求和摸索。他认为,作家要表现的不仅仅是人们说什么和做什么,更重要的是表现人们在想什么而且在这种想的支配下会引发什么。为了较好地做到这一点,他放弃了传统小说的结构,采用一种新型的短篇小说艺术,凭借敏感的想象力和透视力,紧扣情节中或者生活中能够唤醒人们共同感情的一种气氛或一种情调,能够引发人们思考的一个地方或一个人物,能够激起人们想象的一股狂热或一种梦幻,并略着笔墨加以描绘或渲染,以牵引读者在阅读中思考,在思考中阅读。安德森的小说正是这样:不是以明显的或者连贯的情节取胜,而是通过某种富有象征意味形象,某个突然受到启示的片刻来揭示事物本质。

另辟蹊径:简明情节的社会透射力《我想要知道为什么》是安德森的短篇小说名篇,小说通过孩子的眼睛在大脑的“调色板”上投影的世界,揭示出天真的孩子在接触社会和成人世界时的幻灭感。15岁的孩子,是典型的美国小城镇的孩子,还没有沾染上大城市的坏习气。小说中描写的这个孩子非常喜欢马,他感到没有什么东西像马“那样的漂亮、那样洁净、浑身是劲、老实可靠了。”他也爱黑人,因为他们勤恳能干,对孩子比白人更讲公道。他所神往的是一个开阔的、洁净的、有泥土和青草味的世界,其中的人是诚实、有感情而麻利能干的。他以为自己在一位驯马的教练身上看到了他的理想化身,不禁对那位教练充满了敬爱和仰慕。可是,那样教练却在他亲身训练的“一道光”这匹美丽、勇敢、洁净的马赢得了比赛胜利之后,跑到一个“气味难闻、讲话下流”的地方同一个“既不好看,也不值得接近”的坏女人鬼混,孩子无意中看到这一幕景象,感到心灵受到莫大的打击。这样以来,他眼中的一切都变了,用小说里的话讲就是:“在跑马场上,空气的味道不那么正了,闻起来也不那么香了。”孩子在悲伤又迷惑的同时,他不禁要问为什么,他们不难给他接出下文,为什么理想被沾污了?为什么天真要散去?为什么知识的彼岸就是毁灭?是多么令人深思的发问呀!独特的人生经历使他这篇小说写得自然、流畅、明白如话,他就像一位善于说书的人,对着一群听众,讲得娓娓动听。小说通篇都是以一个孩子的口吻来讲述。语言极其口语化,浅显易见,口气清新自然,贴近生活。就像一位少年信口而说,似未加任何雕琢的天然原料。透过他的讲述,我们仿佛看到一位天真少年活生生地站立在我们面前。这是一位稚气未脱的少年,天真纯洁,对良种赛马痴迷之极,虽然天真,但他对周围的人和事物都有自己的见解和思考。

少年的第一人称讲述,使小说洋溢着一种抒情的气氛:“赛马从马厩里走出来,马童们骑在马背上,这个时候站在那里看着,真是怡人。”孩子充满童真,他爱赛马,也爱赛马场旁边的一草一木;他的爱是一个孩子好奇的爱,描写得是那么有感染力,“那边的棚子里传来黑仔唧唧呱呱的笑语和歌声,熏肉和咖啡的香味飘过来,所有的一切都清爽,客人,咖啡,马粪,黑仔,烟香味,混在一起,再没有什么能比得上。那简直能把你迷倒,真的,不是我吹牛。”孩子眼中的世界、小镇、赛马场,是那么的清新芳香,孩子眼中的黑人是那么亲切和善,那么勤恳能干,那么幽默快乐;这一切出自一个15岁孩子的口中,读起来是真切感人的。

安德森在《我想要知道为什么》这篇小说的结构安排上也是匠心独运的。孩子要讲一件令他感到困惑的事情,这件事对他打击很重,他既要倾诉,又实在不愿触及,他但愿那件事没有发生或者自己没有看到。因此,他一直有意或无意地岔开这个话题,先讲他感到美好的人和事,直到最终才揭开他的迷惑。那件事太丑陋了,他又不得不说,所以最后才说,这种安排恰到好处,符合了天真烂漫孩子们的思考特点和逻辑思路,把他的困惑表现得强烈而有效。作者为突出少年的理想遭到玷污的幻灭感,还使用了对比的手法。在丑陋的一幕发生之前,马与驯马教练在少年眼中洁净美好而勇气十足,“一道光”成了赛马会上的冠军,少年对这位驯马教练愈发的充满敬仰与爱慕,他由于爱马而爱屋及乌。当他看到丑陋的一幕时,他把那个女人与马作了对比,那个女人和他喜欢的一匹马有点像,却远不如马洁净,嘴长得很丑。从此以后,他觉得赛马场上的空气不是那么的清新了,气味也不是那么好闻了。通过对比,烘托出少年天真美好的理想及理想幻灭后的失望与困惑。#p#分页标题#e#

安德森文笔简炼,在语言风格上深受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Stein1874-1946)和马克•吐温(MarkTwain1835-1910)的影响,特点是简朴,接近口语,多用小词,直陈句式及种种重复手段,既有象征和意象的重复,也有某种感情和氛围的多次再现,通过重复,他得以把握住人的意识与时空的关系,才使“现在”在某一时间轴上自由延续,做到了在有节奏的音调词句中蕴藏着丰富的意义和内涵。小说文字虽然组织散漫自由,但却从无序之中见到有序,无规律之中得到了规律,产生一种韵律之美。每一段落开头总是有一句话,或者承接上文,或者总结本段意思,往往是“Well,Imusttellyouabout…”或者“Won,ttellyou…”每一段落的结尾往往是“Ican,thelpit/Ican,tfigureout./Idon,tknowwhy./…butIdon,t.”句式的排比与类似就像诗歌中的迭句,使段落之间既有跳跃性,又有连贯性,给了松散的结构以内在的统一性。少年不知道为什么/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并未作深入的探究。只是再一次用“我想要知道为什么”的慨叹,给读者很多无声的语言,促使读者把最后的发问与前几个为什么的进行对比、联想,使读者不自觉地把这位少年美好理想遭玷污的悲伤与迷惑的情景,深深地印在自己的脑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