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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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森林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1

关键词:天然林;管护;问题;对策

1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宣传力度不够,群众护林意识淡薄

天保工程公益林管理实行全面商品性禁伐后,林农无法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经营公益林的经济效益,只能得到每年15元/667m2的生态效益补偿金。物价上涨,使得小部分具有抚育更新性质的间伐收入还不够消减投入的成本,也影响了森林质量的提高和群众护林的积极性。广大林农倾注他们多年的心血,精心管护换来的一片片青山,为全县生态环境的建设做出了贡献,却没有经济收益,过着十分清贫的日子。如何从“绿色银行”里取款,改善林农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成为摆在林农面前的一道难题,使他们陷入了困境。

1.2森林管护的监督力度不够

目前,虽然对于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森林管理的监督力度还不足,对林地用途管理制度,占用林地审核制度的监督力度及对破坏林地案件的监督查处力度不够,导致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1.3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投入资金不足,管护难度增加

森林资源管护面积大,点多线长,森林管理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但对森林资源管护资金的投入却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加上森林资源管理设施落后,交通设施差,森林资源管理无法与现阶段的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形式相适应。受木材高价位的利益驱动,林区道路的改善在为木材采运提供交通便利的同时,也使林区木材偷运滥伐管理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林业部门在森林资源管理上的行政管理成本越来越大。

1.4护林员在森林资源管护中的责任与待遇极不相称,森林资源管护模式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是护林员在巡山护林中,工作环境艰苦,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天保工程资金中却未对护林员工伤保险做专项经费预算,一旦护林员在巡山护林中受伤或死亡,县林业局或乡镇林业站无法应对。二是要求护林员为专职,每月巡山护林天数要求在22天以上,而护林工资只有800~1000元,月,未达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造成护林员的待遇与劳动量极不相称,因此,也不能很好地对护林员进行考核管理。

2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问题的对策

2.1广泛深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天保意识

应该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林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利用召开培训、会议、广播等多种方式对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经常性教育;利用在交通要道和林区路口制作宣传碑牌、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单、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利用身边的人和在天保工作方面的先进事迹正面教育引导群众等。

2.2加大资源保护力度

一是加强护林员工作力度,杜绝乱砍滥伐现象。二是严格实施林地征占用管理,每年开展2次林地执法大清查活动,对全县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现象,依法进行清理整顿,完善征占用林地手续,遏止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对私挖乱采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2.3增加护林员管护承包费,提高护林员待遇

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护林员的工作量,建议将护林员工资标准提高到每月1500元左右。只有提高福利待遇,才能调动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林业部门才能更好地监督管理护林员。

2.4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火灾是森林管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给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在护林防火工作中,应该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经常深入林区进行宣传、教育,使林区居民及过往行人自觉提高防火意识。把责任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杜绝一切人为火源,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2.5建立健全森林管护档案,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档案,可以及时准确地提供森林管护工作的基本情况,使日常工作主次有分、轻重有别,使森林管护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森林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2

关键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对策;榆阳区

中图分类号 S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20-86-02

森林作为大自然的总调度室,是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的依存之所,不仅有着丰富的物种资源,可以提供大量的林木和生物资源,而且具有重要的生态调节作用,可以保护土壤、保持土壤肥力、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净化空气。因此,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关系着人类、社会、经济、生态和谐发展的重要问题,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更是肩负着调控和引导森林资源走向良性循环轨道的重要任务。

榆阳区作为榆林市唯一的市辖区,位于陕西省的北部,毛乌素沙漠与黄土高原的交接地带,主要以风沙草滩为主,有“塞上榆林十八滩,水清草绿似江南”的美誉。榆阳区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的挖掘和采伐对森林资源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榆阳区近几年来一方面推动经济增长,一方面保护环境,完成了大面积退耕还林(草)、宜林荒地造林种草、封山育林工作,在扩大森林总量与规模的同时,还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管理、培育、发展以及合理的开发、利用,以改善生态环境。但是在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下面笔者根据工作实践进行分析。

1 榆阳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乱占林地和偷牧毁林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素质较低的人为了一己私利滥占林地、偷牧毁林,虽然多次进行管理、说服、教育和处罚,但是还是屡禁不止,依旧存在侥幸心理。还有部分地区,只考虑小范围的经济效益,缺少全局意识,思想觉悟较低,目光短浅,破坏了大量具有较大潜在升值空间的育林区,过度采伐、甚至出现林地逆转现象。这些盲目以牺牲森林资源为代价换取的经济发展,最终破坏了生态环境。

