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经济政策范例6篇

论新经济政策

论新经济政策范文1

关键词: 新经济政策 实质 论述

1921年3月,列宁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作了《关于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标志着苏维埃俄国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结束,新经济政策的诞生。

新经济政策是一次伟大的革命实践,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小农占优势的落后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宝贵经验。今天我们重温这段历史,不无深远的意义。目前史学界对新经济政策实质的探讨,还存在着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新经济政策的实质纯粹是巩固工农联盟;另一种则认为它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经济成分的斗争,在于解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等等。我觉得上面的观点都带有片面性,不够准确。应该说,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是为了提高生产力,巩固工农联盟,巩固无产阶级。下面就这个问题作具体的分析。

一、从新经济政策产生的背景看其实质

新经济政策是怎样产生的?实施这一政策的背景和原因何在?我认为,总的来说新经济政策的产生基于两个方面:一、它是1918年春列宁所制定的建设社会主义计划的理论原则的继承和发展;二、它是为平复战争创伤,挽救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所造成的政治和经济的危机而实行的应急性政策。可以这样说,1918年春列宁制定的建设社会主义计划的理论原则是新经济政策制定的理论基础,国内战争的破坏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践后果是新经济政策实施的直接原因。

早在1918年春,列宁在《苏维埃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中就指出,要改造和建设苏维埃经济,就要用各种各样的形式来计算和监督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吸取多国先进的东西,用高薪雇佣资产阶级专家,提高生产力。在批评“左派共产主义者”的时候,又明确指出俄国的社会经济结构由五种成份组成,即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私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其中以小商品经济占优势。因此必须对资本主义经济成分采取谨慎的态度,稍作“退却”,组织“托拉斯”,采用“泰罗制”,学习资本主义长处。总之,列宁在1918年春就认为苏维埃俄国也有必要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创立了国家资本主义的理论。

可惜不久因外国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的叛乱而中断了1918年春策略原则的实施。1918年夏,苏维埃政府开始了国内战争和多国武装干涉时期。英法美日等协约国帝国主义不宣而战,从四面八方向苏俄进攻,并支持苏俄内部反革命叛乱。战争的爆发,给苏维埃国家造成严重的困难局面,全国最富饶的乌克兰、乌拉尔、西伯利亚和顿河等广大地区纷纷被敌人占领,粮食、原料和燃料的主要产地与中心地区隔绝,首都和中心省份由于缺乏粮食和燃料,工厂停工达40%以上,莫斯科和列宁格勒这两个城市的工人每天只能领到八分之一磅的面包……在这种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列宁为首的苏维埃政府宣布“社会主义祖国在危急中”,提出“一切为了前线,一切为了胜利”的口号,动员全国人力、物力来保证国防的需要,把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都转入了战时轨道。为此,列宁和苏维埃政府在经济上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把大中小工业收归国有,取消商品的生产和货币的交换,实行配给制。农民生产的粮食,除口粮、种子和饲料都全部上交国家(即余粮收集制)。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施,保证了战争的胜利,一定程度上巩固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但由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超越了当时客观的社会生产力,再加上战争的破坏,给苏维埃俄国带来了严重后果。

首先,由于实行全部工业国有化,国家把所有企业都包揽下来,这对国家是个沉重的经济负担,致使生产混乱,工业严重减产。拿1920年底水平与1913年相比:工业总产量只及1/7,其中重工业产量只及15%(铁只及3%,钢只及4.6%,煤不及1/3);轻工业产量只及12.3%(棉花只及1/10,皮鞋只及1/3,火柴只及1/5)。运输业方面,火车车厢只剩5%,2/3的铁路、七千座桥梁被毁。这样,国家拿不出足够的工业产品与农民交换农产品,造成日用品奇缺,而维持城市和居民生活却需要大量农产品,这样不但农民不满,工人群众反抗情绪也日益高涨,1920年下半年罢工经常发生,旷工不断增加,并出现工人抗议的示威游行,使工农联盟出现裂痕。

其次,实行余粮收集制,虽然侵害了农民利益,但在战争时期农民还是可以容忍的,因为不保证战争的胜利就意味着土地的得而复失。但当战争胜利结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时,农民就会把对余粮收集制的不满情绪公开流露出来。因为:第一,农民阶级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作为劳动者,对于无产阶级政权首要和基本的要求是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和占有权,他们用血汗挣来粮食;作为私有者,他们习惯于自由出卖粮食。俄国农村中农成份大,而中农更倾向于商品交换。当时的余粮收集制,正是国家对粮食实行垄断,取消商品交换和货币关系。第二,余粮收集制确实把农民压得太苦。例如抗战时期,在苏维埃国家的主要收入中,粮食征集的收入比重从1918、1919年度的20%增至1920年度的70%,而农民的自消粮却比战前下降40%。当时国家规定的粮食采购价格也十分不利于农民,1918年各地区每普特黑麦的成本在6卢布30戈比到12卢布27戈比之间,而采购价格规定为1普特4卢布20戈比,其他的农产品也是同样情况。同时“剪刀差”正在日益扩大,与战前相比,工业制品价格的上涨是农产品价格上涨的2―3倍,1919年1普特谷物与1俄尺布的交换比率是1∶3,而1920年则变为1∶0.85。另外,由于战时通货膨胀,国家为保证城市居民的供应,用实物工资代替货币工资,而农民则无任何相应性的照顾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不满和反抗是可以理解的。农民以减少播种面积的方式表示抗议。据载,与1913年相比,1920年谷物播种面积减少7.8%,棉花减少85.8%,甜菜减少69.8%。播种面积的减少,致使农作物的产量下降,与1917年相比,产量从三百三十亿普特下降到一百七十亿普特……这使工农联盟出现了破裂。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反抗情绪越来越高涨,这种裂痕也变得越来越大了。至1920年9月随着军队的复员,已发生农民的骚乱。至该年冬季,骚动的范围越来越大,暴力程度也更为猛烈。1921年3月,列宁承认“成千上万的散兵成了土匪”。农民的暴动已很普遍,袭击、拷打甚至杀害征粮人员的现象比比皆是。1921年3月,在国内外敌人煽动下终于发生喀施塔德暴乱,酿成了全国性的经济,政治危机。

以上表明,在战争结束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不对经济政策实行根本性的转变,工农联盟必然彻底破裂。因为在不同阶段工农联盟有不同的政治经济基础。在十月革命时期,工农联盟的政治经济基础,是地主、资本家的统治,使农民获得土地;在国内战争时期则是保卫代表工农利益的新生苏维埃政权。因此,一旦内战结束,就必须在新的基础上建立工农联盟,即是恢复遭受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使农民获得工业品,改善工农生活,并逐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如果不用经济作纽带来加强巩固工农联盟,工农联盟就会走向破裂,而工农联盟是无产阶级的基础,巩固工农联盟才能巩固无产阶级。因为俄国革命是在资本主义不发达状态和无产阶级在人口中不占多数的情况下取得胜利的,如果俄国的无产阶级不能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护,那么胜利就不可能巩固。列宁认为,无产阶级政权“必须立刻采取迅速的、最坚决的、最紧急的办法来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和提高他们的生产力”。所以,为巩固工农联盟,巩固无产阶级,提高工农的生活水平,发展生产力,列宁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作了《关于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开始了新经济政策的实行。

二、从新经济政策的内容来理解其实质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以《关于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颁布为标志,还包括贸易自由以及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主要是租借制和租让制)等内容,下面我们分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农业方面

首先,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十大通过的《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决议指出:“为了保证农民在比较自由地支配自己的经济资源的基础上正确和安心地进行经营,为了巩固农民经济和提高其生产率,以及为了确切地规定农民所应担负的国家义务,应当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这种国家收购粮食、原料和饲料的方法。”决议还规定:粮食税应少于余粮收集制的征收税,并要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而逐年减少。决议还贯彻阶级原则,对中农、力量弱的农户收税少,对贫苦的农户免税;另外决议还优待勤恳的农民,鼓励增产;在纳税后剩余的一切粮食,原料和饲料,农民自己处理,可巩固经营,提高个人消费或自由交换等。例如1921―1922年度征收的粮食税额为24,000万普特,比上年征收的余粮少43.3%;并颁布《关于谷物、马铃薯、油料种子的实物税》、《关于亚麻和大麻纤维实物税》、《关于羊毛实物税》、《关于养蜂业产品实物税》、《关于肉类实物税》等,规定油料征税额低50%,肉类低74.5%,亚麻纤维低93.3%,这使农民获得了支配余粮的自由。然而这必竟是实物税,对广大农民特别对贫苦农民来说,负担还是较重的。农民为了缴纳诸种实物税,必须种植一定数量的政府所规定的作物,使农民经营土地和自由处理自己的劳动产品的权利受到很大限制。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提高生产力,巩固工农联盟,1922年3月2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实行单一实物税》法令,取消了原来的实物税制。它不包括全部农副产品,只包括规定的六种农产品即谷物、马铃薯、肉类、油类、油菜仔和干草,农民可按自己的意愿选择某种农产品交税。这使农民在经营土地上获得自由,促进了农民经济中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但农民对单一实物税仍然不太满意。1923年5月颁布《关于实行统一农业税》代替了单一实物税,即把农民所负担的各种国家直接税(粮食税、户口税、车马劳役税)以及各种地方直接税合并为单一农业税,并将某一半左右由实物税改征货币税。这种农业税政策更好地保护了贫农和中农利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状况。1924年5月改为全征货币税,国家所需粮食和农副产品一律通过市场收购。这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和城乡经济的交流,加强了工农业的结合,有利于提高生产力,巩固工农联盟和无产阶级。

