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摘要]

伴随着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信息社会进入到内容时代,信息服务业必须与文化产业有机融合,才能持续发展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依据产业融合和产业链理论,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互动有四种模式。广东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互动虽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产品缺乏原创性、产品种类较少以及产业链延伸不够等问题。应从打造全产业链、开发有区域特色的原创产品、创新商业模式等方面深化广东省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互动。

[关键词]

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产业融合

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字化技术及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文化与科技融合日趋密切,信息用户在追求海量的信息产品和快捷、方便的信息服务的同时也逐步追求蕴含更多文化内涵的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这就要求信息技术必须与文化广泛结合,特别是信息服务业必须与文化产业有机融合,才能适应信息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随着信息社会进入“内容时代”,信息文化产品成为信息服务产业与文化产业汇流的新的亮点,在信息文化产品商品化的重大发展趋势下,需要促进信息服务产业与文化产业互动发展。

一、文献回顾

目前国内外学者关于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互动发展的研究主要从两个角度展开:一是从产业融合的角度探讨了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互动发展的动因、机制和效应,如Oies-tad[1],Carreiro[2]发现信息技术对图书出版业的渗透催生出很多新的文化产品,如网络教学平台,电子阅读设备,图书流式服务等。YongGyuJoo认为互联网的发展和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建设使传统文化产品以新的形式快速发展,如网络游戏、移动内容、电子书、在线学习、电子音乐等。[3]Fagan发现媒体企业通过与信息企业合作形成产业聚集和融合,向消费者提供更新颖的文化产品。[4]144-166国内学者也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如厉无畏认为先进的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催生了网络媒体、网络休闲等新的文化创意产品。[5]56-70花建研究发现,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语音广播、电视、电影、照片、报纸、图书、杂志以及电子货币等信息内容融合为一种应用或服务方式。照片、文字、数据、图像、音乐、音像等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从一种形态转化成为另一种系统,从一种媒体迁移到另一种媒体。这种市场驱动型的融合,促使设计、软件、演艺、娱乐、影视、报刊、出版、网络服务各个门类通过相互渗透,来创造一种复合型的体验。[6]赖茂生认为数字文化产品从产品的形态上看,传统的文化产品通过数字化改造,从印刷出版的有形产品,改造成电子化的无形产品;从产品传播途径看,以纸介质、磁带、光碟为主的载体形式正在过度到以网络为主的传播方式。同时,单纯的文化产品在数字化的过程中通过溶入数字技术对原有的文化产品进行了一次创新。[7]赵雪指出内容产业与数字技术的交义融合呈现出科学技术与人文艺术融合、传统媒介与数字媒介融合、主流文化与草根文化融合、生产者与消费者融合的特点和趋势。[8]二是从产业链的角度探讨了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互动对产业发展模式的影响,如Muller,[9]Mortimer[10]发现文化产业与信息技术相结合有助于拓展文化内容创意的传播渠道。Rothmann认为数字化和信息技术催生了新的信息产品形式的出现。[11]金业阳从产业价值链形成的角度研究发现,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互动发展从源头到消费者必须经历价值链的上游的文化内容创造、中游的数字内容产品制作与下游的数字内容产品营销等3个核心环节,产品价值才得以实现[12]。赖茂生等认为文化信息产品从生产到传递到信息用户的过程中,要经历技术整合、产品整合、品牌整合、营销渠道整合几个环节。[13]杨全城认为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互动发展分为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扩张,纵向延伸表现为产业链向上延伸到文化信息的产生和来源,向下延伸到文化信息产品的营销网络和顾客;横向扩张表现为信息服务和文化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主体延伸到其他相关产业的业务之中。常见的链式发展模式有链式协同发展、品牌乘数和掌控终端等。[14]另外,杨全城等人还认为可以打造产业园区这样一种由政府、民间组织规划或自发建设,介于政府、市场和企业之间的新型产业发展模式和企业发展平台,通过吸引信息内容相关企业入驻,在产业园区产生集聚形成产业链,产业链上的企业通过集聚和整合,可以将具有不同优势环节的企业联系起来,使每个环节都达到最优,进而实现整体最优。[15]国内外学者对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互动发展进行了研究探索,但研究主要集中于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对文化产业的渗透融合,尚缺乏对两类产业互动发展机理和模式的全面系统研究。因此,文章试图以广东省为例,对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互动进行梳理,寻求两者互动发展的最佳契合点,为提升广东省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提供参考。