1.2 森林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榆阳区森林资源整体的质量较低,所以保护工作量大、范围较广、人力资源有限,对于部分地区的滥占林地、偷牧毁林不能及时发现,即使发现进行管理,保护和管理人员走后,此类行为还是屡禁不止,给封山育林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二是从森林资源保护的工作侧重来说,还存在板块和比重分配不合理的现象。片面的追求造林数量和规模,而不注重造林质量,同时工作板块内部还存在“重营造、轻抚育”的问题。对于造林与抚育工作的比例关系,没有达到一定的管理认识高度。由于过于重视营造,将大部分的力量集中在此环节的工作中,从而忽视了抚育工作,甚至没有开展抚育工作,因此形成森林重造轻管的局面,不能得到持续的发展和巩固。随着造林面积的不断扩大,带来管理与保护上的困难,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压力大。三是不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带来一系列问题。由于树木的品种、粗细、大小、品质不同,导致经济价值不同,在采伐过程中常存在采大留小、采好留坏,主伐珍惜物种和大径级林木,这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使森林物种减少、质量下降、生态功能减弱,从而影响森林资源的增长与可持续发展。

1.3 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体系不健全 保护与管理体系不健全首先表现在相关政策、制度、法律法规等规范化体系不健全,而且存在疏漏。管理体系陈旧,管理指标和规定不切实际,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发展,从而也影响了森林保护管理工作问题的解决。其次,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没有根据科技发展使用先进的、配套的管理工具,简化工作流程与难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力度。

1.4 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部门保护和管理人员畏惧困难,素质较低,责任心不强,怕得罪人,甚至出现的行为。这种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行为严重损坏了森林保护与管理工作的严肃性。部分地区或单位在贯彻落实保护管理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时,流于形式,大作表面文章,不能真正深入和落实,影响工作效果。另外,由于基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条件较差、环境恶劣、危险系数较高、工作量大、待遇低,不能对严格执法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做好保护,在执法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人身安全侵犯,甚至还出现事后打击报复的行为,导致机构不稳定,人员流动较大,管理队伍松散,林业行政执法消极。

2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对策

2.1 加强思想教育,调整产业结构 意识支配行动。只有从根本上扭转违法犯罪、滥砍滥伐、乱占林地和偷牧毁林人员的思想意识,加强教育工作,使他们意识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才是依靠森林生存和生活的唯一出路,贪图个人利益和短期利益的行为,于人于己于子孙后代都是不利的,更是不可取的。同时,还要从经济转型和调整产业结构上入手,拓宽农民致富渠道。通过林种树种和治理相结合的模式,提高农民收入,因地制宜,发挥地区优势,形成产业链条,促进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以减少农民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此外,还要通过电视、广播、标语、宣传车、展板、宣传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当地人民了解国家林业法规和政策,使其知法懂法,提高依法守法自觉性。

2.2 加强保护和抚育工作,合理开发利用 首先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充分调动人力资源,发挥林业派出所、林政稽查队和草原监理站的执法职能,坚决打击乱砍、乱伐及非法侵占林(草)地的不法行为,避免屡禁不止的恶劣行为。其次,应加强森林的抚育工作,合理分配造林和管理之间的工作配比,加大对抚育工作的重视力度,减少低质量的扩大森林面积,促进良好森林资源循环系统的形成。再次,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森林资源,严格控制和审核征用林(草)地报批审批制度。在森林资源的采伐上要注意珍惜物种和大径级林木的保护,在发挥生态功能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调配采伐树木的品质与品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森林采伐限额计划与制度,并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坚决制止乱砍滥伐和超限额采伐的行为。通过采伐计划控制乱砍滥伐和不合理开发利用的行为,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可以有目的的进行管理。还可结合采伐区域的更新造林计划与检查验收制度一起进行,建立林业投入机制,以完善采伐更新造林的制度,促进森林可持续发展。此外,还可以利用榆阳区森林景观优势,发展森林旅游业,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2.3 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 针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出现的问题,榆阳区可以制定新的、适应当前发展的制度,对全区全面实行封禁,实现退耕还林和封山禁牧的有机结合,确保生态建设成果。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多方面的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和监督。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性较强的管理处罚制度,推行并落实责任管理制度,对林区进行分区域责任制管理,不同区域根据森林资源现状制定保护责任和目标,并进行考核管理,以加大退耕还林还草的管护力度。在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方面,应健全林权证发放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在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基础设施上,应加大林业科研投入,提高林业发展科技含量,引进先进的仪器设备。通过应用先进技术对森林进行监控,建立自动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

