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作要点范例

行政工作要点

行政工作要点范文1

一、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常态化政治学习制度,每月第一周周一为党支部集中学习日,每次党组会第一个议题为政治学习;突出学习重点,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学原文、读原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治方向不偏;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汇聚干事创业强大动力,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2.把意识形态责任扛在肩上。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主动适应新形势,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司法惠民”官方抖音、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媒体媒介,重点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重大意义、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县实践的主要任务和法治扶贫的好做法、新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从红色基因和先进典型中汲取信仰力量;倡导文明新风,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中主动作为。

3.把支部建设抓在手上。自觉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先锋创绩”、“五星创评”等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结对共建,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巩固提升与城市社区结对共建水平。

4.把纪律作风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党性、纪律、法治和道德教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线;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与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习惯。

二、以满意度为统领,全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5.优化网络服务平台。统筹运用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线上平台、法律服务网和线上可视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让群众免费得到便捷高效的网上法律服务;加快推进全国远程视频探监试点,着力解决困难群众远程探监难问题。

6.持续推进法律惠民工程。深入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服务农村精准扶贫和城镇居民解困工作;坚持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确保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主动参与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坚持“复议为民”宗旨,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7.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因地制宜落实“五型”政府建设要求,打造群众满意司法行政机关。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司法行政,走近司法行政,为司法行政更好服务于民畅通渠道;坚持刀刃向内,发挥“两个中心”监督作用,严肃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全面推行“五个一”服务,统一窗口外观标识,规范办事流程,配备满意度评价器;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树立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不断巩固提升司法行政群众满意度。

三、凸显参谋作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8.落实重大统筹任务。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认真筹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起草2020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加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协调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加强本县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加强依法治县理论和实务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当好法治工作得力助手。

9.当好依法行政参谋。做好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服务工作,发挥政府律师服务团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全覆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专项督察;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合同合法性审查,确保县政府出台的文件、签订的重大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牵头推进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

10.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有效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促进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以强化群众法治思维为主线,全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民企发展·法治护航”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完善执法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推动专业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普及;不断创新学法内容和形式,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确保到2020年底,各行政村每10户有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60%以上农户家庭有“法律明白人”;加快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做好“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四、筑牢第一防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1.严格刑事法律执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社区矫正综合业务平台,全面推行执法记录仪、人脸+指纹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应用,尝试运用天网监控、无人机等先进信息化手段,提高社区矫正管理和执法科技化水平;深化规范化执法,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面落实必接必送制度;积极协调动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发挥帮扶作用,协调解决特殊人群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提高帮扶效果。

12.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日常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工作机制;建强县级矛盾调解中心,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能力,着力打造1-2个有特色的乡村调解工作品牌;加大“访调对接”力度,指导调解力量重点解决一批信访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健全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的化解机制,加大对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的化解力度,加大同消费、旅游、环保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指导组建消费、旅游、环保等专业性领域调解组织。

13.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实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问题、工作“三项清单”,规范台账管理,及时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及线索;加大在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中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的力度,积极引导鼓励两类人员进行余罪漏罪坦白自首;加强对律师黑恶案件的监督指导,严明政治纪律,促使律师依法辩护、合法辩护;继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深厚的法治氛围。

五、坚持“四化标准”,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行政工作要点范文2

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㈠坚持贯彻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坚持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各部门会议学习法律法规制度,年内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执法部门及时开展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轮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对拟任市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按照上级规定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情况。对在职的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要对其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的水平进行评价,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责任单位:市公务员局、市政府办牵头,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㈡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的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要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监督,年内选择1件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价,依法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㈢积极争创“省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试点市”。全力推动依法行政示范市、法治市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县市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调整充实法制工作人员队伍,加强对法制工作者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及水平。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牵头,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深化改革,持续加强政府行政管理服务水平

㈣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做好省、市下方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工作,及时沟通承接,加强对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形成目录并在本级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上公布。

