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业范例

知识产权专业

知识产权专业范文1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细查、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面提升全县农业安全发展水平,为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农机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农机安全源头治理。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推进反光贴使用,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等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立与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各类台账与清单。三是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充分发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作用,加快多功能拖拉机淘汰报废,争取到2022年全省多功能拖拉机保有量减少70%以上,四是严格查处农机使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各类违法行为。五是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在重要农时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六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农机应急演练”等。七是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促进农机安全监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县级部门与乡镇农机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在乡村推广建立农机安全员制度。

责任单位:农机中心

(二)饲料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贵任。督促辖区企业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闽农厅办〔2020〕142号)要求,督促健全完善制度,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整改。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管理、设备防护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做到全程留痕备查,实现闭环管理。三是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治理。以α-淀粉、鱼粉、血粉等生产企业和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生产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深入整治事故隐患。四是全面推进《规范》在全省范围实施。按照时间节点分批次有序推动企业根据《饲料生产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制定双重预防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引领我省饲料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站

(三)沼气安全整治。一是推动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对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数量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积极探索转变功能和盘活再利用的有效模式。确实无法盘活再利用的,按程序及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拆除、填埋等安全性处置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沼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摸清农村沼气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制度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建立预防控制体系。三是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12316农业平台等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发放安全使用手册或挂图、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不间断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扩大和夯实沼气安全生产知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土肥站

(四)农药安全整治。一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治理,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二是开展企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围绕企业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制度不健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等方面突出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逐项梳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三是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整治。突出高风险企业、重点监控点、搬迁改造企业和新改扩建项目,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深入整治事故隐患。四是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要求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植保站

(五)屠宰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纳入部门监管服务和对象,督促指导屠宰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落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建立以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覆盖屠宰生产全过程、涵盖企业全体职工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设备检?检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规范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秩序。督促指导屠宰企业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除整治,如实做好屠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记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定期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措施记录等。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屠管中心)

(六)农业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重点整治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实验室不按安全规范存储、使用化学药品等问题。三是重点整治生产、生活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以及违规充电等问题

责任单位:综合科、种植业科、畜牧兽医科、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屠管中心)、农机中心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2020年6月上旬前)。各有关科室(站所)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城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阶段(2020年6月中旬至12月)。结合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改、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排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做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县一册、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农业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农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总结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成制度规范,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分年度汇总总结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分别于2020年11月20日、2021年11月20日、2022年11月20日前将有关总结材料报送局综合科,并按照省市处室要求同时报送给上级对应处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贵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重业务轻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局成立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屠宰、农业消防等6个工作专班,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及各专班班长,局各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担任成员,协调推动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细落实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着力整出实效。每次指导检查执法,都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签名备查备案,跟踪督促整改,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凡因问题隐患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

(三)改进工作方式。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检查、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建立重大隐患挂牌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执法或移交有关部门执法,督促各类涉农涉安企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内部挂牌督办。坚持执法服务相结合,通过组织指导服务组、志愿服务小分队、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或上门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知识产权专业范文2

在科技与信息飞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也不断的在发展,而这个时候,知识产权问题也成为了人们日益关心的话题,而在国际上的竞争最终也只是知识产权的竞争,作为以国际贸易为主要形式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成为了各国保护的问题,它始终是处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的,在企业单位的保护及拓展市场都是关键性的所在,也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中国随着改革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问题也开始融入到了人们的生活当中,但它并不仅仅只关系到国内经济展,还联系着国际之间的正常贸易往来,所以它是当前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

在当今社会的不断发展下,知识产权问题早已成为了国际之间贸易往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其自身的地域性,无型性和复制性,与传统的货物贸易不同,知识产权在经济全球的背景下国际之间的贸易往来中无法得到切实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有效地对国内企业的合法利益进行保护,这就需要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们对知识产权问题的了解,并且有关部门建立和增强知识产权问题的法律体系,让民众们充分的意识到知识产权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1]。

一、我国知识产权问题出现的弊端

(一)对知识产权问题的保护意识不够

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与研究发现,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单位对自己的成绩并不特别重视,在取得的科技成果研发上的专利申请也少之又少,甚至仅有百分之十左右,这样会导致我国企业的科技成果被国外的企业所抢注的现象时有发生。因为,我国缺少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再加上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体制也不完善,还有就是国内的企业并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的价值所在。但随着现代的发展,知识产权问题国内的企业单位也意识到了其自身的重要性,大部分企业也在对知识产权进行着整改。国家有关部门要做的不仅仅要完善知识产权问题的相关机制,更要保护好国内企业的切实知识产权利益[2]。

(二)缺乏相关的人才

目前在我国国内并未设置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的问题机构,所以管理这方面的人员的负担会特别的重,而且很多都不是这方面专业人才。面对这样的情况,就会时常出现我国对外贸易的诸多问题,在面对专业知识占全的问题上,我国的企业单位难以在有效地时间里寻求到国家的帮助,再加上知识产权问题的专业人才不足,企业内并未设立有关这方面的部门。因此,当企业面对这方面的诉讼时,往往会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这就回事企业消极的应诉。

(三)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政府部门应该要对知识产权问题的法律法规上进行完善,应跟上世界的脚步,现有的法律中对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和一些漏洞。此时,有些国外的企业会利用这方面的漏洞进行垄断,另一方面,由于国内自身法律的不健全,很多国内企业由于这方面问题与国外发生纠纷的话是很不占优势的,也无法利用相关法律来有效及时的对自身合法利益进行保护,这样就会导致了国外企业对国内企业的经济垄断,不利于国内经济的发展。