二、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互动发展基本模式

1.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互动发展的模式。

(1)产业渗透的产品创新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信息服务业主动向文化产业渗透,将文化元素通过信息技术的创新融入到信息产品和服务中,进而开发出新的产品和服务。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渗透融合体现在内容的数字化和平台的数字化,例如通过信息服务业的数字化手段将影视、音乐、文学、动漫以及游戏等文化内容,转换成可以在数字平台上展现的内容形态,例如微博、微电影、微小说、微视频等,这些新的信息产品体现出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在信息内容制作环节的融合。

(2)产业链交叉延伸的产业集群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通过功能互补和相互延伸来增加新的附加功能。如百度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除提供网页搜索服务外,通过与文化产业的功能互补和延伸向信息用户提供音乐、影视、视频、图片、图书等多样化的搜索服务;同时,还将产业链延伸至文化产业的文学、音乐、影视,娱乐等行业,建立了百度阅读、百度游戏、奇艺视频网站等提供相关数字文化内容服务的平台。由于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交叉延伸涉及信息内容的生产制作、传输、服务等多个环节,因此需要形成一种由多个企业相互配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集群来共同完成。产业集群模式可以促进信息服务产业与文化产业上下游相关配套产业通过文化创造、数字化制作及营销等环节形成联动的协同效应。

(3)产业重组的新业态培育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将产品、业务进行重组和整合,开发出新型的文化信息产品和服务,培育出具有强大市场潜力的新型业态。如近年来以网络游戏、网络电视、手机动漫、手机电视等网络信息服务业为代表的文化创意新兴业态发展非常迅速;同时,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并购重组也形成了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传媒业、娱乐业、电信业、出版业等相互融合的新局面,出现了一大批大型的新型信息服务产业集团和文化产业集团。根据万得数据显示,2013年证监会受理的并购重组企业申请行业分类中,信息服务类排名第二,占比11.22%。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并购重组更多地体现在产业链上下游整合的纵向收购,如乐视收购花儿影视,实现渠道向内容延伸;爱奇艺投资设立影视公司,以网络平台为基础,向上下游行业延伸,形成自己的生态圈;中国出版集团推出数字出版门户———大佳网;中南出版传媒集团与华为公司共同打造数字出版平台;还有华谊兄弟与中国电信共建“天翼视讯”微电影、微剧频道。

(4)产业联动的信息文化产品传播营销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信息服务业将文化产业纳入到其价值链中的营销环节,与原有营销渠道进行整合形成新的营销传播渠道。信息服务业的优势在于它有强大的信息传播渠道,而文化产业的优势在于它有丰富的原创文化内容,两大产业的联动不仅能丰富和拓展文化产业内容的开发,而且还能增强信息产品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为信息产品和服务的营销提供多样化的媒介和渠道。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联动的传播营销模式一方面体现在数字文化资源的整合联动,即信息服务业将多元化的文化资源整合在一个平台,向信息用户提供更为多样化的文化信息产品和服务,如腾讯、百度从原先的仅提供即时通讯和信息检索的技术平台制造商、运营商和服务商,转变为集成文学、影视、音乐、游戏等多样化文化资源的综合性文化科技型企业;另一方面体现在信息传播渠道和文化资源的整合联动,即以传播渠道见长的信息服务业与以内容生产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合作,将人文设计渗透到信息产品和服务的开发中,向信息用户提供更加“个性化”和“人文化”的现代信息产品。腾讯与华谊在游戏、电影营销、微博、视频等方面的多维度战略合作就是国内最优秀信息传播渠道提供商与内容生产商的融合联动。

三、广东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互动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1.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融合互动取得的成绩。

(1)打造出一系列数字文化产业的精品名牌。

一是广东开发出一系列原创数字文化新产品,如由网易、腾讯、中青宝等企业自主研发的“超人气”民族网络游戏,由原创动力创作的动漫“喜羊羊与灰太狼”,广州漫友文化开发的数字出版动漫娱乐平台———“动漫魔盒”,奥飞动漫打造的“火力少年王”、“铠甲勇士”、“果宝特工”、“巴拉拉小魔仙”等一系列动漫形象。二是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企业,如网络文化服务业的腾讯、网易,动漫产业的原创动力、奥飞动漫,数字影视音乐的中凯、孔雀廊,这些企业不仅在全国同行业中居领军地位,也成为代表中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亮丽品牌。三是打造出一系列数字文化产业活动品牌,如从2010年开始举办的一年一度的“南国书香节”通过开展一系列多媒体移动阅读、数字出版、网游动漫等教育培训体验活动和游戏互动体验活动,成为广东数字文化项目的品牌;在广东率先推出的“手机报读者俱乐部”开创了新媒体运营模式,在全国得到迅速推广。

