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文化对古筝流派成因研究

地域文化对古筝流派成因研究

【摘要】在地域文化的滋养下,我国形成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古筝流派,在当今时代各放异彩。本文在分析古筝流派与南北地域音乐文化的关系的基础上,分别探讨了我国南北方古筝流派的成因。

【关键词】地域文化;古筝流派;成因

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地区的文化、风俗、自然条件均有差异性,孕育了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文化。地域文化的差异性,促成了不同的艺术风格。就古筝流派来说,北方的河南筝派、山东筝派、陕西筝派,南方的浙江筝派、客家筝派、潮州筝派,均呈现出地域音乐文化和民间音乐艺术特色,均是我国音乐领域的艺术瑰宝。

一、古筝流派与南北地域音乐文化

南北地域音乐文化是我国音乐的重要构成部分,地域音乐中蕴含着丰富多样的门类,古筝则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门类。实质上,古筝流派在形成的过程中,地域音乐文化是其重要的根基。我国古筝音乐经历了十分悠久的发展历史,至今已有两千多年,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内涵,同时也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南北方不同的古筝流派,均与其地域文化和民间音乐艺术具有密不可分的关联,具有十分鲜明的地域性特征。基于地域文化视角解读古筝流派的成因,应立足于中国传统音乐的大背景,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来了解不同古筝流派的特色,这也是某一古筝流派区别于其他地区古筝流派的主要表现,体现着地域生活内容和演奏艺术风格,在特定的地域文化、环境中,形成了具有特点的古筝流派。古筝流派的地域文化特色,主要包括浅层和深层,浅层指的是古筝曲目所体现出的音乐语言、地域风格,深层则是指古筝演奏艺术家所运用的弹奏技法,以及体现出的音乐思维、艺术气质和审美意境。我国南北各地的古筝流派,均十分鲜明地体现着古筝音乐在不同地区的特色和风格,各个古筝流派的形成标志着古筝音乐的发展成熟,象征着古筝艺术的繁荣。

二、北方古筝流派

(一)河南古筝流派。河南古筝流派是基于传统民间弦索乐合奏板头曲而衍生和发展起来的,弦索乐合奏板头曲是在大调曲子开唱前,运用琵琶、古筝、三弦等乐器声部,共同形成的器乐曲演奏。河南的古筝曲目大多是由板头曲转变而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曲目有《梅花三弄》、《思情》、《天下大同》、《慢吟》、《陈杏元和番》、《打雁》、《下楼》、《大泉》、《葡萄架》、《高山流水》、《唧唧咕》、《陈杏元落院》、《闺中怨》、《上楼》、《小飞舞》等。这些河南古筝曲目,均是来源于板头曲,在弹奏的技法上十分灵活和多变,体现出鲜明的古筝特色以及多姿多彩的音乐形象。例如,在《打雁》的前乐段中,运用了托、劈指法和小三度下滑音长摇,将大雁在高空中翱翔,急速穿过云层的雄姿展现得淋漓尽致。在后乐段中,弹奏的方式则转化为右手以及左手滑音之间的相互配合,让人仿佛听到大雁受惊后的叫声,最后以十分细密的小颤音,演奏了伤雁的哀鸣,很好地将打雁的画面呈现出来。河南古筝流派常见的还有三个分支,分别为魏派、王派以及曹派,均体现出不同的特色和风格,但却都密切关联着河南地域文化。

(二)山东古筝流派。山东古筝流派经历了十分悠久的发展历史,至今仍然影响颇大。山东古筝曲在菏泽、聊城等地区广泛流行,主要来源于民间小调和八板体,具有代表性的为《天下大同》、《打枣竿》、《大八板》、《凤翔歌》、《汉宫秋月》、《鸿雁捎书》、《三环套日》、《双板》、《美女思乡》等。山东古筝流派属于地域性流派,当今仍然有很多的传承人,并且以师徒传承的方式继续往下传承。具有代表性的传承人有金玉亭、王乐涌、张念生、金以池等,但这些人至今尚未形成个人流派。山东古筝流派中具有领军人物,如高自成、赵玉斋等人,在我国一些音乐学院教书几十年,主要负责的就是古筝教学,培养了诸多古筝专业人才,传承人散落各地,极大地促进了山东古筝流派的广泛传播和持续传承。与此同时,赵玉斋几十年来,一直将山东古筝流派的传承人培养作为首要任务,前后弟子已经多达三百余人,且部分现如今已成为我国高等音乐教育领域的教授,以及国家一级古筝演奏人员。赵派是山东古筝流派的重要分支。