其次,允许农民出租土地和雇佣劳动力。当时许多农户经历战乱和分家,缺乏劳动力和生产工具,不能利用其份地。苏维埃“九大”通过一项重要措施,允许土地出租和雇佣劳动力。随后中央执行委员会又通过《劳动土地使用基本法》和《社会主义共和国土地法典》,规定了租佃雇佣关系的具体办法,如出租土地不得超过一个轮作期或三年;租地只限于租地农户自家耕种。在经营土地方面,1922年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指出:要巩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给农村居民选择土地使用形式的自由。1925年党中央四中全会又决定:容许农民根据土地法典,更广泛地享有出租土地的权利,租期达12年之久。

再次,由于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带来粮食商品率和工农业的发展很不适应,另外也造成了农村阶级日益分化,富农势力有所发展。针对这种情况,1927年12月俄共(布)十五大决定“向富农展开进攻”。采取的办法是,一方面确立农业集体化方针,把分散的农民经济逐步转上大生产的轨道;另一方面不断提高富农的课税,逐步缩减土地出租面积,租期最多不超过六年,并根据阶级原则供应机器放发农货等。同时还打击抬高粮价的富农。1929年12月又决定在全盘集体化的基础上,消灭富农阶级,引导农民走向农业集体化。这些无疑对巩固工农联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工业方面

由于建国初期实行全部工业国有化政策,赶走了外国资本家,把中小企业全都收归国有。在国内战争期间倒无所谓,但战争结束后,苏维埃政府深感国有化的步子迈得太大,加上资金、原料、燃料短缺,单靠国家的力量难以振兴工业,于是苏维埃政府决定实行退却。

首先,用国家资本主义代替工业国有化。这主要有租让制和租借制两种形式。租让制是要利用外国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来发展俄国的经济,将国家难以经营开发,或有利于加速整个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厂矿企业、油田、森林等,租给外国资本家经营,由国家与外国资本家签订合同,出让经营权,企业所有权仍属于苏维埃国家。外国资本家须将产品的一部分交给苏给埃国家,合同期满,国家即将企业收回。租让制法令是1920年11月颁布的,俄共(布)十大确认了这一政策,并付诸实施。十大决议指出:“租让在实质上是社会主义共和国在工业方面比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缔结经济协定的一种形式,同时,它也应成为发展苏维埃共和国的生产力和巩固在苏维埃共和国已建立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有力手段。”与外国资本达成的租让合同, 1921―1922年度有14个,1922―1923年度有32个,1923―1924年度有34个,1924―1925年度有29个,1925―1926年有26个。英国获得的一项较大的租让是对乌拉尔和阿尔泰地区的铜矿、金矿的开采权。美国获得的最大的一项租让是哈里曼公司对恰图拉锰矿的开采权。合同规定,该公司必须在前五年投资四百万美元,租让期二十年。前三年每输出一吨锰矿交付苏联政府三美元,以后交四美元。租让制引进了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苏俄工业的发展,大大提高了生产力。苏维埃政府还与外国资本家建立联合股份公司,参加合营企业的有德、英、美、瑞典等国家。如1922年2月成立“国内外皮革贸易公司”,资本总额1500万金卢布。还有俄德联合经营的金属公司,资本达二百万马克。租借制和租让制相似,是将某些国有企业租给国内的资本家,或租给合作社和个体劳动者。1921年5月第十次代表会议作出决定:“允许把国家企业租借私人、合作社、劳动组合和公司”。1921年7―12月即从已倒闭的或暂时无法继续经营的企业中指定出租12,507家(其中7月5号指定7,000多家中小企业为出租对象,12月10日又规定凡不到20人的企业均予出租)。出租的主要是食品加工工业及其他轻工业,大部分为小企业,租期最长的达6年。至1924年租借企业有11,488家。从工人人数看,据1922年12月全俄苏维埃第十次代表大会估计,全国国营工业包括交通运输业有300万工人,其中在私人的和出租的工厂中干活的就有7万人。

其次是恢复私人小企业。1921年5月26日,党的第十次代表会议在《关于经济政策》中表明要支持那些基本上要国家供应原料、燃料和粮食的私营小企业。7月7日苏维才能政府通过《关于手工业和不企业》的决定,允许苏俄公民可以开办一般不超过20个雇工的小企业。同年12月10日又将已国有化的雇工返还20人以内的小企业原业主。

再次,在工业恢复发展的基础上,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国家工业化的方针,采取的办法是发展社会主义大工业,同时对工业中的资本主义成份进行改造。并且在工业管理体制方面进行改革:新经济政策改变了原来高度集中的“总管理局制度”和统收统支办法,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新体制。在国营工业企业中实行经济核算制,扩大企业自。

以上是新经济政策在工业上的措施,其核心是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大大地发展了苏俄的工业,促进了经济的飞跃,提高了生产力水平,对巩固工农联盟和无产阶级有着深远的影响。

(三)商业方面

主要是用自由贸易代替国家垄断贸易。自由贸易的实行过程中,经历了实物交换和货币交换两个阶段。

在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实施期间,废除了商品和货币,实行配给制,工资实物化,商业贸易几乎停止。战争结束后,实行粮食税政策,规定农民在纳税后剩余的一切粮食、原料和饲料,农民可全权处理,可以用来交换工业品,手工业品和农产品,允许在地方经济流通范围内实行交换。伴随着粮食税的出现,商品交换诞生了。1921年3月21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的有关商品交换的命令,是商品交换代替配给制的正式开始。

开始时商品交换是实物交换,这种交换,不通过市场,不需要货币。1921年3月27日,俄共(布)中央和粮食人民委员部分别通过了关于商品交换的条例。规定在地方范围内,生产者个人之间,或生产者通过合作社与国家之间,可进行实物交换,主要是农民的农产品与国家工业企业产品通过国家供应机关进行交换。列宁把这种商品实物交换看作是在全国范围内或多或少地按照社会主义方式用工业品换取农产品。与此同时列宁认为应该允许地方范围内的私人贸易,这样使商品交换突破地区的限制,货币关系自然而然恢复和发展。因为农民小商品经济很需要也很习惯于市场和商品货币交换,特别是当国家拿不出足够的工业品交换农产品时,农民必然走向自由市场。

1921年12月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会议指出:“必须从市场的存在出发并考虑市场的规律,掌握市场,通过有系统的、深思熟虑的、建立在对市场过程的精确估计之上的经济措施来调节市场和贸币流通。”为此苏维埃政府成立国内贸易人民委员部,将各种工业托拉斯、商业辛迪加和国营商店改为经济核算制,在商业上运用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系列原则,在各地区成立交易所和定期市场等,使商品实物交换转入货币交换的轨道。

占领农村市场是调节商业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占领农村市场,苏维埃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第一,由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造成经济困难,国民经济比例失调,造成严重的“剪刀差”(即工农业产品价格悬殊)。新经济政策适当提高了农产品价格而降低了工业品价格,缩小了“剪刀差”。第二,加强国营商业公司与农村供销合作社的联系,在贷款、税收等方面给它以优惠。第三,改革币制,稳定通货。这样,商业物质基础得以迅速发展,人民购买力提高了,对促进城乡交流,加强工农业结合和巩固工农联盟,都有积极的作用。

三、从新经济政策实施后取得的成就和政权的巩固来看其实质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经历了两个时期:一是1921―1925年,主要是恢复发展国民经济,一定程度上发展资本主义成份;二是1926―1936年,主要是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排挤资本主义成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总的来说,新经济政策实施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下面可用具体事实来说明。

(一)农业

实施新经济政策后,农业生产稳步恢复和发展。农业指数如1913年为100,到1921―1922年度下降为54.4%,1922―1923年则恢复到73.6%,1925―1926年度上升到101.3%,超过了大战前水平。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使得贫农减少,农民变得富有。以1926―1927年度与1925―1926年度相比,苏维埃俄国的欧洲部分,贫农减少76万户,中农增加了60万户。1927―1928年度的粮食总产量已近战前水平。原来满目疮痍的苏维埃大地,一扫贫困和饥饿的景象,开始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局面。1927提出农业集体化方针后,至1936年全国建立了243700个集体农庄,联合了全国93%的农户,同时农业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至1937年,农村已有446000台拖拉机,还有128000合收割机,农业总产量也大有改善。农业的恢复,为工商业的发展和提高大众生活水平,为巩固工农联盟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工业