2.4 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建立执法机关内部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制度,加大林业执法力度,维护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的严肃性和法律性。执法人员要廉洁与公正。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保护,确保执法人员的安全,避免打击报复、暴力反抗的行为。同时,还要改善执法条件和保障执法的基本经费,稳定基层林政执法队伍,减少人员流动,使保护和管理工作具有可持续性,调动林业行政执法者积极性。

3 结语

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因此,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坚持以兴林富民为宗旨,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全面推进森林经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稳定林地的根基,巩固生态性林地,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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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3

关键词 森林资源;现状;问题;对策;云南永胜;三川镇

中图分类号 S75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1-0205-02

1 三川镇森林资源现状

三川镇是云南省集镇之一,其境内的三川坝素有滇西北粮仓之美誉。全镇总面积224 km2,辖19个村委会,14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1 762人,其中农业人口60 465人,非农业人口3 223人,有耕地3 710.4 hm2,其中水田3 255.87 hm2,旱地453.20 hm2,人均耕地0.06 hm2,农民纯收入3 725元。据2008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三川镇林业用地面积12 102 hm2,按权属分,国有林面积1 825.3 hm2,集体林面积1 939.3 hm2,个体林面积8 337.4 hm2;按用途分,公益林面积1 876.7 hm2,商品林10 225.3 hm2;按林地结构分,纯林6 819.8 hm2,混交林390.5 hm2,乔木经济林43.6 hm2,竹林26 hm2,灌木林地2 707.1 hm2,苗圃地2.5 hm2,无立木林地85.3 hm2,宜林地2 027.2 hm2,全镇森林覆盖率32.8%,林木绿化率50.3%。

2 存在的问题

2.1 重造轻管,致使森林资源增长缓慢

造林要取得成效必须“三分造,七分管”,可在有些村民中“三分造,七分管,甚至栽下无人管”;有的村民片面追求造林数量,忽视造林质量,加之经营不合理,致使造林成效难以巩固;一些村民在培育、发展森林资源时,忽视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2.2 森林火灾破坏了森林资源,致使森林资源有减无增

三川镇交通便利,辖区内农、林、牧交错,森林防火期入山人员复杂,各种人为用火行为难以制止,林下可燃物较多,农户居住分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难以及时扑灭。森林火灾的发生,大片森林被烧伤,影响了森林的正常生长,有的林木被烧死,毁林容易造林难。森林火灾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森林资源的减少。

2.3 群众综合素质低,森林管护难度大

三川镇人口众多,人均占有耕地、林地面积少,他们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缺乏必要的学习和了解,爱林、护林意识差,对保护森林资源的认识不到位,存在着“坐山吃山”的错误思想观念。林业部门查处林业案件,群众普遍不积极配合,知情不报,隐瞒事实真相,使一些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人员逃避打击。对一些项目造林,主动管理意识差,影响造林质量[1-4]。

3 对策

森林资源是不可缺少的环境要素,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资源。只有把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促进生态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1 大力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利用各种形式,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家园、保生存、保发展,增强全镇人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形成全民爱林护林、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社会风气。

3.2 合理规划,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在搞好森林资源调查基础上,根据生态建设的要求,合理编制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林地开发利用要统筹安排,在保护前提下开发利用,对大源林区水库周围,板山河流域、五郎河流域、摇钱河国有林区、清水河林区等重点生态公益林实行重点保护,从严控制。对用材林、经济林等商品林,在“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下依法流转。使用林地要有生态意识,正确处理好保护森林资源与地方经济、长远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毁林开垦,林地荒芜和地力衰退,禁止非法改变林地用途。

3.3 加强林地权属管理,维护林权人的合法权益

稳定林地权属的林地管理,通过宣传活动,使林地所有权者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识到林权证是确保林地权属,申请林木采伐,进行林地流转及获得经营收益或补偿的法律凭证。