严禁新设行政许可,禁止将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事项变相为行政许可。对分散在各部门的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费行政许可事项,各级各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尽快将其同意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局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办配合,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㈤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各执法部门应该继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行政指导,文明执法。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做好行政职权报送工作,积极构建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实现执法资源共享。加强和整合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管理、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实现行政执法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牵头、市监察局、市效能办配合,有关部门参与)

三、严格程序,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㈥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审查工作。贯彻落实《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办法》、《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重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中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涉及地方或行业保护等内容的合法性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加快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备率,完善网络查阅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牵头,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㈦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认真学习厦门市等地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经验,全力做好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理征地拆迁、资源权属确认等争议性较大的案件。严格执行《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对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年度首件或群体性案件重大复杂等行政诉讼案件,政府行政首长或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主动出庭应诉。探索建立市人民政府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制度、联合调研制度,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对于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意见和法院的司法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整改、及时反馈。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牵头,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㈧加大行政监督、问责力度。贯彻落实《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等规定。定期对行政部门的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性检查并通报。市监察、审计等部门着力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和省、市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推行各级政府及各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坚决纠正“四风”,改进文风会风。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审计局、监察局、效能办牵头,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四、加强宣传,化解矛盾,创建良好的法治氛围

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精心设计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在多领域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普法多面覆盖,全面提升全市人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行政工作要点范文3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作为司法行政机关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研计划,开展好每月“党日活动”,创新学习形式,检验学习成效。

责任股室:办公室、各党支部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协助党总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股室:办公室

3.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股室:办公室、各党支部

4.加强律师、司法鉴定工作者等队伍的建设和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党组织建设和专题教育活动。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5.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司法行政改革等开展宣传,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司法行政声音,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激励机制,推动各股室积极各级主流媒体投稿,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6.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将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重中之中,着力破解司法所编制管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业务开展等难题,消除“无人所”,减少“一人所”。重点打造一批示范带动性司法所,着力改善司法所的软硬件环境,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7.推进“12348江西法网”建设。加快推进县乡法律服务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建成并完善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在九月份前完成各所乡乡通视频联网系统建设,全面普及移动法务通,切实做到网络畅通、干部会用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县、乡两级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水平。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8.完善公证改革配套措施。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严管公证质量和公证员队伍。探索激发公证活力,创新服务理念,破解公证处人员萎缩、业务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加强公证质量监管,研究建立公证机构出具假证错证的防范和追责机制,维护公证公信力。进一步创新公证机构体制机制,优化完善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的编制、人事、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机制。

责任股室:公证股

9.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升法律援助能力。采取无偿、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降低援助标准,为广大城乡贫困弱势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兑现奖惩。提升法律援助智能管理云平台的案件管理、审批、咨询等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提高法律咨询服务水平。开展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0.选人好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两支队伍,完善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公信力。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11.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和“智慧社矫”建设,统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工作,进一步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责任股室:社区矫正管理股

1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和审理程序,做好行政复议平台工作的推广应用。

责任股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3.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行业监管,严格行业准入、年度考核、日常管理和业务监管,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4.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司法行政基层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发现涉黑除恶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报告、移交有关部门。律师依法开展涉黑除恶势力犯罪刑事辩护,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15.改革创新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出台实施方案、编制专业法执法部门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命名示范点、开展普法案件征集活动等。推行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在行政执法、司法活动过程中开展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重点工作。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6.持续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7.持续坚持全领域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攻坚活动。切实发挥县法律顾问团在矛盾排查化解“专业法律服务团”优势,积极服务于全领域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活动。

打造以优秀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着力在潭丘打造“董年平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沂江打造“陈建根人民调解工作室”、在金川打造“胡三三人民调解工作室”等一批调解工作室。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四、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助推法治建设

18.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继续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通过定期召开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按照重点落实“三清单一通报”机制,加强督查考核,整体推进。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19.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拓展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开展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建设,提升乡镇法律服务平台有效覆盖。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20.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四个一”工程。深入推进“一县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乡一公共法律服务站、一村一法律顾问室、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程,推进法治服务进园区,助力企业发展。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行政工作要点范文4