新经济政策时期,实行了一系列的措施,挽救了苏俄濒于崩溃的工业。首先是轻工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棉织品产量几乎每年成倍增长,亚麻、毛纺织、蔗糖、皮革等轻工业部门也得到较快的发展。在重工业中国家首先集中力量恢复煤炭、石油和冶金工业。1925年大工业总产值达到战前水平的73%。1925―1926年度,煤、石油、铁矿石、木材、水泥的产量已接近战前水平,机器制造、发电量分别达到战前的113%和149.8%。多数轻工业部门亦已超过战前水平。工业指数如1913年为100,1921―1922年则为30.1%,1924―1925年为67%,至1926―1927年度,整个工业指数超过了战前水平。大工业的增长速度增长了18%。确定国家工业化方针后,苏联在第一个五年计划里就取得了很大成就。工业产量是1913年的2.3倍,共建1500个大企业,机器制造业比1913年增加3倍,农业机器增加了4.5倍;还建立了拖拉机、汽车、航空、化学和机床制造等工业部门。全国发电站总功率超过200万千瓦。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也在加速机械化,如煤炭工业,其机械化程度由原来的15%上升到63%……从此,苏联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改善了苏联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工人的工资提高了103.6%,工作时间更加合理化,还增加了免费医疗、社会保险、卫生保健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经费开支,进一步提高了生产力水平,加强了工农的联盟。至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完成,苏联的工业的发展速度比资本主义世界快十几倍,钢产量达1770万吨,钢材达到1300万吨,生铁达1450万吨。机器制造业的产量比1913年增长19倍。食品工业也超额完成了任务。

(三)商业

国家调整商业政策后,完全恢复了商品经济和货币关系,1923―1924年度,国营商业的比重分别由1.6%上升到2.6%和0.5%上升到1%,合作社商业分别由4.3%上升到4.7%和由15.9%上升到32.1%,而私人商业的比重则下降。不但国家从农民手里采购的粮食的增多,同时农民从市场购买的社会商品的比例也增加了,如1924年,农民从城镇市场购买国营和集体商业的盐分别占61.2%和31.7%,纺织品分别占51.4%和37.3%,煤油分别占72%和21.5%,糖分别占65.3%和66.4%。这样商品经济和货币流通有了很大发展,促进了城乡交流,巩固了工农联盟和无产阶级。

以上是新经济政策实施后取得的成就,从一个侧面看出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另外,还可从政权巩固来看其实质。政权的巩固反映在苏维埃政府的成功的外交上面。

我们知道,1920―1921年资本主义世界遭受了经济危机的严重打击,帝国主义国家要想恢复经济,需要大量的原料资源。当时的俄国刚刚实行新经济政策,经济逐渐恢复和发展起来,有丰富的农产品,木材和石油等资源,帝国主义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纷纷与苏俄建立联系,如1921年3月,英国与俄国签订了临时贸易协定,承认了苏维埃俄国,给予了最惠国待遇,并为广泛的商品交换创造条件,同时也遏止了反动集团武装干涉的企图,终止了对俄国的黄金封锁。1922年4月召开热那亚会议,苏俄政府针对帝国主义的无理要求,给予有力的驳斥和回击,表示拒不接受,维护了国家的,并在会议期间利用帝国主义矛盾,与德国订立拉巴洛条约,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是列宁革命外交路线的胜利。1924年2月,在同意大利的贸易条约中确认了外贸垄断制,1924年8月与英国签订了贸易条约。总之苏维埃俄国先后同20多个国家共缔结40多个各类条约和协定。这样苏维埃俄国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承认,树立了国家的威信,巩固了政权,巩固了无产阶级。而且,苏俄与帝国主义建立外交,能更好地实行新经济政策中的国家资本主义,使租让制得以顺利实施。而租让制带来了苏俄工业的发展,提高了生产力水平。这些都是实行新经济政策的结果,因此,在这里也可看出新经济政策的实质。

综上所述,我们很清楚地看到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是为了提高生产力,巩固工联盟和无产阶级。正如列宁所说:“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力和改善工人和农民的生活状况,利用私人资本主义并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是无产阶级同农民的联盟,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同广大农民群众的结合。”列宁在此完整地阐明了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此外的其他有关新经济政策实质的观点,都带有片面性,比如把实质说成是“纯粹的巩固工农联盟”,就忽略了提高生产力这方面,其本质是没有看到新经济政策在工业上的一系列的措施,特别是租让制的作用。而把实质当成是“两种经济成份的斗争”也是片面的。诚然,新经济政策实施中,由于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确实存在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经济成份的斗争,但由于规定了资本主义的活动范围,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前提下,社会主义成份最终会战胜资本主义成份。所以,我们不应把两种经济成份的斗争看成是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新经济政策实施后,提高了生产力,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它代表着苏俄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探讨其实质应从根本利益出发,多层次、多角度去分析才能抓住它。

上面已说过,自1921年3月新经济政策实施后,挽救了苏俄政治经济危机,使国民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这是新经济政策实施前期(1921―9126年)所取得的成就。但新经济政策到了后期(1926―1936年),由于实行国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开始排挤资本主义经济成份,某些原则逐渐丧失了作用,如1930年开始逐步取消出租,租借企业转归国家,1932年通过集体农庄开始将农产品的“预购合同制”过渡到“义务交售制”。直至1936年,随着多种经济成份问题的解决,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奠定,新经济政策便彻底地消失和中断了。其实新经济政策的中断为时过早,因为1936年苏联社会主义建成,进入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其时社会主义建设刚刚开始,还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发展资本主义,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存在来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巩固无产阶级。可以说如果新经济政策不是过早中断的话,国民经济会发展得更快,取得更大的成就。

参考文献:

[1]列宁.列宁全集(第31卷){M].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版.

[2]列宁.列宁文稿(第4卷)[M]. 人民出版社,1978.

[3]梁士琴科.苏联国民经济史(第3卷)[M]. 人民出版社,1960.

论新经济政策范文2

关键词:反垄断政策;新经济;经济全球化;进入壁垒

一、创新重要性的凸现要求反垄断政策立足于现实的市场结构——垄断竞争

新经济是基于信息技术的全球化经济,是以互联网为主要工具,高科技产业为支柱,全球化大市场为基础,经济结构、经济组织、经济运行呈现出全新特点的创新型经济。因此,将新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归于创新是毋庸置疑的。创新如此重要,那么,什么样的市场结构更适合于创新呢?现实情况是,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最有利于技术创新。这主要缘于:

1.创新的风险性创新需要大量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企业通过直接从政府、社会、创新板市场进行风险融资,对无形的创意或点子进行的投资,当期的投资只能通过后期利润来回报,这一点不同于当期的投资就可以从出售产品的利润中获得回报的常规投资。二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激励创新,后者限制创新。由此看来,创新投资的风险性、不确定性要求企业向投资者支付较高的报酬,企业前期的大量投资也只能通过后期增加创新产品的销售来收回,因而投资的固定成本极高,但现代电子技术、通信技术、信息技术和生产、销售技术的发达,却使创新投资的边际成本极低。新经济的这一特性决定了创新的成果只有通过获取市场垄断力量,才能产生赢利否则,如果缺乏市场垄断力量,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经济将会极低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将创新产品的价格压低至边际成本,从而无法弥补高昂的固定成本,其结果自然是无人愿意创新。这表明新经济发展依靠创新,创新需要垄断,新经济时代垄断的普遍存在是不可回避的事实。只是垄断势力不同,垄断程度有别而已,具有相当大垄断势力的企业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企业依靠有限的垄断力量,通过创新,展开竞争。但这里的垄断并不全是产品差别化、进^壁垒、规模经济等引起的,更多的则是基于技术先行创新、品牌或文化习惯、市场先人等因素在一段时间里占有市场优势的情况,因而垄断并不排除竞争.相反,在竞争者的模仿、追赶、超越中,这种垄断很难保持。这里的竞争也不是以价格手段为主.而是以更高档次上的来自于潜在威胁的非价格竞争为主.正如克鲁格曼(P.Krugman)所言:“当你在通用汽车公司干.你知道你的竞争对手是谁.他们在干什么但是·如果你从事电子或诸如此类的行业,那么,可能打败你的对手的名子你连听也段有听说过。这样,你就不可避免地一直承受着竞争的压力。”可见.新经济时代,垄断只是相对的,竞争才是绝对的。竞争的结果要么是适者生存.要么是熊彼特(JosephAloisSchumpeter)式的创造性毁灭。所谓创造性毁灭,是指竞争对手依靠更新的创新打破原有的垄断局面,形成新的垄断。但垄断并不妨碍创新,而是促成创新.推动更新的创新,“它形成了使创新不断出现的最大基因竹。因此.反垄断政策在调节垄断与竞争的关系时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是保护消费者利益.实现经济效率,还是推动创新?为什么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肢解微软的经济学家都不约而同地将“推动创新”作为自己的主要理由?这是否意味着新经济时代反垄断政策更应注重对企业创新行为的保护?

2.创新的动力从创新的动力来看.技术创新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垄断前景推动的技术创新,这类企业在技术创新后一段时间内可以持久地保持优势地位;二是竞争前景推动的技术创新.这类企业在技术创新后.很快会遇到新的对手,优势难以持久,引起创新困难。假定只有前者而没有后者,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停止;假定只有后者而投有前者,就会出现模仿而无太的创新。显然.技术创新要求既保持一定的垄断性,又不失竞争活力的市场结构,只有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最能推动技术创新。经典的西方经济学理论将市场结构划分为四种具体形态:完全竞争、完全垄断、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均有其理论上的合理性,但缺乏现实性.现实的市场结构是以介于二者之间的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为主,在产品差别化条件下.寡头垄断实质上也是垄断竞争。这一点早在产业组织理论形成之初,张伯仑(E.H.Chamberlin)等人就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这也是为什么现有反垄断政策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讲,并不是一味地消除垄断,只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更倾向于对垄断的限制和对竞争的培植。新经济时代,创新的突出重要性,不仅进一步唤起了人们对现实的市场结构的正视,对垄断的普遍性的认可,而且也引发了人们对反垄断政策的倾向性的重新思考:反垄断政策是更倾向于对垄断的培植而不是抑制,还是相反?