二、切实有效地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的策略

(一)国家对知识产权问题的保护策略

第一,国家应提供资金与技术上的支持,制定相关的保护策略,要提高对科技的研发和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视,最大限度的保护知识产权问题,营造出良好的知识产权问题的氛围,为我国企业在这方面的问题上增添动力,还应提高奖励制度,为我国这方面的人才增加平台和展现的机会,引起一些企业的积极响应。第二,国家相关部门要对知识产权问题的法律机制进行完善,法律的制定一般是被相关立法者认识到才会被实施制定,在经济全球化的驱动下,国际上的经济情况日益紧张,国内知识产权问题的漏洞也被他国所利用,成为了国外企业的利器,所以,国家不仅仅要对科技创新重视,还应对知识产权问题加以重视。第三,要加大对这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企业的发展与创新离不开专业人,对人才的正确运用能使企业保持者市场的竞争力。但现在大量的人才都被国外的企业发掘,导致国内企业单位人才的匮乏,如果国内的企业继续对人才不加以重用,将会导致其在市场经济地位的降低,所以,国内企业应该要做的就是充分的对人下加以利用,侧重培养知识产权专业的人才。第四,根据国家自身的特点进行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完善,每个国家的历史不同发展趋势也就不同,而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上,国家应该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同时,不要忘记突出自身的特点。

(二)企业要开展知识产权问题的保护

企业应切实加强知识产权问题的具体策略,第一步,可以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数据网,使科技研发技术与相关信息结合起来,让相关人员进行探索与分析,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生产效力,但要注意对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促进产业的经济发展。企业还应提高对科技的创新,加大对知识产权问题的保护力度,设立相关部门专门负责,这样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的能力,激发起企业的无限潜能。保护问题在国际上越来越被重视,我国也应跟上世界的脚步,进一步对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保护,完善法律机制,最大程度的避免国内企业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损失,并对知识产权这把双刃剑合理的利用起来。国家的有关部门号可以加大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宣传,来提高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们对知识产权问题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国知识产权问题的合法保护,尽全力的弥补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的不足,来保护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使国内企业在与国外企业进行诉讼时能够积极地应对,并保证自身的知识产权利益,进而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经济地位。只要国家对知识产权问题进行强化,就可以达到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目的。

作者:杨永富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参考文献:

知识产权专业范文3

[关键词]“一带一路”;知识产权教育;国际化

早在2013年9月就提出了“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倡议,之后,2014年年初,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商务部联合其他部门联合制定了“一带一路”发展的基本纲领,至此,“一带一路”开始上升为国家倡议,成为中央顶层设计的重要一环。2017年5月14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各国政府、地方、企业等达成一系列合作共识、重要举措及务实成果。“一带一路”的全面推进,打开了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大门,促使我国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建设。

一、“一带一路”倡议是发展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发展机遇

(一)经济贸易的扩大,需要知识产权的融入

“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需要知识产权保障。据统计,至2014年,我国已在50个国家建设了118个合作区,其中有77个处在“一带一路”沿线23个国家。随着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不断增多,知识产权也成为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条“纽带”。但是应当看到,中国与知识产权强国在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运用及管理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差距的存在使得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遭遇的知识产权诉讼日益加剧,迫切需要知识产权为中国企业顺利走向国际市场保驾护航。

(二)“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需要知识产权激励

“一带一路”是对古丝绸之路的传承和提升,扩大和深化了我国的对外开放,优化了我国经济发展空间格局,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使我国对世界经济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正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经济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变为创新驱动。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随着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知识产权已成为激励创新、支撑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一个关键因素。

(三)经济的互联互通,推进教育的互联互通

经济的互联互通与教育的互联互通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教育服务贸易必然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而扩大,世界各国已经高等教育国际化作为影响别国的重要“软实力”来发展。长期以来,欧美发达国家一直是留学的主旋律国家,每年吸引数百万的留学生。近年来,新加坡、马来西亚、约旦、日本等国家不断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提出了扩大留学生规模的宏伟目标。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对我国留学教育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已经显现。柯森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研究浅识》中指出,“一带一路”倡议要求教育上的交流合作。因为,这是增进相互理解和实现经济交流合作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重要途径。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心相通架设了桥梁,也为沿线各国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换言之,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拉近了中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的空间距离和心理距离,促进了人才与技术流动,降低了中国在沿线国家投资的交易成本,为国家治理体现现代化的实现提供了平台。

二、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中的主要问题

(一)知识产权人才供应不足

1993年成立的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则开启了独立办院的步伐,只有少数高校建立了独立的知识产权学院,大多数高校是在法学院下设立知识产权专业。这种设置格局,势必会限制知识产权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及师资培养、招生规模等,从而严重影响知识产权教育事业的发展。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全社会创新活动日益活跃,各类创新主体为保护和推广创新成果,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二)知识产权人才供给类型有短板

知识产权人才接收单位主要包括司法、法律机构,需要具有深厚知识产权知识基础人才,而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要求,拥有法律知识,更多的是熟练掌握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实务的基层服务人员,能从事国际知识产权谈判、国际争端解决、国际间诉讼的专门人才,社会急需实务型的知识产权人才。

(三)知识产权教育国际化程度不够

在课程设置方面,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求的调研和对接不足,课程改革相对滞后,国际化程度有待提高。在师资力量方面,大多知识产权教育从业教师的英语水平有限,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有待提高;授课固守传统模式,讲课内容深度不够,理论与实际相脱节。多种因素结合,一方面使得知识产权教育难以吸引留学生,另一方面培养的学生国际化程度不高,难以满足知识产权国际化需要。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教育的改革与创新

(一)更新人才培养理念,实施分类培养

1.本科阶段。实现在所有非法学专业开设知识产权公共选修课,普及知识产权教育;甚至在理工和经管类专业开设知识产权基础必修课,提高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激发其创新创业激情。对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进行针对性的培养,对学术型人才,倾向于培养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科学研究能力,为在专业和学术方面继续深造打下坚实基础;对应用型人才,注重培养其实际应用能力。2.研究生阶段。针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推行分类培养的机制。“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使得应用型人才需求增大,因此,无论是招生政策还是招生名额的分配,应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给予一定的倾斜。3.继续教育阶段。积极承担企业、政府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培训任务,以知识产权运营与管理、专利申请和管理等为教育内容,综合采用学术研讨、专家讲座、课堂授课等多种教育方法,切实提升受训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务能力。