(三)陕西古筝流派。陕西古筝流派在古代时期被称之为秦筝派,足以见其源远流长。大约在战国时期,秦地已经开始流行古筝,那一时期秦地地域较广,包含当今的陕西、甘肃等地。古书中同样有关于秦地古筝弹奏的记载,如曹丕的《善哉行》,以及《旧唐书·音乐志》等,虽然大多只有只言片语的谈及,但同样体现出这一时期秦筝的重要地位。遗憾的是,许多当时精良的古筝谱法,并未得以传承和记录。直至20世纪80年代,在整理相关记录时,收纳了陕北榆林小曲中的古筝曲目,包括《唤娇娘》、《五更鼓》、《小小船》、《掐蒜苔》等。近现代时期以来,各地均形成了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古筝流派,秦筝也与其他地区古筝流派齐头并进,形成了陕西古筝流派。无论是否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古筝流派的发展均需要具有领军人物,拥有了庞大的筝家群体才能够将其发扬光大,并且应有独特的演奏技法和带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古筝曲目。总体来看,陕西古筝流派虽然仅经历了较短时间的发展,但现如今,已经完全具备成为一个独立流派的基本条件,不仅很好地保留和传承了秦筝的优良传统,同时也在不断革新。

三、南方古筝流派

(一)浙江古筝流派。浙江古筝流派源远流长,但由于缺少相关历史文献的记载,所以很难从史书文献中翻阅查得。从白居易的诗中能够发现,早在唐朝时期,古筝弹奏在钱塘江一带就已经比较流行。近代以来,仍然没有过多关于浙江古筝流派的记载,在《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浙江卷》的“综述”中说:“浙派古筝,据演奏家王巽之(已故,1956年起任教上海音乐学院)说,浙江有王云程父子,在弹奏弦索大套曲上颇负盛名,1900年前后,名师蒋荫椿等人均得到他们的传授,善掐大套名曲。1920年蒋授王巽之大曲六七首,如《海青拿天鹅》、《将军令》、《月儿高》等。”王巽之还对浙江古筝流派进行了整理,形成了相关的浙江古筝教程。浙江古筝曲目在借鉴杭州摊簧和江南丝竹的传统民间乐曲的基础上,不断衍生,在演奏风格上,体现为淡雅秀丽,同时也有豪迈奔放,主要是受浙江一带的文化和环境因素影响。

(二)客家古筝流派。客家古筝流派还可以称之为汉乐古筝流派。究其原因,是由于客家古筝是广东汉乐的分支,所以在谈及客家古筝流派的时候,通常会从广东汉乐入手。汉乐是具有代表性的客家民间器乐乐种,还被称之为中州古乐。诸多客家古筝曲目,与广东汉乐同名同曲,同时又是独立的古筝曲。客家古筝流派的筝曲通常包括大调和串调,大调通常包含诸多小节,具有代表性的古筝曲目有《雪雁南飞》、《昭君怨》、《出水莲》、《散楚辞》、《乱插花》等;串调的古筝曲目十分多样化,具有代表性的有《有缘千里》、《柳叶金》、《百家春》、《小桃红》、《琵琶词》、《将军令》、《蕉窗夜雨》等。客家古筝流派的形成,是受到了中原移民音乐文化的影响。在西晋时期,为了躲避战乱,中原移民不断向南迁徒,经历了上千年的发展后,中原移民音乐文化与当地的文化相互交融,并逐步形成了庞大的音乐体系,客家古筝流派则是其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缺少古书文献的记载,所以现在很难考证客家古筝流派的形成和流变,以及客家古筝流派的名家、名曲,均难以获取。相传,罗展才的弟子何育斋,为客家古筝流派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罗九香成为客家古筝流派的突出人物,并在音乐院校任教,期间将客家古筝流派大范围传播,促进了客家古筝流派的发扬光大。

(三)潮州古筝流派。潮州古筝流派,是基于传统合奏乐种弦诗乐衍生而来的,弦诗乐是由潮州民间丝弦乐器等演奏的,其中有一种是运用琵琶、古筝和小三弦合奏的细乐,古筝在其中是十分重要的乐器声部。古筝与潮州民系具有十分密切的关联。在战乱频发时期,中原汉人向南迁徙,到达潮州后与当地的先民交融,形成了潮州民系,潮州古筝流派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和地域而形成的。潮州古筝流派的曲目繁多,具有代表性的为《月儿高》、《过江龙》、《轻三六调》、《柳青娘》、《倒骑驴》、《雁儿落》等。潮州古筝流派的曲目各家均有不同,形成了丰富多样的潮州筝曲。

四、结语

基于地域文化视角,探讨我国南北方古筝流派的风格特色及其成因,可知南北方古筝音乐具有很明显的差异性,在演奏技法、演奏曲目方面,南北方古筝流派具有十分鲜明的地域性特点。由此可见,各大古筝流派源远流长、异彩纷呈,与其本身的地域文化根基具有密不可分的关联。进入21世纪后,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古筝流派仍然在不断发展,地域音乐文化多样的特色和风格,为筝曲的多样性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我国古筝流派的兴旺与衰败,均对我国传统筝曲的生存产生了直接影响。因此,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古筝艺术的繁荣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古筝流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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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瑶琴 单位: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