主要目标:(一)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全面推进,全市70%的县(市)区司法局建成“四个中心”。(二)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罪犯刑释时改好率达95%以上;劳教制度废止后转型工作稳步推进;监狱经济持续转型升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三)法治建设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取得突破,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全社会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四)法律顾问覆盖率进一步扩大,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具活力,业务总量突破7万件;确保完成2014年市政府承诺向市民提供6000件法律援助的民生实事任务,完成省厅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任务;圆满完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区工作,司法鉴定监管力度加大,司法鉴定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执业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基层法律服务布局日趋合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不断推进。(五)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拓展,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社区矫正执行和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06%以下;安置帮教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到100%和9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六)基层司法行政保障水平明显提升;7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司法所实现统一标识;信息化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七)司法行政工作改革有序推进,劳教制度废止后转型工作取得突破。司法行政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八)班子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亮点、典型、品牌推树力度加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系统政风警风行风明显改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重要讲话精神

1.认真组织学习,掌握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此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2.坚持解放思想,借势借力改革。围绕落实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任务,积极争取关心和支持,借势借力推进劳教所转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法律援助体制改革、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建立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等改革工作。

二、全面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3.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四个全覆盖”的总体实施意见和单项实施意见、工作推进方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县(市)区司法局综合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中心”建设,将司法行政工作覆盖到城乡基层,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4.加强乡镇(街道)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加强“四个中心”建设,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一处联动”。推进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络员“两室一员”建设,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

三、认真履行刑罚执行职责,提升严格公正执法水平

5.加强平安监狱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监狱管理规范化达标活动,提高规范管理效能。健全完善以监狱为主体,驻狱武警、驻狱检察室、公安、消防、卫生、周边单位等参与的监管安全联防体系,确保监管场所安全。健全完善严格执法程序、驻狱检察室、社会监督员、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监督的刑罚执行联控体系,确保严格规范执法。

6.推进教育改造社会化、科学化、系统化。健全完善监狱与社会职业技术、心理咨询、法制教育、安置帮教、亲情帮教等资源整合的教育改造联动体系,使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很快适应社会、融入家庭,不想、不必、不愿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7.推进监狱工作改革发展。做好监狱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发展监狱经济,落实监狱“十二五”建设规划任务。

8.做好劳教(强戒)所改革转型工作。继续抓好队伍培训锻炼、转型准备等工作,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9.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健全社区矫正执行体系,完善分类管理、分级处遇监管机制和分阶段教育机制,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推动社区矫正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积极发展社区矫正社工队伍,建立县(区)级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

10.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工作任务。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衔接管理制度,加强安置帮教对象基本信息核查、反馈和动态管理。

四、深化“六五”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

11.全面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全面提升“法律六进”水平,引导干部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开展领导干部讲法活动,开设法治讲坛,请领导干部、法学专家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为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市民群众授课,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依法防范的能力。

12.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纲要》,深入推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制定落实《法治建设纲要》,探索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做好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和第六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评选表彰工作,争取更多县区跨入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行列。

13.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载体建设,扩大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制文化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和“能动法治”建设,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普法,加强重要法制宣传节点的组织筹划,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具有泉城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品牌。

五、突出抓好“三大亮点”工作,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14.深入开展法律帮扶困难国企工作。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协调小组呈报法律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为帮扶解困工作当好参谋。从问题入手研究法律帮扶对策,提出新的政策措施。根据企业需求,认真做好企业破产清算、战略重组、职工安置法律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破产重组中的股权改造、资产处置等法律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15.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完成今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6000件的市政府民生实事任务。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提升年”主题活动,降门槛、提效能、扩影响、增保障,保质保量地完成法律援助任务,打造省级法律援助示范窗口,使法律援助成为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服务窗口。

16.全面推开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召开全市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现场会,在全市实行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以此为机遇,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推进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融合发展。

17.大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筹备召开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进一步提升省会律师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法律顾问覆盖面,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不断推进。深入拓展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对司法鉴定行业执业监管力度,提高鉴定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惠民服务进万家”活动。强化148的协调指挥职能,做大做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坚持“从严治考、热情服务”,圆满完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区考务工作。