论新经济政策范文3

[关键词]经济结构;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339(2003)02-0041-05

一、税收政策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培育市场体系和市场主体,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形成经济结构自我调整、自我转换的机制。但是,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税收政策是政府指导和诱导资源配置的重要经济政策之一,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税收政策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税收政策要保证市场机制对经济结构调整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税收政策最基础的作用始终是作为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外部制度条件,对纳税人来说应尽量减少除税额和奉行成本之外的税收成本,对征税人(政府和税务机关)来说应尽量减少税收的征收成本。此外,税收政策还应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二,采取鼓励性的税收政策,通过经济利益诱导生产要素的配置,实现经济结构向预定目标调整。鼓励性税收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鼓励研究与开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信息化改造传统产业。(2)鼓励企业兼并联合、资产重组,鼓励企业集团化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3)鼓励投资于落后地区,发挥中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税收为城镇建设筹集资金,实施城镇化战略,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

第三,采取限制性税收政策,抑制某些经济行为,辅助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比如: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发展,限制某些与我国目前人均收入水平存在差距的高档娱乐消费行为等。

总之,税收政策的作用在于通过中性的税收政策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为经济主体的市场选择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通过鼓励性和限制性的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结构的主动调整。

二、当前我国税收政策不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的表现

(一)当前税收政策不利于经济结构自我调整、自我转换机制的形成

1.1994年税制改革时面对的宏观经济形势是通货膨胀,表现为投资过热,因此税制改革侧重于用重税抑制投资,调控宏观经济。为了达到此项目的,国家对增值税的税基和征税范围作了一定的限制。从税基角度看,我国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其结果是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企业增值税税收负担一直较重,这导致各行业增值税税负不平等,扭曲了资源配置,使资源过多地流向资本有机构成低的行业。从征收范围角度看,我国对在本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而对在本国境内提供增值税征收范围以外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由于大部分的劳务被排除在增值税征收范围之外,增值税链条不完整,其“中性”作用并没有发挥出来。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和劳务在公司经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公司要消耗大量的劳务,但对劳务征收的营业税并不能作为劳务使用者的进项税额来抵扣。知识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企业会因为增值税不广泛的征收范围而承担较重的税负。可见,我国当前的税制不利于产业重心向资本密集型或技术密集产业转移,这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

我国税制抑制投资的另一措施是通过企业所得税实施的,即通过限制可扣除性的费用来高估应税利润,以减少企业税后利润抑制投资。费用不能在应税所得中扣除,致使税后利润不能完全体现企业的经营成果,企业要达到预定盈利目标所付出的成本因为企业所得税的存在而加大,这可能会使企业改变经营方向。例如,计税工资制较低的标准工资扣除不鼓励企业引进高素质人才,实现向技术密集型企业的转变。

2.地方市场分割的存在使要素难以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不利于确定地区比较优势,更不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和培育企业的市场意识和竞争能力。而地方市场分割的重要根源则是分税制的不合理性。另外中央和地方划分财权的标准不是按事权财权一一对应原则来确定的,再加上当前政治体制的某些不合理环节,使得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短期的地方利益,推行地方保护主义,人为地造成地方市场分割。此问题的存在阻碍了经济结构自我调整、自我转换机制的形成。

(二)税收政策缺少对产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支持

1.缺乏实现企业集团化的税收政策。除了源于分税制不合理的地方市场分割使要素不能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自由流动,阻碍资产重组外,另一个不利于企业集团化的因素是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劳动力流动风险难以化解,劳动力倾向于滞留于原来的企业,企业为解决冗员问题困难重重。社会保障资金以收费形式而不是以税收形式征集,权威性、强制性不足,拖欠现象严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得不到及时充足的资金支持。

2.缺乏支持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吸纳劳动力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小企业的特点和作用决定了政府应采用一定的金融、财政(包括税收)等政策扶持其发展。但我国目前却没有支持小企业发展的专门税收政策。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减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企业,减按27%的税率征税。此规定的对象并非是全部小企业而只是盈利少的企业,这会诱使企业避税。这种以应纳税所得额,而非企业规模为标准判定适用税率的做法,不利于小企业的发展。营业税优惠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三)中观税负结构与经济结构的调整方向不符

理论上讲,要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应有较优惠的轻税政策相配合。可是我国目前三个产业的实际税负率分布并不符合这一理论。如表1所示,1996年第三产业税收负担率大大高于第一产业,也高于第二产业。

同时,第三产业的税收负担逐年上升,而第二产业则逐年下降。从税负方面来说,相对其它产业,对第三产业的重税政策,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宏观经济政策是矛盾的。

表2中列出的部分产业的“两税”税收负担率中,基础产业较高,而轻工业和商业则低的多。主要行业中与产业政策意图相左的税负分布状况反映出税收政策未能及时根据产业政策进行调整,形成一定程度的偏离。

(四)税收优惠政策手段单一,产业导向薄弱,对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不足

税收优惠可分为税率式优惠和税基式优惠。税率式优惠以降低税率的形式存在(免税可视为零税率的税率式优惠),而税基式优惠内容较多,主要包括加速折旧、税前列支(扣除)、投资抵免等方式。我国税收优惠(1)的主要形式是税率式优惠,税基式优惠较少且力度不够。

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不明确,产业导向作用差。主要表现为:(1)以区域作为界定税收优惠对象的依据,急需税收政策扶持的西部地区并没有得到足够的税收优惠。(2)以资金来源作为划分税收优惠对象的依据,使内、外资企业面对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待遇。(3)以所有制作为划分税收优惠对象的依据。由于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受到多重条件的限制,企业资源难以按照产业导向进行配置,产业结构难以向预定方向调整。

科技创新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核心内容。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创新应发挥一种基础性的激励作用,但现实中税收优惠政策只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一是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是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而非对科学研究和中试过程的支持,同时对转化阶段的支持也不够;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偏重于新建高科技企业,而忽略了传统企业的技术改造与创新,使高技术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成为空中楼阁。

(五)税收收入目标与税收政策的经济结构调整目标之间存在矛盾

我国税收收入中采用比例税率的流转税占绝对比重,说明税制的累进性不太强。按理论分析,税收收入对gdp的弹性系数应大致维持在1左右。但是通过实证考察我国历年来gdp与税收收入的资料(见表4),可以看到与以上理论分析相悖的结论:1994~1996年间,经济增长速度很快,但弹性系数却一直低于1;1997~2000年间,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弹性系数却快速拉升至2左右,1999年甚至达到了3.37.

这种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指令性税收计划的存在。指令性税收计划的弊端在于:一是税收计划的编制存在问题。我国的税收计划编制和分配一直采用“基数×系数+特殊因素”的方法,税收计划任务逐年加码。二是税收计划过于刚性,灵活性差。在我国,税收收入是各级政府执政业绩的主要考核指标,允许财政超支但不允许短收,并且更为严重的是税收计划在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层层追加任务的情况,这使得税务部门疲于应付收入任务,而执行税法、落实经济调控的职能难以贯彻。在不发生税制调整的情况下,完成任务的地方就可以“藏富于纳税人”,不能做到应收尽收,完不成任务的地方便会发生“寅吃卯粮”、征“过头税”的现象。

指令性税收计划歪曲了税法利用税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意图。税收脱离经济状况的独立发展,篡改了市场形成和税法修正过的税后受益的部门分布状态。更进一步,由于指令性税收计划的存在,各地区形成了不均衡的中观税负分布。地区间税负水平的不统一引起资源低效率流动,容易导致地区分割,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受此影响,市场经济中产业结构自行调整、自行转换机制也难以成熟。

三、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的改革与创新

(一)税收政策主体应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制订和实施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是通过税法表现出来的,为了保证税收政策的合理化,首先,应改进立法授权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在一个确定的时间内对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进行评价,对达到要求的行政法规及时上升为法律,消除立法主体与执法主体一体化现象的长期存在,增加税法的权威性。其次,根据《立法法》规范税法的立法程序。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代表公众利益,所以税收政策的制订要坚持平等原则,即使是歧视性的税收政策,其前提应该是能增进全社会的福利,而不应是某些利益集团的福利。这要求税收政策的制订要民主化——充分听取来自各部门、各地区、政策执行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并公开制订过程,防止集团利益的产生。

一项科学的税收政策,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率的守法的税收政策执行主体——税收机关的贯彻执行也难以取得好的效果,所以税务机关的正确执法是税收政策发挥作用的保证。为了保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的效果,就应严格执法,加强征管,但不能就征管论征管,还应做一些其它工作,比如,修正和改变影响税收执法和征管的因素(如税收计划等)和加强司法监督。

(二)弱化税收收入目标,保证税收调控目标(特别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弱化税收收入目标的关键就是改革指令性的税收计划,主要建议如下:(1)改指令性税收计划为指导性税收计划,尤其是税收计划不能硬化为任务,其关键是将税务机关的考核标准由收入改为执法水平。(2)实行零基税收计划。零基税收计划的主要特点是取消基数在计划编制和分配中的基础作用完全以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重新编制每个年度的税收计划。从效果来看,零基税收计划优于基数法中的税收负担率法。零基税收计划的编制必须以科学的税收预测为基础,为此必须在税务系统内部建立健全税收预测机构。