(二)多措并举,加强实务型人才培养

知识产权学科具有鲜明的国际性、实用性特征,人才培养也要以“宽领域、国际化、复合型”为目标。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企业的合作,创建校企合作联盟,建立海外校企联合实习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学生;契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语言、宗教文化、法律等特色,实施“外语+”“宗教文化+”等的复合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上增加判例、讨论、诊所式等教学法的比重。注重师资引培,师资队伍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前提。构建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需紧紧围绕输血和造血这一中心任务来开展。注重引进国外的优秀教师和专家,聘请知识产权实务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定期选送教师到知识产权实务部门交流培训,提高教师的实务应用能力,提升教师国际化教学理念和授课水平。

(三)积极开拓资源,发展留学生教育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发展水平极度不平衡,除中东欧各国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相对完善,尤其是已经加入欧盟的六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执法力度普遍较严。多数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不完整,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专利审查人员、涉外知识产权人才短缺,民众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对知识产权运用主要集中在商标等领域,对于涉及技术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运用甚少,如柬埔寨的发明和实用新型授权量为零。国家创新成果的输出需要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改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环境,要紧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切实推进优质知识产权教育教学资源的输出,结合具体培养需求调整和开发相关课程和培养方案,为沿线国家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驻华使馆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获取对方人才需求状况,宣传学校留学生政策。

参考文献:

[1]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已达118个“一带一路”沿线77个[EB/OL].

[2]张占江.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5(6).

[3]陈浩天.民生政治:国家治理体系建构的合法性向度与发展理路[J].行政论坛,2016(6).

[4]柯森.一带一路背景下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研究浅识[J].比较教育研究,2015(6).

[5]海南省知识产权局.71所高校已建“知识产权”本科专业,10所刚批准[EB/OL].

[6]周彦每.代体宾语意向性认知的意识双重结构与语用举隅[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6).

[7]李军红,.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发展来华医学留学研究生教育[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7(7).

知识产权专业范文4

关键词:创新人才;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产权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创新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创新人才不仅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更需要具备创新意识、创新精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应紧密围绕创新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增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学术道德教育、知识产权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学术价值观,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近年来,本科生论文抄袭,硕士研究生学术不端等问题日益突出,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知识产权教育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理工科大学生通过学术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学术道德观,形成健全人格。求真、诚实、理性、创新学术价值观,是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出现的关键因素。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能增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激发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知识产权本质属性在于它的创造性,知识产权的创造性、新颖性及实用性是知识产权获得授权、保护的结果。创设知识产权制度的宗旨就是鼓励创新,惩治模仿、抄袭。通过知识产权教育,树立知识产权、诚实守信意识,进而激发创新创业意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原有课程计划中加大学术道德教育、知识产权教育内容,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课程体系对实现创新人才培养目标极为重要。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创新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既要充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及专业课教师的作用,还应当发挥党团组织、行政部门等各方面育人作用形成协同育人机制

目前,学术道德素质培养还未得到党团组织、行政部门重视,学位管理制度不具特色、学术规范实施细则缺乏,部分教师对自身的学术道德要求不严格,这些因素影响着学生的诚信行为。学校党团组织及相关部门对大学生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养没有得到重视,有关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开展得不到位,没有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大学生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漠。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忽视了对大学生应有的学术道德素质培养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缺乏对本科生及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的课程,没有开展切合本科生及研究生学习、生活实际的学术思想道德教育,忽视了学生应有的学术道德素质培养。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层出不穷:如,抄袭、剽窃行为在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撰写论文过程中最为常见,既有通过互联网雇人为自己论文的,也有将自己同篇文章略改题目后投给两家期刊并发表的学术不端行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学术道德教育上缺少系统授课教材,诚信道德教育在教学上缺乏针对性、实效性。专业课教育还未能挖掘课程思政对学生学术思想品德教育的潜力功能,导致专业教育与品德培养完全失衡,本科生、研究生学术诚信意识淡漠,学术失范行为愈发严重。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忽视了对大学生应有的知识产权教育

部分理工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几乎没有知识产权方面教学内容,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只涉及依法治国、宪法、法律思维等内容讲授,而且学时极少,达不到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知识产权内容根本没有,更谈不上学生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养。大多数理工院校是通过专业课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如法学、经济学等专业,这样的课程设置无法培养理工科学生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普及。针对非法学、经济学专业学生,有些理工院校通过开设知识产权通识课程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多采取任选课形式,而不是必修课形式,没有引起学生重视,学生选课只是混学分,选课积极性不高。开设知识产权通识课程的院校,授课教师只是通过法学教师授课,授课内容仅就知识产权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讲解,况且选修课学时少,有关知识产权实务技能内容缺乏,文献检索内容、企业信息内容无法涉及,与自然科学技术教育脱节,无法实现对大学生创新意识、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养。

三、以创新人才培养推动理工院校思政教育改革的对策

(一)构建高校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

树立“三全育人”理念,构建高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营造和谐、充满正能量的学习生长环境。高校团组织要注重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管理,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健全对大学生诚信行为的评价体系。高校其它部门要加强校风建设、学术文明建设、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把诚信教育与这些文化建设相结合,形成各个部门相互配合协同育人机制,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力,引领大学生树立正确学术价值观,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满足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加强大学生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养

大学生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包括知识价值意识、创新意识、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知识产权制度的宗旨是保护知识、鼓励创新,惩治模仿、抄袭。思想政治教育理应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到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计划中,针对本科生、研究生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通过对知识产权基本制度学习,培养学生知识价值意识。知识产权本质属性在于它的创新性,知识产权的创造性、新颖性及实用性是知识产权获得授权、保护的结果,保护知识产权,目的一方面在于激发人的创造力,另一方面促进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教育有利于学生创新意识、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的形成。知识产权教育以知识产权通识必修课为主,还可结合其它课程进行,如在《形势与政策》课中以知识产权为专题,围绕最新的知识产权动态,了解知识产权在世界各国贸易、科技发展中的重要性,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还可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到其他专业的必修课程中,科学地设置课程结构,结合具体专业课程所涉及前沿科技内容,培养学生科技钻研创新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从各方面努力营造知识产权利用、管理及保护氛围。