(2)培育了一批新兴的数字文化企业。

广东大力实施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战略,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等信息技术在文化建设中的支撑、提升和引领作用,推动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互动融合,培育和发展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兴数字文化企业。一类是提供内容服务与提供平台服务相结合的以数字出版、网络广播电视、网络游戏、网络动漫为代表的网络文化信息服务产业。如广东数字出版产业打造广东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和广东数字出版产业联合会等两大平台,推动数字出版内容、技术、载体、运营等产业链各环节的交流合作与资源整合,使广东数字出版产业一直处于全国领跑地位。广东数字出版产业联合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广东数字出版产业2013年全省总收入突破500亿元,并且每年以超过25%的速度快速增长,连续六年占全国总量1/5。根据广东网络文化协会数据,广东网络文化及相关数字互动游戏产业年收入占全国1/3,居全国第一;广东动漫产值占到全国动漫产业总值3成以上。粤产游戏产品已形成技术研发、内容创意、平台运营、衍生产品相结合的完整产业链和成熟的赢利模式。二是以内容创造见长的传统媒体与以信息传播见长的网络媒体跨界融合形成的集内容创新、推广、服务为一体的网络媒体产业。如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积极推进媒体创新,打造全新传媒产品线,推出手机报、网络杂志、第二代门户网站———奥一网、南方数码港等新兴的媒体产品;大洋网作为《广州日报》的数字平台,积极布局媒体新介质形态,将传统纸媒的影响力扩大到数字平台。

(3)建设了一批数字文化产业集聚示范区。

目前,广东已经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空间集聚、分工协作、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且已经成为我国六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之一,具有较强的国际国内影响力。根据广东省发改委提供的数据,广东现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130多个,入驻企业超过20000家,形成了文化创意、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影视、网络文化服务等门类比较齐全、产业链比较完整的数字文化产业体系。仅广州市就有主要文化产业园区62个,部级文化产业园区6个,省级文化产业园区10个,主要分布在越秀、天河、番禺、海珠、荔湾、萝岗等区域。从2005年起广东就开始重金打造以广州为核心的部级网游动漫产业基地,经过多年发展,广东已培育出一大批研发数字出版、网游动漫产品的著名企业,更形成了技术研发、内容创意、平台运营、衍生产品相结合的完整产业链和成熟的赢利模式,成为全国在数字出版网游动漫领域著名的技术开发中心、产品设计制作中心和市场辐射中心。2011年正式落户广东的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利用广东现有的数字出版产业基础和优势资源,以广州为核心,采取基地“一中心、多园区”建设方式,发挥区位优势,突出技术研发,着力市场培育,实现集聚发展,打造广东数字出版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居于国内领先地位的数字出版产业群。2012、2014年深圳和广州分别被认定为部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重点发展数字传媒、数字娱乐、数字出版三大产业,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创新和知识经济示范基地。

2.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融合互动存在的问题。

(1)信息文化产品种类较少、结构单一。

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广东文化产业的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新时期,产业规模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同时,广东现代信息服务业近年来也得到迅猛发展,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均居全国前列。两大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广东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互动融合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基础性条件。但是从目前来看,两大产业的融合偏重于数字动漫、网络游戏、数字出版领域,而在数字媒体、数字学习、地方特色数据库等行业缺乏融合互动,特别是缺乏将广东特有的区域文化资源如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等融入到数字信息产品的生产和传播营销中。另外,在研发经费的投入上也偏重动漫游戏等行业,导致广东省信息文化产品种类较少,产品结构单一,呈现出游戏动漫一支独大的局面。

(2)信息文化产品缺乏原创性。

广东积极推动文化和科技的融合,提升信息产品的文化内涵,一些创新信息文化产品虽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仍存在创新性不足、产品同质化等问题,例如数字影音、数字游戏方面大量游戏内容的背景、情节颇为相似;数字出版方面集中在玄幻小说、时事新闻的碎片化与再整合。除广州、深圳外,大多数地方还没有形成“文化+科技”、“文化+创意”的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互动融合发展模式,真正具有核心版权和自主创新的信息文化产品和服务还显得比较缺乏。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科学技术含量高和自主创新品牌的数字文化企业更是寥寥无几,大多数企业规模小、技术落后,生产的产品低创意、低附加值。以广东最具知名度的数字动漫业为例,文化部的数据显示,广东动漫产值占全国比重在33%—38%之间,为全国第一,但产值的90%都由动漫衍生市场创造,而非原创内容本身。广东数字动漫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正在经历由“加工”向“原创”的过度,虽然涌现出一些具有较强原创能力的龙头企业,如奥飞动漫、原创动力、华强动漫、方块动漫等,但90%以上的数字动漫企业大多由软件开发企业扩张而来,原创能力不足,依然徘徊在“代加工”与原创之间。