指导性的以税收负担率法编制的税收计划或零基税收计划的目的是使税收计划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有利于实行依法征税,确定税收收入目标的恰当位置,完整、准确地贯彻税收政策。

(三)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手段的改革与创新

1.改革不利于经济结构自动调节和优化机制形成的税收政策。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的目标首先是为各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水平竞技场”,保证同类企业公平税负,维护经济结构自我调节和优化机制的运行,实现优胜劣汰。因此,必须消除和改革阻碍经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

——改革增值税制度。第一,尽快实现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以减少税收对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鼓励产业重点向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转移。第二,尽快拓展增值税的覆盖范围,完善增值税链条,进一步发挥其中性作用。当前应将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其它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提供劳务(如广告、技术和无形资产转让)的部门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以解决由于企业投入不同而导致的税负不公平问题。第三,扩大一般纳税人的范围,以解决当前一些小规模纳税人遇到的一些特殊问题。

——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按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标准改革现有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特别是应废除计税工资制,放宽对其它费用或基金的税前扣除,让税后利润更能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激励企业的发展。如果考虑到收入因素和会计核算水平因素暂不废除计税工资制的话,则应适当提高计税工资标准的数额,以促进企业引进人才,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

——改革消费税。与当前的经济形势相比,消费税的部分税目有些过时,而应当征收消费税的一些劳务或产品却迟迟没被纳入征收范围。对此,第一,废除过时税目,如工业酒精、医用酒精、护肤护发品、轮胎等。第二,新增税目。有些产品或劳务如桑拿浴、高尔夫球、夜总会服务等已达到了甚至大大超过了消费税调节的标准,为了产业结构的健康发展,应对其征收消费税。

——改革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相关的税收。在将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土地增值税与增值税会发生重复征税。土地增值税的存在不利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应考虑废除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也有重复之嫌,建议合并,以促进房地产交易的进行。房产税和城市房产税是对房产的价值或租金征税,而房产中包括地产的价值,同时租金是房产价值的现金流,自然也包含地产的价值,而另外一个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恰好是对土地征税,所以两个税种有重复征税现象,建议协调两者关系,通过改革,降低房地产成本,刺激房地产消费,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的发展。

——改革现行分税制下的税收返还机制,尽快建立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机制。按照中央和地方事权量化后的比例,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机制,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财力,满足各地执行事权的需要,以期达到全国各地公共服务水平一致。为此就必须改革税收返还机制,淡化地方收入与地方产值的联系,打破地方市场分割,促进要素自由流动。

2.改革与产业组织有关的税收政策。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基础条件之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社会保障费拖欠严重。借鉴国外经验,我国应开征社会保障税,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以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及时收缴。但是,社会保障税的开征只能保证收入及时入库,却难以解决社会保障基金入不敷出的问题,解决此问题还得依靠其它措施,如出售部分国有资产或国有股份减持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有利于资产重组和企业兼并联合,实现企业集团化,同时也可促进国有企业进行结构调整。

为了促进小企业的发展,应将现行企业所得税按应税所得额划分适用税率的做法,改为按企业组织类型决定税率,为小企业专门设立一档低税率,小企业不论应税所得额的高低均适用低税率。同时由于目前小企业的判定标准为产值、产量等指标,不包括雇佣人员数量标准,为鼓励小企业吸纳劳动力,建议修订小企业的判断标准。

3.确立以产业导向为主,区域导向为辅的复式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税率式优惠(包括免税),较少运用税基式优惠政策,特别是加速折旧、税前列支(扣除)、投资抵免、税收信贷技术开发基金等方式。“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都表明,广泛的税收激励措施(如免税期和公司税率的降低)是成本很高的促进投资的方法”,但“在激励投资政策中,目标定位于机器设备以及研究与开发等新投资且提供预先激励的选择性税收激励具有成本效率”(2)。而且实践中西方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正在从侧重于税后优惠的税率式优惠向侧重于税前优惠的税基式优惠发展演变,其原因是税基式优惠总能充分调动企业从事科研及技术开发和增加投入的积极性,有助于增加其资金来源,充分体现出政府对科技创新的基础推动作用。因此,我国的税收优惠应努力实现由税率式优惠为主向税基式优惠为主的转变。当前已有的一些税基式优惠(如加速折旧)运用范围较小,力度不够,今后应面向高科技企业和科技改造的企业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加快资金回流速度,加快其发展。

要发挥优惠政策的产业导向作用应做好两件事:一是明确税收优惠的效力范围。税收优惠政策应在其能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内起作用,那些不适宜税收优惠政策的领域应交由财政支出政策来调控。为此;我们应该清理当前税收优惠政策中效果不明显、漏洞较大且易引起税收套利行为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福利企业、高等学校后勤实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简化和明确当前经济结构调整主线中税收优惠政策“以产业导向为主,区域导向为辅”的目标,使全国的税收政策系统化、条理化,废除对享受税收优惠所规定的无谓限制,如区域限制、资金来源限制、所有制限制、盈亏限制等,保证凡是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均能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对高新技术产业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农业开发项目、技术过硬竞争性强的出口产品项目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

在产业为主导的前提下,税收优惠政策重心应从东部向西部转移,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现,并且东西部优惠方式可以根据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已具备了相当的经济总量,经济结构在原来基础上的升级显得尤为重要,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应成为其优惠目标,所以宜采用税基优惠,其效果会更好。中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较差,当前应侧重于对其增量结构的调整,保证新增投资能保持一个良好的结构,所以,税收优惠采用较长时间的税率优惠(包含免税)会更有利于吸引投资,并在新增投资中实现经济结构调整。

我国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应进一步改革。第一,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究和开发方面的投入已是当前发达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我国对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重点也应从对企业、科技成果的优惠转向对科技研究、中试和转化过程的支持。增加r&d费用扣除、加速折旧、提取科技开发基金、税收抵免等都是可采用的方法。另外,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对风险基金的经营者和投资者应当实行优惠。第二,放宽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扩大优惠额度。除了软件业和大规模集成电路等高科技企业外,生物制药、化学制药、新材料、生物工程、基因工程、光电工程等新科技行业都应划入税收优惠的范围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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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经济政策范文4

关键词:列宁,新经济政策,述评

 

新经济政策是1921年初苏维埃政权遭受一系列严重经济和政治危机的情况下,列宁经过艰苦的实践探索而提出的。它是对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重大突破和对马克思主义过渡理论的重大贡献,也是列宁对历史唯物主义在实践层面的发展和出色运用。

一、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理论

新经济政策,是以列宁为首的苏联共产党人对苏联过渡和建设社会主义特殊道路的探索。其理论成果,是关于“过渡时期”和“建设道路”的理论。

(一)关于过渡时期发展生产力的思想

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对唯物史观的运用首先体现在他关于发展生产力的思想。1921年春,俄国遭受一系列经济和政治危机。在列宁看来,当时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提高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要做到这点,就必须用粮食税来代替余粮收集制。列宁还论证了经济文化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应在经济上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来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坚持将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的地位,并且利用资本主义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这就是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坚持和发展所做的最重要的贡献。

(二)关于前进与后退、直接或间接、革命和改良的辩证法

在建设道路问题上,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策略思想体现了前进与后退的对立统一关系。论文大全。

首先,社会主义建设的全过程是前进的,但与此同时,不能不包含某些必要的退却、迂回。其次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还体现了直接与间接、革命与改良的辨证关系。论文大全。在向共产主义过渡问题上,列宁认为“正面攻击失败了,那我们就改用迂回的办法。”[1]( P581)就新经济政策而言,它是革命也是改良。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所阐发的许多策略思想及辨证关系,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宝贵贡献。

二、毛泽东、邓小平对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的研究

十月革命后,马克思列宁主义特别是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波及中国。中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高度重视列宁主义和俄国革命的经验。

关于列宁新经济政策时前进与后退的辩证法方面,毛泽东说:“‘为了更好地一跃而后退’,正是列宁主义。”[2](538)这里他深刻准确地阐述了列宁关于战略退却的理论。结合当时中国国情来看,毛泽东认识和阐述了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同俄国实际相结合的思想,是因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教条主义给党的事业带来了危害。而毛泽东对列宁战略退却思想的研究也是出于实践的需要。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实践中非常重视对列宁主义的认识和阐述。邓小平肯定了列宁领导实施的新经济政策。“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3](139)在他看来,列宁的这一理论主张通过迂回的途径走向社会主义,适合当前中国人民实践的需要,可以服务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

三、中国理论界对新经济政策思想的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理论界对新经济政策思想的研究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979—1982年中国理论界对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有的学者认为,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表明了苏联工作重心已经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有的学者提出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要求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的发展。有的学者重点在探讨这一思想中前进与后退的关系。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举行。大会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时期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对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意义方面。1989-1991年,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走向了低潮。针对这一时期的国际国内形势,理论界对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前进和退却的辩证关系,和列宁坚持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这一时期理论界对列宁思想的研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原则和党性原则。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来发展生产力。论文大全。这一时期,中国理论界深入研究了列宁阐述新经济政策的重要著作,如《论粮食税论》《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十月革命四周年》、《论合作社》等等。有的学者提出了“东方列宁学”的概念,从东方社会的特殊性来研究列宁的理论。