(三)针对本科生、研究生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

提高大学生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必经之路是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必修课比选修课强制性更强,若开设选修课,学生积极性不高,选课人数少会导致课程停开,因此,针对本科生、研究生学科特点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本科生知识产权课程应在学生学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后,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开始学习时有针对性根据各专业需求开设《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概论》课程,可设为32学时。课程内容应根据各专业需求设定,如艺术专业、计算机技术专业应侧重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其它理工科专业应侧重专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了解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法律制度的基本规则。在法律规则学习基础上,加大实践教学内容提高实务操作技能,通过实务学习熟悉知识产权利用(如,许可、转让实务),知识产权保护(如,有关知识产权的诉讼与仲裁经典案例)。硕士生学习阶段也应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在本科生知识产权通识课基础上侧重提高学生对知识产权信息收集、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与利用技能,提高学生管理、运用知识产权能力。

(四)针对研究生开设学术道德教育必修课

知识产权专业范文5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重新组建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实现新的跨越。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全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4件,有效注册商标76.9万件,作品著作权登记总量超16万件,植物新品种763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大幅增加。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强,查处知识产权案件2.6万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56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高至79.56分,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优化。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稳步提升,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8个,合肥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信托交易试点,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418.8亿元,130个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主营收入达1.19万亿元,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更加活跃。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省建成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2家、全国版权示范单位15家、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2家、知识产权机构1440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进入快车道。知识产权发展基础不断夯实,获批建成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增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35所,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不断拓展,PCT国际专利申请1747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966件,与50多个国家(地区)和组织开展合作交流,成功举办世界制造业大会知识产权运营与保护论坛,建立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协调机制,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不断提升。总体来看,“十三五”知识产权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但是,我省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为:高价值知识产权占比偏低,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不够完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不够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不够充分,知识产权区域发展不够平衡,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有待深化等。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十四五”时期,做好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力激发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着力建设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为打造“三地一区”,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对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建设法规制度健全、保护严格公正、运行顺畅高效、服务规范便捷、文化自觉自信、开放合作共赢的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注重高质量导向,鼓励更多政策、资源向高价值知识产权倾斜,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推动质量变革,持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

坚持全面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快速预审、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市场主体诚信等工作,完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改革创新举措,构建更加完善的创新要素及市场化配置机制。

坚持系统推进。树立系统观念,立足创新优势,围绕新兴产业,聚焦关键领域,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提高系统治理效能。扩大对外开放,加大国际交流,推动知识产权事业更加协调、更可持续的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更加凸显,关键技术领域核心专利布局实现重点突破,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显著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造能力显著增强,企业、高校院所高价值知识产权协同创造更有效率,知识产权管理政策、制度和机制保障更加完善,全省高价值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长。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以司法保护为主导,以行政保护为支撑,以仲裁调解、维权援助、行业自律为补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

——知识产权运用效率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更加健全,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更加科学,转化效益显著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和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断提高,助力我省新兴产业聚集地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知识产权服务品质显著跃升。知识产权信息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专利导航服务能力和专利密集型产业研究能力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更加科学,全面建成覆盖广泛、层级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强大、服务规范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知识产权人文环境显著优化。知识产权学科建设进一步拓展,引导高校增设知识产权专业和知识产权课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更加健全,知识产权人才选拔、评价、流动、激励政策更加完善。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深入推进,全省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

——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显著扩大。知识产权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的优势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进一步深化,海外知识产权获权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批具有特色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成果在重要国际展会、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平台上得到充分展示。

三、加强知识产权创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加大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和产出。

强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围绕新兴产业中领军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系统攻关需求,以产业链创新链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建设为主线,实施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围绕量子、新能源汽车、磁约束核聚变等领域,在具备优势的高校院所布局打造一批专利技术转化中心,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度合作,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围绕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整合资源,推动专利技术中试放大与孵化,扶持培育一批专利技术项目孵化基地。引导中小企业参与“三首”产品研发,组织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支持专利海外布局,推进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支持植物新品种培育。支持企业申请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持续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皖字号”商标品牌,推动品牌经济发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积极发挥版权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打造版权产业集群。强化作品著作权登记全流程质量审查管控,提升省版权交易中心作品著作权登记服务水平。规范作品著作权登记行为,促进登记数量稳步增长,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信息网络等领域形成一批精品版权。加强遗产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保障机制。

开展知识产权贯标行动。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促进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大幅提升。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政策,优化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激励导向。制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优化专利优先审查机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和质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创新生态

(六)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体系。开展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研究,鼓励各地针对特色产业出台知识产权专项法规规章。推动制定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省著作权保护和促进相关法规。跟踪国家相关领域立法进展,修订《省专利条例》《省林木种子条例》《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省著作权管理办法》。探索制定我省地理标志保护、商业秘密保护政府规章。依法及时推动知识产权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省委宣传部、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合肥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开源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加强传统文化、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的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推动加强体育赛事节目、综艺节目、网络直播等领域和红色经典等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版权保护。探索制定以黄梅戏、徽剧、庐剧、泗州戏、花鼓戏等为代表的民间文艺和以宣纸为代表的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健全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相关配套措施。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政策。健全绿色技术和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完善知识产权反垄断、公平竞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省药监局、合肥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优化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方式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司法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区域集中管辖,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案件协作审理机制,推进长三角司法一体化。(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建立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公证、第三方存证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统一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准确适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移送刑事司法标准和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范刑罚适用。健全完善全省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培养和选拔知识产权司法专业技术人才,组建一支适应我省司法保护需要的技术调查官队伍。(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建成3—5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或2—3个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加大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关注市场和规范化市场建设。完善我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和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建设。(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充分发挥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开展知识产权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侵权盗版、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有效遏制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强化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以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项治理。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机制,强化对侵权假冒追踪溯源和链条式治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利用新技术手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及精准度。依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加强反垄断执法。(省委宣传部、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合肥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和体系建设。

健全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机制。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鼓励高校、社会组织等开展维权援助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网络。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受理处理、诉讼调解对接、调解仲裁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仲裁对接等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调解、仲裁、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培养与管理。建立我省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省知识产权技术鉴定地方标准。(省委宣传部、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贸促会、合肥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指导各市开展工作试点。制定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领域的信用信息基础目录,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惩戒。推进知识产权信用修复制度建设。落实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共享。(省委宣传部、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合肥海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十)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基础。