18.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监督。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创新服务、搭建平台、优化环境上多做文章,积极协助解决好执业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的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办理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规范执业行为,集中解决行业内存在的诚信缺失、不正当竞争、与司法人员不当交往等问题。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彰显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

19.运用社会治理理念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提高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物业、环保、城建、经贸及新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组织延伸。加强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基层调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社工和从事法律工作的退休人员,建立一支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注重服务群众,早发现苗头,及时就地调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在全市推树一批新的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0.坚持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大力打造典型品牌,强化对外宣传工作,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按照省厅安排部署,在全系统开展先模人物评选和争创重点亮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双争创”活动。做好下半年迎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和谐发展现场观摩会的准备工作。

21.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严格落实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等规定。加强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整治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态度蛮横、违规违纪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规范从政从业行为。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干警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干警职工工作积极性。

行政工作要点范文5

一、着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与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和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完善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完成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三年任务。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将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引导党员干部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党政干部政治素质档案,把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奖惩、教育、管理的依据,落实“五个好”干部标准,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增强队伍活力。

(三)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时间、重要情况、重要舆情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引导,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做好舆情处置。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加强与派驻纪检组工作的衔接与协调,建立并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加大对重点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建立干警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健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大力培养、选树、表彰梁小辉、高瑞奎式的先进模范典型,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五)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按照“全员培训、全方位培训、全过程培训”思路深入开展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推进培训实战化常态化,提升履职能力。

(六)加强“四型”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创建“四型”机关、争当“四型”干警活动为统揽,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掀起建设“四型”司法行政队伍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团结和谐、开拓创新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二、着力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基础

(一)加强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疫情防控法治支撑,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级各部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以法律法规文本宣传为基础,加强涉及公共卫生、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掌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识;充分发挥普法阵地作用,疫情防控信息和相关科学解读,营造良好的防控工作氛围;保障疫情期间公共法律需求;组织成立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依据,解决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法律难题;做好系统人员、监管对象的疫情排查、知识宣讲工作;做好机关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值班执勤工作。

(二)加强全民普法。有效理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守法普法工作统筹协调,强化普法考核机制,按“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品牌建设,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宪法学习宣传,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及“宪法进万家”活动;继续开展普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景区活动;争先创优,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末期验收工作。

(三)加强乡村治理体系示范点和试点建设。以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发挥好示范点和试点的带动引领作用,不断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现代化,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拟建设村级法治广场2个以上。

三、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在两会、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筑牢首都”护城河”。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派驻警察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探索信息化手段在教育矫正中的应用,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二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各项管理举措无缝衔接,严格落实“必接必送”、信息核查反馈等措施,积极落实社会救助措施。尤其做好疫情期间外地返回和接回的刑满释放人员各项管控对接措施,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坚持推广“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打造调解工作升级版;继续深化“护城河”工程,当好首都北大门的“守护神”;做好人民陪审员培训管理;充分发挥综合矛盾纠纷调解指导中心、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及“民转刑”案件预防力度;加强司法所阵地建设,培树示范所,加大对示范所软硬件投入力度,完成规范化建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调解组织、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和工作评价体系,强化经费保障和科技支撑,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形成深厚社会氛围;加强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的指导监督;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加强基层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确保专项斗争长效长治。

(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强化信访隐患排查化解,控增量、清存量、防变量,确保信访形势持续稳定。

四、着力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一)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大局作用。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律师队伍;加强律所优化整合;鼓励律师到律师资源较少的地区执业;继续发展“两公”律师;对律师队伍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确保在政治上不出现问题,执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要突出讲政治、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实现“零”投诉的目标。

(二)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健全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继续扩大法律援助门槛,加强农民工、未成年人等领域法律援助。

(三)推动公证机制优化创新。巩固现有的公证改革成果,加大人员招录力度;推动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制度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强化公证队伍政治业务和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公证质效。

(四)推动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科学、合法办案;实施鉴定人对鉴定意见终身负责制;加强鉴定中心的软硬件建设,配齐开展鉴定业务所需仪器设备和检测实验室;多渠道多途径做好投诉化解,提升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力争鉴定意见采信率居全省前列。