由此我们看出,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理论界对列宁理论研究的特点:“一是深层次发掘列宁思想遗产,二是以新视角研究列宁理论,二是敢于进行拨乱反正。”[4](372)

四、综述

“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5](213)列宁遵循马克思的这一思想,针对当时俄国的国情,提出了新经济政策。

这一政策的提出,首先表明了列宁毫不拘泥于固定程式,将原则性与灵活性对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政策思路。其次表明了列宁重视实践对理论的推动力量。从废除余粮征集制和利用国家资本主义为当时的国情服务,列宁一直强调要在实践中来找出路。最后列宁深刻认识到了政治和经济的辩证关系。只有经济上得到了发展,政治上才会有保障。在辩证法方面,新经济政策除了体现列宁思想中的政治和经济的辨证关系,前进和后退的辩证法以及革命和改良的辩证法。

新经济政策作为列宁后期思想的璀璨明珠,是列宁主义的理论制高点之一。新经济政策的提出和成功实践,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在实践中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也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毛泽东选集》: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俞良早:《创论“东方列宁学”》[J].江苏: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5]《列宁全集》:第4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论新经济政策范文5

作者简介:杨晶(1984- )男,江苏无锡人,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教师,在读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列宁主义;陶庭马(1968- ),男,安徽芜湖人,皖南医学院社科部副教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摘要:新经济政策实施前后俄国共产党内展开了一场关于工人民主的论争。列宁和托洛茨基、布哈林的主要分歧在于,是坚持过渡性质的社会主义工人民主,还是坚持“工会国家化”的工人民主。列宁在论争中具体、全面、深刻地阐述了过渡性质社会主义工人民主的三个方面:坚持工农联盟、推行工人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坚持党的领导。列宁经济民主中常态性的思想对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列宁;工人民主;经济民主;社会主义民主

中图分类号:A2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12)05-0008-05

列宁认为,与资本主义民主相异,社会主义民主是真正的民主,其具体形式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自身包含有三方面的涵义:一是共产党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二是国家结构意义上的民主集中;三是经济管理层面的民主集中。[1]其中第三个方面又叫做经济民主。列宁的“经济民主”思想包括实行劳动人民公有制和生产资料的民主管理两个方面。前者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主体方面,后者即本文涉及的工人民主思想是在前者实现的基础上社会主义发展的新要求。

一、两种“工人民主”的论争

工人的经济管理民主主要是通过作为工人组织的工会来实施。因此,工会作用问题是工人民主思想的焦点。

1920年11月,托洛茨基向俄共(布)中央全会上提交了一份题为《工会及其今后的作用》的提纲。在这份提纲中,他提出工会必须改变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时期实行的军事化领导方法和扩大工人民主的问题。列宁严厉批判了托洛茨基的“工会国家化”的主张。于是,党内又形成了由布哈林和季诺维耶夫为首10位中央委员组成的“缓冲派”,以此来“缓冲”列宁和托洛茨基之间的理论分歧。布哈林等人没有认识到托洛茨基的理论失误,甚至提出“生产民主”的口号支持托洛茨基。

1921年春,俄国的革命堡垒喀琅施塔特爆发了水兵暴动,这次暴动中提出的要求之一就是实行选举制的“工人民主制”。3月,俄共(布)十大就“工人民主制”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托洛茨基和布哈林借着喀琅施塔特事件在党内进一步宣传自己的工人民主思想,继续遭到列宁等人的强烈反对。列宁认为,这一事件充分暴露了小资产阶级即无政府主义的自发势力要求自由贸易,“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提出的贸易自由这一口号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无产阶级和小农的关系中,还存在一些尚待解决的困难问题和任务”[2]21。因此,“在一个无产阶级占少数而小资产阶级占大多数的国家里”,“无产阶级的作用就是要领导这些小业主向社会化的、集体的、公社的劳动过渡”[2]21。言下之意,人民群众需要经济上的贸易自由。这种贸易自由是一种经济民主,但不是布哈林和托洛茨基在“工会国家化”意义上的经济民主。

列宁和托洛茨基、布哈林的主要分歧在于,是坚持过渡性质的社会主义工人民主,还是坚持“工会国家化”的工人民主。前者是列宁符合俄国现实的主张,后者是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照搬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的思想。马克思涉及的“工人民主”都是资本主义经济民主范畴,而不谈社会主义(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同义)经济民主,因为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就是“社会化”。这就是列宁批评布哈林的“生产民主”这一标新立异的新名词没有任何意义的原因。马克思所主张的“社会化”是以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为基础、以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政治文明为前提的,而落后的俄国一方面只具备了过渡性质的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同时又缺乏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等同于“社会化”的“工会国家化”工人民主,就当时的俄国现状来看必然是一种乌托邦。因此,在俄国主张“工会国家化”的工人民主是不现实的。

列宁针对托洛茨基的理论失误,指出“当我研究工会在生产中的作用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发现了托洛茨基的一个根本错误,就是他老是‘在原则上’讲这个问题,老是在讲‘一般原则’。他的整个提纲都是从‘一般原则’来谈问题的。这样的提法就是根本错误的”[3]235。原则意义上的工会民主即“工会国家化”的工人民主。列宁其实并不反对这种未来共产主义意义上的工人民主问题,他本人也在十月革命前从原则意义上谈论这种工人民主的意义。他在十月革命前的《国家与革命》中写道:“其实,工联并不是在‘完全自由’的条件下,而是在完全的资本主义奴役下发展的,在这种奴役下,对普遍存在的邪恶现象、暴虐、欺骗以及把穷人排斥在‘最高’管理机关之外的现象,自然非作种种让步‘不可’。在社会主义下,‘原始’民主的许多东西都必然会复活起来,因为人民群众在文明社会史上破天荒第一次站起来了,不仅独立地参加投票和选举,而且独立地参加日常管理。在社会主义下,所有的人将轮流来管理,因此很快就会习惯于不要任何人来管理。”[4]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工联主义或工团主义是在被剥削、被压迫、被奴役的条件下发展的,社会主义将赋予劳动者以真正的经济民主,劳动者将实现自我管理。

早在1897年,列宁就说:“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彻底实现政治社会制度的民主化,因为实行这种民主化,就会使工人成为这个制度的主人。”[5]列宁所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目的在于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和自由发展。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积极倡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原则,但是实践证明,工会国家化的工人民主在落后的俄国是不现实的。

如果说列宁在十月革命前的原则意义上的设想和他的“直接过渡”相一致,那么,后来他反对这种原则意义上的工人民主则又和他的“间接过渡”思想相一致。列宁认为,经过三年来对俄国的具体实践和经验的具体分析,建立在俄国落后的资本主义生产力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实质上是一个工业无产阶级的自觉性和农民阶级的自发性并存的社会主义。俄国的工业无产阶级的自觉性不充分,农民阶级的自发性盛行;在阶级力量对比上,俄国农民占大多数,工人阶级只占少数。“在我国,工人即无产者没有在人口中占绝对优势,没有很高的组织程度,胜利的因素是最贫苦的、迅速破产的农民对无产者的支持”[2]204。经历了国内战争之后,“俄国的工业已经破产,工业水平降到战前的1/10,甚至更低”[3]75,工人和农民的主体意识没有培育起来,反而在军事化行动中助长了愚昧的作风。

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托洛茨基再从原则上提出“工人民主”问题就不合时宜了。这是因为,一方面,工会国家化是共产主义过渡阶段的任务,而不是过渡性质的社会主义任务;另一方面,“任何民主,和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这种上层建筑在阶级消灭之前,在无阶级的社会建立之前,是必然存在的),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所以把‘生产民主’跟任何其他的民主分割开来,是不能说明任何问题的”[3]276-277。布哈林将“工会国家化”等同于经济民主,这也是违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因为共产主义条件下民主消亡了,也就无所谓经济民主了。

但是,列宁并没完全取消工人民主的未来可能性,他说:到实现电气化时,“再谈把权力交给工会”[3]252。

二、过渡性质的社会主义“工人民主”

平心而论,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等人提出工人民主口号意在针对当时盛行的问题。在俄共(布)十大会议上,工人民主制度被载入《关于党的建设问题》的决议,这一制度排斥一切以集中制为“幌子”的委任制,提倡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

列宁认为,在战后的俄国复活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农民和工人群众的文化水平不能适应这一任务”[3]32,二是,长期战争中的军事化领导方法形成了惯性势力。“我们几乎99%的人都已习惯于军事政治任务,我们这里又复活了”[3]32。三是,旧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进入苏维埃机关参与国家经济建设,带进来旧政权机关中的作风。因此,列宁一直强调要警惕和消除苏维埃机关和党组织中必然出现的倾向。

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民主”是一个资产阶级范畴。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明确“民主”也可以是过渡性质的社会主义范畴,但社会主义民主从根本上有别于资本主义民主。自下而上的“工人民主”的确有助于遏制和清除,但是问题在于,倘若工人阶级因缺乏阶级意识、组织程度和管理能力而无法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利,单纯的“工人民主”就会成为无政府主义。

在列宁看来,“工会国家化”意义上的工人民主或生产民主就是一种单纯意义上的“工人民主”,在当前俄国是一种不实事求是的提法。列宁的主要依据是俄国的工会组织并不能够发挥工人自我组织国家经济的功能。在俄国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工会只是工人阶级自我保护阶级关系、联系党和群众以及自我教育的组织。