深化国有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加大职务发明激励力度。深化国有企业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完善处置流程和收益分配机制。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权改革试点。鼓励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转化决策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知识产权转化奖励和报酬制度。健全国有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决策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建立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发挥创新馆在知识产权运营中的作用,支持社会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为知识产权产业化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提升知识产权转化效率。培育、引进知识产权运营专业化人才。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建立专利技术供需对接通道,促进专利技术转移实施。加强对知识产权交易的规范和监督,提高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受理效率。推进专利转让许可备案。开展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状况统计调查,加强数据分析,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障体系,推动合肥、亳州等市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风险补偿机制,推进芜湖、滁州等市建立质权和质物处置机制。利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推进质押信息公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同联动,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推进知识产权保险,引导政府性担保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探索开发智能化知识产权评估工具。(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银保监局、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能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面向企业推广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知识产权,积极构建“政产学研用金”相结合的科研项目开发模式。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加强量子科技、生物医药等产业的专利布局和运用。探索建立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服务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在十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筑产业专利池。推进专利与标准的融合,积极培育标准必要专利。探索知识产权民参军、军转民双向转化新机制,搭建军民融合发展桥梁。推动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促进更多的版权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成效。

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夯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基。推动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体系,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皖企”。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示范试点高校建设。落实知识产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监管。(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探索开展我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与监测。开展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实施乡村知识产权强基工程,推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知识产权下乡”行动,推动知识产权咨询、、法律等服务向乡村延伸。加强涉农知识产权运用,推进新品种惠农,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培育一批富农兴农“金字招牌”。提升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加强优秀林业植物新品种培育和产业化,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培育和转化一批优质林草新品种,助力乡村振兴。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省政府会商工作部署,在更高水平上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联动创新区强化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推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全力打造国际知识产权高地,推动知识产权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产业升级、皖北地区激活区域发展内生动力、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的创新型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全面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构建便民利民格局

(十二)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提高知识产权信息传播效能。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江淮大数据中心及“皖事通办”平台,围绕十大新兴产业,整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探索建设特色专题数据库,实现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基础信息开放共享。支持行业组织、产业园区、试点示范区、服务业集聚区等建设差异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在版权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版权服务工作站,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精准服务。支持社会化机构提供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等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省粮食和储备局,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宏观数据分析、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支撑。统筹布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引导服务网点结合区域优势、地方需求和自身特点科学有序发展。推动TISC机构升级建设,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机构、行业组织等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与本地产业、科技、经济深度融合,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全省16个设区的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50%以上的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不断开发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全面支撑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数据资源局,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知识产权指标。编制知识产权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提高知识产权形势的跟踪和研判能力,整合加工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信息采集加工标准化、规范化,加大数据开放力度。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和专利密集型产业开展数据分析,提升数据服务供给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知识产权、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高水平发展,拓展知识产权服务范围,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在建设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中的促进作用。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运用“互联网+”技术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为我省自主创新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知识产权服务。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培育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鼓励支持国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规在皖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加大专利师培养,提高专利师专业能力和水平。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工作。(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制定省知识产权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互联网+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和行为,规范知识产权机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鼓励开展社会信用承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构建共治格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服务对外开放发展

(十四)推动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

依托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发展共商机制,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同长三角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状况报告,推进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建设,优化长三角地区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重点品牌保护名录”“高价值专利保护名录”“优质地标产品保护名录”互认机制,健全案件移送、执法协作、联合执法等机制,推动区域内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统一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建立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协同机制。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一体化,实现知识产权信息互联互通,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共享,协同开展侵权鉴定、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等服务。加强长三角地区版权合作,发挥省文化产权交易所作用,推动版权交易运营市场互联互通。(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粮食和储备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海内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组织合作,培养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积极构建知识产权高端学术交流平台,高水平举办世界制造业大会知识产权论坛,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推介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积极发挥贸易投资促进机构的资源优势,加强知识产权海外服务保障工作。构建知识产权研究智库,加强我省新兴产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研究,加强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法律制度、人文环境的研究,提升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运用能力,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加快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分中心建设,鼓励服务机构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业务。跟踪国际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开展国际贸易、对外投资、技术转让、跨国并购、国际人才引进中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尽职调查。(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省贸促会、合肥海关、银保监局、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文化建设,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十六)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加快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加大知识产权师、专利师和知识产权专员的培养力度,加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落户。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分类培训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分层次分区域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人员轮训,依托省域内高校与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教学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加强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完善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推进人才政策创新,健全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落实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完善知识产权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推进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依程序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点,支持有关单位依程序设置知识产权二级学科点,支持高校探索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试点,支持有条件的理工科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和课程。推动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开发一批知识产权一流课程。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全国版权示范基地省版权教育基地等各类培训基地建设。(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渠道发声,创新思路宣传好知识产权先进经验、做法。加强版权、文旅、商标品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品牌宣传和产品推介,结合我省实际,挖掘知识产权典型,开展深度宣传报道,全面展示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面貌、新经验、新成绩。(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进党校、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推动知识产权进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课堂,推动知识产权护航企业创新发展,推动知识产权教育与学校创新实践活动相结合,推动知识产权宣传服务进社区助力文化惠民,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兴农富农乡村产业创新发展。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保障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部署相关任务措施,确保规划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宣传解读,统筹推进规划实施。(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与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条件保障。

统筹财政资源,完善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保障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级政府要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有效衔接,加大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政策支持。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等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推进规划重大工程落地落实。(有关部门与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知识产权专业范文6

关键词: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质押融资;价值评估;对策;南京??