(3)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不够。

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过程是生产、制作、传输和销售信息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产业价值链的形成过程,这条产业价值链由三个环节构成,第一环节是产业链上游的信息文化产品的创造,第二个环节是产业链中游的信息文化产品的制作,第三个环节是产业链下游的信息文化产品的传播与营销。只有把这三个环节连在一起,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这就需要传统的传媒业、出版业、教育业、影视业、互联网、通信运营商等实现创意和技术的融合,才能提升新型业态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目前,广东信息服务业在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偏重于产业链中、下游的信息文化产品制作、传输方面,在产业链上游即内容原创环节的融合相对较弱,产业链上、中、下游联动性不够,造成产业链环节的缺失。例如南方报业集团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4亿元,而旗下由以“内容流程再造”为主的南都新媒体和腾讯合作的“大粤网”全年营业收入只有5528万元,所占份额非常小,且这些收入主要来源于产业链中下游的广告、无线增值、合作建设网站、频道合作等,涉及产业链上游的内容创作非常少。

四、广东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互动发展的路径选择

1.培育大型数字文化企业集团,打造数字文化全产业链模式。

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涉及信息文化产品创意、制作、营销多个环节,新型的传播平台和渠道只有和优质的信息内容相结合,才能形成更为强大的传播能力和更为完整的内容价值链。因此,需要进行多渠道的全产业链布局,形成“内容+渠道+平台”的产业链上下游纵向一体化和信息文化产品多样化的横向一体化的生态链,推动产业集聚,提升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目前,广东除腾讯、华侨城等少数企业形成了从创意研发到产品制作、营销较为完整的产业价值链外,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数字文化企业集团还不多,因此,应引导信息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要素和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动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相关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和重组,充分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大型数字文化企业集团,加快信息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融合,促进产业从上游到末端的内外配套,打造产业链整体竞争能力。

2.深化粤港澳台创意资源的整合,开发有区域特色的原创信息文化产品。

广东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主要集中在产业下游的产品制造和基础设施方面,在人力资源和运营中具备成本优势,但是极度缺乏有创意的运营管理人才。而毗邻广东的港澳两地凭借独特的国际化背景和发展历史,在内容创新、专业服务以及国际市场营销能力方面有着先天优势,正好可弥补广东的不足。粤港澳三地可通过优势互补,一方面打造出上下游紧密合作、功能完整的产业价值链,另一方面也可发挥粤港澳岭南文化、中西文化交融,形成独特的区域产业特色,打造走向国际的产业品牌。与台湾的合作方面,广东特别是粤东、粤北的潮汕地区与台湾地缘相近,广东文化特别是潮汕文化与台湾有着极深的渊源,早已融入到台湾文化之中。目前广东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区域,而粤东、粤西、粤北发展相对落后,粤台两地的深化合作有利于广东利用台湾地区丰富的国际行销经验及创意人才深入挖掘广东文化资源特别是潮汕文化资源的文化内涵,形成更多的新的信息文化产业品牌,同时也有利于缩小广东各区域之间信息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平衡。

3.构建有效的商业模式,提升企业自生能力。

当前我国文化与科技融合的趋势不断增强,产业边界加速融合,跨界竞争愈演愈烈,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需要新的商业模式,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土壤中成长和发展壮大。商业模式创新是企业最高层次的竞争,新的商业模式能够聚合更多的内容和增值服务,形成企业创新发展的生态系统。如盛大文学推出的云中书城,百度所推出的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淘宝推出的在线阅读淘宝书城,都是通过探索成熟的商业模式而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优势。特别是盛大文学的云中书城,通过建立数字内容运营平台,打造完整的电子书行销产业链,开发多样化的渠道和建立科学、良性的利益分配机制成功构建新型的商业模式,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发展壮大并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品牌。目前广东省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虽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缺乏有效的商业模式导致众多中小型信息文化企业不能准确把握产业融合的特征,只是简单地借鉴成功企业或传统行业的运营模式,导致信息产品严重同质化。因此,实现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必须依靠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深入分析行业内商业模式的创新趋势,结合企业和产品的特点进行商业模式差异化创新,提高企业的自生能力并形成有竞争力、有影响力的品牌。

作者:丁玲华 单位:中山大学资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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