3.4 加大林政资源管理执法力度,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

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管理,打击各种非法侵占林地资源的行为,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应做到开源节流,要一手抓造林,绿化宜林荒山荒地,扩大林地面积;一手抓保护,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程序,规范林地管理制度,执行征占用林地补偿制度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缴纳制度,切实做到“谁占有谁补偿,谁破坏谁治理”。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林地管理保护力度,工程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制止林地非法流转,对未审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林地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3.5 加强预防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天敌,加强一切野外用火的严格管理,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对违规用火者,依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严加惩处。对森林病虫害的防治要建立健全森检机构,建立精干的专业队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检疫法律、法规及检疫知识的宣传,严格执法,加强调运检疫,产地检疫,广泛学习《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一只政治思想素质高、懂技术、业务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林业队伍。

3.6 实施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三川镇天保工程大多位于重点河流两旁,属于生态公益林水文作用大,一旦被砍伐,再次恢复难度很大。因此,保护好天然林意义重大。实施好天然林的保护工程,要加大管护力度,在制度上督促林权所有者行驶管理职权,真正实现“谁经营,谁受益,谁管护”的森林经营管理体制。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是全面遏制生态恶化局面,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三川镇退耕还林面积达320.99 hm2涉及9个村委会,共1 295户。国家为了巩固退耕还林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实施了第2轮对退耕还林农户的直接补贴,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但国家还需加大补偿金额,加强农村能源建设,优化农村电价改革,确保工程成效。

4 结语

总之,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发展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千秋大业,三川镇林业应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做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实施保护和管理。利用各种手段强化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引导社会力量重视和支持林业的保护和发展,为三川镇的未来创造一个山清水秀的美好环境[5-8]。

5 参考文献

[1] 龙琳,杜广山.林地资源保护初探[J].中国林业,2002(16):38-39.

[2] 孙学华.谈林地资源管理及对策[J].林业勘查设计,2006(2):10.

[3] 李晖,管远保,王福生,等.提高湖南森林质量的对策探讨[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08,27(3):21-22.

[4] 雷加富.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是推进新世纪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有力保障[J].绿色中国,2001(7):3-11.

[5] 胡光,徐中飞.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林业勘查设计,2005(4):3.

[6] 谢秀杰.如何加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J].广东科技,2010, 19(8):28-29.

森林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4

关键词:环境法;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生态红线;机制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07-0058-03

森林资源是一种极其重要的自然资源,具有经济价值(如林产品)、生态价值(调节气候、保肥固土)和社会价值(如提供就业机会)。长期以来,人们重视森林的经济价值而忽略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近年来,国家对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强,森林资源呈现出数量持续增加、质量稳步提升、效能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天然林稳步增加,人工林快速发展。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林业保护部门纷纷划定林业生态红线,保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的生态用地和物种数量底线。

然而,我国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依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森林覆盖率远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和分布不均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同时,森林生态系统脆弱,水土流失严重,荒漠化不断扩展,草地退化、沙化和碱化面积逐年增加,生物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环境的事件频发。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的环境问题,调整因森林开发、利用、保护及管理各种社会关系,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现行的森林资源法体系主要包括《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构成林业生态保护依法建设管理的框架。然而,森林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在保护森林资源方面依然存在一定问题,不能全面反映当代新型林业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法治需求,因此,立足于森林资源保护面临的现实困难,探索制约森林资源保护的原因,寻求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环境法制保障,成为当务之急。