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和知识产权的有效融合有助于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改善创新创业主体的市场环境。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应深化和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有力保障。南京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构建了以科技银行为主要服务机构、以风险代偿和贷款贴息为主要政策内容、以“我的麦田”在线平台为主要服务渠道、以园区信用担保和区内融资打包为主要服务模式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但该体系存在政策扶持力度不足、质押贷款规模小、金融服务形式单一、服务机构合作欠深入等问题,因此,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现状与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具有现实意义。

一、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是指向拥有合法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财产权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基于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的投资、信贷、担保、典当、证券、保险等金融服务,以期达到融资等多种商业目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信托、知识产权众筹、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形式。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知识产权质押资产价值评估难

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客体的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人们对它的占有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知与感受,这种占有是一种虚拟占有而非实际控制[1]。知识产权的非物质性特点决定了对其进行价值评估较难。法律、市场、管理和风险等因素是影响知识产权质押价值评估的常见因素,其中企业对专利的保护程度、专利产品的市场竞争状况、专利技术的替代性风险等因素更是评估的难点[2]。同时,我国知识产权评估法律体系不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缺乏等问题加大了知识产权质押时其市场价值的判断难度。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成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瓶颈。

(二)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物信贷风险高

知识产权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未来给持有者所带来的收益。如前所述,法律、市场、管理等的变化都会对知识产权的价值产生影响。在不同的使用者手中,专利技术或商标带来的未来收益会出现很大差异。以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为质押物的信贷服务多发生在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缺乏实物抵押资产,信用记录也少,现金流往往处于不稳定状态,自身成长充满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对这类企业发放的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物的贷款,在其不能按期归还时,金融机构就会因抵押物无法变现而遭遇较大的信用风险。

(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交易成本高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成长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具有轻资产、缺乏信用记录、信用贷款难且额度低等特点。商业银行在向这些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时,按知识产权评估价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单笔贷款金额小,但业务流程复杂,仍需要经过产权评估等一系列程序,导致交易成本要远远高于传统信贷业务。因此,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意愿较低。

(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参与主体多且复杂

金融机构为降低风险,在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时往往需要将信贷、担保、证券、保险等业务结合起来完成[3],这就导致一笔完整的金融服务需要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或者经济主体共同参与完成,而这些金融机构又都有着各自的利益诉求,从而导致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周期更长,手续更复杂,难度更大。上述特点的存在使一般金融机构缺乏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的动力,加大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鉴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通常会出台政策引导甚至直接搭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

二、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现状

自2010年南京市提出了要实现知识产权评价指数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的发展战略目标之后,南京市政府及知识产权局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搭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

(一)建立以科技银行为主体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体系

自2011年开始,南京市政府陆续出台《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银行发展的实施办法》《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的实施意见》《科技银行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等文件,逐步建立了以科技银行为主体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截至2016年底,南京市已建成包括4家省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11家科技银行、22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2家科技保险公司和2家科技担保公司在内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体系,为形成“投贷保”联动服务链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以风险代偿和贷款贴息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政策体系

南京市政府2011年8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银行发展的实施办法》、2013年5月修订的《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5年印发的《科技银行创新发展实施办法》3个政策,形成了当前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代偿和利息补贴机制。即对科技银行向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发放单笔不超过500万元的发生逾期超过3个月未能收回,按本金部分给予科技银行最高70%的风险代偿;对科技银行向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单笔不超过500万元的基准利率贷款,给予科技银行基准利率20%的利息补贴,其中,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为30%。

(三)搭建在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2016年11月,南京市知识产权局、中国(南京)软件谷、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等共同推出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我的麦田”。这是江苏省首家“互联网+知识产权”平台,也是我国首家只通过APP提供服务的掌上公共服务平台。它整合了政、产、学、研、金等多方资源,通过“麦报、麦搜、麦服、麦聘、麦金”五个板块,向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资讯、知识产权人才招聘、知识产权服务商供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技术、中小企业科技金融等精准服务,较好地解决了当前知识产权服务领域运营交易信息不对称、缺少资金监管、人才交流渠道不畅等问题。

(四)推出园区信用担保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新模式

为避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价值评估难与贷款偿付风险高等问题,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我的麦田”推出园区信用担保和区内融资打包等创新型知识产权融资模式。该融资模式与传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不同,它在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时,并不对质押的知识产权做价值评估,而是通过审核专利等知识产权在企业成长中的地位与作用,并结合企业的信用评估结果来确定贷款额度,从而避开了知识产权融资中的价值评估难的问题。为解决单项贷款金额小、成本高、风险高等问题,“我的麦田”采取园区内项目打包融资方式,即金融机构直接与园区签订贷款协议,园区负责汇总打包区内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总额,这样一方面因贷款规模扩大而降低了贷款资金的单位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园区提供担保降低了贷款偿付风险,从而提高了金融机构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积极性。

三、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政策扶持对象单一、扶持力度不足

归纳自2011年以来南京市出台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相关政策可以发现,虽然多个政府文件提出要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但对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参与者有实质意义的政策内容只有两项,即向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风险代偿和利息补贴。对于融资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和其他的潜在参与者如担保机构等并没有相关政策支持,这就难以激发这些机构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热情,从而不利于“投贷保”联动或多重增信贷款等复合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开展。即使是对于提供信贷的金融机构,现行政策也只是提供最高30%的利息补贴,扶持力度不足以激发金融机构全面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小,交易规模满足不了需求

虽然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逐年递增,但与南京市知识产权拥有量的领先地位不相符。以2014年为例,南京市专利授权总量22844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5265件,位居全省第一;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5.6件,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与之相对应的是,当年江苏省专利质押融资贷款120多亿元,而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规模仅1.6亿元,远低于苏州、无锡、镇江等地,这与南京市专利授权及拥有量居全省第一的身份极不相称。2015年,南京市专利授权总量和全市有效发明专利位居全省第二、全国同类城市第三,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3.1件,继续位居全省第一,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规模仅1.97亿元,仍比较靠后。

(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形式单一,服务机构合作欠深入

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金融服务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众筹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担保、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信托等。目前,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主要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保险(专利保险)两种,其他形式的金融服务很少涉及,不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式。而银行、担保、信托、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的紧密合作可以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有效降低知识产权融资风险。目前,南京市虽然已建立了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形成了“投贷保“联动服务链,但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还不够深入,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组合避险的复合型金融服务模式缺乏。

四、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的政策建议

为有效地解决知识产权融资中的估值难、风险高、银行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改善银企双方发展的政策环境,本文提出若干政策建议,以推进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早日实现建成知识产权强市的发展目标。

