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农保管理服务的革新

论新农保管理服务的革新

作者:淮琳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一、新农保试点“遭遇瓶颈”

由于农村居民居住分散、人口众多、流动性大,基金的日常收支管理难度大。再者,政府的经办手段落后,经办力量严重不足,缺乏专业人才,在摸底调查、宣传推广、政策讲解、保单服务等工作上力不从心。随着新农保覆盖面逐渐扩大,养老基金的规模增大,基金的管理压力也日渐加大,如果找不到安全又稳健的投资渠道,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将难上加难。农民保障水平仍然偏低,同样制约新农保制度的发展。

二、商业养老保险提供新农保经办服务的模式

商业保险公司在服务新农保建设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中国人寿公司通过在基层长期参与提供新农保经办服务的探索,形成了江苏宜兴、四川德阳等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保建设的成功案例。在四川德阳模式下,人寿德阳分公司负责提供具体服务:制定新农保工作规范与详细的业务流程;采集、核实、登记新农保参保人的信息,建设与维护数据库,研发和实施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银行代收代付渠道以及负责养老保险的收支手续管理等。在该模式下,中国人寿德阳市分公司不参与新农保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不承担盈亏,只提供具体服务,服务的内容与质量接受政府监管考核,政府支付相应的费用。商业寿险公司提供经办服务的管理模式具有以下优势:

1.能够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提高新农保制度的运行效率。如果由政府来提供服务,社保机构就要招聘大量人员,政府需要支付人员培训的费用,巨额的人力成本和经费,还有大量的时间成本。而商业保险公司作为专业机构,拥有众多营销网点、管理体系成熟、经办经验丰富。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的这些优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行政成本,同时缩短建立完善的新农保体系所需要的时间。从另一个角度看,商业寿险公司参与的模式有助于改善政府部门粗放的、分散型的管理模式,削减预算,减少财政支出。

2.商业寿险公司提供的服务水平高。商业寿险公司有完善的培训机制和高素质的服务团队,通过在当地组建服务队,对队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可以在短时间内使他们掌握新农保经办业务的各项专业技能。服务队的队员都是当地人,又确保了基层服务的人性化与品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新农保的顺利推行。寿险公司提供经办服务的高水平还体现在规范化的业务管理、信息化的数据管理和专业的风险防控体系。

3.政府监督管理,实行管办分离。在此种模式下,政府就不再负责事务性和技术性的工作,转而负责监督管理工作。一方面,政府可以发挥专长,把主要精力放在规划、调控、监督和考核上,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落实监督机制。实行管办分离还能从制度上降低地方行政挪用、截留基金的风险。政府发挥监督作用又能够督促商业保险公司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从长远来看,管办分离的管理模式才是一种长效的管理运行机制。

4.有助于促进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快建立农村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我国保险业面临着国民保险意识弱、保险公司的企业形象差的发展困境。寿险公司为新农保提供第三方服务是一个增强农民保险意识、改善企业形象的好机会。在推行新农保制度的过程中逐渐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树立起保险公司服务质量好、效率高、负责任的良好企业形象。随着农民保险意识的提高和对保险公司的信任的逐渐建立,商业保险公司未来的发展环境会得到改善。商业保险公司还可以借此机会开展补充养老保险、附加保险和涉农财产保险等业务,形成新农保与其他涉农保险多元保障相统筹的模式,增强农民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整体保障水平。商业寿险公司与政府部门的合作是双方优势互补的模式。公司解决了政府运转机制的不足,政府为企业提供更广泛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新契机。

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要求

该模式的主要问题在于制度的不健全和法律规范的缺失。

首先,没有建立第三方服务的评价体系,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这个问题关系到政府部门持续和在其他领域引入第三方服务模式,应当加快制定合理有效地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其次,政府与企业的职责边界没有清晰的界定,需要出台相关的法规。最后,保险业应与政府各部门加强沟通,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促进发展,同时防范政企合作的风险。

另外,由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未来农村居民的流动会日益频繁,因此,应当做好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的相互转换、衔接的准备,预留制度接口,制定与其他社保政策的详细转换办法。加快全国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为省际间农保与其他社保政策间的转换、衔接提供技术支持。

最后,商业寿险公司提供经办服务的模式没能解决养老基金的管理问题。公共养老基金历来是由公共部门集中管理的,投资渠道严格限制在政府债券与银行存款等安全性高、收益率低的项目上,导致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乏力。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性要求提高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效率。可以让市场私人部门管理运营养老基金,实施多样化的资产组合,逐步放开养老基金投资股票、企业债券的限制,并允许养老基金进行国外投资,分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实行这种办法同样要求完善制度,加快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