一、森林资源问题

1.森林资源变化。(1)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是指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林地与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率。根据1973―2013年的8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结合2013年颁布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的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数据,结果表明,我国森林覆盖率随时间变化呈稳步上升趋势,但仍远远低于世界森林覆盖率30%的平均水平。同时,不同区域的森林资源差异较大,绝大部分森林资源集中分布于东北、西南等边远山区和东南丘陵,广大的西北地区森林资源贫乏。同时,森林蓄积量增长潜力呈东南部增长快但总量少、西部增长缓慢但总量多的趋势,因此,我国森林的未来规划方向趋向于西部重种植面积、东部重森林质量[1]。面对中国特殊的地理条件和经济环境发展国情,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50亿立方米以上的目标,合理规划森林种植区域,评估和提升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增长潜力,将是今后我国林业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2)荒漠化。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面积最大、分布最广、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荒漠化面积262.3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27%,沙化土地面积为173.11万平方千米。土地荒漠化和沙化严重威胁国家生态安全,制约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第四次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数据显示[2],2004―2009年全国沙化土地面积进一步实现净减少,年均缩减1717平方千米。但是,我国防沙治沙形势依然严峻,防沙治沙法的贯彻实施和相关政策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如防沙治沙管理体制不顺,未确立林业部门防沙治沙管理与执法的主体地位,执法监督难以落实;防沙治沙法与相关法律存在交叉重叠、法律边界比较模糊等问题[3]。为实现到202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2000万公顷的目标,须探索荒漠化防治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扩展生态环保新技术和新产业,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中国特色的防沙治沙机制,巩固以林草植被恢复为主体的荒漠生态安全体系。(3)湿地。湿地是全球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抵御洪水、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生态价值。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气候增温和人类活动(农业经济活动)直接导致湿地及生物多样性的普遍破坏。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2009―2013年)结果显示,全国湿地总面积5360.26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比率(即湿地率)为5.58%;自然湿地数量减少,质量呈下降趋势,与第一次调查同口径比较,湿地面积减少339.63万公顷[4]。目前,在湿地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如法制和政策体系不健全,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严重滞后,公众对湿地的功能和价值缺乏认识,缺乏专门的湿地保护资金[5]。为履行《湿地公约》和实现《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建设长期目标,完善我国现有的湿地保护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迫在眉睫,须积极推进湿地立法,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发挥湿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4)土壤质量。土壤是森林生态环境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人类生产活动空间向森林的挤压及矿山开采和冶炼、污水灌溉、大气沉降等因素,造成大量污染物进入森林土壤,导致土壤质量下降甚至恶化。土壤一旦遭到污染,物理性质发生改变,如土壤酸碱度、土壤养分含量降低且有效性下降,最终导致林木生长不良,给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构成威胁[6]。我国土壤保护及治理方面的专项法律机制的缺失,使得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无法可循,无法可依,严重影响防治工作的开展。土壤修复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时间,面对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急需公众提升森林土壤保护意识,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立法进程,以法治建设为抓手,坚持源头严控,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乱用、滥用问题,保障农林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7]。

2.侵占林地。为了切实守住林业生态红线,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取得一定成效。然而,非法侵占林地问题突出。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显示,我国各类建设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面积年均超过200万亩,5年时间累积超过千万亩,要守住森林资源保护红线,保障森林资源发挥调节气候变化作用的数量底线,压力很大。从法律制度操作层面,毁林占地的违法成本较低,一般从非法占用林地多少的角度考虑,处罚相对较轻,难以做到罪刑相适。

3.毁坏珍稀濒危动植物。野生动植物资源是森林生态系统的基本物质组成部分,与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密切相关。随着工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土地、森林、草场的利用不尽合理,肆意掠夺野生动植物资源,使得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遭到非常严重的破坏。由于经济利益驱使,人类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较弱,过度开发利用而不加保护,导致野生动植物资源逐渐衰竭,森林生态系统失去某些功能。因此,实行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物种和生物的多样性,全面实施《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规划》,开展物种拯救,使95%以上的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和国家级以上的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外80%的重要生物得到保护,继续开展对野生动植物的就地保、迁、野外放(回)归和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是森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4.盗伐、滥伐林木。近年来,在我国各个林区,盗伐和滥伐林木的案件频繁发生,处于偏远山地林区,森林资源丰富,滥伐林木情况更为严重,具有小型案件频发、以初犯农民盗伐和滥伐林木为主的特征。导致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频发的主要经济原因在于:破环森林资源的犯罪机会成本过低、木材价格高涨、严厉的林木限伐政策及违法犯罪被发现和被惩罚的概率较低[8]。另外,少数民族地区普法宣传不到位,农民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淡薄,这是导致此类案件频发的因素之一。对滥伐林木行为追究行政责任时,存在行政处罚的执法阻力较大,征收罚款的理论依据不足;刑法有关滥伐林木罪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存在处罚力度设置不合理,入罪范围有疏漏。