“决不能把人搞糊涂,造成这样一种危险:人们弄不清楚什么时候需要民主,什么时候需要个人管理制,什么时候需要独裁制”[3]207。列宁这里所说的“独裁制”不是专制意义上的独裁制,而是集中制管理意义上的独裁制,也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正因为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的经济民主观点脱离了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出发点,因此,列宁称他们的经济民主思想是工团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而“工团主义则把各工业部门的管理(总管理局和中央管理局)交给按生产部门划分的非党工人群众,这就抹杀了党的存在的必要性,就不会进行长期的工作来培养群众,来把全部国民经济的管理真正集中在他们手中”[3]239。

列宁认为,工会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尚且处于自发阶段。从另一个侧面看,列宁其实也间接地说明了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俄国要实现真正的工人民主即工人自我组织国家经济建设的三个历史条件:

首先,坚持工农联盟。新生的俄国苏维埃政权不是工人政权,而是工农政权。“我们的国家实际上不是工人国家,而是工农国家”[3]204。列宁反复强调,在俄国,作为非无产阶级的或非纯粹无产阶级的农民在俄国广大群众中是多数,工人无产阶级是少数。在落后的俄国,农民具有两重阶级属性,一方面是劳动者,另一方面又是私有者。“要知道,现在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人数有几千万,他们包围着我们,我们是少数,我们同小资产阶级群众比起来人数是很少的”[3]239。大多数农民作为小业主,自发势力非常强大,因此,当前工会的作用是“保护工人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同时也利用这些工人组织来组织工人保护我们的国家”[3]204-205。即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我保护阶级关系的组织。“工会通过日常的工作说服群众”[3]200,即主要说服农民群众,实现工农经济联盟。“‘工会必须逐渐摆脱行会的狭隘性’,把大多数劳动者‘并且逐渐地把全体’劳动者都包括进来,这个过程是工会做到‘应当做到’的这一步的先决条件”[2]86。这种联盟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工业和农业一起走向现代化,最终实现真正的经济民主。

其次,推行工人管理能力的教育。列宁强调,工会本身还不可能是工人实现自我管理的组织,因为工会在其自身发展的历史上是资本主义大工业发展的产物。它在社会主义革命中的主要作用是自发的经济斗争,而不是高度自觉的政治斗争。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需要通过教育工作尤其是共产党的教育工作来提高工人管理国家的能力。“它是一个教育的组织,是吸引和训练的组织,它是一所学校,是学习管理的学校,是学习主持经济的学校,是共产主义的学校”[3]199。这些原本在十月革命后就应该立即广泛开展的教育工作,被国内战争推迟了三年。因此,当前的工人阶级的文化水平还远远不足以实现自我管理。列宁同时认为,生产力发展是提高工人管理的能力、实现经济民主的根本要素。只有实现国家电气化,才能够实现工人阶级自我管理能力真正的提高。“什么时候全国能普遍实现电气化呢?如果经过20年我们能做到这一点,那已经是惊人的速度了。这是不能急于求成的。到那时再谈把权力交给工会的问题,在此以前说这话是对工人的欺骗”[3]252。

第三,坚持党的领导。“不仅在我们这样一个极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就是在所有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都还那样分散,那样被人鄙弃,在某些地方还受人收买(具体来说,在某些国家里被帝国主义收买),以致无产阶级不能直接由包括全体无产阶级的组织来实现。只有吸收了阶级的革命力量的先锋队,才能实现这种”[3]200。共产党是实现无产阶级的唯一领导力量:“只有工人阶级的政党,即共产党,才能团结、教育和组织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群众的先锋队,而只有这个先锋队才能抵制这些群众中不可避免的小资产阶级动摇性,抵制无产阶级中不可避免的种种行业狭隘性或行业偏见的传统和恶习的复发,并领导全体无产阶级的一切联合行动,也就是说在政治上领导无产阶级,并且通过无产阶级领导全体劳动群众。不这样,便不能实现无产阶级”[2]85。

总之,列宁强调,工人阶级在革命军事活动中由自在阶级变成了自为阶级,但是“我们面临的是另外一大半任务,是更加困难的任务”,“在完成这后一半任务时,只靠工农的满腔热情和牺牲决心是不够的,因为这后一半任务是最困难的、建设性的、创造性的任务”[3]5。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问题上,工人阶级还不是一个真正的自为阶级。现阶段,工人不能够实现真正的民主管理,即还不能单靠自己的力量组织经济建设,要靠党的领导力量、农民群众的同盟力量以及教育和培养自我管理能力。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重中之重的因素,因为,党不仅是工农联盟的唯一组织保证,同时也是工会学校的主要教员构成部分。因此,俄共(布)十大会议又通过了一个“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这个决议符合俄国现实的发展。决议的目的在于禁止党内的一切派别活动,党在言论上有自由,要在行动上保持一致,才能成为社会主义发展的坚强核心。

俄共(布)十大会议确立的新经济政策和“关于党的统一”两项决议体现了列宁的意见。在列宁看来,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民主应该是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互结合的模式。自下而上即以经济民主推动政治民主,自上而下即以政治民主推动经济民主。

三、当代意义

无论是俄国还是中国,都是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因而都要经历一个具有过渡性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要求:一方面要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原则;另一方面,要立足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结合本国国情,务实地、创造性地发展科学社会主义。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民民主要坚持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的互动发展

人民民主具体包含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两大方面。列宁认为,把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分割开来是不能说明任何问题的,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作用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民主要以政治民主为首要前提。十月革命的胜利,实现了俄国广大人民群众的解放,人民群众拥有了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但人民群众有了政治权利并不意味着有行使这一权利的能力。俄国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同小私有经济的联系十分密切,意味着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在阶级意识和本能上并不能够认识到切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一致性,其民主也具有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倾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组织程度和管理能力十分落后,因此,人民民主的发展要首先依靠经济民主的培育。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有着深刻的政治民主背景。十月革命胜利初期,俄国共产党为了迅速地掌握地方政权,在各级党政机关推行委任制。军事共产主义时期,迫于战争形势的需要,军队集中制和委任制大行其道。随着国内形势的稳定,清除就逐渐摆上议事日程。列宁主张,带有直接民主特征的“工会国家化”不切实际,主张推行带有间接性的、经济民主特征的新经济政策。即是说,社会主义的政治民主要求催生了经济民主的发展。新经济政策的实施背景与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落后相关联。市场经济“有助于克服小生产者的涣散性”[2]323,有助于提高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的联合能力,有助于唤醒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平等意识,有助于提升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行使民利的能力。即是说,新经济政策的经济民主推动着社会主义的政治民主。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民主程度日益提高,具体表现为: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日益提高,利益诉求逐渐向集中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各种社会自治组织得以催生,等等。经济民主程度的提高必然对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相应的要求,这种要求是与社会主义客观现实条件的发展相适应的。

2.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

列宁在革命时代从阶级觉悟出发,区分了党的阶级意识和无产阶级意识。由于受到社会分工的限制,以及与农民阶级等小私有经济的天然联系,广大俄国无产阶级群众自觉性较低,而工人知识分子的自觉性较高,他们构成党的领导阶层。列宁十分强调无产阶级政党的先锋队作用,“‘思想家’所以配称思想家,就是因为他走在自发运动的前面”[6]。

在无产阶级政党的民主制度建设上,列宁强调党内民主制和集中制的结合,党内有言论自由,但无行动自由。由于真理具有客观性,因此党内同志只要秉承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内的派别争论就会自觉减少。例如,当托洛茨基提出自己的建议时,列宁坚持了党内民主原则,“从形式民主的观点来看,托洛茨基无疑是有权发表纲领的”,因为“中央准许进行自由辩论。但是从对革命是否适宜的观点来看,这样做就更加扩大了错误,这样做就是根据错误的纲领建立派别组织”[3]234。“每一个提出批评的人,在批评的形式上应当考虑到党处在敌人的包围之中这一情况,而在批评的内容方面则应当通过自己直接参加苏维埃和党的工作,从实践中来检验如何纠正党或个别党员的错误”[2]82。无产阶级政党必须以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确立统一意志,付诸于统一的行动。

无产阶级政党是全体人民的先锋队,它是唯一没有自己特殊利益的政党,它的民主是最广泛、最深刻的民主,它的集中是最自觉、最客观的集中。但是,绝不能因为党的先进性而形而上学地、固步自封地夸大党的自觉性,要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坚持和提高党的能力。例如,俄共(布)十大会议同时确立了“工人民主”和“关于党的统一”两项决议。在斯大林时期,决议中的“工人民主”被遗忘,而“关于党的统一”部分被脱离历史语境、形而上学地加以绝对化,结果导致了高度集权,导致了党和国家民主生活被破坏。

列宁集中探讨的工人民主是限定于社会主义过渡阶段的民主制度,这种民主制度具有历史暂时性,必须结合落后社会主义国家的客观现实稳步推进。这对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涛.论列宁民主集中制的三重涵义[J].探索,2006(3).

[2]列宁.列宁全集:第4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3]列宁.列宁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4]列宁.列宁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12.