(五)全力推进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实施标准》,积极推动平台建设有机融入,适时嵌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建设;强化法律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培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六)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强化帮扶责任,深化法治扶贫,提高精准扶贫质量,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五、着力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水平;切实履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职责,服务和保障全县各项改革依法推进。

(二)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完善执法公示信息平台运行,培树“三项制度”先进典型,推动“三项制度”形成常态、9月底前完成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优化营商环境和便民服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用好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层级监督发挥效能。

(三)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复议体制改革,完善复议工作制度机制,推行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倒逼行政机关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履行行政应诉职能,加强全县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大协调督办力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公开县本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全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通报公示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六、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行政工作要点范文6

一、提升法治宣传职能,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建立健全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结合继续结合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逐步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配发法治教育教材、读本,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3.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广泛覆盖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道等阵地,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环境整治等综合法治宣传,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4.不断强化新媒体普法力度。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社会公众需求,加强互联网、移动互联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广泛运用,将网络平台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载体,发挥网络规模和集群效应,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二、以依法行政为第一任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有序推进合法性审核。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行政机关法外创设权力和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2.积极有为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开通行政执法监督热线,在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措施有力、落实有效。

3.行政复议高效为民。坚持畅通渠道、规范程序、优化方式,行政复议办案数量及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优化法律服务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加强司法行政品牌建设。以巩固“法律服务超市”“村民说事室”等品牌建设为龙头,加强司法行政服务品牌建设,不断创新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人民调解等工作机制,努力提炼新的服务品牌;加强司法所品牌建设,着力抓亮点,创特色,努力实现“一所一品牌”。认真践行品牌服务,提升服务品牌形象,丰富服务品牌内涵,健全服务品牌的长效机制,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作用,大力配合全县全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公共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基本融合,全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通过网络平台办理,汇聚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2020年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互联,实现精准化。

四、强化法治保障职能,倾力维护社会稳定

1.牢固树立政治安全工作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依法做好特定利益群体工作,防范危害政治安全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正面宣传,强化网络舆论引导,树立典型案例和人物故事,坚决抵制错误思想、言论、观点的侵蚀。

2.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的刑事诉讼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加大律师值班制度建设,强化人民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扩大通知辩护案件范围,细化完善值班律师职责范围、工作运行等措施,推动逐步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

3.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制定贯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意见的具体意见,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专业化、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调解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严格执行信访化解分级负责制和奖惩制度。

五、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突出补齐短板成效

1.推进公证机制创新工作。激发公证机构活力,落实公证机构法人地位,全面实行岗位绩效工作制度,加大公证员招录和聘用力度,确保2020年底前有两名以上事业编制或聘用的公证员,解决县公证处“无人处”问题。

2.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管理与使用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抓好人民陪审员继续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合理量化考核指标,提高管理效能。

六、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司法行政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实现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加强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功能,力争实现全覆盖。

行政工作要点范文7

一、检查事项

(一)气象灾害防御行政执法检查;

(二)升放气球安全行政执法检查;

(三)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

(四)气象信息、传播和气象信息服务的行政执法检查;

(五)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行政执法检查。

二、检查对象

全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中小学校及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机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单位;气象信息服务、和传播单位;开展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相关单位、相关部门以及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的组织和机构等。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以行政权力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为基础,主要对被检单位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尤其是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是否落实雷电灾害防御安全主体责任,所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防雷规范要求。

(二)国发〔2016〕39号文规定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审批的项目履行报批手续的情况,包括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以及现场核查情况;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资质是否持续符合要求,开展检测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升放气球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升放气球活动是否进行审批,升放气球是否达到安全要求。

(四)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是否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实际施工情况是否符合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决定要求;是否存在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或侵占气象设施用地等行为。

(五)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气象资料的获取、开展气象探测活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气象信息和传播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是否开展了气候可行性论证;论证机构能力、气象资料使用、论证报告管理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

(三)《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

(四)《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五)《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

(六)《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七)《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37号令);

(八)《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8号令);

(九)《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十)《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6号令);

(十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

(十二)《气象预报与传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6号令);

(十三)《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7号令);

(十四)《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8号令);