二、制约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原因

我国森林资源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林木所有权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所有权。我国现行《森林法》对森林权属的规定,没有就构成森林的各种要素(如林木、野生动物、植物、微生物、森林景观、林下资源、林木品种等)分别规定所有权、使用权,对森林集体所有权和林木个人所有权限制过多,这些都不利于对森林产品和林业适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9]。同时,我国林业科技含量不高,经营粗放,管理落后,在政府宏观调控与公众参与等方面与国外林业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林业建设项目点多面广,布局和结构不够合理,营林措施、连栽、纯林等配置不科学,导致人工林地衰退,生产力不高。受制于林权流转市场不完善、林业经营主体分散、林权抵押物无人监管等问题,林业资金投入不足,林业规模效益无法显现。同时,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制度经过层层实施,农户处置权进一步受到限制,农户经营山林的制度成本过高[10]。这些传统的林业政策遗留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阻碍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1.完善林业基金制度。为了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央级和省级林业基金制度,把林业基金规定为林业主管部门用于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实行“以林养林”。发达国家林业发展的成功,离不开林业基金制度的保障,如欧盟森林生态补偿制度蕴含着深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基础,体现出高度的环境公平正义,有效地解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博弈问题,制定一整套的林业保护与扶持政策,建立不同形式的林业基金制度。日本、美国等建立自己的生态补偿法律体系,国家必须从林业基金中以无偿和低息有偿形式资助私有林主进行造林[11]。目前,我国的林业资金投入与需求之间的差距,成为制约林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林业资金短缺问题越来越突出。建立健全林业基金管理制度,严格界定林业基金使用范围,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林业资金投入体制,解决林业投融资问题,改革传统的育林基金制度,才能保障林业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12]。

目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和基金管理办法陆续出台,扩大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制度范围,加大补偿力度,为生态林的集中分布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保障林农权益,更好地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然而,我国现阶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仍存在法律体系零散、资金运作缺乏有效监督、补偿资金来源单一、补偿标准不统一、数额低、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13]。借鉴国外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的先进经验,我国须客观评估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和管理监管机制,运用市场手段实现森林生态补偿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与支付的多样化[14],最终建立和完善反映市场需求、体现森林生态价值长效的生态补偿制度。

2.推进森林碳汇交易。碳汇交易是指购买碳排放指标,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森林生态价值补偿的一种有效途径。2013年起,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碳交易试点正式运营,交易量不断增长,初步构建碳交易政策体系。截至2015年4月,累计成交额近13亿元。在碳交易市场中,森林碳汇项目处于发展初期,总量较少,各省市仍处于探索阶段。如2013年,云南首笔森林碳汇交易1.78万吨,每吨二氧化碳卖60元;2014年,浙江省临安市首批42户碳汇成功出售,每吨30元。我国目前面临的温室气体减排任务重,发展森碳汇不仅能利用我国的天然优势,对创新林业发展机制、突破林业发展瓶颈、促进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建立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的新机制,切实提高林农收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前,国际市场开展森林碳汇交易的主要模式是CDM(清洁发展机制),而我国作为主要的碳汇供应国,处于碳汇交易的底端,缺乏话语权。因此,有必要完善碳交易市场,推进森林碳汇参与碳交易体系,实现企业碳汇交易由自愿向强制转变;加紧建立林业碳汇的计量监测和标准体系,为碳汇的计量监测提供基础依据;加大财政的支付转移力度,拓宽林业融资渠道,转变增长方式,发挥森林碳汇的经济效益,从根本上解决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促进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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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彭继平.《防沙治沙法》贯彻实施情况研究[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4,28(3):1-5.

[4]国家林业局.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R].2014.

[5]吴后建,但新球,舒勇.湖南省湿地保护现状及对策和建议[J].湿地科学,2014,12(3):349-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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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彭亮.论区域自然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中的经济法律关系――以森林资源为例[J].现代管理科学,2010,(4):84-86.

[9]蔡守秋.《森林法》修改的几个问题[J].现代法学,2004,26(5):47-57.

[10]张红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林权状况研究――基于国家政策法律、林改政策及农户调研数据[J].林业经济,2015,(1):16-22.

[11]陈曦.欧盟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及其借鉴[D].浙江农林大学,2012.

[12]薛艳.我国林业投融资问题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06.