论新经济政策范文6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流派理论观点政策主张

    一、现代主要西方经济学流派的划分

    现代经济学一般指1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发表以后流行于欧美国家和某些其他国家与地区,并一直延续至今的经济学说。

    西方经济学理论从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不断发展变化,并且衍生出许多具体的流派。各流派都有各自的理论观点及政策主张,他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有一致、又有冲突。按照现行的一般标准,基本上是以西方经济学家们对经济活动的基本指导原则,即以如何看待国家和市场对经济的作用为标准,将现代主要经济学流派主要分为两大类:国家干预主义的各流派和经济自由主义的各流派。其中国家干预主义的主要流派有凯恩斯主义、新古典综合流派、新剑桥学派等;经济自由主义的主要流派有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理性预期学派等。

    二、国家干预主义主要流派起源概述

    1、凯恩斯主义。凯恩斯的经济思想最早属于英国剑桥学派,以研究货币理论和货币政策着称。1929—1933年资本主义各国经济大萧条,而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却无法从理论上解释,更无法从政策上提出摆脱经济困境的办法。正是这场经济大危机使凯恩斯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主张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936年他发表了着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否定了新古典经济学市场经济可以自动维持经济充分就业的主张,提出了一整套新的有效需求理论,并主张通过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积极干预以消除大规模失业、摆脱经济萧条。由于这些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被认为是对以马歇尔、庇古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自由放任经济思想和政策主张的革命,所以称其为“凯恩斯革命”。这标志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产生,也形成了以国家干预经济思想为基础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长期占据主流地位。

    在“凯恩斯革命”之后,为了学习、运用和推广凯恩斯提出的新理论、新方法,凯恩斯主义的追随者对其理论进行了大量的注释、补充甚至改进,这些人形成了后凯恩斯经济学派。20世纪

    五、六十年代,后凯恩斯经济学派形成了两大主要分支,一支是以美国经济学家为主的新古典综合学派,另一支是以英国经济学家为主的新剑桥学派。

    2、新古典综合学派。被称为“凯恩斯时代”的20世纪40—60年代,美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此时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和观点逐渐回归,并渗透、融合进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于是新古典综合学派应运而生。新古典综合学派在理论体系最完整的体现就是1948年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教科书。此外,随着形势的发展,70年代后新古典综合学派还广泛吸纳了其他学派的观点。新古典综合学派的出现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平息了“凯恩斯革命”后西方经济学界的争论和分歧。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也基本上被大多数经济学家折中的接受了。

    3、新剑桥学派。新剑桥学派是“后凯恩斯主义学派”在英国的重要分支。因为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都在英国剑桥大学任教,而其理论又与以马歇尔为代表人物的剑桥学派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相背离,于是被称为新剑桥学派。新剑桥学派的经济学家认为新古典综合学派把新古典经济学的微观经济理论与凯恩斯的理论结合起来,以弥补凯恩斯经济学的缺陷和不足,是对凯恩斯经济思想原意的歪曲,是经济理论发展的倒退。他们认为新古典综合学派的经济学是冒牌的凯恩斯主义。

    三、经济自由主义主要流派起源概述

    1、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现代货币主义学派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美国出现的重要经济学流派。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凯恩斯主义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虽然对刺激经济发展、缓和经济危机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也引起了长期持续的通货膨胀。60年代通货膨胀继续发展,到70年代初出现了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并存的滞胀的局面。于是,现代货币主义学派在英美等国异军突起,他们自称是“凯恩斯革命”的反革命,鼓吹货币的重要作用,主张以控制货币数量的金融政策来消除通货膨胀,保证经济的正常发展。但是现代货币主义者内部仍存在着分析方法、理论模型和假设条件的不同,无法将其看作完全统一的思想流派。因此,这里介绍的现代货币主义流派,主要是介绍米尔顿·弗里德曼的有关理论和政策主张。

    2、理性预期学派。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陷入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大量失业和经济停滞并存的困境,战后流行多年的凯恩斯主义的经济理论和政策既无法解释,也无法解决该困境,因而陷入危机。而与凯恩斯主义相对立的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在改变滞胀局面时,也没有出现人们所期待的效果,于是一些年轻的经济学家从现代货币主义学派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个新的学派,这就是理性预期学派。由于理性预期学派的基本政策主张与其他坚持古典经济学或新古典经济学的现代货币主义学派和供给学派的基本理论主张大致类似,于是在实践中这些学派便以理性预期学派为主体逐渐融合,最终形成了今天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

    四、国家干预主义主要流派观点及政策比较

    在凯恩斯主义的经济理论中,凯恩斯根据简单的国民收入理论得出经济中产品需求、劳动力需求和投资需求三大需求不足,即“有效需求不足”。正是由于经济中“有效需求不足”情况的存在,所以得出需求管理,即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但在具体政策主张上,凯恩斯又以“流动性偏好陷阱”的存在为依据,认为货币政策是无效的。因此,凯恩斯主张政府应该采用财政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而不重视货币政策。

    而通观新古典综合学派的经济理论,可以明显发现新古典综合学派的经济理论在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上走的更远。其理论上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在宏观方面接受了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在微观方面仍采取传统的新古典经济理论。其核心理论是对凯恩斯经济理论的重要解释,即希克斯—汉森(IS—LM)模型。这是将凯恩斯的国民收入决定理论进一步细化,加入了货币市场分析后得到的经济模型。以该模型为依据,新古典综合学派认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同样重要。同时,“菲利普斯曲线”使他们在政策的应用上更为灵活,如果说凯恩斯时期的经济政策还较为保守的话,那么他们的经济政策已经成为较为激进的以经济增长为目的的相机抉择的经济政策。

    新剑桥学派自认为是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正宗和嫡传。他们认为凯恩斯在从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束缚中摆脱的并不彻底,他们一方面要弥补凯恩斯理论的不足,同时还要纠正“新古典综合”学派对凯恩斯理论的歪曲。在经济理论上,新剑桥学派在继承了凯恩斯的收入分配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价值理论和分配理论。在政策主张上,他们仍然主张实行政府干预,不主张实行自由放任,只是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症结在于分配制度的不合理和收入分配的失调,因此,经济政策制定的重点应该在调节收入分配、理顺阶级关系、创造社会稳定的经济环境来推动经济增长。

    五、经济自由主义各流派比较

    理性预期学派与现代货币主义学派在实践中逐渐相融合,最终形成了今天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可见,他们有较深的历史渊源,其基本理论和政策主张也非常类似。这两个学派最主要的区别就是理性预期学派更为激进一些。理论上,相对于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理性预期学派增加了对理性预期的论述,因此政策主张上也更信奉经济自由。现代货币主义学派在政策主张上强调货币和货币政策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承认国家干预对经济确实存在一定的影响,即“经济政策长期是无效的,但短期还是有效的”。而以理性预期为基础的理性预期学派,认为过多的政府干预只能引起经济的混乱,为保持经济繁荣,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量减少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简言之,就是他们认为“经济政策不仅长期无效,短期也无效”。

    六、国家干预主义与经济自由主义各主要流派主要观点及政策主张比较

    1、货币需求理论的差异。两大类经济流派的根本不同在于关于货币需求的基本理论不同,进而产生后续一些推论与结论的差异。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又被称为“流动性偏好”理论,其货币需求方程为L=L1(Y)+L2(r);而弗里德曼的货币需求理论,又被称为货币数量论,其货币需求函数为M/P=f(y,w;rb,re,rm,dp/pdt;μ)。从以上两个重要的方程可以看出,凯恩斯认为货币需求L与收入Y和利率有关,而弗里德曼则认为货币需求M/P与收益与财富y,w和各种资产收益率rb,re,rm等主要因素有关。并且两个需求函数中收入Y和收益与财富y,w表示的含义是不同的,凯恩斯的Y表示绝对收入消费理论中的现期收入,在该理论中现期收入和消费存在一定比例关系,即现期消费随现期收入改变而变,进而收入改变消费,财政政策有效。而弗里德曼的收益与财富y,w则表示恒久收入消费理论中的恒久收入,该理论认为消费只与恒久收入有关,而与现期收入无关,即现期消费不会随现期收入变化而变化,进而收入无法改变消费,同时恒久收入又相对稳定,因此最终财政政策无效。弗里德曼还认为货币政策是有效的,但在长期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是无效的。所以,最好的经济政策应该是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即将货币供应量作为唯一的政策工具,并根据经济增长率公开宣布并长期采用一个固定不变的货币供应增长率。

    2、对菲利普斯曲线解释和理解的不同。经济学的主要流派中较为典型的分歧在于对菲利普斯曲线的理解和解释。

    凯恩斯主义和新古典综合学派认为菲利普斯曲线是向右下方倾斜且凸向原点,这就意味着经济中的失业和通货膨胀存在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即通过适合的经济政策可以使经济达到一个预想的状态。

    现代货币主义学派认为菲利普斯曲线随着时间推移在保持原有状态的情况下会发生移动,这就意味着经济中的失业和通货膨胀只有在短期才存在这种此消彼长的关系,而长期这种关系并不存在。即经济政策只有在短期才能显示出作用,而随着时间推移,经济将会回到原始状态,也就是说政策长期无效。

    理性预期学派比以上学派都更为激进。他们认为菲利普斯曲线是垂直的,且位于自然失业率的位置。这就是说除了自然失业率发生改变菲利普斯曲线会发生平移外,失业与通货膨胀不存在任何关系,即经济政策无论在长期还是在短期都没有任何的效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