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防护管理研究

森林资源防护管理研究

森林资源是自然界和人类关系的“调节器”。森林资源保护关系到国土生态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生态的协调发展,关系到林业发展的全局。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生态环境的好坏已成为衡量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如何保护生态环境,特别是保护森林资源,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焦点。因此,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始终是林业工作的核心和重点,是林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完善森林资源保护法规体系

为了强化林业管理,有效地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可根据我国《森林法》,将现有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进行整合,制定统一的森林管理条例。该条例可统领现存的森林资源保护地方法规、政策,使整个地方法规系统化,从而更好地贯彻执行统一的法律规范。同时,可在该条例下完善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其他立法,做到法规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和综合性。此外,还应在建设林业执法队伍和提高自身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奖惩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做好工作。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的环境意识、生态意识、法律意识,同时要制定鼓励群众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政策,使群众真正从森林资源保护中得到实惠。在商品林和公益林建设中,应引入民营机制,发挥森林资源的市场功能,引导群众参与到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培育的过程中来。

二、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要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时刻保持警惕,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要特别加强对乡镇、偏远村屯和山上作业点的监管,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各护林员、驻村干部要抓住重点对象、高危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对小孩及精神病患者等重点监管对象,要坚决落实监护责任,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其次,要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要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并结合乡镇实际,制订《森林防火预案》,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强化森林资源管理

首先,要通过不断完善和建立资源管理法规体系,做到以法治林。其次,要加强林政资源管理机构(如林政稽查队伍和木材检查站)建设,改善护林队伍办公条件。同时建立以林权、森林资源退耕还林档案为主要内容的森林资源林政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资源监测,逐步实现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现代化、数字化,提高森林资源管理的决策水平。第三,要严格森林资源限额管理和“三总量”控制。第四,要积极开展林政执法检查和林区综合治理工作,强化管理措施,坚决制止毁林开荒、乱砍滥伐、乱占林地的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第五,要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能力,实现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第六,要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综合协调运用营林、生物、基因、人工、物理和化学等防治措施,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贯穿于林业生产全过程,着力促进森防工作由重防治向重预防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由一般防治向工程治理转变、由以化学防治为主向以生物防治为主转变。提高森林尤其是人工林自身抗御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能力,重点完善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反应和防治法规等体系建设。

四、巩固和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是林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加强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和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完善和提高林业科技服务和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水平,改善职工办公条件,配备现代化的仪器设备,强化科技示范点建设,促进科技推广和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林业建设的需要,重点建设种苗示范基地、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和采种基地,逐步实现主要造林树种良种化、种源基地化、种子加工机械化,同时,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规范的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完善提高国有林场管护站、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调查设计队、乡镇林业工作站办公条件和装备水平,为基层林业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强化林业信息网络建设,用现代化手段,实现信息、技术的快速传递,达到办公自动化的要求。

森林资源保护工程是一项全球瞩目的巨大生态建设工程。森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对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所以林业部门必须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紧迫性,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为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