森林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5

关键词北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资源;保护现状;对策;青海互助

互助县北山林场1997年9月14日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建设成国家森林公园以来,吸引了无数游客,产生了巨大的旅游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为此,由于在立法、执法、守法、管理诸方面存在不足,以及在农村能源建设、林区职工利益、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旅游等方面存在问题,给森林资源保护带来了负面影响。强调其森林资源保护,对促进互助县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1]。

1森林资源保护的状

互助北山林区位于青海省互助县境内,地处祁连山东端,大通河中下游,位于东经102°6′~102°43′,北纬36°42′~37°6′,海拔2 200~4 308 m,植被划分上属温带草原区的祁连山地寒温性针叶林草原区,总面积11.27万hm2,其中林业用地7.86万hm2,幼林地、灌木林地、宜林地、苗圃地面积为51 211.9 hm2,退耕还林地265 hm2,境内分布的树种有祁连圆柏、青海云杉、白桦、山楂、沙棘等,森林覆盖率为68.4%,年降水量470 mm,且集中在6—8月,蒸发量为1 194 mm。具有林业用地广阔、树种资源丰富、林木蓄积量高、以针叶林为主等特点。虽然互助北山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已经初现成效,但是仍然应当认识到,互助北山林场的特殊地貌以及大部分寒冷季节导致了脆弱的生态环境。建国以来对林木的大肆采伐以及森林火灾、挖沙取石更加重了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此种类破坏的严重后果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恢复,它需要数代人作出不懈努力,才可能再现郁郁葱葱的森林。

2森林资源衰减原因

一是森林资源保护立法缺乏系统性。除国家法律法规外,互助县制定了一些森林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形式上看,森林资源保护的规范比较全面,但是仔细研究会发现这些规范仍然比较凌乱,缺少系统性、整体性和综合性[2]。二是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有待加强。林牧矛盾比较突出,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仍然在相当范围客观存在[3]。三是村能源建设有待加强。山区群众建房、生产以及生活用材大多以木材为主,势必造成对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如果改变人们以木材为主用能结构,将大大减少森林采伐量。为此,从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互助县加强了农村能源建设,已初有成效,但是以木材为燃料和建房者大有人在。四是生态旅游对森林资源带来负面影响。

3对策

3.1完善森林资源保护执法,提高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为了强化林业管理,有效地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搞好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提高自身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奖惩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做好工作。在提高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方面,要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生态意识、法律意识,同时要采取吸引群众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政策,使群众从森林资源保护中获得利益。通过林改,在天然林林建设中引入民营机制,发挥森林资源的市场运做,才能保证群众持续有效的参与到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培育中,实现有效的行政执法。

3.2推进农村能源改革,合理改善农村用能结构

加强农村能源建设,保护森林和维护生态,对于促进北山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极为重要。大力推广沼气池、太阳能、电能、节柴灶等替代能源,转变用能结构,推广替代木材的各种建房用材,减少对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

3.3积极鼓励植树造林,大力推进绿化,有效防止自然灾害

一是鼓励利用多种资金,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植树造林,营造的林木谁造谁有,维护承包造林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全社会造林绿化的积极性;二是规定优惠的措施,鼓励开发“四荒”植树造林;三是规定退耕还林的土地种类和实施退耕还林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四是重点保护公路两旁的植被,防止塌方和泥石流中断交通,影响经济发展;五是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只有森林植被的有效保护,才能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有效控制各种自然灾害。

3.4加强对生态旅游管理,避免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一是通过集中学习及与加强生态旅游相应的政策、经济、法律手段落实的方式,提高旅游经营管理者的环保意识。二是加强游客管理。根据生态资源的承载量,控制游客的数量;有效控制游客的活动范围,重点保护一些脆弱而珍贵的生态环境;通过门票、旅游须知、导游图、旅游区内的环保指示牌,发放废品收集袋等手段,以“除了回忆什么也别带走,除了脚印什么也别留下”为口号,提醒游客注意环保,增强环境意识。三是完善生态旅游相关立法和执法,保证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4]。

4参考文献

[1] 强仓,刘桃树.兴庆区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J].宁夏农林科技,2009(6):95-96.

[2] 李天洪.湟源县封山育林存在的问题及治理思路[J].现代农业科技,2009(7):83,85.

森林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6

关键词:林业;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法律问题

中图分类号:S757.4文献标识码:A

前 言

林业资源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建设与管理问题十分重要,与此同时,在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过程中,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也要求要将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置于首位。我国土地辽阔,林业资源丰富,但是在本就人均量占有少的基础上,随着近年来林业经济的发展,森林资源的不合理开发与破坏问题愈加严重,在破坏生态建设的同时,制约了林业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基于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以为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1 当前森林资源产权现状