(一)深化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建设,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结合科技金融机构政策,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打造知识产权投融资全链条。设置投融资服务联盟的准入门槛,建立投融资服务联盟机构库并向社会公布,为入选机构在营业场所建设、业务开展等方面提供优惠,吸引优秀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构在特定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化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促成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业形成集群,为知识产权创新组合融资方式储备资源。

(二)出台融资成本补贴政策,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改变南京市当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政策较单一的局面,增加对融资企业及其他辅助机构的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融资成本。效仿北京市海淀区的做法,对按期归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本息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利息补偿,以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按期还贷;给予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提高它们参与知识产权融资工作链条的积极性;加大对初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科技银行的支持力度,吸引并培养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业银行。

(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打造精品公共服务平台

加大对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政策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我的麦田”的宣传力度,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中普及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知识,增强中小微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的意识,提高“我的麦田”APP的安装及使用率。鉴于“我的麦田”只有APP手机端口,不利于被社会大众认知,可以加大媒体宣传,在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官方网站设置介绍与宣传板块,并提供链接方式,提高“我的麦田”的知名度。

(四)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创新力度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的作用,建立“政府引导、银保合作、投贷一体、企业主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协同工作机制。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专利许可权、股权、专利及相关实体资产组合式质押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加强园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以园区内专利产品等为重点,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研究;推动银行、评估机构、投资基金等的合作,将企业知识产权综合指标作为投贷联动产品的重要考核因素,探索推出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投贷一体化新产品[4]。

(五)建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融资风险分摊机制

引入担保和再担保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为科技型融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反担保;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反担保的,由再担保机构提供一定比例的再担保,以分担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偿付风险;鼓励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科技银行联盟建立风险处置资金池,对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未能补偿的部分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5]。

参考文献:

[1]李增福,郑友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分析与模式构建[J].宏观经济研究,2010(4):5962,67

[2]鲍新中,董玉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评价研究———基于银行视角[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6(2):4856

[3]宋伟,胡海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散机制研究[J].知识产权,2009(4):7377

[4]杨建华.中关村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的探索、实践与思考[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4(9):564567

知识产权专业范文7

知识产权,也被称为智力成果、无形财产权,是主体对智力劳动所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本文所讨论的知识产权是与科技创新关系最密切的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是专利权的三种主要形式。作为知识经济时代重要标志的知识产权,其出现是在科学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产之后,它的存在是为了实现对专利人合法权利的保护,是为了鼓励创新,也是为了实现社会财富的正当分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存在,肯定了人们对于通过自身创造性的劳动所获取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保障了这一智力成果所创造的社会财富能够公平地为其创作人所获得。对于自主创新的发明人来说,知识产权制度实现了对他们切实利益的保护,也推动他们在科技创新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二、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辩证关系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对知识产权保护开始较早、保护力度较大的国家,科技创新的能力及科技发展的水平都比较高。经过较长时间的科技发展,发达国家的公众普遍形成了对知识产权进行尊重和保护的意识。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为我们提供了经验,可以看到,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是相辅相成的。

(一)科技创新推动知识产权制度的丰富和完善首先,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和动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产生、存续及不断丰富和发展都是伴随着科技创新而进行的。科技创新是将智力成果转化成商品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知识产权贯穿其中,从这个角度看,科技创新不仅是智力成果的创造活动,也是知产权的创造活动。其次,科技创新不断丰富了知识产权的内容。科技创新是一个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随着科技创新的发展而形成的。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为了实现对科技创新的保护,必然也会不断丰富、完善,不断拓宽其保护范围。再次,科技创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发展。科技创新是一项无国界限制的活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科技创新也逐步呈现全球化的发展,与此同时,知识产权贸易突破了国界限制,出现了许多地区性和世界性的知识产权条约,知识产权呈现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二)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技创新、为科技创新创造公平环境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实质上是一个国家科技水平及综合国力在法律领域的集中体现。合理的知识产权制度可以激励和促进科技创新。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避免在专利领域对相关创新成果的模仿和抄袭,可以使专利人因为技术上的垄断而获得丰厚的报酬,可以激励科技创新的主体继续开展各种创新活动,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知识产权制度中专利权权利利益的实现以其使用为前提,这就促使科技成果转化成商业技术,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促进相关领域的经济发展,造福公众。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可以形成对智力成果的全面保护,形成一个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知识产权制度的存在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法律上的保护,使拥有知识产权的主体实现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通过对各种侵权行为的制裁,为创新者权益的维护提供了基础,为科技创新的主体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规制和环境。对大学生科技创新来说,知识产权制度实现了对高校技术创新的保护,不断激励着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

(一)完善知识产权的立法、执法及司法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规范仍不够完善,具有滞后性,为了全面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应该完善立法。知识产权法律应该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不断更新,以适应时展的需求,满足科技创新的需要,通过颁布新法、修改旧法,使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更完善。在立法方面,不仅要考虑现实情况,更要具有前瞻性,既要吸纳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更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其次,应该完善知识产权的执法及司法活动,使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落到实处。对科技创新的成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登记并公布,对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严厉打击。

(二)建立健全大学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高校应该建立健全大学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构建完善的知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专门机构来进行,从知识产权申请、审查、鉴定、评估到登记注册的全过程,都要实现高校与专利成果管理部门的衔接,同时要妥善处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和争议,实现对科技创新人才权益的维护。该机构还应实时对大学生科技创新进行知识产权指导,自觉维护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合法权益。高校还应广泛利用网络这一平台,通过知识产权网站的建立,形成高校内的知产权库;通过与社会上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专业律师事务所的合作,获得来自社会上的专业帮助。

(三)加强高校知识产权普及工作、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

高校作为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加强对大学生的知识产权普及迫在眉睫。与西方发达国家贯穿教育过程的知识产权教育相比,我国大学生的知识产权知识十分匮乏。在进行科技创新的同时,将知识产权纳入到高校教育体系中去,使学生意识到必须将自己的智力成果转化成知识产权才能避免权益遭受侵害,使学生自觉地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成果。首先,可以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通过选修课的方式,丰富理科学生的法律知识,使学生往复合型人才的方向发展;其次,可以在高校开展知识产权专项主题讲座,通过法学专家、知识产权专家专业知识的传达,使学生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意识;再次,可以在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保护活动,通过学生的广泛参与,使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更深入、更全面。