(十五)《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

(十六)《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高空气象观测站》(GB31222-2014);

(十七)《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天气雷达站》(GB31223-2014)

五、检查机制

(一)检查方式。气象行政执法检查主要分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各项检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开展。

(二)检查安排

1.检查事项全覆盖。依法履行气象行政管理职能,所有检查事项应做到全覆盖。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行政检查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两项“双随机”抽查事项,被检查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10%。

2.执法检查督查安排。一是结合检查工作重点,积极落实上级部门部署的各类专项检查任务,尤其是在国家或本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内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二是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组织协调应急、文旅、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三是对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中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四是定期组织“回头看”,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形成闭环。

六、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依法履职意识,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对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气象行政执法作为日常业务去抓实抓细,确保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业务学习。认真组织学习《省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省气象行政执法手册》和《气象行政执法文书》等一系列执法文件,进一步夯实业务理论基础,切实提升气象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执法程序。制定本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方式、比例和时间安排等,并公布实施。全面落实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创新执法模式,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强化执法检查结果的应用,加强信用管理。

(四)加大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明确督办工作内容、督办工作流程和督办责任落实等,进一步强化部门内监督。通过电话督查、视频督查和实地督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督查工作进度和效果,实行闭环管理。大力推行部门内交叉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促进监督执法尺度的统一。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制作水平。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完善执法台账,规范执法文书及相关材料的制作、采集、使用和管理,有效促进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行政工作要点范文8

一、继续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配合市编办、法制办,对市级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许可审批项目涉及的前置要件进行审核清理,组织各实施部门对继续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办理条件、程序、时限,重新梳理再造审批流程。建立行政审批事项进厅动态管理台帐,编印办事指南,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二、着力推进集中审批服务

配合市编办、监察局、法制办等部门,健全完善集中审批服务制度,强力推进审批职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探索实施“批管分离、管办分离”审批交易运行体制机制。对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市直部门重新进行审批职能归并,条件具备的集中到一个审批处室,条件暂不具备的明确由一个处室牵头协调(加挂审批办牌子),全权负责协调本单位内部处室之间审批业务运转衔接。各部门要设立首席代表,启用审批专用章,给予充分授权,审批事项一律现场办理,建立以窗口服务群众为导向的运行机制,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防止体外循环。

三、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对建设项目分类别实行审批“倒计时制”,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取得施工许可为止,单纯在政府部门的审批时限限定为90个工作日,房地产开发项目限定为80个工作日,工业(技改)项目限定为70个工作日;各审批环节上的部门相应实行“倒计时制”,明确本部门、本环节审批时限,超出时限的一概视作同意,直接进入下一审批环节。探索建立“一口受理、信息共享、并串结合、限时办结”的外资企业设立登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外资企业登记效率。

四、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方式

围绕服务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充分发挥市行政审批大厅在服务全市经济、服务大项目及重点项目方面的平台作用,健全完善重大项目代办和“绿色通道”服务机制,扎实开展“全程无偿代办服务”。实行服务方式多样化,继续坚持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方式,探索节假日预约服务。

五、切实强化中介服务行为管理

开发统一中介机构管理平台,搭建中介服务资源库,制定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统一监管;建立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实行等级管理、优胜劣汰,营造公平竞争的中介服务环境;规范中介前置工作流程、时限、收费等服务行为,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服务时限进行合理压缩,方便市民和法人自主选择。

六、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

依托市政务云和电子政务外网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功能,加强数据对接和交换,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审批,做好政务公开和权力运行公开工作,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快“网上政府”建设。研究论证面向新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综合系统平台建设方案,整合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市民服务热线的在线服务功能,拓宽政务服务渠道,方便企业群众网上办事。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市一级开发建设,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应用的网上运行新模式,着力打造全方位市民服务支撑信息平台。

七、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考核体系

结合绩效考核工作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进驻部门(单位)窗口绩效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日巡查、季考核、年考评制度,突出细节管理、制度管理、绩效管理,坚持靠制度规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进一步搞好行政审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实用民主评议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评议内容,改进评议方法,强化考核力度,促进结果运用,大力营造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