森林资源指的是林地与其所生长的森林有机体的总称,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等生存的动植物与微生物。森林资源这一生态系统主要由以下4方面内容构成:森林、林木数量与质量,森林包括乔木林与竹林,林木包括树木与竹子;林地资源,指的是用来发展林业的土地用地,其是林业发展的承载者;森林动植物资源,包括野生动植物以及微生物;森林的环境资源,指的是森林资源所产生的生态景观价值与生态保护价值。据第8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的报告显示,全国森林面积2.08亿hm2,森林覆盖率21.63%。活立木总蓄积164.33亿m3,森林蓄积151.37亿m3。天然林面积1.22亿hm2,蓄积122.96亿m3;人工林面积0.69亿hm2,蓄积24.83亿m3。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分别位居世界第5位和第6位,人工林面积仍居世界首位。但是,森林覆盖率远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积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人均森林蓄积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7,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林业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2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之一,其所关系到的不仅仅是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关系到了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在物质生活不断得到提高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因此,在承担这一使命的过程中,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前社会的共识。可持续发展观作为我国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林业中的表现为在满足当代社会需求的基础上,要致力于满足后代需求的建设与发展。在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将可持续发展观这一理念全面贯彻于林业的制度建设、法律法规与发展政策中,以在保护林业资源与森林生态系统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 林业可持续发展和森林资源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法律问题及相应的完善措施 当前,随着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推进,我国在逐渐加大重视的基础上,不断的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森林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林地征占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而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相关方面法律法规的较难的操作性已成为在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一大挑战,严重制约了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进程。

3.1 严守林业生态红线面临的压力及对策

3.1.1 林业生态红线的压力

2008~2013年间,全国各类建设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面积年均超过13.33万hm2,其中约一半是有林地。局部地区毁林开垦问题依然突出。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生态建设的空间将被进一步挤压,严守林业生态红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底线的压力日益加大。

3.1.2 对策

加强资源保护管理,严守林业生态红线。科学划定并严格落实林业生态红线,制定最严格的林业生态红线管理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逐步推行林地的差别化管理,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严控经营性项目占用林地,强化基层林政管理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社会力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守林业生态红线的法律、法规,严惩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非法征占林地和毁林开垦现象。

3.2 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3.2.1 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森林法》中明确规定了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使用问题,即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以及特种用途的森林资源以及林木的建设、保护与管理。然而,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却存在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使用与实际不符的现象,由于在《森林法》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完善的条款来实现对补偿金使用的约束,进而导致林业投资者、保护与管理者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目前,也有部分政府出台了相应完善的法律条款,但是,其实际补偿的费用却远远地低于当前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致使法律法规与市场经济产生脱轨的现象,林业投资与管理者同样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

3.2.2 解决对策

结合当前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这一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林业的投入力度。建设生态公益林的获益者是社会整体,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费用额;设置相应的森林生态补偿费,并向社会中消耗森林资源的林业生产加工等企业征收生态林补偿费用;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的征收扩展到社会范围内,增加社会公众补偿项目与社会捐赠补偿项目。积极利用森林旅游资源吸纳社会资金以林养林。

3.3 基于林业可持续发展基础上的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方面制度的建立欠缺整体性

3.3.1 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方面制度的建设缺乏整体性

目前,我国政府为了进一步落实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问题相当重视,进而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上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从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的现状看,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需要从整体上考虑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制度建设的问题。缺乏全局性的观念意识,必将使法律法规各环节的制定与实现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目标脱轨,进而整体上的不协调又会进一步阻碍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设进程。

3.3.2 解决对策

这就要求做到以下两点:协调关于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各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关系。在目前我国现有的关于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中,不难分析出其所保护与约束的范围都属于生态环境这一系统,比如《森林法》、《水资源保护法》、《土地法》等,只有实现多方面、多部门之间的协调关系,才能构建出完整的法律体系;林业方面的立法应涉及到林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生态工程、重点国有林区改革、集体林林权改革、资源保护、分类经营管理、税费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方方面面统筹考虑,以确保出台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又符合林业行业特点的易于操作的法律法规。

4 总 结

综上所述,我国林业资源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我国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这就要求要从法律上进一步实现对林业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进而实现对林业资源的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本文对林业可持续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应对策略,为实现森林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建立明确且清晰的森林资源产权,进而完善相关方面法律制度建设作参考,以推进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建设的进程。

参考文献

[1]侯元兆.从国外的私有林发展看我国林权改革[J].世界林业研究,2013,11(36):133-134.

[2]刘璨.中国集体林制度与林业发展[J].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8(16):13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