四、结语

知识产权专业范文8

1.当前高校学生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知识产权意识是人们关于知识产权的思想、观点、知识、心理和情感等的总称,它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形式等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它体现的是人们对知识产权法和知识产权法律现象的主观心理感受和认知把握状况。知识产权意识是一个多层次、多领域、多种成分的复杂体系。不同层次主体的意识,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也是不同的。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以及律师的意识固然重要,广大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的强弱和正确与否,对于知识产权制度价值的实现作用也是显著的。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是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写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提高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2004年11月,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在高校普及知识产权教育,高校要在《法律基础》等相关课程中增设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并积极创造条件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单独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以提高广大师生的知识产权素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亦明确要求,在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指出:“鼓励引导高校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建设,开设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辅修课程,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但由于相当一部分高校对知识产权意识培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并不重视,所以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虽然不能说是空白,但是力度确实极其有限。这直接导致了当前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笔者所在的课题组,为对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以及学术道德状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进一步研究二者之间的有机联系,选取了山东省部分大学的在校研究生(不包括法学专业)为调查对象,在山东高校中进行了调研。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学生对知识产权的总体认知水平不高。学生中总体上认为自己对知识产权知识相当熟悉的仅占3.1%,认为自己对知识产权知识有些了解的占35.0%,略有耳闻的占55.3%,几乎毫无所知的占6.6%。可见当前高校研究生的知识产权知识普遍比较贫乏。

2.高校学生中与知识产权相关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比较普遍

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作为一种世界性现象由来已久,近年来在我国愈演愈烈。高校作为科学发展的火车头,文化创新的策源地,其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更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先生认为:包括北大在内,没有一个高校的教师没有发生过抄袭剽窃问题的,没有一个高校的学生不存在抄袭剽窃情况的。郭世佑先生则认为“凡是在我国学术界存在的学风不正与学术失范现象,无论是低级错误,还是‘高级’错误,在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中,都不难找到可以对应的根据。”可见,高校学生中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比较普遍。通过文献分析可以归纳出当前高校学生中广泛存在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主要有:1、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2、伪造或者篡改调查、实验数据;3、论文署名搭便车及不知情的挂名;4、一稿多投、多发;5、不当注释等。笔者所在课题组的调查显示,当前研究生在学术论文撰写及发表或完成论文作业中,87.4%的同学曾有抄袭行为;32.3%的同学曾有修改、伪造实验或调查数据行为;63.7%的同学曾引用他人观点而不注明出处;35.8%的同学曾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18.0%的同学曾一稿多投。上述数据显示,排在前三位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分别为“抄袭(剽窃)”、“引用他人观点而不注明出处”、“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而这三者都和知识产权紧密相关,既是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同时又是违反知识产权法主要是著作权法的违法行为。所以,笔者认为知识产权意识缺乏是当前高校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原因。

二、当前的学术道德建设研究忽略了知识产权意识因素

国内外有关学术道德问题和知识产权教育的研究较多,但是,把知识产权教育与学术道德建设二者结合起来研究的则很少,几乎是空白领域。已有研究偶有提及,也往往是一带而过。笔者认为,当前学术道德研究忽略了知识产权意识因素。检索相关文献,可以发现,计算机之父、英国科学家查尔斯.巴比吉(1791-1871)在1830年发表《对英国科学衰落的思考》一文,最早对学术不道德行为做了研究。国内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以邹承鲁院士为主的科学家的联合推动。2000年以后,学术道德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相关研究逐渐增多。随着国内关于学术不端前期研究的逐步积累以及对其关注越来越多,相关的论文、专著和译著数量快速增加。分析已有研究不难发现,关于研究生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原因,当前学者们一般从主观因素和客观环境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如傅立民、孙中华认为,“造成当前研究生学术失范的不但有个人因素,也有制度原因,更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学术政治化和经济化是社会大环境,学术共同体内部激励机制的功利化和约束机制的弱化是社会小环境;而部分学生学术价值偏离和道德失范既是学术失范的结果,也是学术失范的原因。”关于主观因素,学者们一般认为主要是“研究生个体价值观念扭曲,诚信意识缺失,学习目的功利化”。更多的学者则归因于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首先,是探寻制度性因素。如评价机制不合理,学术规范制度不够完善,监督制度缺位等。其次,是社会环境因素。如整个社会诚信氛围的不足,社会环境的急功近利以及官本位等传统意识的影响。我们认为,知识产权意识缺乏是当前高校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原因,当前学术道德研究忽视知识产权因素是一重要缺陷。

三、加强知识产权法制教育,重建高校学术道德

既然知识产权意识缺乏是当前高校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原因,为重建高校学术道德,就必须大力培育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如何培育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呢?根本在于教育。知识产权意识不能自发形成,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实现知识传授和观念教化的双重目的。知识产权法制教育是提高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的重要途径。所以,知识产权法制教育应当成为高校学术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提高学校对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全国12所重点高校进行的知识产权教育情况调查不难发现,大部分高校对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不够重视,甚至认为它可有可无。重点高校尚且如此,其他普通高校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首先要提高学校领导的知识产权意识,使其认识到知识产权法制教育对于重建高校学术道德的重要作用,加强其对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

(二)明确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目标

学术道德视野中的知识产权法制教育,不同于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教育的博大精深,属于通识教育范畴,具有自身特殊性。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目标应设定为:通过传授必要的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使大学生初步了解知识产权制度,认同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意识。

(三)关于教学内容。

确定教学内容时应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努力实现针对性、普及性、实践性、新颖性的统一。具体讲,在内容选择上,首先,应注意针对性,重点突出学术道德相关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其次,不必求全求深,应以普及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精神为主。最后,在内容表达上,应深入浅出,并大量引入案例,以案说法,增强吸引力。

(四)关于教学方式。

根据教学内容和对象特点,教学方式应突出灵活性、多样性和趣味性的特点,并注重实效。可考虑选择多种方式,如列为必修课、选修课、开设专题讲座、经常举办知识竞赛、问题答卷等。

(五)关于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